转变领导干部作风,重在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事业是神圣而崇高的,所以,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也是神圣而崇高的。体现和发扬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需要社会的中坚人物,特别是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经历了50多的社会主义教育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不应该陌生。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即使是极少数人,假以“崇高”的名义谋取个人利益或部门利益,由于这些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承担着体现和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神圣职责,对社会的震荡都可能会是重大的,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树立带有更大的破坏性。这些社会中坚人物的价值取向,直接影响整个社会对核心价值的认同。
1月27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列举了少数官员中存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16种突出的作风问题。这些问题往往是在冠冕堂皇的名义下发生的,人们愤慨也奈何不得,社会折腾也纠正不了,致使社会核心价值面临崩盘的威胁。这,绝非危言耸听。2006年中国网络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恶搞”,曾经神圣的、崇高的人物和事件遭到无情地亵渎和嘲弄。在网络时代,网情是社情民意的一面镜子。“恶搞”现象是价值危机的信号。一个没有对神圣感、崇高感的价值认同的社会难有美好的未来,一个没有对神圣感、崇高感的价值认同的民族难有美好的未来。
以“恶”的面孔出现并非最可怕,因为“恶”见不得阳光,“恶”是过街老鼠。最可怕的是假以“崇高”的名义制造民怨,折腾社会,因为借助神圣的职责,假以“崇高”的名义谋私利、泄私欲,不仅具有一定时间的欺骗性,而且人们即使愤慨也奈何不得,社会积怨由此形成,“仇恨入心要发芽”,一有机会就会发泄,埋下无直接利益冲突和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祸根。
一系列由改制、征地、拆迁、移民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无一不是在崇高的名义下发生的。国企改制是为了发展市场经济,大势所趋,但如果我们的官员趁改制之机监守自盗,不顾及职工的利益,而职工又奈何不得,能不埋下积怨吗?土地征用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地方经济,但如果我们的官员在征地过程中与开发商沆瀣一气坑害农民,而农民又奈何不得,能不埋下积怨吗?拆迁是为了城市建设,生活更加美好是每一位市民的希望,但如果我们的官员总是考量如何以最小的成本开拓最大的利益空间,不惜野蛮拆迁,市民又奈何不得,能不埋下积怨吗?移民是为了建设重大公共项目,但如果我们的官员仅考虑项目如何又快又省地建成,忽视移民的生存和发展,而移民又奈何不得,能不埋下积怨吗?
制造社会积怨,就是制造折腾。一个折腾的社会,怎么能和谐。有的省市,在构建和谐社会、强调“发展耽误不得,工作失误不得”的同时,再强调“社会折腾不得”,可谓抓准了“发展”和“工作”中隐痛和隐患。因为“社会折腾”往往是在发展和工作的名义下发生的,不仅加大发展和工作的成本,耗噬发展和工作的成效,破坏社会的和谐,更为严重的是:不能假以“崇高”的名义折腾社会,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崇高的亵渎。
价值观极端重要。一种社会制度的兴衰存亡,与支撑这个制度的价值观能否为广大社会成员所认同休戚悠关。而广大社会成员能否认同这样的价值观,取决于这种社会制度的中坚力量是否在实践着、发扬着这种价值观。现在存在的严重问题是,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工作可能是敬业的,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都可能是超额完成的,所负责的领域其发展可能是快速的,就是不考虑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发展是否体现和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就是不顾及工作开展和发展的推进所付出的社会成本,甚至假以工作和发展的名义谋私利、泄私欲,亵渎和破坏崇高。有的地方发展得很快,建设得很好,人民群众就是不买帐,症结就在这里。
在一个朝气蓬勃的时代,“恶搞”没有社会基础。只有当那些站在重要的位置上的人假以“崇高”的名义折腾社会而人们又奈何不得,使这个时代被抹上黑色幽默的苦涩,“恶搞”才会蔓延为集体无意识。我们正处在重大变革的时代,转变观念非常重要,但任何观念的转变,都不能动摇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和对崇高的敬畏。如同澡盆里的污水不能与小孩一起倒掉那样。我们的领导干部不仅要有对工作和事业的责任感,还要有实践和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责任感,培养起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崇高的敬畏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崇高不仅成为社会意识的主体,而且成为社会意识的主流,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遏止和消弱“恶搞”现象。所以,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作风不仅必要而且紧迫。“发展耽误不得,工作失误不得,社会折腾不得”,应该是检验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