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幸福”追求具有终极价值意义,社会主义社会的“民生建设”和不断的“改善民生”,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普遍幸福”的根本方法
目前,在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双重推动下,中国社会的整体转型和未来社会发展“新秩序”的重构,都遇到了较大的麻烦。意见纷呈、众说纷纭的各种情绪化“理论思潮”所反映的现实,并不标示着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理论繁荣”,而是反映了我们在改革的路径选择上面临着缺乏“核心价值”引导的真实困境。如何继承社会主义的理论遗产,并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解释中国社会的“现实状况”,指导和规划未来的社会主义改革,切实从“制度安排”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要求,做到“善政为怀民为天”,这不仅具有理论上的重要性,而且具有实践上的紧迫性。
人类文明面临“重新适应”问题
改革是世界性的发展潮流。信息技术革命与全球化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是把人类文明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境况”,这种境况给我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带来了巨大冲击,我们的人类文明面临着一个“重新适应”的问题,不仅社会主义文明需要通过社会体制改革重新调整和适应,资本主义文明也面临着相同的境遇。
事实上,资本主义世界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为了适应新的文明趋势,就一直在进行“新自由主义改革”,90年代为克服新自由主义改革所带来的“社会毛病”,英国又开始了“第三条道路”的改革探索,在西方理论界风靡一时。当然,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矛盾,即这一社会发展的本质是在扩大而不是在缩小社会的“不公正”,因此,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指导下的社会改革,具有周期性的社会断裂或破坏性特点,必然造成社会的“问题循环”,例如目前正在上演的社会危机。
几乎与西方新自由主义改革同步的我国改革开放,本质上也是对文明发展“新趋势”的有效回应,是历史必然性的体现。我们所说的“改革开放”,是指“改革”与“开放”一样重要,开放不仅是指在经济体制上要学习人类文明的发展成果,也指在意识形态上要具有开放性、包容性特点,虚心学习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好东西,并在“当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指导下针对问题进行改革。
意识形态是一个国家的灵魂,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本质特征和价值追求。意识形态的鲜明性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根本体现。在人类文明发展的现阶段,意识形态的争论并没有“终结”,什么样的价值和制度是实现人类幸福应该追求的“终极价值”也没有定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制度竞争”还处于一个过程之中。社会主义社会虽然在发展转型期仍然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矛盾、问题甚至困境,但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方向,坚持按照社会主义宪法原则和价值改造中国,坚持按照党章的价值和原则建设党,我们的国家就会有一个有希望的未来。
政府要用好公权力“为民谋利”
坚持宪法原则与价值,就是要坚持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在制度安排上真正实现人民民主,切实有效地对各级权力形成制约,防止权力为部门利益和少数人利益服务,甚至走向人民的反面。只有这样,人民才能相信我们、拥护我们;坚持按照党章原则和价值建设党,就是要在全党确立“公共权力”意识,使全体党的领导干部知道权力的基础来源于人民的满意,真正树立责任感、价值感和奉献精神。也只有这样,人民才会满意,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才会牢固。总之,只要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党和政府有以“民心民愿民情”为念的“善政”情怀,认真践行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真心实意地搞社会主义改革,把“公正、民主、民生、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制度上落实好,在实践中发展好,我们才能有效地实现社会的团结合作,实现社会的凝聚力,社会主义发展也才有前途。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以“社会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发展阶段,而“公正民主”的发展是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一个社会良性运行与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基础。政府部门与“官员”的权力要得到约束,不能用公共权力为部门和个人利益服务,搞既得利益的“小圈子”、搞任人唯亲、搞特权腐败、搞贪污腐败,甚至以改革的名义把“腐败合理化”,经常在群众身边制造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腐败,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并严肃对待,发展下去会导致民心涣散,对政府的信心丧失。相反,如果各级政府能负起责任,用好公共权力尽心尽职“为民谋利”,公共财政主要用于“为民生利”,我们整个社会的“民生状况”就会得到根本的改善,群众就会满意,政府就会赢得民心。
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来看,人的“幸福”追求具有终极价值意义,社会主义社会的“民生建设”和不断的“改善民生”,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普遍幸福”的根本方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了,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教育、医疗、社会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解决好了,人民的幸福感才会增强,政府才会得到老百姓的信任,社会主义社会也才能长治久安。不要因为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公共权力的滥用使社会主义形象受损,使党和政府形象受损,降低了政府威信。
“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
事实上,从2011年我们进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民生建设以来,一些地方政府一直在扎扎实实地做民生工作,用政府的切实行动和基层公务员的辛勤工作构筑“政府信任”的基础。今年以来,我到中部的河南信阳市和山西左云县搞民生调研,发现他们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民生改革”实践确实做到了群众满意,和谐了当地的“社会生态”。山西左云县实行15年义务教育制;河南信阳市每个村花18万元左右,在全市2800多个村建立了“乡村医疗站”,并对医务人员集中培训,基本做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信阳市平桥区花了200万左右,在全区建立了18个“乡村图书馆”,大大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改变了乡村的文化氛围,提升了村民的精神文化素质,这在全国也不多见。这两地为我们提供的重要经验不仅于此,重要的是提供了一个在“发展中经济”条件下,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具体地、有效地推动社会发展、民生发展的样本。“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的最根本原则。而在一个公正的、合理的社会,其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是这个社会中弱势群体的“生活状态”或“民生状况”,它反映了这个社会“社会公正”实现的程度。
让群众相信政府,就是要正确行使公共权力,保证权力的公正廉洁,就是要把“民生关切”和“善政情怀”放到群众身上。负责任地用并不富裕的公共财政,用自己的辛勤劳动照顾好这个社会最需要照顾的人,照顾好了他们,不仅扎扎实实地推进了“公正”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具体落实,也实质性地照顾好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社会良心”,明确了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导向,匡正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社会风气”,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只有让群众相信我们,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才有一个合理性基础,社会主义才有一个光明的未来。而要取得群众的信任,靠的不是空洞的理论敷陈,而是每一项能真正落实的、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感受到的改革措施。信阳与左云的做法之所以具有标杆意义,是因为一个较为贫困的地方能做到的,我们国家的绝大多数地方只要愿意都能做到。我们经常讲民生投入,而能展示民生投入实效的,对促进社会文明、社会公正有实质性推进的,最能使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投入,首先还是应该放到社会最应该照顾的人身上。全国的地方政府如果都能做到这一点,善政为怀民为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新秩序”就会有一个好的起点。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