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渡,寻渡,中国农业出路在何处?

————和温铁军先生商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84 次 更新时间:2003-06-20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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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国   鲁法涛  

温铁军先生有一个基本的观点,就是中国现在是小农经济,21世纪也仍然是小农国家。

他的基本假定是,中国的国情是资源紧约束、城乡结构二元对立。在农业生产中,土地不能增,劳动力不能走,最稀缺的资金进不来,土地的要素投入不可能增加:考虑到人口增加、城镇占地、沙化和荒漠化等因素,土地实际上正在不断地减少。劳动力的投入不可能减少,因为没有那么多的其它就业机会。资金几乎没有,没有人愿意往这个领域投资。在基本要素的刚性约束下,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因此,“不管有没有WTO,中国的农业都已经到了不可维持的地步”。

温铁军先生认为,由于中国是个农村人口占70%,小农经济遍地,并且长期以来一直是在以农业为工业、以乡村为城市积聚资本的积累过程中。有限的土地在大多数传统地区实际上对农民的保障功能重于它的生产功能,也就是说它的作用是使农民安身立命,它起保障作用,而不是生产资料。因此,在客观上我们国家农业的第一生产资料土地已经不再,或者在相当多的地方已经不再具有生产资料的功能。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控农业生产领域中的要素来实现要素的优化配置是不可能的.而且, 在劳动力绝对过剩的条件下,土地、资本.和劳动力三个要素没法被替代从而市场失灵.

由于政府不可能与9亿农民人口交易,不可能对这么庞大的人口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中国的农村土地承载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的制度将是长期的普遍现象。并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土地承担农民社会保障这个基本功能,不会发生根本变化,政府不可能承担8亿多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这也是不可逆的制度条件。在中国农村现行的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农村土地不能被单纯地当作一种生产资料来完全交给市场处理。(2)(见《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

在农业问题上,我们似乎面临着一个两难选择:如果选择农业市场化就顾及不到公平,农业就会出问题; 如果选择小农经济和自给自足的道路,中国农业就无法市场化,没有效率甚至全社会都无法现代化。

确实,我国农业的基本特征是小规模兼业农业,这种农业自身不可能创造很高的收入。首先,这种农业以精耕细作为特点,廉价劳动力是其存在的基础。其次,农户兼业以季节性打工为主,农民工难以成为具有专业素养的熟练劳动力,收入水平提高受到限制。有资料证明,我国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在1985年以后呈下降趋势。再者,这种小规模兼业农业不可能有大的资本进入。第四,小规模兼业农业尽管可以利用科学技术,但成本相对高昂。

目前农村市场发育本身遇到严重障碍,资本市场、劳动市场和土地市场这三大要素市场停止发育,农产品市场甚至有所倒退,农民进入市场的途径是一路红灯,市场机制亮起了红灯。

但是,是不是由于“小农经济”的存在就可以断定市场机制已经失灵了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从20年来的农村改革的事实出发来讨论。

农村改革是农民的伟大创造,其主要成就是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家庭联产承包制之所以能够推行从根本上说,在于家庭联产承包制适合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力的性质。农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获得了生产自主权,家庭联产承包制直接把家庭收入与家庭的生产投入结合在了一起,在较大程度上克服了集体共同生产条件下的农民的“搭便车”行为,提高了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同时家庭联产承包制大大降低甚至取消了某些农业集体生产的监督管理成本。一句话,农民成了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民能够根据自己的资源约束来追求利益最大化。因此,农村改革和政策的基本取向应该是市场化。

但是,事实上,这一点却很模糊,有些改革政策甚至与此背道而驰。主要表现为指导农村工作上,把农民的发展权理解为“政府的发展权”(3),并滥用“政府发展权”,以至于直接危害到人的其他基本权利的情形。近年我国农村变化的一个趋势是乡镇政府农场化,乡镇政府直接组织经济的动力和措施都在大大加强。在“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口号下,政府开始推行自己的“小计划经济”,强力要求农民种植某种经济作物的事情已经十分普遍。在一些地方,所谓“据实征收”等税费项目在最大限度地索取农民的剩余,农民的那点收入变成了给乡村官员打工的微不足道的工资。

农民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在生产微利、无利、亏本或有更理想的盈利机会时,应该可以自由选择生产、不生产、休耕,不生产就应该不交税费。可是农民不生产照样纳税缴费,有的地方还加收资源闲置费。很多农民种地无利可图不得不进城打工时还不得不贴钱将农田转包出去。农民既不是照计划组织生产,更不能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组织生产,只能在某种强制下生产。同时,农民只是义务主体,但不是权利主体。只要你是一个农民,你就有服不尽的义务,哪怕是百岁老人和刚出生的孩子。农民在尽他们的义务的同时,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权利呢?农民缴了共同生产费,以资代劳费,这都是政策法规规定属于农民自己的钱,可这些钱怎么使用,农民有权决定吗?没有。据李昌平先生统计,农民负担至少在4000亿元以上(4)。在县以下的各项支出中,70-80%是由农民负担的。农民的口袋就是县乡财政。增加农民负担的因素都是刚性的。人员增加、工资增加、物价上涨、运行经费增加、干部的现代化等这些都有是刚性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都是软的。因此,就是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愿望再强烈,方案再得民心,也只是光听雷声,不见雨点。

我们回顾一下十几年来的改革,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改革并不是围绕着农民作为农村市场的主体进行的。1986年国家体改委提出:农村第二步改革要从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入手。依靠现有的农机站、种子站、供销社、粮站、信用社、电管所、车管所等为农民建立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体系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实际情况是加重了农民的负担。1995年提出以城镇化为突破口,实际上是变着法子向农民要钱。曾经大行其道的产业化中 “公司+农户” 模式被广为宣传和学习,但是它真能富裕农民吗?如:粮贸公司+农户,棉花公司+农户,油脂公司+农户。公司和农民签订合同,收购稻谷、小麦、玉米、棉花、油菜、花生等农产品。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公司+农户”的路子并没有把农民搞富起来,相反越搞越穷了。因为企业的经营目的是利益最大化。当企业有超额利润时,有可能给农户平均社会利润;当企业获得平均社会利润时,有可能给农户保本微利;当企业只能微利或亏本时,有可能把风险全部转嫁给农民。

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农民不愿意打算长期投资;农民对农村社区的人身依附;劳动力流动受到制约;土地经营规模的潜力不能利用;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乡村干部权力的日益膨胀;乡村社会关系日趋紧张,等等,上述一切矛盾集中到农民头上,便是农民进入市场太难,阻碍太多,费用太高。这也是我国农村政策落实难的根本原因所在。

政府从农业中退出了吗?(5)上述的事实我们看到,政府非但没有退出,反而变本加厉的限制农民。政府失灵并不是土地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造成的,而是政府的越权造成的。当然我们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间解决小规模兼业农业问题,但我们必须通过改革为解决这一问题积极地创造条件。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进一步确立农民的经济主体地位给农民以彻底的自由。不能确立农民的经济主体,现代市场经济无从谈起,中国的现代化也无从谈起。

农民的收入连续几年边际负增长,难道“农业真的到了不可维持的地步了吗”?

20年来的农村发展告诉我们,只要有市场在,市场就会在广大的领域挥配置资源的作用。市场机制正在全社会发挥作用,农业不但没有到了不可维持的地步,而是艰难地向前发展着。

我们可以回头看一看,正是由于市场化改革,农村发生三次大的变化。第一次是80年代初实行了大包干,允许农民“分田单干”,把农民从人民公社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农民获得了有限的生产自主权,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第一次解决了中国人吃饭的大问题,并且农民首次有了剩余,有了现金积累。第二次是80年代中期发展乡镇企业。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在乡镇所在地发展加工业、建筑业、饮食服务业等,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创业积极性,乡镇企业很快成为国民经济的半壁河山,一部分地方和一部分农民也先富了起来。第三次是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农民从农村解放出来,在全国的范围内、几乎所有的领域里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机会,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发展积极性,一亿多农村劳动力异地就业,沿海劳动密集性产业突飞猛进,大城市经济圈高速扩张。农民非农业收入超过了农业收入。

市场失灵了吗?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正是商品以不可摧毁之力荡涤着一切腐朽的东西。正是市场化改革,使中国走上了现代化的道路,正是市场改造着农民、农业、农村。

今后怎么办?只有一条路,就是坚持农村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方向,真正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

首先要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同时要全面清理土地市场、资本市场、农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各种制度性壁垒,划出一个时间表,全面开放这些市场,政府只发挥规范作用。

其次,要解决农村资本市场或金融市场的发育问题。农村合作基金会因为制度上的弊端,在1999年受到清理,此举保护了不少贫穷农民的利益,也堵塞了乡村权势阶层搜刮农民的一个渠道。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育问题并没有解决。解决问题的出路是发展民营商业银行。只要设立合理的准入门槛,强化政府监管,民营商业银行一定不会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覆辙。

第三,要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农村廉价劳动力将在很长时期内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决定性资源,并将决定中国在国际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不畅,降低了它的资源价值,甚至还影响到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的适当集中。取消现行城乡户籍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所缺少的只是行动魄力。

第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应立足于克服乡村干部权力的膨胀,特别要立即停止乡村财政赤字的进一步扩大,清理乡村集体债务。政府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是一件,打通市场渠道,帮助农民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进入市场。

农村经济市场化当然不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做到的,有的利益集团会抵制农村经济的市场化,但正因为如此才需要中央政府发挥作用。一个时代过去了,再不能让农村改革“自发”地进行,中央政府在新一轮的制度创新中充当主角。

分析任何问题都不要像瞎子摸象一样,摸到了大象的一条大腿,就以为了解了大象,并宣称大象就如同一根柱子。我们研究农村社会要用辩证法的方法用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而不是形而上学的方法静止的眼光片面的眼光分析问题.。

注:(1)见温铁军《21的中国仍然是小农经济》、《中国的农业已到了不可维持的地步》

(2)见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

(3)见党国英《农村发展真的遇到困境?》、《新世纪中国农村改革:反思与展望》

(4)见李昌平《“三农”的困惑与出路》

(5)见温铁军《WTO与财政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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