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露璐: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振兴与伦理重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061 次 更新时间:2022-01-21 10:07

进入专题: 中国式现代化   乡村振兴战略   伦理重建  

王露璐  

摘要:中国式现代化是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这一理解为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提供了基本指向。在中国乡村的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和乡村分别完成了从“寄生”到“中心”、从“主宰”到“依附”的“转身”,这一“转身”既包括了乡村与城市关系、乡村内部关系与结构的转向及其所指向的伦理转型,也体现为中国农民的身份转变及其所引发的道德问题,并由此而生成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特有的道德图景。以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重建实现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方能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价值引领和精神动力。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重建应当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和方法,确立以农民为本的乡村发展伦理;以现代化样式和发展路径多样性的阐释为参考,重视“地方性道德知识”对乡村伦理现代重建的资源意义;以对“现代性危机”的反思和批判为警醒,将“记得住的乡愁”作为乡村伦理现代建构的道德文化之根。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 乡村振兴 伦理重建


作者王露璐,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南京2100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12期P89—P109



现代化是众多学科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尽管对这一概念的理解有着不同时代、不同学科和不同视角的差异,但总体来说,现代化被理解为从不发达社会成为发达社会的过程和目标,其中包含了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及其所产生的一系列指标变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学界关于现代化及其在理念、思维、价值与行动等哲学层面的关注和探讨亦日趋热烈。其中大多数讨论集中于现代化及现代性的内涵、表现及其所引发的危机与问题,也不乏关于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国道路的哲学反思。但总体上看,关于中国乡村社会的现代化问题,尚未引起哲学界的足够重视。


应当看到,乡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道德生活的根基。当我们审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并探讨其特殊境遇时,始终不能忽视乡村在其中的重要地位,不能忽视农村、农业和农民的现代化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乡村振兴战略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乡村振兴战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的突出表现,是从根本上改变乡村从属于城市的境况,使乡村走向全面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换言之,乡村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在当下中国乡村的具体实践,在伦理层面必然引发并显现为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与重建,这既是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亦是中国式现代化在乡村的特殊呈现与鲜活表达。在此,笔者将结合对地处中国不同地区9个省份10个村庄的田野调查资料,梳理与反思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和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与重建问题,以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参考。


一、中国式现代化与乡村伦理现代转型的内在关联


尽管国内外关于现代化的研究成果十分丰硕,但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表述。总体而言,关于现代化的理解既有在其目标、道路等方面的共性认识,亦呈现出对其差异性、独特性的认同。就共性的认识而言,无论如何定义,现代化都被视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目标和普遍实践,“较之自己的过去,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与更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及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之间,呈现出更大的相似性。”也正是基于这种“普遍性”认识,在相当长一个时期,“现代化”被等同于“西方化”,以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为代表的发展道路被视为现代化的标准模板。不过,人们也逐渐认识到,现代化的道路和模式不是单数而是复数。无论是理论层面对现代化概念的深入探讨和对现代性问题的反思,还是实践层面欧美现代化进程中的危机和发展中国家的探索和经验,都有力地驳斥了现代化西方方案的同质化和霸权假定,也使对现代化类型、性质、道路和模式的差异性、独特性认识日渐成为共识。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启了现代化进程。尽管最初是被迫卷入,但“现代化”依然构成了其后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一条主线,也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中一以贯之的价值目标。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工业化进程,到以“四个现代化”为内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党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理解和实践日益完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指出:“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这一表述,明确指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渊源和当下目标。其后,中国共产党人根据现代化建设不同时期的发展实际,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和时间安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式现代化认识全面深化的结果。


应当看到,中国式现代化是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首先,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中国式现代化必然根植于中国特殊的历史发展和文化传统,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可以脱离现代化的基本目标和普遍实践而成为对自身历史文化的简单延续。其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唯物史观和关于社会发展变迁的基本论断,为理解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理论资源和方法论参考,但是,中国式现代化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理论设想与逻辑推断的直接运用。最后,苏联和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下的工业化道路,欧美国家建立在私有制主体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现代化道路,以及以东亚部分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威权政治体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后发型国家现代化道路,都是现代化道路中的不同模式,也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借鉴和反思的实践参考,但中国式现代化不是、也不可能是这些模式的复制粘贴。可以说,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这一论断,不仅为现代化的“中国道路”“中国方案”及其学术表达提供了基本指向,亦为理解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伦理转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引和实践支撑。


20世纪上半叶,国内先进知识分子在反思中国现代化道路时逐渐意识到,改变中国必须要改变国人的观念,这就需要首先从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乡村做起。以梁漱溟、晏阳初、陶行知为代表的知识分子走进乡村,通过农民运动、乡村建设、乡村教育等方式,对乡村社会伦理关系和农民道德观念进行理论探究和实践改造。总体上看,他们都倾向于通过道德改良的方式来推动乡村社会的发展。与这种改良性质的乡村建设不同,以李大钊、毛泽东为代表的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中国革命的进程中,深入农村进行调查,号召广大农民团结起来进行革命。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了以土地改革为核心、具有革命性质的乡村建设运动,并开创了农村包围城市的中国革命道路。20世纪70年代末期,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了中国乡村经济改革乃至中国全面改革开放的现代化进程,又一次为现代化进程提供了独具特色的“中国范式”。农村改革推进了乡村现代化进程,带来了中国乡村社会的巨大变化。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至今,“乡土性”仍是对中国传统乡村乃至整个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判断。梁漱溟认为,中国的文化、法制、礼俗等,“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相对封闭的生活方式,使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生成了独特的乡村伦理关系和道德生活样式,并进而奠定了中国传统伦理精神形成和孕育的根基。笔者曾以“乡土伦理”概念表述此种具有“乡土”特色的中国传统乡村伦理及其呈现出的主要特征——勤勉重农的生产伦理、父系权威的家庭伦理、信任互助的交往伦理、村规民约的治理伦理,等等。这种与“乡土中国”特征相契合的“乡土伦理”,对于维系传统乡村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和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有学者提出了“新乡土中国”这一概念。“新乡土中国”之“新”,在于其显现出的开放性和市场性特征,“乡土”则表明其依然保留着现代化进程没有完全冲刷的“乡土本色”。简言之,“新乡土中国”可谓之“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乡土社会”。与之对应,乡村伦理关系和道德生活出现了一系列变化,农民经济理性、公平观念、契约精神、法律意识日渐生成,并与其传统伦理观念形成共生与紧张并存的关系。从伦理视角看,传统的“乡土伦理”已然不足以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乡土社会”提供充足的伦理精神资源,国外乡村现代化道路亦无法提供有效的理论借鉴和实践方案。乡村现代化的中国道路需要实现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建构与之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乡土伦理”。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乡村振兴战略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提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几个方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意在以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而其指向的“升级”“进步”和“发展”,不能被简单理解为“工业取代农业”“城市取代乡村”“市民取代农民”的乡村现代化过程。换言之,乡村振兴所指向的不是以简单数据体现的数量增长,也不是乡村服从、服务于城市的发展,更不是要使乡村完全转变为城市的复制品。如果我们将中国的乡村现代化放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大背景之中,借助“中国式现代化”的四个“版(板)”考察作为中国乡村现代化当下进程的乡村振兴战略,亦可获得理解中国乡村伦理现代转型的四个基本方面:


其一,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不能简单延续中国传统的乡村伦理文化。20世纪20—30年代,梁漱溟、晏阳初等发起“乡村建设运动”。梁漱溟认为,在维护固有传统伦理文化的基础上进行“乡土重建”,既是乡村建设的目标,也是改变中国社会的基本路径。晏阳初则强调通过对“人”尤其是对农民的教育重建乡村社会的道德伦理,从而实现改造乡村乃至改变中国社会的目的。他们都认识到传统伦理文化在中国乡村社会的重要性,却试图单纯依靠维护和强化传统伦理道德的方式挽救乡村危机,谋求民族复兴。“乡村建设运动”尽管在一定时间和范围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上收效甚微。这也提示我们,只有从乡村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利益关系变动中把握伦理文化变化发展的规律,才能真正发挥道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今天,较之传统乡土社会,走向现代化的中国乡村已经发生质的变化,无论是主动融入还是被动卷入现代市场经济的新一代农民,日渐生成并认同新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中国的乡村现代化进程不可能是对传统“乡土中国”的复归,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既要传承传统伦理文化中的积极因子,又需要注入开放、契约、公平、创新等现代价值元素。


其二,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不应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城乡关系和农村发展道路的阐释。马克思、恩格斯肯定了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对乡村发展和小农意识转变的历史意义。“资产阶级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它创立了巨大的城市,使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大大增加起来,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农村生活的愚昧状态。”“它建立了现代的大工业城市——它们的出现如雨后春笋——来代替自然形成的城市。凡是它渗入的地方,它就破坏手工业和工业的一切旧阶段。它使城市最终战胜了乡村。”这种商品化大生产改变了小农的生产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改造了小农意识。马克思以“就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汇集而成的那样”比喻法国小农,认为分散的生产方式、狭窄的生活世界必然使小农的伦理道德意识中带有保守、散漫、自私、狭隘等先天缺陷,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以商品化、社会化生产之“大”来取代传统、封闭的小农生产、生活方式之“小”,被马克思赋予道德进步的意义和价值。与此同时,马克思、恩格斯也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导致的城市与乡村的空间分裂和对立,“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城乡之间的对立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城乡之间的对立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映,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之间的对立。”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对传统农业文明的巨大冲击,导致并不断加剧城市的“中心化”和乡村的“边缘化”。由此,他们也将“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作为建立未来社会“真正的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对城乡发展、城乡关系的检视所体现的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和实现“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价值取向,为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基础和目标指引。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中国式现代化是一条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设想并不相同的独特道路,无论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抑或是肇始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进程,都已鲜活地书写了乡村现代化的“中国模式”。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中国文化应有自己的形式”,马克思主义也要“和民族的特点相结合,经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有用处”。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既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又需要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与中国乡村发展的实际相结合,从而继续为乡村现代化提供“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


其三,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无法照抄照搬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乡村建设与实践。苏联和一些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基础上,通过优先发展重工业迅速实现工业化。在这一进程中,“为了集中调配国家资源,从内部主要是农业筹集大量资金,推行公有制、国有化以及加速农业的集体化”。这一模式尽管在当时条件下快速推进了工业化进程,但其过程中对农业集体化的强制性推进,也导致了农村的萧条化和整个农业生产的下降。新中国成立初期,受到此种模式的影响,我国逐步建立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表现为“以农哺工”的资金积累方式、工农产品“剪刀差”的价值转移形式。尽管这种二元体制客观上推进了短期内相对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的建立,但也导致城乡差距拉大,农民的平等地位流于形式。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统筹发展成为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理念。基于这一理念,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不仅需要改变乡村服务和服从于城市的发展伦理逻辑,还应使农民获得更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机会。


其四,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不能模仿复制欧美的乡村现代化道路及其内涵的现代性指向。在相当长的时期,以欧美为代表的西方现代化道路被视为现代化的唯一选择,在其内涵的现代性指向及价值比较中,现代性所对应的工业文明阶段及其蕴涵的伦理精神是理性的、进步的,前现代性所对应的农业文明是落后的、农民是愚昧的。这一观念不仅一定程度上主导了部分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乡村改造与乡村建设思路,至今仍影响着人们对城乡关系的理解。费孝通曾批评晏阳初,认为他试图以传教者的身份救济乡村,这一立场已然先行预设了自身所代表的进步性和乡村所体现的落后性,也正是这种二元对立的预设立场,导致其“以知识去愚,以生产去贫,以卫生去弱,以组织去私”的乡村运动未能取得预期成效。我们也不难从近年来受到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的“返乡体”写作中读出“返乡者”所预设的“进步看待落后、文明看待愚昧”的视角。事实上,国内外众多学者已经表达了对此种立场的反思与批判。英国学者雷蒙·威廉斯通过梳理英国文学中有关乡村与城市的论断和描述,提出乡村既不等于落后和愚昧,也不是充满欢乐的故园,田园诗不过是对封建秩序的一种选择性的变化过程。在他看来,“赋予城市和工业以绝对优先权,以及赋予发达和文明国家相应优先权的真正过程的实行不仅会伤害‘愚昧的农村人’和‘未开化和半开化的’殖民地人民,还会最终伤害城市无产阶级自身以及发达和文明的社会。”这也为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提供了一种警醒、反思与批判的理论和实践资源。一味将乡村理解为愚昧和落后的代表,今天的乡村振兴将会走进盲目、单一甚至“运动”式的工业化道路。因此,中国的乡村现代化不是西方工业化、城市化的模仿复制,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也绝不是以西方化的现代伦理话语实现对中国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彻底消解。


概而言之,乡村伦理的现代转型与重建,既是以乡村振兴为当下体现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在伦理文化层面之必然结果,又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在乡村得以丰富、发展和实现的必要前提。而对中国乡村伦理现代转型的正确理解,既呈现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及其在乡村振兴中的实践发展,又给予中国式现代化更为具体和鲜活的学术表达。


二、“转身(份)”中的中国乡村与农民及其道德图景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种典型的农业社会。1840年的鸦片战争打破了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封闭,开启了乡村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与前现代的传统乡村生活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现代城市生活所体现出的变化性、易逝性和碎片化特征。马克思、恩格斯以“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作为资产阶级时代与过去一切时代的不同之处,认为“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工业化促进城市的生成,城市进一步强化和再生产工业主义。由此,乡村与城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前工业时代的城市并不是中心性地主宰着乡村,相反,它们被广阔无际的乡村生活所包围,并寄生在乡村的农业劳动之上。城市的消失,对于农村来说,无关紧要。但是,工业主义催生出来的现代大都市,却颠倒了农业乡村的主宰地位,它们使乡村成为社会的边缘并且依附于都市自身。都市不仅成为权力和经济的中心,而且还在一步步地引导和吞噬乡村的生活方式。乡村反过来成为现代都市的一个象征性的乡愁之所。”易而言之,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城市从“寄生”到“中心”、乡村从“主宰”到“依附”的“转身”。这种“转身”在中国乡村现代化进程中不仅表现为因乡村与城市关系的变化、乡村内部关系与结构的转向而带来的伦理转型,还突出体现为中国农民特殊的身份转变所产生的道德问题。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中国乡村现代化进程中特有的道德图景。


在第一个层面上,中国乡村的“转身”既具有现代化进程的普遍性特征,又有着体现“地方性知识”意义的特殊性表现。18─19世纪,人口的迅速增长和西方资本主义的进入,导致中国传统乡村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城市现代化推进的最初影响是农民的劳动和福利条件的恶化。”不过,总体上看,这一时期中国乡村受到的现代化冲击及由此所发生的变化仍然是有限的。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在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一问题也更为凸显。


其一,在对城乡关系的认识上,“城市进步、乡村落后”的话语体系获得了价值认同。“在19世纪初期中国对社会进化论的接受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这种城乡关系的话语构建,农民与农村被描述成封建传统和落后的代表,同时城市则被看作是现代性和先进的所在地。”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整体上仍是传统的农业社会,尽管城乡生产方式有着质的区别,但生产力水平都比较落后,城乡关系总体上是趋于平等的。1953年至1957年开始实施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和1958后实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导致城乡二元格局的形成和固化。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体制的转变和统购统销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虽然使城乡关系出现了一定的变化,但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依然存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改革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城乡二元结构和城乡不平等关系进一步加深。尽管近年来城乡不平衡问题受到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也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但城乡差距依然存在。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21元,城乡收入差距为2.64∶1。在这一进程中,经济方式上的“工业经济优于农业经济”、生活方式上的“城市生活优于农村生活”和文化方式上的“城市文化优于乡村文化”逐渐获得更高认同并成为城乡关系理解上占据主导地位的话语。


在我们的田野调查中,对于“最理想的职业”这一问题,受访对象选择“农民”选项的占比仅为11.89%。在深度访谈中,谈及“希望子女未来从事的职业”,没有一位访谈对象表示希望子女将来在农村务农。在山东王杰村的调研中,一位28岁的女性受访对象非常直接地表明了自己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和认同。


我的女儿今年四岁了,在县城里面上学,我们愿意在教育上为孩子花钱,希望她能接受更高的教育……只要在县城买房了,孩子就可以在县城上学,在孩子教育这方面,县城的条件还是比较好一点。另外,县城里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更开放一点,农村里的人观念还是保守一点。举个例子吧,我比较喜欢打扫卫生,家里一般都会一天打扫一次,这在县城的公寓里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在农村有些人就会议论,觉得我这个儿媳妇太爱干净了,没必要……我感觉这样不好,所以,后来我们就搬到县城里面去住了。

——2018年6月2日下午在王杰村村委会对LWP的访谈记录

其二,在乡村内部关系与结构上,传统乡村伦理共同体走向式微,现代乡村社区尚未完全形成。滕尼斯曾经以共同体和社会两个概念表达人类共同生活的两种类型,强调共同体的形成不仅在于共同的生活地域,更重要的是共同体成员在生产、生活、交往等方面高度同质性基础之上体现共同体意志的“默认一致”。涂尔干认为,传统社会是一种基于“共同性”的社会,共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习俗规则使社会成员产生共同意识,并依靠这种共同意识维系同质性的“共同体”。伴随着近代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意识和信仰差异日益增大,生产和消费上也更依赖于他人。因此,近代社会既是一种差异性社会,同时也是一种有机团结的社会。


滕尼斯与涂尔干对共同体的阐释虽然不能直接移植到对中国乡村社会的理解上,但能提供一些理论借鉴。中国传统村庄内部成员间的相互关系,体现为共同体成员之间彼此交织的生活和联系。并且,基于这种共同生活和联系所形成的共同体内部的认同感,也成为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人际信任与交往合作的有效资源,并为个体、家庭(族)和村庄行动提供了道德选择和评价的基本原则。然而,我们也应看到,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和人口流动的加剧,导致村庄居民异质性和原子化程度不断提高,资本逻辑也以其扩张性、同质化和意识形态化特征日益强化对乡村生产、生活、交往和文化的影响,传统村庄丰富的地方性特色不断消解,村庄成员的归属感、认同感逐渐弱化,传统乡村伦理共同体走向式微。在问卷调查中,对于“您在多大程度上信任本村人”这一问题,受访对象中45.02%的村民选择了“一般”这一选项。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您在多大程度上信任同事”这一问题,受访对象中选择“完全信任”和“比较信任”的比重达到42.51%,与对本村人的选择数据并未呈现出明显差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新的职业共同体对农民日常交往和人际信任产生的影响。在江苏无锡华宏村,一位村民在访谈中谈及当下生产、生活和居住方式变化对村民相互交往的影响:


以前人都在一起干活,一起回来。现在年轻人都不怎么接触,一家人都不怎么在一起。接触少,感情自然就生疏了。夏天,空调一开,互不走访,不到你家里的。


——2017年8月20日上午在华宏村村委会对BLH的访谈记录


伴随着乡村现代化进程中大量传统农民的“离土”或“离乡”,“村落终结”“村庄凋敝”“空心化”等问题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也成为媒体和公众探讨的热点。在田野工作中,尽管笔者也观察到不同村庄在这一问题上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样态,例如,地处苏南地区的华宏村因为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出现了人口急剧增加、村庄人口密集度大幅提高的现象。但总体上说,人口流动的加剧打破了传统乡村伦理共同体的同质性和稳定性特征,村庄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及对村庄共同体的归属、依赖、认同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


在第二个层面上,中国农民的身份转变具有更加特殊的背景和语境。马克思把劳动力的商品化看作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他对资本“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的道德批判,正是源于资本主义产生初期统治者对农民土地与生产资料进行的暴力掠夺。这些被剥夺而不得不使自己的劳动力商品化的劳动者产生了组织化的工作,“工人在技术上服从劳动资料的划一运动以及由各种年龄的男女个体组成的劳动体的特殊构成,创造了一种兵营式的纪律。”在这种协作化的机器化生产中,“农民从农业生产的固定地块上‘解放’出来并向‘工资劳动者’转变的过程,同时就是他们从散布于孤立、地方化的社区中‘解脱’出来的过程。作为新兴的‘流动者’,他们可以聚焦在更为集中化的场所,靠机械化的制造业来进行生产”,这对传统乡村社会的经济运行模式、人际交往模式和伦理文化模式产生了巨大冲击。在马克思看来,农民的身份转变是被迫完成的,并且,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给身份转变后的农民带来的是穷困的生活、低贱的地位和贫乏的精神,而不是应当实现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也构成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进行道德批判的基本立场和依据。


“20亿农民站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这就是在20世纪下半叶当今世界向社会科学提出的主要问题。”20世纪60年代,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一书的出版,使农民的“终结”问题成为学术界探讨的热点问题。事实上,孟德拉斯笔下“农民的终结”既不是“农业的终结”也不是“乡村生活的终结”,而是指向“小农的终结”,即“小农”转变为“农业生产者”或农场主。在他看来,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的过程中,农民的绝对数量和人口比例都会大幅度减少,但农业的绝对产量并不会因此大幅度减少……无论社会怎么发展,无论乡村怎样变化,农民不会无限地减少,作为基本生活必需品原料的生产供应者——农业的从业者——也不会消失。”


相较于孟德拉斯笔下发达工业国家农民的“转身”,中国农民在工业化、市场化进程中的“转身”具有更大的规模、更复杂的形式和更深层的影响。尽管早在20世纪20—30年代,中国部分地区的农民就以进入邻近城市工厂务工的方式开启了最初的身份转变,但总体上看,这种转变仍然处于零星的状态。1949—1978年,计划经济体制和强有力的户籍制度几乎完全消解了农民身份转变的可能性,并进一步强化了“城里人优于乡下人”的社会群体价值排序。换言之,在相当一部分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已经转变为一种职业群体称谓的“农民”,在中国却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被固化的身份。这一时期及改革开放以后,一批又一批农民试图通过参军、升学、婚姻、进城务工、经营等方式离开土地、离开农村,最为重要的原因是试图摆脱“农民”身份。在他们当中,一小部分人最终改变职业角色并获得了城市户籍,完成了“农民—市民”的身份转变。对他们而言,怀旧与乡愁是治愈紧张、孤独、易变的“城市现代病”的一剂良药,但故乡却是“永远回不去了”。与他们不同的是,更多的农民在改变职业角色进入工厂务工甚至长期在城市生活后,依然以“农民工”这一群体名称保持着原有的身份。然而,在职业身份的转变中,他们更多接触和体验的是现代生产和生活方式,对村庄的物质依赖和精神寄托不断削弱,对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的认同以及对城市文化的向往不断加强。据统计,今天的“农民工”群体中,超过60%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几乎没有任何形式的务农经历,在完成初中或高中学习后直接进入城市务工。尽管他们出生在农村,保留着农村户籍,却无法产生其祖辈和父辈们身上共有的“恋土情结”,也缺乏对村庄的归属、融入和认同。他们更渴望进入现代都市社会,更希望成为真正的“城里人”。在田野调查中,无论是问卷数据还是访谈记录都表明,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80年代中期以后出生的农民对传统农业生产活动既无体验也无兴趣,他们更愿意进入城市,并希望在有条件时让子女在城市生活和接受教育。在囿于各种限制无法将子女带到城市时,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选择在邻近家乡的县城购房并让子女在县城的学校入学。对于这部分农民而言,村庄成了“陌生的家乡”,城市才是自己的“精神家园”。


三、乡村伦理的现代重建:乡村振兴的价值引领和精神动力


马克思在对法国小农的分析中指出,小农在小块土地上进行着彼此隔绝、相互孤立的劳动,这一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换言之,耕种的土地面积之“小”必然带来小农生活世界和交往空间的窄小、眼光视野和社会关系的狭小以及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的弱小。由此,马克思准确把握了小农道德观保守、落后、迷信和偏见的根源。这也提示我们,只有从乡村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的变化发展中,方能探究乡村伦理和农民道德变化发展的内在规律,这也为理解当代中国乡村振兴背景中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与乡村伦理变化发展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唯物史观的理论和方法资源。


从一定意义上说,“转身(份)”中的中国乡村和中国农民及其呈现的道德图景,是现代化进程中伦理转型面临的诸多问题在乡村中的体现。正如费孝通所指出的,“在任何文化中也必然有一些价值观念是用来位育暂时性的处境的。处境有变,这些价值也会失其效用。”传统乡村对应的是农耕文明,显现为一种相对封闭固化的熟人社会特征,其伦理秩序更偏重带有情感色彩的礼仪、风俗的教化和传承;现代乡村更趋向于现代文明,其伦理秩序更偏重以鲜明理性规则为价值导向的法律制度。尽管二者都以一定形式的伦理规范维系社会秩序的稳定,但前者更偏重根植于血缘地缘的人伦关系,后者则更偏重建立在规则意识基础上的契约精神。如何处理好转型期乡村社会传统人伦关系和现代契约精神之间的紧张并寻求两者融合共生的可能性,是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重建需要着力解决的关键点。而在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中,正如前文述及,乡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并在城乡关系、乡村内部结构和关系以及农民身份等方面产生了新的变化,这就迫切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乡村伦理关系和农民道德观念。简言之,乡村振兴背景中的伦理重建,既是乡村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必然结果,又将为乡村振兴提供新的价值引领和精神动力。


应当看到,无论是费孝通所提出的“乡土中国”,还是在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已然发生了巨大变化的“新乡土中国”,乃至当前正在向“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迈进的中国乡村,都有着极其显著的“中国特色”。根植于西方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传统的学术话语和理解范式,并不足以对此种“中国特色”给出充分且合乎逻辑的阐释。不过,基于中国式现代化内涵及由此形成的对中国乡村伦理转型的四重理解,我们仍然可以获得中国乡村伦理现代重建的立场、方法和路径启示。


其一,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和方法,确立以农民为本的乡村发展伦理。


尽管马克思没有提出并系统论证“现代化”这一概念,但是,他基于唯物史观的立场和方法对商品、资本、商品拜物教等进行的分析,既是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诊断和批判,亦是对现代性及其危机的反思和超越。马克思既肯定了资本主义的现代化进程对生产力发展和小农意识改造的重要意义,又批判了其所导致的城乡对立。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他从人的发展角度将社会划分为三个阶段,认为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阶段是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个人“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伴随着前资本主义阶段的共同体被瓦解,资本主义阶段的分工和交换使“人的依赖关系”转向“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也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基本态势。第三个阶段则是体现为“真正的共同体”的共产主义社会,在这一阶段,“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个人克服对物的依赖而自由地联系,“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马克思既肯定了“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相对于“人的依赖关系”的积极意义,也清晰地发现此种“物的依赖”的历史局限:对于财富的过度追逐及其所导致的对人的自由与发展的压抑。由此,他将克服这一历史局限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未来社会的价值圭臬。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和思路为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建构提供了基本路向。


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乡村现代化是乡村发展不可逆转的基本方向。今天的中国乡村不是封闭的“世外桃源”,也不是田园诗书写中的文学想象。一批批离土离乡并与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亲密接触”的农民亦不再是“桃花源”中人,并且,摆脱了土地束缚的村庄和农民已然焕发出强大的经济冲动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乡村现代化进程也不可避免地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应当看到,我国当前仍然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受影响最大的群体仍然是农民。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现代化内涵的易变性、扩张性、同质化特征不断加剧城市对乡村的“空间挤压”,日益削弱村庄的地方性特色和内部认同,导致村庄伦理共同体走向式微,乡村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出现单一性和雷同化的情况,乡村“空心化”、环境污染、留守儿童教育、农民养老等问题,也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亟待解决的焦点问题。


马克思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超越现代性的价值目标,这也为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建构提供了基本价值指向和实现路径。简言之,乡村伦理的现代建构首先要回答“谁之乡村”和“何种伦理”,要解决“为了谁”和“依靠谁”的问题。中国乡村是身处其中的农民之乡村,中国农民是中国乡村发展的主体,因此,乡村振兴应当是体现居于其中的农民主体性的乡村发展。具备更高知识水平和现代伦理观念的“新农民”,既是乡村发展的目标所系,也是乡村发展的依靠所在。这就需要确立以农民为本的乡村发展伦理:以农民的“美好生活”作为乡村发展目标的价值指引,以农民的主体性及其发挥夯实乡村发展的伦理根基,以农民的全面发展作为对乡村发展进行道德评价的根本原则。由此,作为乡村主体的全体农民方能在乡村振兴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从而真正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和乡村的全面进步。


诚然,农民知识水平和道德素养的提升,需要其走出传统小农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狭小空间,在现代生产方式和职业行为中生成与市场经济相契合的现代伦理观念。但是,也应看到,这些具备较高知识水平和一定现代伦理观念的“新农民”,如果完全是城市“打工族”中的一员,或是仅仅偶尔在节日时返乡短住,他们也只会逐渐成为村庄的“过客”,无法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农民能有更多的时间“在村”,方能有更深的情怀“爱村”,有更强的意愿“建村”,也才能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相反,对于长期离土离乡的农民而言,其职业行为、日常生活和交往群体与村庄之间的关联度不断下降,即便其仍然基于一些考虑而保留农村的户籍,对村庄的归属、认同以及参与村庄建设和发展的意愿都会日渐降低。在田野调查中,笔者发现,留在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在周边企业务工但仍居住在村庄的村民,明显表现出对村庄公共生活、公共事务更高的关心和参与度,也为形成村庄凝聚力和提高村民人际信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概而言之,中国式的乡村现代化进程既要高度重视农民通过与种种现代生产方式接触而成为“新农民”,又要通过多种形式的乡村产业振兴渠道和日渐完善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使“新农民”的职业行为和日常生活与村庄保持密切的接触,从而使他们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和“在场者”,而不是“旁观者”。


其二,以现代化样式和发展路径多样性的阐释为参考,重视“地方性道德知识”对乡村伦理现代重建的资源意义。


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人口规模、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历史文化等各不相同,其现代化也必然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样式。马克思在1881年给俄国学者查苏利奇的复信中谈到,俄国公社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与其土地所有制、历史环境及习惯相关,“俄国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这有助于他们从小地块劳动向集体劳动过渡,而且,俄国农民在没有进行分配的草地上、在排水工程以及其他公益事业方面,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集体劳动了”。这表明,各个国家和民族可以而且应当以自己独特的发展道路和模式作为现代化的具体呈现。


同质化的图景难以解释当今世界的丰富性和未来前景,更无法应对中国乡村的多样性、丰富性、差异性和复杂性。“从前现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成功变迁包含着一国人民从他们特定的文化(既传统又现代的文化)中发现资源,以采取新的做法。”因此,中国可以而且应当以独特的乡村振兴道路为全球解决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而构成中国乡村的每一个村庄,同样可以而且应当以具有自身特色的村庄经济、社会、生态、治理和文化发展模式,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具有典型意义的“地方性知识”。毋庸置疑,发展的不平衡和地区差异是我国当前乡村发展的基本态势,不同地区的地域伦理文化传统也呈现出丰富的多样性和地方性特点。这种发展的不平衡既直接呈现为空间维度的地域差异,又内含着时间维度上社会结构的不同。具体表现为,东部发达地区的部分乡村已经初步进入全面现代化阶段,而其他地区大部分乡村还处于现代化早期或中期阶段。因此,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重建既需要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现代化的伦理话语”,也不能忽略作为“地方性道德知识”的伦理文化传统。换言之,对于今天的中国乡村而言,现代化的“进入”已然无法逆转,若是一味固守或是试图复归生成于传统农耕文明的伦理关系或道德生活样式,必定只会陷于偏执保守而日渐丧失活力,最终也只能发出“谁人故乡不沦陷”的感慨与悲歌。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建构出一种“放之中国而皆准”的现代乡村伦理。正如恩格斯明确指出的,“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事实上,无论是学术界关于“地方性知识”的阐释和探讨,还是笔者与团队基于田野工作的大量鲜活案例和生动数据,都在讲述着“地方性道德知识”作为村庄独特文化资源的重要意义。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作为村庄基本单元的家庭和由此形成的家族、宗族关系,以及以此为根基的乡绅、乡贤治理方式。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家族势力不断削弱,宗族组织日渐式微,但是,作为其内核的文化因子并没有彻底消失。在调研的村庄中,无论是江苏华宏村在其工业化进程中将华宏集团作为一个家族企业与基层村庄组织实现交融,还是江西下聂村返乡“乡贤”对祠堂文化的重视及其作用的发挥,都是在新的村庄背景中对家族、宗族文化合理汲取和利用的新形式。在下聂村,曾担任区文化局局长,退休后返乡修建祠堂、兴办书院并致力于乡村建设的访谈对象表示:


可能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村民对修祠堂很重视,也会自发祭祖。要搞好农村文化建设,祠堂是一个重要的平台。老百姓易于接受,因为他们对祠堂有敬畏感,对祖宗有敬畏感。

——2017年7月26日上午在下聂村聂氏宗祠对NJB的访谈记录

“在道德实在论的意义上说,任何一种道德知识或者道德观念首先都必定是地方性的、本土的、甚或是部落式的。人们对道德观念或道德知识的接受习得方式也是谱系式的。”事实上,以上述家族文化、祠堂文化等为形式的乡村伦理文化,正是中国乡村至今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地方性特色”的重要显现。笔者和团队田野工作的问卷数据和访谈记录表明,以村庄风俗、惯习、村规民约以及其他有标识性的空间或文化事象为主要表征的“地方性道德知识”,至今仍对村庄成员有较强的感召力。除江西下聂村的聂氏祠堂外,山东王杰村的王杰大讲堂、浙江丽水的乡村春晚、广东林屋村的春节“游神”、江苏马庄村的香包文化大院,也都既传承了村庄传统文化习俗,又成为村庄新型的公共道德生活平台和道德评价载体。在山东王杰村,很多受访对象都提及英雄王杰的事迹与精神对村庄风气和村民道德素质的正面作用。驻村第一书记在访谈中明确表示:


我们村是英雄的故乡,英雄的诞生是需要英雄的土壤的。这个村的文化传统继承得非常好,社会风气也比较正,面对不公正的人、不公正的事,他们敢于直言、勇于纠偏,王杰的成长受到这种文化传统和社会风气的影响。同时,王杰精神也会为这里的人树立标杆,激励他们努力工作、积极生活。王杰精神作为我们村重要的文化内容,也为我们获得上级的支持提供了便利,无形之中已经成为一种精神资产,对本村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8年6月2日下午在王杰村村委会对驻村第一书记MRH的访谈记录

每一种“地方性道德知识”都生成和传承于特定共同体的伦理文化传统和道德生活经验,在乡村现代化进程中,同质化、功利化所导致的乡村伦理传统的流失、公共道德平台的式微以及道德评价标准的变化,更需要我们理解、关注和重视“地方性道德知识”对于中国乡村伦理现代建构的资源意义,并着力探寻其与“现代化伦理话语”之间融通和整合的有效路径。


其三,以对“现代性危机”的反思和批判为警醒,将“记得住的乡愁”作为乡村伦理现代建构的道德文化之根。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现代化被等同于西方化且被视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唯一模式,现代性则被看作一种体现理性、祛魅和进步的价值追求和伦理目标。然而,这种美好的价值诉求却在实践中遭遇了严重挑战。科学精神和工具理性的泛滥导致种种“现代性危机”的出现和加剧,由此引发了更多的反思和批判,并产生了以哈贝马斯、吉登斯为代表的“妥协派”与以尼采、福柯、鲍曼等为代表的“终结派”。吉登斯将现代性看作资本主义的“工业化的世界”,认为“现代性最有特色的图像之一,便是它让我们发现,经验知识的发展本身,并不能自然而然地使我们在不同的价值观念之间作出选择”,“无论是现代性的激进化还是社会生活的全球化都决不是一个已经完成了的过程”。哈贝马斯认为现代性是一项未完成的设计,其核心是自我理解和自我确证,现代性危机的解决恰恰在于其潜能的充分发挥。可以说,与西方现代化进程相伴随的,是科学主义和工具理性日渐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据主导的意识形态并进一步向发展中国家扩张,导致种种现代性问题乃至“危机”的出现,也进一步强化了对“现代性问题”和“作为问题的现代性”的深刻反思。尽管这种反思并没有完全给出解决问题和危机的有效方案,但是,我们依然可以从中获得在中国乡村现代化进程中避免重蹈覆辙的警醒和提示。


应当看到,西方国家的乡村城市化进程曾经出现了若干不同的阶段:经典现代化扩张阶段,乡村和农民成为资本原始积累掠夺和消灭的对象;后现代阶段,则又出现了“逆城市化”和“再城市化”的潮流。然而总体上看,乡村城市化进程服从和服务于资本逻辑的扩张。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以乡村为基础、以农民为主体且乡村发展存在极大不平衡的国家,乡村的现代化进程既不能在浪漫化和理想化中预设“城市—乡村”的二元对立立场,也不能沦为城市化、工业化进行中资本逻辑的逐利工具,而是应当走出一条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的新型道路。今天,中国乡村的现代化面临着很多复杂的伦理问题,道德领域也出现了一些冲突和矛盾。家庭伦理领域传统生育观念、孝亲观念和新型婚姻理念与亲子关系的碰撞,经济伦理领域传统“生存伦理”和现代理性意识之间的矛盾,生态伦理领域“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的张力,治理伦理领域礼治秩序和法治秩序的冲突,既是现代化进程呈现出的普遍问题,又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乡村特色”。因此,从对现代性危机的质疑和批判中汲取反思性的理论工具,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对待中国乡村伦理的现代建构,方能为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提供有效的精神文化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从统计数据看,我国当前城市居住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出生在乡村,无论是出生、成长在乡村但已在城市工作、生活并获得城市户籍的“新市民”(亦称“农N代”),还是仅仅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无论是内心认同还是刻意抗拒,乡村仍然是他们的故乡,是他们无法改变的生活之“根”和文化之“根”。他们对城市生活及其文化的认同感与疏离感并存,对乡村生活尤其是其人际关系、日常习俗甚至饮食风味仍保有深刻的道德生活记忆和无法言说的情感依恋寄托。缘于此,较之西方心理学、医学等学科话语体系中的“乡愁”概念,乡愁的中国表达中除了包含恋土、怀旧、思乡的复杂情感外,还兼具理想追求、身份认同、精神寄托等价值诉求和伦理意义,成为一种隐喻着城乡关系和农民身份认同的“现代化的中国话语”。在田野调查中,相当一部分目前(或曾经)外出打工的受访者,尤其是40—60岁的中年人,在访谈中都表达了“如果有差不多的收入,还是想在乡村居住”或“出去挣几年钱,老了还是要回来”的意愿。在广东林屋村的调研中,一位大学毕业做过教师后因生养和照顾孩子暂时回村居住的女性在访谈中表示:


年轻的时候多在外面跑跑是好的,但是四十岁之后就更想回到村里来,城市的生活节奏太快,压力也很大,村子里比较安心、舒适一些……我觉得农村人交往总归还是比城里人亲密,我在城市里住过,上下楼的或者对面的邻居在一起好几年,平时外出买菜、上班碰到都不怎么打招呼。村子里结婚盖房子、过生日、做寿宴,大家相互帮忙、彼此交往,这有许多事是在城市里做不到的。

——2018年8月15日下午在林屋村受访者家中对LCX的访谈记录

笔者和团队两次调研的华宏村,是一个已经“没有一亩农田、没有一个务农的农民”的典型乡村工业化社区。早在2005年,华宏村就完成了村民集中居住区“世纪苑”建造工程。世纪苑每套住房208平方米,每户面积和设计完全相同。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所有村民都将原来设计为车库的一楼改造成了厨房和饭厅,并且,受访对象对这一改造及其产生的效果表现出高度一致的认同。


我们这里人把一楼车库改为吃饭的地方,这样可以经常串门,方便吃过晚饭之后转转。村里的人相互都认识,大家交往都很好……村民之间没什么矛盾,矛盾面前大家都能退一步,没听过周围吵架的。

——2017年8月20日下午在华宏村村委会对BHR的访谈记录

我觉得在农村住挺好的,隔壁邻居要好的、熟悉的多,如果在城里的话谁也不认识谁。大家平时吃完晚饭都会在一楼聊聊天,方便交流。


——2017年8月21日下午在华宏村村委会对HFA的访谈记录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改变职业并融入市场经济大潮的农民,不仅保留着对于传统村庄共同体的价值认同和情感依恋,也显现出创设与当前生产、生活和居住方式相适应的新型公共道德平台的实践智慧。换言之,对于改变职业的“新市民”或“新生代农民”而言,村庄仍然保有其独特的文化根源意义。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记得住的乡愁”是对“乡愁”这一中国传统文化术语的传承和转换,它为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伦理重建提供了道德文化之“根”,也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不可或缺的文化表达。


结语


乡村伦理的现代重建和乡村道德建设的全面推进,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走进村庄,贴近农民,是认识和了解中国乡村的基础,也是理解“转身(份)”中的中国乡村和中国农民及其道德图景的基本路径。换言之,要确保中国乡村伦理研究中呈现的问题是“真问题”而不是“伪问题”抑或“书斋里的道德想象”,必须以规范的田野工作为基础,从客观数据中准确把握乡村伦理关系和农民道德观念的变化和发展。从2007年开始,笔者带领团队“进入”地处中国不同区域9个省份的10个村庄。田野工作的初衷是发现或论证乡村伦理研究中的“问题”,但事实上,大量的问卷数据和访谈资料既有“证实”亦有“证伪”;既是在提供某种论据,更是在验证问题本身。例如,与学术研究和媒体呈现中大量“乡村凋敝”“道德滑坡”的表述截然相反,问卷数据和访谈记录清晰地反映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乡村道德的发展进步以及农民对此种趋势的认同。从这一意义上说,中国乡村伦理研究的“田野”路径,体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和基于道德生活史的基本视角,为真实还原和描述当代中国乡村和农民的道德图景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前提。


中国乡村发展不平衡,区域性和地方性特点丰富多样,地域伦理文化传统亦存在较大差异。在田野工作中,村庄都呈现出独特的道德生活样式,村民都以自己的话语讲述着不同的乡村道德故事。截至2020年底,全国基层村委会共50.2万个,作为本文田野工作基础的10个村庄,只是其中的五万分之一。即便笔者与团队完成未来5年继续开展20个左右村庄田野工作的研究计划,实现典型村庄在全国不同区域和省份的基本覆盖,我们所能够呈现的田野数据也依然只是中国50万个村庄和5亿多农民中的“个别”。然而,通过对这些“个别”的相互关联、对比及在此基础上的总结、提炼,我们不仅能够鲜活呈现并建构某种“地方性道德知识”,也能够避免中国乡村道德图景的呈现和乡村伦理的重建成为零散的“地方性道德知识”的简单“合集”。换言之,尽管田野调查无法穷尽中国所有的村庄和村民,尽管“地方性道德知识”也无法成为放之其他村庄而皆可的“普遍性伦理”,但是,不断增加的典型村庄和问卷、访谈样本,辅以更加立体化和全景式的呈现方式和分析工具,依然可以为准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道德图景和乡村伦理重建提供重要的田野论据和方法资源。本文正是基于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在对9省10村田野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对比和综合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乡村伦理现代重建的基本路径,即构建以农民为本的乡村发展伦理,充分重视“地方性道德知识”的资源意义,并将“记得住的乡愁”作为不可或缺的道德文化之根。这一路径既充分凸显地方性特色,又始终强调普遍性价值;既体现乡村伦理理论提炼的范式意义,又重视形成具有实践操作性的乡村道德建设路径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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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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