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东陆:民主思想与东方文化的冲突(下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18 次 更新时间:2008-07-02 11:24

进入专题: 民主  

时东陆 (进入专栏)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源于西方的民主概念在西方社会似乎更易产生,发展.但是,民主在非西方各国的发展和传播却遇到了一些十分基本的问题.在讨论民主的前提条件时我们曾提到某些社会由于宗教(比如基督新教与儒教),经济(富有与贫穷)等方面的不同会有“易于”或“难于”导致民主的倾向.甚至有人认为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民主.而伊斯兰和儒教的国度里很难产生民主.的确,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在十分贫穷的国家内建立稳定的民主.然而,对于在以天主教为主的拉美以及以儒教为思维核心的亚洲国家中所产生的“民主”西方许多学者往往采取很大程度上的保留态度.但从认为民主概念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态度出发.西方学者们又有些牵强附会地提出“有限民主”和“上层民主”的概念来描述这些地区的民主.但是这些观点都并没有严谨的理论基础.本文的下部着重讨论民主在亚洲的文化先决条件以及民主的未来走向.笔者认为,本文对民主先决条件的讨论和结论同样适用于其它非西方的社会和地区.

民主的基础

笔者再次指出:民主的基础必需是个性主义(individualism)为核心的文化.实行民主,首先要求个性主义的思维.没有这样一个前提和基础,民主只能是空想或者是形式上的.

个性主义即便是在西方也是很晚才产生的.而民主完全是在个性主义思维真正在西方社会形成之后才得以实现的.而从社会政治的角度来讲,只有通过民主才能真正达到每个人最终的自由.所以要理解民主的含义必须首先从个性主义出发.纵观西方历史,个性主义的出现也是经过漫漫长夜.虽然民主的概念在古希腊就产生了,但那时个性主义还未萌芽,民主无法实现.西方社会在经历了黑暗的中世纪过渡到文艺复兴时期.尤其在艺术领域人们开始意识到个人价值的存在.于是在十八世纪末的浪漫主义运动中产生了个性主义思潮.个性主义不仅限于艺术领域并扩展到整个社会.个性主义的核心是对关于个人一切的承认和尊重.这一切包括思想和身体以及这两者所能拥有的一切空间,权力,和财产.个性主义认为个人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这包括个人的思想,信仰,创造,意念,决定,性格,生理,习性等等.人类社会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有个人的存在.尤其在高度发展的社会中,人类必须更深刻地认识发掘个人,文化才能继续发展,人类才能得以精神上的生存.很显然,要实现对这种个人不可侵犯性的保障,人们自然会对社会政治有特殊的要求和选择.而这种理想的社会政治形式就是民主.所以个性主义和民主是一脉相承的.

必须指出的是,早期学者包括马克思都共同地认为实现民主的主要障碍是人们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同.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障碍是文化思维的不同.因为在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许多地区和国家以达到相当的水准,但民主并未真正的实现.笔者认为这种思维的不同更是以文化为分界的.笼统的讲,这种文化区别是东方与西方,而思维不同是孔孟之道和个性主义.如果再用历史的角度去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孔孟属于古典的,而个性主义却属于现代的.所以东西方的论争可以说是古老思想与现代意识的分歧.

从自由屋指数的统计看,民主模型应用最佳的地区是西欧,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而正是因为这些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深刻的个性主义思维基础.所以在这些国家实现民主也自然是不言而喻的.这证明了个性主义和民主的紧密相关的联系.所有这些国家都有相似的文化,哲学,伦理,价值和思维.人们的经济地位也趋于均等.在这样的社会文化条件下,人们更强调个人的一种自由境界并通过各种途径寻找高度的自我.在个性主义思维和民主政治体系的环境中,个人的利益,思想,空间得到了极大的保障.但是,在非西方国家,民主模型的应用大大的打了折扣.因为民主模型是西方学者在考虑西方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等著方面的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对民主在东方的应用性,西方学者这还未能做系统的研究.只是在近十多年来,民主政治在全世界飞速蔓延,尤其在权威主义国家.这些理论问题才显得日益尖锐起来.

我们现在来考虑个性主义在一个社会中形成的条件.首先个性主义思维要求一定水平的经济,教育,文化,和思想做为基础.当人们还在贫困线上挣扎,在传统禁锢中徘徊时,自我存在的意识是微乎其微的.因为生存和服从是人们生活中第一位的.随着文化的进步,经济的发达,教育普及,和思想的成熟,人们的自我意识愈来愈强.尤其在艺术表达中,人们终于发现了内在自由的快感,而热切地希望更近一步地得到这种精神上自由.但获取精神自由的心理困难来自于几千年的传统思维.但是,对于那些知识分子来说,他们对个人自由的追求欲比一般人要强的多.个性主义思维首先在这些人中间开花结果.按照这样的推理,一个社会的经济发达,教育普及和思想开放是民主的先决条件.所以对于许多贫穷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先决条件还未成熟.

但是在贫穷度级高的印度却早于大多发展中国家帅先实行了民主制,成为号称世界最大的民主国.在印度建立民主制的几十年中,经历了贫穷,思维两大困难.试想,一个文盲和在饥饿中挣扎的人是很难意识到自己的权力的.在思维方面,印度社会有森严的等级制度.社会上人的分类完全按职业,经济和社会地位来进行.甚至从人的姓氏上就可以看出人的职业与地位.这种深重的等级观念与个性主义世不两立从而也与民主格格不入.但由于英国人的影响,印度毕竟采取的民主的政府形式.如果用民主的原定义去衡量,印度在走向民主的征途上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我们前面谈到民主的三大要素:竞争,参与,和民权.首先,印度的民主竞争要打许多折扣.印度自甘地去世后由尼赫鲁执政.然后是尼赫鲁的女儿甘地夫人继位.甘地夫人被害后又由自己的儿子接管政权.在甘地儿子被暗杀之后考虑意大利血统的儿媳妇.在甘地去世之后的半个多世纪里,印度的几位领袖都出自一个家族.这说明印度政治中民主竞争的因素是很微弱的.直到近几年来情况才有所改善.应该说印度民选中的参与从数量上看是可观的.但根深蒂固的等级和权威主义观念使人们很难从个人的角度去做决定.正是人们对一个家族崇拜,人们无法对政治候选人作出客观的判定.至于民权,前面已经提到,贫穷与非个性主义思维都会使人们难于掌握这个要素.很难想象一个文盲会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权力并参与竞选.但是,印度毕竟采取了民主的形式.这是在亚洲尤其是贫困地区首先实行西方政治的尝试.一位智者说:“形式是重要的!”.

从印度的情况看,经济条件和人文思维同时对民主的实现有直接的作用.但哪一种因素更加重要还很难区分.所以我们必须排除其中因素之一这样可以分别讨论某一种因素的影响.我们可以选择亚洲非个性主义但经济十分发达的地区和国家比如日本和新加坡等地.对于这些国家和地区,上文中已经谈到这些地区并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这里最典型的是新加坡.首先新加坡的经济十分发达.但是它被称为“没有自由的地方.”五个人以上开派对也要请示上级批准.在这种社会里人权和民权都大大打了折扣.有意思的是,新加坡人似乎对此并不十分在意.而人们对政治好象有点麻木不仁.在日本,执政党几十年不换.所以在竞争方面远不及西方.南韩政治曾一度为权威主义直到金大中重反政坛.但值得指出的是,这些地区和国家都是以资本主义为经济方式的.从此可以得出结论:民主与资本主义并不一定同时存在.换句话说,有了资本主义经济,并不会自然实现民主.这还要看文化的核心与思维的方式.

最有趣的现象是当代的中国。许多西方理论家都没有聊到,共产主义可以和资本主义并驾齐驱,相辅相成。这在21世纪的确是一个全新的政治和经济现象,而且十分值得研究。

孔孟之道与个性主义的对立

如果对中国文化的核心思维追本朔源自然会走向孔子和孟子.在中国文化的演变中,在秦汉以前,主要以孔孟的思想为代表.除了孔孟之外,还有道家,墨家,诸子百家.中国古文化在政治上又主要以道家为核心.而孔孟是与道家不可分割的.我们无法在本文中全面地讨论孔子.仅就与个性主义有关的的论点进行分析.首先引出结论.如果说个性主义是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基础那么孔孟思想就是中国古代君臣政治的基础.在东西方文化特征里它们在思维上俨然对立,在政治上格格不入,在历史上则是现代与古典的分歧.

“孝”是孔子思想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孝”是古时做人的基础.但:孝”的实质是对社会要求的一种绝对服从.中国古代社会等级森严.无论在家庭中,社会上,以及政治体系里,每个人都有特定的位置和定义.如家庭中的辈分,社会政治中的君臣之间的区分是极其严格的.每个人必须按照定义找到自己的位置并依靠“孝道”对其完全服从.当然对“孝道”的理解最容易从家庭开始.然后再延伸的社会中去.孔子就是把家庭做为这种精神训练的基地然后把”孝道”深入到社会文化,政治体系,人文思维中去.从而起到了对中国古典社会的政治,文化结构的巩固,完善,和强化,并奠定了当时君臣政治的思维基础.换句话说,没有“孝道”,也就无法建立和维持这种等级深严的政治.所以,从对等的意义上看,以”孝道”为核心的思维,与西方的个性主义思维截然相反,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政治体系(君王制和民主制)当然也是有本质不同的.

孝道的思维对于君王政治和等级社会是至关重要的.这种文化思维事实上是对社会地位的一种认同.并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对社会给予的“位置”无条件的接受,认为是”天意”而不能质疑.这样一来,尽管古典中国是一个复杂的等级社会,但只要人们有效地找到各自的位置,并以”孝道”各司其位,那这就是一个十分有序的,结构清楚的社会.所以孔孟思维强调社会结构以及与其相关的地位,并要求人们对这种整体的绝对服从.由此而来,在这种社会里,人们表现为对社会地位的重视,即所谓的”等级观念.”这种观念在其它东方社会如日本,台湾,新加坡也十分严重.由于对这种社会位置的重视,人们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奉行在该位置上应有的职责和角色.比如长辈,妻子,教师,官吏等等.如果是父亲,那一定是严厉的,如果是母亲,那一定是贤惠的,如果是官吏,那一定是权威的.他们不可以有其它的角色.因这是社会定义下的位置所不允许的.人们以”孝”对其职,并在尽”孝”的同时找到安全感.

在古典社会,人们视自己的社会地位为至关重要.相反,个人却被大大忽视了.在这样的文化思维中人的存在是通过对自己地位的认同来实现的.换句话说,没有对地位的认同,也就没有个人的存在价值.这是东方社会的突出特点.在这种文化里,如果离开了“地位”便毫无个人可言.一个官宦如果丢了官就失去了自己而彻底的落魄了.女人的丈夫去世了,她必须”守节,”否则她将失去自己的“位置”而没有做人的安全感.在现代中国以及其它东方社会,人们任然崇拜社会地位.这反映在家庭关系和社会行为中.在社会上,人的地位往往显得比个人更重要.人们视职业为生命,每个人的名片上列出一大堆头衔,充分表明东方人对社会位置的强烈认同感.人的价值完全是通过职业位置显示出来的.这样,人与社会“位置”几乎等同起来.一个人如果离开了职业就失去了自己的标志和认同感,从而无法在社会上信心十足地存在.

所以每个人必须全身心地进入社会角色.几乎不给个人留有任何空间.为了事业,可以牺牲个人的一切,包括家庭,个人感情,亲友关系等等.在东方的英雄里,大多是为事业而舍身忘己的人.他们大多不顾家庭妻小,不顾个人私情或亲朋友谊而在最高的程度上对自己的职业奉献自己的一切.他们的所有激情和感情都对职业而发生.而对个人,家人的情感却自然地退居第二位.也许这种情操可以称为极端的”孝.”古话说:”忠,孝不能两全.”其实”忠”和”孝”在某中意义上是对等的,都是压抑个人而献身“位置。”

在中国古典式的家庭里,”孝”的观念使亲人的关系建立在对每个人的位置认同上,而不是基于个人相互感情的交流上.在旧式家庭中,长辈,夫妻,兄弟之间的关系是以相互的位置而定的.这种位置和关系就是家庭.人们的交往是按严格的家庭关系来进行的.至于每个人内在感情,要求,交流是不重要的.父亲只要做的俨然象个父亲就足够了.这包括:主外养家,生子,保障家庭的安全,光宗耀祖等等.一个尽”孝”的父亲只会尽这些份内的职责.他们无法也没有能力与自己的妻子和子女交流个人内在的情感.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个人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无法以一个个人的身份与亲人在一起交流,谈心.事实上,在”孝道”的熏陶下,他们已经失去了自己.所谓的”父亲”就是这样一个”位置.”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重要的东西了.其它如妻子,儿子等都有相似的定义和家庭中的位置.最典型的例子是买办婚姻.男女两人毫无个人选择完全按双方的“位置”配定终身.而这种行为的道德基础就是“孝道.”正因为子女要孝顺父母,他们必须按照家庭的要求进入自己的”位置,”即结为夫妻.

所以,总结孔子的”孝道”就是无条件地压缩,奉献,牺牲,个人的一切而全部投入到社会要求的“位置”中去.如果每个人都能达到这种境界,社会将是合理的,稳定的.由于孔子的学说,中国社会的发展可能在宋代时把这种精神推向了一个最佳的理想境界.在“孝道”的思想基础上,人们毕生的努力就是按社会的要求找到自己的“位置”并全身心地进入这个位置的角色。于是,这种思维便产生了森严的等级,包括父道尊严,师道尊严,当然也有君王的权威.

个性主义(INDIVIDUALISM)

与“孝道”正好相反,在个性主义的思维体系中,人的心理力量和安全感来自于个性(Individuality)的建立.个性主义崇尚个人的一切包括个人的感情,思想,行动,性格,性别,身体,生命,权力,财产等等.在个性主义的思想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基本点是关于个人一切的神圣和不可侵犯性.或许某个个性对于一些其它的个人,团体,甚至社会来说是不受欣赏的。但此个性必须得到社会承认和保护.这种承认与保护首先是法律的,然后是社会的和文化的.比如,女权主义就是对个性中性别特征的尊重.很显然,要使个性得以发展,就必须对社会政治有特殊的要求,这就是民主的形式.个性主义思维在人类的作用在于完整地建立“个人.”当然,这种“个人”是属于某一特定文化和社会的.对于“个人”的建立主要是思想精神方面的.同时包括个人的感情,要求,追求,等等.这种个性的建立首先在文学艺术上有这伟大的意义.有人认为,只要是个人创造的东西,只要它代表个性,那就是美的.而文学艺术的生命是根植于个性的存在.人类在探求个性的同时寻找到个人的感觉,灵感,思绪并从而把这些完全属于个人的东西整理升华成思想,理论,艺术作品等等.在个性的追求中,人类感情的丰富化,复杂化和多变化是人类更自信地与动物区分开来的重要标志.人类无时不刻地在试图证明自己感情上的复杂性,并通过文学,艺术来充分地表达这一点.因为这是表征人类文化发展程度的标尺.事实上文学艺术的目的就是探索建立人类由个性产生的美以及表达这种美的思想,情绪,感情.

个性的存在应该是单一的,独立的,唯一的.比如一个思想或创造.这种独特的能力是个性主义思维的特点.个性主义表现之一为对人性和生命的珍视以及对个人思想感情的注重.如果需要建立个人精神的自由王国,那么首先必须有健全的生命,而且是每一个生命!对于动物来说它们个个一致,那么去掉若干个对整个群体是无妨的只要基数足够大.在非个性主义的文化里,由于个性的极大压抑,每个人都是一个缺乏个性的“位置.”所以人人相似.从而在这些文化中往往表现为对生命的忽视.”草歼人命”和”人命不值钱”是这种文化的特征.相反,在个性主义的文化里,人的生命是致高无尚的.正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与他人不同的“个人.”而他所产生的思想,感情等等都是独一无二的.“物以希为贵”少一个人,这种独特的个性就再也没有了.这种个性和它的载体:生命,当然是极为重要的.珍视生命表现在西方社会的一个侧面就是反对堕胎和死刑.虽然堕胎和死刑在西方社会任然存在争议,但毕竟是人类在对自己生命更进一步的珍视.

在保护生命,建立个性,发展个人的思想,丰富个人的感情的人类进步途中,人类还认识到个性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个人与个人的关系.这是人类在当代社会所遇到的最大挑战之一.在非个性主义的文化中,如前所述,人是抽去个性的位置.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位置与位置之间的关系.比如君臣之间,父子之间,夫妻之间.而这些关系完全是由社会,政治,文化来决定的.无论是哪一个人,只要在一个确定的关系里,那么相互的位置就决定了.比如相互的态度,行为,从属关系等等.这对社会上每一个人都是如此.所以这种人与人的关系相对比较简单.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包办婚姻.在包办婚姻的过程中男女双方的选择完全是按照社会的位置来进行的.如家庭背景和经济地位.由于个性的丧失和压抑,大部分人能够自觉地进入位置并建立这种约定成俗的关系.丈夫和妻子的模型在整个社会都是一致的.而每对夫妇必须按照这些模型更准确地进入位置.众所周知,自”五四”运动以来.许多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在进入这种位置时遇到了心理上的困难.于是个性解放的思潮在中国以致东方蔓延开来.但是个性解放即便是今天在东方国家任然有文化上的困难.

而个性主义所寻找的关系却正好现反.它是发散的,多元的,不定的.每个人的关系完全由相关的个人决定.一般地说,进入一个关系的代价是失去一部分自己的个性.对于非个性主义的文化,每个人进入关系后便全身心地投入位置而排除一切个性成分.由于位置的要求和限制,关系是清楚的,简单的,不容质疑的.从社会运行的角度观察,这种关系的构成比较容易,甚至在某种条件下和谐,有效,稳定,长久.但对于个性主义,人们必须在寻求和谐关系的同时把握自己的个性部分.这对于现代社会的人来说往往是困难的.因此,以个性主义为思维基础的关系表现为波动,不稳定,甚至不持久.但是,这种关系最有意义的关键是对对方个性的认可,尊重,以致在寻求和谐的同时发掘,培养,发展对方的个性,使双方的个性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显然,这是一个十分复杂,敏感,而且困难的心理途径.人类走这条路的时间还不到一个世纪.在这条荆棘从生的路上,人类已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以个性主义思维为基础的关系是建立在对双方个性的认识,尊重,和接受的条件之上.由于现代个性主义社会的发展,人的个性千变万化,丰富多彩.在这种个性繁多的人群中要找出两个正好吻合的双方的确是很难的.何况,每个人的个性又在不断发展变化.所以即便两人原初关系和谐,也会由于个性的变化而发展到不和谐了.相反,在非个性主义文化中,由于位置的要求和个性的压抑,人们毫无个性可言,所以必是千篇一率,千人一面.即便有个性的萌芽和存在也会由于”孝道”而压缩回去.所以在每一对人中间很易找到和谐的关系.当然这种”和谐关系”是否真正健康还值得心理学家去定义.

由于个性主义的思维,人们便对社会的形式提出能够保障个性制度的要求.这就是民主的形式.关于民主的定义和内容,在本文的上部以作了详细的介绍.它的三个重要方面是竞争,参与,和人权.在竞争和参与方面世界各政治国家大致可以达到统一的理解和认同.但对于人权各自看法却有很大的差异.事实上,人权就是以上所陈诉的关于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力.比如隐私,财产,思想,生活,繁衍,保护自己,工作,表达等等.这里非常重要是这种人的“基本权力”是属于每一个人的包括罪犯和道德意识败坏的人.个性主义者认为这些权力是人生来就有的,不是某个人,社会团体给的.显然这种权力是神圣的.

民主在东方的可能性

在东方的文化结构中,人的个人认同和自我价值,是通过社会的位置来体现的.比如家庭中的父母子女,社会上的权位,等级,职业分工等等.人们可以按经济地位,职业,以及家庭背景划分社会地位的等级.在这种等级的划分中人们常常受到孔孟思想的影响.比如”万般皆下品,维有读书高.”尽管近代的等级划分思想有了很大的变化,它的社会分布方式还是一样的.人们按照这种主流社会制定的分布来确定那些属于自己的位置,然后尽自己的努力向这些位置靠近.父母们希望孩子们”出息”就是希望他们能够及时的进入位置从而获得社会的承认.这就是东方社会中人的成长模型.在这种模型中,人的个性显然被忽略了.因为人们只注重是否能进入位置而忽视个性的培养.往往,人们还必须压制自己的个性来吻合位置.每个人在一个特定位置里的行为是通过社会对这个位置的期望或压力来约束的.这样一来,个人的存在有来自两个方面的压力平衡.一是从内部产生的个性力自然地向外扩张.另一个是由外部社会对个人施加的行为规范的压力.显然,在东方古典社会,来自外部的压力大大于个性的扩张力.这种压力在古典中国可能大到完全压抑,摧毁个性的程度.由于这种社会对每个个人的严格要求,个性不仅不能向外舒张,反而会收缩,淡化,消失.所以在东方古典文化中,以孔孟思想为基础的权威主义社会是与其相吻合的形式.

在西方的文化结构中,寻找个人的自我认同却是一个人成长道路上的核心.这种个人的认同和自我价值是全方位的.正因为个性的多异化,每个个人并不希望完全按照社会的主流文化要求来塑造自己.由于个性主义的意识,人们大都在青少年时期具有反叛心理.不仅反叛社会而且反叛家庭.美国六十年代的反传统潮流就是这种意识的突出表现.在这种文化意识中,人们尤其是年轻人希望通过自己的个人试验来寻找完全属于自己的道路和个性.他们不希望有任何人来干涉他们的试验而希望完全由自己来决定自己的命运.这种个性主义的意识一直伴随人们走进成年,反映在成熟的思想意识中,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等诸多方面.显然,个性色彩鲜明的思想和意识会与特定的政治,文化社会发生冲突.在特定的政治和文化还没有完全接受某种个性意识的时候就需要社会的在制度上的保护.这种制度上的保护就是前面所说的民主形式.在这种民主制度下,即便是最不悦耳的个性之声也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人们可以在自然公平的条件下相互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愿.

但是,在东方社会里可否也能够自发地进入民主社会呢?我们知道,在用自由屋指数衡量时,日本评分较高.这好象已经回答了以上问题.可是无论如何我们也看到东方的民主社会与西方的民主社会从内容到形式上的不同.前面已经详细讨论过,从竞争的角度出发,日本始终一党垄断,所以权威主义的倾向很重.台湾地区在经济上一直以政府诱导,被称定义为”权威诱导发展型”的民主.更为显著的是,台湾的民主带有十足的东方特色.新加坡更是权威色彩极为浓厚的国家.每个个人的人权和个性都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制约.在这些经济比较发达的东方国家和区域里虽然采取了民主的政治形式,但社会的思想基础仍然是极其深厚的孔孟意识.正因为民主的形式与孔孟思想是互为矛盾的,不可调和的,所以这些地区的大选和政府制度显得牵强.

民主毕竟是一个由西方产生的模型.它自然地吻合于西方的文化和社会.这里的关键是个性主义与民主的相符相成.人只有在认识自己的个性之后才会要求个性的发展,从而自发地建立民主的社会.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对于人类社会的伟大创造的确有很多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比如科学.尽管牛顿定律产生于西方,但它的应用是普遍的,跨越政治,文化边界的.但是社会科学的应用却要复杂的多.它会受到政治,文化的影响和制约.因为这里牵扯到文化认同的问题.人的心理力量和安全感来自于文化认同.所以人类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建立和加强自己的文化认同.由于民主是西方政治形式,它显然会危及东方孔孟思想的基础.自”五四”以来民主在东方的出现就似乎动摇了这个统治中国几千年的思想体系。

中国人,也包括大多东方人,并未从思维上真正的接受西方个性主义的思维.起码在主流意识上并未与个性主义文化认同.从心理安全的角度来分析,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文化的认同归根到底是思维的认同.中国人无法完全放弃孔孟思维从而也无法完全接受个性主义思维.显然,我们遇到了民主意识和孔孟思维的冲突.前面曾详细讨论过,民主的形式必须建立在个性主义的思维基础之上. 而民主的形式不可能建立于孔孟的思维基础之上。

对于东方以及中国,个性主义思维真正在社会意识中的形成是”五四”以后才开始的.知识分子在文化上旗帜鲜明地追求个性并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强烈地反映出来.随着个性主义思维的深入,自然会引向对民主社会的要求.但是如上所述,即便是在今天,东方社会的思维基础的主要结构还是一种孔孟主义,但迭加了某种意义上的个性主义.而对于一个广义的文化社会,思维具有一种广泛的分布.这种分布也许有它复杂的社会性,有待更详细的研究.但从一般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受西方思想影响较大的知识界,个性主义思维的程度会深的多.

所以,民主模型在东方的应用存在着文化上的困难.这种困难就来自于孔孟思想与个性主义的冲突.东方人对民主的接受至少在今天来说还只能是形式上的.比如选举,投票,集会等等.即便在中国大陆的农村,这些形式也开始普及起来.但人们无法理解民主的真正内容,也无法放弃自己千百年积累的文化和思想.“竞争,参与,人权”这民主三大要素对许多东方人来说还是难以理解的.而只要中国保持自己的古典思维:孔孟之道,东方的民主总会带有文化的特色。从文化认同的角度出发,中国不可能完全采纳个性主义的思维.因为孔孟是中国文化的定义和存在的价值.同样,阿拉伯国家必须以伊斯兰教思维做为自己存在的主干和命脉。对于西方国家,显然是依赖于个性主义而存在的.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民主在东方的应用会有几种可能.其一是所谓的世界大同理论.如果我们先假定世界各文化的发展模型是一致的.然后再假定欧美的发展在整个世界文化群中是发展最快的.最后再假定民主是世界大同的终点.那么通观世界的发展史我们将得到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世界其它文化也将会走过相似的发展过程.只不过是先后快慢的问题罢了.这种发展即是从权威主义到个性主义思维的转换以及从封建君王制到民主制的过渡.如果我们把文艺复兴时期做为西方人对权威挑战的开始,那么到20世纪中叶个性主义的高峰和二战后的民主文明已经走过了近500年的漫长历史时期.如果亚洲,甚至包括中东,南美,非洲的文化也会经过相似的历史的话,那么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在转换思维系统的基础上走入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或许今天的电视,通讯,和因特网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缩短这个时间.

第二种可能是类似与当今日本的东方权威主义与西方民主政治的混杂体.这种结论认为日本目前的社会体系是一个平衡状态.权威主义与民主互有保留地共存一体.其权威主义较为松弛而民主制度由政府,党派等权威导向.从而区别于西方民主.这种东方式的民主在台湾,新家坡等区域会维持很长的历史时期.事实上这种状态的可能性很大.因为从如上讨论可知,每个文化不可能放弃自己的文化认同,而这种文化认同说到底就是一种特定的思维方式.所以中国是不会丢掉孔孟主义的,就如阿拉伯国家不会放弃伊斯兰教一样.这样一来,在东方实行真正的民主是不大可能的.不过日本今天的混合体政治文化毕竟比武士道文化进了一步.台湾当今的体系比民国38年以前的政治又多了许多西方民主的内容.但是所有今天东方的民主都还不是真正西方的民主.

第三种可能是最令人心驰神往的.那就是在东方产生一种有别于西方个性主义思维的,崭新的现代东方思维体系.这种思维不是孔孟思维,但又源于东方古典思维.它受到西方现代思维的影响却又与其根本不同.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思维呢?也许有待于当代和将来的思想家和哲学家去思考.目前一些学者们热衷的”新儒学”也许就是这样一种企图.假如东方有了现代的,非西方的思想,那么在此基础之上就可以建立一个新型的社会政治形式.这种形式显然不会是现在的西方民主形式,而是一种东方的现代政治形式.这种现代的东方思维和政治形式会与西方的个性主义和民主政治相互竞争.并在竞争的同时相互影响,吸收,并存.

结束语:民主之迷

虽然笔者在文章的下部论政,阐述了民主在东方的可能性,但并未指出民主一定是世界大同的终点,历史的尽头.因为即便在西方理论界,民主还是一个”迷.”大多西方学者和政治家,尤其是美国政治家和学者认为民主是人类的最终目的地.而当今世界大多国家和人民都把民主视为进步的象征,尤其那些发展中国家.但是在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国极端的个性主义却又引发深刻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家庭破裂,暴力,教育质量下降,吸毒,性病,和道德标准的严重下降.瑞典学者林德波姆指出:”民众统治会造成政治标准的降低以及对人类文明的侵蚀和破坏.现代民主与平等主义的真正本质是否定高尚的权威.它们破坏人类和谐与和平,并制造焦虑和恐慌.精神疾病成为社会普遍现象.人们无法拒绝享乐的诱惑,从而陷入对其无止境的追求.于是,人类走入魔境的困惑.”他在文章中提出一个十分深远的问题:”世界由谁来统治呢?是上帝,还是人类自己?”他认为,世界在1789年法国革命之前是上帝统治(即权威主义)而在此之后人类便开始自己说了算了(即个性主义).从而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所以民主能否在人类进程中稳定生存, 到现在还是一个在理论界研究的中心课题.

关于个性主义的参考文献

Adamopoulos J., & Bontempo R. ( 1984). "A note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ization practice and artistic preference". Cross-Cultural Psychology Bulletin 18, 4-7.

Adamopoulos J., & Smith C. M. ( 1990). "The emergence of individualism and collectivism as cultural patterns of interpersonal behavior". Paper presented to the Individualism-Collectivism conference in Seoul, Korea, July 1990.

Adamopoulos J., Smith C. M., Shilling C. J., & Stogiannidou A. (submitted). Cross-cultural invariance in the perception of social environments: A rule-theoretic approach to situational classification.

Adams K. A., & Hill L. ( 1989). "Protest anality in Japanese group-fantasies". Journal of Psychohistory 15, 113-145.

Adorno T. W., Frenkel-Bruswik E., Levinson D. J., & Sanford R. N. ( 1950). The authoritarian personality. New York: Harper & Row.

Albert R. ( 1983). "The intercultural sensitizer or culture assimilator: A cognitive approach". In D. Landis & R. W. Brislin (eds.). Handbook of intercultural training, vol. 2 (pp. 186-217). New York: Pergamon Press.

Argyle M., Henderson M., Bond M., Iizuka Y., & Contarello A. ( 1986). "Cultural variations in relationship rul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sychology 21, 287-315.

Aron J. P. ( 1975). Qu'est-que la culture Française? Paris: Denoel/Gauthier.

Asch S. F. ( 1956). "Studies of independence and conformity: A minority of one against a unanimous majority". Psychological Monographs 70, no. 9 (Whole of no. 416).

Avrahami A., & Dar, Y. ( 1993). "Collectivistic and individualistic motives among kibbutz youth volunteering for community service". Journal of Youth and Adolescence 22, 697-714.

Bacon M. K. ( 1973). "Cross-cultural studies in drinking". In P. G. Bourne & R. Fox (eds.). Alcoholism: Progress; in research and treatment.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Bakan D. ( 1966). The duality of human existence. Chicago: Rand McNally.

Bakare C. ( 1974). "The development of laterality and right-left discrimination in Nigerian children". In J. L. M. Dawson & W. J. Lonner (eds.). Readings in cross-cultural psychology (pp. 150-167).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ress.

Bandura A. ( 1989). "Perceived self-efficacy in the exercise of personal agency". The Psychologist: Bulletin of the British Psychological Society 10, 411-424.

Banfield E. ( 1958). The moral basis of a background society. Clencoe, Ill.: Free Press.

Barker R. G. ( 1968). Ecological psychology: Concepts and method for studying the environment of human behavior.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进入 时东陆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民主  

本文责编:zhangchao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笔会 > 笔会专栏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3100.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