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鹏:统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人的全面发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89 次 更新时间:2022-01-14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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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鹏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致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崇高追求。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发展理论,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既被现实所塑造,又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实现自身发展。人的发展的内容与人的发展的条件紧密联系,需要构建特定的社会制度并充分发挥制度的优势,为人的实践和人的发展创造现实条件。同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实现什么样的政治目标,人又是决定性因素,也就是说,通过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以创建更好的社会。

在著名的《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马克思曾经讨论了人的政治解放和社会解放的区别。现代“政治国家”宣称以自己的方式废除了出身、等级、宗教、文化和职业的差别,但是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完成了的政治国家,按其本质来说,是人的同自己物质生活相对立的类生活”。换句话说,在政治国家,人仅仅是想象的主权中虚构的成员,人走向了纯粹形式上的平等和权利,但这并不能掩盖现实中真实存在的不平等。按照这一观点,人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不能仅仅是思想中的、意识中的抽象的、玄奥的概念,而应具有更加实质性的内涵,特别是应当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体现在人民的现实生活中。

在中国,避免走向纯粹形式上的平等和权利,实现真正意义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主要依靠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本出发点就是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不断提高人民素质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其中,国家治理体系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具体化和实体化存在,在保障人的广泛真实权利从形式到内容的转变中,在推动人从片面的、畸形的、不自由的和不充分的发展向更加全面的、和谐的、自由而充分的发展过渡的过程中,在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致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优势和理论优势,转化为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的、具体的制度效能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而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不断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的过程。简言之,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才能摆脱人的抽象的、单向度的、形式上的发展,实现人的具体的、全面的、实质性的发展。

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中国的重要经验是坚持二者相互协调、相互统一,融汇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道路,致力创造政治文明新形态。从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新时代以来的政治实践经验来看,中国共产党统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人的全面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通过“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互补充,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同步推进,构建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发展环境;通过充分释放民主效力和社会活力,实现自由活力与良好秩序的有机统一;通过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互补充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发展的理论,人的发展依赖于具体的生产条件和物质基础,但更重要的是有目的地联合起来,控制和发展这一物质基础,并消除历史造成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消除和克服人的发展中的矛盾,从而达到人的智力和体力的统一,精神劳动、物质劳动和享受的统一,生存和发展的统一。

在资本主义国家和一般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生产主要依赖其自发性,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形成了内在的矛盾和冲突。无产阶级政党作为人类解放主体,必须依靠政治制度优势消除历史造成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伟大创举。坚持在市场经济前加上“社会主义”这个定语,可以有效防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弊端,致力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在具体实践中,着力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相互补充和有效结合上下功夫,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一方面,中国积极发挥“有效市场”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民创造力和社会积极性,持续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2020年,中国人均GDP已经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19元增加到7.2万元,城镇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不足100元、50元增加到43834元、17131元,从某种角度来看,中国是世界上最具幸福感的国家之一。另一方面,中国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及时总结新的改革实践,在政府职能、市场机制、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重大问题上不断推动理论创新,积极推进相关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积极推进社会领域各项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夯实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基础,就是这一努力的最鲜明体现。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总结前期发展经验教训基础上,强化政府责任,增加财政投入,填补制度空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从城镇扩大到乡村,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企业,从就业群体扩大到非就业群体,成功建立了世界上覆盖人群最多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兜底线”的前提下,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进行了更为系统的改革,同时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社会建设依然面临巨大挑战和难题。这包括社会保障的“差异性”问题——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地区差异、行业差异、部门差异和收入阶层差异,影响了社会保障的公平性;社会保障的“双轨制”问题——在社会保障方面,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制度衔接能力和转移接续能力以及适应流动性的能力仍然有待提高;社会保障的“碎片化”问题——社会保障领域各部门各自为政、信息壁垒、政策协调难等问题还时有发生;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问题——新时代群众对医疗、养老、教育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福利预期增长过高,民生开支增长较快,财政压力持续增大。

针对这些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民生保障制度”的概念;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补齐民生保障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社会建设的紧迫任务”。这些新的理念和部署,从人的全面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相互协调的角度,为积极促进社会领域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确立了顶层设计。

“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同步推进

发展为了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分配决定于生产,而又反作用于生产,最能促进生产的是能使一切社会成员尽可能全面地发展并保持和发挥自己能力的分配方式。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来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的要求进行分配领域的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我国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和要求,从实际出发,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构成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安排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实现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统一,有利于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还实施了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7亿农村人口摆脱贫困,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伴随这一过程,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不断提升,1981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为67.9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世界卫生统计》报告,2019年中国人均寿命预期已经超过77岁。但是从其他一些方面来看,我国的社会分配制度仍然尚未成熟定型。根据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住户调查统计年鉴》,自2002年以来,中国的基尼系数不断升高,2008年达到0.491的顶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尼系数有所下降,其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贡献率较高,但目前基尼系数依然高于0.46。基尼系数的变化,反映了中国改革发展中市场机制的有效性,是“做大蛋糕”的必然结果,但从“分好蛋糕”的角度看,这显然还不是一个合理的收入分配结构。从人的全面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双重视角来看,我国的分配制度仍然有较长的路程要走。

在改革发展中,我国针对收入分配中存在的收入差距拉大、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较低、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等问题,不断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和具体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居民收入的增长同GDP增长的同步性非常强,这意味着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成效大大提升。未来,需要着眼于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继续调整国民收入结构,提高居民收入的份额以及劳动报酬的份额,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让老百姓有更多成就感和获得感。

社会性流动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另一个重要途径。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性流动”的概念:“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时再次强调,“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这些改革方向,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至关重要。

自由活力与良好秩序有机统一

根据马克思“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观点,人的发展不应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发展为代价,相反要构建有利于“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这种“自由人联合体”是人的自由同社会自由的有机统一,是人的个体独立性、创造性同集体的、社会的和谐秩序的相互统一。

保障人民权利,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明特征。中国作为一个超大规模国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既要有利于激发社会创造力,也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活力既不等于放任自流也不是凌乱无章,“死水一潭不行,暗流汹涌也不行”,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始终坚持将实现国家的总体目标同保障人民的广泛社会权利相结合,将构建和谐稳定的政治秩序同激发社会自由活力相结合,成功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双奇迹。在国家治理层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民主实现形式,既着眼于充分释放民主政治的效力与活力,也立足于发挥群众路线等中国式社会治理的优势,保持国家团结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人类发展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过程,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上升到2020年的63.89%,社会经济结构出现巨大变化。但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总体上并没有像其他国家一样,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经历高犯罪率的严重困扰,相反,中国社会的安全系数在过去40多年来的各阶段都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和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国内格局的安全稳定也为中国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红利,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奠定了重要基础。毫不夸张地说,中国在过去四十多年取得的公共安全成就,是人类工业化历史上影响人群最广泛、时间最为持久的,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世界范围内堪称典范。

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互联网深刻改变人类交往方式,社会观念、社会心理、社会行为发生深刻变化。新形势下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如何更好适应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行为方式、社会心理等深刻变化,继续推进和完善社会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摆在眼前的任务和挑战。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前进道路上,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在具体的国家治理层面,需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健全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保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和疾控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需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释放人的创新激情、创新活力、创新能力,使人人各尽所能、各展其才、各得其所,从而彻底解决发展的持久活力与内在动力问题,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发展;需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需要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全部成果的总括和结晶。人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通过生产产生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创造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也就是说,人类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既获得了物质成果,也获得了精神成果。在此意义上,不仅物质文明的发展与精神文明的发展是相互统一的,实现人的现代化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是相互统一的,两者相辅相成。

中国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人是最活跃、最具创造性的因素,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这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两个文明”都要搞好。改革开放40余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式现代化不仅创造了物质文明发展的世界奇迹,也创造了精神文明发展的丰硕成果,形成了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良好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强调“以辩证的、全面的、平衡的观点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无论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方面,还是在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处理好“富口袋”和“富脑袋”的关系,强调既要家家“仓廪实衣食足”,实现物质生活充裕富足,也要人人“知礼节明荣辱”,实现精神文化生活丰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今天,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程度已成为衡量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尺,成为衡量人民幸福指数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关键因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价值引领、文化滋养和精神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为此,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

值得指出的是,中国人民创造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不仅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精神支撑,而且深刻影响着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深刻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要注重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激活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创造的伟大文明,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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