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以正义原则为基础的中国国际秩序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74 次 更新时间:2021-11-11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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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锋   理查德·内德·勒博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秩序的变迁是这一大变局的重要部分。观察秩序的变化,实力固然是一核心变量,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能赋予秩序合法性的正义原则,特别是平等与公平这两大原则。中国如何践行这两大原则并处理好两者间的张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国际社会对中国国际秩序观念和实践的接受程度。

缩小秩序与正义之间的张力

当前的国际秩序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危机。有人认为这一秩序是美国掌控的自由主义秩序,也有人认为它是由少数几个国家主导的大国共治型的强权秩序。不管怎么看,这一秩序的根本特征是其等级性,即秩序主导国和服从国在物质力量和文化与政治权威上的不平等。西方的国际关系理论家,特别是推崇美国自由主义秩序的学者,经常对这一等级性避而不谈。他们反而强调这一秩序的平等性,因为从英国哲学家洛克提出现代自由主义理论以来,平等就是西方自由主义的一贯追求。然而,他们忽视的是,虽然自由主义在国内事务上确实呼吁平等,但在国际事务上,它并不排斥胁迫、剥削乃至征伐。

很多西方政客和学者选择性地遗忘西方国家过去对非西方国家的胁迫、剥削和征伐,但很多非西方国家无法忘却。它们尝试通过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建立一个更加平等、公平的国际政治新秩序。从国际体系的结构性趋势来看,正如英国著名学者巴里·布赞所言,当前是一个深度多元主义的世界,世界范围内的财富、实力和政治与文化权威越来越多地从西方世界向非西方世界扩散。

国际秩序的等级性以及由此而来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把国家按照实力划分有其道理,问题的关键在于,任何具有一定等级性的国际秩序必须获得其他国家一定程度上的认可,并具备一定的合法性。

秩序的合法性取决于这一秩序能否满足秩序内行为体的需求,能否打造并实行合理的规范,能否通过合作实现一些共同目标。重要的是,秩序必须能够实现一定程度上的正义,这是秩序合法性的一大基础。正义是秩序的根基,不是人类追求的唯一目标,安全、财富、亲情等也是重要的目标,但正义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实现其他目标的一个基本前提或者基础,其他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稳定的社会与政治秩序。在理想状态下,秩序与正义之间应该是相互促进的;但在现实中,两者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张力。因此,秩序的创建者和维护者必须能够提出一套关于秩序中等级性的“正义话语”,并把这一话语付诸实施。在理论与现实之间,永远都会存在一定的鸿沟,秩序的维护者必须尽量缩小这一鸿沟,不然秩序就会分崩离析。

平等和公平是东西方认识正义原则的基础

自古以来,东西方对正义的理解既有差异性也有共同性。在正义原则的问题上,东西方都认为平等与公平是分配正义的两大原则,虽然这两大原则在东西方历史的思想脉络和表现形式上有不同的呈现。在西方历史上,公平原则最早出现在崇尚武士精神的社会中,如《荷马史诗》中描述的古希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使用公平原则为古希腊城邦的精英政治提供合法性支持,这两位哲人刻意淡化平等原则,因为平等原则容易导致民主,而民主并不是他们向往的政体。

公平原则长期以来一直是地区秩序和国际秩序的主导性原则。在近代史上,欧洲列强通过武力征伐获取荣耀、土地和财富,并导致一个由它们主导的等级秩序。如前所述,任何等级秩序都需要一套正义话语来为其提供合法性,欧洲列强的正义话语即这一等级制是它们承担大国责任和维护国际秩序的需要。这种合法性的正言在大战之后的大国和平会议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特别是拿破仑战争后的维也纳和会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凡尔赛和会。即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联合国,也在安理会这一机制上体现了公平原则,因为安理会只给五个大国常任理事国的地位。

中国历史同样具备公平与平等这两大正义原则的思想脉络。先秦思想中有两类公平观念:基于功绩、美德或地位的公平与基于义务对等性的公平。而儒家思想至少包含四类平等思想。一是人的尊严的平等,尤其体现在“恕”这一概念上。二是人性——尤其是德性的平等。孟子“人皆可以为尧舜”的论断就是这种平等性的体现。三是政治参与的平等。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中国古代关于人民政治权利的主体性的重大宣言。四是朋友之间的平等。还是孟子说得好:“不挟长,不挟贵,不挟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挟也。”儒家之外,墨家、道家和法家也有关于公平与平等思想的诸多论述,其中道家的平等观尤为精彩。总而言之,正义是贯穿东西方思想史的一个重大命题,而平等与公平的原则则是东西方共同认可的两大核心正义原则。

对现行国际秩序的思考

从正义原则的角度去观察当前国际秩序的重组,关键的问题是这一秩序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和平等的原则。必须指出的是,公平原则与平等原则之间经常存在一种张力,历史上,这种张力不止一次成为冲突的根源。在古希腊城邦,寡头政治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冲突就是公平原则与平等原则之间的冲突。法国大革命是平等原则对公平原则的历史性挑战。

思考国际秩序的变化,不仅要考虑国际秩序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正义性,还要考虑公平原则与平等原则之间的冲突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秩序的演变。一般而言,一个国家越是强大,就越会寻求国际特权并使用公平原则为这些特权进行辩护。中小国家则普遍倾向于使用平等原则来制约强国的单边主义,以此保护自己的国家利益。

当前中国正处于由富变强的过程。国际社会,特别是中小国家和中国的邻国关心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是否也会像某些西方大国那样寻求国际特权与特殊利益。美国自诩其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但事实是,公平原则才是这一秩序的根基,美国所谓的公平就是美国作为霸权国维护了该秩序的稳定。这种合法性话语是虚伪的:这一秩序只满足了公平原则的一个条件,即它为美国及其盟友提供了特权,但却牺牲了弱小国家和其他行为体的利益。

中国要从美国的经验中吸取两大教训。一是对公平原则的实践必须彻底和全面,不能只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其他国家,特别是中小国家的利益。二是认识到平等原则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趋势,争霸盖不可取,强权已失人心,只有真正践行平等原则但又能在必要的时候实行彻底的公平原则的国家才能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


(作者系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长聘教授;英国伦敦国王学院教授、美国达特茅斯学院荣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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