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石:变法高潮与“百日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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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康有为的第五、第六、第七次上书

1897年11月(光绪二十三年十月),德国派军舰强占胶州湾。次年1月,康有为鉴于民族危机日益严重,赶赴北京,第五次上书光绪帝,建议:一、采法俄、日以定国是;二、大集群臣而谋变政;三、听任疆臣各自变法。他警告皇帝说,如果依然故我,“恐自尔之后,皇上与诸臣虽欲苟安旦夕,歌舞湖山而不可得矣!且恐皇上与诸臣求为长安布衣而不可得矣!” [1] 他要求光绪帝将“国事付国会议行”,“尽革旧俗,一意维新”。这道奏章,为工部尚书淞淮所阻,但却受到给事中高燮曾的重视,上疏推荐,要求光绪帝召见康有为。清制,非四品以上官,不能召见。恭亲王奕訢据此反对,声称康有为是“小臣”,“皇上若欲有所询问,命大臣传语可也”。 [2]


光绪帝也感到形势危迫。1898年1月16日(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光绪帝向翁同龢、奕訢征询“变法”意见。翁同龢主张“从内政根本起”,奕訢等人沉默不语。次日,光绪帝连发三道上谕,要求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求各省督抚推荐人才,裁汰绿营,开办制造局厂。同月24日(光绪二十四年正月初三日),光绪帝命王大臣在总理衙门接见康有为。参加者有李鸿章、翁同龢、荣禄等人。荣禄(1836—1903),字仲华,满洲正白旗人。因在咸丰帝去世后,支持慈禧太后夺权有功,官至步军统领、总署大臣兼督办军务大臣。他对康有为称:“祖宗之法不能变。”康答:“祖宗之法,以治祖宗之地也,今祖宗之地不能守,何有于祖宗之法乎?即如此地为外交之署,亦非祖宗之法所有也。因时制宜,诚非得已。” [3] 他声称“日本维新,仿效西法,法制甚备,与我相近,最易摹仿”,自己编有《日本变政考》及《俄彼得变政记》二书,可以采鉴。这一天的接见在翁同龢的日记中留下的记载是:“康有为到署,高谈时局,以变法为主,立制度局、新政局、练兵局,开铁路,广借洋债数大端,狂甚。” [4] 第二天,翁同龢向光绪帝保荐康有为,光绪帝再次表示要召见康有为,仍为恭亲王所阻。光绪帝命康条呈所见并送呈《日本变政考》《俄彼得变政记》二书。


1月29日(正月初八日),康有为以“外衅危迫,分割荐至,急宜及时发愤,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革旧图新,以存国祚”为题,第六次上书,请求光绪帝仿照日本明治维新的办法:“一曰大誓群臣以革旧维新,而采天下之舆论,取万国之良法。二曰开制度局于宫中,征天下通才二十人为参与,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三曰设待诏所,许天下人上书。” [5] 在这三项建议中,康有为最重视开制度局,其具体设计是:选天下通才十数人为修撰,以王大臣为总裁,相互平等,每日在宫中讨论旧制新政,何者当改,何者当增,由皇帝折衷一是,然后交由法律、税计、学校、农商、工务、矿政、铁路、邮政、造币、游历、社会、武备等十二局施行。按照这一设计,就将重构清廷的权力分配,在皇帝周围形成一个新的决策机构,领导变法与改革,同时也将形成适应现代化要求的新的行政系统。为了扩大影响,造成声势,康有为先后为御史杨深秀、宋伯鲁等多人草拟了主题大体相同的奏折。


康有为的奏折被总理衙门的王大臣们压了一个多月,在光绪帝的一再催问下,才于3月11日(二月十九日)上呈。光绪帝读到后,非常满意,命王大臣们“妥议具奏”,但没有下文。


次日,康有为进呈《俄彼得变政记》,第七次上书光绪皇帝,阐述“体制”和“变法”的关系。内称:“今明知法敝不能不变,而卒不能变者,大率为体制所拘,与天下贤士不接,不能大变也。”又称:“富乐莫如美,而民主之制,与中国不同。强盛莫如英、德,而君民共主之制,仍与中国少异。”在康有为看来,只有俄国,“其君权最尊,体制崇严,与中国同”,因此,他建议光绪皇帝,效仿俄国的彼得大帝,“以君权变法”。 [6] 4月10日(三月二十日),康有为再次进呈《日本变政考》。建议光绪皇帝仿效日本的明治维新,竭力鼓吹,“采鉴于日本,一切已足”。 [7]


在维新运动中,康有为先后进呈光绪帝的自编书籍还有《泰西新史揽要》《列国变通兴盛记》《孔子改制考》《列国政要比较表》《日本书目志》《波兰分灭记》等。


康有为一面上书皇帝,争取王公大臣的支持,一面组织团体,积聚力量。当时,强学会之后,旅京人士相继组织知耻学会(寿富等发起)、粤学会(康有为发起)、关学会(宋伯鲁等发起)、闽学会(林旭等发起)、蜀学会(杨锐等发起)。4月17日(三月二十七日),康有为与御史李盛铎在北京成立保国会,以保国、保种、保教为宗旨,章程称:“本会以国地日割,国权日削,国民日困,思维持振救之,故开斯会以冀保全。” [8] 其后,保滇会、保浙会、保川会先后成立。不久,浙江人孙灏、御史潘庆澜、黄桂鋆等相继撰文或上疏弹劾,指责康有为等“聚众不道”,声称“权操于上则治,权分于下则乱”,现在“民主、民权之说日益猖獗”,“其患不可胜言”。 [9] 李盛铎受到荣禄压力,自除己名。乔树枏致函梁启超,指责保国会“滥列多名,乘机作乱,居心狡诈,行同诳骗”。 [10] 在此情况下,保国会形存实亡。


保国会的被劾使维新派再次处于不利局面,但是5月28日(四月初九日)恭亲王奕訢的病故却使形势发生变化。奕訢于1884年(光绪十年)被慈禧太后免去军机大臣及总理衙门大臣职务,中日战争中被起用。他在教育、通商、修筑铁路、兴办机器工业、加强武备等方面支持改革,但是,反对削弱皇族权威,变更军机处等政权机构。他竭力阻拦光绪帝重用康有为,在临终前向慈禧太后泣诉翁同龢“心叵测”。 [11] 他的去世,使康有为觉得少了一个障碍,光绪皇帝觉得少了一个掣肘的人,变法活动的锣鼓就敲打起来了。


(二)百日维新

自1898年6月11日(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光绪帝下诏变法至同年9月21日(八月初六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止,共103天,史称百日维新。


康有为完全寄希望于光绪帝,希望他以皇帝之尊打击旧派,支持变法。6月1日(四月十三日),康有为代杨深秀草拟《请定国是,明赏罚,以正趋向而振国祚折》,陈述割让台湾、胶州湾(青岛)被德国军队所占之后的危急形势,要求光绪帝“明降谕旨,著定国是,宣布维新之意,痛斥守旧之弊”。 [12] 同月8日(四月二十日),又代侍读学士徐致靖草拟《为外侮方深,国是未定,守旧开新,两无所据,请特申乾断,明示从违,以一众心而维时局折》,请求光绪皇帝“求可求成,风行雷动”。 [13]


据光绪皇帝向翁同龢传达,他曾向慈禧太后汇报,慈禧太后赞成杨深秀和徐致靖的主张,指示说:“今宜专讲西学。” [14] 老成持重的翁同龢觉得皇帝传达的精神可能过头,于是在“折衷至当”之后,在为光绪帝起草的《明定国是诏》中声称:“五帝三王,不相沿袭,譬之冬裘夏葛,势不两存。用特明白宣示,嗣后中外大小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发愤为雄,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 [15] 6月11日(四月二十三日),《明定国是诏》颁布,维新变法定为国策。13日(四月二十五日),徐致靖上折,密保康有为、黄遵宪、谭嗣同、张元济、梁启超为“维新救时之才”,请求光绪帝“特旨破格委任”。光绪帝命康有为、张元济预备召见,黄遵宪、谭嗣同送部引见,梁启超由总理衙门察看具奏。


光绪帝发布变法诏书当然经过慈禧太后同意,但是慈禧对光绪并不放心,力图加以防范。6月15日(四月二十七日),光绪帝连发五道上谕,其中一道规定凡补授文武一品暨满汉侍郎,均须亲向慈禧太后谢恩。这样,慈禧太后牢牢控制用人大权。另一道命王文韶来京陛见,直隶总督由荣禄暂行署理。荣禄曾任步军统领、兵部尚书,负责拱卫北京的董福祥的甘军就是由他调入的。荣禄署理直隶总督,就有了控制京畿地区的军政大权。还有一道命翁同龢开缺回籍,其理由是:“近来办事多未协允,以致众论不服,屡经有人参奏,且每于召对时咨询事件,任意可否。喜怒见于辞色,渐露揽权狂悖情状,断难胜枢机之任。”胶州湾事变后,翁同龢在和德国交涉过程中“低颜俯就”,引起普遍不满。此后,光绪帝要改革外交礼仪,在宫中接见外国使臣,翁同龢反对。光绪帝要重用并奖赏历任外交职务、见识开通的张荫桓,翁同龢反对。5月26日(四月初七日),光绪帝命翁同龢传谕康有为,将此前进呈的书籍再抄一份,翁同龢居然回答:“与康不往来。”“此人居心叵测。”第二天,光绪帝再次索要康书,翁同龢对答如前。光绪帝发怒诘责,翁同龢将此事推给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光绪帝要翁亲自传知张荫桓,不料翁仍然拒绝,反问皇帝:“张某日日进见,何不面谕!”6月13日(四月二十五日),徐致靖奏保康有为、张元济、黄遵宪、谭嗣同、梁启超等人时,求才若渴的光绪帝意欲即日召见,但翁同龢不赞成,主张“宜稍缓”。因此翁的开缺原因虽然复杂,但他和光绪皇帝日益加深的矛盾应是主因。 [16]


光绪皇帝身边没有翁同龢掣肘,就准备放手大干。6月16日(四月二十八日),光绪帝召见康有为,表示中国危亡,“皆守旧者致之耳”,“今日诚非变法不可”。康有为鼓励光绪帝统筹全局,采取“全变”的大动作,“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声称“变法三年,可以自立,此后则蒸蒸日上。富强可驾万国”。光绪帝听得心花怒放,肯定康有为“条理甚详”。康乘机询问:“皇上既见及此,何为久而不举,坐致割弱?”光绪帝目睨帘外,叹气道:“奈掣肘何!”康有为心知慈禧太后是阻力,建议皇帝就“现在之权”,“扼要以图”,将开民智作为首务。对康有为所述,光绪帝都点头称是。二人谈得很投机,直到光绪皇帝要康“下去歇歇”,并告诉他“汝尚有言,可具折条陈来”,康有为这才起立退出。


召见结束后,光绪帝有意重用康有为,但荣禄、刚毅反对,仅着康有为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章京是满语,含义之一为办理文书事务的官员。因此,康有为的新职务地位并不高,但是,康有为被皇帝召见,又得到“具折条陈”的“皇命”,心情仍极为兴奋。6月19日(五月初一日),康有为上书向皇帝“谢恩”,请求皇帝“亲御乾清门,大誓群臣,下哀痛严切之诏,布告天下”:


一则尽革旧习,与之更始;二则所有庶政,一切维新;三则明国民一体,上下同心;四则采万国之法;五则听天下之上书;六则著阻挠新政,既不奉行,或造谣惑众,攻诋新政者之罪。


康有为并建议,将改革诏书张贴在通衢大道上,令群臣具表签名奉行新政。他认为这样做,就可以“令下如流水无有阻碍者矣”。 [17] 自此,康或本人具名,或以他人名义,不断向光绪帝上折,提出具体的变法建议,光绪帝也几乎每天都发布上谕,推行新政,一时间似乎春风频拂,颇有阴霾顿扫、万物昭苏之概。


1.文化教育改革。当年年初,光绪帝曾根据贵州学政严修奏请,决定设经济特科,以策论形式考选内政、外交、理财、经武、格物、考工等六个方面的特殊人才,作为对传统科举考试的补充。6月17日(四月二十九日),康有为以御史宋伯鲁和本人的名义分别上折,痛陈八股之弊。光绪帝命军机大臣拟旨,刚毅认为“此事重大,行之数百年,不可遂废”,光绪帝厉声责问道:“汝欲阻挠我耶?”刚毅要求请示慈禧。 [18] 同月20日(五月初二日),光绪帝得到慈禧同意。22日(五月初四日),康有为再以徐致靖之名上折,请求光绪帝“勇断”。 [19] 次日,光绪帝降旨,自下科起改试策论。


在要求废除八股的同时,维新派又积极要求创办新式学堂。6月11日(四月二十三日),《明定国是诏》谕令创办京师大学堂。7月8日(五月二十日),光绪帝派孙家鼐管理大学堂事务。10日(五月二十二日),康有为上折,请求将各省书院改为中学堂,乡邑淫祠改为小学堂,儿童六岁入学。同日,光绪帝再发上谕,命将各地书院分别改为新式学堂,民间祠庙之不在“祀典”者,由地方官晓谕居民改为学堂,同时奖励民间捐资办学。其后,光绪帝又陆续下令,筹办矿务、海军、农务、编译、茶务各类学堂。为了了解外情,取益外国富强经验,光绪帝命将上海译书局改为官督商办,将北京译书局并入京师大学堂,并命各省挑选学生赴日留学。


当时,《时务报》已为汪康年掌握。7月17日(五月二十九日),康有为以御史宋伯鲁名义上《奏改〈时务报〉为官报折》。同月26日(六月初八日),光绪帝派康有为督办,旨称:“各报体例,自应以胪陈利弊,开拓见闻为主,中外时事均许据实昌言,不必意存忌讳,用副朝廷明目达聪、勤求治理之至意。” [20] 显然,其中包含着某种成分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思想。


西方各国普遍设立教会。为了与之抗衡,6月19日(五月初一日),康有为上折,请求由孔子的后裔衍圣公开设孔教会,吸收王公士庶有志者加入,以衍圣公为总理。折上,没有反响。


2.经济改革。维新派重视商务。在《日本书目志》中,康有为特列“商业门”,包括商业历史、商业地理、商业银行、贸易、交通、度量衡、簿记等各类书籍,他说:“商若能盛,国以富强。”“诸国并立之世,商务不立,则为人取矣。” [21] 6月11日(四月二十三日),光绪帝发布上谕,接受总理衙门议请,在各省设立商务局。7月19日(六月初一日),康有为上《条陈商务折》,请求设商学、出商报、立商会,在中央设立商部。25日(六月初七日),光绪帝谕令刘坤一、张之洞在上海、汉口等地试办商务局。8月2日(六月十五日),再发上谕,要求各督抚“悉心讲求,次第兴办”,“毋得徒托空言,一奏塞责”。 [22]


为了发展科技、工艺,康有为于6月26日(五月初八日)上折,请求奖励新艺、新法、新书、新器,特许专卖。7月13日(五月二十五日),光绪帝批准总理衙门所拟专利和奖励章程12条,允许民间设厂,规定凡能制造新器,发明新械,或兴办学堂、藏书楼、博物院、建造枪炮厂者,均可申请给奖,予以专利,授予官衔。


在农业方面,光绪帝于7月4日(五月十六日)批准御史曾忠彦等人奏请,要求各地方官劝谕绅民兼采中西各法,兴办农政。8月18日(七月初二日),康有为上《请开农学堂地质局以兴农殖民而富国本折》,建议在各省建立农学局,设农学堂,办农学报,开农学会,译农学书,绘农学图。同月21日(七月初五日),光绪帝谕令在北京设立农工商总局,同时命各省设立农务学堂,广开农学会,创办农学报。


3.军事改革。3月18日(二月二十六日),光绪帝根据荣禄等人奏请,谕令各省武乡试自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始,会试自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始,童试自下届始,一律停试弓、刀、步、石等传统项目,改试枪炮。7月9日(五月二十一日),再次谕令奕劻等“按照泰西兵制,更定新章”,改练洋操。 [23] 15日(五月二十七日),谕令水陆各军一律裁员节饷,挑留精壮,勤加训练。28日(六月初十日),命各省将军、督抚筹拨经费,以备添设海军,筹造兵轮。


4.风习改革。康有为要求将乡邑淫祠改为小学,不仅为了振兴教育,而且也具有改革社会风习的意义。他在折文中批评“中国民俗,惑于鬼神,淫祠遍于天下”,恰是当时社会的一种病态。 [24] 8月13日(六月二十六日)为光绪帝生辰,康有为上折,陈述女子裹足危害,请求光绪帝下诏,改革恶俗,但此折上奏后,却被官僚们以“秽屑不关政体”为理由否决。


5.政治改革。政治改革涉及权力和利益的再分配,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帝仅在有限的几个方面有所推进。一是修改衙门条规。7月29日(六月十一日),光绪帝谕令各部院堂官督率司员审阅衙门案例,删去其含义不明、语涉两歧,或貌似详细而不合情理者,另订简明案例。二是开放言路。清制,低级官员没有直接给皇帝上书的权力。为此,光绪帝于8月2日(六月十五日)下诏:“部院司员有条陈事件者,着由各堂官代奏;士民有上书言事者,着赴都察院呈递。毋得拘牵忌讳,稍有阻格。” [25] 三是精简机构。8月30日(七月十四日),光绪帝接受太仆寺少卿岑春煊奏请,谕令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大理寺等六个冗署,外省裁汰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以及东河总督等冗缺,同时命有关官员详议京外应裁、应并各缺,切实办理。四是任用新人。9月5日(七月二十日),光绪帝赏杨锐、刘光第、林旭、谭嗣同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预新政。


杨、刘等四人的思想、观点并不完全一致。杨锐(1857—1898),字叔峤,四川绵竹人,张之洞弟子。张任两广总督时,曾入张幕府。1889年(光绪十五年)考授内阁中书,晋侍读。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发起组织蜀学会。他赞赏康有为上皇帝书的救国精神,但认为其主张“多谬妄”。刘光第(1859—1898),字裴村,四川富顺人。1883年(光绪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甲午战争爆发,他上书建议光绪帝,首先鉴酌古今成败,中外利害,然后“用开创之规模,为继述之事业”,同时建议他“乾纲独断”,不必事事请示太后。他与杨锐友善,同为蜀学会的倡设者,后曾列名保国会,但在听了康有为的演说后,即“绝恶之”。林旭(1875—1998),字暾谷,号晚翠,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马关条约》签订时,任候补内阁中书,曾上书拒和。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初倡议建立闽学会。他崇信康有为的“孔子改制”之说,自称弟子。四人任军机章京后,受到原在军机处任职的满汉人员的排斥,他们之间也有矛盾。大体上,林旭激烈,杨锐稳重。杨曾向光绪帝建议三条:第一,对慈禧,“宜遇事将顺,行不去处,不宜固执己意”;第二,变法宜有次第;第三,进退大臣不宜太骤。 [26]


维新派的理想是开国会(议院),在皇权统治下争取部分议政权力。但是,康有为逐渐认为,旧党盈塞,民智未开,如果顽固、守旧分子掌握议院,将成变法阻力,反不如“以君权治天下”,依靠“天锡智勇,千载罕逢”的光绪帝更为简捷。康有为乐观地估计,如此做去,中国只需三年工夫,便可强盛。 [27] 基于这种考虑,康有为便将奋斗目标改为开制度局,使维新人士参与决策,辅佐光绪,推行新政。康此议侵犯军机处的权力,被大臣们视为“是废我军机也”。他们表示:“我宁忤旨而已,必不可开。”军机大臣王文韶表示:“上意已定,必从康言,我全驳之,则明发上谕,我等无权矣,不如略敷衍而行之。” [28] 8月2日(六月十五日),军机大臣世铎领衔上奏,认为皇上延见廷臣,随时召对即可,实际上否定开制度局的必要。


维新派估计开制度局的要求一时难以通过,企图另立名目,在旧形式中装入新内容。7月中旬(六月初),梁启超为刑部侍郎李端草拟奏折,提议在内廷“开懋勤殿,议制度”。懋勤殿位于乾清宫内,为翰林修书、入值之处。梁启超提议“开懋勤殿”,其目的仍在于为维新人士创造与皇帝见面、参预决策的机会。李端棻于24日(六月初六日)上奏,光绪帝当日批交奕劻、孙家鼐会同军机大臣复议。开懋勤殿是清廷雍正、乾隆、嘉庆三朝旧法,奕、孙不便明显反对,但强调其人选必须“慎之又慎”,算是没有强烈反对。


注释:


[1] 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203页。


[2] 参见《康有为自编年谱》,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四),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88页。


[3] 《康有为自编年谱》,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四),第140页。


[4] 《翁同龢日记》第6册,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3086页。


[5] 本折文字据故宫博物院藏内府抄本《杰士上书汇录》卷一,见孔祥吉《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台湾联合报系文化基金会1998年版,第8页。


[6] 孔祥吉:《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39页。


[7] 康有为:《日本变政考跋》,故宫博物院《日本变政考》卷尾。


[8] 康有为:《保国会章程》,《国闻报》,1898年5月7日。


[9] 叶德辉编:《觉迷要录》卷1,台湾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


[10] 刘鹗:《缕记保国会逆迹》,《申报》,1898年10月25日。


[11] 金梁:《四朝佚闻》,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四),第222页。


[12] 孔祥吉:《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71页。


[13] 孔祥吉:《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95—96页。


[14] 《翁同龢日记》,第6册,第3132页。


[15] 《清代起居注册》,第30767—30771页。


[16] 参见拙作《翁同龢罢官问题考察》,《晚清史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6—93页。


[17] 康有为清末流亡日本时,曾根据记忆补写此折。本书所引,据《杰士上书汇录》卷2,见清华大学历史系编《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第714—716页。


[18] 《康有为自编年谱》,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四),第147—148页。


[19] 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286页。


[20] 《清代起居注册》,第30931页。


[21] 姜义华、吴根梁编校:《康有为全集》第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886—902页。


[22] 《清代起居注册》,第30965页。


[23] 《清代起居注册》,第30875页。


[24] 《请饬令各省改书院、淫祠为学堂折》,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313页。


[25] 《清代起居注册》,第30960—30961页。


[26] 《杨参政公事略》,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引《绵竹县志》。


[27] 康有为:《答人论议院书》,姜义华、吴根梁编校《康有为全集》第4册,第362页。


[28] 康有为:《康有为自编年谱》,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四),第153—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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