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差异性发问在质性社会学中非常重要,但却很少有学者针对这一发问方法展开过系统讨论。本文总结了优质的差异性发问的六个要素:(1)发问包含的信息量大;(2)对差异性有合适的测量;(3)对导致差异的原因有因果关系假说及替代假说;(4)发问的背后不能有不能成立的隐含假设;(5)发问的答案不能过于明显或发散;(6)研究的案例在经验或理论上具有重要性。本文通过具体的例子分析了在发问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一些错误,并说明如何让自己的发问满足这些要素。
关键词:差异性发问; 过程性发问; 因果关系; 结构/机制解释
社会学研究的关键在于提问,即发问,而发问的关键则在于对差异性现象的敏锐把握。听起来这似乎很容易做到。日常生活中,我们大家难道不都是在通过对各种差异性现象——比如天气好坏、价格高低、股市涨落、质量优劣、款式新旧、年龄大小——的把握来作出各种分析和决定吗?但问题并非这么简单,因为大多数人其实都没有捕捉和分析切身利益之外的差异性现象的习惯。笔者读过大量质性研究的作业、课题申请报告和已发表的文章,其中的发问(如果有的话)绝大多数都是以时间逻辑为基础的过程性发问(how)或试图对案例性质进行定性的发问(what),而不是从差异出发去寻找其背后原因,尤其是不会提出结构/机制性原因的发问(以下简称“差异性发问”)。有些报告或文章中提出的似乎是差异性发问,但是这些发问中也夹杂着各种势必会把研究者引向误区的陷阱。差异性发问对质性社会学至关重要,然而质性社会学家却很少有人就差异性发问的特点和发问艺术进行过系统的探讨。这就是本文写作的缘起。本文可以说是笔者训练学生多年获得的一些心得,文中有些例子也来自学生的作业和开题报告。教学相长,与学生的互动是笔者不断进步的一个动力源泉。按照学术惯例,为避免对号入座,本文中具体的例子都进行了技术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对话对象主要是做质性研究的学者。笔者并不认为发问对于定量研究来说就不是一个问题,但是定量研究的发问相对比较机械。比如,如果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分析,问题意识就很难超出问卷中的问题。当你决定把问卷中某个问题当作因变量,问卷中其他问题自然成了自变量的选项。做统计的学生一般都能很快上手,而质性研究的学生经常几年后仍然找不到很好的问题意识,原因之一就在于质性研究发问难度要大得多。下文中笔者会略去“质性”两字。文中讨论到发问时,指的就是质性研究的发问。
一、差异性发问的优点
如前文所述,笔者读过的有关质性研究的开题报告、文章和专著中的发问绝大多数都属于过程性发问。以下是四个经过一定技术处理后的例子:“新科技是如何影响一个社会的文化的?” “现代国家是如何运用女性的身体来构建民族认同的?” “当代中国公共文化是怎么形成的?宗教在其中起什么作用?” “中国的小学教育是如何建构童年的?” 对这类发问方式大家应该相当熟悉。这里笔者想通过一个关于土地改革过程研究的例子来更详细地说明过程性发问的缺点和差异性发问的优点。
如果问对土地改革过程感兴趣的青年学者他们研究的问题是什么,他们的回答一般会呈现三类形式,例如:(1)“我想知道土地改革过程的发生和发展过程。”(2)“我想知道土地改革过程中‘情感动员’(或任何一个其他的视角)是怎么进行的。”(3)“我发觉土地改革过程在各地呈现出许多不同,例如福建土地改革的斗争对象往往是宗祠而不是地主,‘小土地出租者’这一成分划分在江南一带出现得较多,在有些地方土地改革过程首先发动起来的是一些社会边缘群体……我想知道为什么土地改革过程在各地区呈现出这些差异。”以上三类回答中,前两类回答中的发问都属于过程性发问,第三类发问则属于差异性发问。面对这三类回答,笔者会作出如下判断:第一类青年学者较难培养;第二类容易培养,但也许会因为缺乏想象力而难以成为一位优秀学者;第三类不但比较容易培养,而且还有成为优秀学者的潜质。以下是对笔者判断依据的说明。
过程性的发问都有两个相关的特征:第一,发问中所含的信息量通常都很小。就以上四个技术处理后的过程性发问的例子来说,除了研究议题外,其中几乎没有其他信息,或者说即使并非内行,照样也能提出此类问题。第二,一般来说,发问所含的信息越少,其答案的开放性就会越大。不同的经历者、观察者和采访者对同一案例中的信息肯定会有不同的理解和侧重。因此,即使是一个小规模的婚筵,我们也可以炮制出大量按时间顺序叙事的、证据上没有问题、逻辑上合理的描述。 社会学家所研究的对象,诸如新科技对社会文化的影响、现代国家在构建民族认同过程中对女性身体的运用、当代中国公共文化的形成与宗教所起的作用、中国小学教育对童年的建构以及土地改革过程等一般都比婚筵复杂得多。因此,以顺时逻辑为基础的过程性叙事有几乎无限的可能性。
在训练学生的过程中,笔者发觉“过程性叙事的无限可能性”会导致如下问题:对于价值倾向不强的学生来说,过程性发问非常容易使他们对哪些材料有用、哪些材料没用缺乏感觉。因此,即使在材料收集上花了很大工夫,一旦落实到具体议题时,他们总会觉得相关材料收集得不够。因此就会在研究问题和材料之间反反复复,步履维艰。另一方面,如果某位学生有很强的价值倾向,其价值观就势必会导致他对某些材料更感兴趣,在这样的材料上建立起来的叙事和理论只会更接近该学生眼睛的底色,而不会是事实。
只会过程性发问的学者到最后往往得靠照猫画虎来解救自己。以上有关土改运动的第二类发问方式就是一个例子。这位青年学者声称他想研究土改运动发展过程中的情感动员,说明他读过裴宜理的关于中国革命中的“情感工作”的著述(Perry, 2002),甚至还可能读过美国学者通过引进情感视角来批判建立在理性选择假设基础上的政治机会理论的研究 (Jasper, 1997,2011;Goodwin, 1997)。但照猫画虎式发问最大的弱点就是视角过于机械。该学者大概没想过,情感和理性选择是人类行动的两个不可分割的侧面,简单强调任何一个侧面其实都意义不大。就美国的社会运动发展来说,一个更有意义的问题应该是:为什么情感能驱动美国早期社会运动的发展,而那时候的学者也更强调情感的重要性,但到了20世纪60-70年代后,美国的社会运动越来越受到组织者的理性策略驱使,而以理性选择为基础的理论也在美国取得了主导地位。该学者可能也没想过,研究中国的美国学者的问题意识不可避免地受美国本土学术脉络的影响, 但对我们来说,中国革命仍然与今天的社会方方面面血肉相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能亦步亦趋地照搬美国学者的问题意识呢?话说回来,这类发问方式虽然无趣,却很保险。试问哪个集体行动中没有情感成分?无趣的人也可以从土地改革的档案里找出一些与“情感”有关的资料拼凑出文章。国内外社会学专业期刊中不少文章其实都接近于此类,原因就在于这种学问容易模仿。
与过程性发问相比,差异性发问有四个优点:第一,能把我们迅速带入某一议题内部的复杂性,从而促使我们进行比较和分析。第二,对价值倾向不强的学者来说,这类发问可以马上为研究者确立初步方向,使其能比较明确地知道什么是有用的材料,哪些是与发问相关的可能的因果关系,以及所收集的材料是否已足够。第三,对于价值倾向很强的学者来说,差异性发问能迫使他们在研究时保持一定的价值中立。价值观肯定会关系到学者对什么案例、案例中的什么现象感兴趣。这一点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很难避免。差异性发问的好处在于,不管研究的初心是什么,从差异性出发的研究所得到的结论能在很大程度上做到与价值观无关。比如,无论一位学者最初对土地改革抱有什么态度,为了对自己提出的各种差异性现象作出合理解答,就不得不放下自己的价值倾向以及对土地改革过程肤浅的认识,进入到当时中国高度多样的社会结构、共产党组织内部的各种张力以及这些复杂性在各地土地改革的表现中。第四,差异性发问包含更多的信息。他人因此就能透过这些信息看到提问者对案例的了解程度以及价值观、兴趣及弱点所在。同时,他人还可以要求提问者针对各种差异找到可靠的测量方法、合适的对话对象,推动提问者寻找新的差异性现象并探索各种差异性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断对其提出挑战,迫使其深化研究、修正观点。也就是说,差异性发问不但给出了研究方向,并且该方向也能在研究中逐渐充实甚至改变,因此并不机械。差异性发问的这一特点给同行互动的不断深入提供了更大的可能。
准确地说,本文讨论的是差异性发问和过程性发问,而不是“为什么”发问和“怎么”发问。虽然差异性发问中一般都会含有“为什么”,而过程性的发问中一般会有“怎么”,但这并不绝对。比如,布朗(Brown, 1963:48)书中给出了两个例子:“为什么大国在1775年左右开始出现?” “大国是怎么在1775年左右开始出现的?” 然后他指出我们可以从这两类不同发问出发,得出完全相同的解释性结论。笔者认同他的观点,但要加个说明:布朗给出的其实都是差异性发问的例子(即1775年前后的不同),这也就是布朗认为这两类发问能指向相同结论的原因。不过,按照语言习惯,差异性发问中通常会出现 “为什么”,因此把差异性发问称为“为什么”式的发问在很大程度上也无不可。
二、错误的差异性发问
并不是所有的差异性发问都能指向某种具有学术意义的结构/机制性因果关系。比如,布朗的两个发问都有同样的错误,那就是“大国”的含义在问题中并不清楚。为什么1775年前的俄国、大清、大不列颠、奥斯曼、西班牙不算大国?如果它们不算大国,那大国的标准又是什么?发问者的一个通病就是对案例之间的差异性没有清晰的表述,没有一套令人信服的测量方法。笔者在下文中会列举发问者比较容易犯的其他五类错误。需要指出的是,很少人犯第一类错误,但是从第二类错误到第五类错误,犯错的可能会不断加大。而且,这些错误彼此之间并不独立,多个错误经常会在同一发问中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一)非因果性的差异性发问
非因果发问是极常见的发问方式。它往往是提问者对某种指令、习俗、规则或法律不理解和不愿接受时所采用的发问方式。例如,为什么我必须守法?为什么我每天要吃维生素?我把它们归于差异性发问,原因在于此类发问隐含如下差异:做还是不做,守法还是不守法,每天吃维生素还是不吃。此类问题得到的回答往往是:因为这么做对你好,因为不守法就会受到惩罚,因为妈妈要你每天吃维生素。显然,此类发问引出的回答不是因果关系,而是指令、习俗、规则等等。这类发问在解构俗见和常规时会有意义,但对注重于因果性的社会学意义不大,也很少有学者采用此类发问。这里不多讨论。
(二)缺乏信息的差异性发问
差异性发问的优点在于问题中有信息。一般来说,发问中所含信息越多,说明你对案例的了解越深入,并且你提出的解释也会更贴近事实(关于解释与经验事实契合度这一认识论问题,后文还会专门讨论)。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许多学生甚至学者提的问题信息量却非常小。例如,为什么科技的发展在有些时期较快,另一些时期较慢?为什么杭州有些社区工作开展得好,有些较差?
科技发展速度在各个时期有别,不同社区工作的成效不同,这是任何有常识的人都能想到的,或者说即使对案例毫不了解,也应该能这样发问。但是这三个发 问没有提供其他信息。这样,前面提出的差异性发问的四个优点(能迅速把我们带入复杂性、能立即给出一个初步的研究方向、 能迫使我们走向价值中立、能更快地在与材料和同行的互动中将研究不断深入)就得不到体现。缺乏信息的差异性发问与过程性发问其实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差异性现象发问的一个关键在于发问能引发困惑(puzzling)。但是,没有信息的发问往往没有困惑可言。
(三)过程性差异性发问
过程性差异性发问与过程性发问都以时间序列为基础,但是它们有一点不同。试比较以下两个问题:(1)我想研究“反右运动”的发展过程;(2)我想知道为什么1957年的整风运动在6月8日后发展成了“反右运动”。以上第一个发问中没有任何差异性现象,因此属于过程性发问。而第二个发问则建立在某个时间点前后所呈现差异的基础上,因此属于过程性差异性发问。
平时我们会经常碰到诸如此类的过程性差异性发问:“你的手怎么肿了?”或者“你的衣服怎么湿了?” 对此类问题回答的一般形式是:“我的手被砸了一下”, 或者“邻居浇花不小心浇到我身上”。 可以看出,这类发问所唤起的逻辑不是演绎和归纳,而是溯因(abduction),即在时间/事件序列中通过回溯来找出导致某一转折点(即手从不肿到肿,衣服从干到湿)产生原因的一种逻辑。绝大多数自然现象都是在变化中得以呈现的。因此,在寻找自然现象背后的因果关系时,过程性差异性发问非常普遍,而寻求过程性差异性产生的原因所采用的溯因逻辑也往往是进一步寻找更具普遍性的科学规律的起点。但在社会学领域,从过程性差异出发的发问往往会导致理论意义不大,经验上有误,并且也不能带来常识的结论。笔者在下文中将通过一位小有名气的美国学者在一个重要的学术报告中所犯的错误来说明这一点。
这位学者提出了一个典型的过程性差异性发问:为什么美国警察在20世纪初步入了军事化进程?他的论点可以总结成一句话:美国警察走向军事化是因为伯克利警察局第一任局长奥古斯特·沃尔默(August Vollmer) 曾在菲律宾的美国海军陆战队服过役,退伍后他任职于伯克利警察局,并把军队的一套带到了警察部门。该学者在寻求因果关系时仅仅用了溯因逻辑,而没有采用演绎和归纳。如果从过程性差异性发问出发,并且在推理中仅使用溯因逻辑,所形成的结论势必会有多方面的缺陷。在这个例子里,该学者至少犯了四个错误。
第一,有某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改行后往往会去找那些需要这一知识和技能的工作。军人退伍后进入警察局、当保镖或保安实属正常,把原先的知识和技能带入新领域也属正常,问题是沃尔默的个人行为是否就是整个美国警察军事化的来源?对这种论点笔者是怀疑的。毕竟,面对20世纪初美国的各种激烈社会抗争,对跨行业工会进行选择性暴力镇压是当时美国精英的共识 (Mann, 1993:chap.17-18)。我们分析美国警察的军事化绝不能离开此背景。第二,加强警察军事化是现代国家建构的一个共性,而不是出于偶然的知识和技能转移。第三,虽然警察军事化是个常态,但各国的发展形式不同, 形成的时间点不同,军事化的程度也不同。只有对这些差异展开研究,我们才能真正了解警察军事化在现代国家建构进程中的动因和规律。第四,在自然科学领域,即使是一些很特殊的过程性差异性(比如手被砸后变肿,衣服淋雨后变湿),因为前后差异有确定性,也至少会带来常识(因此我们一般不会砸自己的手,下雨时出门一般也会带雨具)。但在社会科学领域,像“美国警察军事化起始于沃尔默对伯克利警察局的改造”这类结论不会指向普遍性的规律,也不带来常识,因为其他地方的警察军事化完全可能出于其他原因。
过程性差异性发问并不是不可行。布朗(Brown 1963:48)的“为什么大国在1775年左右开始出现”就是一个过程性差异性发问。孙砚菲在她最近的两篇英文文章中用的也都是过程性差异性发问:“为什么基督新教在1949年前的中国发展缓慢,而在1978年以后却取得了快速发展?”“为什么在1949年前的中国天主教的发展势头不亚于基督新教,然而在1978年后其发展远远落后于基督新教?”(Sun, 2017,2019)为什么以上的发问在方法论上没问题,但那个关于警察军事化的发问就有问题?这里的关键在于发问的背后是否有一个或数个具有一定新意的结构/机制性因果关系假说,或者说在发问前至少对结论的方向性和可能性有一定的直觉。孙的发问背后就有这样的假说。比如,她对第一个发问的回答可以总结成一句话:基督新教在1978年后取得大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民众对宗教的需求,不是基督新教作为宗教“产品”的质量,也不单是基督新教的制度特征,而是近代中国国家的结构性行为以及由此导致的传统宗教生态的根本性改变。“近代中国国家的结构性行为以及由此导致的传统宗教生态的根本改变是基督新教在1978年后取得大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她试图论证的结构/机制性因果关系假说,而她所试图否定的那些宗教社会学领域中的主要理论起到的则是替代假说的作用。替代假说至少有两个意义。第一,如果不认真考虑那些在逻辑上也行得通的替代假说,我们很难逃脱如下局面:所谓论证其实只是一个用有利证据编织成的在逻辑上能自圆其说的叙事。第二,把该领域一些主要理论作为替代假说不但能显示研究的重要性和意义,同时也是突出理论新意的有效途径。研究警察军事化的那位学者因为缺乏这些考虑,结果就提出了一个只能得到没有社会学意义的特殊性回答(ad-hoc explanation) 的问题。
在以上讨论的基础上,可以总结出如下方法论准则:一个有社会学意义的差异性发问必须伴随着结构/机制性的因果关系假说和替代假说。对于过程性差异性发问来说,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此类发问很容易引向时间序列过程中的一个偶然事件,从而导向缺乏社会学意义的答案。
(四)含有错误的隐含假设的差异性发问
由于知识局限、价值倾向或文献误导等原因,发问中往往会隐含着一些不能成立的假设。按照这个方向进行研究,很难不得出错误的结论。试看以下三个问题:(1)为什么在传统儒家伦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熏陶下,还会发生各种造反事件,如农民起事、臣子篡位?(2)信息时代的到来大大降低了获取信息的成本,但是为什么年轻人仍然对历史知识没有兴趣?(3)为什么互联网的繁荣和威权统治能齐头并进?我们来分析它们的问题出在哪儿。
第一个问题的误区在于发问者对儒学的理解有偏颇。正名是儒学的核心概念,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则是正名具体化的表述。正名思想可以用现代社会学语言表述如下:等级结构是社会的功能性需要,它本身并不会带来社会动荡,但当等级失去了其存在的功能,或者说上层人士的行为不再与其权力和地位相称时(即出现了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局面时),社会矛盾就会加剧,动荡与混乱就会接踵而至。因此,虽然儒学是一个保守的哲学体系,但它同时也可以是叛乱的道义基础。
第二个发问的误区在于发问者不懂以下社会学原理:对历史的兴趣就其本质来说属于一种品味。品味的背后则是价值观,它与审美、历史记忆、世俗价值观和宗教等现象都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因此具有以下性质:第一,价值观是无法被明确证伪的,因此单靠辩论很难定出优劣。第二,价值观本身只有劝说性力量。除非被强迫,没有人必须听信和服从他人的价值观。第三,对某价值观的理解总是基于个体经验,而个人的体验又非常不同 (Zhao, 2015:chap.1)。从这三个性质出发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社会学原理:如果没有外在力量,一个群体的价值倾向自然会高度多样化。换言之,如果某个群体在某价值观上取得了一致,肯定不是因为该价值观优于其他价值观,而是因为有着某种来自国家、教育机构、教会、媒体、网红推手公司等机构的强制性/半强制性力量的驱动。如果该发问者懂得这个原理,他就会知道社会越开放越复杂,引起人们兴趣的东西就越多,历史知识能获得的关注就会相对减少,获取信息成本降低只会加强这一倾向。笔者提出这个原理是受到如下认识启发:牛顿认为物体保持原来的运动状态不需要解释,而运动状态的改变才需要解释。这一发问视角的改变促成了加速度、摩擦力、万有引力等概念的产生,奠定了整个经典力学的基础。在笔者看来,意识形态在社会上高度多样的存在也不需要解释,而某种意识形态取得主导才需要解释。但是理解和准确运用这一发问视角转换要难很多。这就是为什么连曼恩这样的世界顶级历史社会学家也会误以为笔者的理论是在说意识形态在历史发展中不具有重要性 (Mann, 2018)。对于普通学者来说,犯此类发问错误再正常不过,但沿循这个发问视角往下做的文章却会陷入各种误区。
如果说前两个发问的问题主要出在发问者在某些方面的理解有偏颇,第三个发问的问题则与西方政治学的误区有关。长期以来,基于麦克卢恩 (McLuhan, 1964)的“传媒方式本身就是信息” 的思想,大量西方学者研究了各种新的传播形式的出现对社会运动和革命的影响(赵鼎新,2006:第12章 ) 。这类研究本身没问题。但在近几十年,特别是在突尼斯的茉莉花革命后,一类以威权统治和互联网难以共存为出发点的研究逐渐盛行。于是就有了该学者的发问。从今天来看,与 “民主历史终结论”(Fukuyama, 1992)、“民主和平论” (Brown et al., 1997; Dixon, 1994)以及“世界社会理论” (Krücken & Drori, 2009)一样,威权统治和互联网不能共存的观点也只是个谬见。具体来说,国家是具有主动性的行动者,互联网则主要是工具,国家的互联网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互联网的性质。只有当互联网对一个威权国家是全新事物或者当该威权国家尚不知道怎么控制、操纵互联网,并且该威权国家正经历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时,互联网才会成为摧毁威权统治的关键。在其他情况下,互联网和威权统治的关系十分复杂。该学者的问题因此不成立。
(五)答案过于简单或过于发散的差异性发问
笔者把答案过于简单或发散的发问归为一类,主要是因为这两种错误有一定对称性。以下是一个典型的过于简单的发问的例子:大学寝室分配具有较高的随机性,为什么学霸更容易集中出现在同一寝室?这个发问的核心是学霸在学生寝室中的差异性分布,就其本身来说是完全能成立的发问。但是它有明显的弱点,那就是可能的答案太简单——它指向的是一个单一的、大家都能立刻猜出的答案:学生间的互相影响,即社会网络的作用。
如果说上面发问的问题出在答案过于简单,以下发问的问题则是答案过于发散:为什么有些艺术家(比如达芬奇、梵高、毕加索等等)和他们的作品被长期追捧,有些则没有?检验一个发问过于简单还是过于发散的准则就是你能提出多少针对发问的理论假说。如果假说只有一个,并且结论事先大家都能毫无悬念地猜到,那么此发问肯定是太简单了;如果能提出的假说不但很多,并且还指向多个性质各异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原因,那么该发问也许就过于发散了。具体而言,我们知道艺术家成名的原因太多了。收藏家的兴趣和商业炒作,某些名人的力推,新的艺术技巧、形态乃至范式的重要创始人,艺术家生活经历和相应艺术语言的独特性,艺术风格与主流艺术理论的高度契合,政治原因(如A国的异见人士艺术家在B国被追捧),后世发掘出来再成名等都有可能,并且这些原因不一定彼此冲突。除非我们把发问明确到具体时代、类型或具体某位艺术家,并且在发问时清楚地知道各种理论假说在学术上的对话对象,否则意义不大。
通过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总结出优质的差异性发问的五个要素:(1)发问包含的信息量大;(2)对差异有合适的测量;(3)对导致差异的原因有因果关系假说及替代假说;(4)发问的背后没有不能成立的隐含假设;(5)发问的答案不能太明显或太发散。此外还需要再加上第六个要素,即案例在经验或者理论上具有重要性。这个要素笔者会在以下分析中加以强调。
三、案例分析
为了进一步加深读者对差异性发问的理解,笔者想通过三个例子来分析差异性发问六要素在具体研究中的体现。这里所选的例子都属于多案例平衡比较研究,但读者请勿误以为差异性发问只能基于多案例平衡比较。笔者的两本英文专著都只基于单一案例 (Zhao, 2001,2015),并且都是通过案例内部的各种差异,或是通过对案例与不同影子案例(shadow cases)之间的各种差异进行比较来获得差异性发问的。笔者更不想给读者如下错觉,即差异性发问只需要在研究初期进行,或者说一旦确立了发问,其余的工作只是为了给这些发问提供合理的解答。一位优秀的质性社会学家必须具备福尔摩斯式的将差异性发问进行到底(variation-oriented questioning all the way down)的精神,即在研究中不断把握各种经验层面的差异,完善自己的发问,并且把面对这些差异时所产生的各种疑问通过反复的猜测和证明有机地植入研究、解读和理论提出的过程之中。笔者带学生所遵循的其实就是这一原则,但此方法手段多变,没有成规,只能根据课题特点和学生兴趣在与学生的互动中得以体现,无法在一篇文章中做出展示。简言之,笔者选取多案例平衡比较研究作为例子只是因为它更容易掌握,应用也最普遍,并且其中体现的一些基本方法也构成了更为复杂的差异性发问方法的基础。此外,笔者在讲解所选例子时会略去第五个要素(即答案不能太明显或太发散),因为如果一个发问满足了其他要素,它一般也会满足此要素。笔者选择这三个例子还因为它们在发问的信息量和差异的测量方面有较大差别,因此能更好地展现优质的差异性发问最基本的要素。
(一)迈克丹尼尔的《寡头政体、现代化及俄国和伊朗的革命》
迈克丹尼尔(McDaniel, 1991)的发问是:为什么俄国发生了布尔什维克革命,而伊朗发生了宗教激进主义革命? 这两个革命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不存在测量问题,也没有不能成立的隐含假设。俄国革命和伊朗革命具有世界性意义,已有大量研究,这一发问在经验和理论上的重要性不言自明。迈克丹尼尔的核心思想是:寡头国家的结构性质决定了它很难进行理性化决策,很难有效地吸纳知识阶层,很难使民众获得现实感,也很难为管理着日益复杂的社会的国家提供新的合法性基础。因此,现代化过程中的寡头国家往往只会用简单来应对日益变得复杂的社会,这就为革命提供了土壤。迈克丹尼尔的分析与那些从民众怨恨、社会变迁、生产方式和战争等方面来解释革命的产生和发展的理论有很大的不同, 他的发问符合第三个要素(对差异原因有因果假说以及替代假说)。
迈克丹尼尔发问的弱点在于信息量很小——其案例只有两个国家,而且这两个国家都发生了革命。不过,他通过对这两个案例的分析总结出了一些后发展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困境以及这些困境产生的原因。如果我们不把他的理论看作对俄国革命和伊朗革命产生原因的确切的解释,而是看作对后发展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和政治稳定之间关系的分析,他对这两者之间关系的分析其实比亨廷顿的理论更清楚(Huntington, 1968),并对理解任何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的政治发展都有启迪意义。
假设有三个社会现象A,B 和C,以及三个具有同等复杂度的理论 X,Y 和 Z,它们之间呈现如下关系:X能解释A,但不能解释B和C;Y能解释A和B,但不能解释C,而Z能同时解释A,B和C,即:
在这种情况下,Z就是一个最优理论。如果我们把A,B和C都看作发问中的一个具体信息,加大发问信息量的意义就在于此方法能帮助我们更快地就某一经验议题找到在经验上更为贴切的理论。
(二)摩尔的《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
摩尔(Moore, 1966) 分析了为什么英国、法国和美国走向了议会民主的现代化道路,日本走向了法西斯,中国走向了革命。1 这些国家走向了不同道路是历史事实。这个发问既不存在测量问题,也没有不能成立的隐含假设。这些大国在关键历史阶段的不同走向对当时乃至当今世界的政治格局都有重大影响,摩尔的发问的重要性不言自明。摩尔的分析比较复杂,但其核心观点大致可总结为:现代化到来之前农业的商业化程度以及相应的阶级关系是这些国家走向不同道路的最根本原因。就英、日、中这三个摩尔书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来说,前现代英国高度商业化的农业导致偏好民主制度的资本家和工人力量的壮大,他们与偏好专制的国家统治者和传统社会精英之间的冲突和妥协是英国发展出议会民主的关键。前现代日本有高度商业化的农业,而且控制着农业生产的传统精英在明治维新后也转向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和经营方式,但是日本农民却没有发展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工人,而是在新的生产方式下受到了更残酷的剥削。主导着日本现代化进程的精英阶层因此就在激烈的阶级冲突的挤压下走上了拥护法西斯的道路。中国在现代化到来之前农业商业化程度低下,传统精英没能力走向资本主义的生产和经营方式,而且大量拥有小土地的农民无法抵抗资本主义农业市场的冲击。完全没有能力主导现代化进程的传统政治精英和普遍处于破产状态的农民之间的冲撞为共产主义革命提供了土壤。
摩尔这本书写得比较早,书中没有后来更为专业化的专著中的文献综述。尽管如此,我们能看出他最主要的对话对象是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线性史观。摩尔指出,现代化进程是在不同政治经济结构条件下发生的,而不同的结构就可能把现代化进程引向不同方向。他的发问因此也符合“对造成差异的原因有因果关系假说及替代假说”这一要素。摩尔发问的信息量要大一些。他分析了英、法、美、日和中国五个国家,每个国家在理论上都可以走上民主、法西斯和革命道路。5个国家和3条道路的组合共形成了(35=)243种可能。2摩尔是个生产方式马克思主义者。他认为生产方式和社会发展形态之间有确定的关系,因此会给国家、资本家、工人、地主和农民这些内在性质非常复杂的群体赋予一些固定的性质和历史角色。今天看来,这一视角是有问题的。但是摩尔的著作仍是一部公认的历史社会学经典。为什么呢?从方法论角度来说,背后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他发问信息量大。面对五个国家三条道路的复杂性,摩尔不得不在叙事中加进大量关于各个地区在历史中形成的国家结构、精英结构以及各国在关键时期所面临的国际政治环境的分析。他的观点本身非常具有启发性,而且还为以后各种从国家性质出发来分析革命的理论兴起铺平了道路 (如Goodwin, 2001; McDaniel, 1991;Skocpol, 1979;Wickham-Crowley, 1992)。
(三)孙砚菲的《零和扩张思维与前现代帝国的宗教政策》
在研究了23个前现代帝国的宗教政策后,孙砚菲(2019)提出了如下问题:为什么这些帝国在对待国教以外的宗教的态度上会形成如下6个梯次:最宽容梯队(包括蒙古帝国、安息帝国等),第二梯队(包括罗马帝国、明帝国和清帝国等),第三梯队(萨珊帝国),第四梯队(除萨法维外的伊斯兰教帝国),第五梯队(除了西班牙外的基督教帝国)以及最不宽容梯队(萨法维帝国和西班牙帝国)。这一发问直截了当,没有隐含假设。其观点可以总结成一句话:决定一个帝国宗教政策的最关键因素不是国家能力,不是某宗教的教徒是否敌国的潜在盟友,也不单是不同国家各自的文化特征,而是国教的性质。具体来说,一个帝国对待国教以外的宗教的宽容度主要由两个因素所决定,即国教的排他性与扩张性。国教的教义越具有非真则谬的排他趋向,该帝国就越不能容忍其他宗教;国教越具有传教激情或者说扩张性,该帝国就越会倾向于把国教强加于信奉其他宗教的人群之上。如果一个帝国的国教同时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和扩张性,那么该帝国对国教之外宗教的宽容度就最低。如果把她所否定的那些理论看作替代假说的话,那么她自己的论点就可以看作是一个被论证了的因果关系假说。她的发问因此符合发问的第三个要素。
在笔者看来,孙砚菲的研究背后有三个理论关怀。第一,随着苏联退出历史舞台,美国成为世界上唯一超级大国,西方不少学者开始庆祝“第三次民主浪潮”和“历史的终结”,但是另一些学者则看到了一个以美国为中心的新型帝国政治秩序的诞生。此外,第三次民主浪潮带来了大量新民族国家的诞生和二战后新的一轮族群清洗,民族国家这一国家形式的负面性进一步凸显,一些西方学者因此开始缅怀帝国。帝国研究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得以兴起,而孙是在和近年来的帝国研究的文献进行对话。第二,不少做帝国研究的学者在批判民族国家政治和美帝国政治的同时,也陷入了一个美化传统帝国的误区,似乎传统帝国都是文化多样性的捍卫者 (如 Barkey, 2008)。孙则指出了传统帝国的包容性其实有很大差异。第三,孙的文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在基督教精神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西方文明中的零和扩张思维展开审慎的批判。
与迈克丹尼尔和摩尔的发问不同,孙所提出的差异性现象是需要测量的。因为一般人对前现代帝国的宗教政策不会有太多了解,这就需要她给出一个外行也多多少少能信服的衡量标准。对此,孙给出了四个标准:帝国许可和压制的国教以外的宗教的种类、帝国对被许可宗教的歧视程度、帝国对不被许可的宗教的压制程度,以及帝国是否对信仰其他宗教的群体有强迫改信的行为。依据这四个衡量标准,孙将23个前现代帝国划为6个梯队。
孙砚菲在方法论上的亮点在于她发问的信息量。在笔者的阅读范围内,孙的发问是差异性发问单个问题包含信息量最大的一个。 孙所研究的每一个帝国都可以划入6个梯队中的任何一个,而她一共考察了23个帝国,6个梯队和23个帝国的交互组合一共有 623 种可能。623是一个天文数字,而孙通过经验事实得出的那23个帝国的具体宗教政策其实只是623种组合中的一种。这就是为什么她的解释框架比其他替代性理论具有更大的说服力,因为反驳者所提出的替代理论也许能解释其中几个帝国的情形,但很难解释所有23个帝国的宗教的宽容度为什么呈现了这一特定的排序。一般来说,案例越多,所呈现的差异性可能就越复杂;差异性越复杂,需要用来解释这一差异性的因素可能就越多;一个理论所包含的解释因素越多越杂,该理论的意义可能就越低。但在孙的研究中,随着案例的增多,差异性变得愈加复杂,需要用来解释这些差异性的因素反而减少了,这符合理论的美学。
四、讨 论
本文提出差异性发问,但这并不等于笔者轻视其他发问方式。在任何具体的研究中,“是什么”“如何”和“为什么”都很重要,也很难分离。因此,本文所介绍的是从差异性发问出发的研究,并不是只需要差异性发问的研究。此外,差异性发问指向的是某种因果关系解释,而过程性发问主要指向的是对各种情景的解读,但两者也不能截然二分(赵鼎新,2004)。在质性研究中,能支撑起一个因果解释的只有叙事,而任何叙事都是在对大量文本的情景化解读的基础上编织起来的,质性解释离不开解读。此外,从过程性发问出发照样也能做出好学问。就如同一个有趣的人讲的故事总是有趣的,无论在研究初始时采取何种发问方式,优秀学者最后的产品也往往是优秀的。本文强调以把握和解释差异性现象为主轴的发问能把研究者更迅速地带入研究对象背后的各种复杂性,对于缺乏人生阅历和研究经验的青年学者特别有用。
既然“是什么”“如何”和“为什么”都很重要,也很难分离,有人可能会问笔者:为什么本文不结合实例,对质性社会学研究的发问给出更具可操作性的分析?这一点其实笔者也做不到。这里可以通过一个真实的例子来说明:有一天,两位学生到笔者的办公室,要笔者教他们怎么做研究。与第一位交流后,笔者反复要求他给笔者提供故事,即遵从时间过程的叙事。与第二位交流后,笔者反复要求他建立差异性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各种发问和假说。于是第二位学生产生了疑惑,问笔者为什么对他们的指导方法和建议如此不同。笔者询问了他们的本科专业,结果前者是经济学,后者是历史学。于是笔者回答道:“你们俩一个心中充满各种抽象的因果逻辑,但逻辑的背后却没有经验层面的叙事支撑;另一个心中则充满各种经验层面的叙事,但是每个叙事背后却都是一事一议的特殊性因果关系。为了对症下药,我对你们采取了相反的方法。” 就笔者训练学生的经验来说,一个较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以差异性发问为主轴,然后对三种发问方式进行高度灵活的运用,侧重点时有不同。既因不同学生的性格、专业背景、思维方式、价值倾向而异,又因研究议题、研究阶段、学生对材料和背景知识的熟悉程度以及学生在研究中所产生的阶段性倾向而异,全无定式。训练学生和治学一样,都是艺术。如果笔者试图给出一个过分确定的方式,只会是误导。因此笔者也特别希望读者不要对本文的宗旨产生过于简单的理解,以为理解了本文的方法也就学会了发问。绝非如此!本文的方法也许能提供一个更有效的研究起点,但只有当你能灵活运用本文提出的一些原则,并且在具体研究中把“是什么”“如何”和“为什么”三种问题根据各种具体情况进行有机结合,你才真正掌握了笔者所提倡的研究方法。
有一种说法是,用什么类型的发问取决于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了解程度。如果对研究对象不够了解,他会先探索“是什么”和“如何发展成这样”的问题。一旦对研究对象逐渐熟悉,他就会自然进入基于差异性的“为什么”发问。但实际上这种情况较少发生。否则,大量关于质性研究的文章、书籍和开题报告中就不会充斥着各种“是什么”和“如何发展成这样”的问题。就笔者训练学生的心得来说,笔者发觉把握差异性现象是常人平日里决策的基础,但是学术上的差异性发问却是一个需要反复训练才能获得的习惯。而只有建立了这个习惯,一位学者才可能在刚进入研究时就开始在材料中捕捉各种差异性,不断做出各种猜想,包括反事实猜想,并且在研究中不断修改、完善、扩充、延伸和否定各种猜想和相应的叙事,把研究引向深入。
任何方法有长处就必有短处,差异性发问也不例外。心理学家把思维方式分成自上而下的思维和自下而上的思维。自上而下的思维是一种从问题、观念和已有知识出发的偏重演绎的思维方式,而自下而上的思维则是一种从各种经验现象出发的、发散的、偏重归纳的思维。自上而下的思维能快速切中问题要害,但也容易落于俗套,容易忽视新的因素,甚至在出发点就产生错误。差异性发问并不等同于自上而下的思维,但与过程性发问相比,差异性发问具有更强的自上而下的倾向。既然有这一倾向,我们就必须尽力避开该倾向带来的误区。本文所介绍的优质差异性发问的基本要素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避开自上而下的思维带来的误区。比如,加大发问信息量这一要素不但能迫使我们走出理论和观念,走进经验现象的复杂性,甚至还能迫使我们转换看问题的视角,获得对某类经验现象更为贴切的解读和解释。
需要提醒的是,加大发问信息量是追求的目标,但这不等于每个研究都必须这么做。与定量研究相比,质性研究最大的优点就是能把我们对历史背景、历史事件以及社会行动者的行动的解读融入因果关系分析中,由此产生的高度情境化的叙事可以和因果关系分析互证。这是定量分析做不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从小信息量发问出发的研究在经验上也会有很大的准确性,并且同样有理论意义。不少社会学家把质性研究与统计分析做简单类比,认为比较研究在方法上的弱点是案例太少、影响因素太多(Goldthorpe, 1997; Lieberson, 1991, 1994; Mahoney & Rueschemeyer, 2003:chap.1)。这实在是对质性研究性质的莫大误解。
此外,加大发问信息量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这不但需要我们对一个或多个案例有深入了解,还需要我们对各种差异性现象有洞察力。青年学者在学习从差异性发问出发的研究时需要循序渐进,首先掌握好比较常规的小信息量发问,然后再迈向大信息量发问这一“深水区”。在大信息量发问研究方面,笔者介绍了孙砚菲的多案例比较研究。但是加大案例的数量不是加大发问信息量的唯一路径。笔者长期推广的另一类方法就是针对单个案例同时提出许多差异性发问,并且对这些发问在同一理论框架下作出解释(Zhao, 2001, 2015)。但掌握好这一方法难度更大,本文不做专门介绍。
如果对从差异性发问出发的质性研究的理解比较机械,我们往往会采取以下研究策略:在研究早期提出一个差异性发问和相应的解释框架,然后寻找各种有利证据来对该解释框架进行论证。这类研究在逻辑上很像自然科学中的控制实验,但许多因素却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这类研究在逻辑上也与统计方法相似,但它的样本量很小,而没有控制的因素却很多。在社会学中,早年的斯考契波可以说是这种机械的差异性发问研究的开山鼻祖(Skocpol, 1979)。但直到今天,这种做法在西方的历史社会学领域,特别是比较政治学领域里依然比较普遍。可以斩钉截铁地说,这是对质性差异性比较方法的误用。正如前文所言,优秀的质性社会学家必须具备将差异性发问进行到底的精神,或者说在寻找针对某个差异性发问的答案时,必须不断注意到具体案例中所呈现的各种时空差异,以及在宏观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层面和在社会行动者的互动层面的各种可能相关的差异性现象,并且把自己在面对这些差异性时所产生的各种疑问通过反复不断的猜测和证明有机地植入研究、解读和理论之中。只有把研究做到这一步,我们才会感到虽然基于差异性发问的质性研究既没有很好的“控制”,也没有很大的样本量,但是它却不等于不科学,只是这种“科学”的难度要大很多。我们也会发觉当前西方盛行的各种质性研究的新理论和方法,包括过程追踪 (Beach & Pedersen, 2013;George & Bennett, 2005: chap. 10)、生态视角(Abbott, 2005; Zhang & Zhao, 2018)、关系视角(relational sociology) (Mustafa, 1997)等,在很大程度上其实都是对本文所提倡的“把差异性现象发问进行到底”的方法论的某个侧面的强调。一位优秀的质性社会学家本来就应该像福尔摩斯一样,能在针对某些差异性现象寻找合理答案的同时,也对其他可能有关的差异性现象不断深入了解,并具有把新的差异性现象合理融入自己的叙事和解释之中的能力。一位优秀的质性社会学家也不应该在研究和写作时过分强调自己是在采用过程追踪、生态视角或者关系视角,虽然这些方法所提倡的分析手法在其建立的叙事和理论中无处不在。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大家才会发觉基于差异性现象发问的质性方法虽然难度很大,但在分析重大社会问题时,该方法展现出来的力量和潜力却是控制实验方法和统计方法完全不能相比的。
有人可能会说许多采用过程性发问的质性研究著作其实也包含了大量的信息,以此对加大发问信息量这一认识论标准提出质疑。但是,发问的信息量与一部著作中所包含的信息量完全不同。任何一个有一定想象力的人都能为一个规模不大的婚宴提供大量不同性质的过程性叙事,并且每种叙事都包含很多有事实依据的信息。问题是我们应当如何判断不同婚宴叙事的质量?仅靠品味吗?我们知道品味高度多样且不牢靠。任何一位采用过程性发问的社会学家都不应回避以下认识论(epistemology)范畴的诘难:你对各种材料取舍的依据是什么?你在把各种材料编织成“这样”而不是“那样”的叙事时采用的依据是什么?你有什么准则能说明你的叙事在经验上更贴切,在理论上更优越?在受到现象学、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认识论反复冲击后的今天,如何给以过程性发问为主轴的质性研究提供一套认识论准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这也是笔者反复思考的问题,但对此的讨论超出了本文范围。
五、有关文献导读
笔者为本文的写作阅读了不少相关文献,尽管因为所处理的问题不同而没有引用,但这些文献对理解本文十分有益,因此特选几本著作加以简要介绍。布朗 (Brown, 1963) 、奈特勒(Nettler, 1970) 和斯梅尔塞(Smelser, 1968)这三本书处理的议题其实与本文差不多,但它们都没有深入讨论质性社会学发问这一对于研究者来说最重要的议题。此外,这些著作完成于功能主义盛行的时代,其中介绍的不少解释范式对于今天来说已经成了误区。但是,通过对这些书中所介绍的各种解释范式的了解(比如功能解释、意识形态解释和同理心解释),并且把这些解释范式与本文所介绍的结构/机制性因果关系解释范式加以比较, 读者也许能更清楚地体悟到非因果性和各种错误的因果性解释范式在平时的思维中的普遍性以及结构/机制性解释的重要性。此外,斯梅尔塞(Smelser, 1968) 的书几乎全面运用了变量思维。变量思维与结构/机制思维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有重要区别。第一,变量之间的相关不见得就是因果关系的体现。第二,变量思维更适用于定量分析。在质性研究中,我们可以通过研究对象的行为或者行为后果之间的差别来分析导致这些差别的因果关系,但是这些从质性研究中得出的因果关系很难纯化成排除了任何其他成分的变量间的关系。第三,社会性的结构/机制性因果关系没有固定的组合方式,且某一因果关系在不同场合下的重要性高度可变(赵鼎新,2020)。面对社会性因果关系的这些复杂性,定量的变量分析手段十分有限。但是在质性社会学的结构/机制分析中,我们则可以根据不同问题意识,把社会行动者的能动性和社会结构/机制对人的行动的限制加以结合,在时间过程中进行比较灵活的分析。
利博森的著作(Lieberson, 1985)在美国颇具影响。他书中对许多 “不可行发问”的讨论与本文关于错误的差异性发问的分析有相似之处。但是利博森社会学方法的背景主要是统计和准实验研究,因此经常会把变量分析与机制性分析不加区别地搅和在一起。这对于准确理解质性研究来说是有害的。此书的另一个缺陷就是大多数自然科学的例子都来自物理学,这就使得利博森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做类比时缺少了一个重要跳板——生物学 (赵鼎新,2015)。利博森的方法论中没有覆盖法则解释和涌现性质等思想,这一缺陷使其在讨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区别时仅仅局限于社会科学很难做控制实验这一点上 (Lieberson, 1985: 234),他也把自己的注意力局限在怎么提高准实验研究质量这一心理学家更为擅长的方法上。说到覆盖法则解释,笔者不得不提一下亨普尔的著作(Hempel, 1965)。笔者最近文章中常用的覆盖法则这一概念就来自于此书,虽然笔者和亨普尔对覆盖法则的理解有所不同。亨普尔此书是一本哲学著作,没有数理逻辑训练的学者读起来可能会有些累,但这绝对是一本分析科学解释的各个面向及其逻辑基础的经典著作。
梯利的著作(Tilly, 1984)通过讨论宏观历史研究名著对质性比较研究方法展开了分析。因为书中有具体例子,笔者相信每个人读起来都会有启发。他书中“寻找差异”(Finding Variation)这一章不但与本文议题相当契合,并且还涉及一些本文没有深入探讨的方法面向。但此书有三个弱点:第一,梯利的差异性发问的例子中的差异都属于不需要测量就能确定的差异(比如摩尔的《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被梯利多次引用),而缺少那些需要通过建构和测量的差异性现象(比如本文介绍的孙砚菲的工作)。第二,梯利所介绍的方法对于青年学者来说不够实用,因为对于不少学者来说,本文所讨论的一些常见的错误的差异性发问是很难迈过的坎。第三,梯利对于差异性发问的讨论完全忽视了发问的认识论问题,而这是本文的一个侧重点。
在笔者读过的社会学方法论著作中,阿博特(Abbott, 2004)和斯廷奇库姆的 (Stinchcombe, 2005)著作都对笔者有很大影响。阿博特的书说是一本写给本科生看的小册子,但却涉及了大量的方法论和哲学层面的议题,充分体现了阿博特渊博的知识、活跃的思想和难掩的才气。但是,虽然此书所讨论的议题、列举的例子以及采取的视角大多很有意思,但整本书却缺乏体系。笔者有时觉得阿博特有点像南禅大师,他书中讨论的各种思维捷径(heuristics)只会对那些已经有了相当体悟的研究者才会真正有所启发。阿博特心中的读者难道真的是年轻学生吗?笔者有些怀疑。因为对大多人来说,一套由浅入深和有径可循的方法论教学体系才更符合需要,而本文对差异性发问的分析正是出于这一目的。
和本文一样,亚瑟·斯廷奇库姆(Arthur Stinchcombe)的核心议题也是差异性现象。斯廷奇库姆把任何性质的差异性都归纳为“距离”(distance)一词,使笔者在他身上看到了笛卡尔的影子。斯廷奇库姆的书涉及社会学方法的方方面面,包括研究设计、资料收集、概念建立、比较对象之间背景(context)的区别、时间过程中历史情景的改变以及对理论假设的检验和精确化。他的分析伴有大量的经验案例,读者肯定能有所收获。然而,斯廷奇库姆的书有三个问题:第一,他所讨论的内容其他类型的方法论著作不但都有,有时候还更系统。除了把社会学中的各种差异性现象的呈现和测量方法都用“距离”这个概念串了起来之外,此书的新意并没有笔者所期望的那么大。第二,他处理了如此众多的差异性现象问题,但却偏偏没有涉及质性社会学研究的第一步:以差异性现象为基础来发问。以笔者的经验,掌握好差异性发问才是最关键的第一步。和阿博特一样,斯廷奇库姆也是绝顶聪明,可能因为这个缘故,他们似乎考虑不到那些连差异性发问都掌握不好的年轻学生所面临的困境。第三,斯廷奇库姆的书以及绝大多数的质性方法论著作都没有把研究方法和社会科学的认识论进行更为全面的结合。在笔者看来,任何社会学方法都应该首先确立认识论基础,而本文提出的优质发问的各个要素,特别是加大发问的信息量这一点,可以看作在这个方向上所做的一种努力。
近二十年来,关于时间(历史)过程中差异性现象的理论探讨蔚然成风,因为议题与本文主题相差较远,这里不做专门介绍。阅读以下书籍能获得一个概貌(Abbott, 2001, 2016;Beach & Pedersen, 2013;Hacking, 2002;Pierson, 2004;Robert, 1996;Rüsen, 2007;Sewell, 2005),笔者的其他文章对此亦有专门讨论(赵鼎新,2018, 2019),这里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