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佳:香港国安法对特区管治的政治和社会效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57 次 更新时间:2021-07-23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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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在香港颁布实施。立法目的,是要落实2019年底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有关“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填补因为香港未能完成基本法第23条的本地立法工作而出现的一些严重漏洞。那些漏洞在回归后的存在,不但使香港长期成为国家安全的隐患和威胁,更是香港管治艰难和失效的罪魁祸首。香港内外敌对势力不断利用那些漏洞在香港兴风作浪,肆无忌惮破坏“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煽惑港人与中央和国家对抗,干扰特区的管治,窒碍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发展,并令各种存在已久的深层次矛盾不断恶化。最近十年来,内外敌对势力更变本加厉,不但试图通过暴力斗争夺取香港的管治权,瘫痪特区政府的管治,更力图把香港变成美国和其他西方势力用以遏制中国崛起和阻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棋子。

作为一项法律手段,香港国安法的威力和震慑力是有目共睹的。不过,在分析和评估香港国安法的成效时,我们不但要关注其法律效应,更要关注其政治和社会效应。可以这样说,香港国安法在多方面为香港营造了一个有利于实现特区有效管治和长治久安的政治和社会环境。

首先,香港国安法彻底改变了小部分港人的政治文化和心理预期,使他们不再愿意或敢于参与挑战中央和特区政府的政治行动,从而让特区的管治得以在一个较为稳定和理性的环境中展开。长期以来,在内外敌对势力的蛊惑和灌输下,一些港人尤其是年轻人对中央和特区政府缺乏敬畏之心,甚至认为它们软弱可欺。那些人相信,只要港人能够发动大规模的“抗争”行动,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并在外部势力对自己的支持和对中国的威吓下,中央必然会在不堪压力下让内外敌对势力攫取更多的政治权力。

中央果断出手制定香港国安法和特区政府的雷厉执法,彻底粉碎了他们原来对中央和特区政府的反应的心理预期,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中央维护国家安全、“一国两制”和香港的繁荣稳定的强大决心、勇气和能力,并清楚知道从事和支持违法和暴力行为自己和香港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

第二,香港国安法对香港的反对派给予摧毁性的打击,大幅压缩了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一直以来,反对派不断利用香港国安法律和执行机制的不足和漏洞而不断进行“反中、反共和反政府”的宣传和动员。这些行动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已经难以组织和进行,反对派因而失去他们最重要的“撒手锏”。部分港人因为香港国安法的出台而再不会那么容易被反对派煽惑和动员。这便大大削弱了反对派在香港发动大规模政治斗争的能力。

乱港势力遭毁灭性打击

今天,反对派已经溃不成军,组织、领导和资源都严重匮乏,在特区的管治架构内已无立足之地,“抗争”行动又受到严厉的法律掣肘,不但难以回复当年之勇,而且前景颇为暗淡。对反对派更为致命的打击,是他们过去煽惑港人的伎俩已经失效。越来越多港人已经不再相信反对派过去不断提出的各种“抗争必胜”的歪理,不再认为支持和参与他们的“抗争”行动会达到他们所宣示的目标和为自己与香港带来更美好的明天。相反,这场前所未有、破坏力极大的严重暴乱促使部分港人在暴乱过后对反对派过去的所作所为进行深刻的反思和反省,对被反对派长期蒙骗感到懊悔和怨愤。

这便解释了在爱国爱港阵营额手称庆之外,为什么港人对大批反对派头目被捕和投狱、反中乱港分子不能进入管治架构、众多反对派的组织和媒体关闭和不少游行示威活动被禁止反应冷淡和无动于衷。可以这样说,反对派长期以来阻碍特区政府施政的局面应该可以画上休止符。

第三,香港国安法极大地提振了爱国爱港阵营的士气、勇气和担当。在中央的领导下,并以香港国安法为坚强后盾,爱国爱港人士纷纷积极投入止暴制乱的正义斗争之中,对反中乱港分子和外部势力予以严厉打击,狠狠压制了他们的嚣张气焰。他们积极支持和响应中央的拨乱反正的政策和部署。通过政治斗争的磨练,爱国爱港阵营比以往更加团结和更有战斗力,也更有能力支持特区政府的施政。

其四,香港国安法狠狠打击了外部势力和暴露了外部势力的伪善和不可靠。在香港国安法下,反对派再难勾结外部势力和获取他们的支持和资助,而外部势力也难以再利用他们在香港的代理人来制造政治动乱。无论是西方势力或者是“台独”分子,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都转趋低调,一些外国组织已经撤离香港。当然,外部势力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在香港以外继续为香港的反对派撑腰打气、对中央和特区政府口诛笔伐、为暴乱分子提供“逃生门”、对香港施加各种“制裁”、在国际上抹黑香港、损毁香港的投资环境、想方设法让香港的人才和资金离开香港等。

不过,港人相当明白,外部势力绝无能力改变中央在香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决心和部署。外部势力的所作所为反而让更多港人看清外部势力利用香港遏制中国崛起的意图。反对派和其支持者一直对外部势力的支持和“保护”寄予厚望,尤其希望他们对国家和香港采取严厉威吓手段,但他们实际上得到的支援与关怀和他们的期望相差甚远,令他们不少人因为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外部势力的“弃子”而感到寒心。由于越来越多反对派和港人感到外部势力用心险恶、伪善和不可靠,外部势力在香港的政治影响力预期会不断下降。

第五,香港国安法给予特区政府威力强大的法律手段,大大提升了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安定的能力、决心和担当,显著强化了特区政府的执法能力。有了香港国安法,香港原有的一些与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安定有关的法律比如《公安条例》和《刑事罪行条例》也相应被“激活”和果断执行。

过去一年,特区政府在遏制动乱和打击反中乱港分子上的积极性和力度有显著的提升,而成绩也是有目共睹。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果断执行香港国安法,迄今已经有超过一百人因为干犯该法而被拘捕和起诉。更多人则因为违反了其他有关维护治安和公共安全的香港法律而受到法律制裁。中央在香港设立的驻港国家安全公署除了发挥“定海神针”的作用外,也为特区政府提供了有力的支援和配合。

第六,香港国安法带来了可喜的行政立法关系的变化。香港的反对势力长期利用他们在立法会议席以种种“拉布”、“点人数”和其他的不光彩的手段干扰立法会的运作,并借此来阻碍特区政府的管治,同时又借口特区管治失效而质疑特区政治体制的“认受性”。

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以及中央其他重大举措的陆续出台,反中乱港势力的所谓“议会战线”已经全面崩盘。绝大部分反对派议员已经被迫离开了立法会,从此不能在立法会内搞破坏。

今天的行政立法关系和谐顺畅,并充分体现了“行政主导”,“行政立法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并以配合为主”的基本法对行政立法关系的要求。今天,立法会的工作效率空前提高。特区政府一方面履行对立法会负责的宪制责任,又在立法会的支持下大大加快了立法和拨款的速度,施政的成效明显提高了不少。最突出的例子无疑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后,立法会在极短时间内修订相关本地法律,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让香港日后的三场重要选举得以按部就班地举行。

筑牢长治久安的根基

其七,香港国安法为香港特区政府缔造了一个积极有为施政的空间。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特区政府各方面的工作在政治稳定的局面下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主要表现在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合作、深港合作、发展创新和高科技产业、防范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劳工权益、扶贫和民生改善等方面。这些工作都有助于长远逐步破解香港社会的深层次矛盾。

其八,香港国安法在社会、教育、传媒、社交媒体、文化、法律、电影、艺术和宗教等思想领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反中反共的《苹果日报》停刊乃标志性的成果。长期以来,香港的反对派和外部势力在这些领域中占有主导地位,并因此而取得在不同问题和议题上的话语权,对年轻人的影响尤其恶劣。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不少在那些领域内有影响力的人仍然想方设法在“不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前提下,利用“打擦边球”或者隐蔽的方式进行“软对抗”,继续散布对国家、中共、中央、特区政府不利和崇仰膜拜西方制度和价值观的信息和思想。

不过,即使在那些领域中,香港国安法的震慑力也正在逐渐呈现。今天和今后,特区政府会继续努力打击反中反共媒体和组织,对网上的虚假、欺凌、“起底”和煽惑等信息加强管理,对艺术和文化作品和活动提升监管力度,强硬对付各种“软对抗”行为,整顿香港电台,惩治失职教师和处分激进学生。

我们明显看到,部分在那些思想领域内的头面人物和组织已经有所警惕、顾虑和收敛,从而腾出空间让中央、特区政府和爱国人士能够开展各种涉及文化、思想和教育的工作而重夺话语权。特区政府正在学校加强中国历史的课程,用旨在强化爱国教育的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取代一直以来为人诟病的通识课,以及在学校课程以外组织和推动各种有助于提升学生对国家民族认同和尽忠的活动。

最后,香港国安法为全面实现“爱国者治港”和香港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扎实的基础。香港国安法和其他中央的拨乱反正举措不但让反对派难以在社会上立足,更让他们难以进入香港的管治架构。爱国力量过去在社会上和管治架构内饱受内外反中乱港分子的欺凌和逼迫,这在一定程度上窒碍了爱国力量的发展,这种情况往后必然会改变过来,对爱国力量的壮大和团结非常有利。在排除了反中乱港分子的干扰和破坏后,香港各界将会在中央、特区政府和爱国爱港阵营的推动下聚精会神于破解香港的经济、社会和民生等深层次矛盾。更多的社会精英会积极加入爱国阵营为解决那些矛盾而出力。

毫无疑问,“爱国者治港”是实现良政善治的前提,而香港国安法正是实现这个前提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

总而言之,香港国安法为香港的长治久安建构了一个牢固的政治和社会根基。


刘兆佳,前香港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荣休讲座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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