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北平:人性的价值取向钩沉

——中华民族的人性特征及改造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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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北平  


一个民族人性的价值取向是这个民族全部价值取向的根,那么,中华民族人性的价值取向又是什么呢?


1、视死如归的精神


中华民族有一种面对生死的说法,就是“红白喜事”。红事是指人的婚礼,白事是指人的葬礼。人的一生,家族的一世,最大的事莫过于此,虽一欢一悲,但也只是红白的区别,在中国人的眼里都成了喜事。中国人把婚姻看成是新生命的诞生,婚礼上必说:“喜得贵子”;把死亡看成是人生的归宿,挽联上常有“音容宛存”四个字,这是任何民族都难以具备的洒脱心理。中国人视死如归,是中国人面对人生变易的生死观,归是什么呢,就是回家的意思。中国人始终相信人的生死一体,有死才有生,有生才有死,生死循环如同太阳与月亮是一种阴阳交替关系,这两件事必须一事同仁,办得热热闹闹。


葬礼上的婚礼看来是件很荒唐的事,但在中国人的生死观面前则变得浑然一体。儿女们未婚,如果遇上父母过生,必须守孝三年,方可完婚,但有一种情况是可以越过这一雷池的,这就是在父母的葬礼上举行婚礼,一边是极度的悲伤,一边是极度的喜庆,反常在这一刻得到了统一。随着司仪的一番说教,一对新人穿白带红,俯首叩地,就算是举行了婚礼,其情景可以惊天地泣鬼神,它告慰的是父母在天之灵:您的晚辈已经完婚,新的生命就要到来;您的功德荫及后人,创家立业可以传承。葬礼上的婚礼也就显得格外的庄重,并且转化成一对新人的人生动力,也就有了特别的喜庆,所有的亲人和好友都要在这一刻表示祝贺,喜庆也就洋溢在葬礼之中。


中国人尽孝道,“无后为大”居首,披麻送终次之,然后才是赡养。中国历代底层社会,为生活所迫,尽赡养义务的不多,能养则养,不能养也就随它去了。儿多母苦,年迈多孤,是中国历代长辈们现实境况的写照,但他们无怨无悔,在极度贫苦的日子里煎熬,只是有一种情况子女们是绝对不能违背的,那就是为他们送终。不为父母送终,就是千夫所指,再不孝的子女也要在这时候挣些“面子”。“终”在中国人的生命面前指的是生命的终结,这种称谓绕开了对长辈死亡的直呼,是一种敬重,子孙们在长辈寿终正寝的时候也就被称之为“当大事”。在中国人的面前,任何大事面对人的最后归宿,都是小事,都要让路,也就有了“人命关天”一说。中国人对死的另一种称呼,就是“过生”,人的出生与过生就在一个“生”字面前统一了起来,这种统一就有了中国人的生死观和辩证法。


《战国策》有一则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公元前227年,秦王灭赵取燕,燕王太子在生死存亡之际,召见荆轲商量,荆轲说:秦王用千金悬赏樊将军的人头,又急切地想得到燕国的地图,如果我有这两样东西,就能接近秦王而刺杀他。樊将军得知此事后,当即剜下自己的头颅献给荆轲,荆轲拿着这两样东西,在易水河边悲壮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刺秦,虽功败垂成,但在中国人的眼里是一件英雄壮举,为千古所颂。广东佛山有一则“血印石”的故事,恶霸凤老爷看中邻居钟阿四的一块菜地, 想买下建房,钟阿四不肯,凤老爷便诬称其子偷食了他家的鹅, 告到县官那里,钟四嫂为了证明其子的清白,拿着一把菜刀,剖开其子胸腹, 其子惨死于石板之上,“血印石”的故事也就由此流传下来,而这类故事在中国古代民间的气节中并非个例。中国的成语有着厚重的民族文化底蕴,关于“死”的词组很多 ,诸如杀身成仁、死得其所、死而后已等等,它们珠联璧合,胜不胜数,流传起来即高雅又通俗,为文人与草民所共同拥有,也就最容易为大众所接受。中国军队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这在西方社会是万万不能倡导的,但中国军队从来就没有泯灭过这种精神,狼牙山五壮士、董存瑞、黄继光就是他们中的典型代表,像刘胡兰这样一个刚刚成年的弱女子,面对铡刀也毫不畏惧,舍生取义而去。“死”在中国人的面前常常是一种气节,是一种美德。


视死如归的精神在中华民族的“摇篮”里形成,是中国人重家庭文化的反映,这在本文作者《人性之本的破解及延伸》一书中已有阐述:古代黄河泛滥成灾,生存环境十分艰难,人们在逃荒、返乡、重建中不断反复,家庭成了他们最后自救的力量。只要家庭不灭,就能生生不息,为了保全家庭,他们什么都愿意付出,当然也包括生命,“人死如灯灭”,“砍了脑壳碗大的疤”,也就成为中华民族民间的一种豪气。重家庭的文化有着母系氏族社会的痕迹,女性那种外柔内刚的品质也就深深打在中国人的品格上。“外柔内刚”往往不容易把两只拳头打出去,而容易向内砸向自己,在中国古代社会,女性的贞洁和名誉在受到损害时,或者遇事想不开时,往往会选择自杀,“儿女情长、英雄气短”,也就成了中华民族的一种品行,延伸下去就很“内敛”,所谓内厉外仁的治国源头也就在这里。中华民族灾难沉重,但再难也要帮助那些更难的民族渡过难关。犹太人在二战时期来到上海避难,就得到了民间的自发帮助,其实那时候的中国人与犹太人一样都在灭顶之灾中,犹太人对此记忆犹新,也有感恩之情。新中国成立之初,第三世界国家得到了中国的大量援助,那时候中国也是千窗百孔、百废待兴,又有援朝援越和中印边境战争,这种内忧外患除了中国人自己,恐怕其他国人很难理解和想象。就现代社会而言,从人口财富的平均量来说,中国人也不富裕,但对世界的捐赠和援助则是有增无减。


家庭是中国人生存的最后屏障,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视死如归的精神也就有了一个前提,即不到家破人亡的时候,这种精神会被深深地隐含起来,表现出一种“逆来顺受,好统治”的天赋,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中国人的双重生存观,皇权时代是这样,抗战初期也不例外,几个日本兵就能押送上万中国劳工去服劳役,一些外国人很难理解这种情况,也就有了各种各样的评价,其实只要你深入下去,就不难理解。中国人喜欢和稀泥,不愿意把事情厘得太清,与这种双重生存观有着直接的联系,不过它也明白地向世人宣布,不要把中国人逼上生存的绝路,特别是不要把中国的家庭逼上绝路,否则,你面对的就是一个视死如归的民族,他们的勇猛就不仅仅是一群狼那么简单了,任何外来民族和统治集团都必须面对这条不可逾越的铁的底线。事实上,任何一个民族和个人在为生存而战的时候,既没有善恶也没有公平,有的只是正义,面对生存正义一切阻挡都会被荡平。


中国历史上的平民起义和民族战争,常常与这条铁的底线被突破有着密切的联系。大泽乡举事,黄巾起义,太平天国运动以及抗日战争等都是生动地写照。秦王朝是中国历史第一个集权制国家,强大得能够兼并七国,但它修长城、建皇陵,造阿房宫,使得当时全国不足二千万的人口,长年徭役就达到二三百万之众,民间土地荒芜,家破人亡,苦不堪言,传说有孟姜女哭倒长城之惨烈,陈胜、吴广在生死存亡之际,大泽乡举事,一呼百应,迅速动摇了秦皇朝的统治基石。大平天国运动在偏僻的广西金田村展开,如星火燎原之势漫延全国,当时的清政府本来已腐败至极,加之鸦片战争结束后又要支付大量的战争赔款,统治集团不得不加紧搜刮民脂民膏,而鸦片的输入又使民间的大量白银流出,“东亚病夫”已经是现实存在,此时的中国正在经历着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内外双重压力,积弱又积贫,民众生存难以为继,太平天国运动很快就演变成一场反清反帝的运动,其声势浩大史无前例。至于抗日战争,本身就是一场中华民族为生死存亡而进行的抗争,它的意义不言自明,统一战线也就顺理成章,全民抗战也就汇成洪流。


视死如归的精神也包含着不珍惜生命的一面,在人性善恶的倾向上最容易产生极端暴力行为。中国古代的酷刑特别多,如凌迟处死、五马分尸等已远远超越了对待动物的手段,古代战场以首极论战功,就完全泯灭了人伦。现代学者在研究中国古代屠城事件中,认为它遍及每个朝代甚至朝政的更替,包括社会大的动荡,其中出现的“十大屠城事件”已经达到惨绝人寰的程度。公元311年南北朝混战时期,石虎的长子石宣害怕弟弟石韬夺位,派人刺死石韬,再密谋干掉老爹提前接班。事情败露后,石虎立即登上高台,将石宣绑到台下,先拔掉头发舌头,砍断手脚,剜去眼睛,扔进柴堆活活烧死。石宣所有的妻妾儿女,全都处斩。石宣的幼子才5岁,拉着祖父的衣带不肯放松,连衣带都被拉断,但仍被拖出去杀了。太子宫的官吏差役数千人全被车裂。石虎死后,汉将冉闵又杀尽皇室,屠城首都邺城,造成数百万人的死亡,仅胡人被杀就有20万之众。公元1215年,铁木真攻陷北京,对城中居民进行了长达一个月之久的大屠杀,超过100万人未能幸免。1645年,清军攻占扬州在城内进行了屠杀,仅被收殓的尸体就超过了80万具。而在当代电视电影中,凡描写古典战争场面时,仍然把冷兵器的血腥杀戮当成英雄史诗般的加以描述,可悲还是可赞呢,恐怕谁都说不清楚,谁也不愿意说清楚。


视死如归的精神在哲学上有忽视事物静止的一面而混淆了生与死的界线,所谓“生即是死,死即是生,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生死色空一体观,就会使人的生死变得无常,也造成了中国人很多无谓的牺牲。在生死观面前,正确的态度应当是,人的生死是两个不同的时空概念,只有把它真正区分开来,生命才会受到尊重。前面已经阐述,相对于人的生命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的短暂时光来说,有时候认识事物静止的一面,要比认识事物变化的一面更为重要,视死如归的精神从这一点来说就有了它明显的缺陷和弱点。


2、知足常乐的心态


知足常乐一词,出自《老子》:“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后经演化,便有了“知足常乐”的成语。


《老子》为先秦李耳所作,《老子》又名《道德经》、《五千言》等,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主要涉及自然法则和人生哲理,重点阐述了自然无为的思想,其中包含了事物对立转化的辩证法,是中国历史上首部有一定阐述力的哲学著作和道家思想的重要来源。西汉史学家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认为:“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守柔”、“居后不争”、“寡欲”是道教的价值观,“无为而治”、“善为天下”是道教的政治观,以及他的民本思想、知识论都对中国传统文化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其中“守柔”即“天下之至柔,驰聘天下之至刚”说的是天下最高境界莫过于柔,柔能走遍天下,这就是刚,并以水作喻,教导人们清虚自守,勿刚强好胜,否则不得善终;“知识论”中的“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力,自胜者强”,常为后人所铭记。


从比较上看,知足常乐一词与原出处有了一定的变化,这种变化除了成语通俗化以外,主要是中国人的一种感情赋予。《老子》中的原话“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是在“祸”与“咎”的基础上提出来,即人要知足才能避免祸事和犯错,这与“乐”没有直接的联系,并且告戒人们知足之中的“足”才是人的常足,这种“足”不是对事物的满足,而是人的一种心理感受。如果把老子的原话直接转化过来,应该是“知足常足”或“知足常为足”,也是《老子》“寡欲”价值观的核心。什么是“寡欲”呢,简单地说就是人的欲望要少。欲望在人的原始生物属性上属于人的体质属性,人的体质属性产生人性本恶,这在本文作者《人性之本的破解及延伸》一书中已有论证。知足常足也就有了节制人性本恶的意义。但“知足常足”演变为“知足常乐”之后,意义就发生了变化,重心也向“乐”字上转移。“乐”在人的生物属性上是人的感情属性的表达,人的感情属性产生人性本善,知足常乐也就有了引人向善的倾向,这对于一个倡导人性本善的民族来说,中国人很愿意“乐”在其中。


中国人为什么要知足常乐呢?中华民族是一个重家庭的民族,重家庭是中国人在长期苦难环境中形成的一种自救模式,是中国人的文化基因之首,这在本文作者《人性之本的破解及延伸》一书中已有论证。“乐”也就成为人们排泄苦难的一种精神寄托。在中国民间,很小的事也要办成喜事,热闹一番,乐一乐,而且越到底层就越有这种冲动。生孩子本来就是家庭中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但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古代,人多力量大也是一种战胜困难的生产方式。中国人知足了,只要儿孙满堂,再苦再累也是天伦之乐,虽然从观念上讲是为了传宗接代,但其根源上还是维持家庭生存对劳动力的需求,当然也有望子成龙的寄望。孩子升学,新屋落成,生日大岁,在中国人面前,都是喜事乐事,“乐”也就成为一种常态,这种常态需要一定的表达方式,这就使得中国民间的喜酒宴请特别地多,甚至把它作为一种祛病除邪的方法加以运用。中国民间有“冲喜”之说,就是用办喜事的方法来冲一冲家里的邪气,譬如家里有长辈长病不起,就来找个由头,为儿女子孙操办一场喜事,大家在一起喜一喜、闹一闹,乐一乐,也许就能收到一些意外的效果。中国的传统家庭,讲的是多代同堂、其乐融融,知足常乐也就很适应于中国家庭的“小日子”,这种“小日子”也是以女性为主妇的中国家庭生活的一种独特方式,是母系氏族社会痕迹的天然反映。


知足常乐,乐到什么程度并没有界定,这就是使得中国人很难把握,久而久之就有一种轻浮的心理,人一轻浮就忘了谦虚,骄纵也就无端而来。中国人在艰难困苦面前常常能够咬紧牙共渡难关,但一知足就会喜形于色忘了艰难困苦的日子,甚至旁若无地人大喊大叫起来:“大哥大”年代买个手机,也要在大众广场上高声通话一番,以引起他人的注意;炒股亏了一大节,他不吭声,但稍有盈利就手舞足蹈地要表现一番,生怕别人不知道,结果一段时间里,搞得制定政策的人们以为炒股的人都成了暴发户,拼命加税,不流通股一夜之间变得流通了起来,股市牛短熊长,很多股民也就只有在心理喊爹喊娘,特别是下岗职工,他们把仅有的余钱拿来炒股,以为找到了一条生财之路,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搞得连竹篮也不知到哪里去了;出国旅游是件很高兴的事,但乐在其中,也就妄情起来,做出一些出格的事可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知足常乐有引人向善的一面,善很容易产生对恶的包容。一些官员走在仕途,在不知足前尚能克己奉公,努力上进,一旦到位知足起来,便打起歪主意,先从小事受贿,得一点乐一点,越快乐也就越容易受贿,万一东窗事发,又去责怪天命不好,仿佛受贿是一回事,天命又是一回事。一些商人正当经营,薄利时期尚能守住底线,一旦“假冒伪劣”得手,其知足的心理就跃然纸上,乐得也就不能收手。医疗行业,先是小恩小惠流行起来,然后就乐在其中索贿,最后把病人当成了摇钱树,善恶在一些从业者的心中完全失去了边际。如此等等,难以言尽。


中华民族是一个重家庭的民族,人际关系往往从以人为中心的运动方式向以家庭、血缘为中心的运动方式转移,这在本文作者《人性之本的破解及延伸》一书中已有论证,“乐”也就在家庭、家族之间运转,你乐他也乐,当然是件好事;你乐他不乐,就会产生嫉妒。中国人的嫉妒心很强,乐极生悲也就常常发生,邻里之间,本来好好的,一夜之间就不和气了,原因是什么,就是看不得他那乐的样子。人性本善的人办点喜事讲点排场,是怕别人瞧不起他、欺负他,有自我壮胆的意思;人性本恶的人讲排场无非就是显家势,有压倒别人的意思,乐也就在家庭、家族之间你来我往,成了一种暗斗。暗斗之中有输有赢,也就有悲有喜了。


知足常乐的心理并不利于科学探索。在知足常乐面前,人很容易得到满足,而科学探索是一项长期不懈的工作,需要人的耐力和知识地不断积累。中国一般民众,勤劳而不勤学,勤做而不勤想,做一点得一点,就是他们对现实的满足;中国的多数读书人离开学校以后就少有人再拿起书本学点新的东西,有了工作,偏安一寓,死死地“钉”在哪里,生怕丢了“铁饭碗”,甚至哪里稳定就往哪里钻,公职岗位也就自然成为很多人的首选,特别是一些隋性很强的人,有个轻松的工作和让人羡慕的地位,有个好的家庭背景就能享受一辈了,如此等等。在这样的情形下,人的精力就很难集中到科学探索上来,科学精神就很难成为一种民族精神。如果一个人即不想昨天,也不想明天,只要今天过得好,过得去就行,他的思想负担自然很轻,心情也就自然愉快,“常乐”也就在其中,甚至有点无端之乐,但与此同时他的天地也就越来越狭隘,一个人是如此,一个家庭是如此,一个民族也是如此。


知足常乐很容易得使人得到快乐,如果不从长远去看,很难说它不对,甚至相对于人的个体生命长度来说,无疑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选择,这就造成了中国人的一种特有现象:知足了就去乐,不知足就去拼,上一代人的全部努力就是为了下一代人享乐;富不过三代,三代之后又去拼,如此循环,似乎都很合理,都很乐意,都很心甘情愿,但都很恶性循环。


知足常乐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往往深藏在人们的不经意之中,如果不去特别地体会、甄别,好像它并不存在,但只要你认真深入下去,思考一下,就知道它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就像一股潜流暗自运转,既有深潭幽幽,也有细水哗哗。


《老子》知足常足演变为知足常乐之后,看来有悖于李耳的原意,但这种演变从深度上讲,也符合道教“善为天下”的政治观。道教倡导与世无争、清虚自守、自食其力、小国寡民,看起来很消积,其实是人性本善中的至善表现,是善良人避时隐世不得已而为之,值得担忧的是这种价值观似乎又得到了现代社会一些人的认同。当然,仅仅从环保意识的角度上讲,无为而治的思想有它可取的一面。对于“无为而治”的思想,《老子》是这样表达的:“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强调“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壮其骨”,这其中要求的是民众价值观向自然的回归,是顺其自然而不妄为达到的天下大治,但面对这种善举,中国人有无为而治的自觉性么?其实世界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能有这种自觉性,这是由人的一维性本质与二维性本质共同决定的,这在本文作者《人性之本的破解及延伸》一书中已有论证。


在中国儒、释、道三大教派中,真正以善为本的还是道教。道教为什么要倡导善呢?道教作为中国的本土教,必然会受到重家庭文化的影响。家庭是一个以人的感情为纽带的单位,人的感情属性产生人性本善,道教扬善也就有了它的渊源。重家庭的文化带有母系氏族社会痕迹,母亲是人性之初感情的来源,没有这种感情,婴儿就会被遗弃,就得不到保护和养育;女性与男性相比较,以温柔体贴见长,在《易经》“五行”之中为水,这就可以知道道教为什么要守柔,要看重以柔克刚的水的品性而倡导“上善若水”的自然观,并且悟出像太极这样一种兼容舞蹈艺术与拳击于一体的功夫来。


与道教相比较,儒教还不能算真正的宗教,但广义上也可以列入宗教之列。儒教的核心是“礼”,礼在中国古代是一种社会秩序,包括孔子对“直”和“行善求报”的认识,以及有类无教、因材施教的倡导,都带有一定的理性成份,但这些认识往往又很容易为人们所忽视,特别是在“行善求报”问题上。历史故事有“欠你一条命,还你一条命”之说,这种报谁都报不起,“行善求报”也就有了它的心理障碍,其实“行善求报”就是让行善者获得答谢的意思,富裕的家庭给些钱物,平民百姓说声谢谢。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被救之后就避而远之,甚至见义勇为者因法律问题要他出来作证时也不敢直面相对,这就有违基本道德了。“行善求报”在国家层面上要勇于担当,这样的回报才有社会份量和舆论份量,也是国家德治的要求所在,所谓见义勇为奖的设立其原理也就这里,也是人的理性认识成果。理性认识在中国民众中特别值得倡导,没有这种倡导,人们就会盲目地跟风,就会以自己的好恶来对待事物。


释即佛教,佛在释义上为觉者、知者,有大知大觉的意思。佛教从外域引进,经过中华民族的改造,在中国的土地上落地生根,佛教中有一句名言,叫着“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佛教中的很多大弟子都是从十恶不赦中幡然醒悟而立地成佛的,这就可以看出佛教的核心是镇恶。


这样一来中国三大教中的功能就非常明白清晰地显现了出来:道教扬善,佛教镇恶,儒教讲理。当你走进道教圣地,你就会看到面目清濯的太上老君手执文帚而立,像是教导弟子不要好斗;走进佛教圣地,你就会看到释迦牟尼坐镇如山,旁边就是些手执兵器的罗汉,让人感到作恶有报。走进儒教圣地,就是课堂和教案,如果你静心去听,仿佛远古的学子们又在朗诵和争论。


道教、儒教从哲学上讲源于《易经》,佛教经过中华民族的改造,也受到《易经》的深刻影响。李宗吾先生说“儒教使人拿得起,佛教让人放得下、道教使人看得开 ”,这里再深入一个层次就是前面所说的:道教偏于扬善,佛教偏于镇恶,儒教偏于讲理。从创始者个人生活的角度揣测,大致基于如下情况:儒教是身在世中看世界;佛教是高居世上看世界,道教则是走出世外看世界。所以信奉儒教的人总是喜欢主事,信奉佛教的人总是喜欢诫人,信奉道教的人总是喜欢云游。从扬善、镇恶、讲理三个方面讲,扬善和镇恶都不符合人的理性原则,所谓道德治善、法律治恶指的是对善恶的治理,而不是对善的弘扬和对恶的惩处。道德治善包含了对善行的认定和补偿,以期社会不再亏欠,善也就不再是善了,而有了某种对等的回报,使之回归理性;法律治恶包含了在不超出法律底线的情况下对恶的宽容,或者说是对已有犯罪的适当量刑,以防止除务尽的出现,正常的提法应该是治恶惩罪。罪是人的行为超越法律底线的结果,不一定是人性本恶,有时候也包含了人性本善,这在本文作者《人性之本的破解及延伸》一书中已有论证。正是因为这一点,道教作为中国的本土教始终不能发挥它的优势而占有中国宗教的主导地位,佛教也只能在中国的民间生长,唯有儒教,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长期占居着统治地位。道教真正可贵的功能,就是让人修身,太极拳就从形体上诠释了它的全部意义,从这一点上讲,它有可能成为中华民族影响世界和未来的一种源于人的心身的动力。


3、在必然中选择偶然


必然与偶然是哲学中的一对概念。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观去理解应该是:必然是指事物运动重复出现的同一现象,偶然是指事物运动出现的伴生现象;必然与事物的内在因素相联系,表现出事物的运动规律,是事物运动的稳定性表现;偶然与事物的外在因素相联系,表现出事物的随机性,是事物运动的某种即时表现。人类社会的进程,总是在必然中运动,但在这种运动的过程中,偶然又总在不断地发生,使事物充满了活力和变数,表现得色彩缤纷和反复无常。如果不去认真地观察和思考,人们就会忽视必然而重点关注偶然,这样以来偶然性就成为人们判断事物的依据,养成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多看现象少想过程的积习,所谓“成则王、败则寇”就是这种认识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仅从短期、实用的角度上讲,往往难分伯仲,甚至哪是必然,哪是偶然也很难界定。在现实生活中,能够抓住现象的人往往会赢,这是对偶然性中的随机现象的把握,但他不会一赢到底,这是必然中的稳定性在发挥作用。如果不去追溯事物的历史过程,研究事物的不同因素,现象给人们的印象总是偏重于偶然性解读。


中国人看重偶然性,除了上述原因外,还受到了自身文化基因的强化。中华民族是一个重家庭的民族,上至皇亲贵族,下到一般民众,社会生活中的人际关系都在围绕着以家庭、家族为中心运动。古代统治集团在夺取政权以后,首先想到的就是他们家庭和家族的兴旺,封王封候也就首先从自己的血统开始,“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是中国古代社会常有的现象,“打仗不过父子兵”既是一种力量来源也是一种用人方法,巩固的当然是家庭和家族的地位,而当国家和社会遇到重大挫难时,统治集团又往往会把民间的疾苦放在一边,首先保护的就是自身的血缘关系,甚至不惜造成民间的更大痛苦,张养浩所作的元曲《潼关怀古》中写到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就是一种现实写照。古代皇权代表着国家,国家不救民众,民众就只有自己救自己了,古代黄河流域的人们在不断逃难中求生,依靠的就是自身的力量,就是家庭的力量,这就进一步强化了中国人的家庭观。当社会力量高度分散在家庭和家族之中的时候,频繁地自然灾害,不断地战争摧残,以及匪患离乱和强势力量地盘剥,就会使中国的老百姓在极不稳定的历史变迁过程中形成了在偶然中搏取生存的选择,并且总是寄望于偶然性机会让他们脱离苦海,获得新生,当然也包括发家致富。


中华民族偏重于形象思维,由中华民族文化基因之一的象形文字所铸成。这在本文作者《人性之本的破解及延伸》一书中已有认证。形象思维顺延下去就是发散性思维,发散性思维总会在事物的横向间移动,这就促成了人的灵敏度,中国人很灵活,这为世界所认同。《易经》作为中国哲学的最早范本,过度强调事物的运动变化也与这种思维形式有关,同时又进一步影响了中国人对待事物的态度,使中国人有了在必然中求取偶然的优势。


在必然中选择偶然,促成了中国人的很多行事方法,中国人讲究抓机遇就是其中之一。机遇是事物的偶然性表现,稍纵即逝,抓住了也就抓住了,抓不往也就失去了。战争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种必然性表现,源于人性善恶的自我清洗,由人性善恶的振幅所决定,虽然很残酷,但在人类理性社会没有到来以前无法避免,这在本文作者《人性之本的破解及延伸》一书中已有论证。人类发明兵器,特别是热兵器中的高性能兵器,从来都不是为了改造大自然,更不是为了应付动物植物,而是为了人与人之间的争斗,人类社会每一次大的进步,都与这种清洗密切相关。人类社会存在的某些问题不是一般手段能够解决得了的,只能通过暴力才能解决,战争也就成人类社会进步中一种反复出现的现象,这种反复出现的现象就是规律,就是必然性反映,战争之外的空窗期就是和平。


中国人经历的战乱太多,和平很难得,也就被中国人视为机遇,抓住这种机遇拼命发展经济,以备在下一轮战争来临之前有了实力,要打就打,不打也有准备。其实从人类社会的全部进程看,战争是规律,和平也是规律,人类社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就是从战争与和平的交替中走来的,战争与和平都是它的必然反映,或者说战争与和平是人类社会进步曲线运动的一定表现形式,具有明显的规律特征,也就是说,中国人抓和平的机遇,其实不是抓机遇,而是顺应规律。


机遇有它的两面性,对一方来说可能是机遇,对另一方来说可能就是灾难,譬如,军火商在和平时期就很难受,也就必然要怂恿政府去作些打打杀杀的事来,这是人性本恶的反映。机遇作为事物发展中的偶然性现象,并不都是有益的,如果不去甄别,盲目地去抓就会事与愿违,这方面的事例很多,如同弈棋,看起来是着好棋,但只要你动过去就是陷阱。


在必然中选择偶然,也成就了中国人搏取短期效应的行事方法。中国人创业,历史上首选商业流通的居多。中国的商人遍布世界各地,而且多以个体面目出现,这并不是冒险精神的表现,而是在实业与商业流通的比较中,商业流通表现出的偶然性机会更多,在偶然性机会中搏取利益是中国个体户致富的长处。相比而言,办生产性企业,投入多,周期长,产品更新与市场变化总有距离,长期风险始终存在,避开实业的这些不利因素在事业中起步,就成为很多中国人的一种选择。中国人做流通无所不能,无所不活,分分厘厘地赚,风险小,见效快,一旦抓住其中的机遇就有暴利,暴利也就成为中国商人趋之若鹜的去处。在中国没有商人们做不好的批发,走不动的流通,卖不出的商品,能人名人也就特别地多。大连的服装、义乌的小商品、广东的电器遍及世界角落,搞得中国人盘活了世界,世界还要反倾销,这事儿说起来就有些让人哭笑不得,也是世界其他民族不容易遇到的问题。二千多年前先秦时代开辟的“丝绸之路”,就其艰难困苦程度而言无以伦比,中国的祖先们做到了,中国的当代人更能做到,而且做得更为出色,这种出色不仅仅是做流通那么简单了,因为这时候在流通的背后是强大的产业和产业集群。江浙人的能干、两广人的精明、湖湘人的灵贩都会让世界感到,这究竟是怎样一个民族呢!


搏取短期效应,最快的路就是捷径,中国的一些人善走捷径有目共睹的,走得好的让人赞叹,走得不好的让人怒目。仕途上最近的路就是卖官,吏治腐败也就成为各朝各代的顽症。封建王朝搞了个“捐官”,类似于朝廷收钱向民间授予某种品位级别的虚职,搞得富豪们都成了“员外”,卖官也就有了历史沿格。堵了前门破了后门,从捐官到卖官也就名正言顺起来,现代社会有些“能人”一夜之间成了“代表”“委员”,最后又被扫黑除恶打掉。有些人为了谋官,知道老老实实升迁太慢,就想起了去做“人”,专为上级谋“家政”。上级有什么呢,当然就是官冒子。谋官的人一旦得手,就可以利用更多的公共资源去做更大人物的“家政”,谷俊山式的人物也就畅行起来。


埋下头去创业致富当然很难。一些学者们引进市场经济,去头卡尾,把不便于利益集团运作的法律法规都不要,剩下的就是手段,“狼”来了,“羊”就开始下岗,就有了所谓“为改制必须牺牲三千万老工人的利益”“贫富差距还不够大”的呼声,黑砖窑事件如同西方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最残酷的手段也就死灰复燃。传销从家人开始,起点最近,由家人牵出另一群家人就是社会,一轮一轮骗下去就是财富的金字塔,从金字塔往下看,条条都是直线,财富积累也就非常迅速。考场很过硬,儒学们又把考题出得很难很怪,勤于学习的人尚能应付,有权有势有钱的子弟们当然不乐意,不好好学习,又想混进名校,剩下的就只有拼命作弊,这条路一旦得手,不管他学习怎么烂,都有一张好名片,至于就业当然又可以走捷径,于是一些官员的子女又都成了官场的主力军,如此等等。


在必然中选择偶然,就有了中国人的某种侥幸心理,总希望有一个偶然的机会能够一夜暴富。“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作为民间谚语具有很深的社会认同。中国民间的对联,总与一个“财”字联系在一起,每逢春节你去家家户户看看,红纸黑字“财”得非常诱人,不管是否发财,但总想发财;某人发了财,原因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发了财,发财也就被人说得眉飞色舞,版本天多,而且越贫穷的人对偶然性寄望越高。民间博彩在中国热度很高而演化成一种民风,从官场、商界、实业领域到一般民众无处不在,无处不有。相对于其他民族,中国民众的博彩心理了得,一个地下六合彩搞百姓每到晚间八九点就神经希希的。有博彩就有赌博,原理上搏取的都是偶然性机会,赢了的想再赢,输了的想扳本,就是在这种无穷无尽的偶然中走向深渊,倾家荡产之后又去怪罪手气不好,须不知手气也是事物的偶然性反映。


在必然中搏取偶然,有时候也能避开一些不利因素和结果,或者在不利因素和结果到来之前逃之夭夭。中国的《孙子兵法》有“兵贵神速”、“兵无常势”之说,就有必然中搏取偶然的作法,但这种搏取往往是在没有办法时的办法,是“兵出险招”而为之,人们不去理解其中的含义,总想去“险招”,结果是险了别人也险了自己。有的人把《孙子兵法》运用于商业活动,似谬非谬,也有获得重大成功的,但久而久之就会使一些人变得十分的狡诈而影响整个国家的形象。应当说《孙子兵法》的学理原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罕见,或者说是对人的行为偏性的一种发掘,只是经过孙子的加工整理,用于军事活动有了它的正当性。


多年来中国房价暴涨,但暴涨之后又会滞胀,国家也就想盘活资产,给予政策上的扶植,但开发商们抓住这些机遇,不是想把库存尽快消化出去,而是把它变成新一轮暴利的临来赚得盆满钵满,政策一收缩,商家们也就很难全身而退。中国人搞房地产开发叫着开发商制度,从香港传到内地,一发不可收拾。这种制度安排通俗地讲就是:开发商融资,银行出钱,建筑企业打工,政府服务搞三通,进城人按揭去接盘。赢了几方皆大欢喜,输了一些开发商卷款就走,甚至出现一房多买等诸多乱象,结果是:打工的垫钱,服务的捡摊,出钱的喊冤,接盘的一辈子还款,对建筑一窍不通的融资人去了天堂边。


从开发商制度中的几方关系看,开发商既是融资的主体,又是收钱的主体,掌握着全部开发过程中的经济大权而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中心,其他几方几乎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地制约,而要保持几方皆大欢喜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房价上涨,以刺激市场预期而不断地让人们去买房,保证开发商资金不断链,这就使得房地产成了只能赚不能赔的场所。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正是在这种盛况下起步和循环的,一开始暴利,房地产就风起云涌,一开始滞销就人去楼空成烂尾楼。这种制度安排在起步阶段,小范围内实施,可以起到搞活流通,盘活资产,激发人气的作用,一旦深入下去,大面积推广,就会失去控制而弊端丛生,你说开发商缺德吗,其实也不尽然,他们只是生意人,只是为了是多赚点钱,亏本的买卖谁去做?房子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有了炒作的属性而成一种赚钱的工具,以致于脱离了商品的属性而生出无端的是非。


开发商制度从根子上溯源,就是一种家庭经济制度,即一个家庭有了钱,想修房子,就请泥瓦工来建房,只是在开发商制度下,不是为了自己住,而是为了卖出去,开发商也就成了买卖人,房地产市场也就成了做买卖的商场。买卖人的营利手段就是赚取市场差价,一旦没有了市场差价,人去楼空就是最轻松、最简便的处理方法,你要他“企业家身上也要流着良心的血”是没有用的。买卖人有一个特点,就是把厂家的批发价压得很低,把售价定得很高,好赚的钱都赚走了,不好赚的就甩在那里,这就使得“建筑队很骨感,买卖人很丰满”,一旦有了纠纷,又说那是市场行为,责任就成了甲乙双方的事,没完没了的官司首先拖垮的就是搞建筑的人、按揭买房的人,卷款而走、一房多卖也就很难成为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加以惩罚,也就有了负债越多越安全的神话。


房地产市场看起来是市场行为,其实是政策行为。在中国个人消费是无法或很难向银行贷款的,唯有住房可以例外,这就使得个人有了买房的能力和冲动,而个人按揭资金又可以直接由银行转移给开发商,其结果就是:还款在个人,风险在银行,受益在开发商,开发商也就有了政策上的强大支持,房地产市场如果失去国家调控,就必然会成为暴利场。其实要真正办好房地产市场并不难,只要正本清源让政策回归到支持实体企业上来就可以了,使工程建设企业真正成为开发设计、建筑销售的主体,具备融资、建设、产权、维护的全部责任,这就要求从城市到农村,从国企到民企努力培养好自己的建筑队伍,建立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建筑企业集团而逐步淡出开发商这一中间做买卖的环节。


长远来看,在必然中选择偶然,往往会受到事物规律的惩处,但要人们在现实中记取又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抓住机遇往往会赢在眼前,至于输在长远那是以后的事,以后的事就以后去想吧,这是中国民间的一种心理,这种心理会造成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的短视。


4、集权的社会渴望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这一观点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共同提出、由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进行了系统论证,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伦理学的重要范畴,现代社会学研究者对此有些争议,主要是基于“没有家庭难道就没有社会”这一问题提出来的。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中国社会来说,不但具有伦理学意义,而且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中国人重家庭的观念在黄河文明中诞生,是中国人在长期艰难困苦的环境中形成的一种自救模式,又隐含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痕迹,它的内生动力经久不息,而成为中国人的文化基因之首,中国人的人际关系也就从由以人的为中心的运动方式向以家庭、家族为中心的运动方式转移,人际关系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也就特别容易扩散,这在本文作者《人性之本的破解及延伸》一书中已有论证。


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矛盾,个体之间相对简单,解决起来也就相对容易,但当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矛盾牵扯成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之间的矛盾时,矛盾就由一个参与者变为多个参与者,多个参与者再继续发展下去,就会像集数一样迅速向以血缘为纽带的周围扩散,矛盾的复杂化也就因此展开。在矛盾的对立中,一个家庭、一个家族围绕着一个矛盾展开,就是多个渠道的力量向一个点的集中,这种力量也就远远大于一个人的力量而成倍地增加,矛盾解决起来或者说矛盾的统一性也就很难达到。


在现实生活中,你得罪一个人就等于得罪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中国民间有“管娘屋人”的习俗,就是女子嫁出去以后在男方家里受了委屈,女方的家族就要找上门来“出口气”,轻的放些狠话,重的就大打出手。一个宗祠有人作官,外姓人是不敢随意冒犯的,冒犯其中一个人,就等于冒犯了本族的官员,在封建官僚社会中,这是不得了的事情,搞不好就有牢狱之灾、杀身之祸。历史上的很多恩恩怨怨往往就是从一个人开始,逐步演变成一个家庭、一个家族、甚至一个宗族之间的恩恩怨怨;村寨之间、山头之间、邻里之间的爱与恨一般也与此有着密切的关联;亲帮亲、邻帮邻,帮来帮去都是从血缘开始;说情枉法、混淆是非,打来斗去也是从血缘开始,血缘关系就成了是非搅合的关系,伤害无辜也就在所难免。


家庭是亲情的乐园,重家庭的民族就必然重感情,重情重义也就不太重理,息事宁以人情为先,以理服人也就很难做得到。一个感情用事的民族,人际关系也就相当复杂。人际关系的运动方式是以人的个体为中心沿顺时针方向的运动,这种运动方式只能在道德和法律的调节下才能正常运转,任何超出这一范畴的调节,都只能是越调节越复杂,使问题的本身又回到问题的开始,不但永远解决不了,甚至会留下更大的隐患,这在本文作者《人性之本的破解及延伸》一书中已有论证。所谓以理服人就是摆事实讲道理,道德和法律作为人的共同理性的认识成果,也就成为处理人际关系唯一正确的途径,这一点在中国却有些它然。


中国历代社会除了道德法律以外,乡规民约,行规族规很多,现代社会尤以规章、制度、纪律见长,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从管理部门到厂矿行业,从一个时期到另一个时期,都有各自的版本,收集整理起来可能是世界之最。中国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搞规章制度呢?不外乎“无规矩不成方圆”的传统观,但执行起来特别地难,或者说是执行不好,其根源就在一个“情”字的搅合。一个交通违章要处罚,立即就有人找亲戚朋友,亲戚朋友又找亲戚朋友,关系就这样一轮一轮地展开,最后违章的人可能与处罚的人也都成了亲戚朋友,当初说起来是天大的事,最后就不了了之。一般民众对待这样的事情有一种心理,那就是哪个家庭没有几个亲戚朋友,托人帮忙是件情理之中的事,很自然。如果当事人有了很大的请托费用,甚至远远超过了违章处罚,那也认为是件很正常的事,是关系的付出,值得,似乎与事故的本身没有多大联系。中国社会行贿受贿问题特别地多,追溯起来与礼尚往来风气分不开,而礼尚往来的根子又在家庭、家族血缘之间,特别是当它演变成为一种社会手段后危害就特别地大,根除起来也特别地难,顽固得如同木马,你删除多少,它生成多少,甚至成倍地生成。


重家庭的文化基因隐含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痕迹,母亲是中国家庭的真正核心,穷时精打细算,富时装点脸面,这就很容易养成一种自私爱财的心理。自私在人的一维性本质上,本恶的人表现为自利,本善的人表现为自保,这在本文作者《人性之本的破解及延伸》一书中已有论证。而爱财,聚财,敛财到炫富又有一种内生的联系,各为其主,各为其家,“天下为公”的事也就只好说不好做,“一盘散沙”也就有了源头。中国历代的很多改革归于失败,都与触碰了家庭、家族利益的底线有关,张居正的“一条鞭法”,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均输法,市易法”等等无不都是如此。中国人强调厚德载物,强调团结大局,也是中国人在自发状态下最缺少的东西而引起历代思想家政治家的反思,并在国家层面上积极倡导和实施,这种倡导当然也惠及了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并树立了中华民族对外邦交的良好形象。


家庭是私有制的天然载体,重家庭的民族必然会把这种制度推向极端。私有制在人类社会进步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有它积极合理的成份,但中国人往往会把它当成自私的工具,并且长时间地得不到改进,社会压迫和剥削也就特别地深重。历史上有作为的政治家都想对其进行改良,但都没有成功。清末民初,内忧外患,民间疾苦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边沿,孙中山先生实行“三民主义”,就是想改良社会,解决民生问题,但根本进行不下去,沉积在土地上的利益集团连一分都不可能让出来,到了“四大家族”时期,社会盘剥和军阀掠夺进一步加剧,民愤已经成了一堆待燃的“干柴”,也就有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社会革命。中国社会改良牵连到的不仅仅一个家庭,一个官员的利益,而是整个官僚集团家庭、家族的利益,王安石也就斗不过司马光,蒋经国也就只能中断“上海打虎”。


很多企业在发达国家往往会把70-80%的利润拿出来用于员工的薪水福利,但在中国民间,特别是有些家族式企业能拿出50%就算蹬天了,很多都只有20-30%用于员工,其余就是私家财产;有些企业主往往是投资用银行的钱,利润转移到国外,国家在他们的面前只是一个只赚不赔的市场,富时挥霍无度,穷时自保自利。中国的农贸市场,小商小贩,短斤少两现象十分普遍,抓一下好一点,不抓了又一样,在这只赚不赔的后面,不是一个人的生存和致富,而是一个家庭乃至兄弟姊妹家庭的生存和致富,在这种巨大压力和拖带面前,欲望也就没完没了,也就有了“无商不奸”的血缘基础和民间认同,推演开来就是整个商界的一些不道德行为,特别是那些不生产,只销售的经营终端以小门店尤其突出,假冒伪劣,买一天吃一年,不是当作一种耻辱,而是当作一种本事去吹嘘,实在做不下去了,又去责怪生意不好做。


当人们看不到私有制益处的时候,就会把它的害处放到无穷大,去搞“均贫富”和“大锅饭”;当人们看不到它的害处的时候,又会把它的益处放到无穷大。俄罗斯搞了个“休克疗法”,中国就来了个砸“饭碗”,弄得民众生存出现了危机,发展到后来就有了管理层收购的盛宴。孙立平先生作为中国有良知的学者不得不说,掠夺式的国有企业改革应当立即停止。公有制的核心是全民所有,当发达国家的公有制以另一种形式即股份制形式出现并发挥了巨大作用的时候,中国才开始真正地追赶。这种既不否定公有制又能最大限度地容纳私有制合理成份的形式将成为人类经济社会进步的一大基石。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全面私有化,那么这个国家就会倒退到奴隶社会。作为有几千年文明史的中国,本来应当最早认识到股份制的优势但却迟迟没有认识到,这就是一个重家庭民族在自然状态下眼光局限性的体现。


封建社会是一种以家庭为纽带的世袭皇权社会,能够在中国维持近三千年之久,其根源也在于重家庭文化的支撑,也就是说,这种社会是建立在重家庭文化之上的社会,有其天然的适应力。人类社会的事物是由人来决定的,有什么样的人性文化基因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反向推论一下,就是一种社会制度不是随随便便能够在一个国家建立起来的,也不是外来的某种制度能够随随便便在一个国家推行。


问题百出,矛盾容易扩散,且各自为家,一盘散沙,中国人就有了一种社会强力干预的心理,集权的社会渴望也就随之而来,不可避免。


从演化的角度上讲,集权的形成在中国古老的历史上有这样一个过程:矛盾的双方僵持不下,就需要一个主持公平正义的人去解决,这个主持公平正义的人就是公人。在一个重家庭的民族,家庭内部矛盾,家长就是公人,家长说了算,不管公正与否,总算得到了解决。家庭与家庭之间,家庭与家族之间,家族与家族之间,就需要一个更高层次的公人来加以解决,但这个公人如果仅仅是一个自然人是没有办法做到的,这就需要一个公人团体来解决,这就有了族长制。集权就这样像垒金字塔一样在中华民族的心里一层层向上建成,集权的最底层或者说是基点就是家长,最上层就是统治集团。集权一旦形成,就有了自己的运行规则,这种运行规则就是官场的运行规则,有了官场的运行规则,人们就不要指望它总是做好事,总是主持公平正义。


集权在中国社会的基点是家长。在一个家庭里家长说了算,虽然有失公正,甚至完全不公,但在血缘关系中一般也能容忍。由此向上推移,统治集团也就有了家长作风,也就有了完全不公正甚至颠倒黑白的事出现。中国古代,人们把离他们最近的县令称作父母官,原理也就在这里,也就是说,父母官不是随随便便、无缘无故叫出来的,而是中华民族重家庭文化的反映,官僚们也很喜欢把自己的过失称之为“家长作风”,这既是一种权力心态,也是一种自我安慰和尊荣。


家长作风本质上就是一种集权,这就不难理解,集权为什么在中国古代社会有这么漫长的历史而生生不息,为什么会有世界的第一个集权制国家的秦王朝在中国的建立,为什么中国的官员乐于享受“家长制长”作风,因为中国是一个重家庭的民族。


各为其家,人多口杂事难办,集权就有一种内生动力而演变成一种民族心理。城市建设搞强拆,城市管理搞强治,人人愤而不平,嗤之以鼻,但真正要他来做,可能又是一样。一个问题如果长期拖而不决,集权的介入往往就最有效果,这些效果一经扩散,效仿就由此推开,并在流传中不断强化,久而久之,集权就在人们的心中就得到确认和巩固。人最容易忘记的是苦难和痛楚,最容易怀念的是幸福和美满,这是人“天生向往美好”在起作用,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尤为如此,集权给人们带来的好处也就会常常被记取。一旦遇到问题,双方又不肯罢休,不是去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而是感情用事寄望于外力地介入,这就有了集权的用武之地。你能搬得动权力,我也能搬得动权力,搬来搬去,问题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站在问题背后的权力。中国人最怕打官司,认为那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但一旦撕破面子,打起官司来,就不怕倾家荡产。官司有权力站岗,执法者没有办法,也就只好和稀泥,乐意于“吃了原告吃被告”,吃来吃去,执法者自己也开始集权。


中国古代社会文明多为民俗所主导,一个重家庭的民族,民俗从家庭家族开始,逐步演化成熟人社会,就有了道德与法律介入的难度,久而久之集权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成为社会文明的一部分。


集权一旦形成,矛盾很容易被利用。中国古代社会,官僚们内斗不止,陷害忠良,出卖民族利益,就是在矛盾中实现的,弄得后人们难以吃透其中的原由。孔子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叫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说,民众只要听从怎样去做就可以了,而不要知道其中的原因。现代人看来觉得很可笑,很愚民,其实就社会集权来说,肯定是有作用和效果的。知事的人多了,道理也就五花八门深浅不一,这对于集权并不是一件好事,愚民也就成为中国古代统治集团的一种价值取向。


孔子为什么在近代中国的思想界地位不高,与他的一些倡导有很大的关系,其实他的有些倡导,也符合当时人们的低水平认识和文化积淀。中国古代有句名言,叫着“得民心者得天下”,其实只要仔细推敲一下也就可以知道,这并非一种普遍现象,包括世界历史在内,真正得民心者得天下都只是其中很少一部分,这种提法更多的是人们的一种期望,一种对统治集团的警示。对于古长城,人们常说它是民族的骄傲和伟大,其实长城就是一项抵御外来侵略的工程,记载着中华民族的屈辱和古代暴政下的苦难,记住这些就记住了真正的历史,才不会让悲剧重演。这就要求人们在研究传统文化时,不能一味地肯定而没有了否定,要像鲁迅先生一样去批判性地看待问题。


民主制度是社会进步追求的终极目标,但在实施的过程中总是有些不尽人意,即便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是如此,甚至成为强势群体获取权力的工具,但这一问题的出现并不是民主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人性善恶的参合。在中国还表现出另外一个特征,就是当个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很关心民主,无关时又在重家庭的文化氛围里谈古论道,围着家庭的圈子打转转,民主在这样的环境下也就少了生存的土壤。长期以来,中国社会的派别之争也没能跳出这个圈子,一部分人过分强调“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部分过分强调“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为社会”,其背后都与家庭相密切相关,不在自保上,就在自利上,结果争来争去都与社会进步的关系不大,我行我素的道理一大堆,真理也就被撂在一边,理论界为此活得很累。久而久之,人们就会产生对这种制度的怀疑,“民主是个好东西”也就难以落实。


民主集中制是当代中国提出来的一种决策方法,与集权制相比较是一种非常巨大的社会进步,也是党派社会治理时期的一种先进制度。民主集中制有一种通俗的说法,就是决策过程是民主的,最后下决心的还得个人决断,理解上很到位,也没有什么不当。特别是对于一个重家庭、多矛盾的民族来说,民主集中制更是一种现实选择:既能很好的吸取民众的意见,又不至于陷入意见纷呈的争论而久拖不决,于事于物,于取于舍都有好处,都是一定历史过程的必然产物。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做决策的人特别是基层政权不要偏离民众的基本共识。


集权制从事理上看也是矛盾的产物。矛盾是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这种普遍现象当然是重家庭文化的衍生,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观在中国成了《矛盾论》就是一种可贵的本土化。矛盾一词出自战国末期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的寓言《矛与盾》,说的是楚国人卖盾又卖矛:我的盾坚固无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透它。又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任何坚固的东西都穿得透。有人便问:如果用你的矛刺你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楚人便答不上来了,矛与盾的问题也就从此提了出来。韩非子是当时法家思想的著名代表人物,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他的《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成为后世流传的名篇。


从寓言中可以看出,矛盾指的是说话中的自相矛盾。楚人既卖矛又卖盾,作为商人在经营上说些诳话也很正常,但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就有了它的特别意义,这种特别意义在于:有了矛的无坚不摧,又要解决盾的坚不可摧,这样以来,无坚不摧与坚不可摧就只能在不断地解决中进行,这种不断地解决恰好推动了事物的进步与发展。毛泽东正是看到这一意义,才写下了《矛盾论》。


中国社会矛盾的普遍性非常突出,解决矛盾也就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特有现象。小到家庭、邻里之间,大到族群、地域、诸侯、党派之间,矛盾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并且源远流长,从未间断。毛泽东从中国社会的最底层走来,看到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历史现状,又亲历和领导了中国革命风起云涌的时代,加之博览群书,对中国社会的各类矛盾也就有着切肤的感受和深刻的认识,选择以矛盾的形式阐述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观,回答和解决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问题也就成为中国革命理论的一大特色。《矛盾论》原文是毛泽东1937年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讲演稿《辩证法唯物论》的一段讲话,为第三章的第一节,后经编辑而独立成文。《矛盾论》全面阐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和转化等问题,重点解决中国共产党党内存在的教条主义问题,是辩证唯物主义对立统一观的中国阐述,矛盾一词从此成为哲学领域里的一对规范用语,也是中国社会实际具有多重含义的一对社会用语。


《矛盾论》的要旨在于分清事物矛盾的主次,以期达到解决矛盾推动工作的目的,是一种研究事物、对待工作的方法论。当代一些学者如房良均、陆定学等,对矛盾观提出了反正法,认为“矛盾”不是事物的实体,而是事物的关系,实体不能等同于关系,所以关系不能代替事物的运动发展等,并以此来否定“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之中,并贯穿于事物的始终”的观点,看起来有些道理,其实这种否定完全把事物与关系分离开来,从事物中剥离事理,就关系论证关系,是一种逻辑形式的自我演绎,是抽象不能进入实态的自闭,而《矛盾论》说矛盾,是指矛盾中的事物和事物中的矛盾,不是矛盾中的矛盾,关系中的关系,抽象中的抽象。


《矛盾论》作为方法论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大的作用,一个重家庭多矛盾的民族很需要这一方法,很需要在大事小事中分清主次,特别是民间的纠纷,如果胡子眉毛一把抓,矛盾就会越扯越宽,越扯越远,新的矛盾没有解决,旧的矛盾又被重新翻出来。在矛盾僵持不下的情况下,人们就有一种集权的社会渴望,集权在中国社会也就很难实现转型,这就是《矛盾论》留给中国人的认识财富。(20689字)


(本文系作者《人性之本的破解与延伸》一书之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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