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壁生:“他者”眼光中的“打工妹”

——读杰华《都市里的农家女——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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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壁生 (进入专栏)  

一,“他者”的眼光

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文化之中,特定的文化氛围,造成了他看待外在世界的方式,他在日常生活中,总是用他从呀呀学语时代开始掌握的语词,去构建他心灵中的符号世界,以这个符号世界撑起他的生活与生命的价值、意义空间。

人类学,从其诞生之初开始,就是一种观察异质文化的学科。当一个人类学家面对一个原始部落、村庄的时候,他首先是这个原始部落、村庄的文化上的“他者”,他必须站在观察对象的外部,才能看到那些观察对象日用而不知的内容;同时,他又必须进入这种文化里面去,才能了解这种文化,并且通过自己的文字符号、自己的思维方式去描写、重新构建这种文化。因此,人类学家具有双重性,他本身是局外人,但是同时又必须是局内人。在人类学历史上,有一场方法论的争论,即到底人类学家应该是“内部描写”还是“外部描写”。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吉尔兹在《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界:论人类学理解的本质》中揭示了人类学家的两难:“它(人类学家的解释)既不应完全沉湎于文化持有者的心境和理解,把他的文化描写志中的巫术部分写得像是一个真正的巫师写的那样;又不能像请一个对于音色没有任何真切概念的聋子去鉴别音色似的,把一部文化描写志中的巫术部分写得像是一个几何学家写的那样。”○1所以,人类学家有必要克服以自己的民族文化为中心的心态,以自己的文化为参照系,进入所研究的文化对象之中,通过对原始材料的掌握,按照研究对象的内在特性去描述它的特征,而不是以自己的文化为标准去衡量异质文化。

由于人类学家扮演的角色的双重性,人类学著作对文化的研究,常常出现一个双重特点。一方面,异质文化背景的人类学家的著作,常常让被研究的文化中人大吃一惊地发现了自己。这是因为,一个人身处在自己的文化氛围之中,这种文化最具普遍性的内容,都已经化作日用伦常,沉入不自知的生活之中。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借助“他者”的眼光,用自己的眼光来看,日常生活中常态是没有“问题”的。正因为它没“问题”,所以不为人所知。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看,一种文化中的日常生活常态没有问题,意味着人们在无分歧中陷入集体无意识,“只有在面临大量根本性分歧的定义,对关于事物和情境的概念做出直接的和延伸的详细阐述变得不可能是,人们才从对事物的直接观察转向对思维方式的思考,至此我们可以比一般的和形式的分析更明确地指出,正是在那种社会和理性环境中,才可能使人们的注意力从各种事物转向分歧的观点,再由此转向无意识的思想动机必然发生。”○2而人类学家的“他者”的视角,意味着人类学家有了一个异质文化的参照,他们能够敏锐地察觉研究对象那些与参照系完全不同的内容,由此,异质文化的人类学家为研究对象提供了对生活的根本性分歧的观点,正是由于有了分歧,问题才被彰显出来。另一方面,人类学家常常会不自觉地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带到研究对象身上,因此,他们在调查的时候,经常会极力地把研究对象塑造成他们预想中的那个样子,导致的结果就是歪曲了研究对象的本来面目。

澳大利亚学者杰华的《都市里的农家女——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一书,用数年时间调查了北京海淀区的民工聚居地的女性农民工的生活,以“他者”的视角,用学术语言去描述那群出走家园,到繁都谋生的底层“打工妹”的喜怒哀乐,展现了这一群体的生存境况。这本书的人类学学科角度,让我们从中发现了一系列我们自己所没有意识到的问题,同时,由于作者与中国农村生活的隔膜,本书又做了一些不太恰当的调查。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农民工的生活,也有必要反思这个社会对农民工的态度。

二,农民工:被叙述的主体

杰华对“都市里的农家女”的研究,对生活在中国城市中的读者而言,最有启发性的,应该是书中所描述的,“打工妹”这一主体是如何在符号世界中被建构的。在政府的公文中,在媒体的叙述中,在学者的研究中,城市是怎样描述“打工妹”的?这个问题不但关涉着打工妹真实的生存状态,并且决定了城市对这一群体的根本态度。

当我们对“打工妹”这一主体进行描述的时候,总是先天预设了几组对立的观念:城市和农村、本地人的身份和外地人的身份、“我们”和“他们”。同时,这种预设并非简单的事实描述,而是带有浓重的价值判断。中国近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政策,加速了现代化的过程,而现代化就意味着城市化。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同样存在城乡分割的局面,但是,传统的政治文化话语中,并没有城乡对立的观念。“现代化”的目标,本身就提供了一个“现代”的向度,由此分出“现代”与“传统”,现代化就是由“传统”走向“现代”,而城市代表着现代,农村代表着传统。尤其是中国数十年来的城乡二元格局,更加导致城市成为现代化的桥头堡垒,农村变成现代化过程中拖着的一条后腿。因此,城市和农村,农村人和城市人,不再是两种对等的生活状态、身份的描述,而被赋予了高下之分,贵贱之别,与农村联系在一起的,是“落后”、“封建”、“愚昧”等词语群,相应的,与城市联系在一起的,是“先进”、“现代”、“有文化”等词语群。这样的预设,这样的描述,都是使用文字的人所日用而不知,并且不觉得有任何问题的。在《都市里的农家女》一书中,杰华以一个异质文化观察者的身份,从那些在我们看来“没有问题”的事情中看出问题来。

《都市里的农家女》在研究农民工的主体构建的时候,首先注意到的是他们被强行安上的称呼。杰华说:“对于流动性和域限性的关注清晰地反映在那些用于指称流动者的常用词汇中,包括‘民工潮’、‘盲流’以及‘流动人口’等。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词汇都运用了水的比喻,包含了水流的特征。……空间上受束缚的社区的根深蒂固,已经成为主流理想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构成了值得期望的、符合道德的生活,而‘流’的特征具有非常强大的、负面的内涵。”○3同时,“其他用于指称流动者的词汇,通过强调他们在目的地作为‘外来者’的身份,也放映了一种符号化的威胁意识。……‘打工妹’和‘打工仔’的说法不像‘外地人’、‘外来妹’这些词语那样明确指出作为流动者的身份。然而‘打工’一词指的是与持久职业形成对比的临时工作,不具备与毛泽东时代的‘劳动’相符合的身份,也表明了打工者是处在城市社会秩序之外的人。”○4

在城市社会秩序中,机关、企业的工作人员,不管是白领,还是蓝领,都有相关的一系列身份认定与相关的福利保障,而“打工者”则是没有的。他们的身份是农民,到了城市之后,他们离开了土地,却没有市民的身份,而只是城市的暂住者。在户籍制度改革之前,一系列的政策、制度,让他们根本无法真正进入城市,即便户籍制度改革成功,他们最多只能省去大量身份认定的办证手续,而仍然没办法融入城市之中。

在中国,以“农民”为轴心衍生出来的称谓群,包括农民、农民工、矿工、打工仔、打工妹,其指称的对象,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底层,这一群体的生存状况,构成了这个时代最广泛的人民的生存状况。但是,无论是在乡村,还是在城市里,这个庞大的人群处在集体失语之中。对一个农民来说,以主人的姿态在农村的土地上生活,他可以远离文字的符号世界,远离制度建设、权利保障等问题,但是,当中国的现代化到了现在的阶段,中国的改革成为各种利益群体的博弈,这些没有能力表达自己的希望,自己的诉求,自己的利益的人们,不免在沉默中被视为愚昧、落后的一群,从而被排除在整个社会利益群体的博弈之外。他们的一双粗糙的手拿不起细小的笔杆,敲不起昂贵的键盘,他们一间屋子,三分田地,在权力、资本面前,几乎完全孱然无力,于是,在这个改革时代,他们成了失语的大多数,沉默的大多数,被叙述的大多数,期待同情的大多数。只有当一次次百十人灰飞烟灭的矿难出现,舆论的焦点才会眷顾一下暗无天日的矿井中的他们;只有当一个个民工在无尽的加班之后顿然猝死,公众的眼光才会暂时集中到他们身上;只有在征地中,在面对基层权力的暴政中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爆发,人们才看到农民用他们的泪水与拳头表达他们的诉求。“打工”这个术语本身,就包含了一种深刻的矛盾:这些农民来到城市,把他们的青春与血汗奉献给了城市,但是他们始终只是城市的局外人,他们“进入”不了城市。

这种“局外人”表现在一切用文字表达出来的生活叙事中。“民工”是一个集体性的称呼,这个名字,指向的是城市的外来者,闯入者,他们永远不可能转化为城市的“公民”。在我们的日常叙事中,民工永远都是“被叙述者”。报纸等媒体描述民工的时候,所用的词语是“他们”,知识分子研究民工生活的时候,所用的概念主体也是“他们”。在报纸新闻、学术论文中,农民工只是被叙述的材料。杰华举了一个叙述的例子,一篇论文这样描写北京的农民工问题:

然而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数百万流动人口的进入在发展经济和建设首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产生了首都经济秩序、城市管理和社会秩序方面的一系列问题。○5

这种叙事方式在我们看来,是多么普遍!我们也未曾觉得这种叙述有什么问题。但是,杰华对此分析道:“这种分析是以对同属于文本作者和读者的‘我们的’城市与‘其余者’之间的清楚划分为前提的,是从一个管理者的角度、特别是从一种对城市稳定性的忧虑和对本地生活标准的维护的立场出发的。”○6可以进一步说,写民工的文字,预想的读者,都是城市里有文化、识字读报的人们,在叙述者眼中,已经预设了读者是“我们”,而对作为“他们”的民工进行分析的。在这里,民工不是作为城市的主人,作为“我们”的一员看待,而是作为对“我们”有利有弊的一种外来力量,一种必要的工具,让“我们”考虑怎样利用他们,又避免让他们产生不利于“我们”的弊端。

农民工就是这样以“被叙述者”的角色出现在城市的杂志报纸中。这种叙述方式,本身就强化了城乡二元格局,强化了“城里人”与“外来人”的差异。这种叙述方式事实上是城市人对民工的真实态度的反映,与这种叙述方式相应的事实是:民工的权利,被当作“他者”的权利,排除在正常的权利范围之外。由此导致进城农民工的权利长期被忽略了,甚至一连串的农民工的猝死也引起了人们的审美疲劳。2005年11月7日《南方都市报》就以《一个女工的最后72小时》为题,报道了发生在广州市白云区的一个30岁的女工何春梅,在经历了工厂连续四天的加班之后,猝死在医院的抢救室里。○72006年6月2日的《南方都市报》,再一次报道了广州市海珠区一个挡车工甘红英在持续4天的每天14小时以上加班后猝死。○8这些报道只不过冰山一角,但是,其中暴露出一个普遍的问题,那就是进城民工,尤其是女工的真实的生存状态。根据广东省总工会2005年初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珠三角76.3%的进城务工人员月工资水平处于1000元以下,1001-1500元占17.5%,501-1000元占63.2%,500元以下占13.2%。而他们的生活成本却达到每月500元左右。”“调查表明,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月工资12年来只提高了68元,13.2%的进城务工人员入不敷出,63.2%的人没能攒下多少钱。52.4%的进城务工人员每天劳动时间超过8小时。而为了挣钱,他们只能靠加班。”○9这样的现实,这样的数据,实在是令人惊心动魄!但是,这些报道和数据,都没有受到公众的真正充分的注意,因为,在大多数市民看来,“他们”是城市的“他者”、局外人,他们的生存遭遇,与自己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而只有当权力的矛头指向包括“我们”在内的所有人,那些仿佛与我们无干的不公正,才真正威胁到我们自己,例如2003年发生在广州的孙志刚事件。

三,从“他们”到“我们”

在“孙志刚事件”之前,收容遣送制度对进城民工造成的伤害,早已罄竹难书。最典型的一次是1999年7月11日发生于广州的苏萍被强奸案。27岁的少妇苏萍(化名)从南京乘火车到达广州后,行李被抢劫,她坐在地上大哭,被二个巡警送往广州市公安局流花分局,继而以“有精神病”为由被收容。在收容所里,她被男性被收容人员多次强奸、轮奸。○10这一事件虽然极其恶性,但是仍然没有引发制度改革。2003年4月的《南方都市报》报道:刚到广州打工二十多天,27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3月17日晚上十点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并且警方无端的拒绝保释,接着被送往收容遣送中转站,3月18日被送往收容救治站,3月20日孙志刚的朋友被告知孙志刚已经死亡。而法医的尸检表明,孙志刚是“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而且,整个背部“差不多全都是出血区”,双肩、膝盖都有被火烫得发黑的印记。○11

这一事件点燃了公众的怒火。《南方都市报》当日发表社论,一开头就说“一个27岁的大学毕业生之死引起了我们的关注。”接着,文章追问两个问题:“一个是孙志刚该不该被收容?……根据《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拥有有效证件、固定住所和生活来源的孙志刚根本不属于收容对象。”“第二个问题是,即使孙志刚属于收容对象,谁有权力对他实施暴力?” 社论最后说:“我们在关注此事的时候,不应过分关注孙志刚的身份——一个大学毕业生,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一个拥有美好前途的年轻人,还要还原出孙志刚的普通公民身份。否则,我们就可能因为对特殊身份的义勇而淹没了对‘小人物’的关怀。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谁不是小人物呢?谁不是普通公民呢?”○12

无论是新闻报道、社论,还是公众的反应,都特别强调了孙志刚的“大学毕业生”身份,虽然社论文章特别强调“不应过分关注”这一身份。在中国,“大学毕业”是一张进入城市的资格证,而且几乎是农村出身者从城市的局外人转化为城市的局内人的惟一途径。孙志刚之死给公众最大的震撼,并不完全在于一种恶法恶制对公民权利的剥夺,对公民生命的践踏,因为此前收容所的多少民工的死亡,都在公众与媒体的沉默中消解于无形。而孙志刚以一个大学毕业生,不属于收容对象的身份被打死,意味着收容遣送制度指向的不是“他们”,而是“我们”,面对孙志刚的死亡,那些在城市中生活的人们第一次发现,收容制度过去收容的是那些局外人,那些与自己生活似乎毫不相干的农民工,而孙志刚却是“我们”的一员,如果不废除这种制度,“我们”也一样生活在恐惧之中。正因如此,媒体曝光此事之后,马上引起剧烈的反应,最终以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收场。

《都市里的农家女》给我们提出的挑战是,我们应该如何叙述农民工?如何面对那些以“农民”为轴心的称谓群体?这一群体没有力量用文字参与中国当下的利益博弈,没有话语权,但是,这一群体的生存状态,构成了当下中国人的生存状态的一个部分,特别是在一个有资本即有自由,有权力即有自由的时代,这一群体的生存状态,已经成为衡量社会正义是否实现,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的基本标准。但是,现在的政府文书、学者研究、媒体报道,大多数仍然是站在“他们”和“我们”的二元对立的角度上,去描述“农民工”,去考虑他们对城市的贡献和给城市带来的弊端。这种思维方式,是把他们当作现代化、城市化的工具,经济发展的工具来描述,而不是把他们视为公民来描述的。这样的主体建构特点,导致我们把这一阶层、群体排除在城市之外,同时也把他们的权利相应地排除在正常的公民权利范围之外。

杰华的《都市里的农家女》描述了“打工妹”群体的生存状态,尤为难得的是,作者并不是把她的研究对象当作一些学术术语的材料,而是抱着同情的态度,极力地站在她们的角度,用她们的眼光来看待这个社会。在一次次的访谈中,杰华记录下来的内容,常常是直接反映当事人真实的心态,并且往往是被我们的媒体所忽略掉的内容。

四,“他者”眼光的局限

《都市里的农家女》的副标题是“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在本书中,作者集中研究了中国农村女性在十多年来社会流动的原因。如果把这个问题放到中国现代化的大背景之下,那么其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说:“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13这种状态下的社会交往,就是“熟人社会”的交往规则,费先生认为,“历世不移的结果,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还在熟悉的地方上生长大。熟悉的地方可以包括极长时间的人和土的混合,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得到的经验。”○14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特征,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圣人教训得以产生效果的空间场域。而现在大规模社会流动的结果,则是对这一空间场域的破坏。因此,社会流动发生,便不止是一个社会学人类学问题,而关系着一个“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中普通民众接受现代化的心理动因,甚至关系着中国文化的变迁方式问题。

我们如果要用“社会流动”、“社会变迁”这样的术语去描述当下中国社会的激变,那么,涉及的将会是全面的社会问题。而“都市里的农家女”之所以会从古老的农村向城市转移,也同样与她们的农村生活,她们对农村的看法密切相关。杰华在2000年以“离开家乡的理由”为题,询问北京海淀区“打工妹之家”的成员。结果是“23.9%的应答者引证家乡落后或家里穷作为外出流动的一个重要原因,23.9%的应答者说因为‘在家没事干’。然而最频繁引述的外出原因是‘想发展自己’(48.9%),‘想开阔视野’(30.8%),‘想锻炼一下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32.6%)和‘为了自己的教育’(30.4%)。”(第137-138页)根据这些数据,杰华认为:

年轻打工妹走出农村的推力通常并非来自经济上的必需或者过去被剥夺或遭受苦难的经历。……这种明确表达的发展她们自身、开阔她们的视野和尝试她们的独立能力的渴望,说明了这些妇女很担心她们的未来会被限制在农村,她们渴望获得超越她们的村庄所能提供的新的体验和个人发展。○15

由于杰华的“问题意识”投放在女性自我意识上,过于想去寻求中国农村妇女在现代化过程中的角色心理的变化,而忽略了真正的问题:“离开家乡的理由”,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中,并不能通过“打工妹”的回答找到答案。对一个熟悉中国农村的人来说,“打工妹”们把“想发展自己”、“想开阔视野”、“想锻炼一下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为了自己的教育”作为打工的心理动因,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农村的生存环境。

中国的发展中,不断把耕用土地商业化,相应的,农民出于生存的渴求,也不得不不断转向城市。国土资源部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18.31亿亩。人均耕地面积已由10年前的1.59亩和2004年的1.41亩,逐年减少到1.4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2005年度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542.4万亩。耕地的减少,必然导致大量的农民失地,根据报道,现阶段,我国年均100多万农民失去耕地。○16

同时,农村经济发展缓慢,据统计,截至2004年,我国有2610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668元,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以下,还有4977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924元,属于相对贫困。○17正常而言,一个农民家庭,在农村根本没有能力承担家庭必要的医疗、后代教育的费用。举一个例子来说,据安徽省城调队对某县的家庭子女教育费用支出调查显示,一般教育支出平均占家庭收入的近四成,供养1个在校生,县城需要1.4个就业者的收入,农村则需3.8个劳动力的收入。按农村生活费计算,在农村培养一个高中毕业生约需2万元,培养一个大学生则需4.8万元。按该县2004年2668元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培养一个大学生需要该家庭拿出一个劳力18年的纯收入。○18在这样的情况下,外出打工,成为农民求生存、谋发展的惟一选择。

可以说,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城乡二元格局的不断强化,大量的农民不得不挣脱“生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心理的影响,进城打工。传统文化的解体,根本在于传统文化赖以存在的乡土社会、熟人社会的转型,作为一个“后发外生型”现代化的国家,中国是以暂时牺牲农民、农业为代价,来谋取工业化、现代化的。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为 1.9∶1,90年代末这一比例为 2.6∶1,到2004年,这一数值进一步扩大到3.2∶1。○19制度之手把农民逐出家园,中国的社会流动与社会变迁,并不是为农民提供了“城市”和“农村”的选择,而是赋予城市和农村以“先进”和“落后”、“现代”与“封建”的差别,通过这种差别,让城市经济不断发展,而任农村境况不断恶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只有艰难地适应这个时代的变化,当那些不得不随着大流,背井离乡的人们被问及“离开家乡的理由”的时候,她们无疑会更愿意强调她们的自主选择,而不是埋怨环境的不公。

五,逃离故乡的选择

《都市里的农家女》一书的第五章“关系”,杰华研究了“打工妹”与她们的父母、丈夫之间的关系。但是,在涉及“打工妹”出外打工的自主权的时候,杰华的调查又显示出一个西方人理解中国问题的局限。

在设计调查问卷的时候,杰华以这样一个问题提问“打工妹之家”中的女工:你离家出来打工是谁做的决定?调查出来的答案中,“自己决定”的占88.9%,“配偶决定”的占2.0%,“父母决定”的占19.2%,“其他亲戚决定”的占8.1%,“工作单位决定”的占1.0%,“其他”占4.0%。○20由此,作者得出结论:

年轻的未婚女性出来打工一般不是按照他们父母的要求才这样做,也不是为了给家庭的经济作贡献。相反,这些女性作出了她们自己的决定和选择,主要目的在于改善他们的生活,寻求作为“现代”个体的自我的实现。此外,如果不是大多数人的话,至少对许多人来说,打工妹外出流动是拒绝农村主流的父权制话语的一个要件,并且与教育愿望的受挫、想要躲避或至少拖延结婚和担当“贤妻良母”的传统角色这一愿望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这个意义上,即使在那些年轻女性外出打工已经司空见惯的地区,那些出来的女孩也是“反叛的女儿”,她们离开家乡是对父权制的公然蔑视,也是为了逃避它的制约。○21

在这里,作者的问卷答案与所得结论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作者制定这个问题的文化预设,是西方文化中人的“自我觉醒”的观念,并且,她先入为主地有一套“科学”的成见。毫无疑问,在作者的预设中,“自己决定”的答案占多数,可以说明农村女性进城打工是为了个体自我的实现;“配偶决定”是作者文化预设中的“夫权”指标,如果“配偶决定”占多数,则会说明中国夫权强大;“父母决定”是“父权”指标,如果“父母决定”占多数,则说明中国父权起决定性作用。

但是,不能总是把这种西方文化的套路来套中国人的思想。特别是在现在的农民工问题上,更加必须理解他们真实的生存状态,理解城乡二元对立中的农村生活,才能理解农民进城的真实动机。

我想强调的是,女工们选择了“自己决定”,最重要的原因,不是他们个体的主体意识觉醒,从而在“留守农村”与“进城打工”之间,有意识地选择进城打工,以此证明她们的个体存在价值。如果要得出都市里的农家女是进城寻找“个体的自我实现”,前提就必须是:她们的进城,是她们的主动选择,而她们主动选择的前提是,她们有选择的空间。但是,她们分明是在一种没有任何选择空间的前提下,被命运推着进城的,正如接受杰华采访的韩海英所说的:“如果我们只有一个孩子上学,负担就会减轻。我们正打算把女儿送到广东或深圳去打工。那很辛苦,但是我们没办法。在农村就只有这条路,没有办法。”○22作者在分析问题的时候,居然把如此关键性的信息忽略了,因为,她并不了解,在农村,存在着太多“我们没办法”的事情,更加不了解在当代的中国农村,为什么“只有这条路”——这是一条拒绝死亡,拒绝贫穷,拒绝基层暴政的惟一的道路,正像逃亡一样。当一只兔子面对扑过来的老鹰竭尽全力蹬起它的后腿,我们不能说兔子大智大勇,因为,那只是逃生的本能。

真正到城市中去寻求作为“现代”个体的自我的实现的,只有那些通过学习,自我意识已经觉醒的乡村知识人。例如夏榆的《白天遇见黑暗》中的“我”。“我”生活在矿区,考不上大学,整天带着书本下到暗无天日的矿井里,在那里,随时死亡成为一个人每天必须面对的问题。为了生活,有许许多多的当地人选择了下矿,正如在那些没有煤矿的地区,许多农民被迫选择了进城一样。“我”因为有梦想,而成为了矿工中的异类。夏榆写道:“在北山盘区的工作给我一种训练,那就是彻底的反抗精神和出走的决心意志。所有的力量都在推动我。我这样一个生性内向、敏感而脆弱的孩子活生生被塑造成一个愤怒青年。”○23这股内心的激情,使他在暗无天日的生活中保持了梦想的能力,最后带着一个月的工资,逃亡一样地到了北京。当他到了北京的那一刻,“那时候我体验着解放的词语。出走和漂流让我体验解放的过程,那些在我身体和内心的锁链正在被打开。”○24对“我”而言,出走是基于个体的独立意志而做出的一种自主选择,因为心中有了梦想。

而对绝大多数的进城农民工而言,出走家园并不是主动的选择,而是本能的逃离。一个从乡村成功逃离的文人这样描写农民:

在整个关中平原,在整个中国的土地上,我不知道有多少像我母亲和祖母那样的农民,他们把生活叫做受苦,把农民叫做下苦人。你仔细看看那些下苦人吧,他们的腰一律向下弯,他们的腿几乎都变成了罗圈腿。他们告诉你,劳动能使人变成残迹,他们告诉你,劳动是一种受难,他们告诉你,工作着不是美丽的。劳动,是怎样使我的祖父祖母们变得丑陋!

一个农民,从他的孩子时代起,他的人生就意味着摆脱农村生活,拼命挤向城市!

所以才有一辈又一辈的人要从农村冲出去,不再回来!○25

这些抒情性的描写,实际上正是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另一个出走的湖南作家回到他们的村庄,却发现儿时的村庄几乎消失了,他发出这样的咏叹:“田园,美丽且苍茫的田园呵,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人没有了眷恋,为什么人要逃离你的庇护,宁愿去漂泊?”○26如果面对这样的提问,我们像《都市里的农家女》一样回答:他的父老乡亲都是去“寻求作为‘现代’个体的自我的实现”,农村女性的出走是“拒绝农村主流的父权制话语”,那结果就如吉尔兹所说的,“像请一个对于音色没有任何真切概念的聋子去鉴别音色似的,把一部文化描写志中的巫术部分写得像是一个几何学家写的那样。”作者借了一个老村长的口说:

全村百十个劳力,去外的九十多人,天土都荒完了。外面的钱不好赚,这家里的地更不好种,就是做了,除去成本除去这个税那个费,出去这种摊派那种摊派,到头来还要亏本,一年的汗水养不活一张口了。农民就像棕树,一层层剥了,就只剩自家这肉身子光杆杆子。所以都只好出去了,只好丢下这份田地和这穷家了。○27

都市里的农家女,是以一种逃亡的心态进入城市的。在中国的社会转型中,乡村为现代化付出了最大的代价,它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原材料生产基地、廉价劳动力来源、污染排放地。乡村经济、教育的落后,基层政府的腐败,公共卫生的缺乏,再加上种地收入远远不足以满足农民的生活、教育、医疗的支出,都导致农民不得不逃离家园,涌向城市。当都市里的农家女回答人类学家杰华“你离家出来打工是谁做的决定”的问题时,面对选项她们只能回答“自己决定”,而这种决定,是被迫的决定,是无路可走的时候的决定,而不是自己的主动选择。

六,让“大多数”不再被遗忘

在谈到《都市里的农家女》一书的写作目的的时候,杰华写到:“我写作本书的目的是理解流动农村女性的经验,唤起人们对她们的经验的关注;其次是对这些经验被推论性和叙述性地构造和表现的过程进行拆解。”○28如果要达到这一目的,那么就应该认识到,进城,只是农民生活的一个截面,他们的起点在农村,他们的终点也只能在农村。所以,要调查进城农民的心态,必须同时调查他们的出发点与终结点,才能理解他们中间这段生活。要了解农民进城的动机,只有先去了解她们进城之前的生活,一个人如果读了李昌平的《我向总理说实话》,于建嵘的《农民有组织的反抗及其政治风险》,陈桂棣、春桃的《中国农民调查》,便能看到社会变迁的真相,而这种社会流动与社会变迁,最主要的并不是农民自我选择的结果,而是因为,中国农民被卷入现代化的进程,中国八亿农民、广大农村被遗忘的结果。

中国的农民工,是被叙述的大多数,这一群体是叙述的“他者”。在政府文书中,这一群体常常被当作城市经济发展的工具来叙述,在学者研究中,这一群体常常成为研究者笔下的数字与硬邦邦的材料。这种情况,是农民工现实处境的反映。同时,这种情况如果不改变,农民工的生存处境和权利,在被叙述的过程中就会大打折扣。叙述主体只有把城市和农村当成两种平等的生存场所,而不是戴上了“先进”和“落后”的价值判断的有色眼镜,才能避免对农村的偏见;同时,叙述主体只有把作为识字者、城市主人的“我们”与不识字、农村人的“他们”平等地当成公民,而不是把“他们”当成城市发展的工具去考虑这个工具的正负面效应,才能够避免对农民的偏见。

在中国社会转型之中,以“农民”为轴心的称谓群体,是付出代价最大,得到回报最少的阶层,同时,由于这一阶层在现在仍然处在普遍失语的状态,他们除了延续传统的反抗方式,很难通过现代法治的途径,通过利益代言人参与现实社会的利益博弈。面对这样的情况,需要有更多的学科,从学科角度出发去研究农民问题、农民工问题,让以“农民”为轴心的称谓群体不再成为被遗忘的大多数。

○1克利福德•吉尔兹著,王海龙、张家瑄译《地方性知识》,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第74-75页。

○2卡尔•曼海姆著,黎鸣、李书崇译《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商务印书馆2002年北京第2次印刷,第6页。

○3杰华著,吴小英译《都市里的农家女——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第44-45页。

○4《都市里的农家女》,第45页。

○5《都市里的农家女》,第47页。

○6同上。

○7贾云勇《一个女工的最后72小时》,见《南方都市报》2005年11月7日。

○8周炯《女工猝死》,见《南方都市报》2006年6月2日。

○9贾云勇《一个女工的最后72小时》,见《南方都市报》2005年11月7日。

○10《谁制造了惨绝人寰的轮奸案》,见《中国青年报》2000年7月26日,《南方周末》2000年7月27日报纸对此事也做了报道。

○11陈峰、王雷《一大学毕业生因无暂住证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见《南方都市报》2003年4月25。

○12《谁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负责》,《南方都市报》2003年4月25。

○13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第9页。

○14同上,第21页。

○15《都市里的农家女》,第138页。

○16《失地农民年均达百余万》,《新京报》 2006年3月9日。

○17孙立平《以富民政策扩大内需》,见《南方周末》2006年3月16日。

○18柳文《启动农村消费必须破解三大障碍》,《中国改革》2006年6月。

○19同上。

○20《都市里的农家女》,第167-168页。

○21《都市里的农家女》,第205页。

○22《都市里的农家女》,第171页。

○23夏榆《白天遇见黑暗》,花城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第28页。

○24夏榆《白天遇见黑暗》,第30页。

○25朝阳《丧乱》,见《我是农民的儿子》,花城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第71页。

○26刘鸿伏《父老乡亲哪里去了》,见《我是农民的儿子》,第130页。

○27刘鸿伏《父老乡亲哪里去了》,见《我是农民的儿子》,第128页。

○28《都市里的农家女》,第26页。

部分章节发表于《开放时代》2006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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