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亚‧格林菲尔德:民族主义的起源及其在日本与中国跨文明的传播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23 次 更新时间:2023-12-0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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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亚‧格林菲尔德  

吴泽映 译


有关民族主义的研究现状

1983年,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的《民族和民族主义》和本尼迪克·安德森 (Benedict Anderson)的《想象的共同体》先后出版,把尘封多年的民族主义话题提上学者的研究日程和讨论焦点。三年后,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D.Smith) 的《民族的族群起源》一书问世,把有关民族主义的学术讨论推向高潮。尽管这三本专著在民族主义理论领域影响甚远,在它们问世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人们对民族主义的理解依然扑朔迷离。基于他们对民族起源的看法的差异,他们大体被分成两大阵营:盖尔纳和安德森认为民族是现代的产物,因此是所谓的“现代派”;史密斯认为民族自古就存在,是基于领土或血缘以及传统文化的族群演化而来,因而被称为“原生派” 或“永恒派”。 这两大阵营虽然在民族是否是现代的产物的问题上存在分歧,但在其他方面却很类似。

实质上,这三大理论都一致认为,现代民族的起源是族裔。作为史密斯的导师,盖尔纳在其著作里强调,“民族主义是有关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要求族裔的边界不能越过政治上的边界”。也就是说,盖尔纳所谓的“民族单元”其实就是“用族裔来界定的单元”。另一方面,这三大理论都基本同意,民族是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产物,是族裔在现代化进程中演变而成的社会单位。这种分析本质上遵循了生物学意义上的种族原生主义和经济决定论,并不加批判地将这二者融合、运用到了民族主义问题上。三者若有不同之处的话,便是:盖尔纳和安德森强调现代化这一经济发展的结构性因素,而史密斯则把重点放在民族主义和民族的“原生材料”—— 族裔上。

在这三大理论问世几年后,苏联的解体不仅引起了东欧的剧变,同时使盛行一时的苏联研究转向了民族主义研究。截至九十年代中期,有关民族主义的个案研究在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里风靡,众多学者对民族主义研究趋之若鹜。然而,许多个案研究都仅仅停留在描述和分类的层面上,知识的简单叠加并没有带来对民族主义更深刻的理解。严格意义上来讲,民族主义这个研究领域目前尚未理论化。但介于以上三大理论的存在,多数学者并不这么认为。他们以为以上三大理论奠定了民族主义领域必要的理论基础。他们广泛引用这些理论,却从来没有批判性地检验这些理论。因此,可以说民族主义的理论目前是和民族主义研究平行存在的,二者并没有真正相互影响。

以上三大主流理论也无法系统解释当下日益兴起的民族主义。盖尔纳有关经济需求导致国家建构,因而导致统一的教育,最终导致民族主义的理论似乎不能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英国脱欧和波兰人支持欧盟却反犹太的民族主义现象。安德森的“印刷资本主义”又如何能帮助我们理解美国的“白人民族主义”以及民族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我们怎样才能把法国“民族前线”和印度现任总理(纳伦德拉·莫迪)在当下21世纪的号召与中世纪甚至千年之前那些孕育着法国和印度民族主义要素的族裔联系起来?安德森的“想象的共同体”其实不是成千上万的人们真正的想象,也不是人们的亲身经历,因而对人们的生活并没有影响,也不能解释人们的现实,仅是美妙的理论假想。本质上讲,以上三大主流理论都是远离实证的理论建构。然而,民族主义是存在于现代人类社会的真实现象。我们应该对它进行实证研究。


民族主义的定义

如社会学家涂尔干所言,“社会现实必须像客观物体那样,在没有理论假设的前提下通过系统的历史研究,才能被认识和理解”。除非我们知道某一人类社会的特征是普世的(这种情况通常非指社会层面上,而是指生物学含义上的),否则我们必须假定社会现象是历史偶然的产物。也就是说,社会现象是在某一具体的历史时间和地点出现的。我们知道民族主义不是普世的,因为世界上的很多社会,包括现代以前为人所知的社会,都没有证据表明那时的人们知道与民族主义有关的现象和“制度” (institution, 根据涂尔干的定义,实质是指思考和感受方式)。因此,我们必须开始寻找在何时、何地这些现象最初出现。仅仅刻意关注目前为人所知的众多地方之一(如,安德森集中研究的18世纪的拉丁美洲)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追溯到源头。只有确定民族主义起源的时间和地点,我们才能充分掌握语境,研究所有相关的情况,进而回答为什么它会出现。这就是说,我们必须超越描述性的“自然历史”,探索因果解释。另外,只有溯源,我们才能进一步观察民族主义最初定义的形成和演进。基于此,我们才能把最初的定义和之后发展的实例作比较,进而把最核心的特征从某种具体的表达形式中分离出来,并追溯不同的历史形态。

民族主义起源于十六世纪初的英国。有关新的英国概念和那个时期的“制度”的分析表明民族主义在那时基本上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意识。这种意识后来被称为民族意识(national consciousness)。十六世纪末,它取代了英国封建社会秩序下的宗教意识(religious consciousness)。这种意识是世俗化的,关注点在当世。它的产生意味着人们把社会想象成一个由根本上平等的成员组成的主权共同体。这一共同体在十六世纪的英国被叫作民族(nation)。民族的出现以及人们把民族作为自己与他人的身份认同的核心组成部分的这一意识则被叫做民族主义(nationalism)。

这种新的意识的核心在于两个革命性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和成员间的根本平等。基于这两个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是现代性的重要标志。它表明社会分层的流动基于人们的成就,而金钱和教育等资源可以在不同家庭之间转换。另外,非私有的政府(state)里的职位向所有人开放,不论贫富贵贱;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即政府之外合法的社会参与,逐渐形成;以增长为导向、非自给自足的资本主义经济(capitalism)得以诞生;婚姻开始基于个人选择,非媒妁之约;随之出现的是个人为自由主体等新概念以及对人生完全新的认识评价。所有这些都是在民族主义的影响下,人们的身份认同在个人有了新的意识之后发生转变的结果。将世界想象成由平等成员构成的主权共同体之后,人们开始认为自己与其他同自己地位平等的成员共享主权。这让每个成员都感受到尊严,也使本来就享有尊严的群体成员更有尊严。在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只有少数上层精英才知道尊严。民族主义则让所有人都拥有、体验到尊严。

正是因为能给所有社会成员带来尊严,民族主义才如此有吸引力,导致在不到一个世纪内英国全体成员都转而信仰这一新的意识。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民族意识被不断发现、引进到其他社会,最低限度都影响了这些社会的精英和有识之士。尊严也成了民族之间和内部政治纷争、矛盾聚焦的主心骨。在民族内部,冲突的焦点总是不同群体在主权共同体下的利益分配和某一群体与其他群体实际上平等的程度。如果一个群体怀疑自己没有得到公平待遇,遭受不平等,这必然让这一群体的尊严受损。民族间的冲突则聚焦在民族所得尊重的程度。在民族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里,某一民族若主观觉得自己不如其他民族,便容易产生悲愤。民族悲愤容易导致纷争。对尊严的强调还会产生嫉妒,特别是一种想取代对方的实质上的嫉妒,即“羡恨交织”的心理(ressentiment)。这种心理产生的前提是一民族认为自己与他族是本质上相同、根本上平等的“同类”。然而,实际上的不平等使得这一民族不断地拿自己与最主要的他族相比、竞争。结果是,即使这一民族不能排除他族,也想在自己受辱的同时要让他族有同样的切肤之痛。如本文第一作者在《民族主义:走向现代的五条道路》和《资本主义精神:民族主义和经济发展》等书的论证,“羡恨交织”是十八世纪以来西方世界里许多民族主义形成的主要心理因素。然而,历史上,它却没有成为在一神论文明以外的国家的民族主义的特点。日本和中国就是明显的例子。

基于以上对民族主义的实证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系统地解释在当今和过去出现的众多的民族主义现象。这些现象的背后都是个体和民族国家对尊严的捍卫。举例来说,无论是二战后波兰社会避免讨论犹太人遭遇屠杀期间波兰人的复杂性的事实,还是意大利右翼联盟和民粹主义政党在近期的竞选中获得多数选票的结果,都是波兰和意大利捍卫民族尊严的表现。同理,这也解释了法国的“民族前线”的出现,英国脱欧,加泰罗尼亚要求独立,美国对全球化的模棱两可,中国的崛起等等。


民族主义的传播

从民族主义的传播看,它涵盖了文明内传播和跨文明传播。自在16世纪的英国诞生后,民族主义首先在“一神论”文明内传播。公元世纪以前,虽然古罗马帝国曾入侵巴勒斯坦地区,但因为犹太人有成文基本法,即使流离失所,犹太人在罗马领域内也没有失去犹太教的传统。在犹太教基础上衍生出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本质上和犹太教一样,都是“一神论”,即信奉一个上帝并认为世界是一个层次分明、系统有序的统一体。三大宗教在西方世界有广泛的影响,“一神论”因而是西方文明的内核。“一神论”意味着西方文明强调事物的界限、并奉行对立论的思维逻辑(the logic of non-contradiction)。基于此逻辑,共享同一源头的西方三大宗教从未能获得彼此的认可,也未能正在和平共处。相反的,自创世纪以来,西方历史无时不充斥着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介于此逻辑,起源于西方的民族主义从诞生之日起也使人们在获得国族的身份认同的同时将世界明确划分成“我族”和“他族”。为了维护“我族”和“他族”的界限和“我族”的尊严,“我族”将不断与“他族”对比、竞争,对“他族”常常怀有“羡恨交织”的情感。民族主义在西方世界的传播因而使西方民族国家极具竞争力,在内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便会对外实行侵略、扩张,进而导致了现代国家之间不断的角逐和纷争。从某种程度上讲,现代历史上的两次世界大战实质是民族主义传播的结果。

与其在西方世界的起源和传播途径不同,民族主义在亚洲的传播最初是西方民族国家之间相互角逐,对外扩张过程中的产物。正是受西方列强入侵之后,日本和中国先后被迫输入民族主义以抵御侵略,谋求与西方民族国家的平等。民族主义传入日本和中国之后虽然给两国带来了类似西方的现代化变革、科学技术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以及独立主权,然而,受高于民族主义这一文化层次的中华文明的影响,民族主义在日本和中国的发展过程和表现形式有诸多不同的特征。

人类社会有不同层次的文化:个人层次的文化体现为个体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举止;国家层次的文化表现形式在现代社会主要体现为民族主义;在民族主义之上的文化层次则是文明。文明是一种持久的、自给自足的、能够自我繁衍的、由多重文化层次组成的文化现象。文明有不被其他文明吞没的抵制力。低于文明层次的文化现象(如民族主义)在进行跨文明的传播时,该文化现象会受文明的影响,产生与具体文明相对应的文化现象。比如,当民族主义从西方首先传播到日本时,民族主义并没有让日本社会实现民族成员内部的实际上的平等。也就是说,在西方社会里极其重要的个体民族成员之间平等概念在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日本社会里并没有被重视或实现。相反,尊崇集体主义的日本更强调整个日本民族与他族在国际上的平等。类似的情况在民族主义传入到中国后也存在。另外,虽然日本在受民族主义思潮影响后变得极具国际竞争力,最终也加入西方民族国家对外扩张的行列,但因日本认识到亚洲与西方存在文明上的区别,从来没有认为日本与西方民族国家是同质的。最初将民族主义从西方引进到日本的福泽谕吉虽然提倡日本“脱亚入欧”,但日本西学的进程主要还是遵循了“和魂洋才”的原则。日本的帝国野心最终也体现为建构基于东亚文明之上的“大东亚共荣圈”。

中国的民族主义起源于1895中日战争的失败带来的屈辱。曾是中国藩属国之一的日本的公然挑衅,让中国丧失自尊,中国人被唤醒,而到日本留学的中国精英尤其感到屈辱。梁启超等人便是在日本学习、接受民族主义等西方思潮,同时引进相关词汇,将民族主义的话语传入了中国。民族主义改变了中国人对世界的看法:对外,人们认识到中国主权受损;对内,许多中国人因意识到自己是中国民族中平等的一员而都感受到了尊严。为捍卫此尊严,许多中国人奋起保家卫国,争取民族独立。建国之后,随着民族主义在人民群众更广泛的传播,中国的广大群众都参与到建设国家和发展社会的进程中,推动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实现中国的日益崛起。

与以“一神论”为内核、对立论为主要逻辑的西方文明不同,中华文明遵循“中庸之道”和佛教“事事无碍”的逻辑。因此,中国的崛起并不意味着这中国将会像西方国家那样选择武力扩张,发展海外殖民地等。在中华文明下,中国的民族主义发展的结果将会和西方殖民扩张的历史有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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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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