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洁 韩桥生:以人民为中心: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导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12 次 更新时间:2020-12-13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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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洁   韩桥生  

内容提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价值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了国家治理的合法性,提升了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彰显了国家治理的正当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国国家治理取得成功的经验总结,我国在国家治理的实践中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治理,超越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局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进一步优化国家权力配置,建设服务型政府,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鼓励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关键词:国家治理 以人民为中心 价值要求

作者简介:宁洁,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韩桥生,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1]价值理念是现代化的先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需要明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导向。


一、实现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要求


在现代社会,国家治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实现“善治”是国家治理的追求目标。要实现国家的“善治”,必须遵循一些重要的道德价值。“国家治理的核心伦理问题,是必须保证国家公共权力在人类道德价值观念允许的范围内运行。”[2](P12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国家治理合法性、有效性和正当性的基础,是实现国家“善治”的价值要求。

(一)重视保障人权

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关系,是国家制度设计和运行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确要求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国家权力由人民所赋予,国家权力必须为人民权利服务。保障人民权利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要求。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而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人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依托,失去这些依托,人和动物就没有本质的区别。人权反映了人的本质性规定,是人类自身力量不断强大的产物,是人类自身不断进步的结果。人权并非自古就有,原始社会并没有人权的观念。纵观人权的发展历史,人权也不是如资产阶级思想家宣扬的那样是天赋的,恰恰相反,人权是人们反对神权,反对宗教控制,自身争取自由和解放,追求个人幸福的结果。人权具有时代的特征,人权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社会主义人权与资本主义人权有着本质的区别,除重视个人的权利外,还强调集体的权利,更加重视人权的真正实现。

国家治理是否具备合法性,关系到一个政权的根基是否稳固。在当今世界,判断一个国家的政权是否合法,有一个重要指标,就是看国家治理过程中是否保障人权。习近平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3](P5)积极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国家治理就具有合法性。否定人权,否定人的尊严,没有人道可言,国家治理也就不具有合法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特别强调保障人权,保证了国家治理的合法性。中国已将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中国政府也每年发表人权白皮书,向全世界介绍中国的人权立场和进步状况。2018年12月10日,习近平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强调:“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当代实际相结合,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4]

(二)强调利益共享

为谁的利益服务的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性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确要求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必须为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而不是为少数人的利益服务。“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5](P214)利益共享是指人们应共同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利益,现实中人与人存在各种差别,但不能因为性别、民族、种族、年龄、职业等外在差异,就将他们排除在分享发展成果的主体之外。人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础,强调人权的本质就是要维护每个人的利益。没有具体利益的保障,人权将只是一种形式,一种“纸上”的权利。保障每个人应得的现实利益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层本质。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实质是要让每一个人共享利益。不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人与人之间就没有真正的平等可言。如果没有利益共享机制,弱者是没有尊严可言的。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就是让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特别是弱势群体,能够体面劳动、体面生活的必然要求。资本主义本质上是维护资本家的利益,其社会保障是最低层次的利益共享,并不能解决利益共享的深层次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每个人可共享的利益总量会不断增加,利益种类会不断扩展,逐步提升共享的利益总量和种类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

国家治理要有效,最基本的前提是国家的政策和法律要得到绝大多数人的遵守。在古代社会,民众守法的原因主要是惧于国家的强制力。在当代社会,国家强制力仅仅是公民守法的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民众对法律的认可和信仰。任何社会规范,包括法律,其实质都是对人们利益的调整。利益分配不合理的法律,是得不到民众的认可和信仰的。社会进步带来的利益如果由少数人或少数集团享有,而普通大众无法分享的话,社会的矛盾和对抗必然加剧,国家治理的有效性也就会大打折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追求利益共享的思想体系。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5](P214)国家治理是否有效,评判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使我们党始终拥有不竭的力量源泉。”[5](P40)

(三)追求实现自我

国家治理应当思考国家制度设计和运作的最终目的和最高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确要求国家治理以帮助每个人实现自我、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导向。实现自我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升华。实现自我是人本质的展开,不断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国家治理实践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应是仅仅停留在保障人权和促进利益共享的层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应有更高的追求,这就是实现自我。保障人权和促进利益共享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帮助人们实现自我。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提升自我、实现自我的历史。人类实现自我的内容也在扩展,逐步从注重物质上满足的自我实现过渡到注重精神上满足的自我实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治理和发展的最高目标是实现自我,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自我,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最高道德价值追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实现自我,毫无疑问占据道德的高地。国家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有了正当性的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国家治理活动中以实现自我、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导向,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协调社会的利益冲突,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民主政治条件下,国家治理的最高境界是人民群众的自我治理。国家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某种程度上是对自我的一种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国家治理的实践中,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辟了新局面。中华民族的复兴梦,既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梦想,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想,中华民族“站”起来和“富”起来,为每一个人的自我实现提供了条件,“强”起来也必将为每一个人的自我实现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国国家治理取得成功的经验总结


作为一个14亿人口的大国,中国国家治理能够取得如此成功,实属不易。回顾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宝贵经验。

(一)在国家治理的实践中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决定性力量。在《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旗帜鲜明地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信任群众,紧紧地和群众一道,并领导他们前进,我们是完全能够超越任何障碍和战胜任何困难的,我们的力量是无敌的。”[6](P1260)为了解决中国古代社会历史循环的周期率问题,使中国人民拥有最大的民主权利,真正实现为人民服务,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政治制度设计上,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出发,确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国体和政体,建立了相应的具体政治制度。在制度建设上,一直尊重基层人民群众的创造,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一直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命运要掌握在人民手中,并相信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力。“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6](P1467)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国家治理的实践中始终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我国政府的工作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以政府必须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基本工作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毛泽东要求党员和干部一切言论和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7](P1096)。“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7](P104-1095)“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8](P139)“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我们有些什么不好的东西舍不得丢掉呢?如果我们改正了这个缺点,那我们就能团结更广大的人民,我们的事业就能获得更大的与更快的发展。”[9](P243)“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都应当提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毛泽东指出:“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要使他们从这些事情出发,了解我们提出来的更高的任务,革命战争的任务,拥护革命,把革命推到全国去,接受我们的政治号召,为革命的胜利斗争到底。”[8](P138-139)习近平强调:“我们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3](P5)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国家治理的实践中始终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在我国国家治理的实践中,不论政府职能怎么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没有变,一直强调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5](P18)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一个独特的、丰富的、完整的群众路线体系,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到了科学的、可行的途径,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的自主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7](P899)习近平强调:“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3](P38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


三、超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局限


“国家治理成效是政治制度优劣的试金石。当今世界仍然二分为‘资’‘社’两大方阵,角逐较力、你追我赶。究竟何种制度更胜一筹,其他任何标准恐皆难让人信服,惟有国家治理实绩才有最终的说服力。”10](P109)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正是我国国家治理取得实绩,并超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关键因素。

(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无法协调自由与平等的价值冲突

欧洲文艺复兴的最大贡献就是把人从宗教道德规范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通过理性的价值工具,高举“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帜,重新发现个人的价值与幸福。追求自由与平等,是西方文艺复兴的核心价值,也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两大口号。资产阶级思想家认为,自由是现代国家存在的先决条件。卢梭强调:“取消了自己意志的自由,也就是取消了自己行为的一切道德性。”[11](P16)汤因比甚至指出:“没有一种最低限度的自由,人就无法生存,这正如没有最低限度的安全、正义和食物,人便不能生存一样。”[12](P280)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的理论核心之一,就是要实现权利的平等,才能实现个人的幸福。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不仅是追求自由的历史,也是追求平等的历史。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人与人形式上是平等的。

自由与平等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两大价值支柱。在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那里,人在自然状态下,是天然自由、平等的,自由与平等是人的自然权利,二者同等重要。自由与平等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等级制度的重要思想武器,是资产阶级共同利益和共同权利的表达。然而,自由和平等本身是一对悖论,绝对的自由意味着没有平等,绝对的平等则意味着没有自由。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后,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追求自由竞争,反对政府干预市场,把政府定位为“守夜人”的角色,认为“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自由竞争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的迅速发展,但也逐渐导致企业兼并,出现行业垄断,导致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平等,其结果是引发资本主义的周期性经济危机。经济危机促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反思政府在实现平等方面的不足,凯恩斯主义事实上是平等价值通过国家的干预得以某种程度的回归。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福利体系的完善是对平等理念的再次强化,但随后发生的经济“滞涨”又让新自由主义思想成为主流。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标志着新自由主义右翼主张的破产,西方国家开始加强对金融的监管。自由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竞争和发展,但如果不加以限制,也会导致社会的不平等。经济危机的本质是产品相对过剩,也即因为贫富差距导致消费不足。正是基于自由与平等的内在矛盾及其在实践中的冲突,学者对平等与自由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

然而,直到今天,资本主义国家仍然没有解决自由与平等的矛盾冲突。根本原因在于,它们倡导的自由与平等其虚伪性和局限性。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资本主义国家无法真正解决自由与平等的矛盾。资本主义国家的自由与平等是以抽象的人性论为基础的,其对人性的把握不具有科学性。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自由与平等的立论基础是个人主义,强调的是个人利益,追求个人幸福,实质上是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的统治服务的。片面追求个人利益,强调自由竞争,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贪婪本性,必然使人异化,把人变成资本和金钱的奴隶,使人从神的控制中解放出来后又受到金钱的控制,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从而使其倡导的自由与平等最终流于形式。从自由与平等的关系看,自由追求多元,反对权威,而平等往往是弱者发出的呼唤,要求平等的主体之间并无平等可言。平等只能依靠一种超越平等主体的权威力量才能求得,这种权威力量在现代社会只能是国家。在资本主义社会,国家机器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最终只可能为资产阶级服务,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实现真正的平等和自由。资本主义国家的平等和自由,只能是形式上的平等和自由,无法解决实质上的不平等、不自由的问题。贫富差距过大导致弱势群体消费能力不足,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周期性爆发的深层原因。

(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成功实现自由与平等的和谐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与平等理念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正确认识之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从生产关系的条件看待自由和平等的观念,强调两者历来是具体的、相对的、阶级的和历史的。不存在抽象的永恒自由平等,自由平等的道德价值追求不是先念的,它的性质和内容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即经济基础决定。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出发,强调“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13](P46)。

马克思主义高度重视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实现自由与平等的和谐。恩格斯在讲到国家产生时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14](P189)自由与平等相冲突的现实,使得国家的干预成为必要。自由和平等绝不是自然存在的,也不是上天赋予的,而是人们通过实现国家的善治获得的。自由和平等作为一种价值理念,其实现依赖于相应的经济基础,建立国家政权后才有条件确立有利于自由和平等和谐共存的经济制度。自由和平等作为一种政治权利,其实现同样依赖于国家制度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分配。由于个人竞争能力的差异性和鼓励竞争的需要,自由必然会导致一定程度的不平等。在现代社会,国家拥有生存资源分配的权力和职责,只有国家才有能力大规模矫正严重的不平等现象。国家协调自由和平等价值冲突的能力决定着国家治理的成效,反映了国家的治理水平。国家是公民自由和平等权利实现的最后一道屏障,一旦国家主权受到他国侵犯,国家无尊严,个人的自由和平等也就失去了依托。

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治理,为实现自由与平等的和谐提供了可能。“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作为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替代物的新型政治制度,被马克思称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第一次为了大多数人的政治制度,也是第一次提供了自由平等权利的物质前提的制度,当然具有根本优越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正义性,是人类解放史上的飞跃。”[15](P212)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国家治理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少数资产者服务。社会主义社会努力避免资本主义社会平等的形式性和虚伪性,力争提升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实质的、真正的平等。社会主义社会也从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切实保障人的基本自由,鼓励人的创新,激发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使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具备实现自由与平等和谐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能够在最大程度调动各种资源,去真正帮助生活困难群体,促进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实现。国家治理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能够激发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人翁意识,强化国家治理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减少国家治理的阻力和障碍,形成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强大合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然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使得国家在解决自由与平等的冲突过程中拥有强大的后盾。


四、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优化国家权力配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在国家治理中保证权力的人民属性。2010年9月1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前一句话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后一句话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性质和归宿。”[16]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尽管人民是权力的拥有者,但不可能直接行使权力,而只能委托由人民选出的代表去行使,这就意味着权力的拥有者与行使者之间存在某种程度的分离。所以,在权力的配置上,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防止权力的滥用。“在国家治理能力结构中,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理性弥补人性以及人的能力的局限与不足。”[17](P9)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要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3](P388)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18]。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再次明确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19]。在改革中强调优化权力配置,目的就是保证将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在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运行这一涉及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上,始终做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在国家治理中政府必须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现代社会,政府的管理职能在下降,服务职能在提升。政府有没有服务理念,直接体现着政府的道德水准。邓小平提出“领导就是服务”,从而把执政党的领导作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紧密地联系起来。江泽民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20](P279)习近平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3](p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很多问题并不是政府能够包办和决定的,政府职责已经从“全能型”政府变成“服务型”政府。

在现代社会,政府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直接决定着人民对政府的支持度和信任度,决定着政府执政的合法性。中国封建社会长期积淀下来的官本位意识和特权思想是现代社会“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巨大障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需要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把政府的一切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从以人民为中心出发,服务型政府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清廉,政府组成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损公肥私、贪污受贿;二是公正,政府组成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能秉公办事、公平公正;三是责任,政府组成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能对自己的过失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相应的惩戒。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1]“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3](P158)政府行为在社会道德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示范、诱导作用,具有辐射功能。规范政府行为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公务人员应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百姓疾苦,为民办实事。

(三)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国家治理中必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国家治理水平如何,广大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习近平多次强调:“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3](P15)“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靠根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3](P368)当今西方资本主义的国家治理本质上是维护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是为少数人服务的治理。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21](P123)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不仅要求形式上的平等,而且追求的是一种实质上的平等,强调社会发展的成果应由全体民众共享,而不是由少数人享有。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特别需要防止利益失衡,国家和社会应平等地为每个人提供实现自我的机会。社会成员不能共享社会的发展成果,利益被少数人或少数集团所掌控,社会贫富差距就会不断扩大,底层民众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就会受到威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调控作用,有效地控制市场的盲目性和逐利性。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人民要过上美好生活,还要继续付出艰苦努力。“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5](P10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的利益共享,让弱者有所补偿、有所依靠,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造就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22]

(四)鼓励公民有序参与政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在国家治理中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发挥各个主体的作用,特别是需要有民众的政治参与。近代以来,民主发展已成为世界潮流,任何的专制都已不合时宜,民众参与国家治理的程度直接反映了民主的发展状况。在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更应鼓励公民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治理,本质上既是政治统治之‘治’与政治管理之‘理’的有机结合,也是政治管理之‘治’与‘理’的有机结合。”[23](P12)

没有民众的有序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是不可持续的,也是没有活力的。毛泽东同志早在1945年回答黄炎培的“周期率”问题时就明确指出:“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24](P37)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可以对国家权力构成外在的平衡力量,确保国家权力不异化。当前我国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平台都还有拓宽的空间,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也有待进一步调动。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需要进一步拓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平台载体。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提出:“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1]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民众也可以逐步养成宽容和妥协精神,提升个人的政治道德素养,夯实现代民主制度的政治文化基础。

“国家治理是国家治理者借助于一定的理念、机构、规范、人员等对国家的运行进行综合整治的活动。它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伦理问题。”[2]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但要重视制度层面的改革和创新,更要思考价值层面的追求,因为制度的建构都是价值理念的产物。国家治理的道德价值追求无疑是复杂的、多元的,但在诸多价值追求当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价值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乃至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来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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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江西社会科学》(南昌)2020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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