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跨入新世纪以后,尤其是经济总量居于世界第二位以后,中国的崛起便浮出了水面。国家发展的能力更加浑厚和强劲,更加宏大的发展目标就在前头。与此同时,国家发展面临的外部形势也愈加复杂。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出现之际,增强国民共识、巩固国民团结、凝聚国家力量,是国家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实现未来目标的必然之选。在此背景下,国家决策层提出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基于对形势的准确判断而做出的高瞻远瞩和深谋远虑的重大决策。如此一来,中华民族就空前地凸显,成为承载国家之光荣和梦想的宏大主体。“中华民族”概念更是成为今天中国的政界、学界和社会中出现频率极高的词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际,毛泽东在做出“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的庄严宣告的同时,也庄严宣告: 中华民族站立起来了。此后,如何对中华民族形成全面而准确认知的问题便随之出现。然而,屹立于世界东方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民族,是一个蕴涵着历史与现实所赋予的丰富内涵的巨大而复杂的历史主体,在当代中国历史发展不同阶段被现实所突出的侧面并不相同。因此,对中华民族的认知也是一个牵涉面甚广的复杂过程,一步到位或一劳永逸的想法都不现实,需要不断向前推进及必要的反思。
在已经成为过往的国家发展阶段中,中华民族的某些侧面被时代所凸显,并成为关注的焦点。今天这个时代,国家发展又将中华民族另外的侧面凸显了出来,并增添了时代赋予的新内涵。同时,历史在时间轴上的演进所形成的距离为长时段观察提供的可能,既为总结中华民族认知方面的经验教训创造了条件,也为更加全面地对中华民族进行认知提供了便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华民族形成一个全面而准确的认知的条件已经具备。的确,是该对中华民族有一个全面认知的时候了。
二、中华民族需要一个全面的认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中华民族实现了与国家的结合并具有了国家的形式,从而以一个现代民族的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国名中的“中华”及以中华民族为核心主题的国歌,也将中华民族凸显于国家标识之中。此时,中华民族的地位和影响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然而,新国家建立之时,国家整合的问题赫然凸显,成为新国家建设的根本问题。广大边疆多民族地区在政权建设,社会改革,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等方面,都遇到与少数民族相关的问题,从而将以应对民族关系中各种矛盾为中心的民族工作前所未有地凸显。“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搞好团结,消除隔阂。”如此一来,关于民族的认知和政策都聚焦于中华民族组成单元中的少数民族,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因不存在问题而很少被提及。于是,随着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单元被强调和突出,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则逐渐地处于虚置的状态,一步步地被虚化,逐渐演变成为作为自古以来生活于中国境内各种民族群体之统称的笼统概念。
在理论和实践中中华民族的虚化带来的问题日渐突出,鉴于此,费孝通1988 年在香港中文大学发表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的著名讲演,在承认国内各个民族地位的基础上肯定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更加宏大的民族实体的存在,并将各个民族与中华民族的关系界定为“多元一体”,即组成单元与整体之间的关系。这一重要观点传入内地后,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并得到国家决策层的认可,从而把已经虚化的中华民族再次凸显于当代中国的历史舞台,在中华民族的学术认知和政策判断上做出了里程碑式的贡献。
这个突出中华民族的实体性及国内各个民族与中华民族关系的理论的广泛传播,以及随之而兴盛的阐释性研究,对中华民族认知的影响是根本性的,进而也将关于中华民族的认知定格在多族聚合体上。然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观点,旨在对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强调,虽然意义重大且对中华民族的认知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却不是关于中华民族的完整定义。诚然,中华民族是由56 个民族组成的实体,具有突出的民族聚合体的属性,但历史积淀深厚、现代国家意涵突出的中华民族的属性不止于此。仅将中华民族当作一个民族聚合体来认知和表述,并不能达成对中华民族的完整认知。
在新中国成立之际,毛泽东“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和“中华民族站立起来了”的宣告是同时做出的,突出了“中国人”与“中华民族”的内在关联。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民族,具有世界上主要国家尤其是创造了现代文明的西方国家的民族同样的本质。因此,既要从中国历史进程的角度来看待中华民族,也要从世界现代国家构建的角度来看待中华民族。以宏大的历史视野将中华民族置于世界历史大势和近代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进程中考察,才能全面揭示中华民族的内在本质,以及表达此种本质的各种规定性,从而形成对中华民族的完整认知。
为 此,追溯以“民族”( nation) 概念来指称的人群共同体的形成以及该概念的传播,是一个无法回避也不能忽视的环节。
民之为族,是人类发展中的普遍现象。人类在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聚众成族的现象,从而便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族类群体。这是人的类生活本质的体现。然而,真正用“民族”( nation)概念来指称的人群共同体,则与民族国家( nation -state) 有着直接和本质的联系。正是民族国家的建立并产生示范作用从而导致众多的国家接受和模仿这样的国家形态,进而导致民族国家世界体系的形成,才使得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的地位和意义前所未有地凸显,导致了“民族”概念的广泛使用。
民族以及今天被界定为现代国家的民族国家都首先出现于欧洲,是欧洲历史发展的产物。在欧洲,“罗马与野蛮世界( 日耳曼人、凯尔特人、斯拉夫人)的相遇……开启了中世纪时代。”其间,“一方面是林林总总的封建邦国,另一方面又是凌驾于这些邦国之上的一统权威———教皇,罗马教皇成为整个西欧社会的无上权威。教皇把这些大小邦国联结而成为一统的基督教世界。”在这样“一个天主教大世界,没有‘国家’,只有‘领地’”,王权、教权、贵族、民众成为持续而稳定的社会政治力量。在这四种力量持续而长期的互动中,王权最终胜出并占据主导地位,从而建立了王朝国家。
在此过程中,民众也从依附性、地域性的关系中逐渐挣脱,演变成为效忠国王并由此而获得庇护的臣民。商品经济和城市化进程为社会流动提供的空间的扩大,又促进了臣民经由对国王的效忠及由此获得庇护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体制化,促成其朝着国民的方向演变。同时,这样的人口个体也在王朝国家的框架内被持续地整合,逐渐朝着整体的方向演进。最终,“国王的神话粉碎了领土割据,建立了适应经济需要的辽阔共同体,所有居民都被忠君的思想联结在了一起”,成为一个以“nation”来指称的人群共同体,即民族。
王朝国家君主的权力在缺乏制约的情况下走向了专制。“专制君权的本质是把国家视为王室的私产,民族服从于王室利益。”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君主与民族之间的矛盾就不可避免,并通过国王与议会之间的矛盾而集中地体现。最终,为君主占有的国家主权在资产阶级革命中转移到了由议会所代表的民族手中,实现了国家主权由“君主所有”到“民族所有”的转变,导致nation - state 的出现。作为一种国家形态,民族国家的本质是民族与国家的结合。而二者结合的关键,则是民族(经由其成员实现的) 对国家的认同。因此,民族国家便建立了一系列保障民族成员权利的制度机制,以此来维护和保障民族与国家的结合。这些机制的建立,反过来又确认和巩固了民族成员的国民身份,进而使民族成了国民共同体。
民族国家之民族,从外部来看是具有国家形式的人群共同体,从内部来看则是国民共同体。“历史学家汉斯·科恩( Hans Kohn) 认为,在1789 年法国革命初期,这个术语( 即nation,译者注) 获得了现代意义,即把全体人民都包括在这个概念中。”法国大革命中产生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 《人权宣言》) ,则“把民族( nation) 确立为集体认同,把公民权和民族主权确定为法兰西民族认同的基础”,从而巩固了民族国家的地位。而“在当时,‘民族’即是国民的总称,国家乃是由全体国民集合而成”。因此,民族与国民成了同义语。
在以“民族”概念来指称的群体即国民共同体被历史凸显之后,“民族”概念得到广泛的使用。在此背景下,具有长期影响又不具国家形式的人群共同体也常常以“民族”概念来指称,于是便导致了“民族”概念使用范围的拓展。但即便如此,那些原生型从而具有典型性的民族国家,也并没有将国内由于移民等原因导致的国内多样性的历史文化群体定义为民族,而是将其定义为族群( ethnic group) 。
中国在近代与构建了民族国家并在此框架下创造现代文明的西方国家的碰撞中陷入生存危机后,在自救图强道路的探索中、最终选择了以现代国家取代王朝国家的根本性改造,进而实现由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型。于是,与现代国家即民族国家相关的“民族”“国民”等概念被引入到国内。有意思的是,“民族”和“国民”两个概念都是梁启超在不长的时间内引入国内的,与中国的现代国家议题存在着高度关联。
“民族”概念引入之时,国内的族际关系有两个基本面: 一是一个由历史上众多族类群体在交往交流交融基础上凝聚而成的庞大族体正呼之欲出。二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众多族类群体中的一些群体也趋于活跃。从外部引入的“民族”概念对这两个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导致了它们朝着“民族”方向进行想象的冲动和行动。于是,辛亥革命终结中国最后一个王朝并开启民族国家的构建后,中华民族的构建和各个民族的构建便逐渐形成并相互交织,从而形成了一个富有特色的二重性的民族构建进程。
民族国家构建背景下的中华民族构建,就是一个构建民族国家( nation - state) 之民族( nation) 的过程。首先,各个族类群体的构建是在民族国家构建的进程及其推动的中华民族构建的背景下进行的,各个族类群体在构建为一个个民族实体的同时,也进一步融入中华民族的整体之中,并成为其中的组成单元。其次,传统的具有臣民身份的社会人口,也在民族国家的构建过程中经历了人口国民化过程,进而又在统一国家的框架内和中华民族的族称下实现了国民整体化,凝聚成了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整体。经由两种路径构建起来的中华民族,既有多族聚合体的属性又有国民共同体的属性,既有突出的中国特色又具有现代民族的一般本质。因此,只有同时兼顾两个方面,才能形成对中华民族的完整认知。
三、中华民族的多族聚合体属性
中华民族的多族聚合体属性,即中华民族由国内56 个民族组成的属性。中国历史上存在的众多的族类群体,在统一国家框架内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逐渐地聚合。在近代的民族构建的进程中,这些族类群体在逐步演变为国内各民族的同时,也延续并深化了历史上的民族聚合过程,在“中华民族”的族称下进一步地凝聚起来,最终形成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中华民族的多族聚合体的属性由此形成。
历史上的众多民族单位或族类群体凝聚为中华民族的过程,大致可分为各不相同又前后相续的两个部分,即历史上各个民族群体的凝聚,以及它们在构建成为民族实体的过程中融入中华民族之中。
中国历史上本无“民族”概念,今天用“民族”概念来指称的历史上的族类群体,本质上是由特定文化联结而成的人群共同体。中国的疆域辽阔且不同区域之间差异极大,生活于不同地域的人们为适应生存环境创造了不同的文化,这样的文化又将享有同一文化的人们联结成为人群共同体。这些群体无论自称还是他称通常是“× × 人”而非“× × 族”,并不具有统一的族称和认同,皆为以文化为标识的松散群体,与新中国民族识别后享有由国家保障的集体权利的各个民族存在根本的区别,但又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朝着凝聚为更大整体的方向演变。如费孝通所说: “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与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
中国历史上众多的族类群体或民族单位在互动中朝着多元一体的方向凝聚,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一是有一个体量巨大且包容性很强的核心———汉族。这是“一个由若干民族集团汇集和逐步融合的核心”,它“不断吸收其他民族的成分而日益壮大,而且渗入其他民族的聚居区,构成起着凝聚和联系作用的网络”。二是作为凝聚核心的汉族在文化上的影响力。汉族或汉人在适应环境而生存的过程中创造了自己的文化,同时也在与其他族类群体交往中吸收其优秀的成分,从而在形成优势的基础上对其他族类群体形成了感召和吸引。三是中原王朝国家的影响。建立在取得优势的农业文明基础上的中原王朝,不论由汉族控制还是由其他民族群体控制,都以其强大的国力和文化对周边的其他民族群体产生影响,从而导致周边民族群体的归附或内附。四是各个族类群体或民族群体之间的利益交融。历史上的各个族类群体或民族群体之间互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便是族际竞争。“竞争的胜利者,走向了发展和强盛、文明; 竞争的失败者,走向了没落直到消失。”各个族类群体在竞争中找到了利益的交融点,所以加强了与以汉族为核心的民族群体的凝聚,实现了对自身利益的维护。
不过,在中国近代的民族国家的构建开启之前,尤其是一个得到所有族类群体认同的族称形成以前,历史上各种民族单位凝聚为一体是以一种历史趋势的方式体现出来的。“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中国在与西方列强对抗中选择了通过民族国家的构建而实现对传统文明的现代改造,从而以文明转型的方式实现国家发展的道路。正是在民族国家构建的大背景下,尤其是“中华民族”这个族称形成以后,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的构建才稳步推进,历史上存在的族类群体在构建成为国内各民族的过程中才融入中华民族之中并成为其中的组成单元。
“民族”概念引入时,中国历史上由多族融合而成的庞大族体已现雏形,国内的一些族类群体也趋于活跃。但是,在中国选择现代国家的背景下引入的“民族”概念,首先便与“中华”概念相结合。梁启超由此创造了“中华民族”概念,一开始用其指称汉族,进而则用其指称国内诸族的聚合体。1903 年,梁氏在伯伦知理民族主义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小民族主义”与“大民族主义”概念,进而表明: “吾中国言民族者,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 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 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1905 年,他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更是“悍然下一断案曰: 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从而将中华民族由“国内诸族”组成的整体的论断做实。这样一个关于中华民族内涵的定义,是“基于对西方有关‘民族国家’思想认识选择的结果”。
“中华民族”概念的形成及其定型,是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必然产物。“中华民族”概念形成后,便产生了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用安德森“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的话来说,“中华民族”的概念促成了中国人朝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方向的想象。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进程开启后,中国人在历史上各个族类群体凝聚为一体的大趋势下、继续朝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想象更是被注入了巨大的能量,从而形成了一个现实的中华民族构建的过程。首先,民族国家构建的进程,为中华民族的构建提供了一个宏大的历史背景,促进了中华民族的构建。其次,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尤其是国共两大政党为中华民族的构建提供了直接的动力。再次,社会大众在历史大势下形成的直接感受,增强了对中华民族的认知和认同,从而加强了在“中华民族”族称下的凝聚。此外,西方列强对中国的打压,为中国人对“中华民族”族称的认同和在此族称下的凝聚提供了一个产生强大外部压力的“他者”。其中,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强加于中国人头上的亡国灭种的危险,更是把这种外部压力推到了极端,对民众对民族共同体的感受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产生了强烈的刺激。1939 年肇始于昆明的“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讨论表明,中华民族已经由自在变为了自觉。抗日战争胜利后,一个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现代民族实体便逐渐浮出了水面。
此外,在“中华民族”概念定型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国内诸族”的提法,则为国内诸多族类群体提供了一个总括性的族称概念。这个总括性的族称,随着“中华民族”概念的广泛传播而产生影响的同时,也在中国各个民族的构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样一个富有特色的各民族构建与中华民族的构建一起,形成了中国近代二元性的民族构建进程。
中国各民族构建的核心是少数民族的构建。据杨思凯、金炳镐等学者研究,“从1919 年开始,‘少数民族’被用来对译英文中的minority,以描述欧洲民族问题。国民革命时期,它又和从共产国际‘被压迫民族’概念转化而来的‘弱小民族’一起,被国共两党用作为非汉民族的泛称”。随后,在民族国家构建的大背景下,以及中华民族构建的进程中,少数民族的构建也一步步地推进。1946 年底在南京召开的制宪国民大会上,少数民族的代表“主动接受并开始习惯以‘少数民族’自称”,并“积极争取自身的民族权力”。“少数民族”概念由他称到自称的转变表明: 各个非汉民族群体已经实现了由自在到自为的转变。这也成为少数民族民族意识觉醒的一个标志。在这次国民制宪大会上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明确承认了国内少数民族的“民族”地位,历史上众多以“× × 人”为称谓的族类群体初步具有了“×× 族”的属性和地位,从而为中华民族多族聚合体的属性奠定了基础。
中国历史上存在的族类群体构建为民族实体的过程,并不是独立进行的,而是在中华民族构建的大背景下实现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包含于正在形成的中华民族整体之中。首先,各个民族的构建是在历史上族类群体融合为多元一体的大趋势下发生的,是历史上的多族融合在新形势下的继续。其次,各民族的构建是在统一国家框架内进行的,具体来说是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过程中实现的。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为各民族构建提供了总体的框架和根本的动力。各民族的构建实际上是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组成部分。再次,各民族的构建是在中华民族构建的牵引下实现的。在中华民族构建中处于关键环节的族称的确定,就以“国内诸族”的表述为各民族确定了地位。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华民族基本定型的时候,非汉民族群体接受了“少数民族”这个称谓,实现了民族的自觉。最后,各个民族的构建是在中华文化的土壤中实现的,浸润于深厚的中华民族文化之中,并没有跳出中华文化的整体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中华民族成为国家的主权者和主体,并具有了国家的形式,成了一个现代民族,即nation - state 中的nation,屹立在世界的东方。经过民族识别而在汉族之外确定的55 个民族,不仅具有了法定的族称和地位,也享有了集体权利,并经由民族区域自治等制度而获得了权利保障。不过, 56 个民族都只是中华民族的组成单元,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这个整体。中华民族的多族聚合体属性最终定型。
四、中华民族的国民共同体属性
中华民族的国民共同体属性,即中华民族由全体国民所组成的属性。这是中国在构建现代国家进程中,经由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而构建全体国民组成的中华民族的过程中形成的属性。
在中国近代以来的奋斗和发展史中,现代国家的构建是具有广泛而深远影响的重大成就,吸引了众多学者对其进行研究。相当多的研究从政治思想、政治革命、制度构建等角度进行,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可是,现有的研究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中国现代国家构建中人的因素即人口社会政治身份的改变,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变量,对现代国家的构建及运行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
社会中的人或社会人口,才是社会政治结构中最本质的主体。而人口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由其所处的社会关系所确定的社会身份而实现的。这样的社会身份所塑造的个体,才是具体的社会行动者。国家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结构或制度框架,其构建和运行都需要相应的社会政治身份所塑造的社会行动者的支撑。作为现代国家的民族国家之所以最早形成于欧洲,就是由于欧洲一些国家通过人口国民化而一步步地塑造了国民,又经过国民整体化将国民整合为民族,进而促成了民族国家的构建。民族国家在基本的框架建立起来以后,又通过保障国家与民族结合的一系列制度机制的构建对人口的国民身份的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才使现代国家体制得以巩固并实现有效运行。长期处于农耕文明的古老中国要构建起现代国家的制度体系,通过人口国民化而对传统的社会政治身份进行改造并塑造社会人口的国民身份,也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和过程。
中国自秦统一并建立中央集权的王朝统治体系起,就进入了王朝国家时代。王朝国家这样的国家结构或制度框架,对人口的社会身份并无特定的要求。社会人口散居于差异性极大的不同地域,并处于具体的社会关系结构之中,如在村社、家族、家庭甚至于氏族中,从而被塑造成为依附性、地域性明显的社会身份。从总体上看,他们都是皇帝的臣民,实际上却是村民、氏族民、家庭成员等依附性、地域性的具体身份及其社会行动者,与国家直接相对的个体性社会政治身份并未真正出现。王朝国家以强权为特征的统治体系,就是建立在此种社会身份基础上的。
中国近代以来的现代国家议题形成时,人口的社会政治身份并无根本的改变,总体情况仍然是“财富差别悬殊的水平阶级结构,与以家族关系和地缘为基础的垂直原则相交错。特别在华中和华南,扩大的宗族世系是社会组织的主要形式。”“宗族纽带与乡村纽带常常相互增强,村民们在自我保护和维持村社资源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因此,便形成了梁启超注意到的一个重要事实: “欧美各国统治之客体,以个人为单位; 中国统治之客体,以家族为单位。故欧美之人民,直接以隶于国,中国之人民,间接以隶于国。”由于缺乏一种统一的组织或整合形式将人口联结成为整体,社会人口便处于一盘散沙的状况。或者说,尚未形成一种广泛且有效的人口组织形式将分散的人口组织起来,是中国人一盘散沙状态的根源所在。
但是,当这个古老的国度于近代选择了民族国家后,尤其是民族国家议题形成以后,这样的人口社会身份与新的国家体制之间的不适应性就凸显出来了。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失败后流亡的日本,刚好在现代国家构建中经历了这样的矛盾,并通过国民塑造解决了这个问题。日本开启现代国家构建时,“没有国民,……人民是把自己的全部精力为古代的道理服务的精神奴隶”,这成了现代国家构建的严重障碍。于是,“形成民族一体化意识,具有国家连带感,实现对国家的认同,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民族独立和个人的独立自尊——作为近代国民的基本要求开始迫切地提到议事日程上。锻造出这样的国民,……直接关系近代日本国家的生死存亡”。从日本的经验来看,“最早也最有效率的铸就了近代国民,这是其国家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面对这样的现实,梁启超“深感中国现代转型所缺乏者并非戊戌变法时致力推行的‘新制度’,而是支撑这些制度的新‘国民’。”“国民问题被看作是中国问题的总根源”。于是,他提出了“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以及“有国家思想,能自布政治者,谓之国民”等看法,进而将“国民”概念引入到国内。随后,国民观念便在国内得到了迅速传播。当时,为了表达对非国民的人口身份的贬斥,“奴隶”概念便硬生生地被创造出来,用以指称非国民人口的社会身份。
国民概念引入国内后,便迅速与中华现代国家的议程和实际进程相结合,形成了一个内容丰富的人口国民化的过程。在这样一个长期的进程中,经过现代国家议题形成时期、国家形态巨变时期、现代国家框架形成时期和国民属性的人民性改造时期的塑造,中国在长期王朝国家条件下形成的传统人口形态,最终转变为国民这样的一种全新的社会身份。样的人口国民化进程,与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进程相伴随并相适应,也为其提供了必要的支撑。
不过,经由如此一个人口国民化过程而使传统人口实现去依附性、去地域性的多种机制和环节,逐渐地塑造出来的国民这样一种个体性的社会政治身份,并非散兵游勇式的孤立存在。他们在逐渐成为国民个体的同时,也在一步步构建起来的现代国家框架中实现重新整合,而且这样的整合过程即国民整体化的过程是在“中华民族”的族称下实现的。因此,经由这样的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过程的塑造,传统的社会人口便在“化众为民”的基础上经历了“聚民为族”的整合,最终成了一个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整体。
民族作为人类的群体形式,具有将分散的社会人口组织起来的功能,因而也是一种人口的组织形式。最早构建民族国家的欧洲,不论是英国还是法国都是通过这样的形式将人口整合为整体———民族的,从而成为欧洲民族之所以是国民整体的根源。中国近代以来的人口国民化中形成的国民,就是在“中华民族”的族称下凝聚成为整体的。抗日战争中广为传播的《义勇军进行曲》对“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的号召,就是针对逐渐形成的国民而发出的。其时,由人口国民化所塑造的国民个体,在用血肉筑起新的长城的过程中凝聚成为中华民族的同时,也使中国一盘散沙的状态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在这里,中华民族对于人口的组织功能得到了充分地体现。朱自清对此的感受十分深刻,他在纪念“七七”事变两周年的短文“这一天”中写道: “一大盘散沙的死中国,现在是有血有肉的活中国了。从前中国在若有若无之间,现在确乎是有了。”
抗日战争胜利后,作为一个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基本成型并浮出水面之时,中华现代国家构建中的国民塑造也基本完成。1946 年底召开的国民制宪大会形成的《中华民国宪法》,以“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和“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为中华民国国民”的规定,对人口的国民身份进行了宪法确认,从而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所有中国人的国民身份,标志着中国近代人口国民化的基本完成。
但是,资产阶级政党领导的现代国家构建所确立的国民身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个根本性的缺陷,即缺乏以工农大众为主要内容的人民性。正如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的那样: 资产阶级总是隐瞒政权的阶级属性,“用‘国民’的名词达到其一阶级专政的实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力量壮大以后,资产阶级的共和国方案就破产了,因而必须使“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在此过程中,中共领导的人民革命对此前形成的国民身份进行了人民性改造。新中国成立之时,也就是对国民身份进行的人民性改造实现之时,毛泽东正式宣告: “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并整合于屹立于世界东方的中华民族之中。
中华现代国家构建中经由人口国民化而塑造的国民,在统一国家框架内和“中华民族”族称下凝聚为一个整体,最终形成了由全体国民组成的中华民族,实现了造“国民”与造“民族”的统一,国民共同体意义上的中华民族最终形成,从而确立了中华民族的国民属性。欧洲最早出现的民族国家,是在其长期的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所形成的条件下,为解决国家主权的君主私有与日益觉醒的民族之间的矛盾而构建的,中国的历史进程并没有自发地出现这样的民族国家。中国的民族国家是选择的结果,具有突出的模仿性。在此过程中,也通过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而塑造了国民和民族,从而为现代国家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体现出了民族国家构建及与之相应的nation 构建的一般本质和规律。中国的现代国家构建、国族构建既有特色,也符合一般规律。
五、中华民族的两种属性不可分立
中华民族的多族聚合体属性和国民共同体属性,既是近代中华民族构建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固定下来的,也是数千年历史积淀基础上经过现代国家构建的进程而最终实现的,是中国悠久历史和现代国家构建结合的必然产物,体现了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现代民族形成的一般规律,又具有由特定历史文化所造就的中国特色。
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两种属性都不是孤立地存在,而是同一个民族共同体的两个不同侧面的外在表现,因此,它们不可分立并形成了一个相互嵌入的有机结构: 各自都不能与另外一个方面分立而孤立存在,相互都以对方为依托并受到对方的规约。它们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共同体现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现代民族的本质。因此,在对中华民族进行认知和研究的过程中,这两个方面都不能忽视,更不能强调一面而忽视甚至否定另一面。只重视或突出一个方面而忽略另外一个方面,对中华民族的认识就是片面的,就无法把握中华民族的全部本质,无法对中华民族形成全面而准确的认识。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相当长时期,由于国家发展阶段的特殊形势,中华民族的多族聚合体的属性受到重视和强调,中华民族的国民共同体属性则未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被忽视了,因而便处于虚置的状况。
新中国成立时,国家整合的任务突出且具有根本性。而在边疆多民族地区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则为国家整合的首要任务。然而,亟待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的边疆多民族地区,又是国家整合过程中矛盾和问题最为突出的区域,所有的矛盾和问题都与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直接关联。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便成了矛盾的焦点。因此,少数民族及其相关的问题便被凸显为国家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在这样的形势下,通过有效的方式来应对民族关系中的问题和矛盾,也就成为必然的选择。于是,党和国家开展了涉及多个层面的全面的民族工作,设置了相应的制度、制订了专门的政策、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开展了全国规模的民族识别和全面的民族工作。这样的应对之策是非常成功的。全面而持续的民族工作,疏通了民族关系、促进了民族团结、实现了国家整合。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恰当的应对及其取得的成效,国家整合、国家发展的目标就无法达成,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就受到影响。
但是,从对中华民族进行认知的角度来看,这样一个过程的长期持续也带来了一个始料未及的后果,那就是中华民族的国民共同体属性或国民属性,先是很少被提及而逐渐被忽视,接下来是逐渐被淡忘,最后便是不被认可。中华民族的多族聚合体属性和国民共同体属性本来是结合在一起并相互制约的,在中华民族的国民属性不被认可的情况下,中华民族也就只是在多族聚合体的意义上进行界定和阐释。
在中华民族的认知和解释局限于多族聚合体的情况下,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也就很少在民族实体的意义上被提及。在民族问题上,一再被提及和强调的都是作为中华民族组成单元的各个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随之,应对此类问题的政策和理论便日渐凸显并实现了体系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理论政策领域或体系,就连民族研究也是围绕少数民族而展开,成了少数民族研究。于是,不论在政策层面还是在学术层面,谈及民族和民族问题皆指向少数民族: “民族关系”指的是与少数民族有关的社会关系,“民族问题”指的是牵涉少数民族的矛盾,“民族政策”是针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民族地区”指的则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
这样的情形不断重复并持续了数十年之后,关于民族的认知也就这样被逐渐定型、固化,“民族”概念专门用来指称少数民族的思维定式便逐渐形成。在这样认知和思维定式持续存在并不断强化的条件下来到人世并接触社会的人们,更是将这样的认知作为一种先验的存在而视之为天经地义。今天,我们当中的许多人自打接触民族这个概念起,基本上就是这样来认知民族的,全面地接受了这样一种特定的民族观和特定的民族认知范式。在这样的背景下,这样的观念和范式也成为对中华民族进行认知的依据。因此,对于中华民族,至多是将其看作国内民族的放大,或国内民族的综合体,甚至就是国内各个民族的统称,从而进一步强化了中华民族多族聚合体的认知。
在此问题上还必须提及: 中华民族的虚化及否定中华民族观点的出现,皆与这样的认知方式直接关联。“把‘民族’这个核心概念定位在56 个‘民族’这一层面,其客观结果是架空和虚化了‘中华民族’”。另外,尽管费孝通在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时强调,中华民族之民族与组成中华民族的56 个民族之民族在层次上并不相同,但是强大的思维定式仍然使人们将中华民族视为与56个民族一样的民族,只是规模更大而已; 更有甚者,在将中华民族视为对各种民族的统称的基础上,进而便“自然而然”地得出组成中华民族的各民族是实、中华民族为虚的认识或判断。有的论者甚至提出,从来就没有作为一个实体存在的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只是中国历史上各个民族的统称,甚至把中华民族说成是伪命题,还有“权威学者甚至提出应废弃‘中华民族’这一提法”。
对中华民族的这样一种片面认知,甚至否定中华民族的观点的存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没引起足够的重视,因而也未得到有效的纠正。但是,当国家的发展进入到新的阶段,尤其是国家崛起浮出水面并面临着激烈的国家间竞争之时,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凸显在我们面前之际,国民共识、国民团结对于国家发展至关重要的意义越来越凸显的当下,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在眼前,长期形成的对中华民族的认知中的片面性如果继续下去,就不仅不能为中华民族的凝聚、发展和重塑提供必要的理论和学术资源,而且会成为充分挖掘和彰显中华民族蕴涵之重要价值的障碍和束缚,进而还会成为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产生延迟作用的消极因素,或者为这样的消极因素的生成提供温床。
此外,需要引起注意的还有,在中华民族的认知和研究中长期被忽视了的国民共同体的一面,正在被今天的现实前所未有地加以突出和强调。一方面,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已经开始的当下,国民的团结和共识的凝聚,是达成国家发展目标的必要条件。而中华民族的国民共同体属性,恰恰对此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在国家经历了长期的建设和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推动下快速的现代化已经进行了40 多年的今天,国家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型正在完成,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日渐式微。历史上在传统农业文明时代延续数千年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正在被体现现代文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所取代。因此,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将人口塑造成为不同的民族群体的那些因素也正在式微,伴随着现代文明而形成的塑造人口共同性的因素却正在变得越来越强大,进而形成了塑造国民共同性的强大力量,从而将中华民族的国民共同体的属性加以不断地强化。
在这样的形势下,在中华民族的认知问题上,只重视或强调其多族聚合体的属性,忽视甚至否定其国民共同体属性的片面做法,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相反,应该以一种更加全面的方式来对中华民族进行认知,既要看到并坚持中华民族的多族聚合体的属性,强调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的特征,也要突出和强调中华民族的国民共同体的属性,强调中华民族的全民一体特征。两个方面不能偏废,才能对中华民族形成一个完整、全面的认知,进而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在实现今天国家发展历史使命方面的功能。
六、结语
在中华民族开启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的今天,如何认识承载着中国人之光荣与梦想的中华民族,尤其是能否对其形成完整、全面的认知,兹事体大。首先,这关乎对中华民族蕴涵资源的价值的认知,以及中华民族作用的发挥。中华民族从远古走来,承载着中国数千年的历史和文化,在近代民族国家构建中成了现代民族,构成了中华现代国家的基石,今天又承载着国家崛起和民族复兴的重任,关系到中国以何种姿态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央。中华民族所蕴含的社会、文化、政治的资源极其丰厚,它是一座巨大的资源宝库。对中华民族形成全面、完整的认知,是全面认识中华民族资源价值的必要条件,也会对海外华人尤其是不能确定自己族属身份的华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产生根本性影响。在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东方70 多年后的今天,尤其是此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都很充分的情况下,通过全面的研究而形成对中华民族的全面认知,显得更加紧迫。
其次,这关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地位充分凸显的情况下,促进中华民族的巩固和凝聚成了国家治理中必须面对的根本性问题。如果只看到中华民族的多族聚合体的一面,促进各个民族团结的政策就成为唯一的选择。如果中华民族的两种属性都得到确认,相关的政策选择就会根本性地增加。具体来说,促进中华民族的巩固和凝聚,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既要采取加强民族团结的民族政策,也要采取增强国民团结的政策,即国民政策( 如国民教育政策、普通话政策等) 。同时,还要使两类政策保持平衡,在实行国民政策时要照顾到各个民族的利益,尤其是以专门政策来维护少数民族的权益; 维护各个民族权益政策的制订和实施,也要考虑到国民的公平待遇,避免片面强调个别民族的利益而导致新的矛盾。
再次,这关乎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对中华民族进行塑造,以及中华民族以什么样的姿态走进并居于世界舞台的中央。民族作为稳定的人类共同体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一种变动着的存在。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加以塑造,或用安德森“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的话来说,促进人们朝着什么样的方式去加以想象,对民族发展和演变的影响是巨大的。如果只看到中华民族的多族聚合体属性,就只会朝着促进各个民族发展并加强民族团结的方向去塑造中华民族; 如果既看到中华民族的多族聚合体属性又看到其国民共同体属性,就会朝着既加强民族团结又加强国民凝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的方向去塑造中华民族。显然,不同的塑造方式对中华民族施加的影响不同,就会使中华民族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进而对中华民族以何种姿态进入并居于世界舞台中央产生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