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兴:信仰:人对整体存在自由的心灵守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619 次 更新时间:2008-06-1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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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兴 (进入专栏)  

【内容摘要】 自有宗教始,人们就淡忘了信仰的原生意义:信仰不是产生于宗教,而是源于人的人质化觉醒,它是人获得人质化觉醒的那一瞬间所爆发出来的对存在的超时空的持续恒远的神圣看待所形成的关联存在姿态,这一关联存在姿态是人面对分离和对象化的存在处境,以张扬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的方式来彰显自身对存在整体自由之心灵化确证和心灵化守望。因而,信仰的存在本质是面对存在危机并寻求消解的不泯希望;信仰的生存论朝向,就是从心灵出发而达向行动,亲近世界,关切万物,消解分离和对象化,使自己拥有世界性存在之真正自由。

【关键词】 信仰 人质化觉醒 心灵化守望 存在期盼 走向亲近的关怀

一、什么叫信仰

当我们追问什么是信仰时,首先得了解它的辞典意义:《辞源》将“信仰”定义为“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这个定义存在着三个方面的缺陷:一是把信仰视为是对某种对象的信服和尊重,降低了信仰的功能与作用,因为从根本上讲,信仰不是信服和尊重,而是崇敬、仰慕、祈求与守望;二是将信仰限制在“宗教”和“主义”领域,狭隘了信仰的功能范围;三是将信仰与宗教、主义之间的关系本末倒置,不是先有“宗教”、“主义”之类的东西,才生发出来信仰,而是相反:信仰是宗教、主义等等生成的条件,它先于宗教、主义而存在。

中国人的思维历来有感觉主义倾向,崇尚理性思辩的欧洲人或许对“信仰”的把握更确切些。《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将“信仰”条目释义为“指在无充分的理智认识足以保证一个命题为真实的情况下,就对它予以接受或同意的一种心理状态,信仰显然是一种由内省产生的现象,它或者是一种智力的判断,或者一如18世纪苏格兰不可知论者休姆所主张的,是有别于怀疑感觉的一种特殊感受。只有在对信仰者来说一个命题显然是真的时,信仰才能变成知识。”这个定义对“信仰”概念做了三层含义的规定:第一,信仰是一种认同或接受对象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无法得到充分的理智的保证;第二,这种认同或接受对象的心理状态,产生于充分的理智认识之外的“内省”行为,因而,它与一般的感受相区别,而是一种特殊的感受;第三,信仰不是知识,信仰要成为知识,其前提是信仰者将信仰本身作为命题并必须使其为真。这三个方面的内涵定位,实际上也是使信仰附着上信仰之外的内容而使之丧失自身的特质:信仰虽然有其心理方面的体现,但信仰决不是心理状态,而是一种存在者的自我存在姿态:信仰是信仰者对自我存在姿态的确立方式,信仰者通过对自我存在姿态的确立而确立了对象事物的存在姿态。由此来看,信仰不是来源于内省,而是来源于信仰者与存在世界之间的血缘关联,当然,对这种血缘关联的把握,需要心灵的启动。信仰决不是理智,不是理智状态下的理性成果,信仰先于理性,信仰也超越理性,它是一种更高的理性,是融入自然理性和人的理性于一体的那个整体的存在理性;同时,信仰 既不是知识、也不是真理,因为以命题的方式出现的、体现逻各斯的知识,才是真理。信仰不追求命题,也不追求逻各斯,信仰是超越命题的命题和超越逻各斯的逻各斯,一切命题化的和逻各斯化的知识,都是起于经验而达向超验之域的,而信仰却是源于先验并归于先验之境的。所以,如果说信仰也需要用知识的方式或真理方式来说明的话,那么,信仰是知识的知识、真理的真理。

由此来看,“信仰”概念的词典意义都没有真正传达出“信仰”的本来面貌。信仰始终是属于先验领域的东西,对信仰的理解和把握,需要一种先验的统合直觉方法。以此来体认信仰:所谓“信仰”,即是人对存在的一种超时空的持续恒远的神圣看待所形成的关联存在姿态:

首先,信仰是人的信仰,人是信仰的绝对前提、主体和目标,没有人,信仰就无从产生。

其次,信仰作为人对存在看待,它产生于人的最初人质化觉醒的瞬间。因而,信仰是人对自我的原始创行,是动物的人向人质化的人之方向进化的自我创行所形成的永驻看待。“人的生命基础还是在可靠的信仰上。若没有相互的依赖,人的共同生活是不可能的。但是,严格地说,没有一个人能向别人证明自己的可以依赖。这样看来,信仰便不是不足的知识,而是人的原始创行。”(P512)[1]

其三,人的人质化觉醒的那一最初的瞬间之所以能够成为永恒,就在于人就是通过这一瞬间而把自己的过去与未来分开、把自己的昨天与当下分开,并且这种区分永远不可逆转,他从此只能匍匐在人质化的道路上而成为想望中的人。人的人质化意识的最初产生,之所以具有如此的区分功能,就在这一最初的人质化意识就是分离意识和对象化观念:在人睁开眼睛的那一瞬间,人把自己与世界分离了开来,并且把世界看成是自己的对象。当人以睁开的眼睛把存在分离出自己与他者,并把自己之外的他者都视为是对象时,人感到了惊恐,感到了畏惧,感到了敬畏,因为他本能地发现,在分离的现实存在中,自己是那样渺小、那样孤独无依,而与自己分离开来的对象世界,却是那样的博大无限,神秘悠远且拥有众物和生命。这是一种巨大的反差,面对这种没有来由的巨大反差,人质化的人感觉到背后的神秘,是什么力量使自己成为现在这个样子?是什么力量使存在产生如此的分离,使自己的存在获得了对象化观念?这后面肯定有一个既不能由自己,也不能由其它任何形式所主宰的神圣力量在左右着人。当人因其分离意识和对象化观念而生发出如此的意念,并使它恒定而不消逝时,它就是信仰。所以,信仰产生于人从动物向人质化的人过渡中所生发出来的最初分离意识和对象化观念,它是对这种原初的分离意识和对化象观念的神圣看待,并期望以此消除其原初分离意识和对象化观念,从而达向一种人与世界同一、宇宙自然与万物一体的存在企盼。换句话讲,信仰是对分离的重新弥合,是对对象的对象性的努力消解。

其四,信仰是人在某个偶然的瞬间获得人质化觉醒之时所产生一种特有的、并且也是永恒的存在姿态,这种存在姿态不仅是人对自身存在的规定,也是人对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的存在规定,即人与自然宇宙、生命世界之间,应该从分离达向融合、从孤立走向一体、从对象性的个体的不自由回归于整体存在的自由。

其五,信仰作为人的一种瞬间而永恒的存在姿态,当人获得这样一种姿态并保持不变地坚守它,这就是信仰。正是因为如此,信仰才获得了指导人的生存行动的功能,而成为人的根本行为:“信仰是一种根本的行为,我们人类总体的存在便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信仰也是我们领悟总体实在的意义的关键。”(P513)[2]人的根本行动就在于对所信仰的东西的坚守。所以,信仰在于我们坚信它而守望它。我们之所以坚信某个东西并守望某个东西,使之恒存不变,在于它给予了我们其它任何东西都不能给予的东西。我们所信仰的东西,一定是我们一生中最缺乏、最需要的东西,并且惟有它才能满足我们的这种需要、才能弥补我们的这种缺乏。从根本上讲,我们最缺乏和最需要的这个东西,源于我们作为自然存在者而本能地获得人质、并朝向人质的方向展开自身存在所表现出来的存在企盼:当我们一旦获得最原初的人质意识那一瞬间,就产生了对象观念,获得了分离意识,由此我们本能地渴望对分离弥合、对对象化的消解。这样一来,有关于上帝的信仰产生了,在这种信仰里,原罪观、天堂观和救赎观构成了我们生存行动的动机、目的和手段(途径)。由于这种信仰,人主观上消除了人与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之间的对立而达向一种更高精神层面的和解,并进而获得了一种与生命万物同在、与神圣的神同在的充实与丰盈。

二、信仰的原初本质

信仰只能是人的信仰,信仰的本质蕴含着人的本性,人的本性构成了信仰的本质之内在规定。因而,要了解信仰的本质,必先了解人性。有关于人性,首先需要跳出“性善”或“性恶”的思维怪圈,因为人的本性是伴随人的诞生而存在的自然事实,善或恶仅仅是人为化的价值判断结果(发生学意义的)和价值判断尺度(继生性意义的)。客观地讲,人的本性体现为人的生命的天然朝向:人的生命一旦诞生,就拥有使其活下去并使自己活得更好的本能守望。但人的诞生这一行为本身又为生命规定了最后的限度,因而,生命的诞生,不仅自行决定了生命本身的长度,而且也决定了生命存在的方向。前者意味着生命有其生则必有其死:生命诞生自身之生的同时,也诞生了他自身的死亡;后者意味着生命一经诞生,则必朝向死亡:生即是朝向死,人是因死而生并向死而生的。

生命的限度是生命的本来事实,但对生命限度(长度和方向)的意识,却是人的进化的精神成果,即生命在艰难的进化进程中,因各因素的偶然激活,突然获得人质化觉醒后所产生的一种自我反观意识,这种自我反观意识却是直接地源于人的人质化觉醒那一瞬间所产生的分离意识与对象观念,即我与世界的分离感和我把世界(包括我的身体)的对象化观念,促使我获得了自我反观意识,在这种自我反观意识中,我直观到我作为人质化的人的生命意味,也透过这种生命的直观而突然觉醒到了生命的沉重:使生命活下去,意味着要自我保存生命;生命的限度事实激励反抗死亡而企求永存。生命要自我保存,则面临对生命本身的确证;确证生命,则需要对生命予以完全的守望,唯有如此,生命反抗生命的死亡而达向永存才获得可能。然而,确证生命和守望生命的前提,却是要消解分离和对象化,因为分离使生命存在孤立,消除分离意识则是使生命回归世界整体的必须,也唯有生命回归世界整体,它才能求得真正的自我确证;而消除分离意识的必然结果,就是消解对象观念,当生命重新处于对象的世界之中时,他本身就是世界,或者世界本身就是生命。因而,信仰所蕴含的那根本的冲动和永恒的梦想,不过是人在分离和对象化的世界里企望消解分离和对象化,从而使生命本身回归世界整体并获得因死而生和向死而生的永存守望。所以,信仰的本质,即是人对自我本性的心灵化确证,它表述为生命为本能地反抗分离、反抗对象化、反抗孤立和死亡而企求回归于世界整体的永存守望。

信仰源于生命的自我觉醒,它不属于经验的范畴,也与超验无缘,而是属于先验范畴:信仰是生命对生命本性――或者说是生命对生命之世界关联存在的先验综合判断。所以,信仰既先于理性,也高于理性。信仰是生命对生命的自身本质和生命对生命的世界本质的先验领悟,它是直接的、赤裸裸的、无须任何证明的自我证明,也不需要任何依据和理由,因为信仰本身就直达了生命的本质领域,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构成了它的最终依据和最后理由。信仰即是生命以张扬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的方式来彰显自身对整体存在自由的向往,因而,信仰既是生命对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的心灵化确证,也是生命对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的心灵化守望。由此两个方面的规定,信仰永远不能来源于外部,来源于外部的信仰永远只能是外部力量对生命的强暴确证或对生命的奴役表征,比如,不能获得生命自主性的政治信仰或者体现专制特征的党派信仰,则表现了这种特征。信仰扎根于心灵的肥沃土壤,以生命本性为直接动力,以灵魂为不变朝向、以自由意志为原动力。信仰就是要实现其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即是自由:当生命因诞生而获得自身时,既意味着有其“必死”的长度,也意味着有其“因死而生”和“向死而生”的方向,这是生命的悲剧:生命的悲剧就在于它有其长度和方向,并因其自身的长度和方向而不自由。因为,对生命来讲,真正的自由就是超越生命的长度和生命的方向而享有无始无终和无拘无束。生命的悲剧因生命本身觉醒的缘故而上演永不谢幕的最惊心动魄的戏剧,就在于他在不自由的现实存在处境中企图打破生命限度而回归世界的整体性,因为回归世界的整体性就是回归生命自我的整体性,回归世界的整体性就是实现生命的世界本质:自由。世界的本质之所以是自由,是因为世界的存在是一种没有分离、没有对象化的整体存在,也是没有长度限制和没有方向规范的存在,世界的存在就是其本来姿态的存在。生命企望回归世界的整体存在,就是企望消解分离和对象化、消解限制和约束而自由地存在。因而,信仰从心灵出发而达向行动,就是使自己拥有世界存在之自由,包括杜绝分离和对象化的整体存在之自由和杜绝生死的永恒存在之自由。

“信仰”者,首先在于“信”:“信”者,就是相信生命与生命原本一体,相信生命与世界原本一体,相信生命分离于世界整体只不过是一种偶然、一种意外的偏离,其最终还是回归于世界整体,世界整体才是生命的完整形象,才是生命的本原,相信生命因其自身的整体而本来地永存。这种“相信”不是源于经验,因为经验永远属于个体生命,它不可能成为“相信”的来源。“相信”只能来源于生命自身的先验领悟,来源于生命对生命和生命对世界之本原存在关联的统合直觉判断。惟有如此,“信”才构成“仰”的对象内容。西方基督教讲“因信称义”,同样是遵循“因信而仰”的体认方式。所谓“仰”者,即是将所“信”的东西置于高于自身(或者说超越自身)的神圣地位,使它成为生命存在的惟一“希望之光”,成为生命展开自身生存的最终目的、最高法则、最后依据。从这个角度看,信仰是价值的来源,一切价值的最终源泉是信仰本身。因而,没有信仰支撑的价值,总带有某种程度的虚假性;以信仰为支撑的价值,不是行动的表征,而是对存在的表征。

由于信仰是生命对生命的自我本质和世界本质的心灵化确证和心灵化守望,信仰的出发点是心灵,信仰的归宿之所也是心灵。心灵是生命的内形体,人获得最初的人质化觉醒,其生命的自然主义心灵也由此获得了人质化的创构,原本混沌的心灵由此清晰出自身的层次分明的构成:自由意志、灵魂和生命本性。有人认为,信仰的本质是由欲望所支撑的,其实这种看法没有真正理解人的生命的内形体的完整形象,欲望和需要只是人的生命本性所衍生出来的东西,人的生命本性朝着什么方向衍生欲望和需要,它要受生命的主人――灵魂来决断,并需要赢得自由意志的动力支撑。所以信仰虽然直接生发于人的生命本性,但生命本性并不构成生命的最终本质,也不构成生命的最终动力。生命的最终本质是灵魂,生命的最终动力是自由意志:灵魂构成了生命本性的头脑、主宰,自由意志才是生命展开其本性的内在动力,也是生命本性所朝向的最终目标。我们说信仰是生命对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的心灵化确证,是在于强调信仰的诞生,必以确定灵魂的主体地位为绝对前提,同时也要以确立自由意志的原动力为根本保证;我们讲信仰是生命对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的心灵化守望,意在强调信仰的全部目的和最终归宿,就是完美生命的灵魂,张扬自由意志,使个体生命达向对世界存在的真正融一,实现个体生命自由和世界存在自由的互动。

三、信仰的存在论特征

信仰即是生命对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的心灵化确证和心灵化守望。信仰的自身本质决定了信仰的根本特征:最纯朴的心灵化确证与心灵化守望,这是信仰的根本特征。

信仰的纯朴性,源于生命对自身心灵的烛亮:惟有生命对心灵的烛亮,才有信仰。信仰是被烛亮的心灵向世界的外投,正是通过这种外投,使个体生命获得了达向与世界整体共存共在共生互生的永存之境的现实生存力量。

信仰虽然诞生于纯朴,但信仰要获得保持,却必须使自己进入神圣之域,成为神圣之“物”,即信仰要成为信仰,必由纯朴而神圣,惟有如此,信仰才构成真正的有力量、有权威的信仰而发挥其存在的功能。

信仰由信而仰或者说由纯朴而神圣的进程,必需想象的参与和修辞的劳作:信仰就是借用想象和修辞而使纯朴之质获得神圣之光。惟有当纯朴之闪耀出神圣之光,信仰才由“信”的发生学领域而进入“仰”的生存论领域,构成人的生命追求完整与永存的不竭动力和唯一归宿。从生存论角度看,对所信的东西的深信不疑并绝对依赖,构成了信仰的第二个特征。

信仰是人的生命存在的心灵寄托,亦是推动人的生命向世界谋求完整、自由存在的行动动力。因而,信仰之于人始终具有其绝对性和惟一性。就前者而言,人一经诞生而拥有人质化的生命,他就必须有信仰,必须以信仰为存在的全部内动力,否则,他就不成其为人。由此,信仰构成了人区别于他物的内在心灵标志:有信仰,人乃努力为人;没有信仰,人乃盲目为兽。仅就后者而论,一个人只可能信仰或不信仰,绝不可能说他同时既信仰又不信仰;信仰的惟一性还意味着:在生命的生存行动领域,对同一类型的信仰,只能是二者必择其一,绝不可能同时信仰几种信仰,比如,你绝不能同时既是共产党员又是国民党员,如果是那样的话,不仅说明其无真信仰,而且还揭示此人无人格,这种没有人格或丧失人格而惟有实利驱动的形式信仰,是可鄙的。

信仰的绝对性和信仰的惟一,构成了信仰的人格化朝向。

信仰的人格化朝向、信仰的绝对性和惟一性,此三者共同构成了信仰的生存论特征。信仰的这一生存论特征要求信仰必须心灵人格化;要求心灵人格化的信仰必须是唯一的,它不可用其它任何意见来替代,也不可用其它任何意见来交换,更不可因其任何实利的诱惑而出卖。一个人,如果没有信仰,那是他用生活的意见代替了信仰;一个人如果同时拥有同类型的几种信仰,那他一定是因实利的诱惑而出卖了信仰。因为信仰的主人是灵魂,信仰的动力与归宿是自由意志,出卖信仰的人,最终是出卖灵魂,并且也根本上丧失自由向往与追求。信仰之所以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交换性和不可出卖性,就在于信仰不仅关涉到肉体问题,也关涉到精神问题,不仅关涉到生命问题,更关涉心灵(生命本性、灵魂和自由意志)问题。

信仰之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交换性和不可出卖生性,还在于信仰始终是一种永远有效的决心,一种毫不妥协的勇敢。信仰是心灵的展布和灵魂的表征,是对生命自由予以自我喧哗的基本方式。信仰作为一种义无反顾的决心和毫不妥协、排除一切的勇敢,它本身就意味着朝向世界的一种坦荡承认,一种公开的承担,一种不顾一切的肩负责任。信仰不仅是一种期待,一种守望;更是一种有限生命的无限人生智慧,一种自由地行动于生活的力量。

生活的全部信仰,都源于人类生命诞生的原初信仰。人类生命的原初信仰产生于人类生命的人质化觉醒的瞬间时刻,这一时刻是人类生命向自身全面开放、向世界全面开放的最惊心动魄的一幕,它是人类生命理性的真正开启与彻底颖悟之展布。所以,生命理性的开启与颖悟,构成了信仰的行动特征。

信仰是理性的激发与颖悟。这里的“理性”,既不是经验理性,也不是观念理性,更不是科学理性,而是原初存在意义上(也是当代指向)的生态理性,它讲求自然、生命、人三者共存与互存、共生与互生的自由,因而,生态理性是人以其生命本性去颖悟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的整体创化力量,去领会个体生命的灵魂与自然宇宙、生命世界之灵魂的交接弦律,去整体理解个体生命的自由意志与自然宇宙、生命世界之自由意志的融通节奏。因而,生态理性强调统合直觉。信仰得益于统合直觉,这恰恰揭示了信仰的原初形式是先验觉悟的呈现,在生存的行动领域,先验主义的信仰,必须既要融进生活的感觉经验和历史经验,也融进对经验的反思与超越,方才能抵达向存在之先验领域而获得整体的领悟(理解),对人的天赋形而上学潜能予以敞开,从而整体理解和把握人与对象事物(或者说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之血缘关联与内在创化力量、精神。所以,信仰就是人对生命、人、世界存在之血缘关联的统合直觉,这种统合直觉既是理性的开启,也是理性的敞开形态与实在形式:信仰,既是理性的整体颖悟,亦是人类先验知识的表征形式。

四、信仰的生存论指向

从根本上讲,信仰是因为生命的想象而实现对自身和世界的整体领悟,这种领悟源于生命之先验悟性力的发动,自然(即本能)地实现生命对自身和世界的整体存在的心灵觉醒,这种觉醒使生命获得了其存在的最高价值,发现了生命存在的最终动力、最高法则,理解了生命存在的最后目的和最高境界。所以,信仰虽然是基于生存的现实,但却动力于存在的必然,指向存在的完整与完美。

信仰的这一指向使信仰获得现实功能成为可能:立足于现实生活领域,信仰指向人与事物的亲近,并通过这种亲近而实现关怀。信仰的亲近是以关怀为基本方式的:信仰即是关怀。

人与事物的亲近所形成的这种关怀所形成的最终价值指向,仍然是人自己。所以,信仰所实现的,最终是自己对自己的关怀,但这种自己对自己的关怀必须通过自己对事物的关怀而实现。从根本上讲,生命获得人质化觉醒的那一瞬间烛照,其实就是生命向世界的最初亲近,也是生命向生命自身的最初的并且也是永恒的世界性关怀,正是这一最初的关怀,才使人用生命的方式踏上了创构生命的世界性道路。

关怀不是指世界对于人必须有意义,也不是指人对于世界必须有意义,而在于关怀本身作为亲近的基本方式,它使世界和生命同时产生了意义;这种意义因为关怀本身,使生命向世界赋予了意义,也使世界向生命赋予了意义。但无论是生命向世界赋予意义,还是世界向生命赋予意义,都起于亲近的关怀本身,都起于亲近的关怀者人本身,一切的因为亲近的关怀而获得的全部意义,最终都聚集于人。所以,信仰的关怀,最终是指向对自我的关怀,信仰对自我的关怀必须通过对他者的关怀、对事物的关怀为实现方式。由此,信仰的关怀具有了双重指向,即他向性与我向性。信仰就是以我向性为起点而指向他向性,并在他向性的过程中实现我向性。由此,信仰的本质,是希望。信仰的恒存性是建立在希望之上的。

信仰之所以要以希望为生存动力,在于人之成为人,永远处于一种不确定性的存在危机之中,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危机源于人的人质化觉醒,源于这种觉醒所形成的人与世界的和人与自身的分离性,源于人在人质化觉醒中把自己和世界对象化,源于人对这种分离的和对象化的存在事实的沉重意识。信仰就是在这样一种存在事实上为消解这种存在事实的一种恒远的想望、一种永驻的期待。因为这种想望和期待,人赋予了自我生命以意义,也赋予了自我之外的生命世界和自然宇宙以意义,并在这种意义赋予的过程中亲近自身和世界,关怀世界和自身。正是这种亲近和关怀,人与事物、人与生命、人与整个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都保持一种直接的关系,或者说,因为这份恒存的想望和永驻的期待,人亲近地关切事物、关切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关怀生命和自我而实现了与世界整体保持那永恒的原初血缘关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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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列维-斯特劳斯.野性思维[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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