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韵:范文程与清初科举的明代模式移植之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70 次 更新时间:2020-09-0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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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韵  

摘    要:

清代定鼎之初,即走上了全面移植明代科举模式的道路。范文程是这项制度因袭运动的具体操作者。入关前,由皇太极授意,范文程在满洲政权内兴学校、开科举,已为恢复明代科举制度做好充分准备。入关后,范文程“士心得,则民心得”的观点深得清帝的认同;在实施科举的过程中,他亲任三届会试主考官,并参照明例,就完善科举制度细节提出诸多建设性意见。范文程之所以会成为清初科举“一沿明旧”的有力推手,虽与其本人的家世和汉文化功底不无关系,而清初皇帝笼络汉族士人、缓和民族矛盾的行政需要则是他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关键。

关键词:清代; 科举; 范文程; 模式移植;


前言


纵观中国科举史,隋代,科举制始立,考试没有定期,考选方法也不完备。唐、宋两代,科举制渐成规模,但在实施过程中仍不稳定,内容和形式多有变更。元代,晚至政权的最后五六十年,科举才获得真正实施。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一度罢废科举十余年。

与前代不同,清朝在开国之初,科举就进入平稳运行的轨道。顺治元年(1644年),皇帝下《即位诏》,其中明确规定:

会试定于辰、戌、丑、未年,各直省乡试定于子、午、卯、酉年。凡举人不系行止黜革者仍准会试,各处府州县儒学食廪生员仍准给廪,增附生员仍准在学肆业,俱照例优免。

武举会试定于辰、戌、丑、未年,各直省武乡试定于子、午、卯、酉年,俱照旧例。

京卫武学官生遇子、午、卯、酉乡试年仍准开科,一体会试。(1)

《即位诏》中反复强调科举“俱照旧例”,此“旧例”自然是指明代科举程式。这在《清史稿·选举志》中有明文:“有清以科举为抡才大典”,“初制多沿明旧”。《即位诏》的颁布以及顺治二年(1645年)乡试的迅即举行,说明清王朝政权甫定,就通盘参照明代制度,有序地展开了科举考试。而满清政权之所以能及时、完备、有效地移植明代模式,平稳地走上科举选拔人才之路,汉官范文程的推动作用不容小觑。

范文程(1597—1666年),字宪斗,号辉岳,沈阳抚顺人。自天命三年(1618年)投归后金政权起,他经历了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开创大清的时期,又经历了顺治和康熙两代帝王当政时期,仕宦四十余载,官至秘书院大学士加太傅兼太子太师一等子爵。他是清朝举足轻重的开国元勋,其地位“为入关后文臣之首”(2)。他的一生为满族统治者制定了更仆难数的文武方略,史载:“开国规制,公手定者居多。”(3)作为一名降清汉族士人,他在清立国过程中的作用,他的政治思想及人格,特别是关于他功罪是非的评价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引起了学术界的热烈讨论,(1)兹不多述。

事实上,对满洲贵族主导的清王朝而言,汉官范文程一生的主要贡献在于他对明代统治制度及策略的全面因袭和有效推行。这种因袭成为清初立国建制的基础,并奠定了后世沿用或充实、调整的根本。然而,关于此点,以往史家论述不足。有鉴于此,本文拟以清代“开国规制”之一———科举制的出台为例,稽考范文程呼吁新王朝开科取士的奏疏,以及他在清代科举制度规划和具体实施运作等方面的作为,以便从一个方面了解范文程在历史上的作用,并借此揭示清代科举制度“一沿明制”(2)的因由。


一入关前:先设学校,再行考举


虽然清代定鼎之初,即宣布沿袭明制,实行系统、全面、规范的科举制,但是清初科举制度的出台并非一蹴而就,其前绪乃胚胎于皇太极在位的后金太宗朝。若要较为深刻地认识范文程对清朝确立科举制度的作用,须从此处说起。

在天聪和崇德年间,范文程围绕人才的培养和选拔问题,不仅多次向皇太极建言献策,而且还躬行践履,投入到设立学校、开科取士事宜中去。具体有如下几点体现:

其一,首倡设学校。科举主要是为选人做官服务的,所以只有先培养出符合统治需要的人,才有可能实行科举。也就是说,设立学校培养人才是实行科举的前提条件。故范文程身体力行,率先在后金倡导设立学校。史载:“国朝满洲学校之设,自范文程始。”(3)“满洲兴学,倡于范文程”。(4)当时的学校附设在范文程职掌的文馆之内,学生多为辽东诸生,也有从关内掠去的青少年,如沈文奎、孙应时、江云深等便是。(5)为加强管理,范文程仿照明代生员课试法,订立了用考试手段检测学生文化水平,并奖惩分明的岁试制度,当时“应试一百四十人,其入庠岁试之法,为等第者三。上第赉绢二匹,次一匹,又次威以夏楚”(6)。

其二,主张开科举。“建议设科举取士,储任使”(7)是皇太极登上后金汗位之后,范文程呈献给他的重要意见。皇太极先后五次在他统治的辽东地区举行科举考试。天聪三年(1629年)八月二十三日,他颁布谕令,曰:“自古国家,文武并用。以武功戡祸乱,以文教佐太平。朕今欲振兴文治,于生员中考取其文艺明通者优奖之,以昭作人之典。诸贝勒府以下及满汉蒙古家所有生员,俱令考试。于九月初一日,命诸臣公同考校,各家主毋得阻挠。有考中者,仍以别丁偿之。”(8)九月初一当日,后金举行了第一次科举考试。原来在努尔哈赤诛杀令下得以藏匿逃脱的儒生约有300人,大都出来报了名。“至是,考试分别优劣,得二百人。”在录取的200人中,又按成绩高低依次分为一、二、三等,朝廷对考中者均予以赏赐,并各免二丁徭役。(9)天聪八年(1634年)三月二十六日,后金政权举行了第二次科举考试。史载:“是日考试汉人生员,分别等第。一等十六人,二等三十一人,三等一百八十一人。”(10)与上次考试相仿,此次考试还是只考汉族生员,且分一、二、三等,在录取人数上较前略多。天聪八年(1634年)四月二十六日,后金举行第三次科举考试。此次科举考试的主要科目是满、蒙、汉语言翻译,中举共十六名,其中满人四名,蒙人三名,汉人九名。皇太极俱赐为举人,又各赐衣服一套,免去四丁徭役,复宴请于礼部。(1)及至皇太极称帝,改国号为“大清”之后,他仍旧根据范文程建议,两次开科取士。崇德三年(1638年)八月十八日,科举考试结束之后,皇太极又行赏赐,“赐中式举人罗硕、常鼐、胡球、阿际格毕礼克图、王文奎、苏弘祖、杨方兴、曹京、张大任、于变龙等十名朝衣各一领,授半个牛录章京品级,各免人丁四名。一等生员鄂漠克图、满辟等十五名,二等生员铿特、硕代等二十八名,三等生员费齐温泰等十八名各赐䌷布,授护军校品级。已入部者免二丁,未入部者免一丁。”(2)由此可知,此次科举考试共取举人10名,生员61名。崇德六年(1641年),“内三院大学士范文程、希福、刚林等奏请,于满、汉、蒙古内考取生员、举人。”(3)是年六月,清廷举行了入关前最后一次科举考试。此次科举考试共取举人7名,其中满人2名,蒙人1名,汉人4名。生员依然分为三等,共45名,其中一等满人3名,汉人9名。二等满人2名,蒙人1名,汉人12名。三等满人4名,蒙人1名,汉人13名。与前几次科举相同,本次中式的举人和生员也得到了皇太极赐衣、赐缎、赐布等奖励。(4)

其三,担任知贡举。范文程不仅积极提倡科举取士,作为内三院大学士,亲任主考官,直接参与选拔官吏也是他的重要职责之一。崇德元年(1635年)六月,归降的明朝生员刘奇遇、刘弘遇兄弟二人上书请求改善待遇,皇太极阅后,即命大学士范文程、希福、刚林等“考试刘奇遇兄弟”。经过考试,范文程等人认为刘弘遇可用为文职,遂奏请授为弘文院副理事官,免其兄弟徭役各三丁。(5)崇德六年(1641年),当范文程等三大学士奏请在满、汉、蒙古内考取生员、举人之时,“上从容谕曰:《忠经》有云:‘在官惟明,莅事惟平,立身惟清。’‘听不可以不聪,视不可以不明。’‘清则无欲,平则无曲,明能正俗。’‘聪则审于事,明则辨于理。’尔等当善体此言,从公考校。”(6)可见,皇太极是将“考校”人才之事全权委托给了以范文程为首的内三院大学士,他本人仅是给出决策。而范文程也堪为皇太极旨意的忠实履行者,有资料表明:文程担任主考官时“得人甚盛”;(7)“时初开科目取士,公(范文程)知贡举,所拔士,后皆为名臣”。(8)

通过以上阐述可知,清入关前,在范文程的建议与辅佐下,皇太极在他统治的辽东地区开展了兴学校、立科举等系列人才培养与选拔活动。皇太极实行的科举制,自然是效仿明朝,然而若与明朝的科举制相比,当时的科举制尚不完备,在科举所设科目、举办考试的时间以及考生选拔范围上都有很大的随意性。如天聪八年(1634年)四月所举行的科举考试只设满、汉、蒙文翻译科目,这显然是为应一时增加翻译人才之需而开科。崇德三年(1638年)八月所举办的那场科举不允许家奴参加,反映出当时的科举考试还是在保护军功阶层利益的前提下举行的。崇德六年(1641年)在范文程等人的奏请下,皇太极方才决定筹备和实施科举。这说明当时科举无定期,何时开科有很大的偶然性。不过,皇太极时期举行的科举考试,只是清代正式实施科举制度的预演。通过这前后五次的演练,至少已让多数满洲贵族认识到科举比荐举更客观、公正、有效,实行科举制对充实统治队伍是有利的。多次开设科举考试的操作经验、统治阶层认识观念的转变为顺治帝入主北京后,旋即颁布实行系统、规范、完备的科举制提供了坚实的铺垫。


二入关后:落实科举制,完善科举制


入关取代明朝的当年,清朝皇帝即宣布实行科举制,并诏令文、武科乡、会试的考期“俱照旧例”。不仅考试日期一如明旧,从《清实录》所载清初科举制的实施情况来看,它对明朝科举制度几乎通盘因袭,仿效的相似度着实令人吃惊。相关内容有:

(顺治二年四月辛丑)礼部议覆,都给事中龚鼎孳疏言,故明旧制,考取举人,第一场时文七篇,二场论一篇、表一篇、判五条,三场策五道。今应如科臣请,减时文二篇,照故明洪武时例,用时文五篇,于论、表、判外增用诗,去策,改用奏疏。至京城贡院颓坏,应即修葺。得旨:考试仍照旧例行。贡院着即修葺。

(顺治二年六月乙丑)兵部以天下乡试武举应于十月举行,列条例上请。得旨:照旧例行。

(顺治二年闰六月丁酉)谕:直省武科中式名数俱照旧额。

(顺治三年三月辛亥)礼部奏言,旧例,会试中试举人于殿试传胪之后、释褐以前,各穿进士巾服至于状元冠服,及诸进士钞锭皆有钦赐。兹殿试届期。请旨定夺,以便遵行。得旨:三月十五日殿试,明朝巾服不准用,须颁发式样,金镀银三枝九花顶,赐状元冠服,照六品顶带。其进士每名钞五锭,照数折银。

(顺治三年三月甲子)吏部右侍郎金之寯等奏言,故明旧例,进士四百名,二甲选部属、知州,三甲选评博中行、推官、知县,不论名次。每逢内外兼用,政体人情,均属未协。今开创之初,法宜变通。臣等拟二甲前五十名选部属,后二十名选评博中行;三甲前十名选评博中行,十一名至二十名选知州,二十一名至七十名选推官,余尽选知县。庶政体人情,俱得其平。从之。

(顺治三年九月乙巳)兵部疏言,本年九月初九等日会试天下武举。察照旧例,考试应用官役、纸张、器物等项,应向各衙门取用。俟命下臣部,移文各该衙门预备办送。用内三院官二员为主考官,科员二员、部员二员为同考官,御史二员为监试官,其受卷、弥封、誊录、对读、关防及巡视等官俱于臣部各司官内差委。主考官聘币各表二、里二。同考官各表一、里一。初九日试骑射。十二日试步射,十五日试策论。诏如议。

可见,无论是考试内容的定夺、考试中额的裁定,还是进士等级职位的授予,乃至中式者服饰穿戴的规制、考试所需物什的筹备等等细节条例,定鼎北京的清王朝都一律参照明代旧例行事。这表明顺治年间,清代科举制度走上了全面移植明代模式的道路。而在这一模式移植过程中,范文程的作用依然非常显著,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入关后,范文程最先提出开科取士。据载:“天下既定,公首请开科取士以收人才。”(1)顺治帝采纳其建议,在即位之初就宣布恢复科举制度。不过,当时全国大部分地区处于战争状态,统治者的注意力集中于进兵攻城,乂安区夏上,尚未立即实施科举制。此时的范文程却敏锐地发现,随着清军向长江流域的推进,满洲贵族同江南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急剧尖锐,有一大批汉族知识分子需要得到安抚,同时也可利用他们为巩固政权服务。于是,顺治二年(1645年)十月,他上书建议清朝统治者立刻实行科举制度,他在所呈的奏折中指出:“治天下在得民心,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请再行乡、会试,广其登进。”(2)在他的倡议下,各直省很快举行了乡试,而且录取名额从宽,“顺天、江南皆百六十余名,浙江、江西、湖广、福建皆逾百名,河南、山东、广东、四川、山西、陕西、广西、云南自九十余名递杀,至贵州四十名为最少。”(3)这表明,科举取士之所以在清初能迅即开展,范文程功不可没。

二是多次担任会试、殿试考官。顺治十一年(1654年),范文程因病谢政。而在此之前的十年,清王朝共举行四届科举,他直接参与主持了三届。顺治三年(1646年),二月任丙戌文科会试总裁官,九月充任丙戌武科会试第二场监试官。顺治四年(1647年),二月为丁亥文科会试主考官;三月充丁亥文科殿试读卷官。顺治六年(1649年)二月任己丑文科会试主考官。在他的严格把关下,三届会试为清政府选拔了诸多有用之才。史书评论他:“丙戌、丁亥、己丑三主礼闱,皆称得人。”出任考官频率之高固然由于范文程的大学士身份所决定的,而多次主持科举考试的实践,也为他在清初效仿明代科举制积累了实践经验。

三是积极完善科举制度细节。就新庶吉士的培养,顺治四年(1647年),朝廷定新选庶吉士分书教习时,“内院大学士范文程等奏言,新庶吉士周启寯等二十员应同前科庶吉士分别读满汉书,命学士查布海、蒋赫德等一并教习。”一方面在满洲贵族主宰的清廷,精通满文是汉官政务练达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清朝统治下的广袤中原,汉人占人口的绝大多数,精通汉文对满族官员来说亦非常必要。范文程在清朝科举实行之初就能提出“庶吉士分别读满汉书”的培养意见,可谓高瞻远瞩。在主考官出身要求上,顺治九年(1652年),“大学士范文程等奏言,会试关系抡才大典,按明朝主试官,万历以前不拘大学士、学士、吏礼二部尚书、侍郎,由翰林出身官员,皆得简用。万历末年,方始专用阁臣。今自顺治元年至今已历三科,未有定例,伏候睿裁。得旨:着照明朝万历以前例行。”这说明,范文程在帮助皇帝订立科举新规时,是以明朝相关旧例作为直接参考的。

四是力主惩治考试作弊与腐败。由于顺治朝初以安定统治秩序为要务,重心在于严防、严治中原动乱,在科举法制建设上还存有缺陷。顺治九年(1652年)三月,“大学士范文程等参奏,会试中式第一名举人程可则,文理荒谬,首篇尤悖戾经注。士子不服,通国骇异。请敕部议处。上命革退可则名,并治考试官胡统虞等罪。”此后,顺治帝“降胡统虞三级,成克巩一级,皆留任;同考官,编修左敬祖等各罚俸有差。以不遵传注,文理疵谬故也。”范文程以重典治科场的主张,在主观上满足了清廷强化最高权威,整肃统治秩序的行政策略需要,在客观上对保障科举考试的公平、公正性也不无裨益。

要而言之,清兵入关以后,范文程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科举制下足功夫,而他所做这一切的核心价值就是使清王朝快速、有效地移植了明代科举模式。


三政治环境、个人素养与模式移植


新政权建立之后,满清统治者为什么不是忙于国家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而是急于恢复前明旧制,甚至惟恐因袭不够?范文程一介汉族文官,又何以在清初移植明代科举制中发挥强力推动的作用?究其原因,这其中既由清初建国形势所制约,又受满洲政权固有人才选拔制度的落后性所局限,既因为范文程对前明统治制度之谙熟,又是应满洲贵族“以汉制汉”之需要。

首先就清开国形势而言,1644年清军人关,取代明朝的统治,摆在它面前的,并非太平天下,却是烽烟四起的抗争与割据。从1644年6月到1646年底,李自成领导的大顺农民军和张献忠领导的大西农民军在秦岭南北、大河上下与清兵进行顽强斗争。受大顺军的影响和推动,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等北方各省农民抗清起义蜂起。1644年6月,明神宗的孙子朱由菘在南京称帝,建立了南明政权。1645年7月,明太祖第十世孙鲁王于绍兴建立了鲁王政权。且在鲁王监国的同时,明太祖第九世孙唐王聿键又在福州称帝,共同构成了清军的对抗力量。

危机四伏的形势下,如何稳固政权成为清统治者的当务之急。1645年8月,浙江总督张存仁因地方上存在着“反顺为逆者”,建议清廷“速遣提学,开科取士,则读书者有出仕之望,而从逆之念自息”(1)。同年11月,范文程又进而指出,“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请再行乡、会试,广其登进。”(2)。

张存仁、范文程二人“速开科举”的请求很快得到清帝的满足。这并不意味着二人有多强的口才与说服力,倒可折射出的是清皇帝对自身统治基础的现实考虑。作为异族统治者,运用恫吓、镇压的手段去对待汉族士人,固然可以起到一定的防范作乱的作用,但在战争频仍时期,开科取士这种“不劳兵之法”显然更是技高一筹。以四书五经为基本考试内容的科举制的实施,一方面使中原士子有了“出仕之望”,另一方面又让他们认识到新王朝并没有推翻旧王朝的“圣人之制”,士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服务新王朝,进入“大清臣民”状态。换言之,在汉地恢复和推行科举制度,不仅仅在于为国家选拔官吏,更在于能够笼络和收买汉族知识分子,消除其反抗情绪。这是巩固政权的一项重要的政治策略,清初诸帝对此着实颇具深意。

其次从满族政权的发展趋势来看,这种制度因袭,实在也是不可避免。众所周知,满族的先民们自古以来便生活在山高林密的东北地区,以渔猎为生,尚骑射而轻文采。明朝末年,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称汗建国,满族人方进入奴隶制社会。努尔哈赤时虽然开始接触汉文化,但他重武轻文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如他素来鄙视明朝儒生,认为明朝儒生祸国殃民,并于天命十年(1625年)十月,“令察出明绅衿,尽行处死,谓种种可恶,皆在此辈,遂悉诛之。”(3)除了世袭贵族之外,他仅依靠身边大臣推荐人才来弥补官职空缺。皇太极在回顾这段历史时说:“初,我国未深谙典故,诸事皆以意创行。”(4)

皇太极即汗位后,满洲政权规模扩大,政权内部的建制日趋复杂,逐渐有了建立和完善统治制度的需求。但是对于这个统治东北仅有一二十年的地方政权来说,一来缺乏统治经验,二来政权的统治者———满洲贵族本身不是先进阶级。皇太极和诸王大臣可以作为参照系的周边大帝国唯有明朝。为适应统治区域不断扩大的需要,仿效明朝的典章制度,“渐就中国(明朝)之制”,包括举办官学,建立科考、选官制度,也成为当政者的必然选择。特别是文馆设立以后,文官需求量的上升又直接促使皇太极借鉴历代中原王朝选拔官员的方法,实行科举取士。

从满洲政权的长时段发展脉络来看,消除满族亲贵的因循之习,仿照明朝实行统治,这已是一种莫大的制度创新和变革。

再从范文程的家世、汉文化功底和在清廷的影响力来分析,他具备在清初充当移植明代科举模式的实践者和责任人的必需要素。关于范文程的家世与学识,《碑传集》中有载:

范氏系出宋参知政事文正公仲淹。文正生尚书仆射忠宣公纯仁。忠宣之第五子正国,为宋枢密院料理,有靖康之变,扈元佑孟太后至江西,遂家临川。三传而至良傥,仕为迪功郎,徙饶之乐平。六传至景申公岳,明洪武中仕为云梦县丞,坐事谪辽东沈阳卫,遂为沈阳人,是为公始祖。四传为渖溪公鏓,正德丁丑进士,累官兵部尚书,以亢直忤严分宜,去,是为公曾祖。渖溪公生沈阳卫指挥同知沈,是为公祖。沈生楠,曰北垣公,娶于石,举丈夫子二,公其仲也。公生而颖敏,稍长沉毅多大略,读书辄解悟,善属文,年十八偕伯兄文寀,补博士弟子员。主者阅公试牍,深赏异焉。天命三年戊午,太祖高皇帝龙兴东国,首定抚顺,始得公。太祖伟其貌,询知为大司马孙,顾谓员勒曰:“此名臣子孙也,其善遇之。”……雅好读书,每引儒生,陈说古今,辄夜分不倦。(5)

上述引文给出了几点重要信息:

1.范文程出身于仕宦之家,是北宋名臣范仲淹的后裔。他的先祖范正国、范良傥均为宋代官员。他的曾祖范鏓,是明正德年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祖父范沈,曾任明沈阳卫指挥同知。

2.范文程自幼聪明好学,十八岁就考取了县学生员。

3.范文程性格深沉宁静,胸怀大略,谙熟古今,善于旁征博引。

4.范文程因其“名臣子孙”的身份得到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善遇。

仕宦家族的背景、沉静好学的资质、陈说古今的能耐铸就了范文程的个人基本素养。而这种个人素养又恰为一心效仿明朝制度的满族皇帝所渴求。恰如相关研究的揭示:“范文程为之效命的是一个雄心勃勃、富于进取,而在政治、经济上十分落后的满洲贵族地方政权。”(1)主观上,这个政权在开化之初有向邻近已掌握较先进文化的汉族学习的迫切需要。范文程得到器重,并能够在朝中发挥重要话语权的时代始于皇太极统治时期。与其父努尔哈赤不同,皇太极对学习汉文化抱有强烈欲望和浓厚兴趣。皇太极本人认识汉字,粗通汉文典籍,史称其“乐观古来典籍”、“欲以历代帝王得失为鉴”。(2)他还劝告满洲亲贵子弟学习汉文化。在总结阿敏永平败仗的经验时,他说:“闻诸贝勒大臣有溺爱子弟,不令就学者,得毋谓我国虽不读书,亦未尝误事与?独不思昔我兵之弃滦州,皆由永平驻守贝勒失于救援,遂致永平、遵化、迁安等城相继而弃,岂非未尝学问,不明理义之故乎?”(3)所谓理义就是孔孟之道。这番言论表明,皇太极已经认识到当时的政治背景和军事目标,乃至其自身的政治谋略都需要积极借鉴汉文化。范文程作为一名熟读孔孟之书,谙熟历代治政得失,并且忠心耿耿服务后金政权的汉族生员,自然会应时成为他所倚重的人物。继皇太极之后,多尔衮和顺治帝对范文程的尊敬,也都有满足自身汉化需求的因素。

客观上,满洲政权若想君临中原、实现并稳固对占全国人口90%以上的汉人的统治,得充分发挥汉官的经验与谋略。主观上,范文程在被俘时已经是明朝生员,他熟悉明朝典章,特别是明朝科举制度的诸多细节,亦完全能够按照清初诸帝的心意进行科举制度移植活动。

更何况,范文程在伺奉清朝的过程中,不仅忠心可鉴,而且辅政才能不断增长,颇得皇太极及以后诸帝信任。清兵入关之际,范文程上书多尔衮,分析当时的政治军事形势,极力敦促多尔衮进军北京。多尔衮依计行事,完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后人在评价范文程的这次上书时说:“公佐命兴朝,首倡入关廓开大计,所谓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者。厥后皆如公策,而我国之大业以成,万世之丕基以定。”(4)在替清王朝运筹帷幄、竭诚尽智的同时,范文程渐为推重,成为清初汉官之首。定鼎北京后,多尔衮忙于战事,经常“挞伐四出”,“文武甲兵,事无巨细,咸公(范文程)综理之。”(5)俨然是国家政务的实际主持人。由此看来,范文程能在清初科举制度的设计、订立与实施中发挥重大作用,也由其在清廷中的地位所支撑。

总而言之,清初恢复科举,是清代皇帝基于统治现实的必然选择。其实,范文程也仅是清帝笼络汉族士人,调和多种矛盾所利用的一枚棋子。没有范文程,清廷还是会开科取士的。但是不可否认,由于范文程的尽心实践,他对清代科举制度确立之迅速、运行之有序,起了时人无与伦比的推动作用。


注释


1《清世祖实录》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95—96页。

2(清)徐世昌:《晚晴簃诗汇》卷二三,民国退耕堂刻本。

3分析范文程在清立国过程中的作用,阐述范文程的政治思想及人格和评价范文程功罪是非的研究成果,主要有:金成基:《范文程简论》,《历史研究》1982年第5期;林明:《简论范文程》,《社会科学》1983年第2期;李景屏:《试论范文程在清王朝建立过程中的作用》,《社会科学辑刊》1983年第2期;张家哲:《究竟该如何评价范文程》,《社会科学》1983年第8期;常建华:《也谈对范文程的评价——与张家哲同志商榷》,王思治:《范文程评议》,《社会科学》1984年第5期;吴晓枫:《试论范文程》,《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章小朝:《试论范文程在清立国过程中的作用》,《浙江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86年第3期;知光:《汉官范文程对清初满族吸收汉文化的促进作用》,《黑龙江民族丛刊》1995年第4期;禾青:《清初内秘书院首任大学士范文程》,《秘书》2003年第11期,等等。

4赵尔巽:《清史稿》卷一〇六《选举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第3099页。

5(清)法式善:《槐厅载笔》卷九,《续修四库全书》第117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28页。

6(清)谈迁:《北游录·纪闻下》,汪北平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标点本,第377页。

7参见《清史稿》卷二三九《沈文奎传》,第9507页。

8《槐厅载笔》卷九,第428页。

9(清)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初编》第10册《宰辅一》,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第521页。

10《清太宗实录》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73页。

11《清太宗实录》卷一八,第236页。

12《清太宗实录》卷一八,第239页;卷四三,第567页;卷三〇,第383页。

13《清太宗实录》卷五六,第751页;第754页;第751页。

14《国朝耆献类征初编》第10册《宰辅一》,第521页。

15(清)钱仪吉:《碑传集》卷四,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第1册,第265页。

16(清)钱仪吉:《碑传集》卷四,第1册,第261页。

17《清史稿》卷二三二《范文程传》,第9350页。

18《清史稿》卷一〇八《选举志三》,第3157页。

19(清)钱仪吉:《碑传集》卷四,第1册,第270页。

20《清世祖实录》卷三一,第259页;卷六二,第489页;卷六三,第492页。

21《槐厅载笔》卷一三《史馆缀闻》,第463页。

22《清世祖实录》卷一九,第168页。

23《清史稿》卷二三二《范文程传》,第9350页。

24《清太宗实录》卷五,第73页。

25《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下《范文程请严核保举奏》,第96页。

26(清)钱仪吉:《碑传集》卷四,第1册,第263—270页;另《清史稿》卷二三二《范文程传》,有基本相似的载录。

27金成基:《范文程简论》,《历史研究》1982年第5期。

28《清太宗实录》卷五,第70页。

29《清太宗实录》卷一〇,第146页。

30(清)韩菼:《有怀堂文稿》卷二二《题范文肃公劝摄政王入关启后》,清康熙四十二年(1702年)刻本。

31(清)钱仪吉:《碑传集》卷四,第1册,第2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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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01期 ,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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