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有德:犹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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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有德 (进入专栏)  


一、犹太教的起源、形成和历史沿革

犹太教是犹太人的信仰和生活方式。“犹太教”(yahaduth)一词未见于希伯莱语《圣经》,而始见于公元一世纪的希腊语犹太文献,但其实际历史却久远得多。犹太教是人类最早的一神教,又是古老而常新的宗教。在漫长到历史长河中,犹太民族赖以栖息、繁衍、生活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过天翻地覆的变化。与此相适应,犹太教也不断地调整自身,根据时代的要求变换形式,汲取新的内容。它经历了圣经犹太教、拉比犹太教、中世纪犹太教、现代犹太教等各种形式,时至今日,仍然作为活生生的信仰和生活方式对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产生着直接的影响。


1、犹太教的创立

犹太教的早期的历史反映在犹太教的经典《圣经》中。从《圣经》可以看出,古代犹太教是从早在4000多年前就已经非常发达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分化出来的。

约公元前1800年,有一个名叫亚伯兰(Abram)的人从两河流域南部的吾尔(Ur)经巴比伦(Babylon)、马利(Mari)、哈兰(Haran)迁徙到被称作迦南(Canaan)的地方(在地理上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以色列、约旦和叙利亚),几经辗转后定居在(现在的)希布伦(Hebron)附近。亚伯兰后来更名亚伯拉罕,他和儿子以撒,孙子雅各被称为以色列人的三位始祖。亚伯拉罕来到迦南后放弃其父辈的多神教,以至高无上的上帝为崇拜对象。也许,当时亚伯拉罕并不一定排斥异教神灵的存在,但是他本人只信奉一个神,这就是《圣经》经常提到的“亚伯拉罕的上帝”。在这个意义上,亚伯拉罕是一神教的奠基人,也是犹太教的始祖。

亚伯拉罕的孙子雅各有12个儿子,逐渐演化为以色列人的12 个支派。约公元前1720年,以色列人为逃避饥荒从迦南来到埃及,开始了约430年之久的寄人篱下、受人奴役的苦难史。公元前14世纪,摩西(Moses)应运而生。他和同胞们不堪忍受埃及法老的统治和奴役,决心离开埃及,回到他们的祖先曾经居住过的迦南,重新开始自由的生活。约公元前1290年,摩西率领他的同胞成功地逃脱了法老军队的追击,出埃及,越红海,到达西奈旷野。逃离埃及的以色列人在西奈半岛辗转了40年,在这期间,摩西借神的启示提出了“摩西十戒”和其他一系列宗教律法,恢复了由于长期流落异国他乡而淡忘了的一神教信仰,并使之成为规范以色列人个人与社会生活、伦理关系、道德实践和政治法律制度的律法体系,使亚伯拉罕创立的一神教信仰发展成一个比较完备的体系,建立了完整意义上的犹太教。关于摩西在西奈山接受神启这一事件,希伯来《圣经》中有三种记述。第一是《出埃及记》20:1——17,第二是《申命记》5:6——21,第三是《出埃及记》34:10——26。尽管三种记述不尽相同,但都表明一个事实,作为犹太教基础的律法是经过摩西确立起来的,摩西是犹太教的实际创始人。


2、圣经犹太教

圣经犹太教(Biblical Judaism)指的是以《圣经》为经典、以《圣经》的律法为内容,同时在时间上属于圣经时代的犹太教。圣经时代大致指的是从犹太教诞生至公元70年第二圣殿被毁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圣经犹太教是犹太教的第一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它之所以最为重要,不仅因为它在拉比犹太教诞生前的许多世纪中是以色列人的安身立命之本,而且因为在圣经时代以后,甚至在今天仍然在犹太人的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还因为它为后来各阶段的犹太教提供了根本的信仰和基本律法。当然,从更广的意义上说,圣经犹太教之最为重要还因为它是基督教之母,对伊斯兰教的产生也发挥过重要影响,进而对人类文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圣经犹太教是一神教(monotheism)。亚伯拉罕确立的一神信仰由他的儿孙以撒、雅各重申,在摩西时代得以发扬并体系化,后来的许多国王、先知、祭司坚持并反复强调了对唯一神耶和华的信仰。应该说,犹太教从建立之日起,就形成一神教的传统。犹太人认为,在《圣经》中,神尽管有不同的名称,如El Shadai, Elohim, YHWH等等,但它们所指的却是同一个上帝;尽管指称神的名词有复数形式,如Elohim,但实际指的仍然是一个上帝,而不是多个上帝。犹太教只承认一个神的存在,没有其他的神灵,这就和承认多神并存的多神教(polytheism)清楚地区分开来,同时又明显不同于认可多神但突出单一主神的主神教(henotheism)。《圣经》中涉及一神存在的段落散见于各个篇章,比比皆是。最能体现犹太一神教特征的当属犹太教的“经训”:“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申命记》6:4)

一神论犹太教的形成和完善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期间经过了多次反复,充满复杂多变的斗争。亚伯拉罕确立了一神教。但是后来以色列人曾经在埃及为奴400多年,这期间他们的一神教意识逐渐淡漠,不少人接受了埃及多神教的影响。出埃及后,就在摩西颁布“十戒”之前还有人公开崇拜金牛犊。所罗门王以后,原来统一的王国分裂为南北朝。北部的以色列和南部的犹大国都不乏多神泛滥、偶像崇拜的现象,甚至不少国君也崇拜偶像,迫害犹太教的祭司。南方犹大国王约西亚曾严令禁止偶像崇拜,强化圣殿祭礼和一神信仰。公元前516年,“巴比伦之囚”后返回以色列的犹太人重修了圣殿(第二圣殿),著名文士以斯拉编写了《摩西五经》,使之成为犹太教的律法书,形成了稳定的祭司阶层,巩固了一神教。

《圣经》中的上帝是人格神,就是说,上帝具有和人相似的形象、情感、意志以及行为。《圣经》提到,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创世记》1:26-27;2:7),上帝伸出巨臂拯救以色列人,上帝爱以色列人,上帝发怒、息怒,上帝嫉妒,如此等等,这些都体现了神的人格特征。在古代以色列人看来,没有人格的神是无法崇拜、无法交流的神,因而也不是宗教的神。只有神人同形同性,神人之间才能够相通和理解,否则,人就不会匍匐在他的面前祈祷,就很难理解人何以与上帝交流,得到上帝的恩典和佑助。《圣经》中的上帝又是非物质性的、无形体的,是超越的至高无上的存在。没有人可以直接看到上帝的样子,即使像摩西这样的最伟大的先知也只能望其背影。

上帝还是道德的源泉和人生的目的。上帝是圣洁的、正义的、仁慈的,所以,他也要求以色列人以及全人类像他一样圣洁、正义和仁慈。在这个意义上,模仿神,像神一样地生活就是人生的目的所在。要做到像神那样圣洁、正义和仁慈,就必须全心全意地爱神、敬畏神,遵守神的律法,按神的吩咐行事。如《圣经》所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申命记》6:5)

“圣约”和“上帝的选民”是圣经犹太教的重要概念。上帝和犹太人的始祖亚伯拉罕立约,使之子孙繁茂,并赐给他迦南地作为永久的产业。后来,上帝又和摩西立约,启示给以色列人“十戒”和众多律法,使以色列人成为神圣的民族。也就是说,上帝从万民中选中以色列人,赐给他们《托拉》,使之和“外邦人”区别开来,成为上帝的“特选子民”。在这里,《托拉》是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间的纽带,通过它,犹太人和上帝之间具有了特别密切的系,既具有“神圣民族”的荣耀,又有通过履行托拉而成为义人,进而见证上帝的存在,做外邦人榜样的责任。

圣经犹太教规定了犹太人特有的生活方式。在生活实践中,《圣经》规定以色列人男子要在出生后第八天施行“割礼”,即把阴茎的包皮割去。“割礼”被说成是以色列人和上帝立约的象征,同时区别于其他族类的标志;《圣经》要求以色列人向上帝献祭,严格过安息日,逾越节,七旬节,住棚节,等等。《圣经》还要求以色列人遵守饮食律法,规定了以色列人当吃和不当吃的食物,以及如何屠宰当食动物。《圣经》最先为以色列人规定了日常生活的律法,塑造了他们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

献祭是圣经时代犹太人生活的组成部分,也是圣经犹太教的重要特征。圣经犹太教时期有专门的神职人员——祭司,这就是利未家族,他们是被神挑选出来专门事奉神的。这个家族的第一个大祭司是亚伦(Aaron)。祭司的主要职责是主持宗教仪式,接受人们献来的祭品,并按既定的仪礼献给上帝。同时,他们也担任教师,向人们宣扬宗教教义。他们没有土地,主要生活来源是人们献来的祭品和一定比例的税收。在圣殿建立之前,献祭是在会幕或高坡上举行的。后来,圣殿就成为献祭的唯一场所。第二圣殿时期,献祭和祈祷共存,以献祭为主。

先知和预言也是圣经犹太教特有的现象。在犹太教中,先知被看作上帝的代言人,他们是能够以某种方式,例如在梦境或异相中接受上帝启示,因而能够传达上帝的意志,并做出预言的人。其作用恰如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间的中介。摩西被公认为最伟大的先知,其他著名的先知有撒母尔、阿摩斯、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等等。先知是圣经时代犹太人的精神领袖。他们借助神喻针砭时弊,警告世人,预言未来的灾异变故,指导人们的精神生活,在宗教、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随着圣殿的毁灭,先知也退出了历史舞台。


3、拉比犹太教

拉比犹太教即以拉比和口传律法为中心的犹太教。拉比(Rabbi)的意思是老师(Master, teacher),即熟悉犹太教律法尤其是口传律法(Oral Torah)的犹太知识分子。口传律法是相对于成文律法《圣经》而言的,指的是拉比文献《塔木德》中的律法。《塔木德》包含两部分,一为《密西纳》,二为《革玛拉》。拉比犹太教是自圣经犹太教之后到19世纪现代犹太教形成之前的主流犹太教。直到19世纪初,拉比犹太教为散居世界各地的大部分犹太人提供了精神支柱和生活指南。

拉比犹太教是适应圣殿被毁以后的新形势而产生的,是传统犹太教与希腊罗马文化冲突与融和的产物。继波斯帝国的统治之后,亚历山大大帝于公元前333年率领希腊大军扫平迦南。公元前63年,庞培(Pompey)的罗马大军进入了巴勒斯坦,取代了希腊人在这里的统治。公元70年,罗马军队放火把宏伟庄严的犹太教第二圣殿夷为平地。早在圣殿被焚毁之前,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就发生了严重的社会分化,出现了撒都该人(Sadducees)、法利赛人(Pharisees)、奋锐党人(Zealots)以及艾赛尼派(Essenes)。撒都该人是犹太社会的上层,由祭司们组成,其首领是大祭司。这些人坚持《圣经》的绝对权威性,否认口传律法和对诠释《圣经》的合法性,不承认死者复活的教义。他们的宗教活动以圣殿为中心,在政治上采取与罗马帝国合作的态度。奋锐党人是当时的激进派,他们在政治上多次武装反抗罗马人的统治,但最终被镇压下去。艾赛尼派是一批热衷于修道院生活的犹太人。其中一部分艾赛尼派居住在库姆兰(Qumran)的山洞里,有名的《死海古卷》就是他们的杰作。法利赛人是当时的平民知识分子群体,其领袖人物是文士(Scribes)和圣哲(sages)。法利赛人坚持《圣经》解释的必要性,认为除《圣经》律法外还有世代传承的口传律法。他们自诩为摩西的继承人,民众的道德领袖。法利赛人就是后来的拉比,拉比犹太教就是由他们创立的。

为拉比犹太教做出突出贡献的是犹大纳西(Judah Ha-Nasi, 135-219)。犹大担任犹太大议会(Great Assembly)的纳西(Nasi,意思是议长或首领)达50年之久,是公认的犹太人领袖。犹大纳西继承了早期法利赛人的衣钵,确信口传律法的存在。为了给失去圣殿的犹太人提供生活的指南,也为了避免口传的律法失传,犹大和他的门徒经过艰辛的努力,把先辈圣哲们在各自的经学院所讨论、传播的内容收集起来,分类整理,于公元200年前夕编成了《密西纳》一书。《密西纳》是与成文律法书《圣经》相对应的口传律法书,是拉比犹太教的主要经典。著名学者柯恩这样评价犹大:“他成功地编定了一部巴勒斯坦和巴比伦的学园都采用的法典,结果导致了由个别拉比为各自的学园而汇集的其他全部律法书被废弃不用,他为后来的研究和讨论确立了统一的教材。”一般认为,《密西纳》的编纂成功,标志着拉比犹太教的正式诞生。

在《密西纳》产生后的几个世纪里,为了在理论上进一步完善《密西纳》,也为了在实际生活中有效地遵循《密西纳》中的律法,犹太拉比们就《密西纳》的具体内容做了大量研究和讨论。他们的讨论被记录下来被称作评注(Commentaries)。这些评注被编辑成书即是《革玛拉》,意思是《密西纳》的“完成”。《密西纳》与《革玛拉》合在一起构成广义的《塔木德》。狭义的《塔木德》就是《革玛拉》。巴勒斯坦和巴比伦的犹太拉比分别编写成了自己的《塔木德》(《革玛拉》)。二者都是拉比犹太教的重要经典。

圣殿毁坏后,圣堂成为犹太人聚会、学习、祈祷的圣所。早期的拉比们除了研究《圣经》、《密西纳》之外,还到圣堂读经讲道。他们采用比喻、故事等丰富的形式,用通俗的语言讲解《圣经》和别的经典,使没有能力研究深奥学问的普通犹太人也能接受到很好的犹太教教育。在5世纪至12世纪之间,拉比们的布道被整理成书,名为《密德拉士》(Midrash),也属于拉比犹太教的重要文献。

从性质上看,拉比文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哈拉哈”(Halachah),另一类是“阿嘎达”(Agadah)。前者的原意为‘行走’,引申为按照律法所行的生活之路,具体指的是《密西纳》和《革玛拉》中的所有律法内容。“阿嘎达”的意思是陈述(Narration),是用“铺陈、传说、故事、诗歌、寓言、道德反思以及历史回忆的手段”对犹太经典的阐释。一般来说,《密西纳》以“哈拉哈”为主,因为它是口传律法的汇集,而《革玛拉》和《密德拉士》则充满了“阿嘎达”。

拉比犹太教坚持了圣经犹太教中的一神论和创造的宇宙论,比较完整地阐发了上帝的存在、唯一性、非物质性、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永恒性、公正与慈悲、超越性与内在性等属性。这些属性也蕴涵在《圣经》中,但是在拉比文献中得到了更细致、更充分的阐述,而且其阐述形式更易于大众所接受。

散居犹太人侨居各国,因此解决好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就成为重要问题。犹太教的做法是在坚持犹太人“选民”地位的同时,认为“外邦人”也有律法,也可以有来世。犹太教拉比的具体做法之一是从《圣经》解释中发挥出“挪亚律法”。《创世记》第九章说:挪亚出方舟后上帝与之立约,表示以后不再发洪水伤害生命,并以彩虹为记号。据此,拉比文献发挥出了七条律法:“做事公道,不得亵渎神明、禁止偶像崇拜、禁止不道德行为,不得杀人、不得抢劫,不得从活的动物身上撕下肢翼。”犹太人作为上帝的选民应该履行613条律法,否则就不可能成为义人。其他民族不是上帝的选民,也不承担像犹太人那样多的义务,所以,它们只要遵照“挪亚七戒”就可以成为义人,可以在天国有份。

拉比犹太教在发挥了《圣经》中已有的弥赛亚观念,同时还吸收了希腊哲学中所谓灵魂不死的思想而构成了自己的来世观念。按照《圣经》,人是肉体与灵魂的统一体。人产生于尘土,死后埋葬,亦回归尘土,没有来世的天堂和地狱。但是在《塔木德》中,人被说成是可以死而复活的。在世界末日,所以死去的人都将复活,然后接受弥赛亚的审判,义人进入天堂,恶人则入地狱。


4、中世纪的犹太教

由于犹太经典《塔木德》(指《革玛拉》部分)的完成几乎和罗马帝国的灭亡同时,而且当时犹太人寄居的国家大多在欧洲,所以,犹太学者也常用中世纪一词来表示公元500年至1789年法国大革命之间这段历史。

7世纪初,穆罕默德的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在中东兴起,并很快扩展为横跨欧、亚、非的帝国。相当数目的犹太人在穆斯林之后移民至西班牙、葡萄牙和北非诸国,其中心是西班牙。这里的犹太人及其后裔被称为“萨法迪”(Sephardim),其语言为拉地诺语(Latino)。另一部分犹太人是随着罗马军队的北上而进入意大利、法国、英国、德国以及波兰、俄罗斯等欧洲国家的,他们生活在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国度里。这些犹太人称为“阿什肯那兹”(Ashkenazim)。他们除了说所在国的语言外,还说伊第绪语(Yiddish),德国是其中心。

穆罕默德承认阿拉伯人与犹太人同宗,相信亚伯拉罕(易卜拉欣)、以实玛利(Ishmael,易司马仪)、以撒(易司哈格)、雅各(叶尔孤白)、12支派以及摩西(穆萨)、耶稣(尔撒)是上帝选派的使者。在立教之初,穆罕默德曾试图让犹太人改宗伊斯兰教,因此对犹太人颇为友好。后来发现犹太人不肯皈依,转而施行迫害。但是,总起来看,在历史上穆斯林和犹太人是可以和睦相处的。事实上,从8世纪到12世纪初,穆斯林统治西班牙构成了萨法底姆犹太人的“黄金时代”。犹太人享有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的自由,他们在那里创造了辉煌的文化,造就了一批杰出的犹太思想家和领导者。

最应该提及的是中世纪最伟大的犹太律法学家、哲学家摩西·迈蒙尼德(Moses Maimonides, 1135-1203)。迈蒙尼德出生于西班牙的科尔多瓦,受过良好的犹太教教育,同时通晓阿拉伯语、伊斯兰教、逻辑学、天文学、数学、哲学和医学。少年时由于受到伊斯兰教狂热分子的迫害,迈蒙尼德一家流亡埃及,做了宫廷御医和开罗犹太社区的领袖,在那里写下了许多关于犹太教和哲学的不朽篇章。关于犹太教的基本信仰,他受基督教神学体系的影响而概括出了至今仍然流行的犹太教的13信条;关于律法,他把《圣经》和《塔木德》中的犹太教律法系统地整理,编纂了《重述律法书》,使之成为一部前所未有的犹太教律法大全。在《迷途指津》中,迈蒙尼德用使用寓意解经法诠释《圣经》中的疑难字句,发掘字面背后符合理性的内涵,阐述上帝及其属性、先知和预言的本质和种类、善与恶、道德与人的完善等神学与哲学问题,实现了理性主义哲学与传统犹太教的有机融合,成为犹太哲学的一个范例。

生活在基督教背景下的欧洲犹太人的生活境遇远不如12世纪以前穆斯林统治下的西班牙犹太人。尤其是十字军东征开始后,犹太人的境况更加恶化。在法国、德国、荷兰、英国、波兰、以及俄罗斯等地,犹太人没有参政权,经济上受限制,只能从事放债和商贩行业,处于社会的最下层。由于宗教上不承认耶稣为救世主及其他基督教教义,而且在《福音书》被说成是杀害耶稣的刽子手,犹太人受到基督徒的敌视、歧视、凌辱和迫害。他们被迫住在城市一隅的“隔都”(Ghetto)里,胸前佩带表示被遗弃的黄色徽章,头上戴着象征魔鬼之角的锥型礼帽。他们可以被统治者当作礼物送人,可以被赶出家门而不得带走家产。极端的事件还有:有小孩失踪了,他们被莫须有地怀疑为杀人取血做无酵饼;黑死病发生后,有人说是他们在井里放了毒药造成的。犹太人被痛打、甚至被杀死,犹太教圣堂遭袭击的事件时有发生。总之,欧洲基督教世界的犹太人生活在无权、贫困和不间断的反犹主义威胁之中。

毫无疑问,中世纪犹太教的主流是拉比犹太教。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和拉比犹太教并驾齐驱的还有其他派别,其中唯圣经论的卡拉派以及犹太神秘主义就是在中世纪兴起、发展和壮大的。

卡拉派(Karaites)是巴格达的阿南·本·大卫(Anan ben David)于8世纪中叶创立的,尽管他们自诩与古代的祭司和撒都该派一脉相传。卡拉派是作为拉比犹太教的反对派出现的,主要流传于阿拉伯语国家的犹太人。大卫有句名言:“穷究《托拉》,毋靠己见。”意思是说:不要信靠自己的意见,圣经中包含了一切律法,一切都可以通过精心研究托拉而得到答案。他们坚决反对拉比们所谓“口传律法”和对《圣经》的诠释,提出“回到《圣经》”的口号。大卫的代表作是《律法书》(Book of Precepts),其中规定安息夜(Sabbath Eve),即星期五晚上不得掌灯或点蜡烛,严格禁止安息日劳动或工作,除了去圣堂礼拜外不得离家。散居犹太人不得吃肉,因为肉食是与圣殿和献祭联系在一起的。他取消拉比犹太教惯用的祈祷,主张代之以颂读圣经中的《诗篇》和其他章句。他们的生活习惯也和拉比犹太教不同,有自己的牲畜屠宰场,割礼员和法庭(bet din)。大卫逝世后,著名的卡拉派有阿里(Yafet ben Ali)、那哈文迪(Benjamin ben Moses Nahavendi),等等。到了10世纪,埃及、北非、巴比伦尼亚、波斯和以色列地区的犹太人奉行卡拉派的犹太教。16世纪以后,这个派别逐渐衰败。现在卡拉派的大多数在以色列,约8000人。

犹太神秘主义的传统源源流长。早在中世纪以前,许多犹太人就认为,《创世记》中的创世论,《以西结书》中的神车论、《以赛亚书》中所描绘的异相之类,其涵义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或只能私下密授的。许多拉比在理解《圣经》和《密西纳》中的一些段落时采取的也是神秘的观照,即直接启示的方法。希伯来语字母也被赋予不同的数值和创造力量,被用来阐释世界是如何从上帝流溢出来的。早期神秘主义著作《论创造》是用希伯来语的22个字母来解释世界的创造。22个字母被分为三组:母字母(mother),双字母(double)和单字母(single)。三个字母代表三元素——气、水、火,相应于人的胸、腹、头三个部位。七个双字母被说成通过合成、设计、创造了七个星体,一周的七天,以及人头上的七孔(感官):两个眼睛、两个耳朵、两个鼻孔和一张嘴。12个单字母创造了人的12种欲望和功能,即视觉、听觉、味觉、言语、饥饿、性欲、运动、气恼、高兴、思想、睡眠和工作、天体的12黄道带饰件、一年的12 个月、人的12肢体。总之,宇宙和人的一切都是从22个希伯来语字母组合创造而来的。和字母创造论相对应的是流溢说。首先从上帝流溢出的是上帝的灵(Spirit of God),从上帝的灵流溢出气,由气生水,产生混沌与黑暗,进而形成大地(earth)。第四次流溢而从水生火,上帝用火造出天师存在其中的诸天和神车,后面六次流溢分别产生空间、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以及事物的高度和厚度。用字母和流溢解释宇宙和人的起源成为神秘主义的一个传统。

犹太神秘主义在中世纪得以空前发展,先后兴起了卡巴拉和哈西德两个神秘主义派别。

卡巴拉(Kabalah)的原意是“接受的”、“口传的”,自13世纪以后专指世代相传的犹太神秘主义解释。卡巴拉涉及的问题包括上帝的本质、宇宙的起源、人的创造、人与宇宙的命运、神圣《托拉》的深刻涵义,等等。其内容可以分为理论卡巴拉和实践卡巴拉两大部分。前者旨在解释上帝与创造的联系、善与恶的存在、通向灵性完满的道路。后者则集中于修炼,即通过出神入化的静观而达到灵魂与上帝的结合。卡巴拉的经典被称为《佐哈尔》(Zohar),其重要代表人物是13世纪的摩西·德里恩(Moses De Leo)和16世纪的以撒·卢利阿(Isaac Luria, 1534-1572)。德里恩又名阿里,是西班牙的卡巴拉信徒,是他在传统的基础了在中世纪推出了6卷本的《佐哈尔》,为卡巴拉派提供了经典。他们提倡人在日常生活中禁欲、斋戒、忧伤、畏神,通过这些手段实现精神上的幸福。

哈西德(Hasidic)的意思是虔敬,因此哈西德派亦称虔敬派。哈西德派是由巴尔·舍姆·托夫(Baal Shem Tov,约1698-1760,其真名是Israel ben Eliezer)创立的。他认为幸福存在于对上帝的追求过程之中,而追求上帝的唯一方式是爱上帝。爱上帝,必然爱上帝的一切造物,包括爱人。爱不需要哀怨忧伤,爱需要喜悦,需要歌唱、舞蹈。他为哈西德派确立的原则是:第一,爱上帝。通过对上帝的爱,人得以和创造主直接联系。第二,祷告。祷告要动之以情,要喜悦,甚至可以借助于富有激情的肢体动作。第三,服侍上帝,用纯真的心和由之产生的善行服侍上帝。第四,兴高采烈,载歌载舞,这是上帝所喜悦的。第五,慈悲悯人,即同情他人并且尽可能帮助别人。托夫在世时已有大批信徒。他逝世后,达夫·巴尔(Dov Baer of Mezeritz,1710-1772)接任哈西德派领袖。在的领导下,哈西德派继续蓬勃发展。19世纪伊始,波兰、罗马尼亚等东欧国家中约有一半的犹太人加入了哈西德派。巴尔以后的哈西德派尊其领袖为“圣徒”(Zaddik,righteous man)。圣徒被视为上帝和人之间的中介,受到信徒的极度尊崇。哈西德派是普通大众的宗教,是适应受压迫、无地位、贫穷无助的犹太人的需要而产生的犹太教宗派。20世纪后,哈西德派逐渐衰微。现在是犹太教中的一个小宗派。

总之,在中世纪,拉比犹太教是犹太教的主流,迈蒙尼德等思想家提出的犹太教信条是对拉比犹太教的新发展。卡拉派和卡巴拉神秘主义则是复苏或新崛起的犹太教派别,它们与拉比犹太教并驾齐驱,共同构成了中世纪犹太教的繁荣。


5、近现代犹太教

随着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胜利,犹太人结束了悲惨的中世纪。1791年,法国宣布给予犹太人公民权,享有了和其他民族一样的平等地位。多少个世纪以来梦寐以求的愿望终于得到实现。这就是犹太史上所称的“解放”。

解放以后的犹太人首当其冲面临的是如何调整自己,使自己适应宗主国的社会、文化环境的问题。由德国的摩西·门德尔松开辟的犹太启蒙运动提出了两个目标,一是冲破隔都的禁锢,把犹太人改造成真正的欧洲人;另一方面,他又希望犹太人继续保持自己的民族特性。由于传统犹太教已经成为实现第一个目标的障碍。于是,德国犹太人率先实行了宗教改革。激进的犹太人如盖革(Abraham Geiger,1810-1874)、雅克布逊(Israel Jacobson, 1768-1822)、李伯曼(Eliezer Liebermann)等,是改革的中坚。改革运动开始后,有的坚决反对改革,仍然坚持传统的犹太教律法和教礼;其代表人物是哈列维(Abraham Eliezer Halevi)、巴内特(Mordecai Benet of Nikolsburg)赫尔施(Samson Raphael Hirsch, 1808-1888)等;也有的仍然赞成改革,但认为改革派的主张和做法过于激进,于是采取温和保守的立场。其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弗兰克尔(Zacharia frankel, 1801-1875)。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犹太教理论和实际的改革、论争、妥协,原来统一的传统犹太教逐渐分化出改革派、保守派,以及正统派,在20世纪的美国还从保守派中分化出了重建派。这些不同的宗教派别把犹太人划分成不同的阵营,从而导致了犹太人的分裂。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现在。

(1)正统派(Orthodox Judaism )。正统派认为上帝是永恒的,《托拉》是西奈山的神启,因此,其中的律法一条也不能改变,否则就是异端。他们还相信将来弥赛亚的降临会恢复犹太国家,重建圣殿并恢复献祭礼拜。大致上说,正统派又可分出极端正统派(原教旨主义者)、新正统派和哈西德国派。极端正统派的还停留在中世纪,只坚持传统犹太教的信仰,严格遵守教规和习俗,反对现科学文化和任何现代事物,不承认现在的以色列国(有的尽管居住在那里),不与其他宗派合作。新正统派或现代正统派承认《圣经》和《塔木德》的权威,遵守犹太教的圣日、节日、习俗以及传统道德,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圣堂内做礼拜时,使用希伯莱文祈祷,不用风琴伴奏,实行男女分坐。他们相信并参与科学文化活动,谋求和其他就派的和平共处和合作,支持以色列国并参加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前面介绍的哈西德派(虔敬派)也属于正统派。

(2)改革派。改革派犹太教的主导思想是理性主义的发展观,认为犹太教必须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应该在发展过程中摈弃那些过时的、不合理性的成分,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改革派把犹太教定义为完全和科学、理性和谐共存的伦理一神教,奉行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和平、公正和各民族和谐统一的大同主义。他们在改革中废弃了不少中世纪习俗。例如,在圣堂做礼拜时男女混坐,不用希伯莱语而用所在国语言读经布道(现在多为希伯莱语和当地语言并用),使用合唱队并引入管风琴伴奏。同时,实行男女平等原则,妇女有做拉比的权利(自1972年开始任命女拉比)。1960年以前的古典改革派把大同主义和复国主义对立起来,强烈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后古典的改革派改变了立场,成为支持复国主义和以色列国的建设的重要力量。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改革派的中心在德国,战后则转移到了北美,逐渐成为在北美犹太人中最壮大的派别。

(3)保守派。保守派犹太教是介于正统派和改革派之间的温和派。它的前身是德国的犹太教历史学派。他们认为正统派过分强调了的传统,忽视了现实生活的需要;而改革派又过分注重现实,没有给予传统以应有的地位;因而各自走向了极端。于是,他们采取调和折中的态度,主张在过去和现在之间建立起活生生的联系。历史学派认为,犹太教的成文《托拉》源于西奈神启,而口传的律法则是犹太人对前一种神启的扩展和延伸,是人类理性和经验的结晶。成文法是超时间的,神圣不变的,而口传法则处于时间的流变之中,可以根据时代的需要做修正和变更。但是,变更的权利不在于个别的拉比,而是学者的一致同意和犹太社区全体成员的普遍接受。对于犹太复国主义,他们持赞成、支持态度。这个学派在20世纪之交在美国发展成为保守派犹太教,而且曾经一度成为最大的教派。就保守派坚持犹太教律法和仪礼的重要性而言,它接近于正统派,而就其赞同律法的可变性、灵活性而言,它又很难和改革派划清界线。保守派圣堂的用语为希伯莱语,礼拜时实行男女分坐,妇女逐渐取得了和男子平等的地位,1985年开始任命女拉比。

(4)重建派。重建派是从美国保守派中分化出来的年轻犹太教派。这个教派的创始人摩迪凯·开普兰认为,超自然主义的正统派、改革派和保守派都不能适应现代性和当代犹太生活的需要,因此必须对之重建,将其改造成为自然主义的、民主型的宗教。他心目中的犹太教是一种进化的文明,上帝、《托拉》和犹太人是构成它的三大平等的要素。然而,上帝不是超自然的人格神,而是内在于宇宙万物中的“为了拯救的力”,《托拉》是犹太人经验的记录,其中的律令乃是犹太人的风俗习惯。而“拯救”不是来世的永生,而是现世的道德满足。重建派在仪礼上接近保守派,而在理论观点上甚至比改革派还要激进。这个派别主张自由地解释传统,以圣堂为犹太生活的中心,主张宗教生活的民主化,鼓励和支持以色列国的建设。重建派是犹太教中最小的派别,它对犹太人的影响主要在意识形态方面。

正如自由的改革派和保守派所言,犹太教的确是一个不断进化和发展的宗教。在最近几十年内,犹太教虽然没有本质性的变革,但也发生了不少量的变化。其中一个很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自由、世俗犹太人队伍的不断扩大。他们或者公开宣布不承认任何宗教,或者仅仅出于功利的考虑在名义上属于某个公会,而实际上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也不遵守犹太教的法规和习俗。这种现象给人一种犹太人宗教意识和民族意识日趋淡化的感觉。

二、犹太教的主要经典、信条和习俗

犹太教的主要经典包括《圣经》、《塔木德》、《密德拉士》和《佐哈尔》。《圣经》是最早的也是最重要的犹太教经典,它不仅是圣经犹太教的经典,也是拉比犹太教、卡拉派、犹太神秘主义都信奉的经典。《塔木德》和《密德拉士》是拉比犹太教的典籍,《佐哈尔》则是卡巴拉神秘主义的经典。


1、《圣经》

目前,中国读者通常见到的《圣经》是基督教的《新旧约全书》。也就是说,基督教是以《旧约》和《新约》为神圣经典的。和基督教不同,犹太教的经典是《旧约》,不包括《新约》。按基督教的说法,《旧约》是上帝通过摩西和以色列人在古代立的约,《新约》是上帝通过耶稣和基督徒在新时代立的约,这里有《新约》超越《旧约》、胜过《旧约》、取代《旧约》的意思。因此,尽管在内容上犹太教的经典就是《旧约》,但犹太人不喜欢用《旧约》这个贬义词来称呼自己的《圣经》。据犹太传统,犹太教是神启的宗教,就是说,其来源乃摩西在西奈山接受的神启以及后来诸先知的预言。然而,近代以来的《圣经》学者发现,《旧约圣经》是不同时代、不同作者的作品的汇集,成书的过程历时近千年。仅《圣经》的前五卷就有不同时代的4个原本,其中最早的约成书于公元前950年,最迟的约在公元前500年。先知书部分大约完成于公元前200年,圣著部分最完,约截止于公元1世纪。

犹太教的《圣经》被称为《塔那赫》(Tanach),由“律法书”、“先知书”和“圣著”三大部分构成。此书共39卷, 929章。

律法书即狭义的《托拉》(Torah),指的是《圣经》的前5卷,由于相传为摩西所作,所以又叫做《摩西五经》。《摩西五经》依次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创世记》讲述了上帝从虚无中创造天地万物以及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的神话,诺亚在方舟中躲过洪水的故事,以色列始祖亚伯拉罕放弃偶像崇拜,尊耶和华为唯一的神并与之立约,其子孙以撒、雅各的生平故事,雅各的12个儿子的故事,尤其是幼子约瑟在埃及的奇特经历。《出埃及记》首先描述了摩西带领受奴役的以色列人逃离埃及的过程,然后讲述了摩西在西奈山接受上帝亲授的诫律,重申并强化了和上帝的盟约,进一步确立了犹太人的选民地位。《利未记》主要记述献祭的条例,祭司圣职的受任及其职责,饮食律法,圣日、节日和其它一些律例典章。《民数记》记叙以色列人在出埃及后转战西奈旷野的艰苦历程,以色列的两次人口统计,他们离开西奈,准备去往“应许之地”迦南的旅程,以及到摩押平原的经过。《申命记》通过摩西的三次讲道,回顾了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的历程,重申了神授的诫律和典章,告诫以色列人要敬拜上帝,服从神命,遵守宗教律法和道德诫条。

《摩西五经》是整个《圣经》基础和核心,而《创世记》和《出埃及记》又是《五经》的核心。从《创世记》中我们可以发现古代以色列人的宇宙发生论,上帝和世界、人类的关系,犹太民族的起源和犹太教的发端。《出埃及记》则告诉人们以色列民族和犹太教的正式形成以及犹太教的基本律法。对于犹太人来说,《出埃及记》是最重要的经典。《摩西五经》是犹太教圣堂礼拜的必读篇目,每年通读一遍。

《先知书》(Nevi'im)21卷。因列入圣典的时间上的先后分为“早期先知书”和“晚期先知书”。前期先知书6卷:即《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尔记》上下卷和《列王记》上下卷。后期先知书15卷。它们根据其篇幅长短而分为“大先知书”和“小先知书”。大先知书3卷,指的是《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其余12卷小先知书为《何西阿书》、《约珥书》、《阿摩司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弥迦书》、《那鸿书》、《哈巴谷书》、《西番雅书》、《哈该书》、《撒迦利亚书》和《玛拉基书》。在犹太教中,先知是神在世上的代言人。他们关心社会,伸张正义,抨击时弊,谴责国王或警告以色列人,在古代以色列人的政治、宗教和道德生活中起过重要的作用。

《圣著》(Ketuvim)13卷。其中包括诗歌《诗篇》、《哀歌》、爱情诗《雅歌》,智慧书《箴言》、《约伯记》和《传道书》,史书《路得记》、《历代志》上下、《以斯帖记》、《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还有融历史、预言和启示文学为一体的《但以理书》。圣著在《圣经》中成书最晚,是犹太诗歌、寓言、格言、谜语、比喻的汇集,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对基督教的《新约》和《启示录》产生过不小的影响。


2、《塔木德》

《塔木德》(Talmud)是继《圣经》之后最重要的犹太教法典。它由《密西纳》(Mishnah)和《革玛拉》(Gemara)两大部分混合构成。如前所述,前者是犹太教的口传律法,由以著名学者犹大·哈那西为首的拉比们在公元200年编纂成书;后者则是其后200300年间历代犹太圣贤对前者的诠释和评注。狭义上,仅后者也被称为“塔木德”。值得指出的是,有两种《塔木德》。一是《巴勒斯坦塔木德》(又叫做《耶路撒冷塔木德》),约形成于450年的巴勒斯坦的犹太经学院。另一为《巴比伦塔木德》,顾名思义乃成书于巴比伦,它在时间上比前者晚半个世纪。前者的篇幅仅为后者的三分之一,缺少关于《密西那》最后两卷的“革玛拉”。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巴勒斯坦塔木德》被人忽略,《巴比伦塔木德》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后者对犹太人的社会、道德生活产生过不可估量的影响。

《密西那》分为6卷,63篇,每篇下面再分章,共523章。第一卷“种子”,阐述和农业相关的祭典和律法;第二卷“节期”,论述安息日、逾越节、赎罪日等节日、斋日的律法和条例;第三卷“妇女”,讲述结婚、离婚以及婚姻行为等方面的律法。第四卷“损害”,主要涉及民法、刑法和伦理法则,其中的《法院篇》(Sanhedrin)集中阐述了犹太教的刑法,而《先贤篇》(Aboth)则是历代圣贤的道德教诲集萃,二者的地位尤其重要;第五卷“圣物”,讲述祭祀、献祭方面的仪礼;第六卷“洁净”,讲的是饮食律法和其它生活方面的禁忌。

一般说来,《塔木德》的每一章都以一段“密西那”开始,接着展开“革玛拉”,即拉比们的争论和评注。几页“革玛拉”之后,又引述一段“密西那”,然后接着给出相关的评论。在《塔木德》中,除了关于律法的严肃阐述和论争以外,还充满了数以千记的寓言故事,人物轶事,格言警句。故尔我们可以从中领略到古代犹太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塔木德》是《密西那》和许多著名拉比对其法规的大量讨论和解释,所以不仅篇幅巨大,而且其中各种观点纷然杂陈。公元一世纪前后的希勒尔和夏迈代表了两个不同的思想派别。夏迈强调律法原则,态度较严格。希勒尔则更现实,态度也较灵活宽容。《塔木德》记载了他们的316次辩论,内容涉及到宗教律法、礼仪和道德等诸方面。从争论的过程看,希勒尔派最后占了优势。《塔木德》可以说是犹太人生活智慧的结晶,时至今日,仍然能够给人以有意的启示。例如希勒尔有句名言,“我不为我谁为我?我只为己成何物?”夏迈也说过:“少说多做,对任何人满面春风”。


3、《密德拉士》

《塔木德》之后形成的拉比文献主要是《密德拉什》(Midrash)。“密德拉什”意为“求索”(seek)和“追问”,以它命名的著作首先是《圣经》解释的汇集,同时还收入了历代先贤和著名拉比在各种场合的说教和布道,它们宣讲的内容当然也是和《圣经》相关的。拉比们在讲解《圣经》时,运用了大量的比喻、格言、古代传说和民间故事,这种风格使得它比相对严肃的《密西那》更加引人入胜,更具文学魅力。虽然这种形式的说教在圣经时代的后期就已经开始,但《密德拉什》的大规模流行还是6世纪及以后的事情,有的甚至是12世纪编撰的。不同时期形成的《密德拉什》包含两大系列。第一系列为《大密德拉什》(Midrash Rabbah),即对《摩西五经》和《圣著》的解释,包括《大创世记》、《大出埃及记》、《大利未记》《大民数记》、《大申命记》,以及《大雅歌》、《大路德记》、《大耶利米哀歌》、《大传道书》和《大以斯贴记》。第二系列是《塔乎玛密德拉士》,因坦乎玛拉比(Rabbi Tanhuma bar Abba)得名。该系列《密德拉士》包含了大量关于弥赛亚的思考,突出了拉比布道的特点。


4、《佐哈尔》

《佐哈尔》(The Zohar),字意为“光照”(light)、“光辉”(Splendor)或“明亮”(Brightness),是和《圣经》、《塔木德》并驾齐驱的犹太神秘主义经典。传说二世纪时由西门·本·耶哈易(Simon ben Yehai)编纂,但是这一说法疑点甚多。13世纪时,西班牙拉比摩西·德里恩(Moses De Leo)将5卷本的《佐哈尔》刊行问世,50年后被确立为卡巴拉经典。

《佐哈尔》的作者认为,《托拉》中的任何内容都包含三层意思,一是文字的,二是内含的,三是最深层的,犹如一个人的衣服,身体和灵魂。真有智慧的人应该把握最深层的涵义。但是,这样的涵义不是理性所能揭示的,必须依靠神秘的方法。《佐哈尔》的目的是以神秘的方式阐释《托拉》。

《佐哈尔》用十个层次的流射阐述世界的产生。第一层次从隐蔽之神(Ein Sof)流射出的是“冠冕”(keter, crown),既是生命之树的树冠,也是万物的根源,创造主的光就是通过它而发射出来的。第二层次是“智慧”(Chochmah,wisdom),这是超乎理性的纯粹智慧,像是普遍的父亲,从中产生出一切可知的实在。第三层次是理解力(understanding),即理智的能力,可被视为普遍的母亲,其中潜存了所有能量。作为父亲的智慧和作为理解力的母亲相遇就产生思维活动。第四层次是仁慈(Chesed, kindness),其中包含了仁慈之能和无限制的欲望。第五层次是英雄气质(Gvurah, heroism),指判断和控制的能量。第六层次是光辉或美(Teferet, beauty),所带的是美和平衡能力。正是通过这个层次,创造主的光得以下传,同时,人的灵性也借此而上升。第七层次是永恒(Netzach, eternity),携带的是“胜利”之能,体现了连续和永恒观念。它如同雄性的精子,携带着未来新生事物的具体品质。第八层次是容光(Hod, glory),可以比做卵子,是雌性原理,在这里雄性的潜能得以实现。第九层次是基础(Yosed, foundation),它犹如一个巨大的水库,会聚了从神流射而来的所有属性和能量,准备后面的活动和作用。第十层次是王国(Malchut, kingdom),是整个流射过程的最后一级,物质的宇宙就是在这里产生的。流射的过程是一个从高到低的过程,每一等级的存在都是从更高一级产生出来的,而所有的存在归根到底都是从上帝流射而来。这是一条自上而下的道路。而这条路也同时是向上的路,是人一级级回归到神的向上的路。具体说来,就是通过人对欲望的克制、修复灵魂之不足,专心于神秘事件的奥义,在出神状态中提升自己,达到与上帝的接近或合一。


5、犹太教的基本信条

圣经犹太教是一个突出律法的宗教,它以对上帝的信仰为前提,但更加注重律法的作用。圣经犹太教的目的旨在教人成为义人(righteous man),而成为义人的标准不在于信仰,而在于行为,即符合上帝意志的善行。犹太教认为,对上帝的信仰是通过好的行为体现出来的,上帝悦纳的是人的德行,而德行就是符合律法的行为。按照律法行为,就是执行上帝的意志,因此就能够成为虔诚的义人。可以看出,与强调“因信称义”的主流基督教不同,犹太教主张的是因行成义。

既然犹太教是一个尚行的宗教,其重心必然是在于能够指导人的行为的律法,而不是信条。因此,在圣经时代和拉比阶段,犹太教只有律法,没有信条,至少没有明确的普遍认可的信条。由于受到希腊哲学的影响,公元前1世纪的犹太哲学家斐洛(Philo)曾经提出过上帝存在、上帝的一体性、神助、上帝创世等8个信条,但是没有产生实际影响。基督教兴起以后,一些哲学家在基督教神学的影响下也开始为犹太教确立信条。这些哲学家包括迈蒙尼德、杜兰、克来斯卡、阿尔伯等。

迈蒙尼德提出的13信条是:1、信仰上帝的存在;2、信仰上帝的一体性;3、相信上帝是非物质的;4、相信上帝是永恒的;5、相信唯一的上帝才是崇拜的对象;6、相信预言;7、相信摩西是最伟大的先知;8、相信《托拉》是神性的;9、相信《托拉》是不变的;10、相信上帝知道人的思想和行为;11、相信上帝奖善惩恶;12、信仰弥赛亚(救世主)的降临;13、相信死者的复活。迈蒙尼德的13信条后来被犹太教编入祈祷书,被传统犹太教视为权威的教条。

克来斯卡批评迈蒙尼德的13信条混淆了基础性信条和一般性信仰,区分了“根本性信条”、支柱性信仰和一般信仰三个层次。其中,根本性信条有三个:“上帝存在”、“上帝的一体性”和“上帝的非物质性”。支柱性信仰有六条:上帝无所不知,神助(providence)、上帝无所不能、预言、自由意志、托拉的目的是向人灌输上帝的爱,以此使人达到永恒的幸福。基本的信仰有八条:世界的创造、灵魂的不朽、奖赏与惩罚、复活、托拉的不变性、摩西预言无与伦比、大祭司以神谕传达神的教诲、弥赛亚的降临。

阿尔伯(Joseph Albo,约1360-1444)是克来斯卡的学生,他把犹太教的基本信仰分为不同的层次,认为最根本的有如下三条:信仰上帝,相信《托拉》神授,信仰善恶报应。次一级的有六条:相信上帝从无中创造世界,相信摩西的预言高于其他所有预言,相信托拉不变,相信履行一条戒律即可实现来世的幸福,相信死者的复活,相信弥赛亚的降临。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犹太教中的弥赛亚信仰。弥赛亚的原意是“受膏者”(anointed )。古代以色列的国王如大卫、所罗门等都是受膏的弥赛亚。第二圣殿时代,犹太人中流传末世得救观念,《以赛亚书》、《何西阿书》、《撒迦利亚书》等多数先知书以及《诗篇》、《哀歌》等篇对弥赛亚都有描述。虽然各先知对弥赛亚的理解有明显的不同,但比较集中的意见是,未来的弥赛亚是大卫王的后代,他将作为犹太人的救星降临,为犹太人开辟人类的新纪元——弥赛亚时代。那是一个集公义、和平、幸福等一切美好理想于一体的时代。拉比犹太教中的弥赛亚概念反映了散居犹太人返回故乡的渴望和对未来理想社会的向往。

这里应该注意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区别。第一,在犹太教中,弥赛亚是作为国王的人,而不是神,这与基督教所谓弥赛亚是神性的耶稣完全不同。第二,犹太教认为,弥赛亚尚未降临,他的降临是在遥远的世界末日。而基督教则认为,弥赛亚就是耶稣,他在公元之初已经降临并为了拯救世人而受难,在死后三天复活升天,而且将来必然再度降临,届时将对人类实施末日审判。


6、犹太教的崇拜方式、圣日和节日

(1)犹太教的崇拜方式

祭祀。祭祀是圣经时代的主要崇拜形式,其目的是使犹太人“靠近”上帝。祭祀的形式主要有:燔祭、素祭、酒祭、赎罪祭、赎愆祭、平安祭、按立圣职祭等。尽管酒祭和素祭在圣经犹太教的礼仪中颇为重要,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动物祭。做何种祭祀,献什么祭品是根据献祭人的目的、地位、生活境况以及节期而定的。例如赎罪祭,大祭司献公牛,官员献公山羊,平民百姓可献母山羊或羊羔,穷人可献斑鸠、鸽子,或者少许白面。如果有人不经意违反了上帝的禁令,或者不据实做证或接触不洁净的东西,他就必须献上赎罪祭或赎愆祭。所献祭品一般是没有残疾的牛羊。献动物祭时,一般是献祭人将手按在用作祭品的牛或羊的头上,表示它将替自己赎罪,然后将动物杀死,由祭司把血泼在祭坛脚或别的地方,而牺牲的油脂、肉和内脏等物则要焚烧。其他祭祀也有固定的礼仪和程序。(《利未记》1-7)犹太人每天举行三次祭祀:早晨、下午和晚上。早祭黎明开始,先屠杀动物献燔祭,然后是饭祭、酒祭,接着是祭司们念颂经文。下午、晚上的程序和早祭大同小异。另外,安息日、逾越节以及其他节日的祭祀比平日更为复杂,其中赎罪日的献祭最为隆重。

祈祷。虽然祈祷在圣经时代的犹太教中已经存在,但它真正开始成为主导性的崇拜形式还是拉比时代的事情。祈祷是人与上帝交流的方式,是人的内在情感的自然表达,是“心里的崇拜”。因此要求祈祷人在祈祷时要用心、专心、真心实意。迈蒙尼德说:“用心不专的祈祷等于没有祈祷。”祈祷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感恩、赞美、忏悔、求情。拉比犹太教祈祷的场所是圣堂和家庭。

与圣殿时期每日三祭祀相对应,拉比犹太教也要求一日三祈祷:早晨、下午和晚上。背诵“示玛”(译为经训)是犹太教祈祷的核心内容。“示玛”指的是《申命记》(6:4)中的这句话:“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对于这条经训,犹太人被要求每天早晚各背诵一次。念诵“阿米达”也是祈祷的重要部分。“阿米达”(Amidah)指的是2世纪确定下来的18句祈祷用祝辞,包括对上帝的赞美、感恩和祈求。“阿米达”的前一句和最后三句为每次祈祷必诵,其余14条则在安息日不诵。安息日和其他节日有特殊的祈祷文。在犹太教改革之前,所有的祈祷都是用希伯来语进行的。近现代以来,除正统派以外的犹太教各派对传统的祷文做了修改,增加了适应时代要求的内容,多数祷文用所在国的语言念诵,同时也使礼拜的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富有现代气息。

读经。读经也是犹太教崇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传统,《托拉》被分为54个部分。每周读一部分,一年之内读完。读经是在圣堂礼拜仪式上当众念经文。安息日的读经人是七位,赎罪日是六位,新年日和朝圣节日是五位,其余的节日和圣日是三位。按照顺序依次到讲坛读经的是科恩(祭司)、利未(祭司)和以色列人(会众成员)。在读罢《托拉》的有关部分后,接着选读《先知书》,然后才是拉比的布道。

(2)犹太教的圣日和节日

犹太传统中有一系列独特的圣日(Holy Day)和节日( Festival)。

安息日(Shabbat)对犹太人来说是具有特别意义的圣日。安息日是一个星期的第七天,是休息日。《圣经》上说:“你们要守安息日,把它看做神圣的一天。六天之内,你们要工作谋生,但到了第七天,你们就什么也不可做,唯独要向上帝守安息日。”(《出埃及记》20:8)安息日既是工作后体力上的休息,更是一种精神上的净化和陶冶。犹太人的安息日不是星期天,而是从每个星期五的太阳落山开始,到次日的同一时刻截止。在这一天,犹太人不允许做任何工作,专心休息和学习经文。星期五日落前,家庭主妇点燃蜡烛,颂读燃灯祷文,这标志着安息日的开始。然后全家人围坐在一起愉快地享用丰盛的晚餐。星期六上午多数教徒自己所属的会堂做礼拜。在历史上,安息日对于犹太民族的维系发生过重大作用。

犹太教的另外两个主要圣日是新年(RoshHashanah)和赎罪日(YomKippur)。犹太新年指的是犹太历七月的第一、二两天(古代为七月一日)。在《圣经》中,它被规定为新的一年的开始。这一天不是欢庆的日子,人们只是默默地休息,并吹羊角号以示纪念。后来,拉比们又称之为“审判日”和“纪念日”,认为在这一天所有的人都要在上帝面前经过,并接受上帝的审判。这样,新年就成了犹太人根据犹太教的标准进行自我省察的日子。

赎罪日(YomKippur)是犹太人一年中最重要的圣日。在新年过后的第10天,犹太人彻底斋戒,停止所有工作,聚集在会堂内祈祷上帝赦免他们在过去的一年中所犯的罪过。在圣经时代,犹太人这一天在圣殿举行献祭仪式,将一头公山羊杀死祭奠上帝,把另一头山羊放逐旷野,让它带走犹太人的一切罪孽。这就是所谓“替罪羊”的来历。

逾越节(Pesach)是犹太人为纪念历史上犹太人在摩西的领导下成功地逃离埃及节日,所以又叫做自由节。据《圣经》记载,当年以色列人在逃离埃及前夕,上帝命他们在正月14日晚家家杀羊食肉,把羊血涂在门框上作为以色列家庭的标记。晚上,上帝越过了以色列家庭而把埃及人家中头生的孩子和牲畜全部杀死。上帝吩咐犹太人:“这一天将是你们的纪念日,要当做上主的节日来庆祝;你们要世世代代过这日子,作为永久的法规。”(《出埃及记》12:14)在逾越节的晚宴上,犹太人讲述出埃及、获自由的故事,孩子提问一些有关逾越节缘由的问题。宴会上备有嫩芫荽,象征春天万物成长的希望;烤鸡蛋表示古代圣殿中的祭品,硬鸡蛋人们提醒超越死亡的人生,咸水象征犹太人为奴时的泪水,苦菜代表受奴役的苦楚,无酵饼则是当年犹太人在走向自由的路途中的食品。现在,正统派过两夜,改革派只庆祝一夜,第二天到会堂参加集体庆祝活动。

七七节(Shvuot),因是逾越节过后七周的那天(正统派过两天),故名。本来这是一个农业收获节,以色列人在这一天把新收的小麦献给上帝。后来成了犹太人用以纪念上帝在西乃山授予十诫的日子。所以又名律法节。人们通常在这一天阅读包含十诫的《出埃及记》,举行成年礼或毕业典礼。

住棚节(Sukkot)开始于赎罪日后第五天,即犹太历提市黎月十五日,整个节期持续7天(正统派过8天)。其原初意义是纪念农民在秋收时节住在野外的帐篷内以便及时收获成熟的庄稼,后来用以纪念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泊40年中所住的帐篷。这是一个喜庆欢乐节日。节日期间,有的犹太人吃住都在郊外的帐篷内,有的只是象征性地每天在其中住留一会儿,念诵有关的经文和祷文。犹太教的会堂也建起帐篷,供会众使用。现今,这个节期具有依赖自然、回归自然和保护自然的意义。

犹太教还有其它一些节日,例如痛悼节(TishahB'ab),普耳节(Purim),光明节(Channukah)等。

犹太教的饮食律法(Dietary Law)

犹太教对于犹太人的食物和加工方法有明确、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就是饮食律法。按规定可以食用的是:所有农产品,如水果、蔬菜;洁净的动物和禽鸟、奶。所谓洁净的动物指的是分蹄且反刍的动物,如牛、绵羊、山羊、野羊、鹿、獐、羚羊,等。骆驼和猪是不能食用的,因为骆驼反刍但不分蹄,猪分蹄而不反刍。非正常屠宰的动物不可吃,受伤有残疾的动物不可吃,动物的血不可食用。《圣经》一共列举了42种不洁净的动物。关于禽鸟,不洁净的有20多种,如捕食的乌鸦和鹰,可以食用的有鸡、鸽子等。不洁净的禽鸟下的蛋也是不洁净、不可食用的。关于水产品,有鳍有鳞的鱼可以吃,带壳的水产如虾、蟹、鳖以及无鳞的海参、海蛰之类都不可食用。关于昆虫,凡四条腿的能飞会爬的昆虫都不可吃。有四种蝗虫可吃,蜜蜂不可吃,但蜂蜜可食用。动物的奶可以食用,但不可与肉同煮同食。

屠宰师是经过专门培训的犹太人。犹太教要求屠宰师认真检验每一个被屠宰的动物和禽鸟。一经发现动物或禽鸟有病变,则不屠宰、不食用。屠宰动物时必须一刀致命,而且把血放净。在制做肉食品时,要进一步把血除净,最好的办法的腌制或烧烤。动物的某些部分禁止食用,如动物的大腿筋,腹膜下的肥肉和肠。要尽可能分开放置肉类和奶类食物,做饭的器皿也要分放分洗。

犹太教的饮食律法非常复杂,各地各派的犹太人对某些律法条文的解释有差异,执行的严格程度也不相同。一般说来,正统派和保守派遵循饮食律法比较严格,改革派不太拘泥于饮食疗法。世俗犹太人则不遵守饮食律法。

三、犹太教的影响

宗教影响

犹太教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之母。基督教的创始人耶稣是犹太人,最早的12个使徒以及为基督教的传播做出最大贡献的圣保罗也都是犹太人。用《新约》中的话说,基督教是通过嫁接在犹太教之上而逐渐成长起来的。基督教接受犹太教的《圣经》为《旧约》,它和《新约》一起构成基督教经典《新旧约全书》。《旧约》中的上帝观、创世说直接成为基督教的教义;原罪说、拯救说等也可在《旧约》发现其原型或根据,《旧约》之摩西十戒、“爱人如己”等伦理原则成为基督教的基本伦理准则。基督教的教堂是犹太教圣堂的变形,基督教的崇拜仪式吸收了早期拉比犹太教礼拜的因素;像犹太人一样,基督徒每周做礼拜,而且礼拜时也读《摩西五经》、《诗篇》和《先知书》;基督徒也像犹太人一样过安息日,只是犹太人的安息日是星期六,而基督徒的安息日是星期日。犹太人祈祷时所说的“阿门”、“哈利路亚”已经成为基督教(和其他一些宗教)的用语。一方面,犹太教衍生出基督教,直接影响了后者的教义、学说和礼拜方式,另一方面,犹太教又借助于基督教传播了自己,使犹太教的一神论,其基本信仰和精神传遍全世界,成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承认阿拉伯人和犹太人有共同的祖先——亚伯拉罕,相信亚伯拉罕、摩西是上帝的使者,承认《托拉》是上帝的启示,认为伊斯兰教的真主和犹太教的上帝是同一的。他创立的伊斯兰教接受了犹太教的上帝观、一神论和包括饮食律法在内的许多犹太教律法。《古兰经》中有许多关于犹太人的叙述﹐对他们有赞扬﹐也有批评。例如《古兰经》说﹕“我确已把天经﹑智慧﹑预言﹐赏赐以色列的后裔﹐并以佳美的食品供给他们﹐且使他们超轶各民族。”(45﹕16)尽管穆罕默德也指责后来的犹太人篡改了《托拉》,认为《古兰经》才是真主的直接启示,犹太教对伊斯兰教产生过重要影响则是一个不争的历史事实。

政治影响

古代以色列王国的政体是神权政治,犹太教“圣约”和“上帝的选民”观念也有明显的民族主义色彩。但是,正是从犹太教中,我们发现了平等、自由、博爱观念的最初形式,它们是犹太教留给人类的最重要的政治思想。《圣经》说: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人的生命无一例外地是上帝给的,因此,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基督教继承了这一观念,美国的《独立宣言》体现了这样的观念:所有人是被造为平等的(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人人都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任何一个人,不论其出身多么卑微,都有和别人同等的权利,因为他和别人一样是上帝的造物。上帝造人,在这个意义上是所有人的父。所有被造的人都是上帝的儿女,是兄弟姐妹。在上帝面前,兄弟姐妹不仅是平等的,而且应该博爱(brotherhood)。还有,《圣经》告诉人们:以色列人不甘忍受埃及法老统治下的奴役状态,在上帝的指引和摩西的带领下逃出埃及,获得了自由。因此,纪念这一事件的逾越节也被称为自由节。反抗压迫,争取自由也是犹太教的应有之意。总之,在欧洲启蒙运动中发展并成熟的天赋人权思想都可以在犹太教的经典中找到最初的萌芽。

犹太教是一个强调法制的宗教。“托拉”兼有教诲和法律双重涵义。犹太教的律例典章既是道德训诫,也是法律。希伯来《圣经》可以说是一部最早的法律百科全书,它包括613条律法,含盖了道德法、刑法、民法、祭祀法、圣日、节日的法规以及日常生活的其他规则。不仅如此,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第二圣殿后期,犹太人还设有专门的立法、司法机构——犹太法院(Sanhedrin)。该法院采取两院制:一个是立法院(Sanhadrin Gedolah),由以纳西(Nasi)为首的71位著名拉比组成,其功能是解释圣经律法并颁布新法,有权处理所有宗教事务。另一个是司法院(Sanhadrin Ketannah),由21位成员组成,负责处理以色列境内所有的民事和刑事事务。直到现在,散居各国的犹太人在社区内设有宗教法庭(Beth Din),裁决诸如离婚之类的民事与宗教事务。犹太人关于借贷抵押、免债证明、不动产的习惯法,财产让渡合同,陪审团制度,法律至上主义、“挪亚律法”等法律形式和思想,有的直接被英美法律体系所吸收,有的对之产生过间接的影响。无疑,现代意义的西方民主制度和法律体系是启蒙时代以及后来逐渐建立起来的,其中吸收了古代希腊,尤其是古罗马法的合理内容,然而不应该忘记,犹太教的法制思想、律法体系对西方各国的政治和法制的产生和完善也曾起过不容忽视的作用。


3、经济影响

犹太人中多富豪。犹太人富豪中,多半是商人和银行家,也有的是企业家。然而,犹太人原本不是一个商业民族。从亚伯拉罕和到摩西,犹太人的祖先处在半游牧、半定居状态,直到在迦南地建立王国才算正式定居下来。定居的以色列人开始从事农业,圣经时代的犹太文明属于农业文明。在散居时代,基督教世界的犹太人没有土地经营,其他行业也多被行会把持,不允许犹太人染指,所以犹太人只得从事当时基督徒被禁止的商业和借贷业。在欧洲各大城市,到处可见犹太人经营的商店。他们从东方国家买来香料、丝绸和其它奢侈品,再转手欧洲市场,又把欧洲的白奴、毛皮、金属制品卖到东方,从中赚取高额利润。各地、各国的犹太人还建立内部商业网络,相互联系和帮助,彼此提供商业上的便利,保护贸易市场。犹太商人的活动为欧洲带来了市场观念,促进了经济繁荣,还为政府提供了可观的财政税收。由于从事商业的犹太人都是犹太教的信仰者,所以,有欧洲学者认为,犹太教是一种有利于早期资本主义发展的宗教。

按照《圣经》,犹太人内部借贷不收利息,而且七年后不能偿还的债务要全部免除。但是,这些律法不适用于外邦人。这是犹太人对外邦人借贷并收取利息的宗教根据。早在巴比伦和波斯人统治时期,犹太人就在经商的同时开展放债活动。在希腊、罗马帝国时代,在后来的欧洲诸国,放债成为犹太人的重要职业,大批钱庄或银行纷纷涌现。这些犹太人汇集闲散资金,向急需用钱的商人提供贷款,借以赚取利息,有时是高额的利息。到12-13世纪,犹太人已经成为欧洲的主要放债力量,而且直到今天,欧洲各国和美国的大银行也多为犹太人所操纵。19世纪,金融大王罗斯柴尔德(Rothschild)家族的银行遍及德国、奥地利、英国、法国、意大利各大城市,形成了庞大的金融帝国,同时还经营铁路、煤炭、钢铁等行业,几乎控制了整个欧洲的经济命脉,对世界经济生活也有举足轻重的影响。颇有实力的犹太金融世家还有艾希塔尔家族、施派尔家族、塞利格曼家族、奥本海默家族希尔施家族,等等。这些犹太人实际上控制了19世纪上半叶欧洲经济的命脉。犹太商人和金融家赚取了大量的金钱,成为欧洲的巨富,招致基督徒、教会和所在国政府的不满,因而成为反犹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科学与文化影响

传统犹太教并不青睐自然科学,拉比们劝导人们时刻不忘学习,指的是《托拉》的学习和研究,反之,他们对希腊哲学和科学持一种贬抑和轻蔑的态度。但是,犹太人自古注重医学和养生之道,重视草药的医疗价值。在《圣经》的613条律法中,和健康、医药有关系的达200多条。早在1000多年以前,北非犹太人的以撒·本·所罗门·以色列就著有《论草药》等医学著作,12世纪的犹太哲学家迈蒙尼德是埃及的宫廷医生,著有《医学要旨》、《摩西格言》和《养身卫生》三部医学名著。当然传统的犹太医学还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科学。8世纪以后,生活在阿拉伯帝国的犹太人受穆斯林的影响而转向翻译、研究希腊哲学和科学,在天文、数学、地理、医学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著名的成果有犹大·本·摩西·科恩和以撒·本·锡德历时8年完成的《阿方索天象图集》,集体制作的地中海航海图,本·马克尔的天文学论文《犹太象限仪》(Quadrans Judaicus),利维·本·热尔松的关于天象仪的论著,格森尼德关于天文学和数学的著作,意大利犹太人吕吉·克里摩对现代几何学有突出贡献,德国犹太人卡尔·雅可比对于数论、行列式、变分法、微分方程和力学理论都有深入的研究。此外犹太人翻译了大量阿拉伯科学和医学作品,如医药巨著《药典大全》,对于欧洲科学的兴起和发展影响巨大。近现代以来,犹太人在自然科学领域更是成就卓著。自1900至1995年,犹太人诺贝尔奖得主达129位,占总数的26%。爱因斯坦、玻尔等一大批闪烁着智慧光辉的名字永远铭刻在科学的丰碑上。

犹太教的《圣经》和《塔木德》有丰富的哲学观念,如《创世记》开篇讲述的宇宙论,但没有系统的哲学体系。但是,随着希腊文化的介入,犹太人开始用理性审视犹太教传统,于是产生了以调和理性和信仰为主要特征的犹太哲学。公元前一世纪的斐洛是第一个犹太哲学家,可惜他的著作一直到近代才被犹太人发现。中世纪是犹太哲学的辉煌岁月,萨阿迪、哈列维、迈蒙尼德、格森尼德、克来斯卡、阿尔伯是其杰出代表。现代犹太哲学始于犹太启蒙运动的领袖门德尔松,之后的著名哲学家有科恩、罗森茨维格、布伯、海舍尔、列维纳斯、开普兰等等。这些哲学家坚持犹太教的基本信仰,同时用西方哲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解释《圣经》或犹太教学说,从而在犹太教信仰的主渠道中开辟出一条信仰与理性相结合的路。还有许多放弃了犹太教信仰但具有犹太血统,同时深受犹太教教育和熏陶的西方哲学家和思想大师,如斯宾诺莎、柏格森、马克思、弗罗伊德、维特根斯坦、波普、胡塞尔,以及法兰克福学派大部分哲学家,他们的思想极大地影响了人类的精神和文化,甚至可以说推动或改变了世界发展的方向。

犹太教严禁偶像崇拜。受此影响,古代犹太人在绘画和雕塑艺术上鲜有成就,而且直到现在也不被推重,尽管出现了像毕加索这样的绘画大师。但是,犹太人在文学、音乐、舞蹈方面却成就斐然。《圣经》、《塔木德》既是宗教经典,也是世界文学领域中的辉煌巨著。《圣经》是世界上译本最多,发行量最大,影响最深远的作品。欧洲中世纪流行的是拉丁文通俗本《圣经》。伴随着宗教改革,各种语言的译本相继出版。在英语世界中,最权威的译本当属英王詹姆斯一世组织翻译于1611年问世的钦定本《圣经》。犹太教《圣经》向来是诗歌、戏剧、故事、绘画的源泉,它滋养了一代一代的西方学者和文人墨客,启发了心智、塑造了其文风、提供了素材,影响了语言。以亚伯拉罕献祭以撒、挪亚大洪水、英明君主大卫、智慧之王所罗门等圣经故事为题材的绘画、诗歌不计其数,以《诗篇》和《圣经》其它篇章为唱词的教会咏唱流行于世界各地的基督教教堂。早在圣殿时期,利未家族就有专门的乐工,负责祭奠的伴奏。圣殿毁灭后,圣堂礼拜逐渐改为无伴奏的咏唱,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19世纪的犹太教改革。圣堂咏唱的犹太人发明了装饰音,创造了主题歌,对唱回应等歌唱形式,这些直接被基督教教会音乐和演唱以及世俗音乐所吸收,犹太人发明了初步的记谱符号,教会唱诗班唱的旨在赞美上帝的无词圣歌也是从犹太教学来的。

人们普遍认为,西方文明来源于两大文明,这就是希腊文明和希伯来文明。希腊文明的核心是理性主义的哲学,希伯来文明则是犹太教信仰。从希腊哲学逐渐分化的现代科学,从犹太教分化出基督教,从而构成了以科学技术和基督教为主导的现代西方文明,实现了理性和信仰,科学和宗教的共存与互补。仅此而言,犹太教对于西方文明乃至世界文明贡献之大就可想而知了。

犹太教研究现状

犹太研究概述

由于犹太教之古老以及它和基督教的特殊关系,西方历来重视犹太教的研究。关于《旧约》的著作可谓汗牛充栋,关于《新约》和《旧约》的关系,关于犹太教和犹太人历史的论著也难以胜数。历代以来,犹太人内部最重视的还是希伯来《圣经》、《塔木德》的注疏,以注经解经的方式发展犹太教已经成为一个传统。犹太人对于神秘主义卡巴拉和哈西德派,唯圣经主义的卡拉派、犹太复国主义以及现代各大宗派的研究也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成果非常丰富。目前,在以色列和欧美的多数大学都设有希伯来或犹太研究系(所),以及大量犹太人自己创办的大学和以培养拉比为目的犹太学院。在以色列,耶路撒冷的希伯来大学有一批杰出的犹太研究专家,特拉维夫大学、海法大学、白沙瓦大学、本·古里安大学等,也是犹太教研究的重镇。英国的牛津、剑桥和伦敦等著名大学都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在美国,除了各大学里的犹太研究机构外,还有犹太人独立办的大学和以培养拉比为目标的犹太神学院,如在纽约、洛山矶和辛辛那提三处设有校址的希伯来联合学院(Hebrew Union College),纽约的美国犹太神学院(Jewish Theology Seminary of America)。

启蒙运动以来,历史批判方法一直在犹太研究中占据主导地位,即把犹太教看作是在历史中产生和进化的宗教,主张将《圣经》和其他经典文本放在具体的社会背景、历史文化条件下进行理性的分析和考察。因此,目录整理、确定文献日期,用文献学分析的方法以及确定历史语境的方法去确定文献的意思,占用了犹太学者和思想家的大量精力。应该说,在这种方法指导下取得的成就是显著的,如发现《摩西五经》的作者不是摩西,其原本有四个,是不同时期的作者将它们编纂成书的。等等。但是,也有学者,尤其是正统派的学者或拉比认为,历史主义和历史批判方法否认了上帝的实在性和宗教的神圣性,不适用于犹太教经典的解释,因为犹太教的《托拉》是神的话语,它以及犹太教的某些礼仪和习俗是内化于犹太人灵魂中的,具有超越时间、超历史的意义。随着西方诠释学和后现代主义的流行,一些犹太学者对历史批判主义的“客观性”发起了挑战,认为它不能够担当起解读并使过去的文本在当代说话的关键性任务,目前应该做的是用后现代的诠释学解构或建构犹太教的文本,使之生发出新的意义,而且已经有人开始以此解读《圣经》。现在,历史批判方法虽然仍为一些学者所遵循,但历史主义的霸权已经被打破了。


2、犹太研究中的主要问题

在目前的犹太研究中,人们关注较多的问题是犹太人身份,选民概念、女性主义、反犹主义和犹太教-基督教对话,等等。

首先,关于犹太身份。犹太人包括两部分,一是血缘上的犹太人,二是改宗犹太教的异族人。其中血缘上的犹太人占绝大多数。目前,这两部分犹太人的身份确认都存在问题。圣经时代,犹太人是依父系的血统来确定的,即如果父亲是犹太人,其子女即为犹太人。拉比时代以降,犹太人的身份依母系的血统而定,即凡犹太母亲生的子女都是犹太人,即便父亲不是犹太人。但是现代犹太教内部却发生了严重的分歧。1983年美国拉比中央会议决定:只要双亲中有一方是犹太人,那么其子女也都是犹太人。换言之,在一个父亲是犹太人,母亲不是犹太人的家庭中,如果母亲认同(不是皈依)犹太教,使子女得以在犹太环境下成长,其子女就可以被承认为犹太人。但是,正统派仍然坚持以母亲的犹太性为标准。这样一来,如果一个人的父亲是犹太人,而母亲是基督徒,按照改革派的标准,他(她)仍然是犹太人,而按照正统派,他(她)就不是犹太人。一个人如果母亲是犹太人,父亲不是犹太人,而他(她)不是在犹太教的氛围中成长的,那么,改革派就否认其为犹太人,而正统派则承认其为犹太人。不仅是这个人的身份成问题,而且其子女的身份就更难确定。关于改宗,正统派不承认改革派、保守派和重建派认可的皈依者,因为这些派别没有严格按照传统的方式和程序接受皈依。保守派对改革派接受的皈依者也有争议。这样,在一个派别里进行的改宗,在另一个派别中就可能得不到承认,皈依者的身份也成为一个复杂的问题。这是目前犹太教领域中最受关注,争议最多的问题。

第二,关于选民概念。从圣经时代开始,犹太人一直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意思是说,上帝拣选了他们,赐其《托拉》,使之肩负见证上帝的存在,做万民之光的伟大使命。即便是在中世纪的最艰难困苦的岁月里,犹太人的这一信念也没有削弱。但是,在纳粹大屠杀以后,犹太人中的一部分开始质疑选民的真实性。如果犹太人是上帝的选民,为什么上帝不在最需要的时刻拯救他们,使之免遭屠杀?一些犹太人放弃了选民概念。犹太教重建派的创始人开普兰就是其中的代表。当然,还有相当多的犹太人相信其选民的特殊身份。传统基督教认为,以色列人曾经是上帝的选民,但是由于他们罪恶深重而被上帝弃绝,基督徒已经取代他们成为上帝的选民了。二战以后新教和天主教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看法。1965年梵蒂岗第二次大公会议的宣言明确表示:犹太人仍然是上帝的选民。当然,也有人对选民概念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认为它表现的是种族优越论,导致了文化沙文主义。而犹太人的解释是,“上帝的选民”并不意味着犹太人有有一种特权,具有高于其他民族的优越性,而仅仅意味着一种责任和义务,即比其他民族履行更多的律法,做其他民族的榜样。在历史上,犹太教的选民观念是导致反犹主义的因素之一,目前在犹太人内部和非犹太人中仍然存在不小的争议。

第三,犹太女性主义。随着西方女性主义(Feminism)的兴起和不断壮大,197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犹太妇女不满于她们在宗教、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具有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她们认为《圣经》、《塔木德》和其他犹太教文献是男权主义的产物,充斥着对犹太妇女的歧视和“男尊女卑”的偏见。例如,女孩婚前服从父亲,婚后服从丈夫;已婚女人是男人的性对象,传宗接代的工具;圣堂里没有女人的位置,更没有做拉比的权利,男子可以一夫多妻,女子则不能多夫;女人经期不洁净,生孩子不洁净,不得与他人接近;女人若犯奸淫罪,则要受到羞辱并被处死;妇女的职能只是相夫教子做家务。《圣经》中的上帝是父亲形象,犹太人的始祖是男性,先知是男性、拉比是男性。总之,犹太教体现的是男性霸权,男女不平等,因此,应该在犹太教内实行彻底的改革,还犹太妇女以应有的地位。犹太人的女性主义取得了明显效果。例如,上世纪70年代以来,除正统派以外的犹太教圣堂已按立女拉比。在上帝的父性问题上,一些改革派犹太人采取中立的立场或倾向于女性主义的立场。例如在遇到Adonai(主)一词时将其译为英语的Eternal One(永恒的一),Melech(王)译为主权者(Sovereign),Avinu(我们的父亲)则译为Source,(根源)、Our Maker ,Our Creator(我们的造物主)或者 Our Parent(我们的双亲)。把祈祷文中“赞美你上帝”中的阳性的“你”改为阴性。在用第三人称单数He, His指上帝的地方则改为God, God’s。在涉及犹太始祖或父辈时也采取类似的做法。例如,原来说“我们父辈的上帝”( God of our fathers)现已改为“我们祖先的上帝”(God of our ancestors)。诸如此类。但是,有些女性主义者走得更远,认为上帝本来就是女性,因此应该将原有男性化的话语体系改正过来。

但是,多数正统派和保守派认为用英语中的阴性代词指称上帝是错误的,因为希伯来语中阳性的上帝只有语法意义,并不是说上帝是男性;上帝是没有性别的,把阳性代词改为阴性容易使人误认为上帝是有性别的。较保守的改革派、大多数保守派也认为这样改动不论在神学上还是语言学上都是错误的。

犹太女性主义涉及的问题还有同性恋,节育和人工流产,犹太男孩的割礼,等等。

第四、反犹主义和犹太教-基督教对话。犹太人历来对反犹主义十分敏感,这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犹太人的生存境遇。二战以来,西方世界深刻反省反犹主义和纳粹大屠杀的根源,积极致力于犹太教-基督教的对话,反犹现象日渐减少,到上世纪90年代欧洲的反犹主义已几近消失。但是,最近几年来,反犹主义增长很快,而且有新的特点,这就是反犹主义的全球化。如果说历史上的反犹主义主要是国内现象,即德国人攻击德国犹太人,法国人攻击法国犹太人,而且除了宗教因素外,直接的原因是由于当地的犹太人侵害了他们的利益。现在的情况则是,全球范围的许多人反对犹太人,尤其是以色列和美国的犹太人。反对以色列的犹太人是因为巴以冲突以及更大范围的阿拉伯-以色列冲突;反对美国犹太人,不仅因为美国犹太人直接支持以色列,还因为美国犹太人用金钱收买美国政府去支持、偏袒以色列。旷日持久的巴以冲突以及阿拉伯-以色列冲突,使全世界的穆斯林站到了犹太人的对立面,同时也使许多基督徒以及其他有信仰和无信仰的人们对阿拉伯人抱以同情。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奥地利、乌克兰、捷克以及非洲、拉美以及澳洲的许多国家都发生过多次犹太教圣堂被袭击、焚烧以及犹太人家庭被劫掠的事件。在这次全球性的反犹主义浪潮中,曾经和犹太人和睦相处的穆斯林扮演了主角,同时参与的还有许多基督徒和其他有信仰或无信仰的人群。犹太人对这种全球性反犹主义保持高度的警觉,每年都提供关于反犹主义现象的详细报告。

尽管基督教内仍然存在反犹主义因素,但目前的两教关系是有史以来最好的。这与二战以后基督教方面的认真反省反犹主义的根源和积极促进宗教对话有直接关系。1965年天主教“梵二会议”的文件承认犹太人仍然是上帝的选民,承认基督教在反犹主义问题上的责任,号召天主教积极谋求与犹太教对话与和解。不仅如此,教皇本人身体力行,多次接见犹太名人,授予他们勋章,发表有利于两教和解的讲话。犹太教方面,主要是改革派,也积极回应。最近几年,两教的对话活动频繁举行,书籍和论文也是连篇累牍。对话导致相互理解和尊重,导致和睦相处。犹太人非常注重与基督教的关系,犹太教的研究者也非常关注两教关系的研究。当然,两教关系中深层次的问题,例如对于基督论的争论,尚未找到解决途径。

应该注意的是,目前的反犹主义和历史上的反犹主义在性质上不同。历史上的犹太人是受歧视、受迫害的弱势群体,而现在的情况已经全然不同了。

中国的犹太研究


1990年以前,中国基本上没有系统的犹太教研究。随着中国和以色列外交关系的建立,一批学人负笈海外,拉开了中国犹太研究的序幕。在过的20多年中,北京、上海、南京、山东、云南、河南等地先后建立了犹太研究机构,一些学者从相近的专业转向犹太研究,翻译了数量可观的犹太学术名著,同时也出版了不少的论著,使犹太研究出现了初步繁荣兴旺的局面。最有参考价值的是上海三联和山东大学出版社先后出版的两套翻译丛书。《迷途指津》、《大众塔木德》、《犹太的思想》等一批犹太宗教与哲学名著的出版为我国学人提供了基础性的资料。在犹太教、犹太哲学、犹太文学、犹太习俗、反犹主义、中国犹太人、比较宗教等方面也出现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南京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机构还多次举办国际、国内犹太文化研讨会,加强了国内外的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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