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太平天国战争结束后,清廷和江宁将军都急欲恢复江南驻防旧制。但在筹建旗营兵房和筹补旗兵缺额时,地方督抚常以资金匮乏为由拖延执行清廷的谕令,敷衍江宁将军的重建要求,直到光绪二十四年八旗兵制改革,江宁驻防旧制也未能完全恢复。究其原因,既因为太平天国运动使得晚清的财政制度发生了巨大变革,以督抚为代表的地方政府有了很大的财政自主权,不愿意以地方所筹之饷长期供养驻防八旗,也因为驻防八旗所要恢复的以骑射为主的旧制与两江总督希望建立的以新式枪炮为主的军队新制相比落后时代太远。研究江南驻防的恢复与重建,有利于加深对晚清中央与地方、满与汉关系的理解。
关键词:太平天国; 江宁驻防; 京口驻防; 满汉关系; 八旗兵制;
清朝定鼎中原后,在京畿、东北、内地各战略要地以及边疆重地驻札八旗劲旅,以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龙兴之地。江南因在清初抵抗激烈,遭到清军残酷镇压,有“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并成为较早设置八旗驻防的地区。江南原设有三处驻防,顺治二年(1645)设江宁驻防,江宁将军统之;顺治十二年(1655)设京口驻防,镇海将军统之;顺治十八年(1661)设苏州驻防,宁海将军统之。随着清朝统治的巩固,原设驻防地的战略地位发生变化,清廷对全国驻防进行调整,于康熙三年(1664)裁撤了苏州驻防。乾隆二十二年(1757)又撤销京口将军建置,将京口驻防改由副都统管理。在汉军出旗和全国驻防八旗兵力重新分配的大背景下,乾隆二十八年(1763),清廷下令京口驻防汉军八旗官兵3000余人全部出旗,所遗额缺拨给新疆伊犁驻防1,移江宁驻防蒙古八旗领催、前锋、披甲、炮手、工匠、步甲、养育兵共1592名驻镇江。乾隆五十五年(1790),京口驻防添设养育兵100名,共额兵1692名、额官51员。江宁驻防还剩满洲八旗“领催、前锋、马甲共2863名,炮手、匠役、步甲、养育兵共1803名”,总计4666名2,直到太平天国战争前并无变化。
太平天国战争中,江宁驻防几乎全军覆没,“被祸之惨,甲于东南”。3京口驻防死难官兵有据可查者397名。4除了人员损失之外,旗营房产几乎毁损殆尽。江宁驻防兵房额定10837间。5京口驻防额定兵房4147间,官署1080间,公所650间。6太平天国战争后,江宁驻防营房公所仅余四五百间,京口驻防营房焚毁无存。太平天国战争刚结束,清廷和江宁将军即筹划恢复江南驻防旧制,其中又以筹建营房、调兵补额为“亟务”。因经费紧张,战后需要经办之事千头万绪,围绕着驻防重建,江南驻防官员和地方督抚之间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学术界关于驻防八旗的研究成果很多,但多集中于清代前中期。对晚清驻防八旗的研究成果既少,内容又集中于驻防八旗在太平天国战争中的作用、战争对驻防八旗的冲击等,对太平天国战后相关驻防的恢复与重建,则鲜有探究。7江南驻防是全国驻防的重镇之一,两江辖地又是清政府的重要财赋之区和战时湘淮军的主要饷源地。探讨江南驻防的恢复与重建,可以深化对江南驻防地位由重到轻过程的认识,也为考察晚清中央和地方关系、满汉关系提供一个视角。本文主要从驻防营房的重建和驻防兵额的补充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 驻防营房的重建
同治三年(1864)六月十六日,湘军刚攻下天京外城,尚未攻克洪秀全原住内城,驻扎在扬州的江宁将军富明阿就上奏清廷,报告“江宁省城已克,拟派协领恒玉等先赴金陵,查看满城情形,再筹布置,俟军事稍定,即亲赴省援”。8六月二十九日,清廷接到官文、曾国藩急报,得知江宁省城全克,即令江宁副都统魁玉先行前往料理江宁满城善后各事。9
富明阿到金陵视察后,于同治三年七月奏陈江宁、京口满城情况,称江宁“满城自遭蹂躏,兵房公所,仅余四五百间,散布零星,毫无完善,拟俟办理稍有端倪,再筹拨补江宁兵额。至京口驻防官兵,虽已陆续挑补足额,而应领俸饷五成,尚不能全支。额设房屋,焚毁无存……请将该两处驻防旗兵俸饷,照例全支,并将房屋筹款建盖”。旗营所需器械马匹,拟将扬州、镇江遣撤各军所上缴之军械、扬防马队之马及黑龙江、张家口此前捐买马匹一并截留,分给江宁、京口驻防官兵,由藩库支领马干银。清廷准其所奏并谕令曾国藩、李鸿章等“妥筹款项,速将江宁、京口驻防房屋,早为建盖,以资栖止”,兵丁俸饷“能否即行照例全支,着该大臣等妥筹办理”。10
曾国藩是如何打算的?同治三年七月初七日,曾国藩奏陈筹备善后事宜,首先声明:自六月十六日夜湘军攻克太平天国内城后,“搜杀三日,不遑他顾,伪宫、贼馆一炬成灰。迨二十日查询,则并无所谓贼库者”,外间传闻“洪逆之富,金银如海,百货充盈”并不实;而善后工作“需银甚急,为款甚巨”,只好另谋渠道筹集资金,拟裁撤自己所统湘军三四万人,以节糜费。需办之事甚多,其“大端”即有四:一,筹饷,“应撤者欠饷无着,应留者口粮无措”;二,抚恤,“江宁生灵,荼毒甚于他省,欲抚恤此八属灾民,经费亦无所出”;三,修筑城墙,“自上年五月起,周岁之久,官军常有数百人开挖地道,纵横计之,城脚空虚约二十余里,贼自内挖出者,不在此数,理宜赶紧修筑”;四,修满营,“驻防满营,亦宜修理,均难筹此巨款”。最后又说:“总督衙门即系伪天王府之地,片瓦无存。现择房屋之稍完者,量加修葺,为臣衙署。”11曾国藩并未将修理满营放在第一位,显然在他看来,修理满营并非当务之急。
曾国藩的奏折还未送达朝廷,清廷于同治三年七月十一日又发谕旨,称御史贾铎奏请将“粤逆”金陵金银“查明报部备拨”,“若各该御史所奏,金陵积有巨款,自系各省脂膏,仍以济各路兵饷、赈济之用”。12也就是说,金陵即使确有太平天国库银,朝廷也不要求上交。曾国藩对此十分感激,认为“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过之”13,因这些谕旨保全了他的颜面。金陵城内并非没有太平天国库银。太平天国实行圣库制度,天京有总圣库,各军各有圣库。14后期制度虽然遭到破坏,但并未废除,因此不管公存私有,皆应视为圣库财产。时人记述:“破城后,精壮长毛……为兵勇扛抬什物出城,或引各勇挖窖,得后即行纵放,城上四面缒下老广贼匪不知若干。”“又萧孚泗在伪天王府取出金银不赀,即纵火烧屋以灭迹。”15湘军官弁“公然带眷挖窖,衙署局屋,无处不到,至八月半后稍止,已无可挖”。16曾国藩于六月二十五日即抵达金陵巡查,对城内兵勇四处抢掠、遍挖窖藏之事当然知晓,但在奏折中却矢口否认太平天国库银的存在,既为犒劳兵勇,应更担心追逼兵勇所得财物太紧,万一激起哗变,后患无穷。清廷也明白不能追查,只能点到为止。因此,面对需款浩繁的善后事宜,只得另筹款项。
同治三年八月十三日,曾国藩奏道,拟于十一月举行乡试,庶冀士子云集,商民渐次来归,已派员在鄂、皖等处采办木料,广集工匠,兴修贡院。因“一时大工毕举,筹款实难,拟俟贡院工竣,次修江宁旗营,又次京口旗营”。江宁旗营“现存不过800余人”,拟发全饷;京口旗兵,业已挑补足额,俸饷较巨,暂给半饷,俟库藏渐裕,再一体全支。至挑闲散京旗以实江宁兵额,亦候修盖营房规模粗定,会同富明阿续奏办理”。17在此奏折中,曾国藩将修复贡院待士子来归放在第一位,将旗营驻防事务放在第二位,且强调“工作有先后之分,庶筹办有措手之处”。对此清廷答复道:贡院“着即饬令委员认真经理,如工料一时不能毕集,即缓至来岁补行乡试,亦无不可”。对于驻防旗营,除了仍强调“旗营兵丁现无屋宇栖止,其情形倍极困苦,着饬令办理之员迅即督工修理,无稍延缓”18,至于发饷、补额则完全同意曾国藩的方案。曾国藩将此奏抄咨富明阿,对富明阿关心的其他事情,如京旗“调来官兵择有家室者,按户挑拨,及来南盘费由部给发,并额设官员分别由京由外挑补之处”19,还有江宁旗兵回驻金陵等,则待其回驻金陵后再告知。
同治三年九月初十日,曾国藩回驻金陵后即答复道:“贡院房屋不日可以告竣,旗营房屋,即当筹款兴修。城中既有三员带兵看守,其余各兵,自可缓缓回城。”20曾国藩担心“士子与兵勇聚处,或生口角”,不希望旗兵即刻回驻金陵,而富明阿不愿意等,告知曾国藩已安排旗兵回驻金陵,希望能尽快修建营房。曾国藩不悦地回复道:旗兵“到省后,当如尊指随时照料。至修盖八旗营房,仍照原奏办理,目下实无款项,难以速修。”21富明阿在金陵攻克后曾由扬州回金陵城内查看过,对城内情况有所了解22,但是曾国藩不愿意修建营房,他也无可奈何。至于京口驻防,富明阿在同治三年五月金陵未攻克时即与曾国藩商量相关事宜。曾国藩回复道:“俸饷米石及心红等项,照额全支之处,已转咨少荃中丞核办。至房屋、器械、马干等款,应归江苏善后案内议办。”23一个“议办”,就包含了许多不确定因素。
曾国藩所谓无款,并非真的无款,只是无款修建旗营。此时曾国藩思虑的焦点在筹饷裁军:“最要者,兵勇十万,欠饷已逾五百余万两。若不急筹遣撤,将来愈欠愈多,资遣愈难,后患无穷。”24经 湖南东征局拨款并借湖南盐厘、赴江北和沪上劝捐、拨苏沪厘捐等多渠道所筹款项主要用于补发湘勇欠饷,甚至在同治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与李鸿章会衔,以节省饷需为由奏请裁撤富明阿扬防兵勇。扬防兵勇于同治四年(1865)二月发清欠饷,裁撤殆尽后,清廷即令富明阿驰赴江宁接印任事,“将整顿旗营、抚绥劳来各事宜次第举行,以重职 守”。25但富明阿以伤病力请开缺休致回籍。同治四年闰五月二十五日,富明阿回旗,魁玉升任江宁将军,随即开始着手江南旗营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魁玉首先查明旗兵数目和营房情况。经查应添造兵房1万余间,公廨官署200余所。咨请署两江总督李鸿章设法筹建,并先事预筹所补旗兵坐饷,以免临时掣肘。李鸿章本已札行藩司由善后局妥议具详,但当其查阅接管案卷后,见兵部咨复富明阿文以及曾国藩移师剿捻之前的奏片,上写“以江宁驻防兵房,及将军、都统各衙署尚未鸠工兴造,此时若令该旗兵遽行南下,各事尚无端倪,诚恐诸多掣肘。应请缓俟军务大定,筹有款项,建造衙署、兵房完备,再会同该将军奏报饬令分起来江”。六月初一日,李鸿章将曾国藩奏片再次抄奏朝廷,初九日清廷批示“着照所请,该部知道”。26李鸿章又将此奏片并谕旨抄咨魁玉。七月初六日,魁玉就此上奏朝廷,谓因前有谕旨令曾国藩将旗营屋宇督工修理,经与曾国藩会议,拟先盖兵房数百间,但曾国藩督师剿捻后,此事遂罢。“未便以旗务偏重罔顾大局,亦未敢以筹款匪易,久任因循,应请饬下署督臣李鸿章一俟军务大定,或能筹有另款,所有旗营善后即著首先举行。”至驻防所缺官兵数目,虽查有定数,但恐此后仍有陆续回旗者,俟请兵南下时,再将官兵缺额数目查明具奏。27魁玉又称京口旗营“俸饷米石久未全支,官署兵房亦未修盖,以致驻防眷属人等栖身无地,糊口维艰”,因此修盖官署兵房仍是目前急务,请饬催护江苏巡抚藩司刘郇膏“赶紧派员履勘工程,筹款兴造,其余额设器械尚未齐备者,并请一律制补,俾得早复营制而免流离”。28
清廷完全同意魁玉所奏,认为江宁旗营“先盖兵房数百间”是必不可缓之事,七月二十九日谕令李鸿章“迅即筹款,与魁玉会同妥办,并将旗营善后各事宜次第兴办。毋得日久稽延,遂至因循废弛”;又要求刘郇膏赶紧委派妥员,修造京口驻防官署兵房,制补器械,以便早复营制。29对此李鸿章、刘郇膏如何应对?据魁玉同治四年十一月奏,江宁藩司李宗曦称“从新起盖,骤难筹款。唯有就该官兵现住破屋补苴整齐,暂为栖止”,已拨银5000两解交江宁旗营,自行修理,将来筹有款项,再一律修盖。至于京口旗营,刘郇膏已委员查办,工程还未开始。30同治五年(1866)四月二十八日魁玉又奏,京口驻防“业经估计工价,议拨款项”,已有端倪;而江宁旗营虽与李鸿章屡屡晤商,“奈建造之费甚巨,值此时艰,一时骤难筹措。现在拟欲陆续筹款建造房间,以期得尺则尺,积渐而成。虽有此议,尚未筹明款项”。清廷深知剿捻平回军事方殷,兵饷难筹,对李鸿章的态度也无可奈何,只复“官兵房间著咨明两江总督筹款修建”。31正当魁玉继续与李鸿章商议之时,同治五年六月二十九日,高邮汛清水潭二闸决口,高邮、兴化、宝应、泰州、盐城、山阳、阜宁等地悉被淹没,不仅影响善后饷源筹措,且冬春赈济需银10余万两,堵筑漫口堤工约需银20余万两。李鸿章奏准将江宁藩库存银13万余两尽数拨充工赈,不敷之款,再行筹捐办理。32江宁旗务遂又搁置。
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一日,李鸿章被任命为钦差大臣督师剿捻,曾国藩回任两江总督,同治六年(1867)三月初六日抵江宁。魁玉才得以与曾国藩继续商议江宁旗务。魁玉希望先建兵房,可补兵额,而曾国藩希望先建衙署,先尊后卑,最后达成一致,“将建造衙署之费,饬司妥筹,尽力移造兵房”。33曾国藩札饬李宗羲速筹办理,于六月二十八日定议先建兵房数百间,入秋建盖。京口驻防兵房经署江苏巡抚郭柏荫委员估计工程,拨款购料,由旗营委派佐领文禄领款赴楚购办。“庇材鸠工,亦在秋季”。34
同治七年(1868)六月二十六日,魁玉3年任满时奏报:“江宁驻防若请兵补额,须建兵房一万余间,加以各项官署公所,非四五十万金莫能竣事,且请兵南下尤当豫筹饷项。而捻氛未靖,督臣协济军需月筹五十余万金,诚非易事。旗营现有数百官兵,月饷尚可接济,若骤然益兵增饷,深虞筹济不遑”;“以旗营专责而言,奴才则五夜焦心,惟愿立复旧制;以筹饷艰窘而论,督臣又万分棘手,仅能陆续兴工”。上年议定先建兵房500间,拨价由旗监造,由善后局报销,其木料由工程局采买拨给。今春拨价到营,已饬旗员鸠工兴作,掘地围墙烧置砖瓦,一俟该局木料购到,克期即可蒇工。京口驻防商定先建兵房3010间,估计需银7万两,分起拨解,由旗营购木动工。已建工程将及其半,预计秋冬间竣事。35
当时的军费开支,据负责后路粮台的臬司陈鼐言:“目下淮军正饷、杂支及中堂办公经费,均归其所管之后路粮台支放,每月约需三十七八万两。所指进款以沪厘为大宗,每月十六万两,沪之中国关四万两,苏省牙厘二万两,地丁二万两,共只二十四万两,不足之数系沪上洋关税包补,所缺尚多。中堂现提淮北票盐预厘十万两,又奏定洋税拨解部款之四成,酌留二成,计可得四十万两,借此可以弥补。其撤存及另招之湘军归金陵粮台支放,款项无多。所指进款则以运库课厘之半及皖省牙厘为主,出入相当,其金陵、上海两铁厂及大小轮舟六艘,每月经费约三万金。有大兴作尚不在内,此则在各饷之外者。”36由此可见,其时收入以厘金、关税、盐厘为主,支出以军费为大宗;其次是洋务企业,都有指定款项;在各饷费之外如有结余款项,才考虑到其他费用。
同治七年八月二十一日,魁玉进京陛见时,江宁旗营兵房已建成500间。魁玉回任后又与两江总督马新贻商议续建兵房,以便早日调兵补额。马新贻同意再筹建1000间。魁玉认为“捻逆现已肃清,筹款较前为易,驻防兴建工作当在此时”,咨请增建三四千间,以敷调兵1000名之用,并请筹建各官衙署。37但该年建成江宁驻防兵房仍只有1000间。京口驻防兵房3010间于同治八年(1869)五月二十四日全部建成后,清廷又允魁玉所奏,于同年七月二十二日谕令两江总督马新贻、江苏巡抚丁日昌续行筹款,将京口驻防各官署及应行添补器械,赶紧兴造,以资办公。丁日昌遵旨筹拨库平银10万两,内1万两为添补器械之用,由京口副都统自行举办。38自同治九年(1870)十一月初一日开工至同治十二年(1873)四月初五日已一律工竣,继任江宁将军穆腾阿入城巡视,见官署兵房建修齐整,营制一新,又派员点验房间器械,均属完固无缺,于同治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高兴地奏报京口驻防“善后事宜业经大定”。39
江宁驻防兵房经曾国藩、马新贻相继拨款只建成1500间,魁玉又与马新贻函商筹备请兵并妥筹定款继续兴建。马新贻复函称“各路协饷并未能减,库储亦未裕如,仅能调兵500,其各项工程亦难大举,只可择要办理”,仅同意魁玉为编旗方便起见,添建兵房290余间,官署24所,以敷新调官兵分住。40
同治九年七月,马新贻被刺身亡。清廷调直隶总督曾国藩回任两江总督,未到任之前由魁玉暂署两江总督。魁玉利用此机会,奏准添建江宁驻防官署兵房,将江宁驻防“旧存兵丁应行补建房屋”,札饬江宁藩司“筹款解旗自行建盖,将来工竣之日,仍照案由善后工程局报销”。41终于将咸丰三年劫后余生的江宁驻防之兵房补建完毕。
曾国藩回任后,魁玉又要求曾国藩修建将军、副都统两衙署,称前已与马新贻酌定经费4.2万余两,附奏有案。曾国藩同意此款由魁玉派员经理报销。后魁玉致信曾国藩说原定将军衙署经费只可造房百数十间,必须200余间方成体制。曾国藩承诺“另筹添银完此要工”,让魁玉“饬估计添费究需若干”。42经估计还需三千金,曾国藩答应饬藩司筹款补解。43曾国藩随后致函藩司梅启照,问是否有款可筹补解。44又函商军需局洪汝奎:“设司库支绌,一时未得应手,或由贵局先为筹垫,随后归款,亦是一法。”45平定捻军后,裁撤湘淮军,同治八年(1869)裁勇经费101310两,同治九年(1870)76921两,同治十年(1871)21769两。46裁军结束后,节省了大量军需支出,善后局有较多的经费进行各项工程建设,修建了众多衙署祠庙,因此两江总督和江苏巡抚对江南旗营的重建要求响应相对积极。
同治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江宁将军穆腾阿奏道,经与署两江总督李宗曦商议后,先建头甲官员公署及左右司公衙门,再建世职官住宅、兵丁房间,已由工程局委员来营逐一建盖,于当年四月二十五日开工。此项工竣后,即当续建上四旗三甲官署及后添103名兵房。47光绪二年(1876)又兴建官署兵房1000多间。除将军、都统衙署之外,从同治三年至光绪五年(1879),共建官署兵房5400间,原存98间,共有5498间房48,离额定1万多间勉强及半。
光绪七年(1881),江宁将军希元向清廷请求借款缮修官署兵房。称江宁、京口两驻防官署兵房于同治四年六月先后陆续兴建,迄今十有余年,“椽柱糟朽,墙壁倾欹大半,不堪栖 止”。49旗营旧章,每届8年即由藩库借支官兵俸饷修理兵房一次,分作8年扣还,即使另增其他修理,也都不由地方财政拨款。此后只见不断修缮,未再见建造新房的奏报。因此,原额1万余间的兵房最终也未建完。
二、 驻防兵额的补充
太平天国战争使得金陵官署衙门的档案毁损殆尽。清军重新占据金陵后,善后诸多事务无从依凭,两江总督和江宁将军都派人到京城各部咨抄底案。同治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清廷谕令户、兵、工三部将江宁旗营历办册案,赶紧照录,饬交所派委员领回,毋稍延误。50在底案抄回之前,江宁将军不知道江宁驻防原额官兵多少,住房多少,也不知道在战事中死难八旗官兵人口多少,所以奏报给清廷的人口损失数字前后不一。
约在同治三年十二月,富明阿奏,咸丰三年(1853),“逆匪东窜后,京口八旗官兵,或在城殉难,或随剿阵亡,历年以来,共计官兵399员名,尽节妇女408口”。51这些损失的官兵,经陆续挑补,据称于同治三年七月之前已足额。因此,善后江南驻防挑补缺额只在江宁驻防进行。同治三年七月,富明阿从扬防到江宁接印视事后奏称:“江宁驻防,额设官123员,兵4700余名。自被乱之后,仅余男妇老弱600余名。陆续添设官27员,兵258名,营制粗定。”52江宁驻防额兵4666名,编为5甲,不是富明阿所奏的4700余名。所缺额兵,富明阿奏请抽拨京旗闲散来宁。53清廷特为此发布谕旨曰:“现在京旗驻防,生齿日繁,方拟于盛京、吉林等处,开垦闲荒,以资生聚。如挑其闲散,陆续拨补江宁兵额,能否有裨?着曾国藩、富明阿酌量情形,妥商具奏。”54
在江宁驻防已建成1500间兵房时,江宁将军开始考虑补充兵额。魁玉已于同治四年确查江宁驻防共存将军以下官兵468名,其中经制官29员、甲兵439名。55同治九年,魁玉与两江总督马新贻商议筹备请兵,并续筹款项建盖房屋。马新贻以库储未充,只同意调兵500名,魁玉以“调兵500,不敷按旗编甲;若竟骤尔多调,月饷诚不易筹”,于四月十九日奏请“就已建房间数目先请调领催48名、前锋28名、马甲496名,共572名;协领兼佐领2员,佐领6员,防御骁骑校各8员,共官24员”,到防后分隶八旗,即可编为八个甲喇。56同治十年正月,荆州移拨江宁驻防官兵591名,于五月初全部到防。江宁驻防向设八旗协领8员,自兵燹后仅有协领2员,分管左右两翼事务。新兵到防后,又添设协领2员,拟改派正黄、正红两旗协领分管左右翼头甲事务,正白、镶白两旗协领分管左右翼二甲事务,俟官兵征调复额再行改照旧章办理。57
魁玉从这批荆州拨防官兵随带子弟中,挑补一部分补小甲缺额后,还剩300余名。同治十年七月,魁玉又奏“准于随丁内择其人材骑射均属可观者挑补马甲”,得181名暂归二甲官员兼管,“其余100余名,容俟马步操演熟习再行陆续挑补”。58
同治十年六月,魁玉调任成都将军,穆腾阿接任江宁将军后,将江宁驻防原幸存官兵300余名列为八旗头甲喇;由荆州所调官兵591名,列为二甲喇,其随带子弟内挑选之181名,暂归二甲官员兼管。所存军械药铅等系富明阿于扬防凯撤时拨给应用,已损坏甚多;官兵马匹尚存200余匹,调拨荆州兵丁应领马干银两暂存江宁藩库,俟有成数即行买补。59
同治十一年(1872)十月初二日,穆腾阿与署两江总督何璟议定预筹款项后,奏请于前次未挑之荆兵子弟100余名及由荆护送亲属来宁之随丁34名内择其弓马纯熟、能识清汉者分别挑补领催、前锋、马甲103名,与上次所补181名,合成284名,补足上四旗三甲之额;应添三甲官员在于头二甲现任职官暨应袭人员内选补。60同治十二年二月奏报选补足数。61
上四旗三甲补足后,穆腾阿即筹补下四旗三甲官兵。光绪元年(1875)七月二十四日,穆腾阿奏请调拨荆州驻防协领兼佐领1员、佐领3员、防御4员、骁骑校4员、领催前锋36名、马甲252名,共官12员、兵丁288名,以补足下四旗三甲缺额,炮手、匠役、步甲、养育兵等仍在来兵子弟内拣选调补。至于应建官署、兵房并官兵到防后应支俸饷、米折、马干等银,已先与署督臣刘坤一会商,并饬司道预为筹办。62光绪二年七月十八日官兵到江宁省城后,穆腾阿又奏请将上四旗三甲闲散一律调补小甲,若人数不敷,即以下四旗三甲子弟补足,以复一甲之额。下四旗三甲官兵事务拟即归于统带此项官兵之协领乌勒西春管理并将该员编为镶红旗协领兼镶蓝旗三甲佐领,俟官兵征调复额再仿照旧章办理。63
早在同治九年,魁玉将江宁驻防旧存前锋领催马甲共340名并为头甲,尚少领催4缺,马甲288缺。穆腾阿抵任后,与副都统富升会商,设立义学、弓场,教习头甲子弟清汉文和骑射,已历5年,八旗头甲子弟自十岁以上至十二三岁者约计已在一百数十名。光绪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穆腾阿奏请择其年力较壮者添补马甲八九十名,并于现存马甲内调补领催4名,添补八旗头甲兵额。64
江宁驻防额设协领8缺,每协领管辖一旗五个甲喇事务;又额设佐领40缺,内协领兼佐领8缺,防御骁骑校各40缺,随同佐领管辖本甲喇事务。兵燹后,经历次添补,已有协领6员,尚缺正蓝、镶蓝协领2员;且一旗只有三个甲喇,隶于3员协领分管,“每遇公事,参差不齐”。光绪七年(1881)三月十九日,江宁将军希元奏请仍复旧章,协领各管各旗,以专责成。为此拟于八旗佐领内择其管辖严肃、表率有方者2员,先行奏请署理,俟将来补足四甲五甲兵额再行添补协领2员,仍饬按旗管理。65
至光绪九年十一月止,江宁驻防官兵有头甲、二甲、三甲官兵共计1720余员名,还缺四、五两甲。光绪元年,成都将军魁玉即奏请“于成都驻防内酌调马步旗兵五百名发往江宁驻防,填补旧额,其所遗成都防兵额缺在于各本旗闲散中挑补足数”。清廷允其所请。66但计划调拨之500人最终并未成行,因路途窎远,盘费浩繁,江宁驻防并未咨调。光绪九年十一月初九日,善庆奏请于江京两防余丁内挑选精壮先行添补江宁四甲兵额。得旨允准。其时京口驻防六、七两甲官兵共有1187员名,余丁有640余名,江宁亦有余丁三百数十名。67但当时并未能如数添补。先后两任两江总督左宗棠、曾国荃及江苏巡抚卫荣光均咨称,据江宁藩司筹议,库款支绌,四甲官兵势难如数添补,唯有就江宁余丁三百余名先行捡补一二百名,余俟饷项稍充,再陆续添补。善庆未及核办,即因海氛不靖,被调管理神机营事务。丰绅继任江宁将军后,考虑到军务稍松,饷项较前易筹,且江宁壮丁日多,“若按照旧规添补八旗四甲兵额,又为数较少,设官诸多窒碍。江宁八旗头甲虽经陆续添补,仍缺马甲136名,下甲短少尤多”,拟添四甲和头甲缺额。但两江总督曾国荃复以饷项支绌,仅能添补马甲100名。光绪十三年(1887)五月初六日,丰绅奏请即就本营现有小甲余丁拣选年力精壮者挑放马甲100名,分拨八旗头甲顶补兵额,其下所缺大小甲额俟饷项充裕随时添补,而四甲兵额骤难规复。68光绪十八年(1892)五月初八日,丰绅会同两江总督刘坤一、江苏巡抚刚毅奏请于八旗余丁中择其“人材骑射均属可观者”,先行调补马甲200名,仍归该旗佐领暂行管带,其官署兵房及小甲粮饷均拟从缓举办,“似此变通办法,不独八旗兵丁生计可望稍宽,且人材不至废弃,兵额渐次复原,旗务操防均资得力。一俟库款充裕,再行由奴才等随时奏明添补四甲以符旧制”。69如所请行。
至光绪二十五年(1899)正月,江宁八旗共有头甲大小甲兵600余名,系江宁原来驻防兵丁之后;二甲、三甲兵丁将及2000名,系由荆州先后调来。统计尚缺四、五两甲共约1000多名70,不符早年原额之数。确切数目据光绪二十四年(1898)七月丰绅奏报,江宁驻防有练军1250名,非练军534名;京口驻防有练军750名,非练军412名;江宁驻防有炮手、匠役、步甲、养育兵共862名,京口有579名。总兵额江宁2646名,京口1741名。71也就是说,江宁八旗驻防兵额至光绪二十四年也未能完全恢复战前旧制。
江宁驻防挑补兵额从同治九年开始,至光绪十八年几近停止。最初几年捻军已平,但甘、黔还在用兵,军饷紧张。清廷谕令在江苏设立收捐总局,“所收捐项,本省毋庸留支,按次分作十成,以一成解济皖省,其余九成作为甘、黔军饷。”同治十年八月,曾国藩遵设“甘黔统捐总局。”72其间及其后还发生了一些重大外交事件,如天津教案、日俄挑起边疆危机、甲午战争等,导致清廷防务和经费紧张,朝廷内外就如何裁军节饷、强兵固防展开讨论,焦点集中于裁勇裁兵。
裁勇从太平天国战争结束即已开始。同治三年六月,曾国藩即筹划裁勇节饷。至奉命北上剿捻时,所部湘军陆军10余万人只剩6000人,其余皆为淮军。同治七年平捻后,裁勇之声再起。但是安徽巡抚英翰认为淮军、捻军皆为皖北土著,散勇回籍易滋事,仍须重兵镇守。李鸿章也以散勇降众皆以皖、鲁、豫、苏交界之人为多,“兵威震慑,断不可少。”73同治七年十月十五日,清廷令各省督抚“迅议章程,分别遣留,专案奏报”。74李鸿章于十月二十六日专程到金陵,与等待之曾国藩、马新贻等通筹大局。十一月初十日,三人会衔奏称:“淮勇只可酌裁,不可尽撤”,拟于徐州及沿江要隘以吴长庆步勇八营、马队三营及勋字五营分防;刘玉龙炮队一营仍扎江宁下关江口,而留曾国藩湘勇星、豫三营,驻防城内。各营饷项“由苏省分别筹解接济”。75清廷认为“所筹均属周密”。76曾国藩又奏请将湘军水师改为经制长江水师,驻札自湖南岳州至通州海门之长江沿线,又请设江苏水师,负责内洋、外海、里河防务等。“淮扬水师月拨约12000两,太湖水师月拨约18000两,长江水师月拨约13000余两……淮军留防各营制造棚帐等项,每月约六七千两,淮军月饷派由苏局协拨银20000两”。77
同治九年,侍郎钱宝廉又有裁勇之奏;同治十年,吏部左侍郎胡家玉也奏请“严核各营勇数”,建议只留游击之师,以塞“部库一大漏卮”,矛头直指湘淮军。78同治十年十二月,曾国藩奏改同治七年十一月即已奏准的江苏水师章程,并未提出裁减水师。79其实,江苏境内防勇尚有加增。同治九年,曾国藩筹议防江防河,于湖南久战将士内挑选3000人前来江宁札营,于雨花台听调,以500人为一营,每月饷项15000两,出自军需局。同治十三年(1874),因台湾有日本兵船,李宗曦办理防务,设筹防局于江南贡院,分屯金陵之营增至11营。80至光绪四年(1878),江苏尚有湘淮军17000余人。81
除了裁勇之议外,此时还有裁兵之议,但绿营是经制兵,为清朝定鼎中原立下战功,相比于勇营,更有存在的政治意义。清廷尚不愿意变更兵制,只愿意汰弱留强,认为“舍兵用勇本系权宜之计,而勇丁遣撤易滋事端……著各直省督抚将所管各营设法整顿,限奉旨后六个月,将如何汰弱募强,如何分日操练,及各省可得有精锐士卒若干之处,详晰奏 闻”。82各 省在此精神指导下,或缺额不补、汰弱留强,或减兵加饷、就饷练兵,或组建练军、变相裁军,总之在不变动兵制、不突破饷章的框架内,各显神 通。83马新贻任江督后,提出“减兵、增饷、练兵”的主张,“于督标中左二营、城守左右二营共挑出1000人,立为新兵左右二营,浦口、瓜州、奇兵三营内共挑出500人,立为新兵中营,又于瓜州、奇兵、扬州、泰州四营内共挑出500人,立为新兵前营……均于江宁省城择地驻扎”,又于徐州镇“各营中挑出1000人,立为徐防新兵左右二营,与省城四营一律训练,至各营挑剩之兵,仍留各该处为分防之用”。84马新贻的做法因不合绿营兵制,遭兵部议驳,后经朝廷特旨才获通过。江苏巡抚丁日昌也改练抚标兵,“酌裁标兵之老弱,补以散勇之精锐……将抚标中军城守原额兵丁1600余人改为1000人,酌增薪水、口粮,分为左、右两营,每营兵丁500人,内计正兵、亲兵等455人,余丁45人,于营中搭盖房屋居住,不令零星分防,致有缺额短数,仍以额设参将为营官。统计两营薪水、口粮,较之绿营原额,每月不过加增饷银千余两,较之另募勇丁数营,则省费甚巨。”85
甲午战败,巨额赔款使得裁兵裁勇又被提出。为了筹措赔款,光绪二十一年(1895)六月初六日,户部建议将各省绿营裁撤老弱,只“挑留精壮三成”。清廷允准。86光绪二十三年(1897)三月,清廷重申:“近因库款支绌,各省亦筹解维艰,经户部先后奏请裁减绿营七成,勇营三成,叠经降旨谕令遵行……是裁减兵勇一事,事机所迫,势在必行”。87江苏裁军情况,据光绪二十三年六月刘坤一奏报,共裁撤湘淮勇丁8245名,长夫2175名,每年节饷费等项银44万余两。苏州留防各军共裁勇夫720名,节省饷费银3万余两。江苏水师督标五营共设船136号,经两次裁撤,余船45号,裁勇1142名,节省经费银6万余两。太湖留防水师六营一哨共船144号,裁勇220名,每年节饷银7000余两。长江水师全部保留。绿营制兵有非练军15231名、练军5941名,共裁撤非练军5857名、练军1981名。88
在全国如火如荼的裁兵裁勇行动中,除了东三省驻防八旗在光绪初年曾学习直隶等省增饷练兵、裁弱留强 外89,其 他八旗驻防似乎未见行动。目前未见清廷和江宁将军有要求裁旗兵节饷的谕旨、奏折,只见江宁将军丰绅于光绪二十三年覆奏并未管辖绿营,无从裁汰节 饷。90至 光绪三十四年(1908),江宁驻防共有官兵2647 名91,说 明旗营兵额至光绪二十四年未补足,但之后也未减少,甲午战争前后的裁兵裁勇跟江宁驻防没有关涉。相反,江宁驻防在光绪二十四年之前一直谋求恢复旧制,不停地要求建造营房、增补缺额,但最终未能完全恢复。八旗是清朝定鼎中原和王朝统治的根本,其地位和绿营、勇营不可相提并论,恢复八旗驻防涉及王朝体系的重建。但是在朝廷经费短缺而驻防将军又没有财权的情况下,驻防重建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至于甲午战后及清末新政时期的旗营改制,部分驻防有整顿和裁撤八旗的建议、举措,本文暂不作论述。
三、 江南驻防无法完全恢复与重建的原因
晚清内忧外患,国力日衰,财政匮乏,八旗战斗力不复当年,是江南驻防旧制不能顺利恢复的大背景。地方督抚和江宁将军的旨趣差异,诉求不同,也是造成江南驻防重建之路漫长崎岖的重要原因。
(一)晚清财政制度的变化影响了江南驻防的重建
驻防八旗的官兵俸饷完全依赖清政府财政拨给。户部根据将军、总督和巡抚关于驻防规模暨需要的报告,为各驻防制定预算。经清政府批准,相关地方政府负责向有关驻防支付经费、粮饷。粮饷的数额一旦由户部确定,地方政府则无权随意增减。92太平天国战争导致清朝的财政制度发生巨大变革,这些变革导致不受户部监控的外销财源愈发庞大,出现了近代意义上的“地方财政”,也造成了清廷倚重外省督抚的新格局。93尽管光绪年间清廷为改变国库空虚的状况,整顿财政,获得一些改观,钱粮奏销制度基本恢复,解协饷制度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但总体成效有限,“地方财政”依然存在,中央大一统财政趋向式微。94这必然影响到原来八旗驻防的经费划拨制度,也必然影响到江南驻防的恢复和重建。
在江南驻防的重建过程中,清廷因为无款可拨,需要依赖地方财政,因此重建事宜也不得不和地方督抚商量。江宁将军向清政府奏请添建兵房、调补缺额,尽管清政府已经批准,但谕旨行到地方,地方督抚仍可以经费支绌为由拖着不办,甚至不了了之。
江宁将军急着建盖兵房、补足兵额,虽说是为规复旧制,其实更大程度上是为解决闲散旗丁生计。至光绪十八年五月,丰绅奏请在余丁中挑补马甲,仍因那些余丁“久置闲散,生计日见维艰,殊为可悯”。江宁驻防缺额补额对其他驻防是个好消息。江宁驻防、京口驻防和杭州驻防受到太平天国战争冲击较大,缺额较多,其他驻防有的则是人满为患。酌盈济虚,如果将其他驻防的闲散旗兵挑补到江宁驻防补额,由两江总督所筹地方财政供养其他驻防之闲散余丁及其眷口生计,既减轻了本驻防的负担,又填补了江宁驻防缺额,实是一举两得。同治四年,荆州驻防“男女丁口不下三万有奇”,“生计日形艰窘”,荆州将军巴扬阿几个月内即“于佐领、前锋及炮手、匠役、马步、甲兵挑得八百七十余名,复于余兵内另挑一百四十余名”“精壮年力,弓马娴熟,汉仗技艺可观者”预备派往江宁。95但是这些旗兵迟迟未能起程,直到同治九年才挑591名前去。因两江总督并不愿意用筹措不易之饷项,长期供养这些自己无法指挥操练之旗兵。曾国藩用湘军,李鸿章用淮军,马新贻用练军,左宗棠、曾国荃也各有自己的军队。曾国藩、李鸿章等人所以迟迟不愿意修建兵房,或者不愿意大规模修建兵房,就是以营房规模未定,拖延补充兵额。
旗兵领支的钱粮主要有俸银、米粮、马干银,皆由地方政府拨给,款项来源一经奏定,不轻易更动。两江总督的收入之款大致有8项:地丁、漕粮、盐课盐厘、厘金、海关洋税、旧关税、土药税厘、杂项。96各项有报部之正款,也有不报部不解京之杂款,督抚可灵活支配;即使报部之正款如地丁,实际收支之款项,也无从详悉。97江宁八旗、绿营坐饷由江北之地丁、芦课项下划拨。98同治十年四月,曾国藩奏报用款情况,仍称“地丁等项正款有旗、绿各营俸饷待支”。99京口旗营兵饷来自两淮盐课盐厘银100,每名银2两。京口旗营兵米由镇江丹徒县漕粮内拨给。101同治十年,江宁将军魁玉奏请拨给江宁旗营恩济银18000余两,江宁藩司只筹给1/4,计银4500两,在地丁款内放解。102旗营还有其他费用:典息款,由江宁府每年批解银390两;撞钟校尉款,由江粮道每年批解银334两;菜盐款,由淮运司每年批解银1298两4钱;操赏款,由江藩司每年批解银310两2钱,又由淮运司批解银2890两;军署办公纸张及军统两署执事人役工食,亦由江藩司按年批解。103总之,一兵有一兵之饷,少一兵即省一兵之饷。
江宁旗营除了俸饷外,还有洲田、租田等私产和沙田公产,但收入有限,只用于贴补旗营生计,不用于恢复和重建这些应该拨款完成的事。乾隆三十五年(1770),两江总督高晋照京口例为江宁旗营购买上元县八卦洲大小两段,产柴供炊爨之需。104先由八旗官兵经管,后因不谙洲务,招民租种。光绪元年,江宁将军穆腾阿请将“每年所产洲柴除分给八旗官兵炊爨外,其余变价共钱10100串,以为修理河道仓基及办洲官兵盘费,司事工食纸张并放给失缺甲兵、无依眷口养赡之用”,免按年造报。105可见旗营经营洲产所得并不用于增兵补额,建盖兵房。光绪二十五年(1899),署江宁将军毓贤见“兵丁及其家口多属褴褛异常,情形窘苦”,规定“嗣后署内支销,不准在八卦洲地租内动用分毫”。106将八卦洲地亩每年租银全用来贴补各旗分用。旗营租田源于乾隆年间,江宁将军容保奏请将空闲教场基地招民开垦耕种,每年纳租银1564两,余银1084两充作洲费。兵燹之后,因招垦困难,收租无定,光绪元年八月、十一月,江宁将军穆腾阿两次奏请将江宁教场田租减则征收,终获允准。107宣统元年(1909)收入约库平银164两,为数甚微。108至于沙田公产,涨落无常,同治十年曾国藩请免补课。109
战时,旗人统兵大员曾奏请自筹饷项,以济八旗军需。咸丰六年(1856),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和春曾派员往苏松二府劝捐筹饷,但清廷以“恐本处绅董,转得借口卸肩,而伊等人地生疏,究属隔膜”110为由,谕令和春毋庸派办,军饷仍由督抚责成地方官会同本处绅董,妥为劝谕,解往和春军营。其后江南统兵大臣、江宁将军巴栋阿又奏请于通州、海门等处筹办亩捐、房捐并于泰兴设局抽厘济饷,但因涉及与江北粮台争夺饷源,被经办江北粮台的两淮盐运使乔松年以“与理未协”为由,奏请停止。111同治元年(1862)十一月,江宁将军、督办江北军务都兴阿奏请运盐济饷,获得允准。112战争结束,这种战时权宜之策也随之结束。承平时,“将军统辖旗营,操练兵马,是其专责,向不管理地方政务。”113江宁将军除了经营旗营私产外,并不具有类同于地方督抚的筹饷权,因而在战后驻防的恢复和重建上陷于被动。
那么战后地方督抚所筹资金都用于何处?
同治三年七月,曾国藩在奏折中讲到善后大端有筹饷裁军、抚恤灾黎、修补城墙、修建旗营等。为经办善后事务,曾国藩设立善后总局,由布政使、督粮道、盐巡道暨候补道员负责。“总财赋之出,内上下教令,以毗省之大政,凡事涉扶绥安集者皆隶焉。”立局之初,江宁巡道以下各官津贴、七县驿站夫马皆由局支放,需款甚巨。114同治三年冬,曾国藩派江宁布政使万启琛等人分赴里下河一带劝办捐输,于通州设立金陵善后捐局。自同治四年三月初一日开局日起,至五年六月初十日止,共计捐银553700余两。同治四年六月间,署两江总督李鸿章因前敌饷需紧迫,饬令两淮运司劝谕楚、西两岸场运各商捐银16万两。115“捐款既罄,仅恃金、扬一成善后厘捐、后湖鱼茭租等款,不敷支放。两淮盐政曾文正公檄湖北督销局每月于邻盐款内拨银四千两解局济用。计自立局十七年来,经费不下数百万,皆由外筹。”116“光绪九年,局款不敷支放,复经前督臣左宗棠饬鄂局加拨银一千二百两,月共解银五千二百两。此川税解淮一半钱文协解善后经费之由来也。”光绪十二年(1886),以金陵善后局“入不敷出,上江两岸销数加增,令店设城内,饬令按引呈缴经费。自是年十一月起每引认捐银6钱,以充公用”。117直至光绪二十四年清廷收紧地方督抚财权,局费才减少。
善后局用款经曾国藩奏定不用造册报销118,无从得知其收支细目,但可窥其大概。局下设有传统机构工程局、田产局、清理街道局、采访忠义局、普育堂、劝农局、织造机局、书局等。起初善后局所筹经费除用于裁军外,首先用于招徕士子,收拾人心。同治三年先修贡院,其后收买民居加新建,至同治十二年间,共有新旧号舍20640间,号衕295字。119同治三年起又陆续修建凤池书院、钟山书院、尊经书院、惜阴书院。同治四年又修建文庙,同治六年再次修建,使文庙规模甲于东南。
修建城墙的工作自攻城结束后就已开始。先将围城期间所掘的地洞堵筑,其他“各门墙垣复城后间补葺之”。被战火毁坏的官署衙门在同治年间也陆续修建完竣。两江总督署于同治十年修建完成,“规模甚宏,房屋极多”,以致于曾国藩“深愧居处太崇,享用太过”。120驻防将军、副都统衙署也在这一时期建成,驻防兵房这一时期建成较多。
除了旧式建置外,同治年间还新增了一些新式局所。同治四年兴建了机器制造总局,五年七月告竣,十二月又就报恩寺坡下菜地续造委员住房一所12间,为制造分局;同治九年十月复添造铁炉房五大间气炉房1所,并砌炉12座;同治十一年十月又添造翻沙厂屋6间,翻沙模炕屋1间,改造洋楼一所上下24间,添造房屋10间,走廊10号;同治十二年九月又添造洋匠屋楼房12间,平房6间,上下走廊40间,又围墙一周。121洋务局、制造火药局、火药局、军械所等皆于同治年间建成。这些新式局所建造军械费用不一定归善后局报销,但也挤占了两江总督所能掌控的财政收入。其他还有为恢复秩序而设的保甲局、恢复农业生产而设的招垦局、典牛局、积谷局等。
总之,战后两江总督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而做的种种努力,都是通过地方自筹经费完成。所做之事都是两江总督职责所在,或是两江总督自认为的职责所在,比如机器制造局等新式洋务机构,是原来所没有的,但因曾国藩等人自强的愿望而主动兴建。这些事务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地方督抚每每以饷项匮乏为由拖延驻防重建的一些要求。双方的利益不同,诉求不同,在资金匮乏时,地方督抚觉得何处重要,便会把有限的资金用于何处。资金的流向反映的其实是地方督抚的一种态度。
(二)江南驻防希望恢复的旗营旧制落后时代太多
江南驻防兵力的等级划分,“其上者为马甲,次者为步甲,又次者为养育兵,又次者为炮兵以及弓匠、箭匠、铁匠、炮手之属……皆谓之小甲”。122即以骑兵为大甲正兵,其余皆谓之小甲,养育兵尚且排在炮兵、匠役之前。在兵额上,马甲最多,2000多名;养育兵1000多名,炮兵只有40名。这样的安排,是清廷一贯重视骑射、轻视枪炮的结果。
咸丰元年,黑龙江副都统清安奏请各省驻防修制鸟枪、满营挑放各缺考验鸟枪。清廷令各驻防将军等查议,最终决定“仍循旧制”,“各驻防旗员勒限演习及来京考验加看鸟枪之处,着毋庸议”,“嗣后绿营除水师人员赴部仍阅看枪炮外,其陆路武职到京,著仍照旧制考验,毋庸兼看火枪。”强调的仍是骑射,且官职越高,对枪炮越疏离。123同治初期曾在京师组建神机营,改弓箭为洋枪,但成效有限。地方驻防即使因战争需要临时变革,比如在战争中使用枪炮,但战后常一仍其旧。同治四年二月,江宁将军富明阿奏准将扬防遣撤后留下的落地开花炮12尊、炮子1500出,拨留江宁旗营存储。124同治十年,江宁将军穆腾阿见此军械、药铅等,损坏甚多,而江宁官兵“步骑各射中数尚多,抬鸟等枪准头亦复不少,大阵步伐联络整齐,各项技艺均尚可观”。125京口旗兵枪炮骑射各项准头皆在六成之上,演摆大阵亦尚合式。而江宁旗营只有200余匹马,未能教练马枪。穆腾阿认为“旗兵首重骑射,铁骑尤壮军威,应令兵丁训练马队”,遂以“训练马队为亟务”。同治十一年派员购买马匹,精心牧养,以佐领福昌、英志等为江宁驻防马队章京,“拣选精骑400匹,配搭技艺精熟之兵发给新造马枪,教以马上枪箭准头,并演排阵式,间日操演,皆能驰骋从心,每于步兵会操,殊壮声势”。126又派花翎正黄旗佐领广福、蓝翎镶黄旗防御廷凯为京口驻防马队章京,拣选精骑480匹,配搭兵丁专操马上枪箭,“庶不致有失旗人根本”。127光绪元年,穆腾阿奏请于两淮运库每年应拨解江京两防盐规银2890两中,先拨银1000两,分作两防马队加操赏犒。光绪三年九月,又奏请将每年剩余应解盐规银1890两,全数批解,以其中490两“为江宁新补马甲子弟幼丁等练习马上操演奖励之用”。128两淮盐运使欧阳正墉以“淮南现在仍行税盐,销疲课绌,并未开办纲盐,一切盐规杂款均未启征”为由拒绝,推说俟盐章复旧再行筹解。两江总督沈葆桢遂据此咨复穆腾阿。129穆腾阿对此很不满,直接奏请清廷裁断。清廷谕令沈葆桢饬两淮运司每年于经费项下将剩余银两按数筹解江宁旗营。至光绪十八年刚毅挑补缺额时,仍是选“人材骑射”可观者。
在同一片天空下,江宁将军和两江总督似乎生活在两个世界。江宁将军忙着恢复骑射、马队,两江总督则筹思洋枪炮舰。同治十年十一月,曾国藩巡阅江苏境内水陆各营后,提出四项更改建议,其中一项涉及军备:“向例各营军械俱用鸟枪门药,风则吹散,雨则沾湿,实不利于战阵。近年各处兵勇俱用洋枪铜帽,精而且捷。风气一开,人人以鸟枪门药为苦,在上者虽有大力不能强遏人情。军事最贵神速,而最忌迟钝,准情度势,恐不能不全用洋枪,而各项器械亦有当用洋制者。”130光绪二年,由荆州拨赴江宁以补下四旗三甲兵额的官兵300名到防,操练所用器械,仍是由荆州所带鸟枪300杆。131直到光绪七年,才由江宁将军希元等奏请将江京两营添练洋枪,并咨拨外洋各项军火,分给江京两防按期操演,但官兵技艺仍以步射、骑射、抬炮、鸟枪及马步大阵为主。132
光绪九年,江宁将军善庆见江京两防马队仍用旧式鸟枪,即咨请两江总督拨洋马枪1000杆,马蹄呢步枪500杆,林明敦中针后膛枪200杆,12磅前膛开花炮16尊,分拨京口驻防马枪500杆,马蹄呢200杆,林明敦100杆,开花炮8尊。成立马步队并开花跑队,操演打靶排阵等,并请谕饬神机营颁发马步各阵操演图式,使两防官兵此后皆有所适从,营务不致废弛。133善庆又强调“火器宜精也”,奏请“谕饬各直省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查阅各营,如有未曾添演洋枪仍用旧有鸟枪者,可否准其就近咨商督抚,酌量请拨以资训练,庶几操演极其精娴而临阵自能胆壮矣”。134光绪十年,江宁将军丰绅挑选江宁兵丁1250名、京口兵丁750名,每日督率操演,这是江南驻防练军之始;甲午战争后,朝臣中出现要求变革兵制、编练新军的呼声。光绪二十四年,江宁、京口两防陆军奉旨悉照西法改练洋操135,其后驻防营制又改为常备军、续备军、巡警。136江南驻防终于放弃传统骑射,而这时驻防旧制尚未完全恢复,也无须恢复了。
相比于同期的其他一些驻防,江宁驻防在编练新军方面表现滞后。同治元年,广州驻防奉总理衙门文,于驻防旗兵内择年富力强者350名,会同英国兵练习洋枪;又择300名随同法国兵练习,后该营因法国兵调回而裁撤。光绪元年,又在余丁内挑选850名,与前350名合在一起另立洋枪队。光绪六、七两年又添练500名。薪水口粮皆由善后总局按月支发。137杭州旗营在重建过程中,于光绪元年添设威健选锋队,操防洋枪;光绪四年,奏设洋枪队800名。138在教育上,直到光绪六年(1880),江宁驻防才获准建立崇文书院,教授汉文;杭州驻防在嘉庆五年即有梅青书院,经兵燹被毁,同治年间又重建。而广州驻防因对外交涉需要,在同治三年即设有同文馆,教授西文、汉文、算学等。139因此,江宁驻防重建中装备落后,应有清廷和驻防将军主观认识原因。因日俄挑起边疆危机,沿海省份加重防务。光绪元年,穆腾阿查阅宁防所有军营旧存炮位,见有铜铁大小炮位73尊,劈山炮84尊,均年久失修。遂与署督臣刘坤一会商,派员修理。又见京口驻防有战后所遗大小炮位70余尊,“遗弃草莱,殊为可惜”,与刘坤一、梅启照会议,拟修整以安设四城门。虽然梅启照认为京口地方向隶苏省,此项遗炮未便由宁筹修,但因此事“慎固疆圉,自强伊始,何分畛域之界”,当即筹款,派员前赴京口修整炮位,并添制炮盖炮架。“两月之间,修理齐备,允称适用”,即饬存储四城门,责成官兵看管。宁防之炮均一律收存炮库,以期有备无虞。140由此可见江南驻防平时并不重视枪炮训练,也可见地方官员对旗营重视枪炮的支持。穆腾阿盛赞梅启照“无分畛域,顾全大局,故能变无用之物为有用”。这是江南驻防重建过程中难得一见的和谐局面。
结语
太平天国运动后,百废待兴,清廷和江宁将军都急欲恢复江南驻防旗营旧制,但是在重建旗营兵房和补充旗兵缺额的过程中,心有余而力不足,处于十分被动的境地。直到光绪二十四年,八旗奉命实行兵制改革,江南旗兵旧额也未能完全补足,旗营旧制也未能完全恢复,此后驻防奉命照西法改练洋操,实行常备军、续备军和巡警制度,旧制再无恢复可能。驻防重建之路崎岖漫长,首先因晚清财政制度的变化冲击了原有的驻防经费划拨制度。太平天国战争中,统兵大臣、地方督抚的筹饷行为导致地方财政兴起,光绪朝整顿财政的措施虽有一定成效,但没有根本改变“地方财政”格局,中央对地方督抚的依赖加深。江南驻防重建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重建进程与地方督抚的支持程度密不可分。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地方督抚先将资金用于裁军、剿捻平回、练兵、洋务企业及其他关系民生的善后措施,并未首先用于重建驻防八旗旧制,在驻防重建上常见消极拖延,较少积极配合。江南驻防建设依赖地方财政支持的状况到清末新政时也未改善,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江宁将军永隆称“将军、副都统仅有管辖旗营、镇守地土之责,一切办事筹款,其权全操之督抚”;“练兵、兴学并未能一律兴办,实无非以款无可筹而止……可否恳恩谕饬各督抚,此后凡遇外省驻防开办练兵、兴学、习艺诸要政,皆当不分畛域,勉筹饷项,使之各底于成”。141其次因为江南驻防希望恢复的旧制与地方督抚希望建立的新制相去太远。光绪初年,江宁驻防日常操练仍以骑射为重,对操练枪炮不够重视,直到光绪七年才添练洋枪;而两江总督皆是洋务运动的倡领者或积极参与者,重视新式枪炮船舰的制造和使用。二者所处位置不同,导致观念、认识、眼界上的差距,造成双方少有共鸣,因此在行动上表现出差异。通过研究太平天国运动后江南驻防的恢复和重建,可以管窥太平天国运动对江南驻防的影响、江南驻防地位的变化,为研究晚清中央与地方、满与汉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注释
1孙守朋:《乾隆二十八年京口驻防汉军出旗拨补与伊犁驻防》,《清史研究》2015年第4期。
2穆克登布等:《奏为开缺甲兵家口无依请赏给养赡事》(嘉庆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04/01/01/0559/008。以下所引档案若无特殊说明,皆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不再一一注明藏所。
3魁玉:《奏为查明江宁八旗殉难官兵妇孺请旨优恤并陈筹款建房情形事》(同治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朱批奏折,04/01/30/0399/001。
4钟瑞、春元:《京口八旗志》,出版信息不详,第480页。
5福昌:《奏请借项修葺江宁京口驻防满蒙兵丁兵房事》(嘉庆八年四月初二日),朱批奏折,04/01/20/0007/033。
6钟瑞、春元:《京口八旗志》,第481页。
7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有:潘洪钢《杭州驻防八旗与太平天国》,《江汉论坛》2013年第12期;潘洪钢《荆州驻防八旗与太平天国》,《湖北历史与文化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沈红亮《皇族的象征在陨落中——晚清京口驻防旗人社会》,《镇江高专学报》2017年第1期;刘荆《太平天国运动对八旗的冲击》,硕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6年;许富翔《清代江宁满城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台湾东吴大学历史系,2008年;李英全《更新而不去旧——晚清旧式军队的整顿和改造》,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8《清穆宗实录》卷107,同治三年六月戊戌。
9《清穆宗实录》卷107,同治三年六月甲辰。
10《清穆宗实录》卷110,同治三年七月丁卯。
11《洪秀全逆尸验明焚化洪福瑱下落尚待查明李秀成等已凌迟处死抄送供词汇送并粗筹善后事宜折》(同治三年七月初七日),《曾国藩全集》7,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327—328页。
12《清穆宗实录》卷109,同治三年七月己酉。
13《谕纪泽》(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曾国藩全集》21,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502页。
14关于圣库的考证,参见《天朝圣库制度考》,江苏省财政志编辑办公室编:《江苏财政史料丛书》第1辑第4册,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743—757页。
15赵烈文:《能静居日记》2,岳麓书社2013年版,第805—806页。
16《吴宗麟上吴煦禀》(1864年10月),《吴煦档案选编》第3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59—160页。
17《复奏谕旨垂询诸事折》(同治三年八月十三日),《曾国藩全集》7,第397—398页。
18《清穆宗实录》卷113,同治三年八月乙未。
19《复富明阿》(同治三年八月十四日),《曾国藩全集》28,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94页。
20《复富明阿》(同治三年九月十三日),《曾国藩全集》28,第156页。
21《复富明阿》(同治三年十一月初九日),《曾国藩全集》28,第234页。
22赵烈文:《能静居日记》2,第815页。
23《复富明阿》(同治三年六月初二日),《曾国藩全集》28,第9页。
24《与潘曾玮》(同治三年八月初六日),《曾国藩全集》28,第83页。
25《清穆宗实录》卷120,同治三年十一月己亥。
26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2,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23页。
27魁玉:《奏为遵旨确查驻防额设官兵应补数目筹办善后尚未举行各情形事》(同治四年七月初六日),朱批奏折,04/01/01/0885/082。
28魁玉:《奏为京口驻防急需修盖官署兵房请饬催护江苏抚臣等派员兴造事》(同治四年七月初六日),朱批奏折,04/01/20/0017/024。
29《清穆宗实录》卷149,同治四年七月丁卯。
30魁玉:《奏为遵修兴造江宁驻防衙署兵房事》(同治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军机大臣奉旨),录副奏折,03/4802/039。
31魁玉:《奏为查明江宁八旗殉难官兵妇孺请旨优恤并陈筹款建房情形事》(同治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朱批奏折,04/01/30/0399/001。
32《清穆宗实录》卷184,同治五年九月丙子。
33《复魁玉》(同治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曾国藩全集》30,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93—94页。
34魁玉:《奏为江京两防善后规模粗定均拟今秋先建兵房等并筹办情形事》(同治六年六月初九日),朱批奏折,04/01/20/0017/015。
35魁玉:《奏闻江宁京口驻防善后情形片》(同治七年六月廿六日),满文录副奏折,03/0208/4497/063。
36赵烈文:《能静居日记》2,第1057页。
37魁玉:《奏报去岁盖成兵房五百间并续行商建兵房情形事》(同治八年三月十一日奉旨日期),录副奏折,03/4839/047。
38穆腾阿:《奏请添造江南驻防官兵军装事》(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录副奏折,03/4831/117。
39穆腾阿:《奏为京口驻防善后大定官署器械一律竣工事》(同治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朱批奏折,04/01/30/0461/042。
40魁玉:《奏为兵房集有成数拟先酌调官兵并拟分起征调安插布置各情形事》(同治九年四月十九日),朱批奏折,04/01/30/0146/042。
41魁玉:《奏为江宁驻防旧存兵房业已补盖工竣仍请照案由善后工程局报销事》(同治十年十月初一日),朱批奏折,04/01/01/0912/050。
42《复魁玉》(同治十年八月初十日),《曾国藩全集》31,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590页。
43《复魁玉》(同治十年八月二十日),《曾国藩全集》31,第595页。
44《复梅启照》(同治十年八月二十四日),《曾国藩全集》31,第600页。
45《复洪汝奎》(同治十年八月二十四日),《曾国藩全集》31,第599页。
46江苏省财政志编辑办公室:《江苏财政史料丛书》第1辑第3册,第601页。
47穆腾阿:《奏为江宁八旗训练马队以重操防并兴建头甲官员公署等要工事》(同治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朱批奏折,04/01/19/0059/004。
48同治《续纂江宁府志》第7卷,“建置·署廨”,第9—10页。
49希元:《奏为驻防官署兵房年久失修拟请援案借款修房事》(光绪七年九月初七日),录副奏折,03/6086/046。
50《清穆宗实录》卷110,同治三年七月丁卯。
51《清穆宗实录》卷123,同治三年十二月壬午。
52《清穆宗实录》卷110,同治三年七月丁卯。
53《德兴改归江宁驻防旗籍片》(同治四年十二月初三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2,第377页。
54《清穆宗实录》卷110,同治三年七月丁卯。
55魁玉:《宁防满洲八旗额设官兵及现存官兵各数目清单折》,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军机处档·月折包,101088,转引自许富翔《清代江宁满城的研究》,第174页。
56魁玉:《奏为兵房集有成数拟先酌调官兵并拟分起征调安插布置各情形事》(同治九年四月十九日),朱批奏折,04/01/30/0146/042。
57魁玉:《奏为新调官兵到防日期及安插布置情形事》(同治十年五月二十八日),朱批奏折,04/01/03/0061/034。
58魁玉:《奏为考核荆州拨防官兵随丁遵旨挑选马甲事》(同治十年十月初一日),朱批奏折,04/01/16/0192/052。
59穆腾阿:《奏为接管旗务查阅江宁官兵技艺事》(同治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朱批奏折,04/01/30/0195/012。
60穆腾阿:《奏请酌补驻防官兵缺额事》(同治十一年十月初二日),录副奏折,03/4703/099。
61穆腾阿:《奏为陈明江宁驻防挑补领催前锋马甲足数事》(同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录副奏折,04/01/01/0918/026。
62穆腾阿:《奏请敕荆州将军照数拨调官兵补足三甲缺额事》(光绪元年七月二十四日),朱批奏折,04/01/12/0521/009。
63穆腾阿:《奏报调拨荆州官兵到防日期及安插布置情形事》(光绪二年八月初七日),朱批奏折,04/01/01/0931/003。
64穆腾阿:《奏为规复旧制请添补八旗头甲兵额事》(光绪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朱批奏折,04/01/01/0931/002。
65希元:《奏请将江宁驻防额设协领管辖章程仍复旧章事》(光绪七年三月十九日),录副奏折,03/6016/036。
66《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1辑,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1973年版,第6—7页。
67善庆:《奏请于江京两防余丁内挑选精壮先行添补江宁四甲兵额事》(光绪九年十一月初九日),朱批奏折,04/01/16/0215/075。
68丰绅:《奏报江宁驻防八旗拟请添补各旗头甲喇兵数目事》(光绪十三年五月初六日),朱批奏折,04/01/01/0957/037。
69丰绅:《奏为江宁驻防兵未及足额拟请先行调补马甲二百名事》(光绪十八年五月初八日),录副奏折,03/6051/028。
70毓贤:《奏为江宁八旗中兵生计苦困现已饬查精壮者认真筹画事》(光绪二十五年正月十九日),朱批奏折,04/01/01/1035/005。
71丰绅:《奏为遵旨江宁京口两防练军改为洋操开存营兵数事》(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朱批奏折,04/01/18/0053/069。
72《奏陈遵设甘黔统捐总局并开局日》(同治十年八月二十五日),《曾国藩全集》12,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453页。
73《复议凯撤南勇并筹西事折》(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3,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16页。
74《清穆宗实录》卷244,同治七年十月戊午。
75《会筹分别遣留各军折》(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十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3,第373—374页。
76《清穆宗实录》卷247,同治七年十一月辛卯。
77丁日昌:《江苏厘金收支实数疏》,赵春晨编:《丁日昌集》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4页。
78《附胡家玉奏折抄件》,《曾国藩全集》12,第523页。
79《续议水师章程折》(同治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曾国藩全集》12,第528页。
80《同治上江两县志》第9卷,“兵”,第11页。
81田玉洪:《困厄中的抉择——晚清(1864—1911)裁军研究(以绿营为中心)》,博士学位论文,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2005年,第60页。
82《清穆宗实录》卷297,同治九年十一月丁未。
83田玉洪:《困厄中的抉择:晚清(1864—1911)裁军研究——以绿营为中心》,第69—71页。
84《酌调额兵添给津贴立营操演折》(同治八年七月十七日),《马端敏公奏议》卷八,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171),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第777—779页。
85马新贻、丁日昌:《酌改苏抚标兵制疏》,赵春晨编:《丁日昌集》上,第66页。
86《清德宗实录》卷370,光绪二十一年六月乙亥。
87《清德宗实录》卷402,光绪二十三年三月癸巳。
88《酌裁兵勇折》(光绪二十三年六月十五日),《刘坤一奏疏》2,岳麓书社2013年版,第1081—1085页。
89李英全:《更新而不去旧——晚清旧式军队的整顿和改造》,第57页。
90丰绅:《奏为遵旨查明江宁将军原无管辖绿营无从裁汰节饷事》(光绪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朱批奏折,04/01/01/1018/081。
91缪荃孙等纂修:《江苏省通志稿·武备志》第2卷,“驻防、绿营”,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5—26页。
92任桂淳:《清朝八旗驻防兴衰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78—79页。
93参见刘增合的系列论文:《太平天国运动初期清廷的军费筹济》,《历史研究》2014年第2期;《咸丰朝中后期联省合筹军饷研究》,《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4期;《左宗棠西征筹饷与清廷战时财政调控》,《近代史研究》2017年第2期;《粮台纷争与咸同战时财政:以江南与江北粮台为中心》,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89期,2015年9月;《行走在制度内外——曾国藩东征经费的筹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87本第4分,2016年12月。
94参见刘增合《光绪前期户部整顿财政中的规复旧制及其限度》,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9本第2分,2008年6月。
95巴扬阿:《奏为酌拟由荆州移拨江宁驻防旗兵章程事》(同治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朱批奏折,04/01/01/0886/054。
96《江苏财政史料丛书》第1辑第4册,第561页。
97参见《江苏度支略考》,《江苏财政史料丛书》第1辑第4册,第562—564页。
98《遵旨查明各事分条复陈折》(同治三年十二月十三日),《曾国藩全集》8,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145页。
99《恭办彩绸动用漕价等银折》(同治十年四月十六日),《曾国藩全集》12,第317页。
100《曾国藩全集》12,第164、355、515、516页。
101魁玉:《奏为京口驻防旗兵生计维艰恳请饬拨本色粮米事》(同治五年十月初六日),朱批奏折,04/01/30/0213/043。
102《饬司筹给旗营恩济银两片》(同治十年五月十一日),《曾国藩全集》12,第369页。
103《江苏财政史料丛书》第1辑第4册,第121页。
104高晋:《奏请将应缴地价准在江宁八旗官兵俸饷内分作三年按月扣留司库充公事》,朱批奏折,04/01/03/0028/005。
105穆腾阿:《奏为江宁驻防八卦洲柴变价钱文分别留为修洲经费等项用请免按年造报事》(光绪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朱批奏折,04/01/01/0929/067。
106毓贤:《奏为江宁八旗中兵生计苦困现已饬查精壮者认真筹画事》(光绪二十五年正月十九日),朱批奏折,04/01/01/1035/005。
107穆腾阿:《奏为江宁教场田租仍请减则征收事》,朱批奏折,04/01/35/0609/001。
108《江苏财政史料丛书》第1辑第4册,第122页。
109《奏陈江苏省清理沙洲完竣在事各员请奖情由折》(同治十年三月二十八日),《曾国藩全集》12,第304页。
110《清文宗实录》卷222,咸丰七年三月壬申。
111巴栋阿:《奏为镇防饷需缺乏于大江港口暂行设长抽厘事》(咸丰十一年二月十一日),录副奏折,03/4321/033;巴栋阿:《奏为兵饷久绌筹办亩捐房捐暂资接济事》(咸丰十年十月初六日),录副奏折03/4318/026;乔松年:《奏为署理江宁将军巴栋阿拟在泰兴县口岸设局抽厘与理未协请饬令停止事》(咸丰十年十月十三日),录副奏折,03/4399/067;巴栋阿:《奏为运司乔松年擅提军饷并朦蔽口岸厘捐请旨办理事》(咸丰十一年正月初五日),录副奏折,03/4320/026。
112都兴阿:《奏为试办运盐济饷事》(同治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朱批奏折,04/01/03/0160/037。
113《查明湖北幕友徐翼被参各款折》(同治八年五月二十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3,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453页。
114同治《续纂江宁府志》第6卷,“实政”,第1页。
115《金陵善后捐输及淮商捐助军饷各员请奖折》(同治七年九月初二日),《曾国藩全集》10,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220—221页;《复沈笠湖》(同治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曾国藩全集》28,第416页。
116同治《续纂江宁府志》第6卷,“实政”,第1页。
117江苏省财政志编辑办公室编:《江苏财政史料丛书》第1辑第3册,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133页。
118《请准金陵善后总局用款免其造册报销片》(同治七年九月初二日),《曾国藩全集》10,第225页。
119同治《续纂江宁府志》第7卷,“建置”,第13页。
120《曾国藩全集》19,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501页。
121同治《续纂江宁府志》第7卷,“建置”,第14页。
122《同治上江两县志》第9卷,“兵”,第5页。
123《清文宗实录》第34卷,咸丰元年五月戊申。
124《江宁将军富明阿奏为新造炮位炮子拨留江宁并请将扬营余米亦拨江宁旗营事》(同治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录副奏折,03/4797/042。
125穆腾阿:《奏为接管旗务查阅江宁官兵技艺事》(同治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朱批奏折,04/01/30/0195/012。
126穆腾阿:《奏为江宁八旗训练马队以重操防并兴建头甲官员公署等要工事》(同治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朱批奏折,04/01/19/0059/004。
127穆腾阿:《奏为查阅京口八旗官兵技艺事》(同治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朱批奏折,04/01/18/0047/075。
128穆腾阿:《奏为统筹江京驻防善后请饬解旧款事》(光绪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朱批奏折,04/01/30/0214/002。
129穆腾阿:《奏为筹办江京两防善后奉旨准拨盐规旧款并请饬令赶紧筹解事》(光绪三年十二月初九日),朱批奏折,04/01/30/0214/003。
130《查阅江苏营伍事竣回省陈明大概情形折》(同治十年十一月初一日),《曾国藩全集》12,第467页。
131穆腾阿:《奏报调拨荆州官兵到防日期及安插布置情形事》(光绪二年八月初七日),朱批奏折,04/01/01/0931/003。
132丰绅:《奏为查阅江宁官兵技艺并点验马匹军械库款事》(光绪十年十二月十五日),朱批奏折,04/01/30/0195/008。
133善庆:《奏为查阅江宁京口两防官兵整顿马步各队并请颁发神机营操演各阵图式事》(光绪九年十一月初九日),朱批奏折,04/01/16/0211/038。
134善庆:《奏为整顿驻防营务敬陈管见事》(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朱批奏折,04/01/16/0211/036。
135丰绅:《奏为遵旨江宁京口两防练军改为洋操开存营兵数事》(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朱批奏折,04/01/18/0053/069。
136崇善:《奏为江京两防改练新军已成阅看情形事》(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初七日),录副奏折,03/5999/117。
137《驻粤八旗志》第5卷,“经政·选锋队操防”,第27—28页。
138张大昌辑:《杭州八旗驻防营志略》,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9、153页。
139各地驻防设立书院的情况,参见顾建娣《清代的旗人书院》,《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6期;《晚清的旗人书院》,《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
140穆腾阿:《奏为江京两防添设守城炮事》(光绪元年九月二十五日),朱批奏折,04/01/01/0928/076。
141永隆:《奏为时事多艰预筹饷练兵兴学等根本事》(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十六日),朱批奏折,04/01/01/106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