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民意机构与民意代表哪里去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50 次 更新时间:2008-07-17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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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宁  

今年,从广州刮起来的禁电动车风波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猛烈。根据广东省政府的批复,广州市政府近期即将正式出台有关规定,在大广州地区(从市区、郊区、小区到所辖县市)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禁令一出,便引起普遍质疑。

中国经历多年的改革之后,经济体制已经发生变革,但是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基本上还完全沿用计划经济公共事务管理方式。在这样的制度下,公权力的任何决策,都可以毫不犹豫地让民众承担全部成本。一切政策和决策都服从于公权力自身的便利和需要,民众必须公而忘私,民众的一切利益必须为公权力让步。

广州市政府的这次“禁电”之举,就是计划经济下公共事务管理方式的典型注脚。无怪乎有人批评说,广州当局拿弱者的出行权来交换城市交通压力的缓解已经是一种既定思维下的下意识选择。缓解城市交通变成了缓解权贵交通,方便民众出行变成了方便部门管理。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若干年前,可能不会引起任何公开的争论。然而,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民众的权利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的觉醒,民心已经义无反顾地向往现代文明社会。而现代文明社会的公理之一就是,任何公权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承认公民人身的自由,就必须承认公民出行的自由。公民有出行的自由,就有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剥夺公民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就是侵犯公民的自由选择权,(变相)剥夺公民的交通工具就是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广州市有关部门的做法,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反弹,就是因为这样的政策,既无视公民的人身权和自由选择权,也无视他们的财产权。

现代文明社会是以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本位的,不是以公共权力为本位的。因此,现代文明社会的公共事务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也应该围绕着这样的使命:如何全面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如何尽最大可能方便民生。换句话说,现代文明社会是民本位的,而不是官本位的。广州有关部门的做法,完全是出自官本位,民众的权益,尤其是弱势民众的权益,在决策者的天平上完全失去重量。

现代文明社会是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各种利益难免要发生碰撞与冲突,这本来是十分正常的。因此,现代文明社会必须有相应的利益聚合、利益表达、利益保护和利益冲突解决机制。为此,公民在言论、参政等方面也应享有多重的权利。现代文明社会的政体形式因此也被称为代议政体:即公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议士来行使公共权力,以确保社会各界,不论强势弱势,在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都能得到充分的代表,都有充分的发言机会,利益得到充分的尊重。为此,作为民意汇聚和协调场所的代议机构在协调利益冲突和制定公共政策中发挥着最为关键的作用。

而在广东的这次电动车风波中,我们到处都可以听到民众、厂家、官员、传媒的声音,看到他们的身影,但就是看不到选民与代议士沟通,代议士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现在文明社会中最关键的成员——选民和代议士以及最关键的机构——代议机关双双“失踪”了。

这次风波,表面上是民间与公权力发生分歧。但是,其背后是中国在公共事务管理体制上的严重滞后所引发的危机。中国的经济与民生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生活已经初步与现代文明社会接轨了,现在是转变公共事务管理方式的时候了。(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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