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红邑:民族主义思潮的两个来源及其影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31 次 更新时间:2019-11-1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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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邑  

内容提要:民族主义思潮是塑造国际关系和影响现代国家建构的一大主流思潮,它伴随着启蒙运动及法国大革命以来的思想发展而成长壮大。民族主义话语体系的形成最初主要发生在法、德的现代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它被赋予了两种显著不同的哲学色彩,分别是共和主义色彩以及历史主义色彩。前者以理性和人道为口号,建立在启蒙运动所树立的平等观念与个人权利的哲学基础之上,后者则建立在对理性主义反动的浪漫主义、历史主义哲学基础上。二者相互对立又相互塑造。这种糅杂的民族主义理论体系对后发国家,尤其是非西方国家,构成了学习的重要范例。它们不仅影响了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方向,由普世的统一世界观转向个体的特殊论,同时,其强大的动员力也影响了后发民族国家的建构,它内在的民主观念与国家主义的张力对一些国家的政治进程产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关 键 词:民族主义  启蒙运动  共和主义  历史主义  Nationalism  Enlightenment  Republicanism  Historicism


民族主义思想作为塑造现代国家形态的重要思想在19世纪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近代以来民族主义话语的介入塑造了这些国家的政治思想传统,与各自的特殊性结合在一起,又形成了风格各异的民族主义学说。为了探寻民族主义思想的理论结构,更好地理解它对政治思想传统的影响,本文将从思想史的角度,按照时间顺序和国别发展对民族主义思潮的发展以及各国近代国家建构的互动过程做一梳理和比较,将它置于19世纪以来西学传统的背景下,以求解释民族主义思想在西方政治传统中的位置和作用,并进一步解释它对现代国家建构的双重意义。


一、早期民族国家形成的范例


为了给民族主义下一个定义,须先理解何为“民族国家”,并对“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进行回顾。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民族国家是一种近代产物。在没有主权观念的中世纪,今天的民族和民族国家都不存在。按照恩格斯的说法,现代民族是被压迫阶级的产物。①中世纪的封建经济关系是颇为初级的,当社会经济得以发展和进步,采邑之间复杂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逐渐成为发展的阻碍,繁复的封建关系和教会特权加剧了政治权力的争夺。在这种混乱的状态中,王权构成了进步的因素,代表着混乱中的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利益,与“分裂”、“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之间对抗。市民阶级与王权逐渐形成联盟,并最终帮助王权实现了最终的胜利,欧洲诸国逐步进入君主专制阶段。君主专制是传统国家向民族国家转型的一个重要步骤,它大大促进了一国统一市场之形成,加速了社会经济发展。由于开明君主对启蒙运动的偏爱,又大大推动了思想文化的繁荣。恩格斯的说法在欧洲有一定的普遍性意义,但西方最早的现代国家英国却并非按照这种方式演进。一言以蔽之,是英国民族与民族国家的形成并未经历其后欧洲其他国家的那种民族主义运动。

英国没有民族主义运动在其语词含义上得到了表现,用史密斯的说法,英语中“民族主义”(Nationalism)的含义与大陆语言之间非常不同,英语含义是中性的,而法语和德语的用法,是将民族主义一词与沙文主义和极端仇外等同起来。②

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主英格兰后,逐渐确立了“王在法下”的原则与法治传统。在诺曼征服前,英格兰民族尚未形成明确的民族意识和大不列颠认同感,彼此之间也缺乏有效的交流。各支系为了争夺土地与财产陷入了长期混战的状态。诺曼人对英格兰的征服结束了长期割据的混乱局面,但并未毁掉英格兰的盎格鲁-撒克逊文明。威廉一世宣布自己为英格兰国王,并尊重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法律,编著法典也很大程度地保留既有法律。这一点对随后英格兰的政治有重要影响。英格兰的法律传统跟欧洲有很大不同,征服者引进的罗马法被纳入到英国普通法系统中,迥然有别于它在欧洲大陆的发展。

随着英法百年战争中,英国在欧陆的失败,英格兰统治者和民众对自己的身份重新定位,正视自己的岛国地位,到了伊丽莎白一世时期(1558-1603在位),英格兰人真正确立了自己的海岛民族性。不过,英国历史学者休谟对“民族性”的说法不屑一顾,他幽默地指出英格兰人最大的民族性就是没有共性。“我们可能时常评论同一个民族身上奇妙地混杂着不同风格和性格……在这一点上,英格兰人大概是有史以来最突出的民族。”因此,“较之普天之下任何民族,英格兰人拥有的民族性是最少的,除非这个特点本身可以被视为一种民族性。”③麦克法兰在《现代世界的诞生》里列举了古今哲人对英格兰民族多样化的描述与评论,并指出这种多样化得益于各领域和各建制之间的分离。由于现代性之一系列相互冲突的价值,任何一个领域都无法充当社会的决定性结构,因此并不可能存在一种组织原则把国民变得千人一面,而只能放任各行其是。④对于英格兰民族的这一复杂现象,爱默生曾有这样的认知:“英格兰民族的复合性格暴露其起源的混血性。英格兰的一切都是截然对立的元素的融合:语言是杂交的,人名来源于不同民族的——有三种语言、三四个民族;不同的思潮也是背道而驰的。”“……英格兰却以对立和矛盾而生。他的伟大建立在惊涛骇浪之上,它自始至终都是一座异人怪事的博物馆。”⑤简言之,英格兰民族性的养成是不同建制和领域之间相互冲突和妥协的结果。英国人的民族特点或可粗略地概括为:因文化多样性以及历史根源而形成的具有矛盾、谨慎的个人主义倾向,既彼此孤立又长于妥协与合作。英国人这一特点决定了他们对国家的需求,也对英国的思想家看待民族与国家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即英国人民需要一种居中调停,维护彼此平衡现状的国家。

现代英国国家的形成并非如恩格斯所总结的,由王权与市民阶级的合作而走向开明君主专制,而是贵族与新兴市民阶级(资产阶级)联合起来抵制不断扩张的王权。通过1640年革命以及1688年光荣革命而有效遏制了君权独大的可能。这种政治实践带来的结果便是在原有封建法体系之上生长而来的英国宪政。这套宪政主义政体既扎根于根深蒂固的普通法传统,又有效回应了资产阶级与市民阶层的诉求。在其后三百多年的发展中,各方利益与势力之间虽有所消长,但终因这一承袭于“古宪制”的议会制度惊人的宽容度而共存,并在很大程度上完成了其各建制的现代转型。

从这个角度来看待英国现代国家的形成过程,我们可以发现“民族”作为一种话语体系并没有太大影响。英国现代政治制度的形成主要是内向的,而非外向的。英格兰人民自豪于自己这种混合式政体,它一度令隔海相望的法国人艳羡不已。制度上,恰恰是这种混合制度,催生了英格兰的现代宪政制度与民族国家,它的名字仍然是联合王国,虽然不是一个典型意义(法国意义)的民族国家,却被视为近代以来最重要的现代国家。它的形成过程蕴含了一些独特的矛盾:它的王权并未与市民阶级联合起来反对贵族,相反,在王权扩张的时候,它的贵族与市民联合起来反对王权反对王权又没有被法国式的激进主义与革命精神冲昏了头脑推翻旧制度,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重申古老权利,渐渐形成了现代宪政国家。在议会中,制度的保障与对秩序自发的尊重促进了国家团结。英国的经验证明,现代国家的形成并不必然与民族主义直接相关。理解英国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与特点,可以此为参考与另外一种更广泛的民族主义潮流相对比。


二、启蒙运动背景下法国共和民族主义的兴起


民族主义率先在法国表现出了其“现代性”特点。通过对法国大革命各种思想的研究可以发现,民族主义成为革命话语的中心词:自由主义者借助民族主义话语体系唤醒民众的政治热忱,保皇派以国王作为民族利益的代表而为之辩护,代表贵族利益的最高法院也借用民族名义反对王政专权,经过系列的论辩,民主、共和的政治主张同民族主义一起成为18世纪法国启蒙哲学的产物。

相较于英国现代国家形成的特殊性,法国的民族国家形成方式展现了示范性的普遍意义。正如恩格斯对王权和民族形成关系的分析,法国波旁王朝对法兰西民族形成和民族国家大致疆域的确定起着巨大的作用。贵族权利同时构成了王权和市民阶级利益的阻碍,促进了后二者之间的结盟。尤其是中世纪后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催动市民阶级从事工商业,而封建体系给资本主义的发展造成了严重阻碍。同时,地方性封建权利时常在政治上对中央权利造成一定威胁,用恩格斯的话说,只有王权同市民阶级的结合才有能力推动领土内统一市场的形成。

这一时期,王权的利益具有超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地方利益的普遍性质。在启蒙运动的影响下,法国的各阶级都曾接受了一些共同的理念。尤其是法国国王本身亦被作为启蒙时代中的人物所铭记。开明专制君主就是专门为这个时代的君主量身打造的词汇。与之前的君主相比,开明专制君主的不同之处在对待新事物的态度和发展的速度上。君权神授的学说在此时不再被强调,而代之以理性和有益于世俗的理由来证明自身的正当。在开明专制制度下,国家这一概念本身正在从较古老的概念变为较新颖的概念。前者认为国家是属于其统治者的产业,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权;后者则宣称国家是由公职官员行使的一种抽象的非人格的权威,国王只不过是最高级的公职官员而已。⑥但是随着王权扩张,以及它与贵族制度之间复杂的密切联系,君权与民众之间的联系必然是脆弱和短暂的。一度在平民与王权之间产生的暧昧关系,随着大革命携带的平等主义诉求而骤然断裂。

法国大革命通常被认为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节点。它是群众政治意识觉醒的一个标志,启蒙运动以来所兴起的对个人权利以及身份平等的呼唤在现实中集中爆发。作为启蒙运动最重要的思想,现代自由主义在其发展之初是朝着国际团结的方向。法国大革命初期,它的原则不仅得到了法国中产阶级的支持,而且也赢得了其他国家这一阶级的支持,如革命前和初期德国自由主义者对之多持肯定态度。但除此之外,它很难唤醒大多数人的热情。真正促使广大群众政治觉醒、唤起大众效忠的,与其说是自由主义的理论,不如说领土主权的观念。⑦如同美国人民在与英国的争执中得出结论,只有独立的国家主权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

学术界习惯将法兰西民族分类为“公民民族”。它是建立在由政治意愿界定的基础之上,与德意志民族等“语言和族裔”的民族形成对照。那么,法国的这一公民民族观念是否与文化的民族主义存在相似之处呢?它是如何形成并进入法国政治话语体系中的呢?这个问题或可从两个层次来理解。首先在理论层面,人民主权理论完善了共和的公民民族主义理论;其次在现实政治层面,民族与民族主义话语体系(民族利益)成为讨论政治问题、进行政治行动的核心话语。

在理论层面,我们需要回到大革命前的启蒙运动中去找寻。在当时的思想创新中,影响最深也最为重要的是其鲜明的自由主义倾向和民主主义主张。大革命中高扬的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帜背后正是以卢梭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所主张的人民主权论。正是在卢梭那里,现代民族观念与民主共和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在卢梭的时代,法国社会正在悄然发生着深层次的变化:一是法国社会旧制度的瓦解。法国的旧制度是贵族统治和某种程度的封建制,每个人都明确从属于社会的某个“等级”,即教士、贵族和包括其余广大阶层的第三等级。这种旧制度正在因经济活动与政治局势的演变而松动,尤其是第三等级出现了更为复杂的阶级与财富分化,制度上中央的三级会议不再开会,在法国社会内部形成了利益多元化的局面。在海外,与英国的战争对法国中央政府的财政能力提了更高的要求。在历次的政府改革中,王室着力推行税制改革与加税政策,均遭到代表贵族和教士利益的最高法院的抵制,财政缺口的压力因此落到政治话语权更少的资产阶级与中产阶级肩上。这就激起了资产阶级与贵族阶层、商业伦理与旧制度之间的矛盾。同时,在当时的舆论层面,存在一个谁才能代表法兰西民族利益的争论。

卢梭认为,国王与臣民并不能构成一个紧密的民族共同体。民族国家需要臣民身份到公民身份的转换。在他那本著名的《社会契约论》中,他认为,随着旧的政治与宗教权威逐渐崩溃,应当以一种集体意志为基础建立的民族政权作为新的权威中心。唯此,社会的正义与秩序才会得到重新恢复。也就是说,人民有权推翻暴君,并依据集体的利益订立新的契约、组成新的国家。国家的最高主权属于人民,它不可分割、至高无上。这就是卢梭的人民主权主张。卢梭的社会契约建立在自然权利基础之上,这种自然权利以对人类社会自然状态的设想及推论为基础。这种经由社会契约而来的主权由于体现了集体的生命和共同的意志而无法被代表,只能由主权者自己掌握和行使。在这种人民主权与社会契约理论下的民族国家,是现代性政治文明国家的典范。它有如下特征:成员之间的平等的、个体的自由权利。

尽管从理论上完成了对这一民族观的建构,但从理论到实践仍然需要合理的契机,理论中的主张能在多大程度上成为现实,又如何影响后续政治演变直接关乎我们研究这一思潮的要旨。

毕竟在近代民族国家真正形成之前就已经有民族的概念,但其含义真正突破种族、地域和语言的层面而上升到政治实践层面却发生在18世纪中期。⑧这种转变的产生,一方面如前文所述源于启蒙运动思想家对人民主权及社会契约的论述为现代民族国家奠定了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则源自18世纪50年代以来法国对王国各项旧制度进行更新和改革引发的政治震荡——与高等法院的传统特权产生了严重的冲突。高等法院在这场政治论战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为了对抗王权和中央政府所推行的财政改革,高等法院的法官、律师逐步发展出一系列话语体系来论证高等法院所拥有的特权合法性。在论证自我权利的正当性时,两者均诉诸于民族利益,声称自己的权利系民族权利,代表民族利益。这就使民族成为一个政治语言,争论也围绕谁才能代表民族利益展开。

一旦进入民族利益的论辩,任何一方都难以同共和主义的公民的民族主义相抗衡。从卢梭的理论来看,将民族利益归结为每一个成员的平等权益,这种观念必然会得出一切封建特权皆是反民族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王权和贵族权利必然要成为民族主义批判的对象。法国后续情势也照此发展,大革命后,罗伯茨比尔接过卢梭“人民主权”的旗帜,将公民民族主义观念从政治立场上贯彻下去。

法国的知识分子尤其相信革命运动是人道主义的战斗,但在它以保卫法国、增进法国荣耀的爱国战争的姿态出现前,却未能对群众产生多大的吸引力。当外国军事压力威胁要摧毁革命法国的独立时,法国人才在爱国心的鼓动下揭竿而起。也就是说,是通过民族主义运动,才真正将自由、民主精神灌注给法国的国民。

当时的法国通过推行法语作为统一的民族语言,树立自中央到地方的统一教育体系完善对法国公民的爱国主义教育。公共意志成为整合国家的理由。它在国家与民族之间划了一个等号,使法兰西公民等同于法兰西民族,一个典型的公民民族形象随之形成。这种公民民族主义有着浓重的启蒙精神和示范效应,这样的公民民族国家依赖于中央政府对各种“公民政治原则”的推行与贯彻,以推翻和消灭地方封建主义残余,建立一种国家与公民个体直接的联系。

在国际政治层面,法国大革命遭遇了欧洲各国封建君主的抵制。一方面,由于法国大革命的理念具有极大的颠覆性与煽动性,站在了传统王权和教会利益的对立面。另一方面,平等主义的革命理念也催动法国“解放”欧洲的冲动,其后以解放为名所进行的一系列战争刺激影响了周边各国民族精神的兴起。这就造成了整个欧洲对法国大革命的反动与反思。在欧洲众多国家中,法兰西的邻居德国首当其冲。


三、德国历史主义民族主义的兴起


启蒙运动使德国人部分地接受了启蒙精神,唤醒了共和民族主义的热情,而法国大革命和对德战争则引起德国思想家对法国精神的反思和批判。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德国出现了以文化历史主义为特点的民族主义思潮。

民族主义在德国是作为一种抵抗拿破仑帝国的强制国际主义的运动发展而来的,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反法兰西及其背后的价值。由于拿破仑是专制君主,因此反对拿破仑的运动同时也是反对独裁专制的,这一时期德国的民族主义实际上是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混合物。德国的民族主义者有两种情况:一部分保守分子坚决主张维护本国特有的制度、风俗习惯、社会传统和历史发展的价值,担心这些会在法国和拿破仑的体系下遭到泯灭。另一部分人则对启蒙精神更为接受,要求更多的自决权、参政权,以及更多的个人自由等。德国保守主义者与自由主义者正是围绕团结在民族主义的大旗下反对拿破仑,并塑造了接下来几代的历史。

事实上,在拿破仑开始征服欧洲之前,德国人对法国人的文化与思想可以说是亲近的。神圣罗马帝国既不是一个强大的政治力量,也不是一个意义明确的民族文化的公共统一体。⑨在此前的一个世纪里,德意志的思想家是以一种世界主义的眼光审视欧洲:它的上层阶级瞧不起德意志特色的东西,反而崇尚法国的风尚、服饰、生活方式、观念和语言。

得益于法国大革命的催化作用,这种观念从文化层面上升到政治层面。法国大革命让德国人民看到国家可以为人民所利用,人民足以担当治理国家、参与国事的大任。法国人的公民尊严使德国人为其受家长式的统治而感到屈辱。历史上的德意志诸邦一直夹在各种政治势力之间,成为大国争夺的对象,时常是欧洲的主战场。德意志人常因统治阶层为“私利”而出卖“民族”利益感到愤怒。因此,这种高涨的民族情绪不止反对拿破仑的法国,也反对本国的上层阶级。

这种民族主义情绪一方面盼望为自己的文化传统找到一个统一的国家作为载体,另一方面希望像法国一样建立一个民主的民族国家。在德意志人民看来,一个伟大的德意志民族国家是解决所有问题的方法。

为了实现构建民族国家的目标,德国人爆发了各种政治行动,尝试了不同的建构方式。当时德国各地发展水平不一,尤其是在很多地区,农奴制度尚未完全废除,地方依然由土地贵族控制,这时的社会条件还不足以支撑一场类似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另一方面,相对于经济状况,德国的知识界又相对十分活跃。他们活跃在各宫廷与大学中,对启蒙时代以来的欧洲思想展开辩论。德意志的知识界经历了一个从自由主义向集权主义、从自由民族主义向历史主义民族主义的转向。

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宫廷财政学接班人的历史学派走进庙堂,身居大学和政府要职,历史主义研究传统直接占据了德意志思想谱系的主流,并影响了普鲁士一系列施政方针。历史主义源自赫尔德、歌德时代古典的人道理想,在拿破仑入侵时代发生了自觉民族和权力政治导向的转变,伴随着民族解放战争的狂热成为民族遗产的一部分,成为一代人的政治信仰。他们清除了法国的观念,更加相信国家行为的首要地位和政治权力的正当性,从而为后来国家主义的走向划定了方向。

现代历史研究是推动德意志民族统一进程的一个重要力量。当代史家伊戈尔斯指出,这使德国民族主义的反民主特征得以合法化的历史观,其要旨在于拒斥启蒙运动的理性和人道主义的观念。德国的历史主义批判法国启蒙运动的民主观念肤浅不堪,认为其理论预设的人性与人权是抽象的、非历史的,而他们则坚持一种历史实在论,认定人没有本性,只有历史。⑩以历史学派为主的学术团体,发展成为普鲁士道路的坚定捍卫者。

德国的历史研究形成的独特特点在于对历史性质和政治权力特点的基本理论信念。这一观念渗透到德国几乎所有的人文与文化科学中。语言学、经济学、艺术、法学和神学等,都以历史研究为导向。德国的历史主义将大国冲突置于中心,赋予历史学家以特殊的地位,将研究素材集中在外交档案中,忽略了社会史、经济史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历史主义核心观念的起点是认为自然现象与历史现象之间存在根本性差异,社会和文化科学需要一种与自然科学研究法不同的方法。对他们来说,自然是重复事件的舞台,现象本身缺乏有意识的目的,而历史则不同,它是由具有目的和意志力的、不可重复的独特的人类行为构成。因此,那种构建于自然法之上的政治学说和理论就是缥缈空洞的,除了会打破历史自身实现自我价值的进程之外,不会有什么建树。德国历史主义学派与自然法思想的决裂凸显了19世纪德国思想的特殊地位。

19世纪末以来,对自然法思想的反思与批判并不是德国的专利,英格兰、苏格兰都涌现了历史主义研究的潮流。历史与政治科学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为了理性政治原则而求诸政治哲学,而是政治理论家转向历史研究。柏克、卡莱尔、贡斯当、阿克顿,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阵营都有一批优秀的思想家在遥远的民族历史中而不是抽象人权中寻找法国或英国自由的根源。

但德国的思想倾向则是否定这一“空洞”的自由。他们观察到中央集权的启蒙国家对地方权利和特权的侵蚀带来的秩序缺失,看到法国大革命激进的平等主义诉求和对传统的挑战为国家对个体的暴政铺平了道路,于是自觉地站在二者之间,试图通过改变国家的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将封建特权整合起来。这使历史学派传统的学者与政治实践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这实际上是理性主义者以秩序为诉求,站在国家层面上的一次尝试。

启蒙以来,德国以文化为导向的研究让位给以民族为中心、以政治为导向的研究。作为目的存在的国家概念取代了它在自由主义观念中功利的含义。在功利主义自由主义者那里,国家只是捍卫人的权利、幸福的工具,本身不具有道德特性。但是德国历史学家普遍认为国家不仅是经验的存在,更体现了一种更高的原则。从哲学角度论证国家是道德的载体实际上是对18世纪以来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一种继承与发展。他们认为,自然法语境下的国家是一种规范性和概念化的观念,而他们心中的国家背后有一套价值哲学,国家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促进了更高的道德目的,只有在强大的国家中,自由、法律和文化创造力才能得到保证。这种国家体现的是民族文化的特殊价值,它与西方其他国家那种将民族主义与普世观念相融合的尝试是完全相悖的。

统一后的德意志帝国接受了1848年小德意志派的领土主张,将奥地利和波西米亚的德意志人排除在外。在新的德意志帝国内部,普鲁士约占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二,其余由各小邦构成。政体形式是君主政体的联邦制,每个邦国君主均享有世袭权利,由男性普选产生的帝国议会则取决于人民的意愿,从而实现一定程度的民主。但国家大臣只向皇帝负责,而不向议会负责。这与英国的议会内阁,美国总统制和法国的共和制存在巨大差异。

在西欧和美国,经济现代化伴随着议会民主制的发展,但德国工业化虽然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民主化却被延宕下来了。这主要是霍亨索伦王朝满足了中产阶级经济上的需要,而新颁布的宪法保留了土地贵族、军人和君主的诸多特权,还试图将产业工人排除在政治过程之外。这一混合了普鲁士容克地主利益与一定程度上民主的普鲁士道路为20世纪初期德国民族主义走向纳粹种族主义与军国主义埋下了伏笔。正如伊戈尔斯所言,是德国的历史思想和历史研究的民族传统在很重要的方面为1933年彻底抛弃民主制度和确立极权主义统治扫清了道路。


四、民族主义理论两重属性的影响


(一)民族主义理论两种属性的张力

民族主义理论在法、德各自的现代国家建构中得到了不同的发展。二者均体现出对领土统一和发展国民经济的要求,以及建立一种新的个体和国家关系模式的潮流。但两国各自特殊的文化传统和政治实践塑造了民族主义的两种特点,影响了民族主义理论的发展。

其一,民族主义理论内含共和主义价值和对平等精神的追求。在自由主义思想语境下,民族国家具有功利主义的特点,是保障人民权利和实现人民幸福的工具。在法国,经由卢梭《社会契约论》的阐述,人民主权理论赋予民族以集体意志的权威,人民以契约的形式建构了国家,国家成员地位一律平等。法国大革命后,平等公民身份、平等民族地位的理念极大地鼓舞了欧洲各国人民追求自由、建立民族国家的信心。

其二,历史主义民族主义是对共和主义民族主义的纠正,是对纯粹理性的批判。德国历史主义反对启蒙的理性主义。启蒙理性虽然是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演进的关键条件,但它并不能保证可以解决古今之变所引发的深层问题。启蒙理性所引导的现代公民民族主义是一个脱离了文化传统的理论构造物。阿克顿指出,法国大革命的结果是使作为社会理想的自然状态成为了民族的基础,取代了血统,法兰西民族被视为一个自然的产物。(11)这种脱离了现实、文化传统与习惯、血统的民族观念在现实中带来巨大的错位,引起保守主义和传统主义卫道士的强烈反对。在19世纪德国人的眼里,正是启蒙理性背后的自然法价值存在严重的问题,应对欧洲秩序的破坏和传统文化的凋敝负责。

在德国历史主义的语境下,民族国家体现了民族的历史目的,国家本身的存在既是历史发展的目标,也是保障民族自由的工具。民族主义经由19世纪德国思想家借助文化传统和历史的阐发,发展为历史主义的民族观念。民族的未来是国家,唯有通过国家,自由才能得到保障,自由的内涵就是成员利益与民族利益相一致。

因此,经由两个国家的理论发展和实践,民族主义理论获得显著的两种属性,即共和主义的公民民族主义和历史主义的文化民族主义。这两重属性分别对应了近代以来人们对现代政治的诉求:自由与安全。前者赋予公民以平等的法律地位,而后者则拉近了个体与民族的紧密关系。

(二)民族主义两种属性对现代国家建构的影响

然而,在民族国家的建构实践中,民族主义理论并未真正解决各国人民对现代国家的要求。受种族、血缘民族主义的影响,在残酷的国际竞争环境下,共和主义的公民民族主义失去了号召力,民族主义理论重新与血缘、历史、文化和国家竞争联系在一起。法国大革命后,人民主权迅速沦为一纸空文,社会契约解决了公民间的平等,但却未赋予公民抵御集权的能力。雅各宾专政的倒闭迅速带来传统势力复辟。德国历史学者将启蒙精神全部清除,走上极端的民族主义道路。保守的德国思想家忽视了启蒙以来人民对个体权利和自由制度的追求。为了捍卫民族文化,他们忽略了社会演进的需要,最终为走向极权主义和纳粹主义铺平了道路。

民族主义理论的两种属性迎合了人民群众对现代秩序的自由与安全的诉求,因此在各国广泛流传,尤其是那些有着悠久历史文明,却在现代化过程中遭遇挫折的国家。对它们而言,捍卫国家利益、复兴文化传统需要借助一个强有力的民族国家。首先,要有一群充满爱国主义的国民,他们需要对民族、历史充满热爱;其次便是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府机构,能够带领民族摆脱落后挨打的局面。

中国自戊戌变法开始大规模引进西学,这个时期欧洲社会恰好处于一战前的紧张对立状态。民族国家与传统帝国之间的张力与资本主义经济的不平衡混合在一起,这一气氛也传到了国内。面对政治转型和民族独立双重任务的国人失去了甄别优劣的能力。

近代思想大家梁启超受卢梭、伯伦知理的思想影响较深。从卢梭的思想主张中很容易走向重国家集体而轻个人的道路上,而在伯伦知理的国家主义思想中,个人的目的正是为国家而生的。如此认识自然受到国人一致接受。梁启超受其影响,也认为自由是团体的自由,而不是个人之自由,因此自由主义和集体主义难分难舍。梁启超对国际局势的判断,体现了他对“国家”的认识:“案天道循环,岂不然哉!……及前世纪末,物质文明发达既极,地球上数十民族短兵相接,于是帝国主义大起,而十六、十七世纪之干涉论复活。卢梭、约翰·弥勒、斯宾塞诸贤之言无复过问矣。乃至以最爱自由之美国,亦不得不骤改其方针,集权中央,扩张政府之权力以竞于外,而他国何论焉。”(12)可见,帝国主义竞争的外部环境和民族主义思潮的内在紧张是中国学人深受民族主义侵染的重要原因。

作为历史最悠久的文明之一,中国的文化传统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强大的生命力。中西方交汇的场景若发生在和平的国际环境下,不同文明或因其互补性而得以互相借鉴。但19世纪末的知识精英和意见领袖或固守传统,或主张全盘西化,致使传统文化丧失了话语权,对西方文明亦缺乏足够的批判能力,在认识世界和反观自身方面都出现了较大误读。时至今日,“西方”价值能否提供个人确凿无疑的现代性信念已经出现了松动。由于所谓现代性价值的不确定性以及西方浮现的治理危机,对重新定位中西方文化传统,对中国传统的现代性梳理才再次成为显学,中国文化能对现代政治秩序做哪些贡献,端赖今日学人之努力。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48-458页。

②[英]A.D.史密斯:《论民族与民族主义》,载于朱伦、陈玉瑶编《民族主义:当代西方学者的观点》,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16页。

③David Hume,Essays,Literary,Moral and Political,London,1873,p.122.

④⑤[英]艾伦·麦克法兰:《现代世界的诞生》,管可秾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22-343、337-338页。

⑥[美]R.R.帕尔默:《现代世界史》(上),孙福生译,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9年版,第260页。

⑦[美]弗雷德里克·沃特金斯:《西方政治传统:近代自由主义之发展》,李丰斌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92-193页。

⑧张智:《法国启蒙运动与旧制度后期的民族主义话语》,载于《浙江学刊》2007年第3期。

⑨[美]R.R.帕尔默:《现代世界史》(上),孙福生译,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9年版,第347页。

⑩[美]格奥尔格·G.伊戈尔斯,《德国的历史观——从赫尔德到当代历史思想的民族传统》,彭刚、顾杭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前言第3页。

(11)[英]约翰·埃默里克·爱德华·达尔伯格·阿克顿:《自由与权力》,侯健、范亚峰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第104页。

(12)梁启超:《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载于《饮冰室合集·文集13》,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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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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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社会主义研究》(武汉)2018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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