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志:因"剃发"而腾达 遭"植发"而毙命

——刍议明末清初的汉奸孙之獬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07 次 更新时间:2019-10-14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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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立志  

在抗日神剧中,鬼子汉奸缺一不可。汉奸作为投降鬼子的中国人,在"太君"面前,卑躬屈膝,狗一样的生存;在国人面前,凶恶残暴,狼一样的德性。而在网络上,"汉奸"与"卖国贼"往往相提并论,其实二者的层次很不一样,"卖国贼"造成的危害比"汉奸"更高级、更全局、更严重。不过也有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是出卖国家和人民利益,比如,前者为鬼子带路,抢劫粮食;后者为敌国内应,出卖国权。20世纪投降鬼子是汉奸,17世纪投降鞑子当然也是汉奸。


历史经验证明,官场中人,战时成为汉奸,平时总有端倪。一些投机钻营,蝇营狗苟,溜须拍马,人格卑劣的官场混子,一旦敌国入侵,政权更迭,往往是最先变脸的汉奸。17世纪中叶投降鞑子的汉奸成千上万,真正给国人造成300年劫难的莫过于"特等汉奸"孙之獬。


孙之獬(1591-1647),字龙拂(音bì)山东省淄川(今淄博市博山区)人。孙之獬并非头上生疮,脚下流脓,从小就反动。他17岁中举,曾在泰山刻石以明志:"孙之獬安得黄冠住此,倦听松风,饥嗅松香,死埋松间,再发一枝虬干,来凤凰桓也;古淄龙拂父题"。似有松风道骨,超然物外之怀抱。这块刻石至今仍在泰山后石坞元君庙南边的山崖上。明天启二年(1622)孙之獬得中进士,授为庶吉士,继为翰林院检讨,成为朱明朝廷的小公务员。时太监魏忠贤把持朝政,权倾天下,如日中天。孙之獬早已把"松风道骨"抛到九霄云外,全身心地趋炎附势,卖身投靠。天启七年,他利用担任顺天府(在今北京市)乡试正考官的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取悦阉党,明知崔呈秀(魏忠贤之爪牙)之子崔铎不学无术,却取其中举。可见,这个志向高洁,人格卑下的小人,是一个典型的"口言善,身行恶"的"国妖"。崇祯初年,登基不久的朱由检励精图治,奋发图强,试图挽明廷于既倒,迅速清除了魏忠贤宦官势力,孙之獬被列入阉党逆案,革职回籍,时在崇祯二年(1629)。


被革职后的孙之獬,回到家乡表现如何,史书不载。有道是,鱼有鱼道,虾有虾道。这样一个"国妖",时机成熟就会兴风作浪。他在乡下"默默无闻"15年后,白山黑水间的通古斯骑兵,跨越山海关,闯进中原大地。山东巡抚向刚刚定鼎北京的清廷上报,在地方草寇进攻淄川时,孙之獬散家财,练乡勇,守城有功,由是孙之獬被召进京,当年11月,即授予礼部右侍郎之职,轻而易举当上了副部级。(《清史列传》,中华书局,1987年,页6562)前朝的"处理品",成了新朝的"香饽饽"。他非"忠臣",不适用"不事二主",但他甘愿供职入侵的外族政权,这在抗日战争时期,通常视为担任"伪职",也要以汉奸论处的。


在中国历史上,曾有几个外族入侵建立政权的阶段,少则几十年,多则上百年。公元4世纪,系出东胡的鲜卑人占领中国北方数省之地,建立了北魏政权,他们不仅没有要求汉人着胡服,反而要求本族着汉服,禁胡语。12世纪,东北的女真人占领了淮河以北地区,建立了金帝国,并未要求汉人着胡服,甚至一度仿效汉人服饰。13世纪,与鲜卑系出同源的蒙古人,吞并了中国的全部领土,建立了统一的元帝国,也并未要求汉人着胡服。然而,与女真人同出一源的满族在入关之前,却就维持满族服饰作出了决策。崇德元年(1636),皇太极召集满洲贵族和官员开会,他借金熙宗及金主完颜亮废弃女真冠服,改服汉人衣冠,至金世宗始复女真旧制说事:"我国家以骑射为业,今若轻循汉人之俗,不亲弓矢,则武备何由而习乎!射猎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国之经。嗣后凡出师、田猎,许服便服,其余悉令遵照国初定制,仍服朝衣。并欲使后世子孙勿轻变弃祖制。"(《清史稿》卷103,中华书局,1977年,页3033)


此时的清廷还是作乱于东北一隅的反叛势力。当其大军入关并占领北京之后,这个野心勃勃,志在吞并中原的野蛮民族,其所实行的剃发政策,遭到汉族军民的强烈反对与抵制。即使已经归降清廷的另一个大汉奸吴三桂也对此提出异议。据《再生纪略》载:"十二日,吴三桂奉命进京,多所建白,且请宽剃头之令。"(《丛书集成续编》第24册,上海书店,1994年,页163)《謏闻续笔》的记载更详细:"薙发令下,有言其不便者曰:'南人剃发,不得归,远近闻风惊畏,非一统之策也。……后吴帅(三桂)至齐化门(今北京朝阳门),居民出迎,见已剃发,垂涕曰:'清人轻中国矣!前得高丽,亦欲剃发,丽人以死争之曰:我国衣冠,相传数千年,若欲去发,宁去头耳。清人亦止。堂堂天朝,不如属国耶?我来迟,误尔等矣!'后入而极言之,逾半月,九王(多尔衮)下令自责曰:"不顺民情,予之罪也。令蓄发加冠,悉如旧制。"(《中国野史集成》第37册,巴蜀书社,2000年,页598)


两则史料,出之稗史,其实官方史书也记载了这个决策过程。顺治元年(1644)五月,多尔衮以顺治帝的名义下令:"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薙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予之不欲以兵甲相加者。"(《清实录》第三册,中华书局,1985年,页60)这绝不是清廷大发慈悲,一是清廷立足未稳,二是汉人强烈反对,第三个原因就与吴三桂求情有关了。


此时的孙之獬,已蜇居乡下15年了。这种投机钻营、见风使舵的小人,才不管什么满人、汉人,异族、同族,野蛮、文明,"有奶就是娘"就是这类人的生存哲学。据史书记载:"睿亲王(多尔衮)领兵入关时,之獬首先上表归诚,且言其家妇女俱已效满妆。"(《清稗类钞》,中华书局,1984年,页6172)在多尔衮已暂缓"剃发令"的当口,他为了攀上新主子,竟然剃发以输诚,甚至让其老婆也改服满装。在国家动荡之秋,生民涂炭之际,讨好外寇,谄媚新主,迎风承旨,追腥逐臭,人格如此卑下,已非吕布这样的三姓家奴可比。


对孙之獬这段秽史记载最详的应属清人"不着撰人"的《研堂见闻杂记》:"我朝之初入中国也,衣冠一仍汉制,凡中朝臣子,皆束发顶进贤冠,为长袖大服,分为满汉两班。"在清廷的陛阶之上,满汉官员分别站成两排。已经剃成满族发式的孙之獬,似乎变成了蝙蝠,他以为自己是一头满族兽,想挤进满官队伍,却为满族兽群所不容;无奈,他只得承认自己仍是一只汉族鸟,想回归汉官队伍,却又为汉族鸟群所拒绝。这只非禽非兽、禽兽不如的政治蝙蝠,在朝堂之上受到满汉官员的排挤,恼羞成怒,于是上奏新主(时在顺治二年六月):"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中国野史集成》第37册,页690)这就是智慧,虽然卑劣,他非常了解满清高层的心理,是迎合还是提醒,是挑拨还是激将?奸臣多半不是笨蛋,坏人却有好人无法比拟的坏水平。孙之獬化羞辱为力量、变愤怒为才智,揣摩心机,投其所好,终于取得了清廷的青睐与重视。史书称,孙之獬"奏上,九重(顺治帝)叹赏,不意降臣中有能作此言者,乃下削发之令。"(《清朝野史大观》,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页199)既抒羞辱之愤懑,又获清廷之赏识,可谓一箭双雕!清廷下令,限定十天之内"尽令薙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如"已定地方之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制度者,杀无赦!"(《清实录》第三册,中华书局,1985年,页151)


孙之獬的奏章在当时就受到了有识之士的强烈谴责。《研堂见闻杂记》如此评论,清廷暂时中止了的"剃发令",再次强制执行,致使"江南百万生灵尽膏野草,皆之獬一言激之也。原其心,止起于贪慕富贵,一念无耻,遂酿荼毒无穷之祸!"《謏闻续笔》也指出:"次年以贼臣李若琳、孙之獬言,始复剃。二贼真天下之罪人也。"《清朝野史大观》则指出:"是皆孙之獬一念躁进, 酿此奇祸。"如前所述,满人坚持"剃发",在入关之前就已定为国策,孙之獬的行径与奏折不过是助纣为虐而已。可以这样说,没有孙之獬的奏折,清廷也会实施"剃发令";有了孙之獬的奏折,如同风助火势,凶焰更盛。


孙之獬作为汉人,他的奏折,可谓"吃里爬外"、"里应外合"。我们可以骂他是汉奸,指责他是"卖国贼",然而,他所出卖的并非朱明帝国的政权宗庙,江山社稷,他所出卖的乃是整个汉民族的文化与生命。从这点来看,说他是"卖国贼"似乎并不到位,在中国历史上,他其实是一个比秦桧更加罪大恶极,祸及全民族的汉奸与贼臣。这个助纣为虐的汉奸,如同清廷的"功狗",如此为主子卖力,还是可以得到一些狗粮的。果不其然,孙之獬靠这纸"投名状"飞黄腾达了。不久,他就"以兵部尚书衔招抚江西"了,一跃成了正部级。然而,这个官运亨通,忘乎所以的小人,当年八月之后,就在江西任上先后几次受到同僚的弹劾。当年年底,清廷最终下达了处理决定,"久任无功,市恩沽誉","革职为民",他再次灰溜溜地被赶回了淄川老家。


清初有两个众所周知的汉奸,一是范文程,一是吴三桂。如果说范文程(北宋名臣范仲淹后裔)是为虎作伥,那么,吴三桂就是引狼入室了。他们不论协助清廷安邦定国,还是协助八旗平定天下,对于汉族政权来说当然都是叛卖。他们的叛卖行径是有形的、物化的,而孙之獬的叛卖,其危害则是双重的。


首先是无形的、精神的危害,那就是毁灭和戕害了汉人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与文化认同。古人云:"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华、夏一也。"(《春秋左传正义·定公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页1827)孙之獬迎合了满清对于汉人的奴化与征服政策,对汉人实施屠刀下的"剃发易服",从而泯灭了汉民族千百年来形成的仪表与服饰,用古人的话说,这是"用夷变夏",这是"文化沉沦",他所毁掉的不仅仅是汉民族的外在仪表,而是从根本上摧毁了汉民族的心理与精神。有人说,"崖山之后无中华","薙发之后无华夏",或存异议。然而,在满清统治的近300年,由于野蛮对文明的践踏,落后对先进的毁灭,在神州大地上,再也不曾出现唐宋时期繁花似锦、生机盎然的华夏文化。满清之所以强制推行的这条肮脏丑陋的"老鼠尾巴",他们的理由是,"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中国野史集成》第33册,《风倒梧桐记》,页478)尽管如此,汉民族在很长的时间内无法接受这种民族文化的亵渎。以致在当时一些朝鲜使臣的笔下,也记载了汉人悲怆的反应。顺治十三年(1656)九月十三日,李?(yǎo)到达山海关,路上看到"市肆行人见使行服着,有感于汉朝衣冠,至有垂泪者,此必汉人,诚可惨怜。"(《燕途纪行》中,东国大学出版部,2001年,P221)一清人对朝鲜使臣李宜显说:"吾辈忝生中华,虽与太平之草木同沾雨露之深恩,何意得睹先朝之遗风为快也。"(《壬子燕行杂识》,页511)从世界史的角度看问题,满清入关更是逆转了中国的历史发展进程。满清入关前4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已经开始;在其定鼎北京45年后,英国已经完成了光荣革命,并通过了以限制王权为标志的《权利法案》。当乾隆皇帝因跪拜礼节拒绝英国使臣之际,美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共和政体已经诞生了20年。而当时的满清却正在通过剃发易服、文网密布来破坏华夏文化。


其次是生命的、血腥的毁灭。孙中山先生曾经指出:"当(满清)入寇之初,屠戮动以全城,搜杀常称旬日,汉族蒙祸之大,自古未有若斯之酷也。"(《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页220)孙之獬的行径与奏折,如同韭菜赞扬镰刀,蠢猪讨好屠夫,助长的是镰刀的锋利与屠夫的凶残。清廷的"剃发令"传达到江宁(今南京),江宁巡抚土国宝宣布:"薙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镇江知府提出的口号是:"一人不剃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并将反抗者的人头集中起来,恐吓人民。清廷推行"剃发令"的结果,致使"江南百万生灵,尽膏野草,皆之獬一言激之也。"(《中国野史集成》第37册,页690)"江南百万生灵,尽膏野草",这个数字,并不精确,被残杀的百姓,仅"扬州十日"就多达80余万(学者杜车别认为,明清之际,中国人口死于满清屠杀者约两亿人。参看杜著《明末清初人口减少之谜》,中国发展出版社,2018年版)。而直接因为抵制剃发而遭到清军大屠杀的血案,最著名的就有"江阴屠城"、"嘉定三屠"等。为抵制清廷的"剃发令",江阴民众坚守孤城,"是役也,守城81日,城内死者97000余人,城外死者75000余人。"全城百姓"所存无几……(幸存者)大小53人。"(《中国野史集成》第33册,页149)嘉定民众也坚守城池三个多月,屡败屡战,经历了清军三轮野蛮屠杀,"其悬梁者,投井者,断肢者,血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狼籍路旁,弥望皆是。投河死者,亦不下数千百人。三日后,……浮胔满河,舟行无下篙处;白膏浮于水面,岔起数分。"(同上书,页188)全城两万多人惨遭屠杀。正如鲁迅先生所指出:"对我最初提醒了满汉的界限的不是书,是辫子。这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头,这才种定了的,……"(《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页193)而造成汉人这一空前浩劫的罪责,就历史的个人作用而言,孙之獬当然罪不可赦。


顺治四年(1647)六月,孙之獬隅居家乡淄川已经一年多。山东地方武装谢迁举兵攻入淄川,孙之獬这个投靠外敌,谄媚胡虏的汉奸与贼臣及其一家百口,被愤怒的民众一并杀死。史书记载,孙之獬之"孙男四人、孙女孙妇三人,皆备极淫惨以毙。而之獬独缚至十余日,五毒备下,缝口支解。"(《研堂见闻杂记》)为清算其助纣为虐,为清廷推行"剃发令"犯下的罪行,一则可能出之《淄川县志》的史料这样记载,民众"或持锥刺之獬首,为细洞无算。民人翕然以猪毛为之植发,若恐后之。""之獬缚于立柱者十余日。……(谢)迁锥其周身,植以豕毛(猪毛),恨道:我为汝种发!后,之獬凌迟肢解而死。"谢迁与愤怒的民众,用锥子在孙之獬身上戳了无数的血洞,并为其栽植头发。你不是迫使国人被清廷的屠刀把头剃了吗?那么,今天"我为汝种发"!孙之獬最后被"缝口支解",结束了罪恶的一生。《研堂见闻杂记》的作者因此感叹道:"嗟乎!小人亦枉作小人尔。当其举宗同尽、百口陵夷,恐聚十六州铁铸不成一错也。"其实用生铁为其铸成一座类似秦桧一样的铁像也不错,以便让天下人永远记住中华民族的这一罪恶滔天的历史罪人。


孙之獬毕竟曾是清廷的"功狗"。在他死后,山东巡抚张儒秀上报朝廷请求予以抚恤,另外有人要求为其恢复原职,均遭清廷驳回。明清之际著名学者顾炎武闻孙之獬已伏诛,专门作《淄川行》以志庆:"张伯松,巧为奏,大纛高牙拥前后。罢将印,归里中,东国有兵鼓逢逢。鼓逢逢,旗猎猎,淄川城下围三匝。围三匝,开城门,取汝一头谢元元。"(《顾亭林诗笺释》,中华书局,1998年,页103) 寥寥数语,微言大义,前两韵隐喻了孙之獬巧奏投机,获得高官。后四韵,则赞赏了谢迁义旗高举,为民除害。讽刺的是,由清廷史官或清廷史料编修的《清史列传》,竟将孙之獬列入了"贰臣传"。朝秦暮楚,投机钻营,追名逐利,丧失人格与国格的大汉奸,即使其主子,也对其颇为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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