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的成本分析,在新古典经济学家来说,是一个完备的理性计算的问题。在一个完备的经济体中,任何消费者和生产者,还是投资者,其信息是充分完备的。
所以,每个人都能够实现自己的最大化均衡。而最终,整个市场也会实现一般均衡。在这样的经济体里,人尽其才,没有失业率;物尽其用,没有库存和闲置;经济体运行,没有摩擦,进入稳定运作的状态。简直是完美,而且完全符合几何学原理,符合高等数学原理,就像太阳系的运作那样。
显然,在这里,决策其实是不需要成本的。因为信息是完备的,是不需要成本的,市场价格信号是自动给出的,每个人的计算,也就是付出一点脑力而已,似乎也可以忽略不计。
不过,理论是完美的,现实是残酷的。现实中的经济人,是存在决策成本的。从信息角度来说,每个人决策的时候,其信息虽然在理论上是无限的,但是在某个时间点和时间段,依然是有限的。决策者必须在信息还没有完备之前,就做出决定。所以,实际的决策者,并不遵守信息完备理论,往往是觉得差不多的时候,也就是在可以接受的水平上,就做出了决策。
西蒙的有限理性理论,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他认为,理论上人们是可以完备理性的,但实际上做不到,而且即使能够做到也会成本太高而不值得,所以理性是有限的。有限理性,就不会达到最优决策的层次,实际上也就是满意决策的层次。
在博弈论看来,信息是完备的,在囚犯的难题中,囚犯一旦作出对自己最优的决策,其结果就是集体最糟糕的决策。这是囚犯必须考虑的决策成本问题。所以,在综合考虑的情况下,囚犯选择次优选择的时候,集体状况会最优。所以,不是最优决策,而是次优但满意的决策,往往是最好的决策。
在奥斯特罗姆看来,信息总是有限的,人的理性总是有限的。所以,在小范围内的决策,是低成本的,而且是有益的。当然,在奥斯特罗姆看来,人是会学习的,是有意理性的,理性即使有限,也不会停止理性化的努力,会在不断尝试和学习中提升理性。但是,在小规模的治理中,人有更多的尝试和学习机会,而且有更多的理性。因此,奥斯特鲁姆夫妇主张小规模的自主治理。即使是大规模的大国治理,也要以交叠管理为基础,实行复合共和制,而大国的公共行政也要实行民主制公共行政。
在奥地利经济学家看来,决策的成本不是客观的,并不是事实上给定的。所以,决策者如何努力,其成本信息,都不是完备的,也就是说即使是完备的信息假设,决策者也不可能完全获得所有的信息。而且对于决策者来说,客观的成本,其实只是一个参考。尤其是对于有担当的企业家来说,重要的其实是决策的观念,而不是决策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的成本问题,其实虽然在企业家的考虑范围内,但一旦当其觉察到有巨大的主观收益的情况下,其实任何成本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如以色列复国初期的人,知道回到巴勒斯坦创立新家园,成本非常高。但犹太复国主义的信念支撑他们,一直到以色列变成一个奇迹般的国家,他们还在继续努力。其实在一般人看来,以色列从一开始就是成本高昂,就是其农业发展,自然条件很差,水资源极其短缺,但他们用很少的人力资本,用滴灌技术,还有咸地下水淡化技术,来支撑了发达的农业。不仅养活以色列人,很多农产品还能够出口欧洲国家。如果考虑决策的成本,以色列永远不会产生,而以色列的农业,自然也不会存在。
所以,在奥地利经济学看来,企业家的决策成本,不是外在的成本,外在的成本是一个考虑因素,关键是企业家自己内在的主观成本。这个成本一直处于变化的状态。从信息角度来说,企业家每时每刻发出的信息,都是在变化的。所以,假定所有的信息不变,只是一个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市场经济的理论假设,但并不是市场经济的现实。要理解市场经济的理论假设,反而误解了市场经济。所以,新古典经济学的决策成本理论是错误的。
当然,在奥地利经济学家看来,决策的成本,其实不是决策的成本,而是行动的成本。古典经济学把经济学看作是决策的经济学,而不是行动的经济学,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行动是可观察的,而决策是可研究的。新古典经济学把决策看作是稀缺资源配置配置的经济学,奥地利经济学把企业家的行动看作是资源创造的经济学。所以,新古典经济学家会担心稀缺资源如何保护和公平分配,而奥地利经济学家则只担心如何给企业家资源创造,尤其是财富创造的自由。
不过,在秩序经济学家看来,人的决策和行动,其实都是在特定的秩序中发生的。在一个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展的经济体里,企业家的决策和行动,往往有更多的理性,企业家的行动也更具有创造性。而在一个市场经济秩序充分不发展的原始秩序里,外来的企业家往往是被等待宰割的肥猪,而本地企业家的决策和行动,也往往有更少的理性,更少的创造性。新兴市场秩序的企业家,往往是拙劣地模仿发达市场秩序创造发明,就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当然,模仿之后,一旦新兴市场秩序有了充分的积累,新兴市场的企业家同样具有创造发明的力量。
在这里,考察决策的成本,无论是考察客观的成本,还是考察企业家内在的主观的成本,不妨考察一下企业家决策的秩序成本。
投资于秩序,其实是企业家在实践中一直在做的事情。在秩序发育差的地方,企业家不得不牺牲健康去喝酒,不得不牺牲尊严去行贿,在企业里还需要表现得像个独裁者。企业家表现得更像是一个强盗,而有时候黑社会头子反而表现得像个“企业家”。因为后者对秩序的理解,往往比企业家更深刻。
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往往投资于市场秩序不足,政府的具体干预太多,而秩序支持不足。其结果是,企业家决策的秩序成本过高,自然也导致这些国家往往进入“中等收入”陷阱。也就是说在中等收入之前,这些经济体发展速度很快,但一旦人均GDP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往往就很难进入发达国家的层次。
而发达国家由于其秩序上的优势,往往可以在进一步发展的时候搭新兴市场经济经济体的便车,从而分享新兴经济体的好处。但其自身的秩序,却因为种种原因,出现了种种问题,于是就出现了经济活力不足,经济发展停滞等问题。这些国家甚至还祭起了贸易保护主义,试图通过保护政策来确保自由的优势。其实,这样做,不仅不会保护自己,不会保持对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秩序优势,反而因为这些作为而破坏了相关的秩序。
关注秩序,研究秩序,投资于秩序,是秩序经济学家的行为选择和政策建议。
我想,也会是秩序时代的企业家和政治家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