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寿龙:斯密悖论的秩序解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84 次 更新时间:2019-08-22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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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寿龙 (进入专栏)  

亚当·斯密写过两本书,一本书是《国富论》,一本书是《道德情操论》。《国富论》讲人是自利的,自利实现繁荣,《道德情操论》讲人有同情心,是利他的,是社会进步的动力。这两本书后者先出,1759年出版,是伦理学名著。前者后出,1776年出版,是经济学名著。


很多人认为,这两者是矛盾的,大家称之为斯密悖论。

不过,斯密在《国富论》中是这样写的:“在经济生活中,一切行为的原动力主要是利己心,而不是同情心或利他主义。……只有考虑他人的利益,最后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他们自利的打算。”


这说明,自利是非常重要的,自利是经济自愿交易的基础。当然,自利做为目的,利他还是一种手段,因为不考虑他人的利益,其实自愿的交易是无法达成的。显然,在这里,自利和利他,其实是人性的两面,单独自利,不考虑他人利益,不可能有任何自愿的交易发生。而仅仅考虑利他,而不自利,显然也不可能有任何自愿的交易发生。只有自利和利他同时存在的时候,才可能有自愿的交易发生,市场经济才能运作起来。

所以,从《国富论》的讨论来看,其实斯密悖论是不存在的,斯密本人也没觉得有什么矛盾之处。只是两本书读完后,大家刚看的《道德情操论》中说人是利他的,然后又读到《国富论》中说人是自利的,直觉上有些矛盾而已。当然,利他未必一定要给你恩惠,收钱提供你想要的服务和产品,也算是考虑了你的利益。如果是要给你恩惠,那今后你也需要给他恩惠,礼尚往来,也是利他社会的运作机制。

但为什么过了一百多年后斯密悖论有人意识到并正式提出后,大家就开始一直争论不休呢?其实这和一百多年后新古典或者主流经济学的理论逻辑是有关的。

主流经济学假设的是理性的经济人,他是效用最大化的。他有自己的消费函数和生产函数。买的人会竭力杀价;而卖的人会竭力抬价。这样两者才会有一个均衡点,确定一个成交价。

假定这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有利他心,买的人放弃杀价,却改为抬价,而卖的人放弃抬价,却改为杀价。这样价格就不会出现一个均衡点,就不会有成交价,当然交易也会做不成。就像金庸写武侠小说《鹿鼎记》韦小宝和天地会的人约会的暗号那样,天地会联络点的人卖东西,要价2两银子,韦小宝还价说太便宜了,5两银子。这不符合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于是,天地会联络点的人知道韦小宝就是他们要找的人,然后就带他去见天地会的英雄陈总舵主了。韦小宝和天地会的人约会,是要确保给出的信号的唯一性,而不是要真的能够做成这笔交易。这反过来也说明,理性的经济人逻辑,是成立的。

不过,天有不测风云。如果这个时候不仅仅只有一个买家,而是有好几个买家,情形就会发生戏剧性的变化。

现在卖家依然出价2两银子,这时来了个李小宝,他是正常的消费者,出价1两银子买东西,韦小宝买家之一不在买东西,赶紧抬高价格说2两太便宜,5两银子吧。这显然不是新古典的消费者。但李小宝财大气粗,志在必得,说6两银子吧。其结果李小宝买走了那个东西,韦小宝的联络人这时就没办法确认到底哪个小宝是陈总舵主相见的小宝了。

这反过来说明,买家抬价来竞买,也是符合事实的。即使上不仅仅李小宝和韦小宝竞卖会出现这个问题,现在电视拍卖会的成交价,往往高于一般市场价格,内在的逻辑就是这个道理。当然,你依然可以说李小宝是自利的,不过是他太想买到那个东西,宁可出个高价。

反过来说,如果还有多个卖家,那个联络人出价2两银子,另外一人出价1两银子卖同样的东西。最后韦小宝也没有机会确定那两个卖家到底哪个是联络人。因为按照经济人假设,卖家肯定要出个高价,而不是竞相出低价。

这其实是竞争的逻辑:多个买家不得不出高价竞买,而多个卖家则不得不出低价竞卖。只要在他们可接受的范围内,他们都是可以出任意的高价,或者低价的。在这里,购买或者销售的意愿,非常重要。对于卖家来说,存在多个竞卖者,价格就会趋低;而对于买家来说,存在多个买家,价格就会趋高。这和各自的成本应该没有决定性的绝地关系。

所以,在这里简单地确定买家或者卖家是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只具有简单化的意义,而不具有实际的意义。

在这种情形之下,理性的经济人的假设,实际上没有考虑到人的复杂性,尤其是在实际市场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情形的复杂性。与此相比,奥地利经济学家把一般的人看作是市场的核心,他无论作为买家还是卖家,都会根据当时具体的情形来出价,最后经过讨价还价,通过相互竞争,来确定一个成交价。而这个价格实际上是经常变化的,就像股票市场上发生的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涨有涨的道理,跌也有跌的理由。都是参与市场的行动的人根据有限的信息,冒着各种风险,根据交易的规则和程序,完成自己的出价,最后形成各种各样的交易。在这里,企业家的作用非常重要。他们不仅销售最终的消费品,还会生产各种中间品,也就是投资品,而且还会去发明各种各样的新东西,甚至把消费品来当作投资品来销售。更有甚者,他们还可以把一幅画,炒成天价。

在这样的市场里,任何东西可以表现为抽象的价格,也可以表现为具体的产品,无数的买家和卖家,在这里行动者,利用各种信息,也产生并发出各种各样的变化没有什么规律的新的信息,而且经常判断失误,而任何失误,都可能成为其他敏感的企业家的赢利机会。

这是显然是一个奥地利经济学家的市场,不断有自愿的交易成交,也不断有新的资源和产品的加入,企业家不断失败,也不断成功。这显然不是新古典在理性经济人假设基础上会不断形成局部均衡然后趋向于一般均衡的市场。自然,任何有关人性的简单假设,在逻辑上也将不具有意义。

在这里有意义的事是,秩序经济学家所关注的市场秩序的成长。企业家不断行动,不断碰撞,不断出现错误,不断纠正错误,其结果就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抽象的行为规则,逐步累积,就变成了发达的市场秩序。发达的市场秩序导致了发达的经济体,而初级的市场秩序支撑的仅仅是初级的经济体。

在这个时候,斯密的悖论,就在秩序中得到了解决。人的行动是照顾自己,也照顾交易的合作方,在这里没有最终的目的,自然也没有手段和目的的明确的区分。在这里,任何企业家都可以看到目的和手段本身是不可分割的,自然也会据此去行动,并形成有利于更好的行动,有利于更好地捕捉盈利机会并降低犯错可能性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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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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