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世瑜:时代交替视野下的明代“北虏”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30 次 更新时间:2019-07-19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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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世瑜  

内容提要:无论是在世界史还是在东亚史上,16世纪都是一个重要的时代。正是在这时,明朝深为“北虏南倭”问题所困扰。学界以往对明代“北虏”问题的解释框架,基本上局限于传统的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冲突史及明蒙关系史。在与其相提并论的“南倭”问题得到新的解释并被置于一个更广阔的海洋贸易史框架后,对“北虏”问题的认识变化依然不大。事实上,在长城沿线发生的、以明朝和蒙古为主角的一系列事件,同样是全球史时代变化的组成部分。这使我们认识到,“内陆史视角”的观察与思考应成为传统的“海洋史视角”的重要补充。

关 键 词:“北虏”问题  “内陆史视角”  隆庆和议  明蒙关系


明代中叶被朝廷视为大患的“北虏南倭”问题,长期以来即受到明史研究者的重视。近年来,“南倭”问题已被置于明中后期(16世纪中叶—17世纪中叶)海上贸易发展的大背景下去重新诠释,①但发生在同时期的“北虏”问题,却仍在传统的游牧民族南侵的解说框架下得到叙述。本文希望,在将这一时期视为中国与世界的整体面貌和关系格局发生巨大变化的前提下,对发生在长城内外的相关事件重新加以解说,并试图发现“北虏”与“南倭”问题之间的历史联系。②


一、“北虏”问题的发生与新旧时代的交替


所谓“北虏”问题,当其与“南倭”问题相提并论时,主要是以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的“庚戌之变”为标志的。所谓“庚戌之变”,即指蒙古俺答汗兵临北京城下,造成北部边疆危机空前加重。事实上,自从明朝建立伊始,“北虏”问题就一直存在,明初以亲王守边、永乐时期的五次北征、“土木之变”的发生,以及“九边”的设置等明史上的重大事件,都是这一问题的表现。从长时程的历史来看,由于自战国时期始,北方游牧民族与边内农耕民族的冲突不断,甚而数次造成中原王朝的更迭,使论者常常将明中叶的这一事件继续置于这一历史脉络中加以解读;从短时程的历史来看,由于明朝代元而兴,元顺帝君臣北遁,给明朝留下了强大的北元威胁,使朱元璋非常重视这份“遗产”,因此,这一事件又可被视为元明交替的延续,也成为解释这一事件的常见逻辑。

学界已经充分认识到“倭寇”问题与16世纪初的世界变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认为,从16世纪20年代始,葡萄牙商人在试图与明朝正式通商遭到拒绝后,一直在中国东南沿海游弋,与中国海商及日本进行三角贸易。他们以西方及东南亚的土产和火器来交易中国的瓷器、丝绸、棉布等货物,或以日本银锭支付,每年的贸易额达数百万葡元。③而嘉靖初年行海禁、撤市舶的举措彻底断绝了合法的私人海上贸易,迫使王直等中国海商以武装“走私”的形式延续这种贸易活动,构成嘉靖中期的大规模“倭乱”。因此,这一事件就被置于新航路开辟、东亚地区国际贸易规模的空前加大,以及中国国内对白银的大量需求这样的世界变局的背景下。

但是,这样一个发生在中国东南沿海的事件,与发生在遥远的北部边塞的“北虏”问题有没有什么联系呢?换句话说,上述世界变局似乎是在一种“海洋史”的历史逻辑、也即通常所谓的“世界近代史”的历史逻辑中得到说明的,内陆的历史是否成为了另一部完全不同的“世界历史”?

岸本美绪敏锐地指出了两者之间的关联。她问道,“从东南沿海流入的白银到底上哪里去了呢?”她的答案是,由于抵御蒙古和女真,从16世纪后半叶开始,国库中用于支付北部边防的白银从200万两逐渐增加到400万两,这相当于从东南沿海每年流入的白银总额。随着北方军费的日益增加,国家通过税收大力吸纳内地的白银,使内地白银的存量日益不足。“随着国内白银不足的严重化与白银需求的增大,沿海的走私活动更加活跃。如上所述,‘北虏’与‘南倭’以白银流动为媒介,有着密切的关系”。④根据岸本美绪的解释,北部边塞地区的问题是由于朝廷将大量因海上贸易得到的白银以军费的形式投入此地,而与这个“海洋史”的历史逻辑勾连起来。

这引发笔者思考如下问题:第一,从宏观上说,在16世纪,欧亚之间的内陆的历史事件,是否也能反映当时的世界变局?是否也是一种时代交替的结果?即这一时期的世界变局或时代交替,是否不仅可以从“海洋史”的历史逻辑去解释?第二,从微观上说,“北虏”与“南倭”问题的关联,不仅是朝廷将大量白银投入北部边塞地区这一比较间接原因所形成的,是否可能有更为直接的关系?

近年来美国一些研究清史的学者着意强调了清帝国与内亚(Inner Asia)的关系,正如万志英(Richard von Glahn)所概括的,“把清代形成包含在一个早期现代的分析框架中的情形,有赖于对全球互动的主张,这种互动是经由欧亚大陆中部大草原并与奥斯曼、蒙兀尔和俄罗斯‘火药帝国’的情形相似,而不是通过与欧洲的海上贸易以及显示‘原生资本主义’特征的市场经济发展进行的”。⑤在一篇文章中,米华健(James A.Millward)简述了13—14世纪蒙古帝国崩解之后,在明朝、奥斯曼帝国与莫斯科大公国之间的地带,到15世纪后期出现了一个“再帝国化”的过程。在中亚和内亚的许多地区,如乌兹别克、蒙古、青藏等,在继承蒙古帝国遗产的动力下,重新形成了强大的政权,这些政权往往与一个强大的宗教派别结盟,并以类似的方式强化了游牧地区与农耕地区的联系。他因此倡导一个除了中国王朝史、中国与欧洲的海上联系(即我所谓的“海洋史”)以外的新的“历史坐标”,即“后黄金家族在欧亚大陆中部的谢幕(或许在那些包括俄罗斯在内的、有欧亚大陆中部根源的、处于欧亚大陆边缘的其他农耕帝国中,有些可以补充进来)”,并以清乾隆时期的土尔扈特东迁事件作为欧亚大陆中部“历史的终结”。⑥

对于15世纪以来的世界变局而言,相对前述“海洋史”的历史逻辑,这或可被称为一种“内陆史”的历史逻辑。这两种历史逻辑是相互分离的,即前者体现了一种断裂而后者体现的是连续性,还是具有内在的联系?狄宇宙(Nicola Di Cosmo)以研究火器的传播为切入点,论证了15世纪中叶以后奥斯曼土耳其和葡萄牙先后将火器技术及使用向阿拉伯世界、印度和东南亚传播。至少在16世纪20年代,中国已有了佛郎机,并被建议用于抵御北边的蒙古;同时稍早,哈密、吐鲁番速檀满速儿等穆斯林势力反明,也使用了奥斯曼帝国传来的火器;而在东南沿海的“倭乱”中,日本的火器也得到了戚继光的注意。由此,狄宇宙认为,“火器在亚洲的传播不能被理解为,因为航海上的进步导致欧洲人流动性增加的线性结果”。⑦这个个案似乎说明,两种历史逻辑是有关联的;当然,这种关联也可能是新旧时代之间的关联。

这两种历史逻辑之间是有因果联系的。13世纪蒙古人的西征彻底终结了阿拉伯帝国,这给了奥斯曼土耳其在地中海建立自己霸权的机会,在15—16世纪,他们取代了阿拉伯人以往对通往东亚地区的航路的控制。正是出于他们对旧航路的垄断,欧洲人才转而开辟了经由大西洋的新航路,由此,以葡萄牙人为先驱的西欧势力开始挑战奥斯曼土耳其的海上霸权。可以说,是蒙古帝国主导的“内陆史”引发了欧洲人主导的“海洋史”。事实上,阿拉伯帝国崩解之后在海洋上留下了一段时间的空隙,成为15世纪初“郑和下西洋”的背景;尽管奥斯曼帝国的勃兴成为这一盛举戛然而止的因素之一,但后者并不能全力向印度洋以东拓展,使16世纪的南洋和西洋成为印度人、东南亚人、中国人以及间或东来的欧洲人开展贸易的舞台。而这一“群雄并起”的局面正与欧亚大陆中部许多政权“再帝国化”的纷乱多元局面相互因应。

在其身后发表的一篇颇具影响的文章中,约瑟夫·弗莱彻尔(Joseph Fletcher)对1500-1800年间的世界历史提出了两个分析性的概念,相互联系(interconnection)与水平上的连续性(horizontal continuity)。前者是指存在将两个或以上社会连接起来的接触,比如观念、制度、宗教的传播和大规模的贸易;后者是指在没有传播的情况下,两个或以上社会共同经历的经济、社会或文化历史现象。他认为,如果我们透过政治史和制度史的表面,审视早期现代世界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17世纪的日本、中国西藏、伊朗、小亚和伊比利亚半岛这些相互隔绝的地区,做出了同样的、相互联系的,至少是类似的人口、经济甚或社会的反应。这些共同的现象包括:在16世纪前后,除了美洲以外的整个世界出现了迅速的人口增长,甚至在某些地区出现了人口压力;区域性的城镇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大大增加,它们与传统的大城市相比,主要服务于短途贸易,是区域联系的中心;城市商人阶级的兴起,使城市的政治、经济甚至审美趣味都带有他们的特征;宗教的复兴和传教活动的开展,不仅体现在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上,还体现在苏菲派的发展使伊斯兰世界内部分庭抗礼、黄教的扩展,以及中国的阳明心学和民间教门的活跃;全球性的农民暴动,除了气候的原因外,旧式地主转而经商而商人阶级大量投资土地,甚至贵族、寺庙也热衷于积聚地产,这些都导致了尖锐的两极分化;游牧民族的衰落,其原因是,火器的使用改变了力量的平衡,定居聚落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同时服务于帝国政治的巨大经济需求,也不是那些基于游牧经济的草原国家所能满足的。按照弗莱彻尔的假设,这些相似性之间是存在着因果关系的,而且,所有这些相似性(parallelisms)的同时发生说明,世界各地各民族比以往历史学者认识到的更为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从而造就了一个不同于19世纪以后的那些相似性的“整合的历史”(integrative history)。⑧

弗莱彻尔认为,在1500-1800年间西欧发生的许多事情,在同时期欧亚大陆的许多社会中都有发生,因此西欧经历的“早期现代”变化,在这些社会中同样会经历。对于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来说,如果说“南倭”问题是区域性贸易发展的一部分,“北虏”问题则是游牧族群整体衰落过程中倒数第二次“辉煌”(最后一次应该是准噶尔蒙古在17世纪的扩张)。在某种意义上说,前者是“海洋史”的开始,后者则是旧的“内陆史”的终结和新的“内陆史”的开始,二者都是同一世界变局的组成部分。


二、在明蒙关系之外


对于明朝人以及明史研究者来说,也先及“土木之变”、俺答汗及“庚戌之变”都是明史或明蒙关系史上的标志性事件。⑨但是,观察15世纪中叶到16世纪中叶蒙古与明朝以外的地区的交往,应有助于对明代“北虏”问题的认识。

在“土木之变”发生的时代,即15世纪中叶前后,蒙古黄金家族世系各政权处于纷乱的局面中,由于脱欢和也先父子并非黄金家族中人,所以《阿勒坦汗传》中只是简略写道:“其后直至数代可汗,历经苦难政教不稳,军民迷途善恶不分,是时孛儿只斤黄金家族衰微不振。”⑩从元朝灭亡直接跳到达延汗的兴起,并没有提到卫拉特蒙古的一时强盛。按17世纪初无名氏的《诸汗源流黄金史纲》,在脱欢时代,“卫拉特、厄鲁特、巴噶图特、辉特四万户结盟”,形成了一定的势力。他攻杀了黄金家族的阿岱可汗(阿台王子),拜谒了成吉思汗遗物所在的八白室。(11)开始控制东蒙古。同时,脱欢和也先又击败了察合台的后裔歪思汗。这样从东蒙古以西直到阿尔泰地区,包括哈密和吐鲁番的绿洲,有了一支相对统一的强大力量。

但是,由于明朝的抵抗,瓦剌(卫拉特蒙古)在“土木之变”事件上的胜利并未达到通商的目的,于是他们转而向西寻求资源。在他们的西面,即在乌拉尔河以东和锡尔河以北的地区,金帐汗国的故地,由黄金家族的后裔阿布海尔汗建立了一个新的、信奉伊斯兰教苏菲派的汗国,这个汗国在他孙子昔班尼汗统治时期得到较大扩展。(12)在15到16世纪,传统的西域地区处在察合台汗国分裂后的纷乱局面。东部的秃黑鲁帖木儿汗及其继承者曾试图重新统一两部,但未能成功,便一直以别失八里为中心;西部则以巴鲁剌思部的异密帖木儿汗及其后裔为统治者,以河中地区为统治中心,史称“帖木儿帝国”。在明朝建立后,东察合台汗国或别失八里国与明朝一直保持比较友好的关系,其势力范围包括了东起阿尔泰山、西至塔拉斯河东岸、北达塔尔巴噶台山的蒙古人游牧地,还包括西辽时期东喀喇汗王朝的部分领土,即葱岭以东的喀什噶尔、英吉沙、和田、阿克苏、乌什等地;此外,吐鲁番、焉耆等天山以南的高昌回鹘故地也在其辖内。

在整个15世纪,东察合台汗国也经历了许多纷争,但最重要的是两个事件:一是在15世纪初马哈麻汗在位期间,采取强制手段在蒙古人中推行伊斯兰教;二是在瓦剌西进的影响下,汗国在歪思汗统治时期迁都亦力把里(今新疆伊宁市),此后开始了察合台蒙古人从游牧生活到农业定居生活的转变。到16世纪初满速儿汗统治时期,他的弟弟萨亦德在叶尔羌另立门户,建立了叶尔羌汗国。

在这一时期,河中地区,特别是以布哈拉为中心,与中国一直有着贸易往来。在中国的文献中,关于吐鲁番布哈拉商人或撒马尔罕商人的记载很多。布哈拉商人因同时与波斯、俄国和奥斯曼土耳其进行贸易,从而成为中国与西方陆路贸易的中间商。(13)由于15世纪中叶瓦剌的攻击,中亚与明朝的贸易可能转由瓦剌经营,景泰初年瓦剌来北京的贡使每次近3 000人,要求明朝给予的物品包括金器、药材、颜料、乐器、佩刀等;前来使臣中也有火只尔阿麻回回,带来玉石9 900斤在中国出售。(14)随着瓦剌的衰落,布哈拉商人的居间贸易又得到逐渐恢复。

在瓦剌西进的途中,也先为部下阿剌知院杀死,一度强盛的瓦剌立即崩解。不仅中亚与中国的商路再度打开,而且以布哈拉为中心的苏菲派教团纳格什班迪耶也从南疆向吐鲁番一带扩展。(15)明初设立哈密卫等“关西七卫”,主要是察合台后王势力的土卫,系明代与中亚各国交往的枢纽,此时便遭遇了吐鲁番的强烈冲击,最后被迫东撤入关,嘉峪关以西地区各族大多皈依了伊斯兰教。(16)在我以前关于“南蛮子盗宝”传说的研究中,曾提到这一传说的主角在唐代的记述中多为“波斯胡”,而到明代多转变为“回回”,即以这样一个时代变化为背景。因为明代与波斯之间很少直接贸易往来,前来贸易者成为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商人。1619年,波斯的阿拔斯一世还在他的宫廷里招待布哈拉和撒马尔罕商人,询问他们每年前往中国的商队在什么时间、采用哪条商道。

在以布哈拉为贸易枢纽的中亚贸易中,中国、印度及中亚地区的棉花、丝绸、丝、棉织品,突厥的马,俄国的锅、盘,撒马尔罕的纸张,中国的珍珠等各种物品充斥于市场。虽然没有很多15—16世纪的统计资料,但17世纪中期的一些记录也能说明这一时期的贸易规模。1655-1656年,俄国西伯利亚的托博尔斯克海关申报进口的布哈拉丝织品“撒答剌欺”(sandanichi)每年的最高额为8 080匹;1619年,一个布哈拉商人一次运到喀山1 294匹“撒答剌欺”、223匹其他棉布、300个腰带、70米印花布、4.5公斤丝绸、几件衬衫和13块羊皮。在同一时期,布哈拉商人也垄断了波斯和俄国的中国大黄贸易,1653年,一个商人就运到托木斯克671公斤大黄。在16世纪及至17世纪末,布哈拉商人都一直是哈萨克人、加尔梅克人以及喀什噶尔汗国下各族的中间商,(17)这里的加尔梅克,就是明朝文献中的瓦剌。虽然缺乏资料,但我们还是可以推测,16世纪前后中国通过中亚地区的陆路贸易是有一定规模的。

到15—16世纪之交,东蒙古的达延汗崛起。后世蒙古人认为除成吉思汗、忽必烈汗之外,达延汗是第三个最重要的领袖。在他执政期间,对内分封诸子,对外平定蒙古右翼,消灭了哈密一带皈依了伊斯兰教的亦思满(亦思马因),并讨伐了西蒙古的瓦剌,重新将东蒙古的触角延伸到西域。正如和田清所注意到的,虽然明代史籍中关于“小王子”(即达延汗)寇边的记载不少,但其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还是向西。(18)这不仅与也先的军事动向吻合,也与其祖先成吉思汗的战略一致;不仅是由于广阔的西部草原上分布着许多蒙古部落,也是由于他们与欧亚大陆中部各部族同属于一个游牧世界。而这正是我们为理解“北虏”问题而关注明蒙关系以外的历史的依据。

16世纪的蒙古草原是达延汗的孙子俺答汗的时代,也就是明代“北虏”问题最突出的时期。从达延汗到俺答汗,明朝在长城沿线全面被动,最终发生“庚戌之变”,俺答汗于嘉靖二十九年兵临北京城下。此后,俺答汗又两度向西攻打瓦剌。这时已迁居哈密、吐鲁番以西的瓦剌(卫拉特)诸部,已不能对东蒙古造成威胁,所以俺答汗的军事征服除恢复喀喇和林这个蒙古的圣地之外,目的在于向西扩张。瓦剌被迫继续西迁,进入哈萨克人的地区。在16世纪初到17世纪初这一段时间,他们的生存状况比较恶劣:通往中原的道路被东蒙古阻塞,而到中亚的商路则受到察合台后裔蒙兀儿诸汗及哈萨克人的阻碍。在他们面前唯一开放的是通往钦察草原的通道。

对上述历史,《黄金史纲》是这样记述的:

巴尔斯博罗特济农之子格根俺答可汗,追念我等国主圣父辛勤经营并主宰的五色四夷大国,窝阔台可汗、贵由可汗、蒙哥可汗治世获得的可贵的宗教,忽必烈薛禅建立的太平大国,宝贵的宗教和经典,坚实筑造的宫阙和城池失于天命之不佑。后来图报额勒伯克可汗、阿岱可汗、岱总可汗之仇,与计杀阿噶巴尔沁济农之恨,宣布往昔之诸般仇恨,行兵于汉地及卫拉特二者。赛音俺答可汗艰苦经略,平定了唐古特土伯特东境的阿母多国与撒里畏兀儿国,俘虏了阿里克桑噶尔沁吉博、老崩楚尔彻、伊斯塔哈楞色楞台等三勇士,取其贡赋而还。攻打卫拉特,杀死了扎拉满图噜,降服了以伊客根阿哈为首的部分人民。攻打汉地,袭击城池之际,汉地的大明皇帝惧怕而缴纳贡赋和租税,并上俺答可汗以顺义王的称号。(19)

这段话强调了俺答汗的动机是恢复往日荣光和复仇,这种冠冕堂皇的说辞并非完全没有真实性,但完全遮蔽了他的现实诉求,因而又是不完全真实的。

文中的唐古特土伯特及撒里畏兀儿,即指青海及青海与新疆交界地区。俺答汗进攻瓦剌时,与吐鲁番的统治者通好,“旋派学识渊博的威正宰桑为使,向白帽沙汗讲说昔日传说故事,以及长辈察哈台以来互为族亲之由时,(沙汗)无限欢喜赠给阿尔古玛克马和宝石以为贡赋”,白帽沙汗即前述速檀满速儿的长子。黄龙年(明隆庆二年)俺答再次攻击瓦剌,“于名为赛罕之地设阿兀鲁克以居哈敦,直趋阿勒泰罕山抵达奥达陶图木”。赛罕在今玉门西北,哈敦即赫赫有名的三娘子。(20)俺答汗对明朝和卫拉特实施打击,但其西征是有限的,一方面并未建立有效的统治,另一方面又建立了和好的关系。这种策略与对明朝的态度基本相似。到万历初年,东蒙古在与卫拉特角力的过程中几次受挫,只能接受双方分庭抗礼的局面。

俺答汗除了在阿尔泰山一带与瓦剌这个内部的夙敌周旋之外,另一个重要举措就是皈依西藏佛教格鲁派,并成为其世俗庇护者,从而开始了将西藏变成蒙古势力范围的过程。其结果是在东、南两个方向以藏传佛教势力阻遏了伊斯兰教势力的扩展。明万历六年(1578),俺答汗与三世达赖在青海察卜齐雅勒庙(后称仰华寺,在今青海海南州共和县)相会结盟,据《阿勒坦汗传》记载:俺答汗在会盟后即“派宝迪苏色特希、敖齐赉古彦为首,自察卜齐雅勒庙赴白帽、卫拉特二国,立即命隆古英、岱青乌尔鲁克、古英台吉等官员使臣先行前往刺探”。(21)虽然只记载了“十二城白帽之主阿卜都乞喇木”(即前述创建叶儿羌汗国的萨义德汗,满速儿的弟弟)交纳贡物,并使臣未能到达卫拉特事,但这一举动的意图可能是俺答汗希望说服这两个蒙古后裔建立的政权皈依藏传佛教。因为在此同时,俺答汗亦建议明朝能与三世达赖建立联系。(22)

因此,对于明朝而言的“北虏”,即嘉靖时期的东蒙古俺答汗势力,并非只与明朝发生冲突,他们同时也与西蒙古瓦剌(卫拉特)、同属蒙古但已皈依伊斯兰教的东察合台汗国、叶儿羌汗国以及西藏黄教势力有着密切的往来。相对于长城沿线的攻守,他们与亚洲内陆的联系更频繁、规模更大、内容更丰富。在从中国到中亚地区城镇及商业发展的大背景下,东蒙古的这种努力或许具有更深层的意义。


三、蒙古的开市需求与长城内外的商业联系


关于蒙古要求通贡、遭到明朝拒绝和限制导致其不断攻掠边塞,最终造成“北虏”问题的严重,学界已有不少研究。论者也敏锐地发现,在是否同意与蒙古通贡开市的激烈争辩中,边塞守臣大多持赞同的态度,而朝中官员却大多反对。(23)最后经由明蒙双方的努力,最终达成“隆庆和议”,此一事件得到学界的充分肯定,应已成为毋庸置疑的定论。

本文意欲提示的是,第一,蒙古的通贡开市需求可能并不只是简单地满足草原上一些资源的匮乏,也可能是为了重新开通欧亚内陆的贸易渠道,营造一个由蒙古控制的内陆商业网络;第二,蒙古的通贡开市要求不仅是对传统游牧经济的补充,也是整个内亚城镇及商业发展、包括东蒙古自身聚落发展的结果;第三,蒙古的通贡开市要求是将业已存在的长城内外民间(“走私”)贸易合法化的反映,这都与东南沿海“倭乱”的背景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就第一个方面而言,在正统时期瓦剌与明朝通贡的使团中,包括了察合台汗国等中亚地区的商人。正统十年(1445)“瓦剌使臣”皮儿马黑麻到京,“上以其过多(按:‘其’指瓦剌使团贡物),命马收其良者,青、银鼠皮各收一万,惟貂鼠皮全收之,余悉令其使臣自鬻”。同时记载“必儿洗必儿等处使臣马黑麻等以其头目沙不丁速鲁檀等,所备撒哈剌段匹来贡,俱短恶不成匹”。(24)皮尔马黑麻正是1406年即位的帖木儿汗国大汗,这个使臣或许是同名,或许是用的大汗的名义,但却以瓦剌使团的身份入贡。他们带来的“贡物”有相当部分用于民间交易,其中的“撒哈剌段匹”就是前述布哈拉的著名丝织品“撒答剌欺”(sandanichi)。从规模来看,正统十二年皮儿马黑麻以瓦剌脱脱不花和也先使者的名义再度来贡,达2 472人,带来马4 172匹,各种鼠皮12 300张,(25)数量相当大。次年末,瓦剌来贡时的报名中就单独列出了“买卖回回阿里锁鲁檀等”,共752人,占总数2 524人的接近30%。(26)说明瓦剌已成为中亚商人与中国贸易的重要媒介。

瓦剌衰落之后,蒙古诸部互争雄长,反而给原来的朝贡贸易造成困扰。从景泰年间到弘治时期(15世纪中叶到16世纪初),在边外求贡和侵扰的蒙古势力主要是明朝文献中所谓鞑靼的“孛来太师”、蒙古翁牛特部的毛里孩以及黄金家族的满都鲁汗。各部间的相互攻杀,使明廷有机会采取比较强硬的政策,对其通贡要求予以限制。(27)所以成化初官员建议,“哈密乃西域诸番之要路,祖宗待之特为优厚。然朝贡有期,遣使有数。近年为癿加思兰残破其国,人民溃散,无所栖止,不时来贡,动以千百,将瘦损驼马数匹,名为进贡,实则贪饕……合酌量事体,哈密使臣岁一入朝,不得过二百人,癿加思兰五十人,其土鲁番、亦力把力等或三年五年入贡。经哈密者依期同来,不得过十人”。得到朝廷批准。(28)后来瓦剌遣使入贡时,明朝在给他们的敕书上责备说,“自尔祖脱欢以来,遣人朝贡有常时,往来道路有定处,未尝牵引他夷,混取赏赍。朝廷亦待之不疑,所以和好长久,无有败事。尔宜遵守前人家法,以修旧好。何乃不依时月,既差使臣兀纳阿等纠同卜剌罕卫来朝,回还未及两月,又遣使臣哈三帖木儿等同朵颜卫,不依故道,却从东路来朝”,要求他们每年朝贡的人数不得超过三四十人。(29)这两段材料说明中亚与明朝的贸易此时大受限制,时间和规模都不能满足多边贸易的需求,也说明蒙古仍力图扮演居间的角色。

弘治初年,明朝的边略有所改变。大同巡抚许进向朝廷建议:“自古驭夷之道,未尝不以怀柔为上策。今小王子以皇上嗣统,感恩向化,遣使入贡。若不俯顺其情,使之怀惭意沮,则外为强虏所胁,欲来不能,欲往不安,非大举入寇,计无所出。今其来贡夷人一千五百三十九,马骡四千九百三十,已暂验入边,安置大同馆。其入贡人数,乞为裁定。”(30)对此,郑晓的评价是:“时马文升在兵部,许进巡抚大同。进数条边事,戎政修明。中朝大臣知进,进疏至,辄允下。进尝贻书小王子,言通贡之利。小王子、瓦剌闻进威名,遣其酋长哈桶、察察少保等贡马,三年三贡,每贡多至三千人,少不下二千……大同、宣府、河曲皆无虏患。”(31)

但好景不长。从弘治后期到嘉靖前期,明廷的政策转向强硬,导致大同兵变的大同外五堡的营建,也是在这一边略改变的背景下发生的,这种态势直到隆庆时期的“俺答封贡”才告一段落。因此在这一时期,“北虏”问题空前加重。此外,吐鲁番与哈密一带战乱纷起。弘治二年(1489),撒马儿罕的“阿黑麻王遣使从满剌加国取路,进狮子、鹦鹉等物至广州”,孝宗还认为“番使奸诈,又不由正路以来”。(32)弘治三年,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先是,土鲁番尝遣使臣哈只火辛等从海道入贡狮子,有旨令广东守臣却之。至是,哈只火辛乃潜自赴京。礼部请治广东都布按三司及沿路关津官之罪。上曰:夷人远逃而来,必有情弊,礼部仍同大通事审察奏闻处置。”(33)显然经由蒙古的传统商路已不通畅,中亚商人只好尝试绕道由海路进入中国。

俺答汗势力强大之后,试图改变这种状况,多次向明朝提出通贡请求。最重要的一次是在嘉靖二十年,“北虏俺答阿不孩遣夷使石天爵、肯切款大同、阳和塞求贡。言其父諰阿郎在先朝常入贡,蒙赏赉,且许市易,汉达两利。近以贡道不通,每岁入掠,因人畜多灾疾。卜之神官,谓入贡吉。天爵原中国人掠居虏中者,肯切系真夷,遣之同来。果许贡,当趣令一人归报,伊即约束其下,令边民垦田塞中,夷众牧马塞外,永不相犯,当饮血为盟誓,否即徙帐北鄙,而纵精骑南掠去。巡抚大同都御史史道疏闻其事,因言:‘虏自弘治后不入贡且四十年,而我边岁苦侵暴。今果诚心归款,其为中国利,殆不可言。苐虏势方炽,戎心叵测,防御机宜,臣等未敢少懈。乞亟下廷臣议所以待之者’”。(34)石天爵到后详细说明了蒙古求贡的目的:“谓虏酋小王子等九部咸住牧青山,艳中国纱段,计所以得之者,唯抢掠与贡市二端。抢虽获有人畜,而纱段绝少,且亦自有损失,计不如贡市完。”(35)但俺答的请求和史道的建议都被朝廷拒绝,石天爵被杀,由此引起俺答汗的报复。

“隆庆和议”之后,俺答汗陆续要求在长城沿线开市。万历元年,应俺答之请,明朝于甘州开大市,于庄浪开小市。四年二月,御史傅元顺言:“番以茶为命,岁易马六千。近以茶市诸酋,则虏逐利而专意于番,番求生而制命于虏。”(36)万历五年三月,“俺答欲赴西宁青海寺会番僧设醮,请开马市、茶市”,没有得到明廷允许。九月,俺答又向甘肃巡抚请开茶市,陕西巡按御史李时成上疏说:“番以茶为命,若虏得,藉以制番,番必转而从虏,贻患匪细。”(37)这两个官员的话意思一致,但都表明,俺答求贡开市确有作为明朝与西藏的茶马贸易的中介之意。而这种情况不仅是涉及西部诸族,也有对东北各族的考虑:“俺答听我降人议,以大明律绳其下,得中国锦绮奇巧,每以骄东虏。”(38)

前述石天爵所谓的“纱段”不过只是一个象征,当时的东蒙古像中亚绿洲地区一样,也开始了由游牧生活向局部地区的定居生活转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蒙古人希望通过开市得到的物品,就远不止纱缎一项。在中亚的帖木儿汗国范围内,撒马尔罕和布哈拉的城市规模在15世纪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手工业比较发达。在15世纪末,塔什干也有较大的发展,其金属制品、麻织品等手工制品销往各个邻近的游牧部落。在都城赫拉特(Herat),手工业和商业很兴旺,文学、艺术也随之发展起来。其他城镇如沙赫里夏勃兹(Shahr-i Sabz)、铁尔梅兹(Termez)、安集延(Andijan)、忽盏(Khujand)、西萨尔(Hisar)等地,城乡贸易都很活跃。(39)这一时期正处在中亚地区蒙古人的突厥化和伊斯兰化过程中,而这一过程又与该地区的城镇化和商业化(去游牧化)过程同步。羽奴思汗比较喜欢城镇,但速檀阿黑麻则倾向于游牧生活,(40)说明这一地区正处在一个社会结构激烈变化的过程中。

我们不清楚蒙古地区的佛教化过程是否也有助于这一地区的去游牧化,但15世纪以后大批汉人移居塞外、逐渐造成定居聚落,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隆庆和议的主持者之一方逢时曾记录说:

嘉靖三十年,妖人吕老祖以白莲教惑众,构祸于山西、大同之间,有司捕之急,叛投彼中。其党赵全、李自馨等率其徒千人从之。周元者,麻城人也,以罪戍大同,为彼所获。刘四者,老营堡戍卒也,与其徒三百人戕其主帅而叛。张彦文者,大同卫百户也,亦以通彼叛。而吕老祖之徒马西川、吕老十、猛谷王各先后亡命,俱入俺答营部……自全等教以攻取之术,多诱华人为彼工作……岁掠华人以千万计,分部筑室于丰州之川,名曰板升,而彼知屋居火食矣。

赵全有众三万,马五万,牛三万,谷二万余斛。李自馨有众六千,周元有众三千,马牛羊称是。余各千人,蜂屯虎视,春夏耕牧,秋冬围猎。每大举进寇,俺答必先至板升,于全家置酒大会,计定而后进。全为俺答建九楹之殿于方城,板升自为屋室,僭拟王侯,丹青金碧,照耀龙庭。(41)

这里所记汉人出塞者,或为山西的白莲教徒,或为沿边军卒,但从数万的规模看,应该还有普通的百姓。王琼记载嘉靖七年的一段对话颇为生动:

一日早,虏贼五骑至兴武营暗门墩下,问墩军曰:“我是小十王、吉囊、俺答阿卜孩差来边上哨看,你墙里车牛昼夜不断做甚么?”答曰:“总制调齐千万人马,攒运粮草勾用,要搜套打你帐房。”贼曰:“套内多多达子有哩,打不得,打不得。”又言:“我原是韦州人,与你换弓一张回去为信。”墩军曰:“你是韦州人,何不投降?”贼曰:“韦州难过,草地自在好过,我不投降。”(42)

此事发生在宁夏镇至花马池沿边,韦州即今宁夏同心县一带,这个出塞的汉人应该是普通农民,认为在内地的生活不如草原。这种态度在边内汉人社会中应该不是个别的。

大批汉人出塞,给塞外草原带来重要变化,即在某些地区向定居农业转变,土默川地区的板升就是这样的聚落。除方逢时上述记载所说的“屋居火食”、“春夏耕牧”以外,在对赵全等人的审讯记录即《赵全谳读》中,也记载了板升中的万余汉人“各在丰州川分地住种”。(43)王琼还记载了一个“虏中走回男子杨通(甘州人),备言在虏营见达子打造锹、镢、弓箭,说到七、八月要到腹里抢掠”。这些锹、镢应该不是为战争所用,而是由于定居农业生活的需要。所以嘉靖二十六年俺答向明廷求贡时,“自誓敬信天道,乞给耕具,欲于塞外垦耕”,(44)并不都是虚言空话。

出塞汉人的聚落生活和俺答汗的营建城市,所需要的物资种类和数量自然大大超过以往:

嘉靖四十四年间,全与李自馨、张彦文、刘天麒又各不合献谀,将俺答僭称皇帝伪号,驱使被掳汉人,于大板升迤东与俺答修城一座,采打木料,于内起盖长朝殿九间。

嘉靖四十五年……三月内,全与李自馨、张彦文、刘天麒各又不合驱使掳去汉人,采打木植,于俺答前盖朝殿、后盖寝殿七间。又于城上周围修盖两滴水楼五座。密遣奸细窃入各城,易买金箔并各色颜料回营,将修完前后殿楼妆彩龙凤花样,耸动彼处汉夷。全等各又不合就于前筑土堡内建盖大宅一所、大厅三间、大门二门各一座,各悬牌匾,大门上书“石青门化府”,二门上书“威振华夷”。又建东蟾宫、西观阁各一座,三滴水土楼三座,悬匾上书“沧海蛟腾”,仍用五色颜料僭画龙凤等项,住过。(45)

这些建筑需要大量木材和各种装饰材料,许多需要从边内购买。虽然我们无法知道具体的数量,但营建一城的物资是可想而知的。“虏王修罗城,盖佛殿,求乞不赀,皆难从事,甚而欲借五千军夫助工役……继复使土骨赤、海大等率能言有气力者来索铁钉、铁料,为筑盖用”。时任山西巡抚的郑洛是如何回答的呢?“乃诘以铁与银孰贵贱,答云银贵铁贱。余云:银贵,乞即与,铁贱却不与,以银例得给,铁则犯国家禁”。最后是按铁价给银了事。(46)这说明,白银向北部边塞的流动确为事实,不过不只是用于军费,还有部分则流入塞外。当然,极有可能蒙古再用这些白银通过“走私”的形式从边内买回他们所需的物资,这样白银就再度回流入内地,并不影响内地白银流通量的平衡。

第三个方面,是长城内外一直存在“走私贸易”,只不过“隆庆和议”在较大程度上使“走私贸易”合法化。同时,在开市贸易即马市、茶市之外,以往的“走私贸易”依然存在,因为开市贸易的限制依然很多,无法满足内陆长程贸易的需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元代以来蒙古、色目等族入居中原者众多,他们一直与边外族人保持着一定的联系;二是内地移入蒙古的汉人多来自山西、陕西、宁夏沿边地区各州县,边内就是他们的老家,来往渠道自然通畅;三是沿边蒙古与边内汉人多年来也形成了私下的关系,双方也不是陌生人。

例如,成化年间,“瓦剌平章拜亦撒哈差头目哈剌忽思同哈密王母所差头目马黑麻来朝贡。哈剌忽思至京,奏甘肃蒋总兵及通事索其贿,而稽留踰岁,且棰骂之。事下礼部”。定西侯蒋琬回报说:“两国男妇二百余人到边,有旨令遣十之一赴京。瓦剌头目不肯从,固留之。彼甚忿怨,故诬辞以奏,实未尝索贿且棰骂之也。盖回回人有仕中国者,每岁与彼使私交,诱其乞茶营利,且唆其诬辞妄奏。”于是朝廷下令,“在边军民不许交通,漏泄事情”。(47)

在长城沿线,“虏侍命边外,屡向墩哨卒诇进止。一日,邀守墩百户李宝下墩,以虏酒席地饮之,载以马拥入俺酋营,与之欢饮。”(48)翁万达也发现,“虏入,道里必知,至有杀掠时呼人姓名者”。(49)说明都是熟人。由于双方往来不绝,冯时可不得不给俺答写信,要求双方严守边防:“但闻板升人常入边,或打牲,或买卖,久住边堡,刁夺物件生事,都是汉人……我这里人亦有生事的,出边外私赶达子牛羊马匹,我亦不能防。”(50)这种情况发生在“隆庆和议”之后,虽然仍超出了马市贸易的范围,但由于战争停止,双方的买卖应比以前大为增加。

在交战对峙期间,沿边内外的交易也未中止。“墩军多与零贼交易,以斧得裘,铁得羊肘,钿耳坠得马尾,火石得羔皮”。(51)其中马尾是一宗主要的交易货物。隆庆三年(1569),“有见获陕西西安府民杨一休,因艰难投偏头关应军食粮,拨在高民墩哨备。伊亦不合与虏交通,货换马尾。事发,由本墩出口,叛投虏营”。次年,“有阳和卫左所已故百户余丁马四见获男马西川,因与逃脱榆次县人李孟阳各不合出边货换马尾,投见在虏营逆犯孙四即孙大臣,不合容留窝住。马西川又不合投入板升全等部下,往来传泄边情与贩货物图利”。后来李孟阳“随带马尾又不合越关前去扬州货卖,李义等仍在营堡潜住”。(52)这些从事马尾买卖的汉人原来多是沿边的守军,或者是边卫军户,他们入边买卖时就暂住在守军的营堡中,应该是边堡中习以为常的事情。

马尾之所以成为沿边内外“走私贸易”的货物,是因为明代中叶的官僚士人中,以马尾作为衣帽装饰成为时尚。明中叶的世风“奢靡”现象已多为学者论及,但这些风气、风俗的变化与边疆大事密不可分的关系,却少为学界注意。弘治年间,因“左侍郎张悦前为佥都御史,身服马尾衬裙,以表式百僚之人,为市井浮华之”,孝宗下令“今后有用马尾服饰者,令锦衣卫缉捕”。(53)《治世余闻》也记载:“京城士人多好着马尾衬裙,营操官马因此被人偷拔鬃尾,落膘。”(54)说明越严禁,市场上就越趋之若鹜。《万历野获编》、《菽园杂记》等书说,马尾裙在成化年间开始流行,据说是从朝鲜传来。最开始是在武官中流行,这可能也是守边军兵从事此业的原因之一。(55)除裙以外,马尾在江南也可饰帽,如“俞嘉讱以手卷一个、马尾帽一顶及弓箭等向方用彬乞当银子若干”。(56)清雍正时的市井小说《姑妄言》描写明末南京一个富翁,“跟着一阵家人,穿得好不体面。都是马尾织的瓦楞帽儿,一色油青布直裰,净鞋净袜”。(57)明代男子束发的网巾,也多用马尾编成,“网巾以马鬃或线为之”。(58)不仅男子,即江南妇女头饰中也有用马尾者:“今留都妇女之饰,在首者翟冠七品命妇服之,古谓之副,又曰步摇。其常服戴于发者,或以金银丝,或马尾,或以纱帽之。”(59)这些都说明,马尾在日常生活中的需求量很大,而边塞之地也了解到这一需求。“奢靡”风气之盛,除京师之外,应以江南为最,所以上述材料记载李孟阳前往扬州进行买卖。作为晋中人,他很容易与在江南的晋商贸易网络发生联系。

边塞与全国的贸易网络发生联系,当然不止马尾一宗。铁器是蒙古大量需求的物品,也是明朝限制出口的物品。高拱的建议是,“用广锅不用潞锅,用以充赏而不用以开市,庶有限制而彼不可多得铁”。(60)这里的广锅应指广东佛山所产铁锅,潞锅则指山西潞州所产铁锅。佛山自宋代起就以生产铁锅闻名,至明代产量极大,在近年来发掘的“南海一号”沉船中也发现了大量铁锅。山西潞州、泽州也是著名的铁器产地,明末时泽州阳城抵御农民军曾用铁锅塞路,可见产量之大。但高拱为何建议以广锅而非潞锅给蒙古,舍近求远呢?主要在于佛山铁锅以薄闻名,而泽潞铁锅比较厚重,若给后者,等于增加了给蒙古铁器的量。但是,这却扩大了南北方之间的长程贸易。高拱建议只以赏赐的形式给予铁锅,并不能限制市场的需求:“诸酋请市铁锅,杨博议许铜锅,然小民时奸阑出与之。”(61)

前文曾述及布哈拉商人往俄国、波斯贩卖中国大黄事。在清人《太上感应篇·感应录》的首篇“得富灵验记”中,就记载了明代一个徽州商人去沈阳做生意赔了本,因他在关帝庙中念诵《感应篇》,得到海神的指引而致富。其中讲徽商程某按神灵的指点,用仅有的10两银子买了匹马,献给俺答,因为俺答这时已很强大,可能会登上可汗之位。俺答发现此马是龙驹,就给了程某500两银子。神灵又指点说,有个贩药材的商人因为母病,急于将价值千金的大黄出手,程某用半价将这些大黄买了回来。过了不久,地方瘟疫流行,大黄稀缺,程某于是获利十倍。从此不断得到神灵指点,获利无数。(62)这个故事中的大黄虽不是被售于蒙古或中亚,但把这种物品与向俺答卖马放在一起,说明在时人的头脑里,马匹和大黄是长城内外贸易的两种重要的物品。此外,这个故事还说明,此时与蒙古的民间贸易可能已成为一个新的商机,徽商不仅在沿海贸易中颇具规模,也在内陆贸易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从而成为故事情节中的典型素材。

大黄的功效在于清热解毒,相当于中药中的消炎药,对于伤寒菌的抑制作用很明显,也对流感有控制作用。自张仲景《伤寒论》以来,多种医书都对其药用详加叙述。蒙古帝国兴起后,契丹后裔耶律楚材随忽必烈攻打灵武,“诸将争掠子女玉帛,王独取书籍数部,大黄两驼而已。既而军中病疫,惟得大黄可愈,所活几万人”。(63)显然在欧亚大陆上的军事行动对其颇为依赖。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清代,在中俄交界的恰克图贸易中,大黄仍是一宗主要商品。

综言之,“隆庆和议”之后长城内外贸易规模的扩大,已为许多学者论及,此不赘述。本文所要指出的是,这一结果是此前长城内外“走私贸易”的连续不断所导致的。蒙古方面对贸易的渴求,不仅是自身游牧经济的缺陷和环境、气候的结果,也是整个欧亚大陆中部城镇、商业发展的组成部分;而明朝方面民间贸易的积极态度,也与明中叶贸易规模的扩大、市场网络的形成有直接的原因,后者又与江南及东南沿海的商业发展、与这些地区与东南亚及欧洲的贸易有关。因此,“北虏”与“南倭”的确是16世纪后期不可分割的重要事件,值得在全球史的框架内重新加以思考。

至于明代的边军这一双边贸易的特殊媒介,他们与塞外汉人及与原籍商业网络的关系,实在是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有待后人深入细致地探讨。

注释:

①关于这个方面的研究,参见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樊树志:《“倭寇”新论——以“嘉靖大倭寇”为中心》,《复旦学报》2000年第1期;陈春声:《从“倭乱”到“迁海”——明末清初潮州地方动乱与乡村社会变迁》,《明清论丛》第2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在樊树志的论文中,也列举了我国台湾学者及日本学者的研究,可参看,不赘举。

②在“中国社会的历史人类学研究”项目之“华北”子项目中,长城沿边区域社会研究是我与我的合作者的重要内容,本文即为这一领域研究的总体想法之一。

③参见樊树志:《“倭寇”新论——以“嘉靖大倭寇”为中心》。

④岸本美绪:《“后十六世纪问题”与清朝》,《清史研究》2005年第2期。

⑤万志英:《下卷序》,见司徒琳主编:《世界时间与东亚时间中的明清变迁》下卷,赵世瑜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5页。

⑥米华健:《清的形成、蒙古的遗产及现代早期欧亚大陆中部的“历史的终结”》,见司徒琳主编:《世界时间与东亚时间中的明清变迁》下卷,第115—151页。

⑦狄宇宙:《与枪炮何干?火器和清帝国的形成》,见司徒琳主编:《世界时间与东亚时间中的明清变迁》下卷,第152—207页。

⑧Joseph F.Fletcher,Integrative History:Parallels and Interconnections in the Early Modern Period,1500-1800,in his Studies on Chinese and Islamic Inner Asia,B.F.Manz ed.,Ⅹ,pp.1-35.

⑨对明蒙关系,学界已有非常丰富的研究,参见和田清:《明代蒙古史论集》上、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Herry Serruys,Sino-Mongol Relations During the Ming,3 Vols.Bruxelles:L'Institut Belge des Hautes Etudes Chinoises,1959-1975; Herry Serruys,The Mongols and Ming China:Customs and History, Aubin ed.,London:Variorum Reprints,1987;萩原淳平:《明代蒙古史研究》,京都:同朋舍,1980年。国内学者的研究也很多,如达力扎布:《明代漠南蒙古历史研究》,呼和浩特: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7年;于默颖:《明蒙关系研究》,内蒙古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

⑩《阿勒坦汗传》,珠荣嘎汉译注,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1页。

(11)参见《汉译蒙古黄金史纲》,朱风、贾敬颜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6—58页。

(12)一些学者将其称为乌兹别克汗国,参见米华健:《清的形成、蒙古的遗产及现代早期欧亚大陆中部的“历史的终结”》,见司徒琳主编:《世界时间与东亚时间中的明清变迁》下卷,第125页。也有学者称其为哈萨克汗国,参见纳比坚·穆哈穆德汗:《15世纪至18世纪中叶哈萨克与西蒙古准噶尔部关系初探》,《新疆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

(13)Chahryar Adle and Irfan Habib ed.,History of Civilizations of Central Asia,Vol.V,UNESCO Publishing,2003,p.412.

(14)参见郑晓:《皇明北虏考》,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1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11、213页。

(15)Joseph F.Fletcher,The Naqshbandiyya in Northwest China,in his Studies on Chinese and Islamic Inner Asia,B.F.Manz ed.,Ⅺ,pp.4-7.

(16)参见赵世瑜:《小历史与大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

(17)以上皆引自Chahryar Adle and Irfan Habib ed.,History of Civilizations of Central Asia,Vol.V,UNESCO Publishing,2003,pp.410-412。

(18)参见和田清:《明代蒙古史论集》上册,第363页。

(19)《汉译蒙古黄金史纲》,第103—104页。

(20)(21)《阿勒坦汗传》,第57—58、62、126页。

(22)据《明史》所载:“俺答亦劝此僧(指三世达赖)通中国,乃自甘州遗书张居正,自称释迦摩尼比丘,求通贡,馈以仪物。居正不敢受,闻之于帝。帝命受之,而许其贡。由是,中国亦知有活佛。”张廷玉:《明史》卷二一九《西域传三》第28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575页。

(23)参见胡凡:《论明世宗对蒙“绝贡”政策与嘉靖年间的农牧文化冲突》,《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年第4期;温德华:《俺答汗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关于蒙古南下“扰边”的动机,学界尚有不同看法,多数人认为是通贡要求得不到满足的结果,但其背后的深层原因,或以为是由于游牧经济本身的缺陷,或以为是气候及环境的因素,也有人认为就是为了抢掠物资、特别是畜牧业物资。参见姜爱红:《明代蒙古南下“扰边”探析:1436-1464》,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24)《明英宗实录》卷一三六,正统十年十二月丙辰、丁巳。

(25)参见《明英宗实录》卷一六○,正统十二年十一月壬辰、甲辰。

(26)参见《明英宗实录》卷一七三,正统十三年十二月庚申。

(27)据郑晓:《皇明北虏考》,天顺间,“毛里孩、阿罗出、孛罗忽三酋始入套,争水草,不相能,以故不敢深入为寇”;“成化间,大抵瓦剌为强,小王子次之,二种反复相残,并阴结朵颜,伺我塞下。即贡马,二种亦相继往来,恐中国左右,以故虽深入,彼自相猜忌,不能久留内地”。参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1辑,第214、216页。孛罗忽本名巴彦孟克,为满都鲁汗封为博勒呼济农,掌管右翼蒙古。

(28)参见《明宪宗实录》卷二二,成化元年十月丙戌。按:癿加思兰亦蒙古右翼的太师,与孛罗忽相仇杀。

(29)参见《明宪宗实录》卷三七,成化二年十二月丁未。

(30)《明孝宗实录》卷一五,弘治元年六月癸卯。

(31)郑晓:《皇明北虏考》,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1辑,第216页。

(32)《明孝宗实录》卷三二,弘治二年十二月壬申。

(33)《明孝宗实录》卷四三,弘治三年闰九月丁酉。

(34)《明世宗实录》卷二五一,嘉靖二十年七月丁酉。

(35)《明世宗实录》卷二六二,嘉靖二十一年闰五月戊辰。

(36)冯时可:《俺答后志》,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2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37页。

(37)《明神宗实录》卷六○,万历五年三月甲辰;同书卷六七,万历五年九月己未。

(38)冯时可:《俺答后志》,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2辑,第137页。

(39)Chahryar Adle and Irfan Habib ed.,History of Civilizations of Central Asia,Vol.V,UNESCO Publishing,2003,pp.358-360.

(40)参见刘正寅:《元明时期西域蒙古诸部的突厥化过程》,见郝时远、罗贤佑主编:《蒙元史暨民族史论集——纪念翁独健先生诞辰一百周年》,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41)方逢时:《云中处降录》,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2辑,第80—81页。

(42)王琼:《北虏事迹》,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1辑,第142—143页。

(43)(45)佚名:《赵全谳读》,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2辑,第115、113页。

(44)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一,“北狄·鞑靼”,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1辑,第503页。

(46)参见郑洛:《抚夷纪略》,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2辑,第143、145页。

(47)《明宪宗实录》卷九○,成化七年四月辛未。

(48)《明世宗实录》卷二五一,嘉靖二十年七月丁酉。

(49)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一,“北狄·鞑靼”,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1辑,第492页。

(50)冯时可:《俺答后志》,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2辑,第148页。

(51)郑晓:《皇明北虏考》,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1辑,第239页。

(52)佚名:《赵全谳读》,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2辑,第114页。

(53)《明孝宗实录》卷九,弘治元年正月甲寅。

(54)陈洪谟:《治世余闻》下编卷三,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7页。

(55)参见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57页。另据记载:“马尾裙始于朝鲜国,流入京师,京师人买服之,未有能织者。初服者,惟富商、贵公子、歌妓而已。以后武臣多服之,京师始有织卖者。于是无贵无贱,服者日盛,至成化末年,朝官多服之者矣。大抵服者下体虚奓,取观美耳。阁老万公安冬夏不脱,宗伯周公洪谟重服二腰。年幼侯伯驸马,至有以弓弦贯其齐者。大臣不服者,惟黎吏侍淳一人而已。此服妖也,弘治初,始有禁例。”参见陆容:《菽园杂记》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23—124页。

(56)《明代徽州方氏亲友手札七百通考释》火册六五,《俞嘉讱》,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953页。

(57)曹去晶:《姑妄言》第五回,台北:成易图书有限公司,1997年,第571页。

(58)谢肇淛:《五杂俎》卷一二,“物部四”,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250页。

(59)顾起元:《客座赘语》卷四,“女饰”,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11页。

(60)高拱:《伏戎纪事》,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2辑,第65页。

(61)冯时可:《俺答后志》,见薄音湖、王雄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2辑,第136页。

(62)承蒙科大卫教授提醒我注意这个故事,特此致谢。经检索,这个故事在明末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三七中就有细致铺陈,该卷题目是《叠居奇程客得助,三救厄海神显灵》。

(63)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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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 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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