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十多年前与好友和前同事、莫干山会上“调放结合”价格改革的提出者之一张少杰一起喝酒时议论到价格双轨制“发明权”之争,聊过这样的话:假如一辆汽车在上山路上抛锚,乘客们下来七手八脚推车,让车重新启动起来,事后为究竟谁推了第一把争论不休,这样意义大吗?恐怕意义不大。其一是未必能搞得清楚;其二是大家都参与了推车,也不一定非要分出第一、第二,重要的是车发动起来了。作为这样一个重要历史事件的参与者,都有理由感到自豪。但在确认自己做过贡献的同时,也有必要承认别人的贡献。当时这个话题被别人打断,没有继续下去,但后来少杰和其他朋友关于这个问题的交流,表明了这也是少杰的态度。
然而十年又过去了,“谁推了第一把”的争论仍在继续。2019年6月28日,《华夏时报》发表了张学军、边勇壮两位同仁的文章《诺贝尔经济学奖传言引发的躁动(上)——双轨制发明权之争的历史考证》,其中一段话还“考证”到我:
“最近一位被‘做工作’的莫干山会议重要参加者是王晓鲁(我的曾用名——王小鲁注)。王晓鲁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写了一本书。前一阵原体改所老人聚会,据知情人说:张维迎劈头盖脸给王晓鲁来了一顿说,说王晓鲁的书把莫干山和双轨制历史写错了,逼着王晓鲁修改。性情温和的王晓鲁只好当众说,你把你说的新材料和扫描文章给我,如果确实,我下次再版时修改。”
接下来还有“身为莫干山会议审稿人,只是未在宏观组参加辩论的王晓鲁都被张维迎的这篇文章逆转,承认过去认为具有历史意义的莫干山会议提出双轨制是个‘错误的概念’”云云。
此文发表的当天,我就接到五六个朋友微信转发给我这篇文章,询问我内容是否属实。这个故事讲得活灵活现,说我是在一次聚会上受到张维迎“劈头盖脸”的指责和逼迫,“只好”修改了自己书里的说法,朋友们想知道,我对自己书里内容的修改是不是言不由衷,受到逼迫才做出的。这让我十分惊讶。尽管两位文章作者对我有“性情温和”的评价,应表示感谢(有时未必温和),但文章里讲的故事是我自己闻所未闻的,因此不得不做个澄清。
第一,不存在文中说的这样一次“体改所老人聚会”;更不存在张维迎冲我“劈头盖脸来了一顿说”、逼我修改书里内容的事。文中说的“知情人”是谁?语焉不详,如果确有其人其事,两位文章作者不妨如实指明。真实情况是,张维迎读到我的书后,微信发给我他写于和印发于1984年莫干山会之前、后投寄给莫干山会议参会的文章影印件,只是供我参考。该文由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能源组的内部资料《专家建议》印发于1984年6月,而莫干山讨论会是在9月召开的。我在重读这篇文章时注意到文中的表述:
“所谓改革价格体制,就是有计划地放活价格管制,逐步形成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平衡的价格体制。”
文章明确提出:“价格体系改革的办法,可以参照农副产品价格改革的办法,实行双轨制价格,旧价格用旧办法管理,新价格用新办法管理,最后建立全新的替代价格制度。” “与价格调整相比,价格体制的改革是一个连续逼近的过程。” 文章还提出了推进这项改革的八个具体步骤,包括固定牌价(指计划价格)范围不再扩大、开放议价市场、有些产品先调后放、在适当的时候取消全部消费品的牌价供应等等。
应该说这是我看到关于价格双轨制改革最早、最明确的论述。但这篇文章当时读者有限,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篇文章是不是张维迎参加莫干山会议的论文,可以从当年的《经济日报》得到佐证。《经济日报》于1984年9月29日选登了部分莫干山参会论文,包括张维迎这篇文章,尽管被删减了一部分内容,但其中关于价格双轨制改革的一段话一字不差,只是文章标题被编辑改为《价格体制改革是改革的中心环节》。在同一版上,还登了田源、陈德尊两位作者,以及周小川、楼继伟、李剑阁三位作者关于价格改革的另两篇参会论文。
根据以上证据,我借自己《改革之路——我们的四十年》一书第二次印刷的机会,对书中某些叙述作了修改。讨论价格双轨制改革的提出过程,实际上是讨论改革史,需要重证据,重事实。想象的故事情节或无根据的传闻不应该拿来作为证据。这不利于还原真相,可能误导读者。
第二,不存在我被逼修改书里关于双轨制改革说法的事。在莫干山会议筹备期间我负责论文评审组对参会论文进行评审,但由于看过的文稿很多(总共接到论文超过1300篇),又经过了三十多年,对张维迎这篇文章的内容已经没有印象了。在我的新书《改革之路——我们的四十年》里,我最初只凭简单的记忆讲了莫干山会上关于价格改革形成“调”、“放”和“调放结合”三派意见的讨论,并把张维迎列为“放派”,认为主要是“调放结合”派的构想后来形成了较完整的价格双轨制改革思路,被中央肯定,但没有提到张维迎的文章。
在重读了张维迎文章后,我发现原来的叙述不全面,张维迎的文章早于会上的“调放结合“派提出了价格双轨制改革。在我看来,会上“调放结合”的讨论与张维迎先前文章在基本思路上不谋而合,有些方面还有独到的地方(会上讨论的情况可以参见高粱:“价格双轨制发明权之争︱我参加莫干山价格改革讨论的回忆”。我没有参加“宏观组”分会场的讨论,但从文中记述来看,我认为这些回忆是是真实可信的)。我认为既然有明确证据张维迎的文章在先,应当在叙述莫干山会议贡献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承认他这一更早的贡献,因此在书里作了修改补充。这是为了尊重事实,是一个持公正立场的学者应采取的态度,完全不存在所谓被逼的情况。两位作者想象我“被做工作”,被“逼着”,“只好”修改自己的说法,似乎是要证明“逼迫者”行为不端,而我的修改也不值得相信。看起来两位作者在这场争论中似乎在以不恰当的方式支一派、压一派。尽管我很难相信这是两位作者的本意,但客观地说这恐怕不是学者应有的公正态度。
第三,什么是价格双轨制改革?莫干山会上相关各派不同意见的贡献是什么?在我看来,价格双轨制改革的核心,是以渐进方式逐步放开价格管制,逐步扩大市场价格调节份额,从而在保持经济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从计划价格体制转轨到市场价格体制,同时避免了类似俄罗斯式“休克疗法”造成的经济崩溃。事实上,因为经济在发展,特别是非国有企业在发展,只要计划价格覆盖面不变,市场价格调节的份额就会不断扩大。价格双轨制是转轨路径,而不是终极模式。它的关键是“放”而不是“调”,是逐步“放”而不是一夜之间全部放开。当然,它并非完美无缺,在实行过程中也带来了不少问题,例如某些人滥用权力借两种价格之差寻租腐败。但毕竟以有限的代价实现了价格转轨,事实证明这一改革是成功的、合理的。
从这个视角来看,当初会上的“调”派,不能一概而论。所谓“调”,是指用行政手段调整不合理的计划价格。当时有的观点主张调而不主张放,有的则主张“先调后放”,或在“调”的同时局部地“放”;应当说后者与双轨制改革的思路是有某些共同之处的。
关于“放”的观点也需要区别。主张一次全部放开,实际上就是休克疗法,与双轨制毫无关系。如果主张逐步放,最后转向市场价格体制,则符合双轨制的改革思路。
至于“调放结合”观点,不同的人强调的重点也不一致。有人强调以放为主,行政性调价作为辅助手段;这是双轨制价格改革的思路。也有人更强调“调”,并认为最终还要以计划价格为主,市场价格只能起辅助作用。显然后者与双轨制价格改革的主线是有不小距离的。
在当时的环境下,许多参与讨论者思想未必很明确或有自相矛盾之处,都可以理解。一个合理的思想,常常是经过反复争论和反复的实践检验才变得更成熟。当时的参与者,只要基本主张是积极的或部分积极的,都对这一改革做出了贡献,没有必要互相否定。
第四,一个时期以来,围绕所谓“价格双轨制发明权”问题有大量争论。本来,客观说明当年的事实是必要的,但有些参与者或相关者在文章中用大量经不住推敲的论据和暗示来贬低或否认别人的贡献,借以突出自己或相关者的贡献,这是一种不正常的学术风气,不值得提倡。
在我看来,价格双轨制改革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一代人的贡献,是许多积极参与改革的乡镇企业和国有企业领导者、党政干部、农民、个体经营者和一批学者共同推动的结果。他们的贡献都不应忘记,简单归结为某一位或几位学者的发明未必准确。
我在《改革之路》一书中指出,在莫干山会议之前,市场导向的乡镇企业发展已在实践中导致了双轨价格的出现。始于1978年的四川省试验、后于1980年扩大到全国的国有企业扩大自主权改革,又给了国有企业超计划产品可以自销、价格可以随行就市的权利。这两者都是价格双轨制的早期实践形态。1984年莫干山会前和会上一批中青年学者的文章和讨论,在实践基础上做出了有理论意义的概括,并得到中央肯定,对改革政策的形成做了重要贡献。我在书中补充了张维迎在莫干山会议前的论文里已提出了价格双轨制改革思路这一重要事实,这并不意味着否定其他人的贡献。
这里也应指出,关于1984年莫干山会,尽管舆论关注焦点集中在价格双轨制改革,但实际上这次会议对诸多重要改革议题都有讨论和贡献。其中,理论组早于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我国应实行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制度,计划干预只能是对市场调节起补充作用;开放组主张以沿海开放带动多方面的对外开放;金融组提出货币发行过多,需要对货币发行进行宏观控制;农村组提出应改变靠不断补贴粮价刺激生产的办法等等。这些在当时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于莫干山会议和价格双轨制改革,还应该指出的是,如果没有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没有当时宽松包容的社会氛围,如果当时的高层领导者没有采取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广开言路听取各方意见的态度,而是关起门来搞高层设计,这个民间发起的会肯定开不成,价格双轨制改革也难以成功推进。“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用来形容当时的改革形势恰如其分。
今天,改革仍在途中。更值得期待的是这一批当年为改革作过贡献的优秀学者保持当年的精神,推动改革车轮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