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关于昌平君的异说种种
昌平君事迹,最早见于《秦始皇本纪》九年记载。是年,秦王政“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卒攻〔缪〕毐,战咸阳。”《索隐》:“昌平君,楚之公子,立以为相,后徙于郢,项燕立为荆王,史失其名。昌文君,名亦不知也。”[1]
本文前引《本纪》二十一年“昌平君徙于郢”、二十三年“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事,当是《索隐》“后徙于郢,项燕立为荆王”所本,近年部分地得到云梦所出秦简《编年记》如下记载的印证。《编年记》曰:二十一年“韩王死。昌平君居其处。有死□属”;二十三年“四月,昌文君死”。
《索隐》说昌平君是楚公子,可以由尔后昌平君被项燕立为荆王一事得到证明。至于《索隐》秦王“立以为相”之说,看来是司马贞根据《本纪》九年“令相国昌平君……”的文字而作出的解释,《索隐》的“相”,当即九年正文所称的相国。于时吕不韦为秦相国,所以史家对于昌平君与吕不韦同时为相国之事,颇多怀疑和推测。
翻检《史记及注释综合引得》,发现该书把平嫪毐的昌平君与立为荆王的昌平君分为二人立目,足见编者对于昌平君其人不甚了了,因而采取谨慎的态度。郭沫若先生著《十批判书》,在其《吕不韦与秦王政批判》中,认为平嫪毐的昌平君可能是吕不韦的别称,甚至认为昌平君三字就是吕不韦三字的误写。据他说,金文吕不韦三字极易被错误地隶定为昌平君。但是,昌平君之名在《史记》中曾多次出现,不可能每次都出现同样的误写;而且秦灭楚时昌平君仍在活动,但此时吕不韦却早已死去。所以仅从文献考察,就可断定郭说不能成立,何况秦简中出现了昌平君,更足以否定郭说。
马非百先生著《秦集史》,于《丞相表》中认为:秦制有左、右丞相,右在左前,丞相尊者称相国;秦王政九年时已知吕不韦为相国,同时又有昌平君为相,则吕不韦当为右丞相,昌平君自然就是左丞相。马先生此说,似亦失之武断,因为秦虽曾有过左、右丞相,但不能证明秦设丞相必有左右之分,必有二丞相并置。既然史不著吕不韦为右丞相,就更没有强以昌平君为左丞相之理。
《文物》1986年第3期和1988年第3期发表有讨论昌平君问题的两篇文章。前一文作者田凤岭、陈雍,题曰《新发现的“十七年丞相启状”戈》,根据一件秦戈铭文,认为其中的十七年指秦王政十七年,并认为九年昌平君为相而未见罢相记载,则此十七年的丞相就只能是昌平君。根据此说,不但《索隐》所谓“立以为相”之话可以证实,而且连“史失其名”的昌平君的名字,似乎也有着落了。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两年以后发表的另一文,作者胡正明,题日《“丞相启”即昌平君说商榷》,不但指明丞相启即昌平君之说无据,而且认为《本纪》九年“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之文的传统句读有误,应当读作:“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
我认为此说合理可信。看来,相国即是吕不韦,昌平君未尝为相国。《索隐》“立以为相”之说是司马贞误读《史记》,望文生义,不足为凭。昌平君、昌文君二人同为楚国公子之留秦者,身分权势较高;同在秦王政时不同年代两度出现,参预政治活动;同用封号为称而不称名,亦不署其他官职;同在楚国灭亡前夕易帜反秦,先后身死。像昌平君、昌文君那样称封号而不称名,在战国秦汉时期是常见的事。嫪毐是吕不韦所进,与吕不韦有关,但是秦王政按验嫪毐之初本不及吕不韦,所以缪毐叛乱时吕不韦得与昌平君、昌文君同奉秦王之命发卒平乱。及至嫪毐问题情实具得,“事连相国吕不韦”,吕不韦始成为被查究的人物。也许由于吕不韦与嫪毐本有关系之故,历代史家都未曾怀疑发卒攻嫪毐的“相国”就是吕不韦,而把楚公子昌平君当作是秦的相国,疑惑后人达两千年之久。
昌平君长期事秦,助平嫪毐,证明了对秦王的忠诚。他与楚国没有联系,又没有足以自恃的实力,未曾引起秦王的疑忌。所以无论从哪方面说来,他都较易赢得秦王的信任。他的楚公子身分,具有被秦用来对付楚人的价值。他徙驻楚旧都郢陈后,得到与众多楚民接触的机会,也得与楚将项燕发生联系,这是他得以聚众反秦的重要条件。二十二年李信兵过郢陈,指向寿春,使楚国社稷濒临危亡边缘,这是促成昌平君与项燕举兵反秦的合理时机。《本纪》系“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于淮南”事于二十三年,比前一节推测昌平君易帜反秦之事略晚一些。这是因为《本纪》所指不是昌平君初反秦于郢陈之年,而是他反秦后正式称楚王,且已转移至淮南之年的缘故。昌平君初反秦时,楚王负刍还在,当有所待,因而并没有马上称楚王。
《编年记》曰:二十三年“兴,攻荆。□□守阳□死。四月,昌文君死。”兴,指秦国兵卒征发。这就是王翦复起,秦大征发,以甲士六十万委王翦东征之事。□□当是郡名,阳是郡守之名,但不知此郡是属秦还是属楚。昌文君当是随昌平君反秦,死于抵抗王翦之役,地点当在父城东至郢陈一带。此年《本纪》记王翦击楚,“取陈以南至平舆”,当指越郢陈后步步进击之事,军锋所指,与当年李信之军一致。后来王翦军折至蕲南,当是昌平君楚军已转移至于此地之故。《本纪》记“秦王游至郢陈”,当是由于郢陈是楚旧都,又是昌平君反秦所据之地,有反秦的传统和潜力,因而必须镇之以权威。而且,王翦率空国之师出征,也必须有以节制,因而秦王有郢陈之“游”,这与王翦出师时请美田宅园池以释秦王之疑,固秦王之信,可以互相印证。所以,史文虽然以“游”为说,实际上却是秦王及时对郢陈实行强力控制的一次重要巡视。秦戍卒家书所记攻反城淮阳,当即此前后的事。郢陈此时确有淮阳之称,见《史记·留侯世家》。
如前所述,《史记》记秦王政二十三、二十四年事颇有错简,疑窦不少,史家于此不得不改字求解。但是改字解史同改字解经一样,本来是学者所忌,只有不得已而为之。史料改字必须不悖公认的校勘原则,充分尊重注家成果和前人研究意见,反复斟酌,切忌武断。必改而又缺乏版本依据时尤其要慎重从事。即令这些都做到了,改字解史除了一些明显易见的讹误以外,往往仍不免见仁见智,难于定谳。所以本文辨昌平君之役所作的推断,引前人改字所作的解释,都不敢自信必得其实。前举黄盛璋先生《云梦秦墓两封家信中有关历史地理的问题》一文,对抵牾资料作了新的判断,改动史文较多;黄文中与昌平君有关的一些意见,亦有来自改字生解者。其中颇有可商榷之处,特举出以求正于黄先生。
黄文认为,《编年记》秦王政之二十一年“韩王死,昌平君居其处,有死□属”之文,说明昌平君已死于此年。“有死□属”之句,缺字不好揣度,辞意难求。黄文大概是训有为又,以为“有死□属”的死者就是昌平君。这当然是很难置信的。黄文据此,进一步认定稍后项燕立之为荆王以反秦的人,不是如《史记》所确指的昌平君,而是昌文君。此说如果能够成立,那么《史记》须要改动之文就不止一处了。黄先生对此是否作过周密的考虑?《编年记》二十三年“□□守阳□死。四月,昌文君死”。对此,黄文又猜测前一死者就是项燕,由此认定项燕与昌文君同死此年,以此反证项燕所拥立者确为昌文君而非昌平君。这也给人以穿凿之感。黄文用《编年记》以正《史记》中的抵牾讹误时,作为证据使用的不尽是《编年记》中确凿可辨的文字,而兼有以意补之的或者强为之解的文字,任意性大,缺乏说服力。用这样的方法寻找证据,并据以擅改《史记》文字以成己说,看来是不适宜的。
《楚世家》《王翦传》都说王翦破楚军于蕲,杀项燕,蕲地在淮北;而《本纪》二十三年又说昌平君反秦于淮南。黄文认为这些材料说的是一件事,但地点不同。他说,《本纪》淮南之说不对,《索隐》引徐广“淮一作江”之说也不对,正确的应是淮北或淮阳。因为,作淮北,与蕲地合;作淮阳,与云梦秦墓木牍家书合。但是这也近于武断。因为秦楚之战既及于淮北之蕲,后来又扩展到了江南,按路线说淮南正好是王翦追逐楚军的必经之地,为什么昌平君反秦就不能在淮南停留呢?前引《史记》不同材料,明说在不同地点,为什么只能是一件事呢?考虑到楚国最后一个都城在淮南寿春,淮南当有一些有利于昌平君停驻的条件,因此否定昌平君反秦于淮南之说就更难认为有理由了。相比之下,如果还是觉得必须改字求解的话,值得考虑的只能是徐广之说,因为徐广毕竟是根据亲眼所见的一种古本《史记》说话的,有版本根据,比黄文的凿空之见,理由要充分得多。当然这也只是根据版本学常识来判断,并非认为徐广之说绝对正确。
黄文对《王翦传》中“李信攻平舆,蒙恬攻寝,大破荆军。信又攻鄢郢,破之。于是引兵而西,与蒙恬会城父”句改字为解,也不妥当。黄文认为由平舆、寝至城父,是由西向东,不是由东向西,于是擅改“而西”为“而东”。但是这一字之解既无助益,还造成了新的麻烦。第一,这段史料疑难的关键之处是,为什么李信要回攻自己的后方城市郢陈。改“西进”为“东进”,并无助于解决这个问题。第二,如果李信率军东进,应当是面朝楚军,为何楚人不是迎头抵挡,而是如《王翦传》所说在秦军后面紧追不舍?第三,如果李信军败真是在郢陈以东或平舆、寝以东之地,战场距秦地日远,秦王为什么会突然感到事态紧迫,以至于惶恐以谢王翦,说出“将军虽病,独忍弃寡人乎”的话来?显然,合理的解释只能是,郢陈出现了不测,引发了颍川郡内旧韩遗民的抗秦斗争,而颍川的斗争又正是仅仅一年以前发生的“新郑反”事件的重演。“新郑反”作为秦灭韩的余波,影响及于郢陈;郢陈楚人反秦的不测事件,又反转过来波及韩人聚集的颍川。既然如此,李信自郢陈“引兵而西”的史料,指西向颍川,意思很明确,无须改字求解了。
这样解释《王翦传》的有关史文,只有一处有待斟酌,即城父的方位问题,而这个问题张守节《正义》本已替我们作了较为完满的解答。《正义》认为城父当作父城,在唐汝州郏城县东,于秦属颍川郡。城父于郢陈为东,但父城于郢陈为西。父城、城父二名,旧籍多有误写。《正义》引服虔曰“城父,楚北境”,即误父城为城父。《元和郡县图志》卷六汝州郏城县条:“本春秋时郑地,后属楚(按此即服虔所谓‘楚北境’),又入于晋,七国时又属韩。至汉以为县,属颍川郡……。父城故城在县东南四十里。”父城战国既为韩地,秦时自多韩国遗民。韩国旧族张良即出于父城。张良自少及长,交游于郢陈一带,并屡有反秦活动。可见这一带韩国遗民响应郢陈昌平君的号召,再起反秦,是完全有基础、有条件的。李信率军自郢陈西趋父城,目的就是镇压韩人反抗。李信父城之败,败于韩楚联军。
五 张楚反秦的两重作用
秦王政力战十年,完成统一。六国遗民慑于秦的威力,暂时放弃了暴力反抗,但仍时有非暴力反抗活动。其中著者,有齐鲁儒生博士讥刺始皇封禅事,孔鲋受陈余挑动藏书事,博士淳于越请复古分封事,以及“始皇帝死而地分”的东郡刻石事,等等。从事非暴力反秦的人物,各国遗民皆有,而以齐国为多。齐国是文化之邦,知识人才众多,反秦舆论易于传播,对秦威胁很大。
但是,武力反秦之事也并非全不足忧,秦始皇所忧主要在楚。秦楚之战激烈而持久,多有反复,在楚国遗民中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亡秦必楚”之说,反映了楚人强烈的复仇愿望。《史记·高祖本纪》谓秦始皇常说:“东南有天子气”,因东游以厌之。东南者楚地,可知秦始皇十分关注楚地动静,随时提防楚地发生反秦暴乱。刘邦居楚地,恐为秦所注视,据说曾以此疑不自安。史籍所见江东的金陵、丹徒、曲阿、由拳等地都有秦始皇东游时掘地厌天子气的记载,而这一带地方都在当年王翦秦军灭楚时扫荡江南的范围之中。这种种事实,决定了秦末武力反秦的发动者和主力军,非楚莫属。以后楚地櫌锄白梃发难反秦之事,证明秦始皇当年的东南之忧是确有根据的。
齐文楚武。秦始皇对齐楚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徙民是其中重要措施之一。秦徙天下豪富十二万家于咸阳,所徙以齐楚居多。《史记·刘敬列传》记刘敬言,秦楚之际,“诸侯初起时,非齐诸田、楚昭屈景莫能兴”。所以汉高祖九年徙民,[2]《汉书·高祖纪》谓:“徙齐楚大姓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而不言及三晋和燕。
陈胜首事,张楚成为关东武力反秦的重心所在,齐鲁儒生也纷纷来归陈王,齐文楚武合流了。儒生的鼓荡,对于六国反秦浪潮的推动,很起作用。陈胜张楚的六个月中,楚、赵、燕.、齐、魏均已自王。旧韩有张良聚众而韩国名号却未出现,我想是由于颍川密迩陈地,陈胜不允许另立韩王以分楚势之故。
当东方反秦形势蓬勃发展之时,陈胜所遣以楚为旗号的直接攻秦诸将,却一无所成。陈胜初起时,吴广曾建议:“王引兵西击,则野无交兵。” [3]陈胜把西击任务交给身居假王地位的吴广,而吴广之军却被秦军阻于三川。曾在项燕军中视日的陈人周文受命击秦,收兵数十万,入函谷后也被章邯击败自杀。吴广死于部将田臧之手,章邯又击杀田臧。陈胜遣入武关的楚人宋留也滞留南阳,未得入关,后来降秦被杀。西击秦者皆张楚之兵,为陈胜实力所在,但其战斗力之弱却大大出乎意外,死伤损失者占很大的比重。看来此时张楚攻秦并非上策,而树置诸侯以为秦敌却能立刻收到瓦解强秦的实效。
陈胜反秦,必趋据旧楚都城郢陈而称张楚,这是历史条件和时代意识交相作用于陈胜的结果,而不是任意的选择。它有积极的意义,也有消极的意义。张楚既立,反秦浪潮迅猛广阔地从楚地兴起,天下景从响应以击暴秦。没有其他王国能够代替张楚旗号。这是张楚成功的一面,也是主要的一面。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来,立张楚意味着以楚反秦,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各诸侯王在反秦旗帜下效尤竞立,以至于动摇刚刚树立的统一的政治理念。张楚西击一无所成,而东方诸侯声势却如此浩大,因此只有组织诸侯联合反秦,才有出路。诸侯联合反秦必须有盟主,张楚自然居于盟主地位。这种情况,实质上就是战国末年楚为纵长合纵攻秦的重演。所以,张楚之立,对于统一政治局势的继续维持,又有消极影响,孕育严重后果。
《盐铁论·结和》记载文学论秦末事说:“一夫倡而天下和,兵破陈涉,地夺诸侯。”此话比较准确地概括了张楚反秦的两重作用。《史记·天官书》所谓“张楚诸侯并起”,同样是这个意思。司马迁评价陈胜亡秦之功时,也重在陈胜首倡而诸侯并起。《太史公自序》曰:“秦失其政而陈涉发迹,诸侯作难,风起云蒸,卒亡秦族。”《陈涉世家》曰:“陈涉虽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为了亡秦而重演合纵,看来是形势发展的必然一步。陈胜未必是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局面。他想独立地西击秦,又想阻止六国王室后人(如魏咎)为王,但毕竟都失败了。
陈胜张楚之立,可以说是诸侯旧地皆王的开端,是“兴灭国”;项梁立楚怀王,可以说是诸侯王室后人皆可兴复的标志,是“继绝世”。[4]“兴灭国,继绝世”,旧典所载,影响至深。陈胜走一步,项氏再走一步,这两步连在一起,使一场农民反秦暴政的战争无可避免地转化为诸侯合纵攻秦。看来在这个关键时刻,历史前进并没有直路可走,非出现“之”字不可。
在关东形势出现如此变化的时候,关中的秦国出现了同步变化的动向,也值得我们留意。
项羽率合纵之师破秦军主力于钜鹿,而刘邦又衔楚怀王之命进入武关。此时,秦国君臣都认识到,保全一统的帝业已绝无可能,去帝称王还不失为自存之计。秦二世曾向赵高求为一郡之王;据说赵高曾与楚约,由他本人灭秦宗室而王关中。《秦始皇本纪》说,二世死,赵高宣告:“秦,故王国;始皇君天下,故称帝。今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为帝,不可。宜为王如故。”这样,战国七王就一个不差地恢复了。秦去帝称王,贾谊在《过秦论》中是赞许的。但是时势毕竟已变化了;关东诸王虽然可以承认关中王业,但不等于承认秦的故王,嬴秦宗室或旧人欲求保全王位,已经不可能了。子婴为秦王没有多久,就不得不封皇帝信物出降于楚将刘邦。秦降于楚,“亡秦必楚”的话终于应验了。但是另一个同时出现的结果,却是帝业回归于王业。要想再造帝业,必须经过一场严重的斗争,这就是刘邦、项羽之战,这场战争,在一定程度上又似当年的秦灭六国。
国内史家往往把秦末战争区分为性质不同的两个阶段,即秦楚之战和楚汉之战,前一阶段的农民战争转化为后一阶段的争夺统治权力的战争。我现在认为,不论如何区分阶段,也不论以何者为转化标志,都须得承认如下的事实,即秦楚战争和楚汉战争一脉相承,其性质既能转化,必有足以形成转化的内在条件。这种内在条件,我认为就包含在陈胜张楚反秦的称号之中。张楚足以反秦,张楚也足以引发诸侯竞起。竞起的诸侯中,始终以楚的声势最大。由此演化为项羽、刘邦之争,而实际上项羽、刘邦皆楚,这个楚,又是继承陈胜张楚而来。
《义门读书记》卷一三引冯钝吟曰:“楚兵初起,忧在亡秦,须立六国以树党。六国立,则秦已失天下,独有关中耳。秦已灭,则患在诸侯。尽徙故王王恶地,羽之谋也。此亦有不得已者,但不知桓、文处此当何如耳!”[5]项羽面对亡秦以后的一盘残局,确有难于下手的隐衷,被冯班觉察到了。项羽不会自安于称楚王而长久地与诸侯王并立,不会眼看着业已空出的帝位而毫不动心。所以他除了在分封诸侯王中隐伏心机以外,还有其他一些动作。第一步,他把楚怀王升格为楚义帝,以楚帝代替秦帝的法统地位,并就此承认帝业的合法性。他自己则暂居西楚霸王,继续作诸侯的盟主。第二步,他徙义帝于郴而又杀之,这样就使楚帝名号暂时空悬起来,使自己有静观待变、斟酌处理的余地。第三步,他合乎逻辑的措置是,作好各种善后以后,自己名正言顺地登上楚帝的宝座。但是项羽没有迈开这最后一步,形势就急遽变化,自己立刻由主动变为被动,作楚帝的机会也永远消失了。
代项羽完成帝业的刘邦,此时虽然用的是汉王名义,但是如前所述,他渊源于楚,是楚的一部分。项羽称帝不成,并不意味着楚不能帝。不过要夺取帝业,只有楚的名分还不够,还必须据有当年秦灭六国的形势。我们看到,当渊源于楚的汉王刘邦东向与诸侯盟主楚王项羽交锋之时,他确实是不期而然地居于当年秦始皇灭六国的地位。客观形势要求居关中的刘邦之楚消灭居关东的项羽之楚,步秦始皇的后尘,再造帝业。这又出现了反秦而又不得不承秦的问题,出现了以后的汉承秦制,首先而又最根本的是承秦帝制。以帝制为标志,张楚以来历史所呈现的“之”字路走到头了。只是张楚犹有余波,表现为汉初关东诸侯王问题迭起,扰攘达数十年之久,在数十年扰攘中,楚的名号总是反复出现。
《史记·六国年表·序》曰:“夫作事者必与东南,收功实者常于西北。故禹兴于西羌,汤起于亳,周之王也以丰镐伐殷,秦之帝用雍州兴,汉之兴自蜀汉。”太史公造作三代兴灭之词,意在烘托秦汉。汉胎于楚,作事在东南;而收功实于秦,地在西北。我疑太史公是据秦时政治风谣敷衍成说,而“东南有天子气”就是其时极为敏感的一则风谣。西北之秦警惕东南之楚,盖源于秦楚的历史关系,东西畛域之别甚至影响千年之久,何止于汉!
回顾战国末年秦灭六国之际,韩、楚犄角而立,新郑、郢陈不宁,李信、王翦攻楚,项燕、昌平君反秦等一系列事件,决定了秦灭六国后“亡秦必楚”之说的流行和秦始皇的东南之忧。不久,戍卒作难,张楚自号,郢陈建旗,项氏北归,怀王继统,刘邦灭秦,这一系列决定时局进程的大事,又无一不是过去秦楚关系的自然发展。特别是张楚自号于陈,与十余年前昌平君易帜反秦于陈之事,甚多相似之处。陈胜召与计事的陈地三老、豪杰,无疑多是当年昌平君郢陈反秦之役的见证人,甚至可能是参加者。张楚之立,重新开始了秦楚之争;刘邦灭秦,完成了张楚之军西击强秦所未曾完成的任务。秦楚之争,最后的胜利者是楚。胜利的楚以刘邦为代表,转化为汉的皇权,这同时又是秦始皇已开其端的统一的回归,帝业的胜利。
《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曰:“初作难,发于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于汉家。五年之间,[6]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三嬗,谓张楚、项氏(含楚怀王)、汉家。其实,三嬗皆楚。三嬗而获成功,谓汉承秦而成帝业。号令三嬗,意味着历史上的秦楚之争从秦末张楚以来,尽管一再变更形式,但终于以楚的胜利宣告结束,虽然胜利了的新朝并不称楚,而称为汉。
秦楚之际风云诡谲,事态纷纭,它昭示于后人的历史结论,一是非张楚不能灭秦,二是非承秦不能立汉。灭秦和承秦,相反而又相成,其间都有楚作为中介。这就是本文主旨所在。[7]
〔后记)从汉墓张楚帛书论及汉初重张楚问题,不可忽略汉高祖刘邦对张楚的态度。《史记·高祖本纪》十二年十二月高祖曰:“秦始皇帝、楚隐王陈涉、魏安厘王、齐湣王、赵悼襄王皆绝无后,予守冢各十家,秦皇帝二十家,魏公子无忌五家。”陈胜守冢之数,《汉书·高帝纪》亦作十家。而《史记·陈涉世家》记载详明,谓“高祖时为陈涉置守冢三十家砀,至今血食”,《汉书·陈胜传》又缀以“王莽败,乃绝”之语,足见确凿可信。陈胜守冢之数优于秦始皇及其他六国君长,表明汉高祖对张楚的特殊态度。对于楚义帝,汉五年以义帝无后,曾立韩信为楚王以存恤楚众,但旋即降韩信为侯而别以刘交王楚,为同姓王。对于项羽,只是承认他受自义帝的鲁公封号,以礼发丧,并以项氏有功者四人为汉列侯而已。相比之下,汉高祖重张楚而不重义帝法统,更清楚可见。《容斋随笔》卷九“楚怀王”条曰:“高祖尝下诏,以秦皇帝、楚隐王亡后,为置守冢,并及魏、齐、赵三王,而义帝乃高祖故君,独缺不问,岂简策脱佚乎?”在我看来,洪迈此处所疑简策脱佚,并无根据。高祖为陈胜而不为义帝置守冢,而且户数多,优于其他帝王,正是由于汉初特重张楚法统的缘故。
注释
[1]《史记·春申君列传》熊悍立为楚王(楚幽王,时即秦王政之九年),《索隐》曰:“按楚悍有母弟犹,犹有庶兄负刍及昌平君。”据此,知昌平君与楚幽王及楚王负刍均为兄弟行辈,后来项燕立昌平君为楚王以抗秦,正是以他继承亡于寿春的楚王负刍。有了此条资料,昌平君事迹就更便于叙述和理解。此条资料本文原来失检,是我的疏忽,现补注于此。本文内涉及昌平君的文字,仍存其旧,不一一斟酌改动,请读者留意。
[2]汉高祖九年徙民,十年就有被徙者亡走之事。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记高祖十年七月京兆湖县令状等奏劾齐国族田氏徙处长安,田氏女子袭用他人文书阑出函谷关,欲还临淄,被获,以“亡之诸侯论”,送者齐人以“从诸侯来诱论”。此资料甚可贵。见《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奏谳书》释文见此书第214页。
[3]见《文选》卷二四注引《楚汉春秋》。
[4]陈胜是反对继绝世的。《孔丛子·答问》孔鲋建议陈胜“兴亡继绝,以为政首”,陈胜没有拒绝“兴亡”,却拒绝“继绝”。他说:“六国之后君,吾不能封也。”
[5]冯钝吟即冯班,有《钝吟杂录》十卷,《四库全书总目》入子部杂家类,班侄冯武辑,何焯评。此处何焯引入《义门读书记》(中华书局,1987年)之语,不见于《丛书集成》本中的《钝吟杂录》。何焯谓冯班“著书无定所”,“没后多散佚”,所以冯武所辑不全。冯班生于万历季年,死时近七十。何焯生卒年为1661—1722,晚于冯班不数十年。何焯此处所引,大概是后出的冯班佚文为何焯所知者。《四库全书总目》集部别集类存目八有《冯定远集》11卷。
[6]《史记·太史公自序》作八年,较胜。八年,起陈胜张楚,止刘邦称帝。五年之说若非错简,则可能有二解。一,指陈胜张楚至汉王之立(或义帝被杀),首尾五年;二,如汪越《读史记十表》卷四所云,指汉王始封至称帝,亦五年。不过此二解释都不能涵盖“号令三嬗”的全过程。
[7]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和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三联书店,2000年)一书,拓展了本文的论点,对于秦—楚—汉历史的错综关系有进一步的研究论证,请参读。
本文原刊于《历史研究》1989年第2期;后收入《秦汉魏晋史探微》,田余庆著,中华书局,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