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平:用人是构建和谐社会之本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40 次 更新时间:2010-11-2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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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瑞金 (进入专栏)  

在召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之前,中央宣布对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于是,海外媒体纷纷猜测六中全会的人事变动。结果,人们从六中全会的公报看到,除了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外,六中全会并未作出政治局人选的异动。有人感到失望。

其实,立案审查一个“封疆大吏”,涉及人事错综复杂,决非短时之内就能结案的,匆忙作出人事变动,反而不利政局和谐。“腐败一定要反,对人处理一定要慎重”,这是中央一贯方针。既然六中全会讨论的是和谐社会这个主题,那就一定要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来考虑问题、处理问题。我认为,这恰是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明的一招。

陈良宇严重违纪案正在深入调查之中,任何过早下结论都是不妥的。但是,凭目前中纪委掌握的材料,足以作出如下判断:政治上独断专行,经济上胆大妄为,生活上无耻侈糜。因此,中央当机立断免去他的市委书记职务,停止他的政治局委员资格,这是十分恰当的。

半个多月前,我曾就陈良宇落马一事,撰写了反腐制度建设一文。我的一位朋友读后颇有感触,特地给我写来一首有趣的打油诗:“调寄和谐开会忙,两边风景各风光。报章惯放脱裤屁,写手能搔隔靴痒。西山议政花初发,南国反贪菊正黄。改革声中说旧事,陈门幸勿到官场。”为帮我理解诗的最后一句,作者说明,不仅陈希同与陈良宇两人如我文章所说“名字不同,笔划相同”,海峡对岸那个陈水扁,也如此,均为十三划。这一点拨,“两边风景各风光”也就令人意会兴然了。

且不说十年前陈希同的旧事了。就拿当下的陈良宇与陈水扁来说,台湾选错了一个“阿扁”,现在闹得宝岛“倒扁”风潮四起,动辄百万人上街,社会不得安宁。上海出了一个陈良宇,惊曝出几十亿社保资金案,引发部分民众为担忧自己“保命钱”而上访不断,还让多少涉案官员惶惶不安,连同他们亲属恶梦连连。由此看来,用人问题至关重要,可以说是构建和谐社会之本。

一个政权的兴盛衰败,莫不系于用人。“一人兴邦”、“一人丧邦”的事,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并不鲜见。从上海解放以来历史看,当过上海市委一把手而落马的,除饶漱石、张春桥两人由于政治野心膨胀原因之外,属经济上违纪违法落马的,陈良宇算是五十七年来第一人。

这并不是说,陈良宇一开始就不好。在上世纪80年代,陈良宇是市委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有水平,有能力,有生气,思想解放,办事果断,在任上海市副职领导期间,确为上海的改革开放干了不少有益的事。但人是会变的。他身上存在的弱点缺点,非但没有伴随他一帆风顺地升迁得以克服或遏制,相反是得到纵容和发展。比如,他曾被外派英国进修学习,花了国家一大笔钱,理应完成学业,增强本领,不负人民期望。但为了赶在新一届上海市委改选中能排上位子,他匆匆忙忙中断学习,提前回上海就任新职。这无疑助长了他“非我莫属”的骄傲专横的意识。一旦当上一把手,政治上就独断专行,也就不奇怪了。

还有一件事也很能说明陈良宇的问题。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来到上海,住在西郊宾馆。有天夜里,陈良宇不经批准,就擅闯西郊宾馆打网球,遭中央警卫局同志阻拦后,他竟大发脾气吵起来。此事惊动了时任市委书记的吴邦国,吴打电话对他说,你有几个脑袋敢干这种事!当场把他斥了回来。看,时任厅局级干部的陈良宇,就有这种胆大妄为的性格和行事作风。一旦大权在握,一届任期还没有任满,就在经济上胆大妄为,跌倒尘埃,这难道是偶然的吗?

值得反思的是,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出了不少德才兼备、群众口碑很好的优秀干部。令人不解的是,他们都不能进一步施展自己的抱负,为上海作出更大贡献。有的被废掉“市场经济专才”的“武功”,去政协挂个虚衔;有的上调改行搞外宣;有的调往外地被重用。其中有位与陈良宇出任副书记同时出任副市长的领导,经过实践,上头发现两人用非所长,于是作了调整,让陈良宇转任副市长致力政府工作,而那位副市长转任副书记,抓党的工作。不久,这位副书记调外省任省委书记,工作非常出色,政绩赫赫,十分清廉,赢得当地干部群众极好口碑。照说,在调整上海市委班子时,让那位在省委一把手位子上经受考验而又熟悉上海的人接替市委书记,应是顺理顺章的事。然而,恰恰相反,却让没有经受地方党委一把手考验而又是早就发现其缺乏当党委负责人资质的陈良宇,拔了头筹,官运大亨,由副市长而市长,由市长而市委书记,到党的十六大召开,又跃然升为政治局委员,几个月之内实现三级跳,从一位副市长忝列党与国家领导人之列。这真叫人看不懂,在1997年上海市委换届选举时市委委员得票最少的陈良宇,又有何德何能,有何显著政绩,有何干部群众口碑,五年后竟让他连升三级,成为中国政坛一颗闪亮的政治明星呢?其中,是不是反映了我们干部用人体制上的痼疾和弊端呢?难道不值得党的组织部门认真汲取教训吗?

近年来,干部群众早有议论,有些领导用人,老喜欢用听话的,唯唯诺诺的,顺竿爬的,喜欢奉承拍马的,恭维说漂亮话的,却不喜欢用有独立见解的,有个性创造,不人云亦云,敢于提不同意见的。由此一些德才兼备、耿直坦言的优秀人才被冷落、被排挤、被调离,那些平庸的、水平不高、能力平平、无大根器的,却不断得以提拔重用。如此,“上找靠山,下拉帮派”就渐成气候,导致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社会弊端百出,又谈得上什么和谐社会。这种干部用人的观念和体制不改变,今后免不了会再出张良宇、丁良宇、李良宇……

历史经验值得注意。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中心、文化重镇,是在国内外有重大政治影响的国际大都市。因此,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任命上海主要把手一向极其慎重,不断选派富有经验、水平、能力的干部前来坐阵,掌控局面。仅以历史新时期为例,中央选派了苏振华、倪志福、彭冲来上海主其事,后彭冲留上海任一把手;接着派陈国栋、胡立教、汪道涵来交接;后又派芮杏文、江泽民接班主政,芮杏文调京工作后中央派朱镕基前来与江泽民搭挡工作。在江、朱先后调中央工作以后,上海开始任用当地干部为主要把手,由吴邦国、而黄菊、而陈良宇,连续三届,中央没有下派干部。由此到了陈良宇,便出了大问题。看来,像上海这样一个对全国举足轻重的大都市,全国的经济命脉所在,主政的主要领导,应由中央选派得力成熟的干部,还是很有必要的。

陈良宇的严重违纪案件,大都发生在他任政治局委员兼市委书记之后。在他任副书记、副市长的十年间,他还比较注意约束自己,因为来自顶头领导和有关部门对他监督管理,还是有一定的约束力的。本来,市委书记与市长分别是党政方面的一把手,各有所辖范围,虽然在党领导一切的体制下,书记权力高过行政首长,但由于级别相同,他们在工作互补同时,无形中也形成了互相监督、制约的局面。这应当说还是比较好的一种制衡体制,两者之间的矛盾、分歧也会及时被中央所察觉和掌握,有利于及时解决矛盾,化解问题。但陈良宇一旦当上市委书记,便进政治局,与市长形成高人一等的态势,市长根本没有发言权,更谈何监督、制约权,一切由陈良宇说了算,这就为陈良宇的独断专行和胆大妄为提供了客观条件,助长了他霸道越权、为所欲为的“一霸手”作风。于是,便发生了像社保资金具体使用这样的属于市长管理决定的事,都完全听命于陈良宇,发生严重违纪事件也得不到及时劝阻和制止,连向中央反映情况都不可能,只有等到下面举报,让中纪委掌握线索,然后予以调查揭露。这个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

看来,新任上海市委书记有没有必要直接进政治局,是值得慎重考虑的。过去,柯庆施任上海市委书记,开始并没有进政治局,后来由于他工作出色,深得毛泽东信任,要他兼任中央一部分工作,才让他进入政治局。再说,改革开放以来,从陈国栋,到芮杏文,到朱镕基,他们任市委书记期间都没有进入政治局,不都工作得很好吗?陈良宇刚从副市长进入市长位置,还没有坐暖屁股,马上就进入市委书记“宝座”,又马上一飞升天

进入政治局,权势显赫,位高权重,哪有市长置喙的余地,更谈何干部与群众的监督,完全成为一个人人得以仰视的特殊人物。由此,只能培养出一个“政治上独断专行、经济上胆大妄为、生活上无耻侈糜”的“短命书记”、“问题委员”来。这个教训有多沉痛啊!为此,我提议中央今后不宜采取按省、市、自治区的地位来配置政治局委员的办法,而应依人而异,只有德才兼备、才能出色、为中央工作所需要者,才能进政治局发挥中央领导的作用,而不必按程序为部分省市自治区一把手加衔“政治局委员”桂冠。这个管窥之见,不知以为然否?(观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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