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晨:欧盟政治研究:政治理论史的视角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79 次 更新时间:2018-08-14 15:12

进入专题: 欧盟   欧洲一体化  

赵晨(社科院)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 从政治理论史的视角看,西方的欧盟政治研究的重心在20世纪90年代后逐渐从美国转向西欧,核心议题也从解释一体化,转为分析欧盟的治理特征,最后进入建构欧盟的阶段;在中国,欧盟政治研究从初期的对欧洲一体化的一般性追踪,演进至通过引介西方的欧盟政治理论以实现社会科学化,最后进入实用主义导向的全面深入研究阶段。欧洲学界对欧洲政治一体化自身的理论化解读是通过与美国学术界不断沟通而逐渐发展成熟,最终成为主流的欧盟政治理论框架。参考欧洲的经验,中国的欧盟政治研究目前的前进路径也是正确的,但在目前的阶段,欧盟政治理论建树仍难称有足够的创新。


关键词 地区与国别政治  欧盟政治研究 欧洲一体化 政治理论史


欧盟研究或者更通常的称谓——欧洲一体化研究是地区研究中的“新事物”。欧洲一体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新现象,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等在世界历史上率先拥有民族主义意识的西欧国家进行深度合作,设立一套超国家机制,形成一个混合国家与超国家权力的“独一无二”(sui generis)的欧盟(1991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前称“欧共体”)。这套政治体系的发展在绝对民族国家时代是难以想象的,在欧洲一体化初期,在西欧内部,像戴高乐这样的“民族主义者”也不看好其前景。1963年7月4日,在法德两国首脑履行欧洲一体化的重要条约——《法德合作条约》,[③]举行第一次会晤前夕,戴高乐在法国国会告诉议员们:“你们知道,条约像少女和玫瑰花一样:她们的日子有多长就是多长。”同时,他还又加了一句维克多•雨果《东方》一诗的名言:“啊!我曾目睹多少少女的青春消逝。” [④]但是,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却远远超过戴高乐的预期,通过签署一个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府间条约,以法德两个欧洲大国合作为核心的欧洲一体化不断推进,建立起一个没有边界的共同大市场,设立了具有实际管辖权的欧洲法院、诸多管制机构、直选的欧洲议会、独立性超过美联储的欧洲中央银行,甚至在19个国家放弃了主权国家最重要的象征之一——货币,转而共同使用“欧元”。


从政治视角来看,欧盟研究与传统地区研究区别在于,欧盟它在理念上属于超越国家的后民族国家组织或机构,既不是常见的以国家间博弈和合作形态呈现出的“地区”,也不是一个联邦制或邦联制的“帝国”式的“欧罗巴合众国”,同时它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政府间性国际组织,而是一个特殊的存在。美国的政治学学者林德伯格和沙因戈尔德对欧盟研究的定义较为形象:欧盟(或欧共体)是一个“未来政体”(would-be polity)。[⑤]也正因如此,对于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的研究者而言,欧盟作为一个研究客体,固然具有了解和理解其运作的政策意义上的应用价值,但欧洲一体化和欧盟的创建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实验”所产生的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学术价值更令各学科学者“着迷”。[⑥]尽管当下欧盟在民粹主义冲击下显得“摇摇欲坠”,但自1950年“舒曼计划”开启欧洲一体化进程以来的70多年时间中,对欧盟的质疑从未间断,世界范围内学界和政界对其关注也从未停歇。中国虽然直到1975年才正式与欧共体建立外交关系,但研究界从20世纪60年代起就开始跟踪它的发展,在1978年改革开放后更是进一步与西方学术界“接轨”和“融合”。现在有必要以西方主流欧盟政治研究为参照对象,对中国的欧盟政治研究进行回顾和总结,探寻其中的“中国特色”,并探索中国学者能够对欧盟研究做出何种贡献。


这是一个颇为宏大的“理想”,欧盟政治研究的成果浩如烟海,由于阅读范围和掌握情况的不足,这一比较研究难免掺入评述者的个人见解、体悟等主观认知。要想尽量保证研究的客观性,恰当的衡量和评述的角度至关重要。政治理论[⑦]是对包括欧盟在内的政治现象的系统阐释和抽象概括,理论的意义在于:第一,它更好地解释(explanation)一体化,总结原因,并抽象出普遍性规律;第二,更好地阐释(interpretation)一体化,以恰当的概念引领具体事实;第三,更好地预测(prediction)或者规范一体化,以科学规律指导或者建构一体化走向。基于理论在学科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本文将以政治理论此作为评价西方和中国的欧盟政治研究的切入点、主线和标准进行分析和比较。


一、西方的欧盟政治研究


毋庸讳言,对于深度认知欧盟这一学术任务,西方学者的资料更扎实,成果更丰富,论述体系更加完整,研究也更具厚度。这里的“西方”主要还是指欧洲(特别是西欧)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欧盟政治研究虽有一定特色,[⑧]但并未在主流的欧盟研究中占据显赫位置。作为研究重镇,欧洲和美国的欧盟政治研究各有侧重,美国的研究者整体上更偏向从国际关系视角分析欧洲一体化的动态进程,而欧洲则倾向于对欧盟做出静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学解析。随着欧洲一体化的深化,欧共体/欧盟越来越“像”一个政治单元,欧盟研究的重心也逐渐由美国向欧洲本土转移。下表是以政治理论为轴,以主题出现的时间先后为序,对欧美的欧盟政治研究发展史所进行的简单归纳:


表  西方欧盟政治研究的分期[⑨]


西方的欧盟政治研究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解释一体化阶段(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长期在国际关系理论和地区研究领域处于主导地位,欧盟研究也不例外,绝大多数传统的一体化理论都是在美国,而不是在欧洲发展起来的。[⑩]所谓“传统的”或“经典的”一体化理论就是解释为什么国家会授权欧盟在一些特定领域执行某些任务的分析方法。[11]1952年,一位技术官僚(非政治家)——让·莫内——领导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将法国和德国这两个世仇国家的煤和钢(两种当时战争最必不可少的资源)统合到一个共同机构的管理之下;随后,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等成员国将更多的权能(如管理市场、原子能)交给这一超国家的共同机构管辖。如何解释这种新现象呢?除了联邦主义、功能主义等以政治思想设想欧洲一体化走向的理论外,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首先在对现实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以社会为中心的新功能主义和以国家为中心的政府间主义这两种最核心的欧洲一体化传统理论。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厄恩斯特•哈斯(Ernst Haas)、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的里奥•林德博格(Leon Lindberg)、哈佛大学的约瑟夫•奈(Joseph Nye)等学者[12]强调欧共体委员会等一体化机构的核心作用,总结欧洲一体化的扩展是因为一体化可以产生不断自我强化的“外溢”效应,由于经济社会事务相互依赖和关联,所以跨国合作和向超国家机构转让权力会从一个领域扩散到其他领域;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n),以及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的历史学家阿兰•米尔沃德(Alan Milward)等学者则认为欧共体的决策主要是成员国政府做出的,一体化增加而非削弱成员国政府的权力,是一体化“拯救了民族国家”。[13]


美国的主流研究者并未将欧洲一体化视作孤立的个案,他们或是将欧共体与南锥体共同市场、东盟、中美洲共同体、非洲联盟等世界其他地区的一体化组织进行比较政治分析,[14]或是以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等普遍性国际关系理论来解释欧洲一体化,并未“特殊对待”欧共体,[15]有学者的研究对象甚至不是欧共体,但也对欧盟的研究思路有影响,比如,在麻省理工学院和耶鲁大学先后任教的卡尔·多伊奇(Karl Deutsch)从社会交往角度分析北约和跨大西洋“安全共同体”的论述[16](认为一体化主要是通过日益增长的跨境交流和互动而形成的)启发了不少后来的欧盟研究者。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制度主义理论在西方的兴起,再加上在雅克·德洛尔(Jacque Delor)担任欧共体委员会主席期间,欧洲一体化实践在共同市场和货币联盟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新功能主义和政府间主义掀起了新的一轮辩论,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的韦恩•桑德霍尔茨(Wayne Sandholtz)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约翰•齐斯曼(John Zysman)[17]与哈佛大学的安德鲁·莫劳夫其克(Andrew Moravcsik)[18]分别是两派的代表性人物。莫劳夫其克在传统政府间主义基础上升级的“自由政府间主义”,借用国际合作领域里的经济利益理论、博弈论和制度选择理论,形成一个“中观理论”框架,直至今天依然是解释欧洲一体化重大谈判的最重要的一种理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保罗·皮尔森(Paul Pierson)虽然主要研究美国政治和公共政策,但他提出的以“路径依赖”和“沉没成本”为核心概念的历史制度主义也发展成为阐释欧洲一体化逻辑的新功能主义的新形式,即欧盟制度已形成“制度惯性”,要改变它需要跨越很高的“制度门槛”,[19]这保证了欧洲一体化很难“开倒车”。


(二)分析治理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1993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欧洲共同体正式变为一个包含政治、经济和安全内容的综合性的“欧洲联盟”,欧盟的权限有了跳跃性的扩张,它与其他一体化组织或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区别越来越大,显得更加“特殊”。实践反映在学术领域,欧洲一体化理论研究的重心从国际关系理论向比较政治学的偏移,理论界更感兴趣对欧盟进行定性判断:欧盟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政体?[20]学界对此热情超过了过去对一体化动力的追索。学者们也更加关心实践层面上欧盟是如何运作的,应用跨学科综合研究方法来全面阐释欧盟各项政策及其运作的复杂机制,如英国学者海伦·华莱士(Helen Wallace)等编著的《欧盟政策制订》、[21]约翰·皮特森(John Peterson)和伊丽莎白·邦贝格(Elizabeth Bomberg)合著的《欧盟决策》、[22]西蒙·希克斯(Simon Hix)的《欧盟政治体系》[23]均成为经典教科书。


与此同时,欧洲学者对欧盟研究的特色开始凸显,他们不再过多依赖美国社会科学研究,展现出更加清晰可辨的欧洲理论视角。比如,意大利的贾恩多梅尼戈·马琼(Giandomenico Majone)的“规制国家论”,[24]即认为欧盟本质上是一个可以追求帕累托最优效应的规制制订者,它最根本的权力是通过制定规制来管理欧洲市场。欧洲学界更重要的贡献是具有很强德国色彩的“治理”理论:加里·马克斯(Gary Marks)研究欧盟的结构基金和聚合基金时提出了“多层治理”(multi-level governance)的概念,虽然他当时在美国的北卡莱罗纳大学任教,但这一概念的深化是与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的弗里兹·沙普夫(Fritz Scharpf)等德国学者共同完成的。[25]德国曼海姆大学的马库斯·亚合顿福赫斯(Markus Jachtenfuchs)和贝娅特·科勒(Beate Kohler)教授共同提出的“网络治理”(network governance),[26]进一步指出欧盟是一个完美的协商谈判体系,结构上欧盟始终是一个国家联合体,但运作上它却能够采用谈判协商的途径,让各类型的行为者全面介入,从而使参与者的利益达到最优。“治理”这个概念较好地诠释了欧盟的特点,它不是一个国家式的等级式结构,颁布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也不是国家之间的冰冷而残酷的利益博弈,而是一种带有规范性导向的协商和博弈并存的系统存在。治理扩展了政治行为体的范围,经典一体化理论中将政治权力的竞争归结为成员国与超国家机构争夺欧盟体系控制权的零和博弈,但治理理论认为除了国家之间,政党之间、利益集团之间也存在这种竞争关系。此外,它还带有一定的民主特征,多层治理和网络治理论都认为欧盟权力体系是开放的,公民可以通过不同途径向欧盟机构反映自己的意见,跨越民族国家层面发出自己的声音,影响于己相关的决策。欧盟委员会认为,“治理”很好地体现了欧盟的政治特征,而且它可以有力地增强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因而在2001年专门发布了《欧洲治理白皮书》。[27]“治理”从此替代新功能主义,成为欧盟机构的官方“哲学”。


当然,大西洋两岸的学术共同体的内部沟通,无论是人员还是思想,都相当流畅。比如,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虽然最早被认为产生于美国国会研究(它认为每个行为体在衡量制订什么样的制度,或者是否需要遵循相关制度时,都是从利益最大化的个体理性角度做出决定的),但德国马普所的弗里兹•沙普夫(Fritz Scharpf)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分析欧共体的共同农业政策(CAP)和其他一些欧共体政策为什么不能有效运作时,就指出谈判各方之所以互不相让,不仅是各国政府的问题,无效的谈判结果同具体制度,比如一票否决制的决策机制也有关系,这种制度会造成“联合决策”(joint decision traps)陷阱,即成员国政府由于必须一致支持新立法或是条约修正案,会被迫实施它不想实施的政策,[28]这与美国密歇根大学的政治学研究者乔治•策伯利斯(George Tsebelis)提出的“否决角色”(veto players)的理性选择制度理论颇为相似,“否决角色”理论认为,当少数国家可在某一特定规则中获益,而其他大多数国家无法获益时,获益国家会利用制度全力阻止变更规则,从而保持原有利益分配格局不变。[29]


(三)建构欧盟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这一时期建构主义在美欧的国际关系理论界兴起,成为比肩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第三种学派。建构主义具有鲜明的欧洲特色,它同美国社会科学的主流前提——理性选择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不同,认为社会结构与能动者之间是互相构成的,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界定(“构成”)了我们是谁,以及我们作为社会存在的身份。这种不承认世界处于无政府状态,以及强调共有规范和社会身份作用的国际关系理论是欧洲哲学和传统的结晶:美国建构主义代表人物亚历山大·温特即认为以“国际社会”为核心概念的英国学派是现代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先驱。[30]建构主义中的话语分析方法,其思想根源很大一部分来自米歇尔·福柯、雅克·德里达等注重语言分析,以及话语概念同政治之间关系的法国哲学家,这种论述方法通常具有“法国人”的话语概念的内涵和特色;[31]德国柏林自由大学的托马斯·里瑟等国际关系学者将德国哲学家于尔根·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应用到世界政治中,认为国际关系行为体在沟通理性盛行的地方,不以寻求利益最大化或满足给定的利益和偏好为目标,而是可以根据更好的“论说”(argue)来准备改变其世界观,甚至改变其对自己利益的界定。[32]这些欧洲当代哲学在政治理论中的引申都反向影响了美国的国际关系理论构建。


欧盟研究学界也出现了社会建构主义的转向,1999年《欧洲公共政策》期刊出版了一期建构主义研究专刊,开启了这一潮流。[33]在制宪和扩大这两项21世纪初的重大欧盟事务中,协商理论与自由政府间主义理论分别代表建构主义和理性主义对欧盟制宪辩论和向东扩大进行了有力的解读,同时,协商理论和自由政府间主义之间还出现了理论的交叉和融合,以综合逻辑更加全面地挖掘欧盟制订宪法和扩大成员国的动机。[34]此外,强调规范作用的“社会化”(socialization)和“欧洲化”(Europeanization)理论,成为分析欧盟政策和体制变化的流行模式:德国不莱梅大学的克里斯蒂·乔尔格斯和约尔根·内厄使用“欧洲化”概念来研究欧盟的专家委员会系统(comitology),[35]奥斯陆和平研究所的杰弗里·切克(Checkel)和约翰·刘易斯(Lewis)分析了保护公民权这一理念对欧盟和欧洲委员会,以及成员国常驻布鲁塞尔代表机构的决策的影响,揭示了欧盟机构官员被新规范、偏好和认同所社会化的条件。[36]“欧洲化”还成为欧盟在地理上向外扩展的概念,尤其是周边国家如想加入欧盟,就需要在制度上遵守欧盟的法治、人权、民主要求,接受欧盟的“现行法”(Acquis communitaire)制度,欧盟以此种“软实力”产生国际影响力。在国际定位方面,英国肯特大学的伊恩·曼纳斯(Ian Manners)提出欧盟是一种“规范性力量”(normative power),它主要通过展现价值观,并由价值观所产生的规则及运用的观念来规范世界,它有别于世界其他传统霸权力量,是在“利他主义”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的吸引力,“诱使”其他行为者接受并遵守欧盟的规范,达到自己的目标。曼纳斯将欧盟的规范性原则归纳为五项核心规范:和平、自由、民主、法制与人权,以及四项次要规范,分别是社会团结、反歧视、可持续发展和良治。[37]“规范性力量”很快从学界扩展到政界,成为很多欧盟官方战略文件和领导人讲话中的常用词汇。


此外,强调司法(欧盟法/欧共体法)在欧洲一体化中作用、[38]从性别视角观察一体化的女性主义一体化理论等带有建构色彩的学说,也都成为西方欧盟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地充实了解读欧洲一体化的视角切入光谱。整体来看,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的头十年,西方的欧盟研究理论构建更加多元、更加精致,欧洲的色彩更加浓烈,欧盟研究呈现出“政治化”和“规范化”的倾向,欧盟作为一个超国家宪政体应满足何种民主合法性等前卫问题获得学界广泛关注。同一时期,一些比较通俗的著作如《欧洲梦:21世纪人类发展的新梦想》《为什么欧洲会领跑21世纪》[39]等作品也都得到全球广泛传播,摆上了普通人的书架。这些都是欧洲一体化和欧盟的“权势”在实践中达到历史高点在研究领域的反应。


但是,在2009年《里斯本条约》生效特别是欧洲债务危机爆发后,欧盟内向心力下降,“事故”不断。西方的欧盟研究界也没有出现有较大“雄心”的政治理论,一些尝试解读欧盟内部分化现象的理论,如“差异性一体化理论”[40]或“新政府间主义”,[41]显得精巧有余但厚度不足。


二、中国的欧盟政治研究


中国的欧盟/欧共体研究起步并不晚,20世纪50年代西欧一体化甫一启动,就有政府部门的研究机构进行跟踪研究,但学术机构开展这一领域的研究则要推迟到20世纪60年代(以1964年复旦大学成立“世界经济研究所”为标志,当时该所称为“资本主义经济研究所”)。[42]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关于欧盟/欧共体的研究书籍和文章在数量上相当可观,[43]其研究质量和水平,如果按照美国学者沈大伟(David Shambaugh)的评价,还是比较让人欣慰的。沈大伟在阅读大量中文相关文献后,在2007年出版的一本关于中欧关系的论文集中写道:“中国的欧洲问题观察家非常熟悉欧洲事务和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欧洲的中国问题专家也很了解中国的事务,但是,中国的欧洲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对欧洲的理解程度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为欧洲的中国研究所不及……中国对欧洲事务的研究,分析直接、细致,排除了意识形态的干扰,掌握了丰富且多为第一手的资料,在中国当前的国家关系和区域研究中表现突出。” [44]当然,对外国观察家来说,他们跨过语言的障碍,其研究对象也可能会给他们留下一些“美好的错觉”。笔者参照本文第一部分所述的西方的研究情况,尝试以政治理论为线对中国的欧盟政治研究做一历史回顾。[45]


(一)欧洲一体化追踪研究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末)。在美国社会科学,特别是国际关系理论主导西方的欧盟研究的这段时期,中国的欧共体研究主要以描述性的史学研究为主,对欧共体机构和主要成员国政治体制做了全面介绍,对欧洲一体化的历史演进和欧盟体制机制进行简略精要的概括。在方法论上,运用经典马克思主义分析欧洲一体化是中国的欧盟研究有别于西方主流欧洲一体化理论的特色。中国对欧共体真正的公开、有系统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3年复旦大学伍贻康等学者编写了中国第一部有关欧共体的学术著作——《西欧共同市场》,[46]几个月后,南开大学世界经济研究室易梦虹等学者也出版了类似题目的著作。[47]列宁的帝国主义论和毛泽东关于“三个世界”划分是当时研究的理论出发点:“欧洲煤钢共同体是国际垄断政治在欧洲发展的第一步。欧洲经济共同体则标志着欧洲私人垄断与国家垄断间合作的最高水平”;[48]同时,在世界格局中,西欧虽是美国的军事同盟,但它有自己的特性,属于“第二世界”,美国和西欧虽为军事联盟,但军事联盟并不意味着西欧与美国之间的政治和经济竞争并不激烈,“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标志着西欧已经成为资本主义世界中对抗美苏霸权的重要力量”。[49]1975年中国与欧共体建交,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全面启动后,马克思主义依然是中国的欧盟研究的重要方法,一些研究精辟地从马克思主义视角对欧洲一体化的历史动力做出解析,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所吴弦就认为,以欧共体为核心的欧洲经济一体化的根本基础是区域经济的形成,是西欧发达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群体的确立,是西欧地区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变化的产物;[50]陈乐民认为,20世纪后半叶的欧盟是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共产党宣言》中预见的“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在欧洲的“结构化”。[51]


此外,中国对欧洲当代一体化研究比较注重将欧洲当代的联合进程置于历史长进程之中思考。陈乐民曾提出,“要把‘欧洲联盟’放在西方文明史中去考察;而不要把它单纯看作一个孤立的实物”;[52]欧洲一体化史学界的部分学者用“分”与“合”的概念,把欧盟/欧共体的演进视作欧洲长期分裂后,走向统一的一种进程,[53]这也带有鲜明的中国式“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哲学“规范”。


(二)全面引进和消化西方的欧洲一体化理论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至2010年)。这一时期中国的欧盟政治研究逐渐社会科学化,同整个国际关系学界一样,中国的欧洲学界也引介和吸收了美欧有关欧洲一体化和欧盟的理论研究成果。比如,陈玉刚的《国家与超国家:欧洲一体化理论比较研究》是国内第一本全面介绍西方的欧洲一体化理论的专著;[54]欧美一批重要的欧盟政治理论书籍,如《欧洲一体化与欧盟治理》《欧洲的抉择》《欧洲一体化理论》[55]等被译为中文。西方政治理论“热”既反映了中国学界更科学、更系统和更严谨地研究欧盟的希望,同时也与欧盟委员会的两期对华资助项目,即“中欧高等教育项目(1997-2000)”(近1000万埃居)和“中欧欧洲研究中心项目(2005-2008)”(欧委会和中方配套资金超过1000万欧元)有关。在国际交流资金还比较紧缺的这一时段,这两期政府间项目资助中国学者到欧洲访学,与欧洲学术机构开展合作,协助建立18个遍及全国的欧洲研究中心,从而促进了中国的欧盟研究学者更深入地了解西方,特别是欧洲有关欧盟政治的理论和阐释欧盟政策的方式方法。[56]


应当注意的是,中国学者对欧美的欧盟政治研究成果并非“生搬硬抄”,尽管不免有“望文生义”和“生吞活剥”的“洋八股”文章面世,但大多数研究成果还是充分结合了中国自身的学界传统和具体语境,对西方的欧洲一体化学说进行诠释。同时,在中国,欧美的欧盟政治理论也被应用到欧洲一体化之外的领域:比如,中国台湾地区的学者就率先将新功能主义、交往沟通理论等应用于解释和预测大陆与台湾的两岸关系的发展;[57]中国学者还探讨了欧洲一体化对东亚合作的启示,[58]或是运用欧美理论比较欧洲与东南亚的区域一体化[59]等等。整体来看,在美国主导的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三大国际关系理论流派中,中国的欧洲研究学界似乎更加偏重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而自由主义的影响力相对偏小;[60]而在欧洲的“原生性”理论中,治理和欧洲化理论对中国的欧盟研究者的影响最为突出,他们对欧洲社会、环境、国际私法、外交、合法性和东扩等领域或重大事件的不少解析都采用上述两种源自欧洲的理论作为分析框架。[61]


在同一时期,中国的研究者也在本国国情和文化基础上对欧盟政治理论进行了思考和探索,提出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关注点,比如主权一直是中国外交的核心概念之一,在《欧洲研究》杂志上曾进行过关于主权是否“可分”的辩论,一方认为欧盟国家的“主权”让渡只是主权权力或治权的“让渡”,欧洲一体化不可能剥夺成员国的主权国家地位,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依然是制约欧盟成员国行为的决定性因素;另一方则认为,在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趋势之下,主权让渡已是客观事实,主权是若干种个别权力的集合体,欧洲一体化的最大体制创新就在于它形成了一种共同行使主权的体制,较好地体现了国家主权自主与共同行使的结合与平衡。[62]围绕这一命题的讨论同西方有所不同,体现了中国的发展中国家政治定位。


(三)中国的欧盟政治研究更加务实,欧洲一体化研究不断细化(2010年至今)。在这一时期,中国的欧盟研究更加注重对欧盟的主要政策和涉及领域的学理性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中国的欧盟政治研究已比较成熟,开始注重访谈、统计等新方法,搜集一手资料;在研究框架上,中国的青年一代学者已经开始形成符合国际学术规范的理论框架再加上案例检验等实证分析的论文或专著写作模式。


2010年后,除了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等一些边缘理论的补充性引介工作外,[63]中国的欧盟政治研究在学习西方一体化理论方面的成果已经大幅度减少。这种“式微”既与对欧美基础性理论引介的主体性工作已经完成有关,同时也是因为欧美学术界的欧洲一体化理论不再似过去时代那样繁盛。实际上,在欧盟研究的国际化方面,中国的欧盟政治研究者已经同西方学界建立起一定意义上的“学术共同体”:重要的欧美的一体化理论代表人物大多都已访问中国,他们中的许多人都与中国学者建立起工作性,甚至是私人联系;中国学者经常出访欧美,参加学术或政策讨论会;一些中国学者已在西方的欧盟研究的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4]或是与国际知名学者一道编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论文集;[65]中国大陆获欧盟委员会授予的“让·莫内讲席教授”称号的学者已达十余位。


这一时期,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和中欧关系的发展,中国欧盟政治研究呈现出较强的实用主义特征,具体有两点表现:(1)欧盟各项政策的运行机制和政治决策进程大多得到细密的研究,[66]同以前的欧洲一体化政策追踪研究相比,使用材料更丰富,展示出更多的细节,写作框架也比较科学系统。此类研究的成果越来越多,主要是为了适应中国政府和企业界不断增加的了解欧盟的需求;(2)中欧关系研究成为包括欧盟政治研究在内的中国的欧洲研究的“重中之重”,一方面,中欧关系的研究成果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政府的即时需要,所以更受重视,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是中欧关系的当事方,中国学者更方便掌握中方的事实性材料,对中方立场的理解和解读也先天地比欧美学者更具优势,所以其成果更容易得到国际研究界的认可。周弘主编的《中欧关系研究报告:盘点战略伙伴关系十年》[67]和陈志敏等著的《中国、美国与欧洲:新三边关系中的合作与竞争》在国际国内均产生较大影响。但在欧盟构建和发展的宏观理论框架方面,中国的欧盟政治研究界还没有出现具有代表性的,可令欧美学者信服的著作或文章。对于欧洲一体化,中国学界还是缺乏从自己独特视角出发的宏观研究,没能为世界的欧洲一体化研究提供新的思想资源,其理论研究的高度也没有得到欧美同行的承认。当然,这里有语言的问题,但随着中国国际化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中国学者能够自如地运用英语等国际学术语言,甚至法语、德语等欧洲较大语种写作和在国际场合宣讲论文,现在语言所构成的障碍已经越变越小。


三、若干思考


西方的欧盟政治理论研究发展历程有三点值得思考:首先,理论建构需要一定的“习得”的过程,即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取得进步,欧洲学界对欧洲政治一体化自身的理论化解读也是通过与美国学术界不断沟通而逐渐发展成熟起来的,今日才能够成为主流的欧盟政治理论框架;其次,作为一种地区研究,欧盟政治的理论并非元理论,需要借助、应用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的或传统或最新的理论突破成果来解释或预测欧洲一体化的现实;再次,不能忽视欧盟政治研究的“政治性”,地区研究是与政府关联相当紧密的研究门类,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规模开展地区研究,与它是一个“帝国”相关,而欧盟在20世纪90年代后的理论水平迅速提升,并拥有全球影响力,同欧盟委员会向全球的宣传和扩展同样无法分开,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它需要世界范围的学者首先了解和认可它。


提升地区研究的质量,需要政府或社会给以投入,需要思想资源和学术的传承,同时也离不开自由创新的氛围。目前来看,中国的欧盟政治研究的前进路径是正确的,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理论建树上仍难称有足够的创新: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学者研究欧洲问题的传统方法,现在更多地用于对新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等思潮的批判性研究,较少被创造性地用来分析欧盟政治体制及其演变;中国当代哲学、经济学、国际关系理论等也没有出产类似在欧洲出现的卓越思想成果以供欧盟政治研究学者“借用”和“引申”,当然,赵汀阳的“天下体系”与秦亚青提出的“关系治理”均在总结中国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将“关系性”作为中国的核心文化理念,但迄今尚未有中国的欧盟政治研究学者用“关系性”去分析欧洲一体化;[68]此外,中国政府近年来大大增加了地区研究的投入,这些投入在帮助中国学者增加成果数量,提升国际化水平的同时,也导致学术环境更加实用主义化:比如目前的智库化趋势不可避免地使得欧盟政治研究也更加关注现实问题,学术导向变弱,对理论问题感兴趣的学者逐渐减少。在现有考量标准之下,一些学者不再愿意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构建宏观的欧盟问题研究体系,或者是做出具有自己特色的精致的一体化解释。


注释:

[①]赵晨: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副研究员。(邮编:100732)

[②]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所宋晓敏和贺之杲博士、《国际政治研究》匿名评审人给予启发和帮助,一切错误和纰漏概由笔者负责。本研究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理论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工程资助(项目序号为2015mgchq003)。

[③] 1963年1月22日,法国和联邦德国在巴黎的爱丽舍宫签订了《法德合作条约》,又称《爱丽舍宫条约》。条约规定:两国政府就外交政策进行磋商和协调;在防务政策及教育和青年问题方面加强合作;为切实贯彻条约,两国定期举行首脑会议和部长级会议,首脑会议每年举行两次。这一条约标志着欧洲一体化中“法德核心”的形成。

[④][美]布赖恩·克洛泽:《戴高乐传》(下),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664页。

[⑤]Leon N. Lindberg and Stuart A. Scheingold, Europe’s Would-be Polity, New Jersey: Prentice Hall, 1970.

[⑥]如美国学者莫劳夫其克所言,欧盟的创建是“自19世纪德国建立社会民主福利国家以来,一百年中惟一发展、繁荣的全球性的新的政治形式”。[美]安德鲁·莫劳夫其克:《欧盟宪法的本质:仍需从自由政府间主义来理解》,赵晨译,《欧洲研究》2015年第1期,第154页。

[⑦]这里的政治理论采用广义定义,国际政治理论也包含在内。

[⑧]加拿大的罗伯特·考克斯(Robert Cox)是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性学者,他从社会层面对国际政治经济体系做出批判性解读,其思想影响了一些欧洲学者,这些欧洲学者被称为“阿姆斯特丹学派”,他们批判性地分析欧盟经济政策,批评经济利益在一体化中所起的作用。其作品集见Alan W. Cafruny and Magnus Ryner, eds., A Ruined Fortress? Neoliberal Hegemony and Transformation in Europe, London: Rowman & Littlefield, July 2003,但这种马克思主义的欧盟研究没有为西方主流学术圈接纳。近年来,新西兰学者马丁·霍兰德(Martin Holland)和娜塔莉·沙班(Natalia Chaban)的跨国项目“外部对欧盟的看法”(EU External Perceptions Project)用抽样调查和媒体文本分析等方法调查亚洲、非洲和大洋洲等世界其他地区对欧盟的看法,其思路和方法也得到欧盟委员会教育和文化总司的认可,参见Martin Holland and Natalia Chaban, Communicating Europe in the Times of Crisis: External Perceptions of the European Union, Palgrave-McMillan, 2014。

[⑨] 笔者在维纳和迪兹关于“一体化理论的三个阶段”表格基础上制作,对维纳和迪兹的分期时间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核心研究地区和代表性理论栏目。见[英]安特耶·维纳、[德]托马斯·迪兹:《欧洲一体化理论》,朱立群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版,第15页。

[⑩][英]安特耶·维纳、[德]托马斯·迪兹:《欧洲一体化理论》,朱立群等译,第26页。

[11][德]马库斯·杰克坦富克斯、贝亚特·科勒-科赫:《治理与制度发展》,载[英]安特耶·维纳、[德]托马斯·迪兹:《欧洲一体化理论》,朱立群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版,第123页。

[12] Ernst.B. Haas, The Uniting of Europe: Political, Social, and Economic Forces 1950-1957,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Leon N. Lindberg, The Political Dynamic of European Economic Integration,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Joseph S. Nye, Peace in Parts: Integration and Conflict in Regional Organization, Bost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71.

[13] Stanley Hoffmann, “Obstinate or Obsolete? The Fate of the Nation-State and the Cases of Western Europe,”Daedalus, Vol.95: pp.862-915, 1966; Alan Milward, The European Rescue of the Nation-State, London: Methuen, 1992.

[14] 例如,Joseph S. Nye, Peace in Parts: Integration and Conflict in Regional Organization, Bost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71; Leon N. Lindberg and Stuart A. Scheingold, eds., Regional Integration: Theory and Research,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15] Ernst B.Haas, “Study,” in Haas, The Obsolescence of Regional Integration Theory, Berkeley, Calif., 1975; Henry R. Nau, “From Integration to Interdependence: Gains, Losses and Continuing Gap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33, Autumn 1979,pp.119-147; Robert O. Keohane and Joseph S. Nye, “International Interdependence and Integration,” in Fred Greenstein and Nelson Polsby, eds., Handbook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over, pp.363-414,1975,; Stanley Hoffman, “Reflections on the Nation-State in Western Europe Today,” 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 , , Vol.21  pp.21-37 ,September-December 1982.

[16] Karl Deutsch, et al., Political Community and the North Atlantic Are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in the Light of Historical Experience,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7.

[17] 代表性作品为Wayne Sandholtz and John Zysman, “1992: Recasting the European Bargain,” World Politics 42 (October 1989), pp.103-106.

[18] 代表性作品为Andrew Moravcsik, The Choice for Europe: Social Purpose and State Power from Messina to Maastricht,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8.[美]安德鲁·莫劳夫其克:《欧洲的抉择:社会目标和政府权力:从墨西拿到马斯特里赫特》(上、下册),赵晨、陈志瑞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19] Paul Pierson, “The Path to European Integration: A Historical-Institutionalist Analysis”, in W. Sandholtz and A. Stone Sweet,eds., European Integration and Supranational Governanc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20]德国学者托马斯·里斯(Thomas Risse)提出的说法更形象:要“探寻这个怪兽的本质”,参见Thomas Risse-kappen, “Exploring the Nature of the Beast: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and Comparative Policy Analysis Meet the European Union”, 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 Vol.34 ,No.1, March 1996。

[21] Helen Wallace and William Wallace, ed.,Policy-making in the European Union, 3rd edi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目前已出至第7版。

[22] John Peterson and Elizabeth Bomberg, Decision-mak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 London: Parlgrave Macmillan, 1999.

[23] Simon Hix and Bjorn Hoyland, The Political System of the European Union, London: Parlgrave Macmillan, 1994, 现出至第3版。

[24] Giandomenico Majone, Regulating Europe, London:Routledge, 1996.

[25] Gary Marks, Fritz Scharpf, Philippe Schmitter and Wolfgang Streeck, Governance in the Emerging European Union, London:Sage, 1996.沙普夫另有一本知名著作,探讨治理与民主之间的关系。Fritz Scharpf, Governing in Europe:Effective and Democratic?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

[26] Markus Jachtenfuchs and Beate Kohler-Koch: Regieren im dynamischen Mehrebenensystem. pp. 15-44, in: Markus Jachtenfuchs, Beate Kohler-Koch (Eds.) Europer-Koc Integration. Opladen: Leske + Budrich, 1996.

[27] EU Commission, “European Governance A White Paper,”COM(2001)428, Brussels, July 25,2001. 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_DOC-01-10_en.htm

[28] Fritz W. Scharpf, “ harpf/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_DOC-01-10_en.htmsm and European integrations, Public Administration, Vol. 66, 1988, p. 239  988d.

[29] George Tsebelis, Veto Players: How Political Institutions Work, Princeton and New York: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and Russell Sage Foundation, 2002.

[30][美]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9页。

[31][丹麦]奥利·维弗尔:“话语分析”,[英]安特耶·维纳、[德]托马斯·迪兹:《欧洲一体化理论》,朱立群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版,第248-255页。

[32] Thomas Risse, “Let’s Argue! Communicative Actions in World Politic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54, No.1, 2000.

[33] Journal of European Public Policy, Vol.4,1999.

[34] 比如“说辞理论”(rhetoric theory)即综合考虑利益和规范两种逻辑的影响力。以“说辞理论”解释欧盟制宪,见Paul Magnette and Kalypso Nicolaïdis ,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Bargaining in the Shadow of Rhetoric”, West European Politics, Vol.27, No.3, 2004, pp.381-404. 解释欧盟东扩,见Frank Schimmelfennig, “The Community Trap: Liberal Norms, Rhetorical Actions and the Eastern Enlargement of the European Unio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55, No. 1, 2001, pp. 47-80; Frank Schimmelfennig, The EU, NATO, and the Integration of Europ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35] Christian Joerges and Jürgen Neyer, “From intergovernmental bargaining to deliberative political processes: the constitutionalisation of comitology” European Law Journal, Vol.3, 1997, pp.273-299.

[36] Jeffrey Checkel, “‘Going Native’ in Europe? Theorizing Social Interaction in European Institutions”, 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 Vol.36,No.1/2, 2003, pp.209-231. John Lewis,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s and Everyday EU Decision-Making: Rationalist or Constructivist?” 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 Vol.36(1/2), 2003, pp.97-124.

[37] Ian Manners, “Normative Power Europe: A Contradiction in Terms?”, 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 Vol. 40, No. 2, 2002, pp. 235-258.

[38] 如[美]约瑟夫·威勒:《欧洲宪政》,程卫东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39] [美]杰里米·里夫金:《欧洲梦:21世纪人类发展的新梦想》,杨治宜译,重庆出版社2006年版;[英]马克·伦纳德:《为什么欧洲会领跑21世纪?》,廖海燕译,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

[40] Benjamin Leruth and Christopher Lord, “Differentiated integration in the European Union: a Concept, a Process, a System or a Theory?”Journal of European Public Policy, Vol.22, No.6, 2015;Frank Schimmelfennig, Dirk Leuffen and Berthold Rittberger, “The European Union as a System of Differentiated Integration: Interdependence, Politicization, and Differentiation,”Journal of European Public Policy, Vol.22, No.6, 2015.

[41] Christopher J. Bickerton, Dermot Hodson and Uwe Puetter, “The New Intergovernmentalism: European Integration in the Post-Maastricht Era,”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 No.4, July. 2015, pp.703-722.

[42] 戴炳然:《中国的欧洲研究》,载[美]沈大伟、[德]艾伯哈德·桑德施耐德、周弘主编:《中欧关系:观念、政策与前景》,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2月,第108-109页。David Shambaugh, Eberhard Sandschneider, and Zhou Hong, China-Europe Relations: Perceptions, Policies and Prospects, London:Routledge, 2007。

[43] 比如戴炳然等学者统计,中国1994-2005年就发表了关于欧洲研究的文章1850篇(在600种刊物上),通过了285篇硕士、博士和博士后论文,出版了307本专著。其中很大一部分为欧盟研究成果。戴炳然:《中国的欧洲研究》,载[美]沈大伟、[德]艾伯哈德·桑德施耐德、周弘主编:《中欧关系:观念、政策与前景》,第110页。

[44][美]沈大伟:《中国眼中的欧洲:真实的一致还是认知不一致》,[美]沈大伟、[德]艾伯哈德·桑德施耐德、周弘主编::《中欧关系:观念、政策与前景》,第139-140页;David Shambaugh, Eberhard Sandschneider and Zhou Hong, China-Europe Relations: Perceptions, Policies and Prospects, London: Routledge, 2007。

[45] 中国研究欧洲的学者比较注重对本国研究状况进行总结和评估: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2011年为庆祝建所30周年,专门推出《欧洲研究》杂志增刊《中国欧洲研究30年》,从政治、国际关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科技、中东欧等多学科角度梳理中国欧洲研究所取得的成就,寻找存在的问题。周弘、刘立群、沈雁南等学者都在不同历史时期提出中国的欧洲学科建设问题,欧盟和欧洲一体化是其中的核心,见周弘:《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与中国的欧洲研究问题》,《欧洲》1995年第2期;刘立群:《欧洲学刍议》,《欧洲研究》1995年第4期;沈雁南:《论中国的“欧洲学”建设问题》,《学术界》2000年第5期。戴炳然的文章从研究队伍建设的角度回顾了中国的欧洲研究发展史,戴炳然:《中国的欧洲研究》,载[美]沈大伟、[德]艾伯哈德·桑德施耐德、周弘主编:《中欧关系:观念、政策与前景》,第107-118页。宋新宁曾撰文专门总结过中国的欧洲一体化研究,参见宋新宁:《中国语境下的欧洲一体化与欧盟东扩》,载[美]沈大伟、[德]艾伯哈德·桑德施耐德、周弘主编:《中欧关系:观念、政策与前景》,第167-177页。吴泽林对近年来中国的欧洲一体化研究也做过详细归纳,参见吴泽林:《近五年中国国际政治学界欧洲一体化研究综述》,《现代国际关系》2015年第7期。

[46] 复旦大学资本主义经济研究所西欧共同市场编辑组:《西欧共同市场》,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7月版。

[47] 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系世界经济教研室:《西欧“共同市场”》,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11月版。

[48] 复旦大学资本主义经济研究所西欧共同市场编辑组:《西欧共同市场》,第12-16页。

[49] 同上书,第1-2页。转引自宋新宁:《中国语境下的欧洲一体化与欧盟东扩》,载[美]沈大伟、[德]艾伯哈德·桑德施耐德、周弘主编:《中欧关系:观念、政策与前景》,第页。

[50] 吴弦:《论欧洲共同体产生的历史渊源和条件》,《欧洲》1997年第2期。

[51] 陈乐民:《陈乐民作品集:20世纪的欧洲》,北京: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54页。

[52] 陈乐民、周弘:《欧洲文明的进程》,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51页。

[53] 朱健安:《欧洲分合论》,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郭华榕、徐天新:《欧洲的分与合》,北京:京华出版社1999年版。

[54] 陈玉刚:《国家与超国家:欧洲一体化理论比较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5] [德]贝娅特·科勒-科赫等:《欧洲一体化与欧盟治理》,顾俊礼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美]安德鲁·莫劳夫其克:《欧洲的抉择:社会目标和政府权力:从墨西拿到马斯特里赫特》(上、下册),赵晨、陈志瑞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英]安特耶·维纳、[德]托马斯·迪兹:《欧洲一体化理论》,朱立群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版。

[56] 由欧盟委员会资助的这两期项目侧重资助欧盟选题的研究,部分上造成中国的欧洲研究学界在这一时期对成员国的研究不足问题。

[57] 高朗:《从整合理论探索两岸整合的条件与困境》,载包宗和、吴玉山主编:《争辩中的两岸关系理论》,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赖荣伟:《从新功能主义分析两岸关系的根本分歧与建议》,(台湾)《共党问题研究》 1999年第5期。

[58] 赵怀普:《欧洲一体化对东亚合作的若干启示》,《外交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59] 简军波:《民族国家的社会化:区域一体化对东南亚和中东欧国家的影响之比较研究》,《欧洲研究》2010年第1期。

[60] 美国学者安德鲁·莫劳夫其克曾于2007-2008年在上海访学一年,曾对笔者提起他对中国学界的这种认知。

[61] 吴志成:《治理创新:欧洲治理的历史、理论与实践》,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田德文:《欧盟社会政策与欧洲一体化》,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1章和第18章;朱贵昌:《多层治理理论与欧洲联盟的合法性》,《国际论坛》2008年第2期;林民旺:《欧洲化: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研究新视角》,《国际论坛》2009年第2期;叶斌:《欧盟国际私法的新发展:权能扩张与欧洲化》,《欧洲研究》2010年第5期。

[62] 卢凌宇:《论主权的“不可分割”性:兼论西欧整合中的主权“让渡”问题》,《欧洲研究》2003年第5期;戴炳然:《关于主权问题的再思索》,《欧洲研究》2003年第5期;伍贻康、张海冰:《论主权的让渡:对“论主权的不可分割性”一文的论辩》,《欧洲研究》2003年第6期。

[63] 李政鸿、曾怡仁:《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欧洲一体化》,《世界经济与政治》2011年第11期;高奇琦:《西方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欧洲一体化》,《国际政治研究》2013年第1期。

[64] Zhimin Chen, “China, the European Union and the Fragile World Order”,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Vol.54,No.4, 2016. Kun Hu, “Th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of the Lender of Last Resort Facility in the Eurozone,”Journal of European Integration, Vol.36,No.7, 2014.

[65] 如David Shambaugh, Eberhard Sandschneider and Zhou Hong, China-Europe Relations: Perceptions, Policies and Prospects, London: Routledge, 2007;[美]沈大伟、[德]艾伯哈德·桑德施耐德、周弘主编:《中欧关系:观念、政策与前景》,第页。

[66] 限于篇幅,笔者仅举几例,参见苏宏达:《检视欧盟共同外交政策运作共同体化的可能性》,《欧洲研究》2012年第3期;王磊:《欧盟特别代表制度:机制发展及其影响》,《德国研究》2012年第2期;傅聪:《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对外决策模式与行动动因》,《欧洲研究》2012年第1期;张华:《论“欧盟航空减排指令”的域外管辖问题及中国的对策》,《国际论坛》2012年第5期。

[67] 周弘主编:《中欧关系研究报告:盘点战略伙伴关系十年》,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陈志敏等:《中国、美国与欧洲:新三边关系中的合作与竞争》,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68] 赵汀阳:《天下体系:世界制度哲学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秦亚青在书中用关系理性分析过东亚地区合作。


原载《国际政治研究》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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