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烽:对干部素质、干部教育与反腐倡廉的深层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66 次 更新时间:2018-07-25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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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烽  


2006年10月1日

(本文当年发于内刊,因所作分析与目前状况仍然吻合,故以原貌呈现。)


转型期腐败增生现象的持续发生,引发了人们对干部队伍素质状况的不满和加强干部教育的呼吁。然而,在干部素质、干部教育及其与反腐倡廉的关系等问题上,尚有不少需要深入探讨与辨析的问题。


一、关于干部素质的涵义


就词义来说,“素”有“本色”、“本来”、“原有”、“向来”等含义[①]。“素质”是指“人或事物在某些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②]。 狭义的人的“素质”主要是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生理条件(但不能决定人的心理内容和发展水平)[③]。教育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是指“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征及其基本品质结构,通常又称为素养。主要包括人的道德素质、智力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等。”[④] 因此,从性质上说,人的“素质”应当是指那些相对稳定的、基础性的、“本原”性的要素结构和特征;从内容上说,人的“素质”大致可以划分为基本能力和基本品格(人品、德性)两大方面。


人的素质的形成,有先天因素的影响,但主要是在后天“社会化”过程中修习、型塑的结果,是在社会实践中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长期互动产生的积淀。人的素质是在与外部世界接触过程中作为主体的稳定的内在属性表现出来的。偶发的、因时而变的行为和观念不是人的素质,在人的一生中持久发挥作用的能力和品质才是真正意义的素质。[⑤]


所谓“干部素质”,除了“人的素质”的一般涵义之外,还应包含相对于“干部”这一职业身份而言的特殊内容,即担任公职所需的某些能力与品格素养。因此,干部素质也可分为“能力”素质和“品格”素质两个方面。


需要指出的是,干部的“素质”虽然与干部的“认识”、“觉悟”和“理想”、“信念”有一定的关联,但在基本内涵上是有很大不同的,是相对独立的。就如人们说一个人很有“教养”,可以是指一个信仰社会主义的工人,也可以是指一个信奉资本主义的资本家。现在人们公认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务员素质很高,并不是说他们有社会主义的“思想觉悟”和“理想信念”,而是说他们有良好的担任公职的业务能力和品格素养。一个素质很好的干部,可能在某些问题上“思想认识”水平并不高;一个在某些问题上“思想认识”水平较高的干部,可能基本素质并不高,甚至有严重的素质缺陷。


二、关于干部素质的状况


   许多人感到,现在的干部素质总体上比过去下降了。这里有一个对“过去”如何评价的问题,需要分别从“能力”素质和“品格”素质两个方面作具体分析和讨论。


在“能力”素质方面,在原体制下,尤其是建国初期,主要来自于革命军人和工农的干部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现代科学和专业知识比较缺乏,在各领域、各层次的领导岗位上,充斥着大量“大老粗”、“万金油”式的干部。这固然与整个社会的现代化程度很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落后有关,更与在干部的选拔和使用上贯彻“阶级路线”、注重“政治表现”,以及原体制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有关。由于形成了事实上的领导职务终身制,随着时间的推移,干部队伍老化、僵化的现象日益严重。


改革以后,随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废止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确立,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等干部队伍建设目标逐步提出,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大大加快。通过为解放前参加革命的干部建立享受特殊待遇的“离休”制度、为资深位重的领导人设立“顾问委员会”制度等过渡性措施,领导职务的终身制被逐渐废止了。通过层层选拔的“梯队”建设和指标明确、限时限刻的“班子”调整、“结构”更新,大批年富力强、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水平较高的人员进入干部队伍,走上领导岗位。90年代初,全国45岁以下的干部已超过干部总数的70%,1996年上升到74%。据抽样调查显示,90年代中期中国官员的平均受教育程度为13.2年,在党政机构中大专、大学本科和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分别占34.6%、9.5%、0.3%。[⑥] 从这一角度来看,应当说改革以后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尤其是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水平在总体上是明显提高了。虽然知识水平的提高并不直接等于能力素质的提高,但就一般情况而言,知识水平的显著提高有助于能力素质的提高。


在“品格”素质方面,原体制下干部队伍的总体特征十分鲜明,既有突出的优点,也有严重的缺陷。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年代进入干部队伍的成员,干部们的人格特征大都带有“传统”型文化、“革命”型文化和“国家统制”型文化打下的多重印记。一方面,大多数干部的情感比较朴素,思想比较简单,重整体、重义务、重服从,有较强的接受约束和自我反省意识,在为人处世上比较单纯、老实;另一方面,大多数干部的理性意识很不发展,轻个体、轻权利、轻独立思考,存在比较普遍的“依附人格”和“双重人格”。


“依附人格”主要表现为主体意识和独立意识的淡薄,对最高领袖的盲信和盲从,对国家的“感恩”心理和对民众的“恩赐”心态,以及人身依附意识和“圈子”意识(认“人”、看“线”)等。“双重人格”主要表现为既认同、向往“大公无私”的理想境界,又自发、执着地追求个人利益(主要是“政治前途”),自觉、不自觉地把“为私”的动机包裹、夹入到“为公”的行为表现中去。这种双重人格主要是在外界的压力下不自觉地逐渐形成的,久而久之就习惯成自然,成为一种下意识的“条件反射”和熟练自如的生存方式。为了争取“进步”,跟形势,唱高调,赶潮流,“唯上”,“唯书”,“宁左勿右”;为了“表现好”,积极参加“各项政治运动”,把“爱惜自己的政治生命”作为头等大事,为此有时在严峻的“斗争”、“考验”中有意无意地损害了他人的政治生命。


经过十年“文革”的剧烈动乱和二十多年“改革”的风云变幻,干部队伍的精神心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品格素质也出现了“升”、“降”交织的复杂变动。在精神心态上,大多数干部的务实意识提高,实用心态形成;利益意识增强,唯利倾向发展;失衡心理普遍,补偿冲动强烈;国家意识下降,集团意识上升。


在品格素质上,现在的干部们虽然还保留着过去的某些特征(主要表现在“文革”前的干部身上),但已不再象过去那样鲜明了。大多数人在情感上比过去成熟得多,思想也复杂得多,理性意识和独立思考意识明显增强,不再那么容易轻信和盲从了;接受约束和自我反省意识下降,违规逾矩和自我开脱意识上升;在为人处世上比过去老练得多、也精明得多,更讲实际、更有人情味了,也更讲实惠、更世故了。


在多数干部身上,“依附人格”依然存在,但重心已从对国家的依附转变为对集团(地区、部门和单位等特殊利益群体)的依附;“双重人格”也依然存在,但已从潜在的双重人格走向公开的双重人格、甚至“两面”人格。


相对而言,在比较年轻的干部身上,品格素质中消极的一面表现得尤为明显。他们大都是在“文革”的混乱环境中“懂事”的,在“改革”的动荡条件下“成熟”的。即他们主要是在非常规、非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实现青少年时期的“社会化”的。社会规范的紊乱、冲突和畸变,不能不使他们的人格成长、角色认知和精神发育受到影响。在他们的身上,较少因受旧体制型塑而刻上的“正统”印记,更多因“生逢乱世”而留下的“不正规”(俗称“野路子”)疤痕。他们在精神上较少旧观念、旧规范的羁绊和束缚,更易于接受和适应新事物、新变化,更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和潮流;但他们也从一开始就缺乏对崇高“理想”和“信念”的虔诚,较少内省精神和自律意识。在他们中间,实用心态、唯利倾向和“双重人格”、“两面人格”往往表现得更强烈、更直接、更裸露。正因如此,人们普遍感到“新上台的”往往比“原来在台上的”更容易“贪”,而且贪起来更“不知羞耻”,“肆无忌惮”。一位中央领导人曾经指出,现在一些走上领导岗位不久的年轻干部,与老一代相比,虽然文化水平高了,知识面广了,掌握的信息也多了,但与错误言行斗争的精神却差了,甚至差得很远。有的信奉好人主义和庸俗关系学,搞你好我好大家好;有的面对错误的东西能躲就垛,能让就让,能推就推;有的看到损害党的利益的行为不愤恨,不劝告,不制止,无动于衷,听之任之;有的自我批评避重就轻,批评别人浮光掠影,批评同级躲躲闪闪,批评上级遮遮掩掩等等。[⑦]


然而,指出目前的干部队伍、尤其是新干部们在品格素质上存在的明显负面因素,并不意味着干部队伍“一代不如一代”。总的说来,现在的干部队伍既有不少“积极”的“进步”,也有不少“消极”的“退步”,但后者的表现更加突出,给人们的印象更为强烈。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现在的干部们虽然普遍比过去“境界”、“姿态”降低了,但大都比过去活得更真实、自然了(尤其是在“非正式”和“私下”场合)。其实,许多负面的东西过去并非不存在,只是在政治高压和思想严控下藏得很深、缩得很紧,不得不以非常曲折、甚至“相反”的方式表现出来。改革以后,随着旧的高压与严控机制逐渐松弛、崩解,许多潜在的东西浮上表面、膨胀开来,于是就显得格外清晰、触目了。从一定意义上说,从潜在的双重人格到公开的双重人格,从遮掩的阴暗面到裸露的阴暗面,也是一种从虚假走向真实的进步(尽管只是迈出了半步)。但同时,这种进步也伴生着道德羞耻感丧失、道德权威感跌落等一系列新的恶果。


总之,人为地“拔高”过去、“贬低”现在是不可取的,掩饰、回避目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也是不求实的。老、中、青干部在品格素质上各有优点和弱点,主要是时代背景和体制环境造成的。新一代干部自有胜过老一辈干部的积极因素和发展优势,所存在的消极因素和先天缺陷也并不妨碍他们源源不断地“上岗”、“接班”。不论人们欣喜、欢迎还是抵触、忧虑,这都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自然过程。随着社会转型的逐渐推进,一旦新体制、新秩序得以形成和完善,以后的新生代干部们将会在较为稳定、有序的社会化环境中发育、成长,从而形成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文明相适应的较为健康、健全的人格特征和精神心态。存在于目前新老干部们身上的带有历史特征的弱点和缺陷,终将被时代所“克服”。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处”,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短处”,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和愿望为转移的。只有历史地观察和思考,才能冷静、客观地正视和理解干部队伍实际状况的变化。


三、关于对干部素质的要求


在我国原有的国家统制体制下,对干部素质的要求主观上是以“造就一代共产主义新人”为理想目标的,客观上是以“人皆可为圣贤”的传统文明模式为实际主导的。它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重德轻才”。在“德行”修养上,其核心要求是中国社会千百年来一直提倡的美德——“大公无私”。这种美德之所以属于“传统文明”型,是因为它是以个体的不独立、个体对群体(国家)的全面依附为前提的,主要反映的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社会的第一大形态(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社会)中的“人的依赖关系”[⑧]的要求。这种传统美德模式尽管受到了外来共产主义学说的影响,但“形”变而“魂”不变,仍然在干部的实际培养目标中占居主导地位。


这种现象的出现,既是由于传统文明因素的深厚历史积淀,更是由于国家垄断与统制体制的客观现实需求。在“国家本位”和“国家全能”的体制下,国家直接代表着社会利益,服从国家统制就是服从社会利益;最高领袖直接代表着人民,忠于最高领袖就是忠于人民。个人没有可以自主支配的生产性资源(包括自身的劳动力),“公家”提供和保障着个人的一切,个人应当毫无保留地向“公家”奉献一切。这样一种社会运行方式和社会利益结构,自然需要有一套“左”的“大公无私”的道德准则为其服务,并在具体行为规范上转化、落实为对国家统制和最高领袖(“公”的代表与化身)的服从与忠诚。


应当肯定,这种“圣人”化的道德理想和要求,在一段时期内曾经相当有效地维持了原体制的正常运转和干部队伍的较好精神面貌,并由此产生过一些雷锋、焦裕禄式的典型人物。但是,作为一种纯粹的道德理想,“大公无私”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只能为极少数人真正践行。而且,由于这种传统型的道德观念和社会体制都存在着深刻的固有弊端与内在矛盾,在两者演进、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导致了干部队伍中日益增多的负面问题。为了抑制这种负面现象的发生与发展,原体制不得不通过一次次的“整风”、“整顿”、“斗争”、“社教”等政治运动来寻求解决之道。然而,这些以偏纠偏的努力只是进一步加深了自身的矛盾和危机。


“文化大革命”把原有道德观念和社会体制的弊病发展到了极端。它把“圣人”观念推演到了真诚、狂热的极致,同时也使卑劣行径发展到了虚伪、冷酷的顶点。以最“革命”、最神圣的名义做最“反动”、最卑劣的事,是“文革”中最突出、最可悲的人格现象。许多正直、善良的干部也不得不常常“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以至留下深深的遗憾和忏悔。人们常说是“文革”搞坏了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和道德状况,其实干部队伍中深刻的精神异化和精神危机早就开始了。“文革”在本质上并不是原体制的对立物,“文革”的破产就标志着原体制的失败,也标志着原有干部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的失败。


这种失败在改革以后的体制转轨过程中继续表现了出来:大批“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我们自己培养出来的”干部们,不可抑制地卷入了一浪高过一浪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的大潮之中。改革以来,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不断蔓延,愈演愈烈,在有些地方已发展到了轻重不等人皆有份的状况。


当然,把目前干部队伍中存在问题的“账”完全算在干部教育的身上是不“公平”的。二十多年来,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实验中,在“双轨并行”的渐进探索中,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新旧交织、错综复杂而又扭曲变形的过渡性体制。在这种既非“计划经济”也非“市场经济”的运行状态下,存在着大量明文禁止而实际通行的畸形、扭曲的体制与机制因素。这些畸形、扭曲的体制与机制因素客观上也对干部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能够适应、顺应这种“要求”的就“玩得转”、“吃得开”、“有前程”,不能适应、顺应的就“玩不转”、“吃不开”、“无前程”。


在许多地方,畸形、扭曲的体制和机制因素导致了干部素质的“逆淘汰”:能够“闭上一只眼”、“横下一条心”的“胆大”、“妄为”者,往往可以“乱中取胜”、“建功立业”;坚持“睁大两只眼”、“固守良知”的“谨慎”、“自律”者,常常会“束手无策”、“寸步难行”。而当畸形、扭曲的运作方式已经实际上成为人们共同遵守、彼此默契的“惯例”和“规矩”时,如果有人试图“洁身自好”、“逆流而行”,就可能被视为“不识时务”、“别有用心”的“障碍”和“威胁”,受到排斥和打击。于是,“归大堆”、“随大流”就成为一种“识大体”、“顾大局”的“明智”选择,而“干部素质”的“普遍下降”也就是必然的了。其实,深入说来,人的“素质”是相对稳定的,不会突然“普遍下降”。这其中,有的人是“正中下怀”,有的人是“委曲求全”。


总之,体制的混乱必然造成行为规范的混乱,利益实现机制的扭曲必然造成道德观念的扭曲。


同时也必须指出,造成转型期的道德解体和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原有道德观念形态及其负面后果引起的反弹效应,以及它在新形势下的固守与僵滞。


人们在长期的现实生活中早已积聚了对教条化的、压抑个性的原有道德观念形态的不满和厌倦,一旦原体制被打破,强烈的逆反心理往往容易使人们走向另一个极端。而以“放权让利”为主的一系列前期改革措施,都是着眼于对个体、集团利益的承认及追求自身利益的积极性的调动。但是,由于并未形成边界清晰的利益主体和权利义务对等的契约关系,致使个体、集团的谋利行为缺乏外在约束和自我约束机制。原有的行政统制机制大大削弱,真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形成,长期被压抑着的谋利动机的过分膨胀和越轨行为的大量出现就是必然的了。


而原有反映国家垄断与统制体制要求的道德观念形态仍然竭力维持自己的正统地位,试图对正在生长、发育中的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方式进行干预、限制和“矫正”。道德观念形态与现实社会生活的严重脱节和强烈反差,加剧了人们的逆反、困惑和混乱。大部分干部不再理会空洞的道德说教而走向实用化,只依自身环境的现实状况来选择、确定自己的行为方式与准则。


因此,把转型期出现的道德解体和混乱归咎于在中国尚未真正形成的市场经济,是没有根据的。转型期道德解体与混乱的解决,在根本上有赖于从畸形的过渡型经济走向健全的现代市场经济,同时需要进行道德观念形态的重建。固守过去那种为国家垄断与统制体制服务的道德观念形态,只会加剧转型期的道德混乱,阻碍新的、健全的道德观念形态的形成。


市场经济和现代文明是对自然经济和传统文明的一种超越与否定,它的基本特征是“以人的独立性为基础的物的依赖性”。[⑨] 社会化分工与交换的发展,使个体摆脱对群体的依附而独立,使社会关系契约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将打破国家垄断的社会利益关系和国家统制的社会运行方式,形成多元、平等的社会利益关系和市场化、契约化的社会运行方式。基本利益关系和基本运行方式改变了,基本行为准则和基本道德要求也必须相应改变。


既然承认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动力,就不能把这种动机和行为作为“个人主义”来贬斥和批判,而应充分肯定它的积极意义和进步作用,同时对它不应侵犯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合理性、正当性作出界定;


既然让人们通过劳动力市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由结合,就不能再要求人们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安排”,“摆在哪里就钉在哪里”;


既然肯定等价交换和以此为基础的按劳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就不能普遍要求和提倡劳动者长期不计代价地“无私奉献”(这实际上会变成对劳动者的无偿索取,并以此填补、掩盖某些体制缺陷和管理漏洞)。


总之,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利益关系是契约性关系。社会各利益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必须边界清晰、各自独立、彼此平等、意志自由,不能相互侵犯、相互剥夺。总之,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念与基本行为准则,必须建立在反映、维护市场化的活动方式和契约化的利益关系的基础之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群体和国家之间仍然需要一种强有力的社会整合机制,但它不再是以国家权力为本位的行政性、依附性机制,而是以个体权利为本位的市场性、契约性机制。从对国家的依附到个体的独立,从行政性整合到契约性整合,新的集体观念、社会观念和国家观念都必须建立在适应与反映这种深刻转变的基础之上。


市场经济并非否定群体意识和集体精神。然而,这种团队精神是建立在承认与保障个体的独立与自由,以及人们之间的契约性组合的基础之上的。


首先,它确认个体是独立的,个体与组织之间不存在依附性关系,组织是由不同个体、群体通过契约方式组合而成的利益共同体;


其次,它肯定个体的自利性动机是合理的、正当的,个体利益是整体利益的基础,整体利益要落实到个体利益;


再次,它承认个体只能在群体中求得发展,整体利益的实现是实现个体利益的前提与保障,并在此意义上肯定团队合作的必要性和整体利益的优先性,肯定个体利益对整体利益的必要服从;


但同时,反对以维护整体利益的名义损害、侵犯个体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也就是说,这是一种以个体权益为本位的群体意识和集体精神,它比以国家权力为本位的集体观念更进步、更真实。


市场经济同样需要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但它们必须建立在公民意识和自我责任感的基础之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纳税制度建立起来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关系,由国家本位变为公民本位,由义务本位变为权利本位,由人治变为法治。因此,这种国家意识是一种契约意识和法治意识,它在确认国家必须充分保障公民的独立、自由和基本权利的基础上,要求公民自觉履行对国家的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化的分工与交换造成了全社会普遍的相互依存关系,这就要求社会成员具有明确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但是,这种普遍性依存关系的主体是摆脱了对国家依附的独立个体,这种社会责任感与公德意识的前提是自我负责精神和自立意识。


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道德观念形态,自然要继承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的一切优良道德传统,但必须加以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文明的扬弃,同时发展出反映市场经济和现代文明要求的新的准则、观念和精神。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克己奉公”、“大公无私”、“精忠报国”等道德观念和道德理想,但它们是在中国传统的自然经济和人际、家国关系基础上生发出来的,新中国建立后又与国家垄断与统制体制相结合。它们虽然在形式上世代传承、历久不变,但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实际上包含着不同的具体社会内容,从而为维护、调节特定的社会关系服务。在中国走向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也必须根据市场经济和新的社会主义利益关系的要求,对它们的具体社会内容加以新的诠释和发展,以适应新的时代和社会需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观念形态也需要有更高形态的道德精神和道德理想为导向,包括共产主义的道德理想。但首先,必须去除原有国家统制体制条件下对共产主义道德在理解、诠释和推行中造成的误解和扭曲,还其科学、准确的本来面目。其次,在倡导共产主义的道德理想的时候必须对它进行适应现阶段社会生活的转化,不能将它与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对立起来,用理想否定现实。再次,对现阶段只有极少数人能够接近、达到的理想道德境界,不能作为对全体社会成员、包括大多数干部的基本道德要求。否则,“道德理想”就不仅不会引导、提升现实,反而会阻碍、破坏现实,最终陷于不道德。


总之,以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开放文化、契约关系和个体独立为基本标志的现代文明,对公职人员提出了与传统文明完全不同的素质要求。首先必须将“公务员”和“经理人(公有企业)”区分开来,在能力素质上提出不同的要求。在品格素质上,要求他们具有诚实、正直、自立、守信等基本品质和健康人格,有现代公民意识和现代国家意识,有自由、平等的人权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不与任何个人、群体、集团保有依附性关系,在公职行为中独立、客观、公正、敬业,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


四、关于干部素质教育


提出开展干部“素质教育”之所以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是因为它突出了不随一时一事的情势而变的基本能力和品格的地位与作用。长期以来,我国的干部教育带有较强的“工具性”、“实用性”倾向,比较注重和取得一定成效的,是使干部领会、贯彻上级组织在各个时期的决策,跟上不断变化的形势;比较忽视和较少取得成效的,是干部人格、品质的提高和完善。改革以来,许多干部“工作业绩”突出,品格缺陷也突出,一方面“开拓进取”、“建功立业”,一方面“恣意妄行”、“为非作歹”的“双突出”现象,就是这种状况的集中反映。如果把“素质教育”等同于“时事政治”教育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就没有必要再提出一个新概念了。


“素质教育”与“理论教育”也不同。理论教育主要是提高人们的理性思维能力和认识水平,它有助于品格素质的提高,但并不必然导致品质素质的提高。有些干部思维能力较强、理论水平较高,但人品低下、人格扭曲,乃至使前者为后者的“劣行”服务。陈伯达、康生、张春桥、姚文元等人就是这样的典型。


  “素质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也不同。人们常常把改革以来干部队伍品格素质的“下降”和消极腐败现象的蔓延,归结为放松了对干部的共产主义“理想信仰”和“世界观”教育,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看法,并没有找到问题的真正症结所在。其实,改革以来尽管确有某些放松理想、信仰和世界观教育的现象出现,但总的来说,我国对干部的共产主义理想、信仰和世界观教育仍然是大量、经常、反复进行的,比起世界上大多数根本不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仰和世界观教育的国家来说,不可同日而语。然而,我国目前干部队伍中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却比世界上大多数、尤其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更广泛、严重。因此,加强共产主义“理想”和“信仰”教育,并不是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严重消极腐败现象问题的关键,也不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关键。这里有不少问题需要加以辨析与澄清。


   首先应当实事求是地承认和正视的是,科学的共产主义理想、信仰和世界观,并不是目前中国的绝大多数干部能够真正掌握和树立的。作为一种严谨、深邃的科学理论,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自传入中国起,就很少被人(包括党的高层领导人)真正准确、透彻、完整地理解和把握过。对于绝大多数缺乏文化知识和理论修养的人们来说,他们所信奉的只是与自己的利益追求、文化背景和理解能力相吻合、通过自己“再诠释”的东西。来自西方的共产主义学说在被本土化、信仰化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被“误读”和“曲解”了,从一种在肯定市场经济与现代文明的基础上试图进一步超越的学说,衍变成一种带有浓厚的反映自然经济和传统文明心态、抵制和抗拒市场经济与现代文明倾向的理论形态。对共产主义的理解主要停留在“共产”、“大同”、“全社会的统一计划管理”等层面上,对其更核心、更根本的“人的解放”、“自由个性”、“自由人的联合体”等实质性内涵,则一直存在着心理盲点和理解障碍,下意识地予以忽视、回避和排斥。


   于是,在客观条件制约和主观认识偏差的共同作用下,试图“跨越”市场经济和现代文明发展阶段的社会主义实践,实际上建立起来的却是传统文明因素占主导地位的体制与社会。这种国家垄断与统制的传统型体制由于适合“国情”,在工业化的初期曾经发挥过相当高的组织效能,取得过举世瞩目的发展成绩。但是,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和体制自身弊病的发展,它就逐渐走向反面,日益成为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桎梏。改革以后,中国在实践上开始逐渐重返发展市场经济与现代文明的正途,在理论上也开始了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重新理解和再认识。应当说,迄今为止,意识形态上的理论反思和修正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究其性质来说,主要还处于“实用应对”的状态(即仅限于修改、放弃那些妨碍制定现阶段的新“目标”、新“路线”的具体内容),距真正、彻底的“拨乱反正”和“创造性地发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学说还有较大距离。尤其是社会主义如何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一核心、关键问题,尚是一个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待真正解决的问题。因此,从理性的层面上说,要求广大干部现在就真正解决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论认识问题,是不切实际的。


从感性的层面上看,要求现在的干部全部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也是十分困难的。十年“文革”彻底撕下了“左”的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神圣”面纱,感到遭受愚弄的人们再也找不回往日的“虔诚”。改革以后,在以真理标准讨论为发端的思想解放运动中,干部们经历了一次大的精神解放,大多数人逐步从长期“左”的观念的束缚下走了出来。然而,改革究竟将把中国带向何处,绝大多数干部的心中是无底的。对“实事求是”原则的强调,对过高估计中国目前发展阶段的批判,对跳跃式超速发展战略的否定,都使大多数干部的务实心态大大增强。他们不再被理想化、教条化的观念和说教所支配,不再相信海市蜃楼般的承诺与预言,而把关注的目光和评判的尺度转向了面对现实。这是经过思想解放、摆脱“左”的束缚后取得的重大进步,是广大干部们能够接受、参与“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实践的思想基础。


然而,几十年社会主义实践中屡遭严重挫折造成的打击,国门开启后自感落后意识猛醒形成的冲击,改革目标、措施与“经典”模式、准则的反差不断拉大引起的疑惑,都使大多数干部在精神上的迷茫一步步加深。一方面对理想社会的原有信念日益动摇,一方面对现存社会的实际走向辨识不清,干部队伍中多年积累、潜伏着的“信仰危机”终于深刻地爆发出来,并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邓小平曾经非常现实、也非常深刻地指出,在中国发展的现阶段“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最终说服不相信社会主义的人,要靠我们的发展。只有到下世纪中叶我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之后,才能说我们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⑩] 确实,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问题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对大多数民众来说是如此,对大多数干部来说也是如此。在中国和世界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屡遭严重挫折之后,想让大多数干部现在就在感性上真心实意、坚定不移地确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共产主义必然实现,只能是一种奢望。


在一个总体上尚未达到现代文明水平的国度,要想让其民众、哪怕是“先进分子”的精神境界,在总体上达到在遥远的将来才有可能出现的状态——“共产主义精神与道德”,只能是非历史的幻想(对“未来”文明的理解和设想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尚身处传统文明状态的局限)。强行的思想灌输和控制,只会带来口头上的“冠冕堂皇”和笔头上的“穿靴戴帽”,造成虚伪和矫饰,使人们不能以自然、真实的心态为人处世,养成以“唱高调”掩护自利动机(乃至损人动机)的恶习,形成表里不一、言行不一的双重人格、两面人格。


实际上,大多数干部对圣人观念和圣人教育“那一套”在心中早已不以为然。他们不再认为自己是圣人,不再要求自己成为圣人,也不再相信别人是圣人。面对人为拔高的宣传或道貌岸然的指责,他们会公然说“人总是有私心的”。在目前的条件下,大张旗鼓、以势取胜的“理想信念”教育只能起一种“警示”和“训练”作用,告戒、“培训”干部们在言辞上与意识形态“保持一致”。于是,大多数干部们在需要表态的正式场合仍然会按“标准语言”熟练地“演练”一番,而在私下场合和实际的工作、生活中,早已按自己对现实的理解和意愿随意言行了。当一种美好、神圣、庄严的理想和誓言,可以象顺口溜那样随口说,象标签那样到处贴,在实际行动上却根本不去实行(甚至相反)的时候,这种理想也就被彻底“亵渎”和“糟蹋”了,完全失去了“理想”本应具有的崇高性和提升、净化人们心灵的作用。


强制性的道德“灌输”和“要求”,实际上是在逼着干部们说假话,这不是在“提高”道德,而是在“败坏”道德,因为“诚实”乃是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当成千上万个只说不做(甚至反做)的“伪道德”者们去向广大民众宣讲这种“理想”道德时,起到的只能是使人们反感、厌恶和疏离的作用。由于许多干部说一套、做一套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在普通百姓中间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看法:当干部就必须先学会说空话、套话、假话。干部在社会中原有的道德示范形象坍塌了,反而在许多民众心中成为惯以唱高调、说假话来掩盖谋私利、“刮百姓”的可憎、可疑形象。


   事实已经证明,“高调”的、脱离实际的“圣德”要求和教育,只会造成人格扭曲和品行低下的相反结果。正因为如此,“低调”的、讲求实际的“素质”要求和教育,才更为我国干部的现状所急需。如果必须使干部人人达到共产主义道德的水平才能“反腐倡廉”,那“反腐倡廉”倒真的没有希望了。其实,“反腐倡廉”并不必需最高的“理想”道德,而是只需最低的“底线”道德,需要最基本的做人良知和职业操守。因此,应当把干部教育的重点转移到切实有效的素质教育上来。基本的是非观、荣辱观、操守观教育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实现这种转移的关键,是把在干部教育上的“圣人”观念转变为“凡人”观念。这无需求助于“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之类抽象的人性论观点。历史唯物主义早已指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和现代文明的现阶段,人们不仅无法摆脱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而且这种追求还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动力。干部素质教育所应当做的,是引导他们合理地追求、实现个人利益,把个人利益与国家、社会利益协调、结合起来。应当正视和承认,绝大多数干部首先是把公职作为一种职业来看待的。马克思曾指出,即使到了实行按劳分配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劳动仍将是“谋生的手段”[11]。


当然,相对于其它大多数职业来说,“公职”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然而,对于有效地胜任公职和抵御消极腐败来说,并非必须达到“公而忘私”的最高境界,而是更需要具备敬业、守职、自律的基本品质。自古以来,“不说谎”、“不偷盗”、“不取不义之财”,都是世代传承的做人底线。巴金的“讲真话”、朱熔基的“不做假帐”,更是针对时下流弊发出的大声疾呼和醒世诤言。对于担任公职的干部来说,如果连做人的道德底线都不能持守,又何谈“崇高理想”和“无私奉献”。


因此,不能把“反腐倡廉”的希望寄托在大多数干部不可能达到的道德水平之上,那就象是在沙滩上建高楼、用高射炮打蚊子,注定是要坍塌、落空的。而且,过高的道德诉求会造成“无法企及的”的心态,使人们失去信心和希望,反而容易“自暴自弃”,走向反面。目前在干部中大量出现的一旦“圣人”做不成,就连“凡人”也不好好做,干脆做成“恶人”的现象,就是“圣人”教育落空、“凡人”教育缺位的一种写照。因此,现在的干部们需要的是切切实实的针对现代公职要求的基础性素质教育,即基本人格品质教育,现代公民和公德意识教育,为纳税人服务意识的教育,担任公职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


五、关于从整体上提高干部素质的关键所在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就从整体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状况而言,进行“干部素质教育”还不是最关键、最根本的措施。


   首先,一个人的“素质”主要是在青少年时期形成和定型的。当一个人的“素质”(尤其是其中的品质因素)基本定型之后,再进行“教育”、“培养”或“矫正”、“重塑”,就十分困难了,虽非完全无法达到,但成功的概率很低,会打很大的折扣。所以,就“素质教育”的原本涵义和成效而言,它的主要对象和工作重点应是青少年教育(基础教育、职前教育),对于已属成人教育的干部教育来说,收效不会太大。当然,年轻干部的可塑性相对大一些,尤其是在能力素质方面的提高有较大的余地。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品格素质的实质性改变或提高的空间是较小的。总之,要想在人们进入干部队伍之后再改变或提高他们的“素质”是相当困难、事倍功半的。因此,要实现“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目标,最重要的环要节并不在“教育”,而在“选择”和“淘汰”。只有把重点放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政治录用和淘汰机制上,使“素质”本来较高的人更容易进入干部队伍,“素质”本来较差的人难以进入干部队伍,进来后也难以立足,才是事半功倍之途。


其次,从根本上说,决定、制约大多数干部的素质状况和实际行为表现的,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特定生存条件,主要是制度。以前人们总是习惯于说“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或“主流”是好的),现在又常常抱怨“干部素质普遍下降”。其实,任何时候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包括干部)的“本质”和“素质”总是差不多的,都可以说是“好人”。但好人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坏事”。在一定条件下,大多数好人还会一起做“坏事”(如“大跃进”时的“浮夸风”、“文革”时的“批斗风”、改革后的“吃喝风”)。


现实是干部最好的“老师”,制度能造就人也能毁坏人。干部队伍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的根源并不在干部本身,也并非主要靠“加强理论学习”、“自觉改造世界观”所能解决的。许多原来“本质”、“素质”很好,长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廉洁自律、学习认真的“模范”、“先进”干部在临退休前失足跌倒(人称“59现象”)的事实,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因此,分析干部队伍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的主要着眼点,不应放在干部队伍和个人的“本质”、“素质”上,而应放在体制、机制上。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包括干部)的素质(尤其是品格素质)的状况与变动,主要是人们在社会实际运行状态和秩序中“社会化”与“再社会化”的结果。如果起实际作用的体制和机制与“素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南辕北辙,那么,再好的素质教育也是难以奏效的。


在目前的中国,数量最多、危害最大的不是假酒、假药、假文凭、假护照,而是假话、假账、假数据、假政绩。干部中的“假话”、“空话”、“套话”之所以泛滥,是因为常常不仅“需要”,并且“有效”;而“真话”、“实话”常常不仅“犯忌”,而且“有害”。在这样的体制环境和生存状态下,要想让干部们的品格素质和道德水准有一个实质性的提高,只能是一种奢望。因此,要使干部队伍的素质状况真正得到改观,最根本的还是要加速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改革的进程,尽快改变目前畸形、扭曲的过渡性体制与实际运行机制,使中国社会能够早日进入真正健康、完善的市场经济和现代文明的发展状态。


主要参考文献:

朱光磊等:《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赵洪海:《面向21世纪中小学素质教育论纲》,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单培勇:《素质观念的内化教育:国民素质建设的重要环节》,《教育理论与实践》2005年02期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16000字)

[①]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096页。

[②]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3200页。

[③] 同上

[④] 《面向21世纪中小学素质教育论纲》,山东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3页。

[⑤] 参见单培勇:《素质观念的内化教育:国民素质建设的重要环节》,《教育理论与实践》2005年02期。

[⑥] 朱光磊等:《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0~163页。

[⑦] 参见《曾庆红批评党内庸俗作风》,《报刊文摘》1999年2月15日。

[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

[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

[⑩] 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04、225页。

[11]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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