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啸虎:贞观之治对今天的启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129 次 更新时间:2023-09-2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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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啸虎 (进入专栏)  


作者按:此文发表于12年前,这发表做了适当修改。唐太宗的贞观之治在中国历史上堪称治世之范,政治清明,经济繁荣,国家强盛,国民安居乐业,虽然后来中唐陷入了安史之乱,帝国分崩离析,但初唐时期的贞观之治依然有很多历史经验和教训值得今人总结和参考。文中打引号处引文多摘自《贞观政要》、《册府元龟》和《通鉴》等。发表时略有删改。


中国古代的皇权时期,曾在某些朝代出现过一段堪称和谐治世的社会稳定和发展状态的时期,比如汉初的文景之治以及唐初的贞观之治。其中,贞观之治在建设一个政治清明的稳定社会问题上还真有许多值得今天的我们,包括执政者、学界和国民所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于是本人便写下了这篇文章。


魏征曰: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贞观之治值得我们今天借鉴的地方实在太多,本文不是专门的史论研究,所以只能在其主要政策和措施方面选择一些可以折射出那些能够缓和阶级矛盾、导致社会稳定的光芒的细节亮点,挂一漏万地尝试介绍一下贞观之治的治理之道,以飨读者。


所谓贞观之治是指唐初李世民即位后次年(公元627年)改元贞观,一直到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他去世的23年的统治时期。在这段时期里,李世民在经济上执行轻徭薄赋、务从俭约的与民休养生息的和谐政策,政治上推行政治改革、整顿吏治和虚怀纳谏的改革措施,并取得了显著的政绩,使经历了隋末唐初十多年社会大动荡、经济一片破败的社会步入了经济繁荣、民殷财阜、社会稳定、政治强盛的大唐时代,成为千百年来史家艳称的治世之极的贞观之治。


首先在恢复经济方面,李世民抓了均田制和轻徭薄赋的改革。所谓均田制是让每个男丁受田百亩。均田制虽然不是李世民首创(是他父亲李渊于公元624年,即李世民上台三年前就开始实施的),但他对此重要改革措施坚决予以贯彻,使得唐初社会经济能够迅速地得到恢复和发展。


在均田制问题上,李世民深知施政公平对于社会稳定之重要性。那时隋末人口锐减,抛荒无主地很多,所以开始还好分田。后来有些地方田少人多不够分,李世民得知后非常着急,竟然能够半夜都睡不着觉,“遂夜分而寝,忧其不给”。李世民如此焦急,可能在于生怕分田中出现不公平,从而影响其后均田制的推行。


中国自古就有“不患寡,只患不均”的传统,如果一个好的政令仅因考虑不周而出现不公平的情况导致政令的毁弃是最可惜的。为此,他特地颁发诏令,“雍州录尤少田者,给复,移之宽乡”。为了达到施政结果公平和公正的目的,他不惜以官方成本更高的移民方式来解决仅仅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分田不公平的问题。贞观之治之所以赢得后人赞颂,推行土地私有化的均田制功不可没。


还有一件事更能体现李世民的以人(民)为本的思想力量。那时唐政府在各大城市周围还掌握有大量的职田,也就是官田,属于国有土地。这些职田也叫职分田,凡在朝廷为官,无论京官外官,均按照官品大小可以分到大小不等的官田,收成作为其俸禄的一部分。耕种这些职田的农民是国家的佃农,很像我们今天的承包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不过税赋负担比较重。


李世民知道这种状况与其推行的均田制政策相悖,不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且也易于导致官员的奢靡和腐败,认为还是把田分给农民所有为好。李世民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为了让农民都能分到田,安居乐业,他居然不怕损害自己和统治集团的利益,把原本属于皇帝他自己并为其臣属享受得利的国有土地私有化。


他也不在乎名义上拥有这些职分田的臣属的反对和不满,在贞观十年下诏要求“有司收内外官职田,除公廨田园外,先给逃还贫下户及欠田丁户,其职田以正仓黍亩率二升给之”,将几乎所有的城市周围最好的国有土地都分给了耕种这些土地的佃农以及其他无地和少地农民,而对于那些职田被分给农民的官员则采取从国有仓库按照每亩职田二升黍米的方式予以补偿。一般官员的职田约为500亩左右(每品官阶职田相差约50亩),也就是说朝廷每年只用了1000升黍米(合20担粮食)就买断了一个政府官员的一年的职田俸禄,但这却让至少5户农民拥有了自己的土地。


宁愿损害国家(皇帝自己)和政府官员的利益,也要满足农民的利益,这些不顾既得利益集团利益而是为民谋利的施政方略真正体现了唐太宗的“国以民为本”的思想和实践,实属历史上难得一见的仁政,即使在1300多年后的今天不也值得我们同样标榜“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及其官员们学习的吗?


李世民深知正是隋炀帝的横征暴敛破坏了社会和谐,激化了阶级矛盾,是其覆亡的重要原因,所以自己就采取轻徭薄赋、藏富于民的政策,以创造社会的和谐。他在一份诏书中明确地说,“轻徭薄赋,务在劝农,必望民殷物阜,家给人足。”他把改善人民生活条件作为自己的执政目的。


他还总结出一套执政经验,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如割胫以自啖,腹饱而身毙。”这是说,一个政府如果只知道剥夺民众,聚敛财富,而不知存恤国民,是不可能长久生存下去的,即使最后你府库盈溢,有着花不完的钱财,你也将“腹饱而身毙”,为老百姓所推翻。


唐贞观初年,贫富极度不均,阶级矛盾十分激烈,社会治安也很不好,盗贼四起,杀人越货,不少人建议强化国家机器,加大镇压力度,主张“重法以禁之”。这时的李世民作为一国之君,没有推卸他自己的责任,因为他看到问题的实质其实是政府政策出了毛病。他说:“民之所以为盗者,由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故不暇顾廉耻耳。朕当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良吏,使民衣食有余,则自不为盗,安用重法耶?”


唐太宗的这番话表明他看到了问题的实质。他发现了社会不稳定及治安不好的原因并不在于老百姓生性顽劣,不知道什么叫廉耻,而恰恰在于政府聚敛太多,吏治腐败太甚,致使民不聊生,铤而走险,盗贼才越来越多的。如要建立一个民殷物阜的和谐社会,就必须推行富民政策,整顿吏治,惩治腐败,任用廉洁人才(良吏)。


这种用釜底抽薪办法搞好社会稳定和治安的做法抓到了问题的根本,从而很快就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我们现在总认为社会不稳定,所以要维-稳,为此国家也花费了巨大的公帑,效果却越来越差。如何从贞观之治的经验中学得真经以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安抚民心,一劳永逸地解决目前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状况,的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在隋末大饥荒、广大饥民挣扎于饥饿造成的死亡边缘时,隋炀帝就曾闭仓拒赈,“不怜百姓而惜仓库”,结果一边是粮仓满盈,一边却是饿殍遍野。唐初一些官吏为了邀功请赏,或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也是大肆聚敛征税。李世民发现了这个问题,感到如果在政绩观上不改弦更张,以维护百姓利益为己任,官员就会变本加厉压榨百姓,从而激化阶级矛盾,造成社会更加不稳。为此,他曾特别下诏规定“税纳愈数,皆系枉法”!就是说,你各地官府如果从老百姓那里收的税费如果超过了中央政府规定的指标,就属于违法,要追究你的违法责任。


他还对那些打着国家或公共利益旗号借“修葺城隍,缮治器械”以及修建堤防和桥梁等公益事业名义征税的做法进行了警告,要求即便如此,也要“慰彼民心,缓其日用”。他认为,财富(粮食)应积聚在民间,百姓富足,国家才富足,而竭泽而渔的国富乃亡国之兆。《贞观政要》里的《辩兴亡》篇记载了唐太宗颁发的这么一项规定:“凡理国者,务积于人,不在盈其仓库。古人云:‘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但使仓库可备凶年,此外何烦储蓄?后嗣若贤,自能保其天下;如有不肖,多积仓库,徒益其奢侈,危亡之本也。”就是说,治国者必须藏富于民,百姓穷的话,你政府财政再充盈也没有任何意义。


“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意思是“小河不满,大河还会有水吗?”这句话与我国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靠剥夺国民尤其是农民搞经济建设的、也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大河有水小河满”的富国削民政策正好相反。不仅如此,李世民还看到了国家财力须备荒歉,但够用即可,政府太富而国民太穷则容易使接班人乱花钱,追逐奢靡,最终导致亡国。我们现在也在建设小康社会,贞观年间唐朝的藏富于民的财税政策真的非常值得我们反思和借鉴。


朝廷收税少了,那政府又如何运作呢?对此,李世民采取的做法除了后面谈到的精简机构和官员外,就是反奢倡俭。在这方面他干了很多足以名垂青史的事情。本文仅举两个例子。


一是推行均田制时,为了更好地做到公平,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利益,李世民就以“嫌其广”的籍口将前朝修筑的“周一百二十六里”的皇家花园——芳华苑,“毁之以赐居人”,即让普通老百姓分而居之,并作为受田了。这类化皇家的花园为农民的受田的做法在历史上李世民做了好多次。相比之下,我们现在许多地方政府却建造了当地最宏伟漂亮的楼堂馆所,而很多居民却仍然蜗居在棚户区简陋的房子里。


再说一个例子。李世民晚年建造了一个被其徐贤妃批评为“浪掷民力”的宫殿,叫玉华宫,居然是一幢“正殿瓦覆,余皆葺之以茅”的茅草大屋。这种做法真让人惊讶。李世民的亲民和节俭也值得今人学习。


除了以上那些富民和亲民政策,李世民在政治体制上也进行了许多改革和创新。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改革是他建立了一个分权性的全新的宰相制度,也类似于现时的所谓国务委员会议制度。他不仅让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的正副职长官参加议政会议,还要一些品阶较低的官员如秘书监和各省门下三品官员也参豫朝政(魏征就是秘书监身份)。这么做不仅可以分散权力,对政府权力互相牵制,减少宰相架空自己的可能性,最重要的是这种扩大议政范围的做法还可以收集思广益之效,避免决策的失误。


先进的管理制度有了,还要看执行的如何?李世民知道程序的重要性,为此他采用了前朝曾经实施过但一直有名无实的“五花判事”做法。所谓五花判事就是让这些参与政事的宰相们就所讨论的“凡军国大事”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皇帝怎么想就怎么说,每个人均必须“各执己见,杂署其名”,实行决策责任制。这么做果然效果显著:史书记载,推行五花判事责任制后,朝廷决策还真的“由是鲜有败事”也。


贞观朝的政治改革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大力精简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及其官员。比如,隋朝中央机构的官员(内官)编制为2581个,李世民认为太多,一上台就表示“致治之本,惟在于审。量才授职,务省官员。”于是“并省官员”,后来一再精简到只有640个的官职。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财政供养人员却一再膨胀,这样下去怎么得了?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财政负担,与民休养生息,李世民还继承了隋文帝启动的但未能坚持下去的国家的行政层级改革,即把东汉末年的州、郡、县三级行政体制缩减为州、县二级体制(含中央政府就是三级政府,与现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政府体制相同)据记载,贞观十三年,当时中国就有1551个县,分为358个州府,平均每个州府辖有4个多县(第二年灭高昌国后新置二州六县,后来拓边新设的数百个不纳税的羁縻州府不算其列)。而我们现在不知为何却一直与国际潮流相悖,实行冗官甚多的五级政府体制。


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李世民又根据山川地形将全国分为10个道。这些道不是一级行政层级,而只是中央派出的各种观察使“巡省天下”的责任区域。这些观察使有时也因任务特点而称作巡察使、按察使和巡抚使,还有一种钦差叫黜陟大使,光这个官名称呼就可能足以叫某些地方官吏心惊胆战。这些大使的主要任务还是“观风俗之得失,察政刑之苛弊”,主要是考察地方官行政之利弊得失,对他们进行赏罚。


唐太宗的反腐措施的最大特点是他并没有把行政监督权下放给各地政府和诸王,让其自查自纠,形成官官相护,而是全部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反贪事宜。这些派出的检察官们没有了地方的掣肘,查起贪腐案件来毫不手软,也很认真仔细,因为中央还会派员复查。结果使得许多官员在贪腐问题上即使有贼心也没有贼胆,也使得贞观一朝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没有发生过官员贪污大案的朝代。


贞观之治之所以取得了如此伟大的成就,与李世民具有深厚的“国以民为本”(因避李世民讳,后改为“国以人为本”)的思想分不开的。他在许多场合一再提到了国家必须以老百姓为根本,民能载舟,亦能覆舟。隋王朝的覆灭让他对以民为本的思想深信不移,并几乎深化到骨髓里面。在这个思想指导下,他才能够不惜牺牲皇权利益和政府臣属利益,甚至坚持将“莫非王土”的土地分田到户(丁),实行农地私有化。


李世民身体力行并且勇于实践以民为本的思想,使他成为中国历史上最让后人钦敬的统治者。在他的率先垂范下,贞观一朝的官吏,无论高下,均廉洁奉公,克尽职守,而老百姓也能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安居乐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一片升平气象,终于迎来了中国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光耀千古的和谐稳定的社会——贞观盛世。


贞观盛世的社会和谐稳定到什么程度呢?史书上记载的相关史实是人民生活安居乐业,“马牛布野,外户不闭”;“商旅野次,无复盗贼”。农业生产则是“风调雨顺,年登丰稔,人无水旱之弊,国无饥谨之灾”。且由于连年丰收,“斗米三四钱”也。由于物质生产异常丰富,仓廪实而知礼仪,人民安分守己,遵循法度,阶级矛盾比较平和,社会治安空前绝好,呈现出一派和谐呈祥的社会稳定繁荣的景象。


所以说,贞观之治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上比较典型且有代表性的繁荣稳定的小康社会阶段。它在建设繁荣稳定的小康社会方面创造了许许多多行之有效的历史经验,值得我们今天好好学习和借鉴。


然而,本文还想强调的是,贞观之治时处皇权专制社会,它的社会和谐是建立在李世民这样一个专制集权君主的超常睿智和英明上的,而没有现代文明的结晶——现代民主和法治的政治体制作为保障和基础。所以,尽管它可为几十年后的开元盛世打下基础,但它终究不能长治久安。在李世民死后一百年也是唐朝最繁盛的开元年间,所有这一切繁荣与和谐都戛然而止了。大唐帝国一下子陷入安史之乱的分崩离析及其以后的衰败式微之中,再也没能重复贞观社会繁荣稳定的状况,一直到唐朝的覆亡。


我国现在也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但如果我们不同时对现行的政治体制进行以现代民主和法治为方向的政治改革,即便我们于2020年后在经济上实现了这个小康社会的经济发展目标,但是我们能够保证使我们的社会长久地稳定下去吗?可见,贞观之治留给我们的不仅有历史的经验,还有对我们未来的严重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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