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精准反映了经济全球化新阶段人类利益的总体需求,对当代如何应对人类面临的挑战提供了更开阔的思考框架,对处理全球问题提出了战略性的方向。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植根于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传统
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植根于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传统。尽管古代中国人的“天下”视野受到地理和生活范围的限制,但中国古代先哲们提出的“天下一家”思想仍然反映了中华民族在处理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基本理念。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回顾历史,支撑我们这个古老民族走到今天的,支撑5000多年中华文明延绵至今的,是植根于中华民族血脉深处的文化基因。中华民族历来讲求‘天下一家’,主张民胞物与、协和万邦、天下大同,憧憬‘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美好世界”。当今世界各国之间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深,奉行对抗争夺、恃强凌弱、适者生存、赢者通吃原则的西方战略遭遇挫折和严峻挑战,中华民族返本开新,重新解读传统文化中“天下一家”的理念,创造性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这是中国智慧对当今世界的再次贡献。
从现代世界历史来看,对共同体的认识,经历了从地区性共同体到人类共同体、从单个领域到综合领域的逐渐演进过程。
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相比,区域性共同体的概念已经有了相对较长的历史,而且通常都有具体的组织形式。20世纪后半叶以来,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区域共同体,如“欧洲共同体”“安第斯共同体”“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东盟共同体”。此外还有一些处于倡导或酝酿阶段的共同体概念,如“东北亚共同体”“东亚共同体”等。
现代国际社会出现的各种“区域共同体”的理念和组织,都考虑的是一个地区的共同利益。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提出的“人类家庭”“国际大家庭”“经济一体化”“全球团结”“全球发展”“人类共同遗产”“人类共同利益”等概念,分别着眼于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生态环境领域,尚未形成一种超越各个地区利益、包含所有领域并具有现实性的人类整体性共同体的理念。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创新意义和当代价值
与上述共同体理念不同,习近平同志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主体和空间上涉及整体人类,在领域上涉及政治、安全、经济、文化和生态环境各个领域,在内容上涉及人类整体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共同命运,是一个更具整体性、综合性和现实性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1.主体上的整体性。与以往各种共同体理念相比,“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主体上涉及的是人类整体。它不仅包括了当代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和各个民族的人民,而且考虑到了人类的子孙后代。
2.领域上的综合性。习近平同志提出要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不是局限于一个单一领域,而是涵盖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主要领域,是一个高度综合的共同体。正如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时指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社会要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等方面作出努力”。中共十九大报告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涉及的各个领域再次作出了更加细致的概括,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3.内容上的现实性。“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并不只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提出的美好理想,更是立足于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阶段人类整体面临的全新利益格局和现实挑战,精确反映了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人类利益格局日益加深的相互依赖、休戚与共,代表了在新时代面临的全球挑战中人类整体利益需求。
“命运”一词,按照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是指人的生死、贫富、祸福、苦乐遭遇。在经济全球化的新阶段,人类命运的休戚与共表现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环境各个方面。在经济上,任何国家的经济危机都会迅速传播和扩散,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全球经济的剧烈动荡;在政治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和军事干预,导致极端主义崛起,发达国家接连遭遇恐怖袭击,整个世界也面临恐怖主义的威胁;在社会方面,西方国家支持怂恿一些国家的反政府力量,而这些国家的社会动荡导致的难民潮却使西方国家本身的治安陷入紧急状态;在文化方面,西方国家长期营造的西方文化优越感和对其他文化的渗透和污名化,导致全球的文化和宗教冲突升级,也使西方国家内部的多元文化和多种宗教之间的冲突加剧;在生态环境方面,环境污染、全球变暖、资源枯竭对各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生命健康都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所有这些,都昭示着命运与共的经济全球化新阶段正在到来。正如习近平主席2015年10月21日在伦敦金融城市长晚宴上的演讲中所指出的:“当今世界,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是大潮流。随着商品、资金、信息、人才的高度流动,无论近邻还是远交,无论大国还是小国,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正日益形成利益交融、安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冷战思维、阵营对抗已不符合时代要求。”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是反映了在经济全球化新阶段世界利益关系格局的这种新变化。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中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人类应对经济全球化新阶段的挑战提供了中国方案,为人类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愿景。
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基点和现实要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从人类整体视角重新审视各个国家与人类整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并要求以符合人类整体利益的方式来处理全球事务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1.建立人类整体利益观和人类集体权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超越各国自身利益的狭隘眼界,从人类整体利益出发,重新思考各国选择对人类整体的利弊得失。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它是我们的“共同家园”,必须将人类的整体利益放在重要的位置。
在法治化时代,要使全人类的整体利益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有效的保障,就需要将人类整体利益确立为人类集体人权,使其能够对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利形成合法的制约。从当今人类整体所面临的现实挑战来看,需要确立的人类集体人权主要包括:人类生存权、人类发展权、人类和平权、人类环境权。人类集体人权的享有主体是所有人类成员的共同体,包括人类的子孙后代。人类集体人权的义务主体是各国政府和人民及其所组成的各种国际联合体。确立人类集体权利,可以对各个国家行使权利的方式形成有效的约束,使各国权利的行使不得侵犯人类整体的权利,从而防止各国权利博弈中形成损害人类整体利益的“囚徒困境”。
当前,一些联合国文件已经将“人类”作为集体人权的主体。例如,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将环境权宣布为一项“人类权利”,指出“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再如,在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人民享有和平权利宣言》将和平权宣布为“全球人民”的权利,指出“全球人民均有享受和平的神圣权利”。但从总体来看,国际社会所规定的各种集体权利的享有主体,仍然主要是国家和各国人民,而缺乏以人类整体为权利主体的权利规定。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甚至对发展权、和平权、环境权等集体人权持反对或漠视立场,这些对人类整体利益的保护构成了障碍。因此,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社会需要继续为确立人类集体人权而努力,使人类整体利益得到有效的法治保障。
2.坚持国家间平等共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基于对世界各国相互依赖关系的深刻认识。因此,要真正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就需要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参与和共同努力。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我们应该凝聚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人民的共识,共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业。”
要使各国人民真正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必须建立各国之间的平等共商关系,它涉及主权平等、民主参与、协商解决纠纷、开放包容四个层面。要确保各国主权平等,如果国家间以大欺小,以强欺弱,就不可能建立共同利益关系。事关人类共同利益的事务,各国必须有平等的参与权,各方利益都能得到均衡和充分的表达,使得决策真正有利于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遇到纠纷时,要从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立场出发。解决各国间利益纠纷的主要方式应该是平等协商,而不应是武力强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也不可能消除一切分歧,而是要求同存异,相互包容,在差异中共存,以开放促合作。
3.促进各国人民共赢共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需要各国人民共同合作,而且要达到共赢的结果,并使合作成果由各国人民共享。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案,就是要“实现共赢共享”。
一方面,要追求合作共赢。只有合作共赢才能办大事、办好事、办长久之事。要摒弃零和游戏、你输我赢的旧思维,树立双赢、共赢的新理念,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兼顾他方利益,在寻求自身发展时促进共同发展;各国要同舟共济,而不是以邻为壑。在经济领域,要维护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支持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性的多边贸易体制,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如果搞贸易保护主义、画地为牢,则损人不利己;在安全领域,面对日益复杂化、综合化的安全威胁,单打独斗不行,迷信武力更不行。我们应该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营造公平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共同消除引发战争的根源,共同解救被枪炮驱赶的民众,共同保护被战火烧灼的妇女儿童,让和平的阳光普照大地,让人人享有安宁祥和。
另一方面,要坚持利益共享。只有合作利益由各国人民共同分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合作才能够不断持续。习近平同志指出:既要做大蛋糕,更要分好蛋糕,着力解决公平公正问题。如果奉行你输我赢、赢者通吃的老一套逻辑,如果采取尔虞我诈、以邻为壑的老一套办法,结果必然是封上了别人的门,也堵上了自己的路,侵蚀的是自己发展的根基,损害的是全人类的整体利益和未来。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习近平同志倡导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近现代以来各种共同体理念的发展和超越,是针对经济全球化新阶段世界面临的各种挑战所提出的中国解决方案,既体现了中国立场、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也为世界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方向、愿景和行动指南。
(本文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人权若干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子课题“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和实践的新发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