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健:当前反腐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挑战与对策建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13 次 更新时间:2013-08-30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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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健  

【内容提要】传统类型的腐败已经得到了有力的遏制,但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进入制度化的阶段、道德的多元化、领域分离后的心理不平衡和更加严格的科层结构,使得腐败呈现出很多新发类型。尽管政府反腐力度空前加大,但由于预期反差从正向到负向的转变、网络信息的横向传播和社会横向制约力的强化,使民众对腐败的容忍程度也正在降低。因此,当前的反腐和廉政建设要注重防止制度本身的缺陷导致的系统性腐败,加强具体道德规范的建设,以多元道德冲突为背景开展有针对性的道德培训,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反腐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干部的产生方式以扩大干部获得的支持性社会基础。

【关 键 词】腐败/反腐工作/廉政建设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选举出的新一届领导集体明确将反腐与廉政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要有效地开展反腐和廉政建设,就要对反腐的形势进行具体的分析,明确反腐和廉政建设面临哪些新的挑战,并制定和采取有针对姓的应对措施。

一、如何评估当前反腐工作的形势

在评估当前反腐与廉政建设形势时,不应只是纠缠于简单地断定现在腐败现象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是更严重了还是更好转了,而应当进一步地从结构上对当前存在的腐败现象和反腐形势作出分析。从结构角度分析,应当有两个方面的区分:第一,在当前出现的腐败现象中,哪些是传统类型的腐败,哪些是新发类型的腐败?第二,民众对腐败严重程度的判断,在多大程度上是根据客观的事实,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主观容忍度的影响?

根据以上两个区分,我们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判断:第一,传统类型的腐败已经得到了有力的遏制,但我们当前面临着许多新发类型腐败的挑战;第二,政府的反腐力度空前加大,但民众对腐败的容忍程度也呈现日益走低的趋势。

因此,如何在巩固已有反腐和廉政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迎接和应对新发类型腐败的挑战,如何在民众对腐败容忍度不断降低的条件下使反腐工作获得民众的满意评价,树立政府反腐倡廉的正面形象,是当前廉政建设应当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二、当前反腐面临的新问题与新挑战

当前的反腐工作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展开的,因此反腐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这些挑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概括。

(一)经济体制的变化使腐败的主要形式出现新变化

随着计划经济逐渐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腐败的主要形式也逐渐变化。在计划经济占主导的时期,腐败的主要形式是贪污。由于没有市场竞争,行贿受贿的动力和范围都受到限制。但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残酷的市场竞争使市场主体面临生死存亡的抉择,因而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战胜竞争对手,其中一种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行贿来争取有利条件。现在,竞争不仅是经济领域的生存方式,而且成为社会、文化和政治领域的生存方式,这也使得行贿受贿成为当前社会中最为突出的腐败形式。与此同时,行贿受贿的形式也由单一的物质和金钱贿赂发展为包括性贿赂、服务贿赂、名誉贿赂、期权贿赂等各种各样的形式;行贿对象由当权者本人发展为子女、家属、亲戚、乡亲等等;行贿地点由国内发展到国外;行贿时间由当下发展为可见的未来;行贿手段由直接到隐蔽。这大大增加了反腐败工作的难度。

(二)改革进程阶段的变化使腐败的原因出现新变化

改革阶段理论将改革过程分为解冻阶段、变革阶段和再冻阶段。在不同阶段,腐败的主要原因会有所不同。在解冻阶段,法制和道德约束的放松会导致腐败滋生蔓延;在变革阶段,新旧体制的共存为腐败提供了丰富的机会,如过去由于双轨制导致的腐败;在再冻阶段,新制度的不完善会导致新形式的腐败。

从十八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三个方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制度建设正在成为今后建设工作的重点,并特别提出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对十五大至十八大四个报告词频的统计分析,可以发现“制度”类的用词频数呈现出显著的上升趋势。其中,“体系”、“制度”、“机制”、“法治”的频数呈现出连续的上升趋势,“体系”、“制度”和“机制”的频数呈现出大幅上升趋势,“程序”、“法”、“规则”、“立法”的频数也有所上升。相反,具有灵活性的“政策”、“手段”和“措施”的频数则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制度建设日益受到重视的趋势(见表1)。

十八大报告对制度建设的强调,预示着中国的改革进程走在步入“再冻阶段”。在这一阶段,新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与严格执行,会引发新的甚至系统性的腐败现象。例如,当前的科研经费的分配制度本身存在重大缺陷,没有充分注重“以人为本”,而是更强调设备、材料、交通等“物”的开支消耗。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更加严格地执行这种不合理的制度,而不去改变制度本身的不合理方面,就会迫使科研人员不得不采取各种“变通”的办法来支付人力费用,导致本来具有合理性的行为变成系统化的“腐败”现象。因此,在制度化的过程中由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性导致的“腐败”问题,是改革进入“再冻阶段”后必须引起高度关注的问题。

(三)道德约束的变化使对腐败的道德评价出现变化

在改革开放之前,“大公无私”的一元化道德对个人具有简单、一致和强有力的约束。但改革开放以来,道德呈现多元化的局面:不仅为公是道德要求,而且孝顺父母、尽丈夫、妻子和为人父母的责任也是道德要求,对朋友、同事守信用、伸援手也都是道德要求。道德多元化在现实中产生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各种不同道德要求之间经常会发生相互冲突。从一个道德标准被评价为不合理的行为,却可能被另一个道德标准评价为具有合理性。过去,腐败可以直接与缺乏道德约束挂钩,干部腐败的原因可以直接归结为“缺乏道德自律”。但现在导致干部腐败的重要原因却更可能是不能平衡各种道德要求,不能作出正确的道德排序,只注重了某个应当排在后位的道德要求,而忽略了更为优先的道德原则。因此,在道德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各种道德要求之间的冲突成为导致腐败缺乏主观约束的重要原因。

(四)领域分离导致的心理不平衡成为腐败的潜在心理驱动力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是政治主导的一元化结构,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都与政治领域保持高度一致甚至同一,这被学者概括为“领域合一”。在领域合一的社会结构下,政治权力、经济收入、社会声誉和社会地位是高度统一的,政治上的优势地位会自然导致经济收入、社会声誉和社会地位的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各领域出现了分离:掌握政治权力并不意味着高收入和高声誉,经济收入高也不意味着有更大的政治权力和社会声誉,有社会声誉也不意味着一定会有更多的权力和收入。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一方面为人们提供了在不同领域施展才华的更多机会,使社会的发展更加平衡,但也使每个领域的人由于未能在其他领域得到相应地位而感到心理不平衡。特别是在领域合一向领域分离的转变过程中,习惯于在各领域“赢者通吃”传统的人们,一旦无法将在一个领域中的优势地位转化为在其他领域的优势地位,就会产生更为严重的不平衡感。这种不平衡感所形成的心理驱动力,会导致大量权钱交易、权文交易、钱文交易的行为,成为转型时期产生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的心理原因。

(五)行政科层结构导致官民距离拉大

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对官僚科层结构的反复批判,使得官民之间的距离相对拉近。改革开放以来,行政体制的规范化,使得行政科层结构明确化,行政组织内的分工更加精细,科层之间的等级关系更加严格。科层结构的明确化和严格化,有助于行政组织的有效运行,提高行政效率。但由于中国地广人多,中央集中体制使得行政层次相对较多,因此严格的科层结构的一个副作用就是导致官民间距离拉大。官民距离拉大所形成的层级阻隔,会阻碍民众对官员的直接制约。对上级权威的强调更会使这种阻隔衍生出各种符合组织规范的隔离形式。如果没有适当的机制弱化这种阻隔,将会使官员的行为难以受到民众有效的制约。因此,在充分利用科层制带来的行政效率的背景下,如何将民众对官员的制约内化到体制之中,是新形势下抑制腐败面临的新难题。

三、民众对腐败现象容忍度的变化

近些年来,尽管政府反腐和廉政建设的力度空前加大,但民众对腐败现象的容忍度也同时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这主要是由下列因素引起的。

图1 对国家发展方向表示满意的中国受访者比例

数据来源:Pew Research

Center:http://www.pewglobal.org/database/?indicator=3&country=45.

(一)预期反差从正向到负向的转变

所谓“预期反差”,是指人们对未来发展的预期与未来发展的实际状况之间的差距。预期反差可以分为正向反差和负向反差。当实际情况超出预期时,形成的是正向反差;当实际情况低于预期时,形成的是负向反差。

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人们对经济生活水平提高的预期低于实际经济发展的速度,形成了正向的预期反差。此后的高预期高增长维持了稳定的正向反差。经过35年的高速增长,中国经济增长开始呈现平缓的趋势,但人们的预期还在提高,从而形成负向的预期反差。

根据期望违背理论,预期反差会影响人们的情绪。根据预期反差模型,预期反差会影响公众对政府的评价。根据戴维斯J曲线和费耶拉本德反J曲线,当预期反差由正向转为负向并大幅扩大时,就会导致社会动荡。从现实情况看,根据皮尤研究中心的调查数据,中国受访者在被问及对国家的发展方向是否满意时,表示满意的人数比例开始呈现出圆弧顶趋势,如图1所示。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预期反差逆转对公众对政府满意度评价的影响。在预期反差从正向到负向的逆转过程中,公众不仅对同样的政府绩效给予更低的正面评价,而且也会对同样的腐败现象给予更高的负面评价。公众这种对腐败容忍度的降低,使得其对政府反腐工作的评价相对较低,而对腐败的严重程度的评估相对更高。

(二)网络化导致的信息横向传播

信息获得的数量和质量影响着人们对腐败现象的评价。传统社会的政治信息主要是以书面方式自上而下地纵向传播,政府有充分的权力控制和过滤信息的传播。在这种情况下,公众获得的有关腐败的负面信息受到极大的限制,并同时获得超量的有关政府反腐努力的正面信息,从而使他们对腐败状况表现出更少的负面评价,并对政府的反腐工作更容易给予更高的正面评价。然而,互联网络的出现使信息更多地以横向的方式传播,政府作为传统信息中枢的控制地位被极大地削弱,有关官员腐败的信息得到迅速、广泛甚至夸大的传播。当民众对腐败情况有了更丰富、更具体、更深入的了解后,对腐败状况的负面评价也会随之提升。特别是媒体的商业化运作模式,使其自然倾向于用激发民众情绪的方式来传播相关信息,从而使得民众更加无法容忍他们从媒体中所获知的腐败事件,激发出更为负面的情绪。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信息控制手段不仅失效,而且会产生相反的效果。越是受到官方限制传播的,越容易被公众坚信为确实存在的,并由此导致对官方信息的不信任和反向解释。

(三)社会空间的扩大导致社会制约方式的变化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社会结构是高度行政化的,制约方式是纵向的自上而下制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单位体制的逐渐弱化,行政管理空间相对缩小,而社会空间相应扩大。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上下级之间的等级关系,而转变为平权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社会空间的扩大,导致横向的制约关系在广泛的社会领域中正在取代纵向的等级制约关系。这使得对腐败现象的揭露和追踪越来越多地来自民间社会力量,也意味着公众会更多地以平权的社会主体的身份对政府的反腐和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更严格地督查政府对每一条腐败线索的追究。

需要指出的是,公众对腐败的容忍度降低,对政府来说,既是更高标准的挑战,也是可以利用的机会:更低的容忍度会产生反腐的更大动力。关键在于政府如何充分利用这种动能,形成对腐败的更有效制约,树立政府反腐的公信力。

四、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和廉政建设的几点建议

面对新形势下腐败新型化和公众容忍度降低的双重挑战,政府应当在反腐和廉政建设方面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第一,针对成为腐败主要形态并日益隐蔽化和复杂化的行贿受贿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遏制,包括建立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和规则,以政治上可行的方式建立和实施财产公示制度,将行贿受贿的各种隐蔽和复杂的形式纳入到追究和惩罚的范围之内,加大对不明来源财产的惩罚力度。

第二,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制度本身的可行性和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并采取相应的补充措施抵消这种负面效应,以防止由制度本身造成的系统性腐败。

第三,加强道德行为规范建设。以往的道德教育更多地强调高尚的道德理想,但缺乏对具体的道德行为规范的规定和宣传,这种一般化的道德宣传对政府官员的具体行为难以产生直接和有针对性的约束。因此,在加强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各行各业和生活各个方面的具体道德行为规范的建设,使各个职业都有明确承诺和可供监督的道德行为规范,这将对腐败行为形成直接和有力的道德约束。

第四,干部道德教育培训要以多元道德冲突为背景。要改变以往干部道德教育培训只是强调道德原则的简单方式,要设置多元道德冲突的实际场景,让被培训者设身处地体验多元道德要求之间的冲突,选择正确的道德排序,提高防止腐败诱惑的道德自律能力。

第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反腐和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随着社会约束结构的变化,社会力量正在成为发现腐败和制约腐败的重要力量。应当建立适当的机制,使社会力量在反腐中的作用得到有序的发挥,使其有助于政府反腐倡廉形象的建设和公信力的提高。

第六,改变网络管理方式,发挥其积极效应,抑制其消极效应。网络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在反腐和廉政建设过程中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也可以产生消极作用。网络是一种社会结构,单纯以行政方式来管理社会化的网络往往事倍功半,而且会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一定损害。应当“原汤化原食”,注重以社会的方式管理社会化的网络。具体来说,要通过机制建设,使网络成为一个对话和交流的平台,通过网络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制约来抑制网络信息传播中的消极效应。

第七,转变反腐场景。在官员距离拉大的背景下,民众往往只是站在政府的对立面上成为腐败的旁观者和诅咒者。要通过干部产生体制的变革,扩大官员的社会基础,使其能够更直接地得到民众的支持和制约,使民众成为腐败的痛心者和医治者,使反腐和廉政建设成为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的事业,从而使对腐败的揭露和惩处不再意味着政府公信力的丧失,而是政府公信力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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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湖南社会科学》2013年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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