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孙中山以其笃信的“行易知难”学说来改造国民心理,进而奠定力主先知先觉式贤能政治的心理条件。他本人亦常常以先知先觉自任。过渡之训政、组织之党魁和主义之宣传,是推行其先知先觉式贤能政治的主要举措。然而,这些举措都面临着困境,致使孙中山时常纠结于贤能政治与强力政治之间。他的“愈挫愈奋”,正好诠释了这种纠结:强力政治之现实使其“挫”,先知先觉式贤能政治又使其“奋”。
[关键词]行易知难;先知先觉;训政;党魁;孙中山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一般项目《孙中山构建现代国家的探索及其对毛泽东的影响研究》(11BZZ014)、国家社科重大项目《中国政治伦理思想通史》(16ZDA104)
作为革命先行者形象的孙中山,已然为我们熟知。在民国成立三年多后的一封致外国人士的函中,他却这样说:“我当选为民国总统,本想以社会主义理想来整合中国。然而我发现自己是独行者,因为人民对社会主义一无所知,在革命同志中社会主义者为数寥寥,他们对社会主义的了解又是那么粗疏浅陋。”[1]姑且不去追究孙中山“社会主义理想”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值得特别重视的是,他断定自己是“独行者”,认定一般人民对他坚持的“社会主义一无所知”。更令人吃惊的是,他还认为革命同道对此也不甚了解。很显然,只有他本人才充分的理解与认同社会主义。他所谓的“独行者”,其实是一位独知者,相比于他人就是先知先觉者(这也是“先行者”的应有之义)。当我们综观孙中山20世纪初以来的言论、文章,尤其是他那著名的“孙文学说”(即“行易知难”)、训政的主张,晚年对党魁的推崇,对服从和宣传的强调,在在显示出他对先知先觉式贤能政治的认同,并孜孜不倦以此来鼓吹自己的建国方略、推动中国的革命大业艰难前行、探索改变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中国方案。
一、力主贤能政治的心理条件
孙中山缘何推崇先知先觉这样的贤能对于改造国家、替人民大众谋幸福的关键性作用,这与他对“政治”与“国家”之关系的认知相关。
什么是“政治”、“国家”?孙中山认为:“大家都能够知道做人的常事,就是政治。”民众不仅知道做人,如果还“能够公共团结起来做人,便是在政治上有本领的人民”。再由“有本领的人民组织成强有力的国家,便是列强”;反之,“没有本领的人民所组织成的国家,便是弱小。”国家无论强弱,“只要号称是国家,便是政治团体”。国家要发生效力,要看“政治团体”如何运转。因此,孙中山认定:
“有了国家,没有政治,国家便不能运用;有了政治,没有国家,政治便无从实行。政治是运用国家的,国家是实行政治的。可以说国家是体,政治是用。”
依据孙中山的理解,“政治”是人民大众做人的事,是人为之事。通过千千万万人为之事,便能改造国家。这样的“政治”,“并非是很奥妙的东西”。如果人人都能“结合”起来,“改革公共的事业,便是革命。”顺理成章,“革命就是政治事业”。[2]既然“政治的道理”是如此的“简而易明”,为什么民众不起而革命,不奋起改变自身的处境,不团结起来建设新国家?这里的关键在于:民众如何“能够知道做人的常事”?这便与孙中山对先知先觉式贤能的认知有莫大之关系。
民众乃至革命伙伴如何能够觉悟并“公共团结起来”,同心协力来清除清朝之遗毒,改良政治,建造共和国家,实现安乐世界?最为根本在于改造国民之心理。这是因为国是由无数的人集合而成的,没有人便无所谓国家。国家的百端事业,没有人来实行,国家的发展进步便无从谈起。国家的发展进步如何能发生,根本的是由于人心之变化。所以,孙中山才说:“国者人之积也,人者心之器也,国家政治者,一人群心理之现象也。是以建国之基,当发端于心理。”[3]建设现代国家,端赖心之变化之力。问题的要害在于:谁来改造国民之人心?孙中山从“知”与“行”之关系来审视世界人类的发展进程,得出了他那著名的改造国民心理的学说——“行易知难”。
正是从孙中山“今人之眼光”来考察“世界人类之进化”规律,人类社会被分为了前后相继的三个时期:
“第一由草昧进文明,为‘不知而行’之时期;第二由文明再进文明,为‘行而后知’之时期;第三自科学发明而后,为‘知而后行’之时期。”
这里所谓的“世界人类之进化”实际上是欧美人类之进化,所以孙中山才说:“欧美幸而无‘知易行难’之说为其文明之障碍,故能由草昧而进文明,由文明而进于科学。”[4]言下之意,中国之文明恰为“知易行难”所阻碍。孙中山在后来的一次演说中,甚至认为“中国近两千多年文明不进步的原因,便是在学术的思想不正当。不正当的地方,简单的说,便是大家以为行是很难的,知是很易的”[5]。
不论欧美还是中国,都是“人群”,所以孙中山又说“人群之进化,以时考之”分为三个时期:“曰‘不知而行’之时期,曰‘行而后知’之时期,曰‘知而后行’之时期。”以“人”在三个时期中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而言,可以分为三类:
“其一先知先觉者,为创造发明;其二后知后觉者,为仿效推行;其三不知不觉者,为竭力乐成。有此三系人相需为用,则大禹之九河可疏,秦皇之长城能筑也。”[6]
由此可见,人类之进化、人类文明之推动的核心因素在于我们人类自己的“知”。进一步言,“天下事惟患于不能知耳,倘能由科学之理则以求得其真知,则行之决无所难”。就人类群体而言,“先知先觉者”毕竟是少数,因此,事情的成败在乎“后知后觉者”,“即全在后知后觉者之不自惑以惑人而已”。这三类人,孙中山还有明确的定位:
“其一、先知先觉者即发明家也,其二、后知后觉者即鼓吹家也,其三,不知不觉者即实行家也。”
据此来看中国,“不患无实行家,盖林林总总者皆是也。……故为一国之经营建设所难得者,非实行家也,乃理想家、计划家也。”中国的问题出在哪里?就在于这些“后知后觉者,皆重实行而轻理想矣”,他们便“不能鼓吹舆论、倡导文明,而反足混淆是非、阻碍进化也”。因此,可以断言“是故革命以来而建设事业不能进行者”,就是“后知后觉者”重“行”轻“知”。[7]
中国近代为什么衰弱不起、为什么总是遭列强蹂躏?孙中山自然认定“实为‘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一说误之也”。这种说法不仅误导了少数人,而且成为社会大众的普遍心理,“此说深中于学者之心理,由学者而传于群众,则以难为易,以易为难”,最终造成“暮气畏难之中国,畏其所不当畏,而不畏其所当畏”。面临中国的诸端事业,中国人“惟有望洋兴叹,而放去一切而已”。[8]
对于“奔走国事三十余年”[9]的孙中山,他最为忧虑的是“革命初成,党人即起异议”,说他“所主张者理想太高”,不适用于中国之革命。更为糟糕的是,“众口铄金,一时风靡,同志之士亦悉惑焉”。他得出的判断是:“予为民国总统时之主张,反不若为革命领袖之有效而见之施行矣。此革命之建设所以无成,而破坏之后国事更因之以日非也。”[10]
作为“革命领袖”的孙中山,显然是他所称的对人类进化起关键作用的“先知先觉者”。面对中国的积弱衰败、中国革命的建设无成、中国的时局日非,他务必要知难而上,“鼓动风潮,造成时势”[11];他责无旁贷地要挺身而出,“不得不彻底详辟,欲使后知后觉者了然于向来之迷误,而翻然改图,不再为似是而非之说以惑世,而阻挠吾林林总总之实行家,则建设前途大有希望矣”[12]。因为他深信:“倘使我国之后知后觉者,能毅然打破‘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之迷信,而奋起以仿效,推行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而建设一世界最文明进步之中华民国,诚有如反掌之易也。”[13]
二、推行贤能政治的主要举措
孙中山渴望那些为“知易行难”所迷惑的后知后觉者信服其“行易知难”说,并仿效他推行其“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他明显以先知先觉者自膺。这种意识,从其早期言论已见端倪。
他曾说自己“留心经济之学拾有余年矣,远至欧洲时局之变迁,上至历朝制度之沿革,大则两间之天道人事,小则泰西之格致语言,多有旁及”。际此“风气大开”,作为天地间的人材“当不沦落”,他“翘首以期用世者非一日矣”。[14]在给李鸿章大人的上书之开首亦有类似的话,可惜“人微言轻”,难以上达朝廷。不过,他“指陈时事”,迫不及待以“富强之大经,治国之大本”来“上诸当道”,[15]足见其自命不凡。若非如此,他便不会在为英国人所编纂的《中国名人辞典》所写的早期《自传》中说“早岁志窥远大”,极其崇拜“中华之汤武暨美国华盛顿”。[16]孙中山已被视为“中国名人”了。他还俨然以中国“革新党”之领袖向世界发出声音,先后撰写《中国的现在和未来——革新党呼吁英国保持善意的中立》(1897年3月1日)、《中国法制改革》(1897年7月)等文章。利用与日本人宫崎寅藏的谈话,他自谦地说:“余短才浅智,不足以担任大事,而当此千钧一发之秋,不得不自进为革命之先驱,而以应时势之要求。”[17]在这里,孙中山已“自进为革命之先驱”,这也是“革命先行者”之说的最早版本。正是在这次谈话中,孙中山郑重提出他的政治理想:
“余以人群自治为政治之极则,故于政治之精神执共和主义。夫共和主义岂平手而可得,余以此一事而直有革命之责任者也。”[18]
也正是在此处,孙中山提及一个重大问题:“人或云共和政体不适支那之野蛮国。”从历史来看,“共和者,我国治世之神髓,先哲之遗业也”。历代国民,“莫不倾慕三代之治”,而“三代之治实能得共和之神髓”。有清一代,受统治者“恶德”之影响,国民无有此等观念。孙中山预言,“苟有豪杰之士起而倒清虏之政府,代敷善政,约法三章,慰其饥渴,庶爱国之志可以奋兴,进取之气可以振起也”[19]。环看当世,孰堪为“豪杰之士”?联想孙中山此前的有关言论,其意不言而明。到后来记者林奇问他“中国人民是否会像日本人那样,准备实行改革”,孙中山回答如下:
“如果中国人民得到合适的领袖人物的率领和指导,他们是一定愿意的;大多数人民都会依照他们所得到的指示去做。”[20]
综其一生,从主张改革到矢志不渝于革命、积极探索建国方略,他常常以先知先觉者、领袖这样的贤能自任。于《国事遗嘱》可见其心迹:
“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21]
那“四十年之经验”告诉他,国民革命目的之实现,“必须唤起民众”。谁来担当“唤起民众”之大任、重任?非革命之先知先觉这样的贤能、革命之政府莫属也!最能体现这种贤能政治之取向的举措主要有如下三方面:
1.过渡之训政
虽然孙中山在中日甲午战争之后就向外人揭橥其共和政体的政治理想,但在20世纪初遭到时人的诸多异议。有人说“中国此时的政治幼稚、思想幼稚、学术幼稚”,不能猝然效仿西方极文明之共和;有人说欧美“共和的政治我们中国此时尚不能合用的,盖由野蛮而专制,由专制而立宪,由立宪而共和,这是天然的顺序,不能躁进的”,此时的中国“最宜于君主立宪,万不能共和”。前述两种意见,归根究底就是“中国人民的程度,此时还不能共和”之说。孙中山不同意这种看法,反倒认为“我们人民的程度比各国还要高些”,尤其比美国的黑奴、“檀香山的土民”的程度高。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把我们中国造起一个二十世纪头等的共和国来”?[22]
如此乐观的主张,自然离不开他当时演讲的情境。其根本用意,就是为了激励在东京的留学生。也许正是本着这样的动机,孙中山明确强调:
“若创造这立宪、共和二等的政体,不是别的缘故上分判,总在志士的经营。百姓无所知,要在志士的提倡;志士的思想高,则百姓的程度高。”[23]
无论于国民程度不足不能行共和之说承认与否,有两点孙中山是没有否认的:一是国民程度与共和政体有关,二是国民程度的提高依靠“志士的提倡”。当他目睹了民国建立后旧官僚、武人的乱政,发出民国徒有民国之名、没有民国之实之慨叹时,他力图以中华革命党来重建国家秩序、“建设完全民国”,为此将革命党进行之秩序划为三期:
“一、军政时期:此期以积极武力扫除一切障碍,而奠定民国基础。
二、训政时期:此期以文明治理,督率国民建设地方自治。
三、宪政时期:此期俟地方自治完备之后,乃由国民选举代表,组织宪法委员会,创制宪法。宪法颁布之日,即为革命成功之时。”[24]
相比于军政时期的武力主导奠定民国的基本秩序,训政时期以“文明治理”相号召,但这时处于主导地位显然还是军政府,孙中山用了一个词——“督率”——来表达此意。准确地说,就是由军政府或革命政府来“督率”国民进行地方自治建设。这一建设时期,相较于后的宪政时期,就是一中间时期,或者说过渡时期。到1919年的《三民主义》一文,孙中山才明确训政为过渡时期:
“予之定名‘中华民国’者,盖欲于革命之际,在破坏时则行军政,在建设时则行训政。所谓训政者,即训练清朝之遗民而成为民国之主人翁,以行此直接民权也。有训政为过渡时期,则人民无程度不足之忧也。”[25]
尽管此前他没有言明训政是针对国民程度不足,在这里认为有训政作为必要之过渡,那么就免去了国民程度不足之忧。可以说,他一定程度上承认要建设完全民国确实存在国民程度不及的问题。当辛亥首义成功之后,遗留下来的官僚以“人民程度不足”抵制行民权主义时,还有革命党人士附和:“人民程度不足,不可以行直接民权也。”孙中山随即以“何异谓小孩曰:‘孩子不识字,不可入校读书也。’”来反对,并质问:作为小孩之父兄,有这样说的吗?认为我们“革命志士自负为先知先觉者,即新进国民之父兄,有训导之责任者也”,如果以为国民程度太低不能行直接民权,又不“训练”他们使之行其权,这简直是可怪之言论。正是因为民国的四万万主人“知识幼稚,程度太低,不可直接以行其主权也”,所以孙中山才极力主张以训政为之过渡。[26]从长时段来看,我们应该抱持乐观之见:
“民国之主人今日虽幼稚,然民国之名有一日之存在,则顾名思义,自觉者必日多,而自由平等之思想亦必日进,则民权之发达终不可抑遏,此盖进化自然之天道也。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此之谓也。”[27]
关于为什么要施行训政,孙中山在1920年专门予以解释。归纳起来不外两个理由:一是民国成立多年,“一般人民还是不懂共和的真趣”,不得不用“用革命的手段去建设,所以叫做‘训政’”,也就是“我们革命党人应该来教训”人民,犹如“伊尹训太甲<那>样”。二是人民在专制积威的压制下养成的“奴隶性”,难以改变。[28]正是由于此,革命党和军政府“现在没有别法,只好用些强迫的手段,拍[迫]着他来做主人,教他练习练习”[29]。
可见,以训政为之过渡,出于时势之不得不然;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志士自负为先知先觉者”,担负其训导国民的责任,亦是不得不然!
2.组织之党魁
从1895年左右起,孙中山就清楚地知道改变国家与人民的命运必须仰仗组织的、集合的力量。兴中会之设“专为联络中外有志华人,讲求富强之学,以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30]。然而,缺乏明确的组织架构。至同盟会组建,开始设总理一人,并有任期,总理“对于会外有代表本会之权,对于会内有执行事务之权;节制执行部各员;得提议于议会,并批驳议案”[31]。从理论上说,完全实行的是总理全权负责制。即便它的初衷是欲各会党联为一体,但正如它的名字“同盟会”一样,它不过是各种党派的结盟而已,总理对此的控制权大打折扣,更别说它还是以本土之外的东京作为本部的海外组织。
在辛亥首义前同记者的谈话中,提及孙中山“可以被有些人称之为梦想家和理想主义者,不过,他是注重实际的”[32],实际上暴露了他对革命组织的领导乏力。在辛亥首义之后的回忆中,他发表了对未来时局的看法,最后认为“不管我将成为中国名义上的领袖,还是将与袁世凯或其他人联合,对我都不重要”[33]。“名义上的领袖”再明白不过的表达了孙中山对掌控革命组织、国家局势的信心不足。此后的南北议和以及孙中山让位于袁世凯,除了他的自谦之外,根本的还是控制时局的力量不支。原本希望借助“五党合并,从此成一伟大政党,或处于行政地位,或处于监督地位”[34]来直接制约袁世凯,国民党本身的松散组织再加上宋教仁的被暗杀,给革命组织和孙中山以沉重的打击。
鉴于以前“同盟会、国民党之组织,徒以主义之相同,不计品流之纯糅”,表面看党员众多、声势浩大,实则有如散沙,“致党魁则等于傀儡”。孙中山认为其最为重要的教训就是“当时立党徒眩于自由平等之说,未尝以统一号令、服从党魁为条件耳”。[35]他还援引意大利米歇尔斯的《政党社会学》提出的寡头铁律为证,得出“无论何党,未有不服从党魁之命令者”之见,力主“此次重组革命党,首以服从命令为惟一之要件。凡入党各员,必自问甘愿服从文一人,毫无疑虑而后可”。[36]在随后制定的《中华革命党总章》中规定总理“有全权组织本部为革命军之策源”、“本部各部长、职员悉由总理委任”以及“各地支部部长由各地党员推荐,总理委任”。[37]并且要求入党党员必须立誓:“凡进本党者必须以牺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权利而图革命之成功为条件,立约宣誓,永久遵守。”[38]这时的总理便作为党魁对革命进行全面的集权领导与指挥。
孙中山以完全服从党魁为入党之条件,难免招来物议。利用1920年修改党章之机,他为此进行了两点说明:一是党实行的人治而不是法治,因为“党所重的是有一定的主义;为要实行一定的主义,就不能不重在人”。[39]二是服从我个人就是服从我的主义,因为各种学说、政策可以以个人为代表,比如“进化学叫做达尔文学说”、“如孟禄主义即是代表防备欧洲政策的”,所以“我这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也可以叫做孙文革命”。由此可以说,“服从我,就是服从我所主张的革命;服从我主张的革命,自然应该服从我”。[40]于是在《中国国民党总章》中明确规定“总理有全权总揽本党一切事务”。[41]到后来,为了强化党魁对组织的全面领导,孙中山极力主张以列宁领导的俄国革命党为榜样,强化以纪律来集合,并对国民党进行改组,“要把国民党再来组织成一个有力量、有具体的政党”,然后“用政党的力量去改造国家”。[42]
3.主义之宣传
孙中山说党员服从他个人就是服从他的主义,本质上就是要以他的主义、学说、主张来影响党员。如果他的主义掌握了党员乃至一般国民,就能聚合起改造国家的巨大力量。孙中山认为,这是一个革命的方法问题,“从前革命因为没有好方法,所以不能大功告成”。这个方法的领会,首先还是要破除“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的迷误,信仰他念兹在兹的“知难行易”。[43]其次是方法怎么得来,“自学问、智识而得”。学问、智识、方法三者之间紧密相关,“先有了学问,便有智识;有了智识,便有方法;有了好方法来革命,一经发动,就马到成功”。再次就是与俄国人相比较,“中国人革命的方法和气魄不及俄国人”,后者“立志稳健,眼光远大,把国家大事算到一百年,什么方法都计画到了,这就是经验多而成功快”。[44]归根究底,还是要坚定信奉孙中山所发明的“知难行易”学说,“如果知得到,便行得到。从前的革命,不知还能行;此后的革命,能知当更能行”。[45]
基于上述,孙中山深信“主义大过武力。用主义来建国,万万里都是来朝的;用武力去征服人,近在咫尺都是反叛的”[46]。余下的根本性任务,就是要让孙中山的“主义”广泛传播、深入人心,最终掌握、感化四万万国民,都来加入国民党、参加革命军。要实现这个目标,自然离不开宣传。首先,孙中山本人自觉肩负宣传其主义的重任,“诸君对于三民主义倘有未明瞭之处,尽可随来问兄弟,兄弟必一一详细解答。所谓先知先觉,必自觉才能觉人,未有自未觉而能觉人的”。很明显,孙中山是以先知先觉自任的。其次,成立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办事处作为“操练宣传底总机关”,努力使“广东全省为本党实行党义底试验场,民治主义底发源地”。[47]再次是要讲求宣传的方法。第一从“人”入手,“应该由近及远,先对父母兄弟姊妹和一切家人说明,再对亲戚朋友和一般普通人说明”。第二要注重措词,“所说的话应该亲切有味,要选择人人所知道的材料”。比如宣讲民族主义,便说“这种主义是用来对外国人<打>不平等的”。[48]第三要区分宣传对象,比如农民,要设身处地想想他们的处境,“一般农民所处的境遇都是最艰难和最痛苦的,没有幸福之可言”[49]。更为重要的是,“先要讲农民本体的利益”,因为“如果开口就讲国家大事,无知识的农民怎么能够起感觉呢”?[50]只有农民有了感觉,才有兴趣来管国家大事,才能明白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对于革命党员,他号召他们“学商人拿出大本钱来”,这个“大本钱”就是“牺牲自己的平等自由,更把自己的聪明才力都贡献到党内来革命,来为全党奋斗”。[51]鉴于此,我们才能对晚年孙中山抱病坚持宣讲三民主义之苦心孤诣予以同情之了解。
三、贤能政治面临的困境
孙中山之所以重视先知先觉式贤能政治对国家、社会、国民的决定性引领,就在于他认识到“公天下”的政治关系于中国社会之全面进步有莫大之关系。[52]他对“知难行易”的笃信,使他认定掌握“知”的“学者是先觉先知,一举一动能够转移社会上底风气”[53],进而主张“现在学者底责任是在要中国进步”[54]。可以说,孙中山的一生就是以推动中国进步为己任。但是,高尚的动机并不能掩盖甚至抹杀其先知先觉式贤能政治中裹挟的困境。
就仿立西方共和与国民程度之关系来看,他始终认定二者关系密切。他有时否认中国国民程度低下,更多的时候坦承中国国民政治幼稚,必需革命志士来加以训导。他有时把民国成立后共和的徒有其表归因于国民不懂共和的真义,有时大加赞赏国民是“热忱真挚的劳动者,生性恬静知足,易于领导,乐于劳作”,加之他们“遵从法度,因此国家容易塑型”。[55]甚至认为,“他们的高超智慧、他们的模仿力以及学习新事物和汲取新思潮的能力,都超过日本人”[56]。我们不得不问,孙中山所说的国民程度到底指称的是什么?不论其是智性、德性的内涵,如果始终陷溺于此,那就极有可能忽略影响一个国家选择何种政体的复杂因素。
从革命组织之党魁与一般党员之关系来讲,孙中山始终面临领导权威与党员自由之协调的难题。还在1901年,他就给人“拥有一批优秀的、被他称为新式中国青年的追随者”[57]的领导形象。辛亥首义后的回忆中,他认为自己“确能依恃千百万追随我的人,他们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因为他们早已接受了我的主义”[58]。短短几年后,他却以必须服从党魁的命令为入党条件,认为自己多年的奋斗是孤军奋斗。到1924年,他积极主张改组国民党,“就是本总理把个人负担的革命重大责任分之众人,希望大家起来奋斗,使本党不要因为本总理个人而有所兴废”[59]。这说明他已经意识到革命领导权威的力量即便再大也不是无限的,由无数普通党员凝聚而起的组织力量才是令反动势力害怕的持续而可靠的力量。
最后从主义的宣讲者与受众之关系来论,他始终相信他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是能够为民众接受的。就如孙中山自己所言,他利用旅行或者准确说漂泊的时机,“经常发表谈话、撰文、讲演,确信革命无法避免”[60]。他面对的交流者、读者、听众,常常是海外的华侨、留学生以及为数不多的外国人士。试想,一个“经常为了安全而被迫逃亡”的人,我们是很难想象“人民的感情在他这一边”[61],更别说他们会完全理解并认同他的所有主张。1915年在给国外机构的求助函中,他强调说“我身边缺少有特别才干的革命同志,依靠他们来重建中国”[62]。到后来认识到,中国革命“应当靠广大的人民群众去进行,首先是依靠农民”[63],于是农民成为三民主义宣传的主要对象。但是,在这一宣传的过程中,有两点是很突出的:一是先入为主地认为农民是完全可能接受三民主义的。二是政府始终把自己置于优势地位,以解救农民为己任。即便如此,真正要解决农民的“本体的利益”即土地要求时,孙中山又迫于宗法关系,主张“不应该进行任何公开反对地主的宣传鼓动”[64]。他的民生主义主张自然就流于空谈,广大的农民哪有兴趣来参与国家大事。如果不能以三民主义之先知去“觉”大多数的“不知不觉者”,那么这个先知就只能停留在“自知”的状态。更有甚者,孙中山认为“党中主义,无论是总理与党员均须绝对服从,不能稍有一点怀疑”[65]。事实上,孙中山本人针对不同的受众、在不同的场合,对三民主义的讲解也不是一成不变。
四、结论:纠结于贤能政治与强力政治之间
可以说,上述困境时常困扰着孙中山。他曾经反思“夫去一满洲之专制,转生出无数强盗之专制,其为毒之烈较前尤甚”的原因时,认为“予之德薄无以化格同侪,予之能鲜不足驾驭群众,有以致之也”[66]。民国建立后并没有按照他的规划与逻辑来运行,而是乱象丛生,他说与其本人的“德薄”、“能鲜”有关。无论其中是否有自谦的成分,至少说明贤能政治对于中国政治的转型只能起到有限的作用。那些号称“强盗”的军阀,之所以能够打断政治发展的进程,很大程度依靠的是他们的强力。孙中山如果满足于“中国名义上的领袖”,他就不会频频的审视时局,重组或改组革命组织来应付之。很显然,他常常纠结于贤能政治与强力政治之间。从他对一反一正两位大人物即袁世凯和列宁的认知及态度可见一斑。
孙中山在辞职后的一篇宣传实业建设的文章中述及他对袁世凯的评价:“以余所见,袁总统为人刚毅,堪以镇抚时局,而建设足为列强承认之稳健政府。”[67]袁世凯何以能“刚毅”,何以能“镇抚时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执掌新军,真有力量也!1914年,孙中山却这样评论袁世凯:
“我对袁世凯如此信任,他也曾信誓旦旦要进行这项事业,然而他只是为篡夺权力来谋一己之私,这使我感到极度痛心和失望!更有甚者,他竟以卑鄙下流的手段破坏我整个的事业。当他觉得力量足够强大的时候便公然违背诺言,毁弃我们当初共同约定他本该遵守的原则。”[68]
前后态度判然有别!不论孙中山对袁世凯的信任是建立在哪些条件之上的,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就当时来看,袁世凯确实比孙中山有实力。正如孙中山自己所言,当袁世凯“觉得力量足够强大的时候”他就公然做出了一系列违背誓约之举动。当一个人的力量足够强大之时,他是否还有贤能之美名?袁世凯敢于帝制自为,绝对不是以“乱世之奸雄”之名就能盖棺的。孙中山后来的一段话更加耐人寻味:“使袁世凯为稳健之专制,必不有举国一致之反对,此固袁之不智。”[69]在非常时期,行“稳健之专制”,底定国家之秩序,亦不失为明智之举。这所谓的“稳健之专制”,与孙中山所规划的“军政”、“训政”尤其是“训政”,岂不暗合?
可叹的是,“我中华民国一厄于袁世凯,再厄于段祺瑞,逐致完全成为武人专横之时代”。袁世凯、段祺瑞等辈之所以敢明目张胆践踏《临时约法》,逆潮而动,从事实上看,并非孙中山说的“皆彼武人不承认人民主权之一念为之也”,而是他们拥有“多数叛逆军人”。[70]
上述残酷的事实对孙中山本人的打击是够大的,同时也促使他不断反思革命之方略。加之他逐渐了解到列宁领导的俄国革命党,取法俄国成为他晚年最重大的转变:一是强调“军队的奋斗”或者“枪炮的奋斗”的重要,仿效俄国创建革命军,认为“大凡建设一个新国家,革命军是万不可少的”[71]。二是极力主张“中国人现在所要的是纪律,不是自由”,必须“要取法俄国革命党的组织,要注重纪律,要党员牺牲各个人的自由”。[72]
列宁的逝死,又引发孙中山反思此事件对中国的革命党之教训。他认为,这一教训“就是大家应把党基巩固起来,成为一个有组织的、有力量的机关,和俄国的革命党一样”,不致因为革命领袖之去世对革命事业造成重大的影响,应该将其“思想魄力”、“奋斗精神”结晶于党中。[73]革命组织的存废,决不是依靠一个人就可行的。正如他所言:“国民党不是一个人支持的了,是要大家合作的。我们将来作事,一个人赤手空拳,不论有多大本事,总是很难,总要凭藉已成的势力。”[74]先知先觉式贤能的“人格的精神高尚,坚忍不拔”[75],并不能保证革命事业的继续,必须注重革命“分子问题就是人的问题”[76],必须依赖无数普通党员团结而成的常态化组织“势力”。
综上可见,孙中山坚信“取法乎上”,必须要以法美共和为革命奋斗之政治理想,而现实政治运行的实力逻辑迅即摧折其乐观的理想。建立在实力博弈基础之上的政治世界,并不以他先知先觉式贤能政治所期望的道德感召、国民心理转移为前提。当他认定“知难”并将改造现实政治的决定权交给了极其少数的“先知先觉”手里时,他就力图以知识的发生传播逻辑来操控权力的竞争逻辑。事实上,他所“知道”的世界并不能代替那个国民所“感觉”到了的世界。国民所“感觉”到了的世界,恰恰又并不是一个孙中山所认为的“行易”的世界。他说自己“愈挫愈奋”[77],正好诠释了他的纠结:强力政治之现实使其“挫”,先知先觉式贤能政治又使其“奋”。
注释:
[1] [55][62][68]《复社会党国际执行局请协助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函》(英译中)(1915年11月10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31-532、534、532、532页。
[2][51]《要革命成功必须先牺牲个人的平等自由——在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的告别演说》(1924年11月3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76、581页。
[3][4][6][7][8][12][13]《孙文学说——行易知难(心理建设)》,黄彦编:《孙文选集》上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7、51、52-53、54-55、49-50、55、53页。
[5][52][53][54]《知难行易》(1922年1月22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43、141、142、143页。
[9][10][11][66][77]《孙文学说——行易知难(心理建设)》,“自序”,黄彦编:《孙文选集》上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2、2、2、2页。
[14]《兴利除害以为天下倡——致香山县籍清退休官员郑藻如书》(1889),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15]《国家富强之大计——上清文华殿大学士李鸿章书》(1894年春),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5页。
[16]《自传——为英国学者翟里斯编纂<中国名人辞典>而作》(1896年11月), 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6页。
[17] [18][19]《欲举革命推翻清朝而建立共和政体——在横滨与宫崎寅藏的谈话》(日译中)(1897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间),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07、105、106页。
[20][56][57]《惠州起义经过与中国革命前景——在横滨与纽约<展望>周刊记者林奇的谈话》(英译中)(1901年3月23日刊载),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20、120、120页。
[21] 《国事遗嘱》(1925年3月11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43页。
[22][23]《救中国应改革旧制实行共和——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大会的演说》(1905年8月13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53-154、154页。
[24][37][38]《中华革命党总章》(1914年7月8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30、431、430页。
[25][26][27]《三民主义》(1919年春),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17-618、618、618-619页。
[28][29]《训政之解释——在上海中国国民党本部会议的演说》(1920年11月9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95、696页。
[30]《兴中会章程》(1895年2月21日改订),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7-18页。
[31]《中国同盟会总章》(1906年5月6日改订),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58-159页。
[32][61]《数年内将推翻满清建立共和政体——与檀香山<太平洋商业广告报>记者的谈话》(英译中)(1910年4月20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20、221页。
[33][58][60]《我的回忆》(1911年10月下旬),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41、241、235页。
[34]《应以国利民福为前提并正确理解民生主义——在北京国民党成立大会的演说》(1912年8月25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09页。
[35][36]《为创立中华革命党致南洋同志书》(1914年6月15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25、426页。
[39][40]《修改党章的说明——在上海中国国民党本部会议的演说》(1920年11月4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90、692-693页。
[41]《中国国民党总章》(1920年11月9日修正),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98页。
[42]《代表大会的宗旨是改组国民党与改造国家——在广州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开会词》(1924年1月20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84-385页。
[43][44][45][46]《主义胜过武力——在广州欢宴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演说》(1924年1月20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91、393、393-394、394页。
[47]《三民主义大旨——在广州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办事处成立会的演说》(1921年3月6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7页。
[48]《女子要明白三民主义——在广东第一女子师范学校校庆纪念会的演说》(1924年4月4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54页。
[49]《农民要结成团体实行民生主义——在广州农民党员联欢大会的演说》(1924年7月28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05页。
[50]《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革命——在广州中国国民党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学生毕业礼暨第二届新生开学礼的演说》(1924年8月21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24页。
[59][73]《哀悼列宁逝世——在广州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演说》(1924年1月25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02-403、401页。
[63][64]《只有组织和武装农民才能解决土地问题——在广州与苏联顾问的谈话》(俄译中)(1924年6、7月间),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99、501页。
[65]《关于民生主义之说明——在广州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讲话》(1924年1月21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95页。
[67]《中国铁路计画与社会主义》(英译中)(1912年10月10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28页。
[69]《地方自治为民国之础石——在上海召开演说大会发表政见》(1916年7月17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55页。
[70]《宣布段祺瑞伪政府乱国盗权罪之通令》(1917年10月3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87页。
[71]《开办军校的惟一希望是创造革命军——在黄埔陆军军官学校开学礼的演说》(1924年6月16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77页。
[72][74][75][76]《要取法俄国注重党的纪律——在广州与清华大学学生施滉等的谈话》(1924年2月9日),黄彦编:《孙文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24、424、422、428页。
刊发于《学术界》2017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