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对美好生活的期待,首先是对宪法美好明天的期待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90 次 更新时间:2017-12-1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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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 (进入专栏)  

〔文章来源〕2017年12月1日首届中国青年宪法论坛上的致辞

尊敬的永玉教授、各位教授、同学:

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中国宪法学研究会,感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举办首届中国宪法青年论坛。今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入选了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这是对一个学校、一个学科综合实力的最大肯定。

我想简要谈谈,宪法学研究会为什么要举办这样一个以青年学者为主的论坛。首先,从目前中国宪法学会的人员构成上来看,青年学者已经成为了主力军。不仅仅人数多,而且在科研学术创新方面,青年宪法学者已经形成了一支富有特色的学术队伍。在2016年,尽管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宪法学在16种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篇数较2015年下降了一点,但是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和《法学研究》三个最为权威的刊物上共发表论文20篇,是所有学科中最多的,其中有12篇是70后、80后的青年学者撰写的。从这当中我们看出,青年宪法学者具有非常大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竞争力。宪法学会希望通过青年宪法论坛的形式,继续鼓励青年宪法学者不断创新。

第二,关于这次论坛主题——“国家机构”。我在今年的宪法学会年会中也谈到,未来一段时间内,宪法学会应当将研究重点放在国家机构理论的体系化上。在过去,我们在基本权利的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理论成果,虽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但是国家机构在我们宪法学研究中是一个薄弱点。为了推动国家发展,特别是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一些新的国家机构出现的背景下,我们需要集中力量研究中国的国家机构,使理论更加体系化,能够解释中国国家机构的运作,构建中国特色国家机构理论体系。

第三,要对中国宪法学发展要有自信。虽然在宪法学研究和宪法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困难和挑战,但宪法的特殊魅力和实践性的功能也正在于此。在宪法的基础理论方面,我们已经获得了公认的理论成果;在基本权利理论,特别是在基本权利实践个案的研究中,我们也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我们已经在宪法学的中国化方面前进了一大步。未来宪法学研究还会遇到新的困难,但我相信我们宪法学同仁们,凭借我们对法治的信仰,对宪法发展的自信,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这种期待首先是对宪法美好明天的期待。没有宪法就没有法治,没有法治就无法享受美好的生活。我们今天的论坛是在一系列特殊的背景下召开的,首先是党的十九大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法治未来的发展方向,特别是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合宪性审查,为我们宪法学未来对于违宪审查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35周年,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明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们要总结这40年当中中国宪法学会为中国的法治发展所做的贡献,更要思考在下一个40年里,中国宪法学要贡献什么样的智慧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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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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