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富强,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副教授
内容摘要:无论从理论意识还是经验意识看,是否需要产业政策都是个伪问题。在理论必要性上,信息不完全性、负外部性效应、技术进步的正外部性和规模经济存在以及次优和第三优理论和生产力理论都为产业政策提供了基础。在现实可行性上,张维迎认定产业政策必然失败的理由也存在明显的逻辑缺陷,这包括人类认知能力的有限性、激励机制的扭曲性、政府官员比企业家的更迟钝以及计划经济的前车之鉴等。此外,张维迎在批判林毅夫逻辑缺陷时所使用的论证逻辑也存在严重逻辑问题,这包括经济增长奇迹真正发生在英美而非中国、利用比较优势与产业政策之间存在矛盾、企业家精神与产业政策之间存在冲突以及发展战略与经济体制之间存在关系扭曲等。之所以如此就在于,张维迎机械地盲从奥地利学派的思维和主张,而没有深入甄别奥地利学派思想的精髓,也没有认真审视奥地利学派思想的内在缺陷。
一、前言
当前媒体界和经济学界关注的一大热点就是林毅夫和张维迎之间爆发的产业政策之争。张维迎彻底否定由政府主导的产业政策,其理由是,产业政策给任何企业、任何行业以任何特殊的政策都不仅会滋生寻租土壤,而且会扼杀企业家精神,而实现创新的唯一途径是在自由市场中的经济试验,从而推崇“有限政府”乃至“最小政府”。林毅夫则主张积极的产业政策,其理由是,任何经济的超常发展都依赖特定的产业政策,其中“有为政府”必不可缺;而产业政策的失败则主要在于基于赶超目的而违背了比较优势原则,以致相关企业在开放竞争市场中缺乏自生能力。笔者的历来主张则是:产业政策是现代社会缓和市场失灵以及发展经济跨越式增长的重要措施,但不同的产业政策对社会发展确实可能带来截然相反的后果。根本上,要还是不要产业政策本身只是一个伪问题,尽管这本身也涉及到对产业政策内涵和范围的理解;相反,现实实践中需要关注的真正问题是,何种产业政策才是有效的?
一般地,要真正理解产业政策以及时下之争,我们需要注意两点:(1)不能简单地以孤立案例来给出一般性断言,也不能以特定的形式逻辑来获得普遍性结论,而要致力于各种经验事实的萃取和综合,要致力于推理逻辑的思辨;(2)不能局限于狭隘的产业政策范畴来谈产业政策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不能简单地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存在来相互否定,而是要揭示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的运行特性,要通过剖析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内在原因来界定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强度和边界。在这些方面,笔者在长期的理论思索中都曾撰下百万字的系统专著。不过,为了使论题集中,这里不再对基础性理论问题作过多的解释,而集中于张维迎与林毅夫之争中表露出来的一些观点作深层的逻辑剖析。这里集中阐述“为何需要产业政策”这一议题,从而偏重于对否定产业政策的张维迎所持有主要观点和理由进行审视;至于“需要何种产业政策”这一议题则留待后面的文章,这将偏重于对林毅夫基于“比较优势战略”的产业政策进行审视。
二、为什么需要产业政策:基本理论依据
从世界各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两点:(1)几乎所有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各种产业政策,通过采取出口补贴、税收优惠及信贷融资等手段重点扶持某些产业和企业,其中有失败的也有成功的;(2)正如林毅夫指出的,尽管许多国家的产业政策失败了,但是迄今还没有不运用产业政策而成功追赶发达国家的发展中国家和保持持续发展的发达国家。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以某些成功或失败的特殊案例来极端地赞成或反对所有产业政策,而应该致力于搞清楚产业政策成功或失败的原因或机理。很大程度上,要还是不要产业政策就只是一个伪问题,何种产业政策有效才是真问题。一般地,任何国家尤其是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产业政策之所以成为必要,其理论基础就在于市场失灵的存在,之所以可行性则体现为特定制度安排能够保障特定措施可以缓和进而矫正市场失灵。很大程度上,林毅夫与张维迎有关产业政策的时下之争就主要源于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不同认知。为此,这里从理论上对产业政策的必要性作一说明。
(一)信息的不完全性
新古典经济学承认会出现市场失灵,因为现实市场并不能完全符合有效市场所依赖的基本假设,如市场存在信息的不完全性。但是,张维迎却将分析思维从新古典经济学转向了奥地利学派,并以非对称信息本身由市场制造而否定市场失灵问题。在奥地利学派看来,市场逐利行为将引导市场信息的发现和传播,能够使得个体信息向共同信息的转化,从而有助于市场的协调和扩展。为此,张维迎强调“没有非对称信息,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的有效性,也不会给我们人类带来什么进步。”[1]问题是,奥地利学派的市场动态协调假说也面临着两大挑战:(1)任何市场主体都不是完全理性的,以致在社会互动中所采取的可理性化策略将导向一种具有内固力的纳什均衡,这正是有限理性的明显体现;(2)自由市场中的信息根本上是不完全的,以致现实市场中的交易费用必然是正的,这也是市场之所以会出现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基于人类的自利心和信息的不完全性,市场主体为了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取胜而必然不会主动披露自己的真实信息,反而会努力隐藏自身信息,甚至制造出误导对方的“噪音”,这正是信息时代的市场信息越来越“杂乱无章”的原因。相应地,这就产生两种经济后果:(1)为隐藏自身信息和挖掘他人信息就必须投入大量费用,且这些费用往往因不断升级的过度竞争而不断增加,从而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2)相互隐藏信息的行为也就带来策略性行为,而相互的策略性行为必然会导致内生交易费用不断提升,进而导致社会资源的无效配置。
同时,信息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的存在对市场的发展也会产生这样两大影响:(1)它不会如张维迎所宣称的那样将导致市场的消失,而是会导致市场的扭曲,从而严重制约了市场的效率,至少市场效率远没有新古典经济学教材中所宣扬的那样大;(2)它不会像奥地利学派所宣扬的那样促使自发秩序的持续扩展,而是会导致市场交易半径的萎缩,从而严重制约人类社会分工合作的顺利展开,这已经为大量的历史经验所证实。事实上,人类社会的分工合作和市场秩序的扩展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实现的,而是极大地依赖于市场主体的亲社会性和自律性。波兰尼在《巨变》一书中就指出,“自律性市场的信念蕴涵着一个全然空想的社会体制。假如不放弃社会之人性的本质及自然的本质,像这样的一种制度将无法存在于任何时期,它会摧毁人类,并将其环境变成荒野”;当然,“无可避免的,社会将采取手段来保护它自己”,以致自律性市场概念从来没有被真正实行过。[2]事实上,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倾向于把个人的理性行为视为研究的基本对象,并基于帕累托效率概念来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但显然,基于这种个体理性而展开的社会互动往往会导向集体的无理性,进而现代主流经济学往往又基于个人效率最大化的帕累托原则来评断公共政策的失败。很大程度上,市场失灵程度与市场完善度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系:市场越不完善,就越需要其他的纠正机制。显然,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要比发达国家不完善得多,不仅价格信号的扭曲更为严重,而且人为“噪音”更不受到监管和制约;因此,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失灵也要严重得多,这也正是林毅夫主张发展中国家尤其需要产业政策的原因。
(二)负的外部性效应
新古典经济学同样承认市场行为的相互影响所产生外部性效应所带来的市场失灵,但张维迎却否定外部性的现实存在,其依据就是科斯中性定理:在交易成本为零时,就可以通过明确界定的产权之间的交易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此时外部效应自动消失了,因为任何外部性都可以通过契约而内部化。张维迎就写道:“外部性并不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正当理由,没有外部性就没有社会”,“假如我开一间饭馆,我比竞争对手做得好,我把他挤垮了,这是不是外部性?这也是外部性。那我应不应该赔偿他?经济学家不会认为要赔偿他。那么为什么前一种情形‘指环境污染’要赔偿,后一种情形不用?外部性理论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3]但这里也存在明显的问题:(1)科斯中性定理无论是在实践应用上还是理论逻辑上都存在明显的缺陷,这包括没有考虑非线性效用函数和非完全信息的经济环境,没有考虑少数谈判引发的无休止争论,没有考虑多数谈判本身存在的外部性问题,没有考虑多人交易中存在的核配置困境,也没有考虑交易各方的交易能力而产生交易可行性问题,更没有考虑当事者偏好的环境依赖性而产生交易意愿性问题。(2)张维迎更是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因为经济学所讲的外部性并不是有利于社会福利提升的正当竞争,而是指这样两类情况:一是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的非正当竞争行为,二是损害他人基本自由和权利的行为。黄有光就指出,我们不会因为电灯的发明淘汰了原有的油灯,就批判电灯所带来的外部性;同样,在张维迎所举的例子中,尽管张维迎的饭馆对其竞争者造成损失,却给消费者带来利益,因而不必要求张维迎补偿其竞争者。[4]
同时,不仅生产中存在广泛的外部性,消费外部性也越来越凸显。消费外部性主要体现为:一个人对某种消费的评价往往取就决于其他人的消费状况。如果周边朋友都拥有私家车或者iphone而自己没有,就会觉得有失面子;同时,如果自己先于朋友购买了iphone4会觉得很有满足感,而当别人拥有iphone6后则会觉得自己的商品极大地贬值了。消费外部性使得人们的需要超过了生理本能而进入心理层次,所追求的不再局限于真实需要(needs) 的满足而是滋生出一种不断膨胀的欲求(wants);这样,整个社会都会孕育出一种炫耀和攀比效应,从而就会造成需求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扭曲。正因为人们的消费往往不是出于对生活进程的考虑,不是为了满足他们的物质需要,甚至也不是为了满足他们的精神的、感观的和智力的需要,而是取决于其他人的消费方式;尤其是,那些富人的消费往往是由具有想象与荣耀性的审美习俗来决定,而这种审美观往往基于显示权势、地位、荣誉和成功为原则,从而属于一种炫耀性消费。正因为现代社会中的商品消费往往不是服务于人类生活而是处于某种炫耀目的,因而价格就失去了对真实需求和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市场需求也就不能成为引导资源配置的主要力量。[5]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有必要对产业发展作一定的引导,只有采取某种必要措施,才可以使得维塞尔意义上的交换价值与自然价值不至脱节太大,进而更有效地配置资源。
(三)技术进步的正外部性
一般来说,技术具有强烈的外溢效应或正外部性,同时,技术开发又具有很大的成本和很高风险;因此,如果仅仅从个人的成本-收益角度,企业家就没有积极性从事创新,因而政府就需要给予率先“吃螃蟹”的人以资助或补偿。不过,张维迎却指出,当政府试图补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时,就会诱使许多人假装吃螃蟹,拿出吃螃蟹的姿势啃馒头,而从啃馒头中得到的经验对吃螃蟹没有什么意义;究其原因,政府往往连螃蟹长得什么样都不清楚,从而也就无法甄别谁在吃“螃蟹”。[6]不可否认,装腔作势地吃“螃蟹”现象确实是非常突出的现实问题,但是,这恰恰反映出林毅夫强调的“甄别”在产业政策中的重要意义;同时,“甄别”也对政府机构的能力和效率提出要求,这是产业政策成功的必要条件。一个典型案例是:台湾的经济设计师(K.Y.Lin)判断出塑料是应该发展的工业部门,并通过银行记录认准王永庆是有资源完成此事的人选,然后劝说他着手开创企业,1957年第一家塑料工厂在政府监督下完工并移交给王永庆。[7]事实上,任何成功地推动产业转移和升级的政府都是一个积极有为的政府,这种政府本身也不是假设存在的,而是需要社会努力共同创建的。张军引用耶鲁大学Rains教授的分析说,东亚的经验提醒我们,成功实现经济发展和保持发展阶段间的成功转换并不是给定的或自动完成的,经济发展过程对政府提出了非常苛刻的诉求,政府也因此始终面临严峻挑战。[8]
同时,张维迎将技术的正外部性补偿归咎为基于新古典范式的边际分析,并强调这与现实世界的技术创新不符:企业家的创新决策主要不是基于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的比较,而是基于对市场前景和技术前景的判断,基于竞争的压力和垄断利润的诱惑;而且,越是大的技术创新,越不可能是边际上的决策。张维迎举例说,如果一个创新给企业家带来10的预期回报,给社会能够带来100的回报,但只要预期成本不超过10,企业家就会从事这样的创新。[9]这里分析也存在这样一些问题。(1)张维迎说,博尔顿投资瓦特发明蒸汽机并不是要获得蒸汽机带来的全部正外部性,比尔?盖茨创办软件产业也不是要获得软件带来的所有好处,这些都是对的;但是,产业政策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也根本不是要使得创新者能够获得技术创新带来的所有收益,而是由于预期成本可能会超过10而导致没有人愿意去创新。(2)张维迎说,企业家所承担风险本质上应该是出于信念和愿景而非计算,这也是对的;但是,这种理解的应该只是工程师式企业家,它的创新动机主要源于工作本能、好奇心或技术价值,而根本无关于商业和经济价值。相反,只要风险承担是以商业为目的,这就成了商人式企业家,他就必然会考虑成本;并且,只要投入成本大于期望收益,他就不会去承担技术开发的风险。(3)张维迎说,创新往往不是基于边际的决策,这是对的。但问题是,这恰恰是产业政策的依据和主张呀!又如何以超边际分析来否定产业政策呢?事实上,大凡只要通过边际调整就能够获得收益的场合,自由市场上就必然会有人采取积极行动以获取这些收益;进而,按照自由市场演化的连续性原则,企业家精神恰恰体现为针对市场中出现的利润不断作边际调整。相反,产业政策所针对的正是那些无法通过边际调整获得收益的场合,它关注的不同于经济价值的技术价值,并为市场应用性技术开发提供基础性支持。
(四)广泛存在的规模经济
一般地,分工深化往往会产生报酬递增现象,进而导致普遍的不完全竞争市场,这是斯密定理所面临的困境;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现代社会中,企业只有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才具有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自生能力,因而政府的产业政策就需要在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奥地利学派却极力为市场中的垄断现象辩护,反对任何抑制垄断的政府措施。首先,奥地利学派认为,真正的市场竞争必然有超额利润的存在,因为没有超额利润就成了例行事务,就谈不上会有创新、冒险和竞争;同时,超额利润的存在也就意味着存在一定的垄断,而超额利润从一个产品、产业向另一个产品、产业的转换也就意味着因技术革新导致垄断地位的更替,进而体现了市场的动态演化。其次,奥地利学派还认为,真实世界中显示出的生产垄断大多是源自竞争的结果,是其他人也可以进入的情形;同时,只要生产者使用的资源对于所有人而言都是可及的,他们的活动就是企业家-竞争性的。正是通过对垄断的最终来源以及生产垄断特性的剖析,奥地利学热衷于为当前所有的垄断行为作辩护,以“历史功绩”为“现实行为”辩护,为市场中的权力集中现象辩护,也为大公司作为市场过程中的合理主体进行论证。受奥地利学派市场竞争观和企业家才能观的影响,张维迎也根本反对规模经济及其引起的垄断论述,甚至宣称“传统的反垄断理论是完全错误的,反垄断法反的是真正的竞争。”[10]
我们也从两方面作一审视。首先,就技术创新——垄断——超额利润而言,其问题在于:(1)尽管真正的竞争必然以存在超额利润为基础,但超额利润的来源并非仅仅是技术创新,也可能来自收益转移,而且很多垄断者都诉诸于后者;(2)尽管技术创新可能会带来超额利润的转移和市场的动态演化,但这种可能性和力度往往取决于产业特征,那些拥有显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产业受新技术冲击的影响往往非常小;(3)技术创新也往往并非是奥地利学派推崇的那些逐利的企业家,而是凡勃伦意义上的由工作本能和好奇心驱动的工程师和科学家。事实上,尽管奥地利学派激励推崇企业家的创新,但它所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技术的应用上而不是技术创新和科学发明上。其次,就垄断——竞争——市场演化而言,其问题是,(1)现实市场中,不同市场主体所能运用的资源是不同的,因而竞争必然是不公平的;(2)过去的竞争性行为并不代表取得垄断地位以后的行为也是竞争性的,相反,地位的改变往往也会导致行为方式的改变;(3)在垄断者诞生之前可以自由进入的竞争领域并不意味着今后也会如此,相反,垄断者对产品生产的控制必然会损害竞争过程。试问:广泛存在的规模经济及其导向的垄断对经济发展的危害已经为大量现象所表征并且为各种理论所刻画,奥地利学派又如何以一句“生产性垄断者也是靠竞争起家的”来抹杀这个现实问题呢?
(五)次优和第三优理论
由于现实市场往往不能满足有效市场的种种条件,因而李普西和兰卡斯特就提出了次优理论:只要达致最优的某一个条件得不到满足,那么,即使其他条件都可以实现,也无法获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从而也就不值得去实现。[11]也就是说,当实现最优的某个条件被破坏时,我们不应该尽可能地保留其他条件来追求理想的效率结果,相反,通过偏离所有这些效率条件往往能够达致更好的次优结果。显然,由于市场不完全性、消费外部性以及规模经济的存在,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完全市场竞争条件已经被破坏,那么,满足较多条件的市场未必优于满足较少条件的市场;相应地,市场机制非常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就不应该盲从自由市场竞争,而是要积极引入其他互补性机制,能够针对性地缓和引起市场失灵的各种因素。当然,次优理论也依赖于一系列的条件,如在具体的经济计划或产业规划中,我们必须要清楚地预测技术和产业的未来发展,必须有高效的行政机制,同时也必须有随之催生的企业家创新;显然,这些条件在现实中并不能满足,从而导致了大量产业政策的失败,这也是计划经济和产业政策受到责难和诟病之薮。为此,黄有光进一步提出了第三优理论,它强调按照拥有的信息量来决定采用何种原则:如果信息贫乏,应该采取最优准则行动;如果信息不足,应采取第三优准则行动;如果信息充分且成本可忽略,应采取次优准则行动。[12]尽管第三优理论关注政府信息的不完全性,从而显示了向最优理论的回归;但是,它也表明,只要政府具有有效的信息处理能力和足够的运行效率,那么,相应的政府行为和产业政策也是有效的,这也正是那些产业政策成功的国家的基本特色。
张维迎批评林毅夫理论将政府官员视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却没有解释为什么政府官员比企业家更有能力和激励判断未来。问题是:合理的产业政策不是具体的企业投资和运营,从而并不需要最高水平或最接现场的敏锐性呀!相反,它主要是对发展总趋势做出判断,并且需要也会积极多方纳入现场企业家的判断和诉求。事实上,现代产业政策与早期经济计划存在明显差异:经济计划更具“刚性”,广泛采用指令性政策,并集中使用大比例的稀缺资源;相反,产业政策更具“软性”,广泛采用指导性政策,所使用的稀缺资源只是很少一部分。正因如此,现代政府的产业政策并不一定要预定一个固定不变的路径和目标,而是可以根据时空环境的变动而随机调整,从而得以尽可能地缓和市场失灵,如双轨制就是一种加速试验的方式。而且,现代产业政策所引领的主要是产业的发展总趋势而非特定产品的生产和投资,进而也就涵盖了广泛的、不断升级的基础设施。譬如,产业政策希望引领信息产业的发展,但不会去规定发展PC而非互联网。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定政策的政府官员即使没有产业发展以及技术变革的具体信息和现场知识,甚至对具体产业或产品变动比现场企业家的认知还要迟钝,但这也并不否认产业政策有其积极作用的一面。一般地,对现代政府来说,只要产业政策能够体现产业发展的总体趋势,能够壮大关键性产业的规模经济,并且使得该产业发展带来积极的外部效应;那么,就应该通过创业基金、技术支出、出口补贴以及金融信贷等措施来支持该产业的发展,这些关键性产业的发展最终也有有利于整体社会的经济增长和福利提高。
(六)生产力发展理论
张维迎在一定程度上指出了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中的一个逻辑困境:它试图用李嘉图的自由贸易理论证明李斯特的国家主义。[13]因为,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原理所着眼的是交换价值,且关注的是短期或即期;而李斯特的保护主义目的在于提高生产力,或关注长期的交换价值。张维迎的问题在于,尽管他正确地指出了基于比较优势的贸易是个人或企业的事情而非国家的事情,却进而将基于比较优势的个体行为及其后果当作一个合理存在的,并由此来否定国家的战略规划。实际上,在市场交易中,交易双方的谈判势力或贸易地位是不对等的,导致交易双方所获得的贸易剩余也不对等;同时,随着谈判势力或贸易条件的变动,就会带来不同的贸易剩余分配。不过,按照帕累托有效原则,新古典经济学将每种贸易结局都视为最优的,却无视其中分配上的显著差异;之所以如此又在于,新古典经济学的自然主义思维将丰富多样的异质市场主体都还原为抽象的同质原子个体,从而也就根本不关注人际相异性下的具体收益分配。但是,作为具体参与贸易和交换的个体,当然希望能够获得更大的贸易剩余份额,为此,他就致力于改善自己的谈判势力或贸易条件。譬如,尽管出生贫寒,但他并不愿意马上就进入社会寻找一份单凭体力的工作,尽管这可能会在短期内改善他的生活状况;相反,他会继续忍受贫寒而寻求更高的教育,从而在几年之后可以得到更好的工作,在与他人的交易中也拥有更强的谈判实力。从这个角度上说,张维迎说“遵循比较优势是市场交易者的一个基本行为准则,任何人不按照比较优势选择生产和交易就一定会失败”就是错的,因为这显然将比较优势作静态化理解了。
同时,如果交换或贸易发生在一国的国民之间,即使贸易剩余存在明显的不对等,但对国家的总体经济实力却不会造成危害;因此,如果一个国家只关心社会总效率,而不关心分配正义等问题,它就可以放任比较优势原理在实践中的应用。但是,如果贸易发生在不同国家的国民之间,那么,贸易剩余分配的不均等就会拉大国际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从而危害那种处于劣势贸易地位的国家的总体经济实力。也就是说,当基于比较优势的贸易从一国内部的国民之间拓展到不同国家的国民之间时,贸易剩余的分配不平等就从国内拓展到国际,不利后果的承受者就从弱势者变为弱势国。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不甘遭受国际剥削和掠夺的落后国家,当然也就会像有抱负的个人一样致力于改变自身的贸易地位;为此,他也必须舍弃或牺牲一些暂时可得的交换价值,而致力于提高自身的生产力水平,进而改善贸易条件。正是由于传统比较优势原理没有考虑贸易剩余在个人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的分配状况,而以利益和谐和社会大同为前提,因而李斯特将以英国学者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称为世界主义经济学。问题是,这种只关注全人类总体利益的世界主义经济学错误地将“将来才能实现”的世界联盟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不仅抹杀了各个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特点,而且忽视现实世界处于争斗而非和平的社会环境。显然,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表明,基于比较优势的贸易结果往往有利于强势者和强势国,因而落后国首要的工作就是发展生产力以改善贸易条件和提高贸易地位。那么,一个国家究竟该如何做呢?这就涉及到产业政策。很大程度上,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也就相当于一个家庭或个人的人生规划,尽管哈耶克等奥地利学派强调组织计划和个人计划之间所存在的巨大区别,这尤其集中在知识特性和信息传递方面。因此,我们在讨论产业政策时,并不应该否定它的内在必要性,而是要关注它的现实可行性,要关注产业政策的具体效果如何,这又包括产业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和贯彻的有效性。
三、理解产业政策的现实可行性:张维迎的认知剖析
市场不完全、外部性以及垄断的存在往往会导向市场失灵,这是新古典经济学也承认的。当然,市场失灵也并不导向政府干预的正当性,因为政府也可能存在失灵,甚至可能更严重。正是基于这一理由,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主体的现代经济学人依然否定政府的积极作用,张维迎等人转向奥地利学派甚至完全否认市场失灵的存在。张维迎认为,新古典经济学把市场理解为资源配置的工具,并为了证明市场的有效性而设定了非常强但不现实的假设,而当这些假设不满足时就出现了“市场失灵”;正是以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失灵为基础,林毅夫引入政府在产业引导上的积极作用。相反,张维迎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家所谓的市场失灵,是市场理论的失灵而非市场本身的失灵;在这里,米塞斯和哈耶克发展的市场理论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分析范式,不仅可以证明“传统经济学有关市场失灵的理论都是错误的”,而且可以证明所有的产业政策都必然会失败。[14]有鉴于此,我们这里追问两大问题:(1)真的不存在市场失灵吗?实际上,我们只要引入市场主体的人际相异性尤其是权力不平等,就很容易推导出一系列不同于有效市场的结论。[15]所以,林毅夫说,张维迎是在以理论来看世界,而不是以真实世界的现象来构建理论。(2)米塞斯和哈耶克发展的市场理论能否彻底否定产业政策的现实可行性?实际上,笔者在一系列的文章已经就奥地利学派的市场过程观、企业家才能观以及市场协调观等作了系统的梳理和剖析,[16]接下来集中就张维迎在反对产业政策时所使用的相关理据和论断作一审视,这实际上也是新古典经济学人反对政府干预市场的基本理据。
(一)人类认知能力的有限性
张维迎认为,产业政策注定会失败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人类认知能力是有限的。事实上,哈耶克就强调,每个人的知识都只占全部知识的很小一部分,乃至“无知”是市场主体的基本特征;正是为了减少“无知”和“不确定”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人类社会创造出的制度性解决办法就是市场过程,而企业家则是承受这种不确定的行为主体。相应地,张维迎指出,产业政策存在一个隐含假设:技术进步和新产业是可以事先预见的;但是,这个假设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新产业来自创新,而创新和新产业都是不可预见的。同时,新技术和新产业之所以难以预见有在于,创新过程会面临的是一系列的不确定性:(1)任何创新过程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2)创新能否成功还取决于后续的其他创新是否出现。显然,正是由于创新的不确定性,人类就难以制定一个确切的目标,并以此目标寻找一个明确的路径,相反,只能在不断的试错之中行进。很大程度上,信息的分散性、个体的无知性以及社会变动的不确定性是奥地利学派的核心术语,这拓延到产业政策的认识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理解人类认知能力的“有限性”和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就人类认知能力的有限性而言。张维迎诉诸于奥地利学派,试图利用哈耶克的信息成本和个人知识来反对信息集中和经济计划,强调市场机制在信息方面相对于中央计划体制的优越性。不过,奥地利学派的“个人知识”观也一直遭到多方面的质疑。(1)个人知识的“无知性”和认知能力的有限性导致不可能存在最优决策,问题是,决策固然没有绝对最优,但也有好坏优劣之分,而这往往决定于决策者的相对“知识”量。显然,作为知识精英的经济计划者,他们对经济总体趋势的判断往往要比普罗大众更合理些。(2)社会互动下经济决策最为重要的不是涉及人与物关系的孤立性知识,而是涉及人与人关系的协同性知识,因为知识本身显然就具有互补性和协同要求。显然,纯粹市场中价格信号并非是对此类知识进行协调的最优机制,因为价格信号往往也潜含了信息的不完全性、不对称性和不确定性。(3)现代社会中不仅有公地悲剧、集体行动困境现象,也存在大量的囚徒困境和反公地悲剧现象,因为市场行为往往是有限理性或非理性的。显然,这些都需要借助传统习俗、相关机制设计以及特定产业政策等“看得见的手”的引导。也就是说,奥地利学派也明显地夸大了个人知识在社会决策的地位,进而还忽视了个人行为的非理性,从而看不到他们不愿意或不能够看到的自发市场中的内卷困境。
另一方面,就技术和产业创新的不确定而言。张维迎实际上将不确定性等同于了完全随机的无序性,等同于物理世界的布朗运动;相反,经济世界的不确定主要是指我们无法预计到具体结果,但并不意味着对总体发展方向一无所知。譬如,张维迎说,30年前甚至20年前也没人预料到今天的新兴产业,因而今天也没有办法预见20年、30年之后哪些产业、哪些技术是最为重要的。[17]但事实是,我们至少在20世纪末就已经预见到了信息时代的来临,很多国家都为此做了扎实而充足的准备,这成为它们在当今国际竞争中居于领先地位的重要原因。一般来说,就产业政策而言,即使我们看不到具体的产品,但至少有两方面的工作是大致可以做的:(1)新兴产业所需要的基础设施;(2)传统产业所需要的生产技术。究其原因,新兴行业处于快速变动之中,无论产品还是技术都没有形成较为稳定的发展规律,单个企业的生产投资和技术开发都会面临巨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应该规划具体产品或技术的开发,而应该为这些开发夯实基础设施的基础,包括人力资本的培育、创新体系的建设以及创业基金的设置等。与此不同,传统行业是很长一段时间每个社会都需要的,而且已经呈现出了较为稳定的产业发展和转移规律,只是国内技术和相应的配套设施还没有跟上;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集中资源进行某些关键技术的攻关,也可以对孤立的企业行为加以协调。
有鉴于此,林毅夫强调,即使存在信息不完善,政府也不能因噎废食而不对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必要的支持,或者将有限的资源用在随机挑选的技术或产业项目上。其理由有二:(1)企业按照比较优势原理来选择技术和产业时,不仅依赖于一个能够反映禀赋结构中生产要素相对稀缺性的相对价格体系,而且需要获得有关生产技术和产品市场的信息,而发展中国家往往不存在新古典经济学所设定的竞争性的有效市场,因而政府在市场制度完善、信息传播以及行动协调上就有很多工作要做;(2)即使政府不能不对技术创新的方向和所要升级的产业做出正确判断,但它的判断也不一定比企业的判断差,因为政府比企业有能力去聘请更多、更好的专家,收集更多、更全面的信息。更进一步地,西蒙指出,正是由于世界是复杂和不确定的,而人类理性是有限的,因此,为有效应对这个复杂的世界,一个重要的路径就是限制我们的选择自由,以便缩小我们不得不应对的问题范围,进而减少决策的复杂性。有鉴于此,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和能力有限的质疑,张夏准就认为,“不少政府调节措施之所以发挥作用并不是因为政府比被调节的对象知道得更清楚(尽管有时候政府的确会比调节对象知道得更清楚),而是因为政府限制了被调节的对象的活动的复杂性,而正是限制的复杂性才使得被调节者能够做出更好的决策。”[18]
(二)政府官员的激励机制扭曲
张维迎认为,产业政策注定会失败的另一重要原因就在于,不存在完美的激励机制来保障政府官员会制定出合理的产业政策并有效执行它。事实上,在20世纪30年代的市场与计划大论战中,兰格等试图通过模拟市场和试错来解决计划者的不完全信息问题,但承认经济生活的官僚化将构成社会主义计划的真正危险,哈耶克等则集中以激励问题来否定社会主义计划的现实可行性。相应地,张维迎从两方面做了分析:(1)产业政策给予不同产业和企业在市场准入、税收和补贴、融资和信贷、土地优惠、进出口许可等方面的区别政策而创造出权力租金,就会诱发企业家和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使得产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都充满寻租活动,以致一项特定产业政策的出台往往不是科学认知的结果而是利益博弈的结果,得到政策扶植的通常并不是真正的创新企业家而是套利者和寻租者;(2)政府官员存在不同于企业家的激励:企业家自身承担试错成败的收益和损失,政府官员则会努力回避个人责任。当前官员回避个人责任的办法主要有两种:(1)听取专家的意见,以事先征求过专家的意见来推卸政策失败时的责任;(2)忠实执行上级政府的政策,以随大流或“跟风”来推卸政策失败时的责任。[19]不可否认,众多的产业政策和官员行为确实都很不理想,众多现实案例也为张维迎的论断提供了支撑。例如,为了掩盖TD的决策错误而加快上马的4G,就因为过早淘汰3G而浪费了数千上万亿元的资金。问题在于,张维迎却由此来否定一切产业政策,这就缺乏了严格的逻辑依据。从理论上说,产业政策的制定是否合理以及能否成功至少关涉这样两大方面:(1)政府官员的价值选择和考核升迁制度;(2)产业政策的决策程序。
一方面,就政府官员的价值选择而言。张维迎强调,在发现产业政策出了错时,政府官员往往不是终止而是会刻意掩盖这种错误,为此不惜进一步投入更多的资金,这就如协和飞机的经典案例所表明的;相反,自由市场上的企业家既没有权力也没有积极性掩盖错误,因为越掩盖自己承担的亏损越多,竞争对手存在也不允许他去掩盖。同时,张维迎还指出,产业政策还会滋生出严重的寻租行为和腐败,因为只要在市场准入、税收和补贴、融资和信贷、土地优惠、进出口许可等方面存在区别对待,那么就会创造出权力租金,就会激发出官商勾结行为。问题是,这里也存在几个逻辑障碍:(1)为以前的决策错误而追加投资绝不仅限于政府官员,大量的私人企业家也会这样做,因为没有多少人如此“理性”而甘愿将自己以前的错误投资当作沉淀成本,这也是众多企业最终走向破产的原因;(2)合理的产业政策恰恰是资助那些暂时还不具有赢利性、从而私人不愿意投资的行业,政府通过补贴等吸引私人进入目的也只是减少这些企业的损失,通过市场准入限制目的只是培育它的自生能力而不是创造高额利润,这与重商主义时期以税收为目的的许可证制度之间存在本质性差异:(3)掩盖决策错误和寻租腐败行为的存在反映了制度安排和信息披露机制出了问题,但并不能由此否定产业政策,相反,昭示我们去改进监督和奖惩机制,去构造公开透明的信息传递机制,从而促使政府官员倾向于将其价值体现主要定位在经济和产业政策的成功上。
另一方面,产业政策的决策程序而言。张维迎认为,一项政策的后果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展现出来,短期内看上去好的政策在长期看就可能是坏的;但是,政府官员频繁调动使得明确界定每个官员的个人责任变得不可能,每个官员都有充足的理由为自己的决策辩护,因为我们无法确定一个政策的失败是由于政策本身还是执行上,是制定者还是执行者。这里的问题关键是:现实生活中的产业政策究竟如何决策和产生的?一般地,奥地利学派往往以孤立的自然个体作为决策主体,乃至也就将经济计划或产业政策的制定者个人化;正是基于这种抽象化,哈耶克强调没有一个人可以拥有无数市场主体的知识,没有一个人的头脑能够比市场上无数人头脑思考得更周全,只有被科学的傲慢所蒙蔽的自大狂才会相信这一点。这里的分析也有这样两个问题:(1)任何国家的产业政策都不是某个人拍脑袋的产物,而是集中了大量精英的认知并基于一整套的严密程序,甚至传统的中央计划经济也依赖兰格所称的一整套信息传统和模拟试错过程;(2)现代社会中的政府产业决策与市场经济决策并没有本质性差异:现代市场经济的真正行为主体是公司等法人而非资本家、企业家或总经理个人,任何法人行动都是一套复杂的牵涉到许多人的实践、审视和决策程序的结果,因而法人决策也体现了知识的合成特征。[20]这意味着,即使目前的产业政策还存在明显的长官意志,这也是改革和优化决策程序问题,而不能当成废除产业政策的理由。
(三)政府官员比企业家的更迟钝
张维迎还认为,产业政策之所以注定会失败还在于,政府官员在创新方面比企业家要迟钝,从而根本无法引领产业的发展。事实上,米塞斯在论证社会主义必然会失败时就指出,作为委托人的计划当局首先要确定要代理人做什么呢?但委托人如何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应该进行什么投资?扩大或收缩哪一条生产线?米塞斯认为,市场经济不是由“管理”来驱动的,而是由“企业家精神”来驱动的,因为要素价格只能在企业家对之的动态竞价过程中才能形成。[21]相应地,张维迎强调,实现创新的唯一途径是经济试验的自由,它依赖于特定时空下拥有特定个人知识的“众人的独立努力”,尤其是依赖于企业家的警觉、想象力、判断力,并且需要企业家在无数次竞争中的不断试错;其中,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的创新就会被其他人模仿,从而得以在市场上得到复制和扩散,进而推动了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相反,在张维迎看来,凡是政府能看得清楚的,自由市场上的企业家早就看清了;凡是自由市场上企业家看不清楚的,政府更不可能看清。事实上,当迟钝的政府官员认识到某种技术的重要性时,这种技术基本上就已经过时了;相应地,当它把有限的资源(人力的、物质的)投在政府选定的优先目标上,这就成了一种“理性自负”的豪赌。[22]这里的问题是:即使企业家能够看清楚产业的走向,但也并不一定就能够采取有效行动;相反,诺思早就指出,国家在实行制度变迁方面具有规模优势,能够以比竞争性组织低得多的费用提高同等的制度服务。[23]
为了说明企业家在利用和创造比较优势中的作用,张维迎举了相反两个案例:(1)思科和腾讯等鼎鼎大名的公司在创办之初,都找不到愿意投资的公司,这就反映出创新的不可预见性;(2)20世纪90年代,中国政府花数十亿美元进口了几十条彩色显象管生产线,但显像管生产线还没装配好技术就过时了,开始进入了数字时代。那么,这两个例子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说明问题呢?其实,张维迎所举思科和腾讯这两个例子恰恰反映了市场机制在激励创新上的不足。究其原因,创新不仅依赖企业家精神,也需要有相应的配套设施的支持,包括人力资本、法律制度、金融制度等;否则,企业家精神和创新都只能停留在潜在状态,而无法真正转化为实在。很大程度上,思科和腾讯的成功只是我们能够看到的孤立表象,而实际上可能有更多类似思科和腾讯的创新公司因为最终得不到投资而夭折了,只是我们从来都没有看到它们而已。显然,作为有雄心的国家和有责任的政府,当然希望能够降低产业和技术创新的夭折比率,通过降低创新所面临风险来吸引企业家的进入,主要的方式包括特定产业的引领、不确定产业的孵化、现有产业优势的追赶等。当然,张维迎等人认为,迟钝政府官员是无法预见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问题在于:难道我们连一些基本产业或具有明显前途的产业都分辨不清吗?事实上,政府官员对产业和技术的判断能力往往与产业和技术的特性有关,如很多关系必需品的行业就是相对稳定的,即使处于快速变动中的行业,政府也可以从更宽角度上提供教育等基础设施。进而,张维迎等人又会说,如果能够确认某些产业具有发展前途,敏锐的企业家自然会去干。问题是,想干就一定能干得成吗?究其原因,这些产业很可能需要有规模经济和技术水平的特定要求,而这些不是一个后来才进入市场的初创企业凭借自身所能够做到的。
张维迎断言,自由市场下的技术进步是最快的,如瓦特和博尔顿发明蒸汽机、斯蒂文森父子发明火车、卡尔?本茨和戴姆勒发明汽车、莱特兄弟发明飞机、爱迪生发明电灯、亚历山大?贝尔发明电话、IBM发明计算机、比尔?盖茨生产视窗平台软件、马化腾提供免费的微信系统、马云提供淘宝交易平台,这些都没有政府的资助。问题是,这些可见的成功案例可以否定一切产业政策吗?我们可以反思一下,是否有更多的创造发明由于缺乏支持而没有继续下去,以致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它们曾经存在过,也无法想象它们本来可以带来更为美好的世界呢?事实上,创新活动的周期非常长,而且越是基础性或突破性创新,周期也就越长。张维迎就指出,瓦特发明蒸汽机从草拟到真正投入市场花了11年,开始盈利又花了11年;莱特兄弟发明飞机从构想到第一次投入商业使用花了30年,宝洁公司的一次性尿布从投入研发到投入市场用了10多年;同样,IBM1945年发明的计算机直到60年代初出现集成电路技术后才开始有了真正的商业价值。同时,张维迎也清楚地认识到,很多公司并不是死在发明过程中,而是死在将发明商业化的过程中。既然如此,在没有支持的情况下,人们就会对创新产生萎缩,从而也就会抑制创新冲动。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古代中国社会可以算得上是真正实行自由放任市场运行的国家,但中国社会后来得技术创新却逐渐式微。为什么呢?林毅夫在解释李约瑟之谜时就提出假说:在前现代时期,大多数技术发明基本上源自于工匠和农夫的经验,科学发现则是由少数天生明锐的天才在观察自然时自发做出的;到了现代,技术发明主要是在知识的指导下通过实验获得的,科学发现主要通过以数学化的假设来描述自然现象以及可控实验方法而得到,而且这样的工作只有受过特殊训练的科学家才能完成。相应地,在前现代时期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模式中,中国社会因人口众多而在技术发明上取胜;而到了近现代,欧洲因大量的科学实验室而在技术发明上取胜。[24]同时,相对于基于工作实践,基于实验室试验的技术发明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产业“规划”,因为它不再依靠传统的无意识方式。同样,当前发展中国家的创新精神并不比发达国家低,但缺乏生产技术和发达的社会组织,导致个体创业动力无法成功转变为集体创业动力。显然,要建立激发创新的基础设施和社会组织,就需要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
(四)计划经济的前车之鉴
张维迎之所以从信息和激励两方面来否定产业政策,根本上还在于他将产业政策与计划经济等同起来。事实上,在20世纪30年的市场和计划大论战中,哈耶克和罗宾斯等最后被迫接受了社会主义计划理论上的可计算性,但强调在实践上的不可行,其原因就在于:(1)信息的不完全,个人知识转移给决策者将会出现严重的遗漏和失真,也需要高昂的传递成本;(2)激励问题,无法保证追求私利的个体有积极心自觉地去完成计划。正是考虑到信息的传递成本以及激励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奥地利学派断言,市场机制必然优于中央计划,计划经济必然行不通。在产业政策之争中,张维迎则将产业政策视为穿着马甲的计划经济,并以计划经济在全球的失败来断言产业政策必将失败。[25]不过,这一类比式论断也显得过于简单化和极端化了:(1)并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所有的产业政策必然会失败,而且计划经济在“二战”后全球各国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产业政策也并等同于计划经济,产业政策重在引导产业的发展方向,计划经济则重在对资源的配置和组织的管理上。
就前者而言,仅仅从经验事实上说,产业政策和计划经济的支持者已经列举了大量的经验事实。事实上,“二战”后的法国、德国、芬兰、挪威以及奥地利等都成功地使用指导性计划来提升国家经济实力,法国还迅速超越英国成为欧洲第二大工业强国;随后的日和和东亚“四小龙”也听过指导性计划来发展经济,如日本政府在1955年到1973年的十八年间就公布了七个中期或长期的国民经济计划。小宫隆太郎说,尽管近年来国民经济计划同实际的经济政策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但“这并不意味着日本经济是不大受政府计划干预的。日本政府广泛地干预个体的部门、工业和地区,而且对地区的基地以及工业都是很有计划的。”[26]同样,落后贫穷之地诞生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之所以能够得到迅猛发展,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理性的经济计划。即使在市场主导的现代西方国家中,也存在着大量的经济计划,张夏准写道:“所有资本主义国家都为技术研发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大量投资,通过为国营企业的活动制定计划,大多数国家实际上发挥着对本国大部分经济活动进行计划的功能。”[27]因此,尽管计划经济逐渐暴露出了问题,但我们并不能否认它的成就,值得反思的主要在于计划的内容和实行的机制如何随着社会环境变化而作相机调整。就当前中国社会而言,谁也不能否定中国这20年来的经济增长总体上要快于绝大多数国家这一事实,而期间中国政府的产业政策从来没有中断过。当然,我们也会承认,即使那些起到很大积极作用的产业政策很多也可能不是最优的,这是迄今在经济结构、运行机制以及制度安排上还存在严重问题的原因。但是,如果产业政策的否定者据此提出驳斥说:没有这些产业政策,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可以应该更快。这才恰恰是事后诸葛亮式的宣言,也仅仅是一种自我臆想的假设;而现实是,比这种速度更快的经济增长几乎是罕见的,甚至可以说迄今还没有真正出现过。
就后者而言,这就涉及到对产业政策和计划经济含义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张维迎所理解的产业政策定义是非常狭隘的,集中在政府以补贴或行政干预的形式帮助某些特定产业优先发展上,其手段包括市场准入限制、投资规模控制、信贷资金配给、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进出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土地价格优惠等,而且强调政府出于特定目的对私人产品生产领域进行的选择性干预和歧视性对待;相反,政府在公共产品上的投资不属于产业政策,地区政策也不属于产业政策。问题是,究竟什么是公共产品?对新型产业的技术研究支持是否算公共品呢?譬如,林毅夫所理解的产业政策不仅包括政府对企业的补贴等,而且也包括依据可能的回报来配置有限的科研资源,这显然是更为广义的产业政策理解。不仅如此,张维迎对计划经济的理解也是非常狭隘的,几乎所有国家都有过不同范围的经济计划,在“二战”后的20-30年间尤其如此。博恩斯坦在1973年出版的《东西方的经济计划》一书中就指出,“国民经济计划是一种范围广阔、复杂而又多样化的现象,这个现象不仅反映了有关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而且反映了这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规模、结构和水平”;“‘计划’可能指的是集中控制或笼统意义上的干预,或者指的是公共开支方案,或者指的是为某些或许多国营企业制定的详细指标,或者指的是‘指示性’计划所特有的目标或规则。此外,……在某些人看来,‘计划’意味着条理性、逻辑性、合理性;而在另一些人看来,它意味着限制、控制和失去自由。”[28]更进一步地,尽管经济计划或产业政策都是规划未来新的方案,但两者还是存在根本性差异:产业政策并不是一个有严格约束力的且必须严格执行的数字计划,而更主要是一种引导或预报;同时,它更多地要借助于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与市场机制之间是补充而非替代关系。正因如此,计划经济和产业政策的成败对整体经济的影响程度存在明显不同。
四、理解林毅夫的新结构经济学:张维迎的批判逻辑审视
在与林毅夫争论中,张维迎还对林毅夫的论证逻辑进行了驳斥,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一些缺陷。然而,张维迎自己所使用的论证逻辑同样存在严重问题,甚至逻辑缺陷更大。这里举两个例子。譬如,林毅夫说:“至今还没有看见一个成功追赶的发展中国家,或者持续发展的发达国家,不用产业政策的。”并由此得出结论说:“没有产业政策,经济就不可能成功。”张维迎承认林毅夫的前一个“命题或许为真”,却将后一个引申结论视为“伪命题”,其理由是,有大量失败的产业政策。但稍有逻辑头脑的人都可以审视:由前一个假设推延出后一结论存在任何逻辑问题吗?为了驳斥林毅夫的观点,张维迎举例说,按照同样的论证逻辑,由“没有一个长寿的人不曾得过病”得出“得病是长寿的原因”这一结论。张维迎认为,前一假设是合理的,但得出的结论却是荒诞不经的,因为有很多病死的人。但稍有逻辑头脑的人都可以审视:由“没有一个长寿的人不曾得过病”所得出的结论应该是“没有得过病,就不可能长寿”。在这里,“没有得过病,就不可能长寿”是否定式论断,它与“得过病也不一定会长寿”是相容的。又怎么会得出张维迎的论断:“得病是长寿的原因”呢!再如,林毅夫说:“作为经济学家的责任不是因为怕产业政策失败而凡产业政策都一概反对,而是要研究清楚产业政策成功和失败的道理。”但张维迎说,“我按照林毅夫的建议研究了产业政策,得出产业政策必然失败的结论,但林毅夫没有能告诉我们为什么产业政策不会失败。” [29]问题是,林毅夫何尝说过“产业政策不会失败”了呢?同时,张维迎又是如何得出“产业政策必然失败的结论”呢?尤其是,张维迎批判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核心及其产业政策理论基础的“比较优势战略”在逻辑上无法自洽,因为其中内含了四大错误。那么,张维迎所指的这“四大错误”是否击中了新结构经济学的要害呢?这里再作一剖析。
(一)经济增长奇迹真正发生在英美而非中国
张维迎认为,中国等后发国家的长期持续增长不能称为奇迹,人类历史上真正的经济增长奇迹发生地在英国和美国;其理由是:工业革命使英国从一个边陲岛国成为人类现代文明的引领者,美国在南北战争后的30年内从一个农业国家成为世界第一大工业国。[30]问题是,英国和美国所取得的经济增长都不是实行自由放任主义市场政策的结果,而与政府的高强度政策扶持和关税保护分不开。(1)英国崛起于工业革命之前的一个世纪,16世纪下半叶的伊丽莎白一世时期就已经确立了在欧洲乃至世界的霸主地位。在军事上,英国先是援助荷兰等下国反抗西班牙的统治,接着又直接打败了世界上最强大的西班牙无敌舰队,进而又夺取了印度、加勒比海、北美洲以及大洋洲等殖民地;在经济上,英国积极推行重商主义政策,不仅致力于保护和发展本国毛纺织业和其他新兴工场手工业,而且还致力于造船和航海业为产业扩展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通过北美殖民地的开拓和海外贸易公司的建立来拓展海外市场。(2)美国内战后的经济迅速崛起也是源于林肯以后的美国政府贯彻了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所构建的重商主义政策,这包括要构建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并为此要设立一系列的保护主义措施和发展金融和交通基础设施。实际上,南部种植园主、农产品出口商、新英格兰船运利益集团以及纽约、费城的银行家们出于自身利益而极力维护自由贸易,但1812-1815年的英美战争中断了对英贸易往来,北方资本才从航运业转向制成品而建立起颇具规模的工业,战争结束后北方工业马上又受到抑制,这促使北方资本家呼吁保护政策,最终于亲英的南方种植园主之间爆发了内战,保护主义在内战之后则成为主导美国时代精神的成熟学说。[31]尤其是,正如林毅夫指出的,工业革命的产生不仅与企业家精神有关,而且还有赖于基础科学的革命和产权制度的建立,而政府部门在后者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进一步地,我们还可以审视张维迎的另外两个观点。(1)中国过去30年之所以取得这么好的成就,就在于总体上政府管得越来越少。确实,过度的管制会窒息人的积极性,从而会制约经济的增长;但是,过度的放任同样会造成秩序的无序,造成人们不愿从事生产而从事掠夺,造成工业与商业、生产与赚钱、创新者与套利者、企业家与商人、制造财货与营利动机以及机器利用和企业经营之间的分离,这已经为凡勃伦详尽刻画。事实上,一个好的产业政策应该努力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尤其是在无序式经济增长结束或接近尾声之际,更需要有“精致”的产业政策。这里的“精致”不是严格的政策边界规定,恰恰是因地制宜和因势利导的能力。(2)中国目前弥漫着一种过度自信的气氛:一方面反对普世价值,另一方面期望把中国的经验变成普遍的规律用来指导其它国家。我的看法恰恰相反,除了一些虚张声势的民粹之外,中国目前弥漫着一种极端自卑的气氛:一方面机械地照搬新古典经济学教材上的教条性原理,乃至过度崇尚在英文世界发表文章;另一方面迄今还没有形成可以被认为成功并值得研究和推广的中国模式,因而几乎没有任何本土性理论。事实上,马克斯?韦伯很好地将新教伦理与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结合起来,后来的斯宾塞、泰勒等发展与了与西方个人主义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同样,日裔的威廉?大内、青木昌彦以及植草益等系统地总结了日本那些大公司的管理和运行实践,并将之与日本文化很好地结合起来而构造了独特的治理模式。但试问:有哪些中国学者将中国的文化心理与实践结合起来而提炼出来而形成有说服力的系统理论呢?这是汤一介老先生的死前之叹。实际上,笔者曾致力于此研究并撰写了数本专著,但当今中国经济学界中罕有人诚心甚至是稍许的关注。
(二)利用比较优势与产业政策之间存在矛盾
针对林毅夫的观点“中国过去30年的经济成功是因为中国从赶超战略转变为‘比较优势战略’的结果”。张维迎认为,中国过去30年的发展确实与利用比较优势有关,但这是企业家自发行动的结果,与政府发展战略无关。其理由是:(1)比较优势是动态变化的,而动态比较优势是市场中的企业家创造的;(2)利用比较优势不需要国家战略,只需要自由市场加企业家就够。相反,如果要违反比较优势,则需要国家战略;而且,各国的历史实践也表明,政府制定的政策大部分都是违反比较优势的。例如,日本政府列入产业政策目标的主要是那些具有较高收入弹性的产业,如机械、电子和汽车,而不是具有相对优势的产业,如纺织业。由此,张维迎认为,林毅夫基于“比较优势战略”的产业政策本身就是内在矛盾的:林毅夫理解的比较优势由要素禀赋决定,而要素禀赋的相对稀缺性又体现为市场价格体系,而合理的价格体系又必须在竞争性市场中形成;比较优势只有在市场竞争中才得以显露出,那么,产业发展战略就应该跟随市场走,而不是由政府来引领市场,但新结构经济学却强调要政府因势利导地利用比较优势。所以,张维迎问道:既然竞争性市场决定的价格体系就能反映比较优势,为什么还要政府告诉企业家比较优势是什么?[32]
不可否认,如何认识并有意识地利用比较优势确实存在不少障碍,但张维迎这里将发挥比较优势与强调政府作用对立起来却是源于对比较优势的片面理解。究其原因,比较优势本身不是静态不变而是动态发展的,存在从“潜能”到“实在”的转化过程;同时,只有通过技术进步才能促使比较优势的动态演变,进而使得原来不具有比较优势的新型产业才能变得符合比较优势。我们从两点加以具体说明:(1)比较优势由劳动、土地等自然禀赋以及资本、技术和管理等创生禀赋所构成,尤其是技术越来越成为决定比较优势的关键要素,因此,只要有意识地积累和培育技术等创生禀赋,一国的要素禀赋结构就可以改变,从而也可以引导相应产业的变化;(2)政府不仅可以在技术等创生禀赋的培育和积累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且还可以在充分利用比较优势的产业升级中起到关键作用,因为升级过程会面临很多外部性和协调问题,对基础设施、金融支持、法律服务的要求也不是企业家单独能够做的。显然,林毅夫的新结构经济学所强调的,正是利用政府独特的能力和信息将“潜在的”比较优势转换为现实,进而推动比较优势的更快转换。
同时,张维迎还强调,每一个人在市场中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利用比较优势,但计划经济却要求农民在没有水的地方种水稻。不可否认,这些现象在计划经济盛行时代确实曾经出现过,但是,如果将之拓展为计划经济乃至产业政策的一般特征,那么,这种理解就又走向片面化了。这里也从两方面加以说明:(1)尽管市场主体会尽可能利用比较优势,但也仅仅是在现有比较优势下选择产业,却无法跳出现有比较优势以获取更大的收益,而产业政策的作用则在于扩展这种比较优势;(2)产业政策不是要求农民在没有水的地方种水稻,而是试图通过开挖沟渠等方式在原来没有水的地方储蓄水源,从而引导人们开始种植有利可得的水稻。张维迎以斯密、李嘉图和杨小凯来为自己的理论辩护,但这些传统智慧都只是以比较优势既定为前提,是基于一种静态观,而真正的产业政策应该主要着眼于未来的发展。
(三)企业家精神与产业政策之间存在冲突
张维迎认为,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都源自企业家的创新,企业家精神就体现在它对市场机会的警觉和敏锐,也体现在开拓新事物中的创新;相反,产业政策只会阻碍创新和误导企业家,使有限的资源投入到不该投入的领域和项目中,以致跟着政府产业政策走的企业家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创新。在张维迎看来,广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日本早期产业政策之所以没有产生灾难性的后果,是因为错误的产业政策总会受到企业家的抵制。他举例说,如果没有本田宗一郎等人的抵制,也就没有日本汽车产业的今天。而且,即使如此,20世纪80年代之后,日本产业政策的失误比比皆是,包括第五代计算机的研发、模拟技术、移动通讯等都被产业政策带入歧途,乃至通产省神话由此破灭。[33]问题是,张维迎的论断也遇到两个明显的挑战:(1)张维迎刻意地将产业政策与企业家对立起来,但好的产业政策恰恰在于能够与企业家行动形成互补关系,试问:谁能否定日本汽车业的崛起与有效的产业政策之间的关系呢?(2)大量产政策的失败并不能否定产业政策的必要性,而仅仅反映出产业政策本身需要优化和改进:应该从以具体技术和产品为目标转向更广的基础技术和基础设施为目标。
张维迎坚持认为,因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需要依靠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来源是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不错,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是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根源,但是,我们也必须同时注意这样两点:(1)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只是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成功还有赖于良好的社会环境;(2)企业家的创新主要是在产品层面或技术运用方面的创新,这些创新需要以基础科研和公用技术的突破为基础,而基础科研和公用技术的突破大多又依赖于政府的支持。就此,我们同样可以举出大量案例。例如,1976年推出的苹果I型计算机建立在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的计算技术上,2001年推出的ipod及其后的iphone则是建立卫星定位、声控和大规模储存等新技术上,而这些研发成果都受到美国政府的公共资金支持,乔布斯的贡献在于把这些新技术组合开发成消费者喜爱的新产品。同样,最初的网页和网页浏览器也不是私人部门设计的,而是由政府资助的欧洲量子物理实验室和伊利诺伊大学的国家计算机安全协会开发的。为此,克莱因就指出,“如果没有施乐公司的帕洛阿尔托实验室的巨大贡献和苹果公司开发出的很有用的图形用户界面、轻便耐用的鼠标和以太网协议,就根本不会有今天的互联网。但是没有巨大的公共资金投资首先把网络构建起来,前面这些私人开发的东西也是没用的”;因此,我们“不要把互联网说成是一项‘私人’技术,一种自发秩序,或者是一个资本主义创造性的光辉样板。它跟这些都无关。”[34]正因如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企业家精神与产业政策对立起来。
同时,按照米塞斯-罗斯巴德的企业家理论,只有拥有产权的资本家才可能是真正的企业家,因为只有预先拥有金融资本所有权才能去投资,才能承担投资的不确定性;这也就意味着,那些早期从事技术创新和发明的瓦特、盖茨以及乔布斯并不是企业家,因为他们没有承担投资失败的损失。进而,按照这种理论,只有那些风险投资者才是企业家。但问题是,这些风险投资者也在努力采用分散投资等措施来控制不确定性呀!其实,企业家精神的根本特质在于事业的创新和开拓而非财富的追逐和积累,真正的企业家从财富创造而非转移中获利。张维迎举例说,瓦特改进蒸汽机时,最初资助他罗巴克被搞破产了,后来接手的博尔顿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危机。这里,瓦特就是将发明作为事业的企业家,但不是纯粹为逐利的商人。正如张维迎所说,在当时还很难看到蒸汽机的赢利前景,因为相关技术和配套设备都没有出现,大规模使用蒸汽机的火车和轮船也没有出现。之所以有人从事创造发明等事业,就在于在当时新教革命唤起了一股以天职为志业的精神。但是,如果放在以逐利为目的的现代商业社会,根本就不可能有人专门从事这种耗资巨大、成效缓慢的项目;相反,这类研究开始只能发生在科研部门,而科研部门的资金则由政府来资助,这正是现代社会中控制创新不确定性的重要机制。
(四)发展战略与经济体制之间存在关系扭曲
张维迎认为,重新思考发展战略与经济体制的关系:究竟是赶超战略导致了体制扭曲,还是扭曲的体制导致了错误的战略。其理由是,最初主张推行计划经济的人并非出于赶超目的,而是基于防止资本主义生产过剩的需要,只是后来出于执政合法性的需要才提出赶超战略;赶超战略一旦实行就会打压企业家精神,否定个人权利和市场的存在。[35]对张维迎的论断,我们也可以从两方面加以审视。(1)张维迎的分析逻辑明显存在张冠李戴现象: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及有计划生产来克服资本主义的生产过剩现象是早期马克思等理论家提出的,但其主张是以社会主义首先出现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为前提;赶超战略则由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者提出,其背景是社会主义首先出现在了经济落后地区并存在发达资本主义的对抗和竞赛。(2)张维迎认为,讨论体制与战略问题的实质是在讨论,究竟政府是个人实现幸福的工具,还是个人是政府实现某种战略的工具的问题;但是,这实际上又是一个“伪命题”,因为现代政府积极寻求有效的产业政策的根本目的当然是为了实现人们的更大福利,否则就成了仅仅追求诺思意义上垄断租金的作为主权者的统治者了。
张维迎认为,如果政府是实现个人幸福的工具,就应该保证更多的个人自由,促进市场体系建设,让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但试问,只有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中才会有个人自由吗?马克思的所有学说不正是为追求个人的全面自由吗?林毅夫就指出,张维迎错误地将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的落后归咎为缺乏自由,进而错误地将国家发展战略视为对个人自由的侵犯。理由是:(1)“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传统自然经济社会是相当自由的,但仍然发展不好;(2)如果政府不因势利导解决产业结构升级中的问题,不完善基础科研、基础设施、教育、金融等,那么,企业家精神也就无法发挥出来,个人自由也就会受到限制。[36]实际上,涉及到个人自由问题,我们往往需要作一连串的思考:(1)个人自由为何会受到侵害?一般地,个人自由就是一个人不受到其他人或群体的奴役、压迫和剥削。(2)一个人为何会受到其他人或群体的奴役、压迫和剥削?根本上,源自互动的双方之间存在权力的不平等。(3)权力为何会存在不平等?明显地,这体现为政治领域的公权力和经济领域的私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中。(4)如何才能解决权力集中现象?显然,这就涉及到政治民主主义和经济民生主义的改革。由此可见,张维迎的论断存在明显的误区:它先验地认定维护自由市场是实现个人幸福的最好工具,并且还以强烈的政治性和实用性词汇而非学术性和哲理性词汇来理解个人自由概念。
上述种种的分析都反映出,时下的产业政策之争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源于对人类实践的不同理解,每个学者以及经济学流派都基于特定的视角来解释社会经济现象,乃至对同一事实往往都会得出不同的认识,进而产生出不同的学术主张。由此,在林毅夫看来一些顺理成章的政策,张维迎却认为其中存在严重的逻辑矛盾;相应地,一些对人类社会产生积极作用的创新,被一类经济学家归功于企业家精神的自由发挥,却被另一类经济学家归功为政府的产业政策。事实上,奥地利学派学者克莱因就曾举例说:“自由主义者们经常引用互联网作为案例来指出自由是创新之母。而反对者马上会指出网络是一个政府项目,然后再一次证明市场必须有政府的有形之手来引导。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批评是对的,但不是以他们的这种方式来理解”。在很大程度上,互联网之所以能够产生并得到广泛应用,应该归功于政府和市场的结合:一方面,“对于互联网的诞生,政府的作用是被低估了。互联网的诞生要归功于政府和政府基金”,“互联网一开始确实是一个典型的政府项目,称为远景研究计划局网络,是设计用来分享大型计算机能力和建立一个安全的军事通信网络”;另一方面“设计者们一开始并没能预见它会变成(商业化的)互联网。不过这一事实的重要性是提示了我们互联网是怎样工作的,并且解释了为什么后来在线技术的不断发展过程中会有那么多障碍。我们必须感谢市场参与者,是他们让网络变得有意义,而不仅仅是一个典型的政府项目,因为政府项目代表着无效率,投资过度、非关联性。”[37]推而广之,我们在设计一个产业政策时,就需要伴随社会条件的变动而调整;在评价一个产业政策的工作时,则需要从全局和长期的视角着眼。
五、尾论:囿于奥地利学派分析产业政策的局限
上面对张维迎彻底否定产业政策的主要观点、所持理由以及分析逻辑做了较为全面的审视,不过,这并不否认张维迎在论战中也提出很多负有启迪的洞见,尤其是对产业政策极有裨益的告诫。譬如,张维迎正确指出,传统要素禀赋决定论假定资本和劳动力(包括人才)在国家之间是不流动的,而一旦资本和人才能够自由流动就大大降低了要素禀赋的重要性,乃至现代各国进出口结构中绝大部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与要素禀赋并没有多大关系。究其原因,现实中的比较优势是动态的,是一个学习和实践的过程。张维迎还举了一系列的例子:(1)英国原先并没有棉纺织业的资源禀赋优势,只是凯伊的飞梭(1733年)、怀亚特的纺纱机(1733年)、哈格里夫斯的(珍妮)多钉纺织机(约1766年)、阿克莱特的水力纺纱机(1769年)以及克朗普顿的走锭精纺机(1779年)的相继发明之后,才取得巨大的比较优势;(2)在1920年之前汽车市场的领头羊是德国和法国,只是亨利?福特发明的自动化生产流水线才使得美国企业车超越德国和法国;(3)韩国的要素禀赋结构也不适合发展汽车产业,汽车修路工出身的郑周永却“创造”出了韩国汽车业的比较优势。[38]正是鉴于技术进步在现代比较优势提升以及产业升级中的关键作用,本书第8章就强调指出,产业政策的重点应该放在促进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方面,对那些跨越式产业升级的实现更是如此。
问题在于,尽管张维迎充分突出了比较优势的动态演变,但他却由此来彻底否定产业政策。究其原因,他简单地认为所有技术都是企业家个体发明创造的,动态比较优势也是由企业家无意识推动的,进而认定企业家才是最重要、最稀缺的资源。显然,这就很值得推敲和审视。(1)尽管在前现代社会中大多数技术发明确实主要是一些从事实际工作的工匠、农夫、工程师以及企业家发明的,但现代社会的技术发明主要是在知识的指导下通过实验获得的,科学发现则主要通过以数学化的假设来描述自然现象以及可控实验方法而得到的,这样的工作只有受过特殊训练的科学家才能完成。[39]既然如此,我们又如何将技术进步归功于市场主体的自发行为呢?显然,这需要进一步探讨技术进步的动因和轨迹。(2)奥地利学派正统的企业家才能理论是注重“警觉”和“套利”的米塞斯-柯兹纳路线,它将企业家视为在警觉引领下从事发现和利用市场机会的人;相应地,几乎所有追逐利润的市场主体都被视为企业家,几乎所有的市场行为都被视是企业家行为。既然如此,我们又如何认为企业家以及企业家精神是稀缺的呢?显然,这就需要对企业家以及企业家精神的内涵做出更清楚的界定。很大程度上,张维迎之所以如此推崇企业家精神和市场的自发作用,就在于他较为机械地接受了奥地利学派的观点和思维,却没有或者没有能力进一步去剖析奥地利学派用于分析产业政策时的内在局限。实际上,奥地利学派的企业家才能和企业家精神理论至少也存在两种不同路向:(1)由维塞尔开创并为熊彼特发扬的路向,它将创新视为企业家精神的核心,突出具有创造性的特定活动及其在创造利润的过程中对经济发展的推动;(2)由米塞斯开创并为柯兹纳发扬的路向,它将警觉视为企业家精神的核心,突出具有警觉性的个体行为及其在发现和利用利润机会过程中对经济发展的推动。柯兹纳就写道:“熊彼特认为……企业家精神是属于那些聪明的、富有想象力的、勇敢和足智多谋的创新者。而我们则认为,只要市场参与者意识到做某事哪怕一点点不同于现存的做法,就可能更加准确地预期实际的可得利润,那么,这就是运用企业家精髓。”[40]“熊彼特用价格竞争来说明非企业家的普遍竞争,而用新产品和信技术来说明充满活力的企业家竞争。对我们来说,价格竞争过程,如由新产品、新技术和新组织形式表现出来一样是企业家的、动态的。”[41]但是,张维迎等国内一些经济学家却倾向于混用企业家理论两条路线中的警觉和创新来为现实市场机制及其后果辩护:一方面,他将企业家的警觉性扩展到所有市场主体身上,从而为市场行为的合理性以及市场机制的有效性辩护;另一方面,他们将企业家的创新精神运用在那些资本精英身上,从而为企业高管的高额报酬以及市场收入的巨大差距辩护。试问,所有人类行为或市场行为都是理性的吗?市场上所取得的收入都是合理的吗?很大程度上,奥地利学派意义上的那种企业家已经蜕变成单一的“套利者”而非“创新者”,而频繁的套利行为非但不会促进市场协调反而会加剧市场波动。
纵观张维迎有关产业政策的分析和论断,几乎都源于奥地利学派的思维和主张,以致很大程度上也曲解了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混同了商人式企业家和工程师式企业家,进而将企业家与商人等同起来,将企业家精神与逐利动机等同起来。事实上,张维迎近来言必称哈耶克,言必称米塞斯,言必称奥地利学派范式,但试问:(1)他在多大程度上真正理解了哈耶克、米塞斯以及奥地利学派的思想?(2)又在多大程度上认真审视了哈耶克、米塞斯以及奥地利学派思想的合理性?就前者而言,奥地利学派迄今并没有形成了一部广为接受的教材式著作,其理论和范式主要是由众多学者所撰写的一系列著作构成的,以致同一概念往往也存在不同理解。例如,鲍莫尔和何尔康等人就将企业家精神区分为:破坏性企业家精神和建设性企业家精神,并认为,企业家精神不仅会促进也可能会危害社会,因为它很可能采取一种寻租的方式去影响政府以特定的资源消费方式重新分配收入。就后者而言,奥地利学派基于特定的哲学思维和分析视角对事物进行诠释和理解,从而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性和片面性。例如,根基于自然主义和肯定性理性思维,奥地利学派将市场秩序等同于自然秩序和正义秩序,将市场价格等同于合理价格或正义价格,从而也就忽视了市场价格信号的扭曲性,忽视了市场收入的不合理性,乃至将所有的逐利行为都视为企业家行为,将所有的市场活动都视为信息发现过程,从而就失去了对现实世界的批判和现实问题的发现。
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机械地盲从奥地利学派,张维迎等人否定市场协调存在失灵,反而将市场失灵视为市场不均衡的表现,而不均衡又意味着套利机会的存在,从而促使企业家采取行动。而且,张维迎仅仅以马云的阿里巴巴和史密斯的联邦快递公司以及全球代孕市场等少数几个例子就认定,市场竞争必然会导致市场协调;同时,仅仅以特定时期的计划经济下的商品短缺来断定,协调失灵严重的市场一定是企业家精神受到了体制和政策的抑制。但是,张维迎却根本没有剖析市场协调中的内在障碍,也没有探究计划经济中那些可以改进的因素。同样,简单地依据奥地利学派对人类能力的有限性和激励机制的不完美性这两大关注,张维迎就武断地认为,产业政策必然会失败,林毅夫等人所希望的“正确的产业政策”,过去没有过,现在没有,今后也不会有。其实,张维迎本身也承认,如果能够获得所有行为后果的有关信息,就可以设计一个激励机制使得政府官员没有寻租的空间。只不过,张维迎又强调,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看,获取这样的信息是不可能的,因为无法对政府官员的投入和产出进行有效的度量,从而也就无法对官员们进行有效的激励,而只能进行程序性的监督和控制。问题是,张维迎为何对私有企业的管理者具有如此信心,而对政府官员却如此没有信心呢?要知道,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今天,现代企业中的管理者与政府官员在行为动机和决策程序上并没有根本性差异。剑桥大学的张夏准就指出,“委托-代理问题和搭便车问题影响到了许多大型的私有企业”,“虽然一些大公司仍然由它们的(大)股东管理,但是大部分企业都是由雇佣的管理者进行管理,因为它们的股权非常分散”。[42]
最后需要指出,尽管相对于新古典经济学,奥地利学派对市场经济的分析向真实世界迈进了一大步,但是,依然没有摆脱自然主义和肯定性理性思维的束缚,从而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依然存在严重不足。譬如,奥地利学派引入人的意向性而剖析了市场中的个人选择、行为互动以及由此产生的自发市场秩序,但是,(1)它没有意识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悖论,由私利追逐的东西并不一定符合社会的需要;(2)它没有区分不同市场主体的行为差异,市场结构性不仅体现在货币流动的资本市场,更体现在人员流动的劳动市场;(3)它没有深入剖析人际相异性带来的权力不平等,自由市场中同样因金钱权利的集中而存在剥削、奴役和压迫;(4)它没有关注有限理性的个体在互动中导向的囚徒困境,自由市场的秩序扩展不仅呈现出演进倾向,更多地凸显出内卷倾向;等等。同样,奥地利学派突破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原子个体主义以及数量化的分析思维,进而致力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包括资本结构、劳动结构、生产结构、市场结构以及利率结构等等;但显然,这些结构分析几乎都囿于社会结构的自然性或物质性,而没有剖析社会结构的社会性,从而也就很难真正认识到“自发”市场的扭曲和非均衡性,很难真正认识到它的深层次问题。
譬如,奥地利学派承认人与人之间先天地存在其它各种各样的差异(能力、天赋、出身等等),这导致现实世界中人与人之间的各种不平等;由此,奥地利学派将人们之间的不平等视为人类合作与发展的基础,进而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人的相异性是社会分工、进而也是社会合作与发展的基础。但是,人的相异性主要不源自生理和偏好等自然条件,更主要源自资源占有等社会性条件,进而衍生出权力和地位的不平等。显然,后一类差异将导致形式平等下竞争的实质不平等,因为以平等对待不平等就是实质的不平等。正是由于奥地利学派局限于以自然性来解释人际差异,就仅仅看到分工合作的必然性和充分性,却看不到现实分工合作关系中潜含的不公平性,自然也就否定政府的社会政策,温和者哈耶克也只赞同最低社会保障制度,更不要说积极干预市场的经济-产业政策。正因如此,笔者长期以来对奥地利学派所持的态度也是双重的:一方面努力汲取奥地利学派思维和理论中极有助益的营养,如对个人知识和主动性的重视,对人类行为和社会经济的异质性和结构性分析等;另一方面则积极正视它在哲学思维、分析方法以及相关论断中的潜含缺陷,尤其关注它潜含的肯定性理性思维和社会达尔文主义谬误,进而更深入地审视真实市场的运行机制及其效果,从而也就有助于更好地引入并界定政府的作用范围。
总之,尽管奥地利学派思维和范式对市场运行具有强大的分析功能,它提出的理论和洞见也为我们认知市场现象提供重要的启发;但是,我们又不能简单地盲从和固守它,而应该以开放而多元的学术态度来审视它。尤其是,在对待和处理具体的现实问题时,我们更是不能简单地信守一种理论、一种学说和一种分析思维。究其原因,(1)任何现实社会经济问题都是复杂的,而理论则具有一定的抽象性,从而无法直接应用;(2)每一种理论和学说都基于特定的角度和维度看待问题,从而也必然会内含了某种片面性;(3)社会科学理论本身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成熟的演进,因而就难以出现完全成熟或者达到真理的社会科学理论。很大程度上,社会科学理论就像“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中国历史一样,它也遵循着革命——综合——再革命(分裂)——再综合的发展路径。就奥地利学派而言,迄今我们并不能说它在20世纪30年代与社会主义计划的大论战中取得了绝对的胜利,况且当时它针对的是全范围的中央经济计划,而现代产业政策则要灵活得多,从而也就更难以被一些抽象理论和孤立案例所驳倒。事实上,张夏准就指出说“成功的事例并不能使我们相信政府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够挑选出赢家;同样的道理,无论失败的例子有多少,也都不能否认政府在挑选赢家方面的功劳”,“问题不是政府能否挑选赢家,它们当然也可以挑选赢家,而是如何提高它们的平均成功率。如果政府有足够的政治意愿,那么它们的平均成功率可以大幅度提高”,“真实的情况下是,赢家实际上一直都是被政府或私营部门挑选出来的,但是最成功的事例通常都是两家共同挑选的结果……如果我们继续被自由市场的思想蒙蔽,认为只有私营部门挑选出来的赢家才能获得成功,那么我们到头来就会丧失通过公共领导或者公司合作共同推动经济发展的大量机会。”[43]
注释:
[1] 张维迎:“市场失灵理论的谬误”,《信报财经月刊》2014年12月。[2] 波兰尼:《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黄树民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52页。[3] 张维迎:“市场失灵理论的谬误”,《信报财经月刊》2014年12月。[4] 黄有光:“环保理论的谬误?与张维迎商榷”,http://huang-youguang.blog.sohu.com/307844905.html。[5] 朱富强:“纯粹市场经济体系能否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财经研究》2013年第5期。[6] 张维迎:“我为什么反对产业政策?”http://finance.sina.com.cn/meeting/2016-11-09/doc-ifxxnffr7227725.shtml。[7] 詹姆斯?罗宾逊:“从政治经济学视角看产业政策与经济发展”,《比较》2016年第1辑。[8] 张军:“‘比较优势’的拓展与局限”,载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反思经济发展与政策的理论框架》,苏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13页。[9] 张维迎:“我为什么反对产业政策?”http://finance.sina.com.cn/meeting/2016-11-09/doc-ifxxnffr7227725.shtml。[10] 张维迎:“市场失灵理论的谬误”,《信报财经月刊》2014年12月。[11] Lipsey,R.G. & Lancaster,K., 1956, The General Theory of Second Best,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24(1):11-32.[12] 黄有光:《社会福祉与经济政策》,唐翔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7-140页。[13] 张维迎:“我为什么反对产业政策?”http://finance.sina.com.cn/meeting/2016-11-09/doc-ifxxnffr7227725.shtml。[14] 张维迎:“我为什么反对产业政策?”http://finance.sina.com.cn/meeting/2016-11-09/doc-ifxxnffr7227725.shtml。[15] 朱富强:“市场的逻辑还是逻辑化的市场”,《财经研究》2014年第5期。[16] 朱富强:“企业家精神能否带来有效市场:奥地利学派企业家才能观的考察”,《社会科学研究》2017年第2期。[17] 张维迎:“为什么产业政策注定会失败?”http://business.sohu.com/20160916/n468535137.shtml。[18] 张夏准:《资本主义的真相:自由市场经济学家的23个秘密》,孙建中译,新华出版社2011年版,第167页。[19] 张维迎:“为什么产业政策注定会失败?”http://business.sohu.com/20160916/n468535137.shtml。[20] Cockshott W.P. & A.F.Cottrell. Information and Economics: A Critique of Hayek. Research in Political Economy, 1997, 16: 177-202.[21] 参见米塞斯:《人的行动:关于经济学的论文》,余晖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3年版,第728页。[22] 张维迎:“为什么产业政策注定会失败?”http://business.sohu.com/20160916/n468535137.shtml。[23] 参见诺思:《西方世界的兴起》,厉以平和蔡磊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页。[24] 林毅夫:“李约瑟之谜:工业革命为什么没有发源于中国”,载自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1页。[25] 张维迎:“为什么产业政策注定会失败?”http://business.sohu.com/20160916/n468535137.shtml。[26] 小宫隆太郎:“日本的计划工作”,载博恩斯坦编:《东西方的经济计划》,朱泱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31页。[27] 张夏准:《资本主义的真相:自由市场经济学家的23个秘密》,孙建中译,新华出版社2011年版,第191页。[28] 博恩斯坦:“前言”,载博恩斯坦编:《东西方的经济计划》,朱泱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4页。[29] 张维迎:“我为什么反对产业政策?”http://finance.sina.com.cn/meeting/2016-11-09/doc-ifxxnffr7227725.shtml。[30] 张维迎:“林毅夫的四点错误”,http://finance.ifeng.com/a/20160918/14884730_0.shtml。[31] 赫德森:《保护主义:美国经济崛起的秘诀(1815-1914)》,贾根良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8-29页。[32] 张维迎:“我为什么反对产业政策?”http://finance.sina.com.cn/meeting/2016-11-09/doc-ifxxnffr7227725.shtml。[33] 张维迎:“我为什么反对产业政策?”http://finance.sina.com.cn/meeting/2016-11-09/doc-ifxxnffr7227725.shtml。[34] 克莱因:《资本家与企业家》,古兴志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39、138页。[35] 张维迎:“林毅夫的四点错误”,http://finance.ifeng.com/a/20160918/14884730_0.shtml。[36] 张维迎:“林毅夫的四点错误”,http://finance.ifeng.com/a/20160918/14884730_0.shtml。[37] 克莱因:《资本家与企业家》,古兴志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6页。[38] 张维迎:“我为什么反对产业政策?”http://finance.sina.com.cn/meeting/2016-11-09/doc-ifxxnffr7227725.shtml。[39] 林毅夫:“李约瑟之谜:工业革命为什么没有发源于中国”,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6页。[40] 柯兹纳:《竞争与企业家精神》,刘业进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07页。[41] 柯兹纳:《竞争与企业家精神》,刘业进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08页。[42] 张夏准:《富国的伪善:自由贸易的迷思与资本主义秘史》,严荣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96页。[43] 张夏准:《资本主义的真相:自由市场经济学家的23个秘密》,孙建中译,新华出版社2011年版,第127-128页。
本文载《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