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杰:从党管干部到党管人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75 次 更新时间:2008-07-2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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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 (进入专栏)  

当今世界,经济社会的发展,综合国力的竞争,说到底取决于人才的实际状况。着眼于党和国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人才的需求状况,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目标,近年来,中央提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和人才强国战略,并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党管人才的要求和新思路,强调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做好新世纪新阶段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党管人才的要求,开拓人才工作新视野,创新人才工作新机制,形成人才工作新优势,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当务之急是要深化对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要求的认识。

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是坚持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

党管干部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更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全局工作的政治领导,坚持党对军队和其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这些都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第99页)

在干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党管干部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1)党管干部原则从党的领导原则衍生而来。十六大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都要通过组织领导来保证。党要实现组织领导,关键就是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党管干部原则突出强调党组织在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宏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党管干部主要是管路线、管方针、管政策。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发展的客观需要,制定正确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并通过党的组织渠道监督和保证这些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不能否定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不能否定党作为干部管理的主体地位。(3)党管干部原则不是抽象的,历来都有一定的党管干部体制与之相对应。党管干部原则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阶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党管干部体制,在干部管理权限等内容上有多次变动和调整,但都体现了针对不同历史时期的需要对党管干部原则的坚持。(4)党对干部的管理,无论是直接管理,还是间接管理,都要尊重并严格执行宪法与法律。应在宪法与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违背宪法与法律的规定,不应由党组织直接干预或代庖应该由党以间接管理方式管理的干部管理事务。(5)党管干部原则体现了党对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使用等全面管理的职能作用。它虽涵盖从干部考察、选拔、培养教育、任免、监督等干部工作的全过程,但更多体现在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覆盖全过程,而不必是由某个部门管理全过程。要科学行使和运用管理好党委对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免、调配权。

党管人才要求的实质是服务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面人才的作用,集聚优秀人才

200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强调党和国家对各方面人才的需求必然越来越大,抓紧做好培养、吸引和用好各方面人才工作的重要性。8月7日,江泽民同志在北戴河会见部分国防科技专家和社会科学专家时进一步强调:“人才问题,关系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做好人才工作,首先要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

2002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着眼于各项事业的长远发展和人才的总体需求,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这是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是全面指导我国人才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同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12月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根据人才强国战略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明确提出了“党管人才”的要求和新思路。

中央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党管人才”的要求,这是一项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重要指导原则。“党管人才”的战略决策不仅扩大了组织工作的视野和领域,而且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党不断巩固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工作着力点。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格局,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方式,能够不断整合人才工作力量,提高人才工作水平,对于做好新形势下人才工作,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年5月23日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等问题,提出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这一人才工作的紧迫任务,强调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

党管人才,也是管宏观、管大局、管战略、管政策。但它突出表现在服务于新世纪新阶段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这一重要政治目标。关键是制定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人才生成、成长、流动、增值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人才政策措施,努力消除制约人才成长、聚集的体制和制度性因素,形成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来的社会氛围和人才生长机制。包括:(1)通过政策支持、精神激励和环境保障,促进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2)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人才资源开发利用规律和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要求,在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前提下,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3)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目标,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个阶层、各方面人才的作用。

党管干部原则与党管人才要求的侧重点不同,但目标一致

党管人才是对党管干部原则的坚持和发展:党管干部原则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需要随着时代要求和党的历史方位的变化,在坚持既定原则的前提下不断充实新内容、赋予新内涵。“四个多样化”生动地表述了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明多样性深刻影响环境的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由于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这对党的活动方式、执政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和与时俱进的新要求,需要对党管干部原则在理论上作出新概括。由此,党管人才要求成为中国特色的人力资源建设的必然要求,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重要特征。

党管干部原则强调管好干部手中的权力,打牢组织基础,是实现党的领导的组织保证。“管”的重心在“管干部、建队伍”。党管人才强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集聚优秀人才,是凝聚民族复兴力量的政治动员。“党管人才”的基本理念是党聚人才,强调营造有利于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发挥作用的环境,“管”的重心在“聚人才、创条件”。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制定反映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生长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担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的光荣职责。

“培养造就治党治国治军的优秀领导人才”是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的时代要求的结合点

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领域是高级干部。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高级干部“不仅要努力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而且首先要努力成为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会治党治国的政治家”。1996年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讲话中,江泽民对高级干部基本的政治业务素质提出五方面要求。2000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面向二十一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首次提出“治党治国治军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的提法。

用培养优秀领导人才的要求来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是党的十六大关于培养高级干部的一个新提法、新理念,是党管人才工作框架的核心。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形成“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的用人机制;强调“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培养造就大批善于治党治国治军的优秀领导人才,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培养造就治党治国治军的优秀领导人才”,是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的时代要求的结合点,反映了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人才资源开发利用规律和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的深化。

推动形成人才的市场机制是党管人才政策优化的根本目标

人才的竞争,直接的表现是吸引人才政策的竞争。但根本的是培养、吸引、使用人才的机制的竞争。人才的市场机制是党管人才政策优化的根本目标。这需要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才开发体系、人才认证体系、人才市场体系,需要建立人才的激励保障政策,用适当的待遇留住人才,用良好的创业条件吸引人才。为此,迫切需要“人才观”的观念更新:

(1)多维的人才观,即多渠道、多视角发现和起用人才。既要大力引进人才并切实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又要注重盘活现有人才资源;既要重视有所成就的人才,又要关注潜在的人才;既要重视优秀年轻人才,也要重视各个不同年龄层次的人才,发挥人才整体优势;既要重视国内人才,也要重视海外人才;既要重视国有单位的人才,也要重视新经济组织的人才;既要重视自然科学人才,也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人才;

(2)流动的人才观,即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要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建立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和中介服务机构为突破口,建立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打破人才的部门、地区、所有制壁垒,打通各类人才队伍之间的交流渠道,逐步实现人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3)肯定贡献的人才观,即建立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要按照这一精神,更新分配观念,改革和完善现行分配制度,鼓励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通过肯定人才贡献的市场价值来显化和肯定人才的价值。同时,要坚持物质激励与成就激励、精神激励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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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解放日报200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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