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杰: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与执政能力建设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638 次 更新时间:2008-07-2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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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 (进入专栏)  

在经济体制转型和社会变革的背景下,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政府的职能是解决市场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问题。执政能力在公共生活中,主要反映在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要通过政府工作与社会公众的生活相联系。只有政府职能转变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上来,

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才谈得上政府公务员服务方式、服务理念、服务质量的转变。只有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历史转变中,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政府工作才能得到人民满意的评价,才能形成一支求真务实、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勇于开拓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政府自身建设的核心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从去年至今,以学习、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以人为本与依法行政的理念,有限政府与法治政府的理念、服务政府与透明政府的理念、受监督的政府与可问责的政府的理念逐步渗透到公共管理领域。这种新气象是与新一届政府锲而不舍地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分不开的。2004年3月16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论述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五方面内容,提出了政府推进全面履行职能、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政风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以后,温家宝总理又多次强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认真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别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在“四个方面”“十六个字”,重点在后“两个方面”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八个字,即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政府建设和职能转变的关键就是,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把更多的力量放在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因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是市场主体和公民自身难以提供和组织的领域,是政府职能的核心。随着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加深,经济主体的利益日益独立化,社会管理的领域日益扩大,社会管理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在经济建设的指导与协调任务繁重、需要继续加强的同时,也应重视履行好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这两个职能。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点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建设,是协调体制转轨和经济发展中矛盾的重要制度建设。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不仅包括用发展创造的经济增量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化解前进中的矛盾,更需要总结政府管理工作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不足甚至是失误,通过改善制度供给,校正发展不平衡中蕴涵的制度缺陷,通过改革,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满足公共需求,提供公众服务,是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是衡量政府管理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指标。社会管理包括常态条件下的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与非常态条件下的危机处理。它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供给,为市场活动提供公平的、安全的平台。公共服务指通过公共设施、公共事业和公共信息服务于社会公众。突出政府的公共产品提供职能,并将提供公共产品的最终目的定位在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政府抓住以人为本这个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遵循市场经济建设规律并结合破解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发展难题,提出的政府自身建设的一个总的指导思想:政府公共服务的范围覆盖是社会公众,而不是某一群体;公共服务的对象是公众的生活和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公共服务的手段是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重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与供给,就是重视提供好社会公众和人民群众在改革深化过程中的基本生活条件。这既为政府适应角色转换重要方面,又是在转型期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是在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下推进政府改革的动力与源泉。

用以人为本的要求来履行政府职能,就要积极而又充分地利用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来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实现对发展成果的共享;就要大力提倡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的“有限政府”理念,形成为市场经济活动主体主动服务、平等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的政府工作新风尚。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精髓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只有重视老百姓生活感受的政府,才善于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才能够广泛地了解和关照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才能在利益协调基础上顺利推进政府改革,增强执政能力。政府推进全面履行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的过程,是一个理清政府、社会、企业、公民关系的过程。这一过程,也必然导致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感受的变化。因此,必须重视社会公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把握政府改革的规律性。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精髓是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它也是贯穿政府改革的一根红线。如果说党的工作的最高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那么,政府工作的最高理念就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职能转变中体现以人为本,就是让利于民,维护公共利益,从体制入手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教育乱收费问题、药品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李金华审计长提交了一份让人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这种公布的方式,这种公布的力度,中间涉及的重要单位之多,是1983年我们国家成立国家审计机关以来的第一次。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改革的动力源泉,必将有助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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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光明日报200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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