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先生一生所担任的许多公职中有三个职务十分显赫:驻美国大使馆大使(1938.09.17-1942.09.08)、国立北京大学校长(1946.07-1949.04)、中央研究院(第三任)院长(1957.11.04-1962.02.24)。在我的心目中,作为中华现代汉语白话文一代宗师的胡适先生非常值得我敬仰,但胡适先生最令我崇敬的还是:他是现代中国慢慢夜空上的一颗自由的明星!他是现代中国莽莽大地上的一颗自由的种子!他是现代中国芸芸众生中的一位自由的导师!
近年来,我阅读了胡适先生的一些文献,在阅读过程中,胡适先生的一篇题为《新闻独立与言论自由——台北市编辑人协会欢迎会上讲话》的文章最使我感动。感动之余,遂产生了想把这篇文章介绍给各位读者、和各位读者一期分享的冲动;与此同时,我还想顺便把这篇文章所包含的基本观点做一提取;然后,根据我对胡适先生这篇文章的大致感受和肤浅理解,对其做一粗浅评论,说说我的体会和感想。坦率地说,我做这些并不是为了什么别的,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通过学习胡适先生的珍贵文献,以对自己进行再教育、再启蒙。
一、观点提取
在阅读胡适先生的这篇文章后,我以为,胡适先生在这篇文章里主要表达了以下几个观点:
第一,胡适先生认为,言论自由不是别人赐予的、都是自己争取的。
对此,胡适先生是这样说的:“言论自由同一切自由一样,都是要各人自己去争取的。言论自由并不因为法律上有规定,或者宪法上有这一条,就可以得来,就是有规定也是没有用的。言论自由都是自己争取来的”。我认为,胡适先生的这段话,对于那些既想要得到言论自由但又不想付出争取代价的人,是一个很好的警告和鞭策。
第二,胡适先生认为,不喜欢别人的批评是人之常情;哪怕是最民主、最自由的国家的政府和领导人都不喜欢被批评。
胡适先生说:“无论世界任何国家,就是最自由的、最民主的国家,当政的人以为他是替国家做事,替人民做事,他们总是讨厌人家批评的”。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胡适先生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十分有趣的故事,胡适先生说:“美国当然是很尊重自由的,绝对没有限制言论自由,但是诸位还是记得的吧,前两年在华盛顿,有一个《华盛顿邮报》的戏剧音乐批评家批评总统的小姐唱歌唱的不好,杜鲁门先生就生气了。第二天自己写了一封信送给这个音乐批评专栏记者,连他的秘书也不知道,骂他,并且说,你要再这样批评,我就要打你。这件事也曾轰动一时,成为笑谈。故事开始时,我们明白,杜鲁门总统对于人家批评他的政治,已经养成容忍的习惯,不能发脾气。批评他的行为,批评他的政策,批评他的政治,他尽管不高兴,但是没有法子干涉。不过到了人家批评他小姐的唱歌好不好时,他觉得做爸爸的忍不住了,就出出气,用粗鄙的语句说要打人家。可是他的信写出以后,得到社会上很不好的反应,我可以相信,杜鲁门先生决不会写第二次这样的信。因为他的小姐唱歌好不好,别人有批评的自由,可是他写信时并没有想到戏剧歌曲家批评唱歌好不好,这也是言论自由”。
由此可见,杜鲁门总统为了得到选票,他不敢得罪他的选民,对来自反对党以及选民的批评,除了接受、改正和容忍外,别无他择。然而,对于他的政治生活以外的批评,他就不能容忍。所以说,人天生讨厌被批评,这是人之常情,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
第三,胡适先生认为,开放言论自由、容忍批评反对的风气是逐渐养成的。
对于这个问题,胡适先生说:“言论自由是社会的风气,大家觉得发表言论,批评政府是当然的事,久而久之,政府当局也会养成习惯,所以言论自由是要争取的。要把自由看做空气一样的不可少。不但可以批评政治,不但有批评政策的自由,还可以批评人民的代表,批评国会,批评法院,甚至于批评总统小姐唱歌唱的好不好,这都是言论自由。人人去做,人人去行,这样就把风气养成了。所以我说言论自由是大家去争取来的。这样好像是不负责任的答复,但是我想不出比这更圆满的答案”。瞧!胡适先生说得是多么的好!
第四,在民主自由国家,政府官方不办报纸传媒。
胡适先生告诉我们:“在自由企业发达的国家,尤其像美国,他们的报纸是不靠政府津贴的。所用的纸,都是在公开市场上买的。他的收入完全靠广告。因为在自由企业发达的国家,商业竞争剧烈,无论有了那一样新的产品,大家互相竞争,所以花在广告上的钱往往不下于制造的费用。这是报纸经费最大的来源。杂志也是这样,这些条件我们都缺乏。在美国就没有一个报纸可以说是国家的。政府决不办报纸”。对于这个事实,我想大家都是有所了解的。
第五,胡适先生认为,政党主办报纸传媒或拥有报纸传媒数量的多寡与是否赢得竞选没有必然联系。
对于这一点,胡适先生所列举的事例,很有说服力。胡适先生说:“有党籍的人办报也不是以党的资格来办。譬如有许多报纸,在选举期间,在候选人出来之前就有一种表示,有些表示的早,有些较晚,当初共和党人的报纸占大多数,然而二十年来共和党并不能当政。共和党人都是有钱的大资产阶级;民主党向来是代表农民、小资产阶级、知识阶级的党。照党的背景看来,报纸老板共和党人的特别多,应该是共和党永远当政。但是社会并不因为共和党报纸多而影响选举。英国也是一样,有一个时期,共党只有一个报,销路很小,叫做《H.R.报》,后来销路增加,那时自由党有无数报社,然而工党已经当政了两次。这就说明这些国家没有一个报算是政府的,他们是独立的,能够自立的”。
第六,胡适先生认为,政府要靠政策行为博取舆论的支援,而不能靠控制来获取人民的支持;言论自由对政府同样是有利的。
对于这一点,胡适先生所说的话针对性很强。他说:“像我们现在的困难状况之下,纸的来源要靠政府配给,一部分材料也得要政府帮忙,至于广告,在我工业不发达的国家等于没有。所以广告的收入不算重要。尤其在这个困难时期,主要的报纸都是政府报,或是党的报纸,因为是政府的报、党的报,言论自由当然就比较有限制,我个人的看法,感觉到胜利之后,政府把上海几个私家报纸都收归政府办、党办,至少党或政府的股东占多数,这个政策我想是不对的。应该多容许私营的报纸存在,而且应该扶助,鼓励私家报纸,让它发展,这也是养成言论自由的一个方向。政府要靠政策行为博取舆论的支援,而不靠控制来获取人民的支持。我觉得这些言论自由里面一个重要问题,值得大家思考的”。
不仅如此,胡适先生还进一步指出:“无论如何,自由的风气总应该养成。就是政府应尊重舆论,我说这话是一个事实,大家应该谅解。我觉得,不可以为自己党来办报、政府来办报,就可以得到舆论的支持,没有这回事的。这种地方,应该开放,越开放越可以养成新闻独立,越可以养成言论自由,而政府也就可以得到舆论的支援”。
第七,胡适先生指出,现代中国社会曾经有过言论独立、言论自由、舆论监督的比较好的时期。
对此,胡适先生说:“回想我们办《独立评论》时,真是独立。那时销路很广,销到一万三千份。我们是十二个朋友组织一个小团体,预备办报,在几个月之前,开始捐款,按各人的固定收入百分之五捐款,这是指固定收入而言,临时的收入不计算,几个月收了四千多元,就拿来办报。我们工作的人不拿一个津贴,也没有一个广告,因为那时广告要找国家银行或国家机关去要,那么就等于接受了政府的津贴,等于贿赂,所以五年之中,我们除了登书刊的广告之外,没有收入。我们发表的文章有四千篇,没有出一个稿费,因为那时我们这班人确实以公平的态度为国家说话,为人民说话,所以我们即使不给稿费,人家也把最好的稿子送来。最初我们的稿件百分之九十是自己写的,后来外稿逐渐增加,变成自己的稿只有百分之四十五,外稿占百分之五十五,甚至有许多好的文章先送到我们这里来,如果我们不登,再转投其他有稿费的刊物去发表”。
第八,有人说只有胡适先生有言论自由,但胡适先生说却他的言论自由完全是由于他不断争取才得来的。
应该说,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问题,对此,胡适先生是这样解释的:“有人说只有胡适之有言论自由,这话不是这样说的。从前我们办《努力周刊》,正在北洋军阀时代;办《每周评论》是民国八年,也是军阀时代;办《新月》杂志是国民革命后的头两年,后来办《独立评论》,完全是国民党当政时候,是在九一八事件发生以后的几个月,我们受了‘九一八’的刺激才办的,一直办了五年,到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出最后的一期,二十八日北平就丢了。在这个时期,人家就曾说过胡适之才有言论自由,其实不然。我承办的头一个报就是被北平警察厅关闭的。第二个在曹锟贿选时代,当时的局面使我们不能说话,所以就自己将它取消了。后来的《新月》杂志也曾有一次被政府没收,《独立评论》也曾被停止邮寄,经过我打电报抗议以后才恢复的。当宋哲元在北方的时候,那时是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我新从国外归来,一到上海就看见报纸上说‘北平的冀察政务委员会把《独立评论》封了’。这是因为我12月1日到了上海,所以就给我一个下马威。那时我也抗议,结果三个月后又恢复出版,所以我并没有完全失掉言论自由。为什么那时我们的报还有一点言论自由呢?因为我们天天在那里闹的。假使说胡适之在二十年当中比较有言论自由,并没有秘诀,还是我自己去争取得来的”。我认为,胡适先生的这段表白,对于我们特别具有启发性。
第九,得到政府当局的理解和谅解是争取言论自由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法、策略或艺术。
关于此点,胡适先生告诉我们:“争取言论自由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得到政府的谅解,得到各地方政府的谅解。政府当然不愿意你批评,但要得到政府谅解,必须平时不发不负责的言论。比方中日问题,我们的确对于政府有一百分的谅解,在报上不说煽动的话,即使有意见或有建议,只见之于私人的通信,而不公开发表。在那时,我们曾提出一个平实的态度,就是公正而实际,说老实话,说公平话,不发不负责任的高论,是善意的,久而久之,可以使政府养成容忍批评的态度”。我认为,胡适先生的这段话,富有极其现实的指导意义。
第十,言论闭锁状态下有时也会出现沿路洞开;批评政府不是在害政府,其实是在帮政府。
对于这一点,胡适先生是从正面的、积极的一面来鼓励大家的。他说:“人家说,自由中国言论自由不多,不过我看到几个杂志是比较有言论自由的,譬如杜衡之先生办的《明天杂志》,臧启芳先生办的《反攻杂志》,我们觉得他们常有严厉的批评。《反攻》上的文章对于读经,有赞成的,有反对的,这个也是言论自由。我还看见几个与党有关系的杂志,对于读经问题,批评的也很严厉。《明天杂志》对于政治的批评也颇有自由,这都是好的现象。只要大家能平实,以善意的态度来批评,是可以争取言论自由的。况且我想政府也需要大家的帮助,只要大家都说公平的话,负责任的话”。
二、几点感想
以上是我对胡适先生在这篇文章中所阐述的观点一个大致、粗略的礼节和梳理。观点梳理过后,在此,我想顺便谈谈我的感想:
第一,纵观古今横看中外,我觉得,在一个大一统、高度集中的社会政治体制中,开放舆论、言论自由、实施舆论监督,确实困难重重。
对于此点,我们不去谈别的国家和民族,我们还是以我们自己的国家为例为好。众所周知,在自夏朝以来长达四千多年的历史中,我们国家除了出现春秋战国时期以诸子百家、百家争鸣为表现形式的言论自由外,严格说来,我们中华民族就从来没有享受过真正的言论自由。为什么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我们整个国家的亿万民众(其实也包括除了帝王以外的官吏群体)不能享有言论自由呢?原因很简单,就是中国长达数千年的皇帝制度,政治雄心家或野心家们通过“打天下、坐天下”,他们在付出血的成本“坐天下”后,为了维持其“家天下”、“私天下”的权力独占、垄断和长久,他们极其惧怕“失天下”,因此他们也就极其惧怕民众之口、言论自由,所以他们就设立“文字狱”,残酷限制、打压和迫害言论自由!
其实,胡适先生的前半生所处的清末民初时期,可谓是近代中国言论状况比较好的时期,因为在这个时期,中国大一统的社会政治格局已经分崩离析,中央统治形同虚设,地方军阀以及地方实力派忙于东征西讨、尔虞我诈、相互倾轧,也几乎无暇顾及知识人的自由言论。等到以蒋介石为首的党国体制的建立,中华民国的言论自由就大打折扣;等到更加大一统、一元化的社会政治体制的建立,言论自由在中国就荡然无存了。
第二,中国社会在由传统迈向现代的过程中,开放舆论、言论自由不仅势在必行,而且言论自由、舆论监督必须先行。
从目前世界那些比较发达和先进的国家的成长历史看,这些国家的现代市场经济、宪政制度、多元文化、法治司法、公民社会、地方自治、安全保障的形成,都是依托于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先行的。英国的宗教改革和美国的“扒粪运动”都是人类文明进化史上非常值得称道的典型案例。由此,我想,我们中国在由传统走向现代所呈现出的运行状态,也不可能例外。中国有正义感、公平心、敢负责的人,不论他们是官员还是民众,对此不能不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否则,到头来,还是我们中国人(包括掌权者)自己受罪、吃亏。这种傻事,我们自称为勤劳、勇敢、智慧的中国人,是不能反复去干的(实际上,我们过去、包括现在,在这方面已经干了很多或正在干这样的傻事)。
第三,开放舆论监督、推进言论自由需要勇气、智慧和艺术。
对于这一点,我非常赞成胡适先生的意见。胡适先生在这篇文章里告诉我们,争取言论自由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得到政府的谅解。要得到政府谅解,必须平时不发不负责的言论。要持一个平实的态度,就是公正而实际,说老实话,说公平话,不发不负责任的高论,是善意的,久而久之,可以使政府养成容忍批评的态度。我认为,胡适先生的这一见解对于我们今人极富指导性和建设性。
第四,从厉害、得失、成败、兴亡考量,开放舆论监督、实行言论自由对掌权者利大于弊。
我们都知道,在世界和中国历史上,凡是统治者或统治集团为了一己私利而拒绝、打压、迫害言论自由的,其最终下场都是极其悲惨的。有些极端愚蠢的统治者或统治集团,在其得势的时候,以为自己掌控了枪杆子、官帽子、钱袋子、笔杆子,便为所欲为、胡作非为;但当其失去权力、由于作恶多端、罪大恶极而受到同样残酷的(当他们得势时,他们对于反对他们的民众的镇压是极其残酷、残暴的)惩罚时,没有一个不是感到后悔的,利比亚卡扎菲的下场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为此,统治者或政治集团,在其得势的时候,如果清醒、聪明一点,就不可有恃(有恃:掌控枪杆子、官帽子、钱袋子、笔杆子)无恐;只有及时弃恶从善,才能避免自己以及整个家族遭受灭顶之灾、遗臭万年的惨剧结局的发生。
第五,言论自由,从我做起。
2011年年底,我们中国社会言论界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这就是,有的风云人物“被”宣告转向“成熟”了。其实,某些风云人物在其成长过程中,完全是在自个儿探索自个儿不同年龄阶段所面对的不同问题,既然是探索,就不能说是已经成熟了,因为,探索与成熟距离尚远。然而,就是这么些很不成熟的探索(实际上,他的探索前人或别人早已反复探索过了),却被有些自以为自己已经成熟但实际上更不成熟的人宣布为成熟,这不能不使人感到怀疑和滑稽。在我阅读胡适先生的《新闻独立与言论自由——台北市编辑人协会欢迎会上讲话》一文时,我强烈地感觉到,在这篇文章里,胡适先生已经教给了我们如何推进舆论监督和行使言论自由的方法和艺术。胡适先生说得好:言论自由、舆论批评要平实、公平、善意、负责任;与此同时,胡适先生说得更好:“言论自由都是自己争取来的”!在中国社会由传统迈向现代的旅途上,今天我们阅读和纪念胡适先生,我想,对于我们个体而言,主张践行言论自由、从我做起,肯定是对胡适先生的最好的尊重、理解和纪念!
附录:
胡适先生《新闻独立与言论自由——台北市编辑人协会欢迎会上讲话》一文原文全文:
新闻独立与言论自由
台北市编辑人协会欢迎会上讲话
胡 适
主席,各位同仁:
刚才程沧波先生说我也算是一个编辑人,我的确是编过好几个报,只是没有编过日报。有一个时候,我几乎做程沧波先生的前任。上海有个大报,要我去做编辑人,那时我考虑结果,我不敢做,因为日报的工作太苦,我的生活不规则,担任不了。除日报以外,我曾编过三个周报,编过两个月报,周报最早的是《每周评论》,但最初并不是我编起来的,而是陈独秀这班朋友编的。不过在民国八年陈独秀先生被拘捕,那时没有人负责,就由我接办了几期,直到被北京警察厅封掉为止。以后又办《努力周刊》,办了七十五期,有一年半,到曹锟贿选时期,我们自己宣告停止。以后的《独立评论》是三个人负责,大部分是我编的,编了五年,出了二百五十期。因为这个资格,所以我在美国做外交官的时候,美国有个新闻记者名誉协会,叫我“正在工作中的新闻记者”,并送我一个金钥匙,因为我正在做外交官。假如我知道今天会有这样一个盛会,一定会把那个金钥匙带来给大家看看,因为有这个资格,所以刚才我敢称大家为同仁。
在参加今天这个盛会以前,我决没有想到大家请我来说话,因为只是请我来吃饭的。到了门口才看到是演讲会,所以今天我一点没有准备,在餐桌上就请程沧波先生和曾虚白先生给我题目,他们都很客气,可是刚才主席说的话等于给了我一个范围。可是这个题目太大了,言论自由的确是个大题目。
前天在《自由中国》杂志三周年纪念茶会上我也稍微说了几句,我说言论自由同一切自由一样,都是要各人自己去争取的。言论自由并不因为法律上有规定,或者宪法上有这一条,就可以得来,就是有规定也是没有用的。言论自由都是自己争取来的。我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几天与朋友们也讲过,无论世界任何国家,就是最自由的、最民主的国家,当政的人以为他是替国家做事,替人民做事,他们总是讨厌人家批评的。美国当然是很尊重自由的,绝对没有限制言论自由,但是诸位还是记得的吧,前两年在华盛顿,有一个《华盛顿邮报》的戏剧音乐批评家批评总统的小姐唱歌唱的不好,杜鲁门先生就生气了。第二天自己写了一封信送给这个音乐批评专栏记者,连他的秘书也不知道,骂他,并且说,你要再这样批评,我就要打你。这件事也曾轰动一时,成为笑谈。故事开始时,我们明白,杜鲁门总统对于人家批评他的政治,已经养成容忍的习惯,不能发脾气。批评他的行为,批评他的政策,批评他的政治,他尽管不高兴,但是没有法子干涉。不过到了人家批评他小姐的唱歌好不好时,他觉得做爸爸的忍不住了,就出出气,用粗鄙的语句说要打人家。可是他的信写出以后,得到社会上很不好的反应,我可以相信,杜鲁门先生决不会写第二次这样的信。因为他的小姐唱歌好不好,别人有批评的自由,可是他写信时并没有想到戏剧歌曲家批评唱歌好不好,这也是言论自由。而且言论自由是社会的风气,大家觉得发表言论,批评政府是当然的事,久而久之,政府当局也会养成习惯,所以言论自由是要争取的。要把自由看做空气一样的不可少。不但可以批评政治,不但有批评政策的自由,还可以批评人民的代表,批评国会,批评法院,甚至于批评总统小姐唱歌唱的好不好,这都是言论自由。人人去做,人人去行,这样就把风气养成了。所以我说言论自由是大家去争取来的。这样好像是不负责任的答复,但是我想不出比这更圆满的答案。
在自由企业发达的国家,尤其像美国,他们的报纸是不靠政府津贴的。所用的纸,都是在公开市场上买的。他的收入完全靠广告。因为在自由企业发达的国家,商业竞争剧烈,无论有了那一样新的产品,大家互相竞争,所以花在广告上的钱往往不下于制造的费用。这是报纸经费最大的来源。杂志也是这样,这些条件我们都缺乏。在美国就没有一个报纸可以说是国家的。政府决不办报纸。有党籍的人办报也不是以党的资格来办。譬如有许多报纸,在选举期间,在候选人出来之前就有一种表示,有些表示的早,有些较晚,当初共和党人的报纸占大多数,然而二十年来共和党并不能当政。共和党人都是有钱的大资产阶级;民主党向来是代表农民、小资产阶级、知识阶级的党。照党的背景看来,报纸老板共和党人的特别多,应该是共和党永远当政。但是社会并不因为共和党报纸多而影响选举。英国也是一样,有一个时期,共党只有一个报,销路很小,叫做《H.R.报》,后来销路增加,那时自由党有无数报社,然而工党已经当政了两次。这就说明这些国家没有一个报算是政府的,他们是独立的,能够自立的。这与我们有很大的区别。像我们现在的困难状况之下,纸的来源要靠政府配给,一部分材料也得要政府帮忙,至于广告,在我工业不发达的国家等于没有。所以广告的收入不算重要。尤其在这个困难时期,主要的报纸都是政府报,或是党的报纸,因为是政府的报、党的报,言论自由当然就比较有限制,我个人的看法,感觉到胜利之后,政府把上海几个私家报纸都收归政府办、党办,至少党或政府的股东占多数,这个政策我想是不对的。应该多容许私营的报纸存在,而且应该扶助,鼓励私家报纸,让它发展,这也是养成言论自由的一个方向。政府要靠政策行为博取舆论的支援,而不靠控制来获取人民的支持。我觉得这些言论自由里面一个重要问题,值得大家思考的。
关于材料,包括纸、原料的配给,在现在艰难的时期,我觉得应该养成一种习惯,由编辑人协会,报业协会,外勤记者联谊会等团体,参加支配报纸。因为言论自由不应该受这种不能避免的物资的影响,这是值得讨论的,不过要想在这困难时候做到完全自由独立,确实很难。
回想我们办《独立评论》时,真是独立。那时销路很广,销到一万三千份。我们是十二个朋友组织一个小团体,预备办报,在几个月之前,开始捐款,按各人的固定收入百分之五捐款,这是指固定收入而言,临时的收入不计算,几个月收了四千多元,就拿来办报。我们工作的人不拿一个津贴,也没有一个广告,因为那时广告要找国家银行或国家机关去要,那么就等于接受了政府的津贴,等于贿赂,所以五年之中,我们除了登书刊的广告之外,没有收入。我们发表的文章有四千篇,没有出一个稿费,因为那时我们这班人确实以公平的态度为国家说话,为人民说话,所以我们即使不给稿费,人家也把最好的稿子送来。最初我们的稿件百分之九十是自己写的,后来外稿逐渐增加,变成自己的稿只有百分之四十五,外稿占百分之五十五,甚至有许多好的文章先送到我们这里来,如果我们不登,再转投其他有稿费的刊物去发表。在民国三十五年回国时候,许多朋友说:“胡先生,我们再来办个《独立评论》,”但是那时排字工人的工资比稿费还要高,我拿不出这些费用,非政府帮忙不可,而且人人都要稿费,我也拿不起,若是我办杂志而要求人的话,我就不办了。这并不是责备任何人,而是事实。这就表示在自由企业不发达的国家,又在这种局面之下,当然有许多方面不容易有完全独立或完全自由的言论。不过无论如何,自由的风气总应该养成。就是政府应尊重舆论,我说这话是一个事实,大家应该谅解。我觉得,不可以为自己党来办报、政府来办报,就可以得到舆论的支持,没有这回事的。这种地方,应该开放,越开放越可以养成新闻独立,越可以养成言论自由,而政府也就可以得到舆论的支援。至于支配纸张材料的机关,应该由有关的团体参加,政府不可以配给政策影响言论的自由。
有人说只有胡适之有言论自由,这话不是这样说的。从前我们办《努力周刊》,正在北洋军阀时代;办《每周评论》是民国八年,也是军阀时代;办《新月》杂志是国民革命后的头两年,后来办《独立评论》,完全是国民党当政时候,是在九一八事件发生以后的几个月,我们受了“九一八”的刺激才办的,一直办了五年,到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出最后的一期,二十八日北平就丢了。在这个时期,人家就曾说过胡适之才有言论自由,其实不然。我承办的头一个报就是被北平警察厅关闭的。第二个在曹锟贿选时代,当时的局面使我们不能说话,所以就自己将它取消了。后来的《新月》杂志也曾有一次被政府没收,《独立评论》也曾被停止邮寄,经过我打电报抗议以后才恢复的。当宋哲元在北方的时候,那时是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我新从国外归来,一到上海就看见报纸上说“北平的冀察政务委员会把《独立评论》封了”。这是因为我12月1日到了上海,所以就给我一个下马威。那时我也抗议,结果三个月后又恢复出版,所以我并没有完全失掉言论自由。为什么那时我们的报还有一点言论自由呢?因为我们天天在那里闹的。假使说胡适之在二十年当中比较有言论自由,并没有秘诀,还是我自己去争取得来的。
争取言论自由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得到政府的谅解,得到各地方政府的谅解。政府当然不愿意你批评,但要得到政府谅解,必须平时不发不负责的言论。比方中日问题,我们的确对于政府有一百分的谅解,在报上不说煽动的话,即使有意见或有建议,只见之于私人的通信,而不公开发表。在那时,我们曾提出一个平实的态度,就是公正而实际,说老实话,说公平话,不发不负责任的高论,是善意的,久而久之,可以使政府养成容忍批评的态度。
人家说,自由中国言论自由不多,不过我看到几个杂志是比较有言论自由的,譬如杜衡之先生办的《明天杂志》,臧启芳先生办的《反攻杂志》,我们觉得他们常有严厉的批评。《反攻》上的文章对于读经,有赞成的,有反对的,这个也是言论自由。我还看见几个与党有关系的杂志,对于读经问题,批评的也很严厉。《明天杂志》对于政治的批评也颇有自由,这都是好的现象。只要大家能平实,以善意的态度来批评,是可以争取言论自由的。况且我想政府也需要大家的帮助,只要大家都说公平的话,负责任的话。今天我因为没有准备;讲的很草率,请大家原谅。
(本文为1952年12月1日胡适在台北市编辑人协会欢迎会上的演讲,收入1986年3月25日台北远流出版公司出版的《胡适作品集》第26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