俟至一九六一年春, 我们从成都北门洞子口铁路工地转移到了成都东郊热电厂扩建工地后, 陈虎翔在一个周末找到我, 心神不定地向我说:“ 我刚刚收到了自贡法院的通知函, 他们委托成都中院代为宣判。宣判日期另行通知。”
“好哇!总算要说个一二三啦!他妈的,一拖就是两三年!”
“好啥好?难得说。我已作好了最坏的思想准备, 把东西都清点好啦, 反正拜托你啦。如果我被抓走, 你就帮我通知家人来取。”
“不至于吧, 会黑到这个地步么?”
“No, no、no、no!你还嫩, 老弟,我毕竟比你多吃了几年蠢饭。你想想, 事情本来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为啥一拖就是两三年?这是胳膊朝内扭啊!哪个法官敢帮右派说句公道话?他们根本就没有把我当原告, 一审二审都没通知我到场, 你说,这还有啥好果子?”
“那、至少也没理由抓你呀!”
“难说, 你我本来就是人家菜板上的肉。看看人家周新民, 能用法律和真理来衡量吗?这叫做欲加之罪啊!晓得不?老弟!”
我一时无话可讲了, 被陈胡子搅糊了, 但我还在拭目以待, 决定好生把这个稀奇古怪的人间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并把这个案例记下传世。
还好,我们盼望了两三年的时辰终于到来了。某日上午, 我陪陈胡子到了成都中院。素来不修边幅的陈虎翔今日却是修理得人模人样的。当我同他跨入悬有国徽的门厅时, 我被挡在庭外了。原来,这种宣判仅仅是做个样子而已, 无任何实质性的意义, 由本单位的行政长官告知一声也行。 一阵惶惑之后, 我就悠哉游哉地浏览着法院外面墙壁上新近张贴的一系列判刑布告了。 很快, 有个直觉提前告诉我:陈胡子获胜了。因为,在布告上的人犯中,有不少人都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坏分子, 且以色狼兼“多吃多占”者即贪污腐败者居多。由于此类恶棍在百姓头上拉的屎尿太多, 再不治治也真是不行了, 若让他们继续充当党的化身就更是要叫天下人等笑掉大牙了。因此,当毛泽东刚刚开始吃到“刘邓路线”提供的“高级饼子”和红烧肉之后,就很快来了精神,动了念头,决定清理“四不清”了, 也好顺便将虚报浮夸啦,饿殍载道啦,向河水交了学费啦,等等等等,亦即 “一个指头”的问题,顺便推给下面各级地头蛇的头上了。拿他们充当替罪羊乃是绝对符合时宜,也是可得人心的。所以,在圣上的此般谋略中,陈胡子可算搭上了一趟政治班车,胜诉无疑了。
果不其然, 陈虎翔走出门厅时简直如坐春风。色狼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 另判两年徒刑。我的第一反应是判得太轻了,因为原告不止陈大胡子一人呢!不过转念一想,倘若只有大胡子一名右派作原告, 也许还把这条色狼撬不翻呢。这或许正是没指定陈虎翔作为第一原告,或原告之一出庭的主要原因吧。右派毕竟是右派。右派之妻也毕竟是右派之妻。睡睡只属作风问题不是政治问题, 一般给个警告就完了。如果色狼不是还有多吃多占的经济问题, 仅仅睡了几个女人么,那是绝对不会拿他咋样的。我帮陈胡子拟定的那个命题虽然咄咄逼人, 但充其量也只能从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党组“班长”那儿争到一个行政处分而已。我的这个推理在继后的“文革” 中得到了确切证明。由于未在法定老婆之外没睡睡别的女人的“班长”、 “副班长” 和班内成员,乃是很少很少的,故秃子林彪即以“生活小节”一抹了之 。
但是,无论怎么说,我还是要为我的难友祝贺这个胜利的,尤其是他打得色狼下跪告饶一幕还是十分解恨的。于是, 我毅然脱下了母亲在去冬寄来的毛衣, 立即到“汇府”(旧货市场)去卖了十八元, 一道兴冲冲地走进了春熙路耀华西餐厅, 叫了肉饼、炸肉和两杯法国葡萄酒, 为右派的胜诉与尊严干杯!不过, 当这醇香的异国佳酿来了后劲时, 我们都像娘儿们似的啜泣起来了, 也许是这条汉子进一步觉查了这份胜利的苦涩吧, 他竟梗咽失声了, 但又不便尽情痛哭(像直立在岷江岩岸上那样嚎啕),而只得让双肩加快颤动的频率和幅度……之后,我们就在这份尴尬的但却难得的胜利之中各奔东西了。
我去了大马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