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说,人是目的。关于这个判断的连带判断是,人不能被作为手段或工具。欧洲十八世纪以来的启蒙运动可以被称为人的觉醒的运动,以康德的命意,启蒙运动是人从自己幼稚状态进入成熟状态。经过启蒙运动,日益成熟的人既然认识到人是目的,鉴于人民由具体的人组成,人作为目的似乎就很自然地转变为“人民”是最高目的;这个最高目的又不知不觉被进一步暗转——人民的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神圣性,如此,从人是目的出发,似乎必然得出对人民的崇拜,法国大革命雅各宾党领袖罗伯斯比尔的意见是——我们必须从崇拜上帝转变到崇拜人民;或者说,人民就是雅各宾党人的上帝。
可是历史本身所表现出的又是如此激烈地悖论,正是崇拜人民的雅各宾党人,疯狂地屠杀人民,是否雅各宾党人都是言行不一的伪君子呢?绝对不是,从他们遗存的言行记录来分析,他们的信仰——崇拜人民——是十分坚定虔诚的。何以解释他们的恐怖主义的大屠杀呢?——这是我们现代人对法国大革命的问题;而在大革命发生时,雅各宾党人的意识形态认为那些被屠杀者不属于人民,而是人民的敌人。他们认为,为了维护人民主权和人民利益,他们必须屠杀这些敌人。
我们现代人主要是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一个人是否应被惩罚,而雅各宾党人则是从意识形态出发来判定被惩罚-杀戮的对象。那么现代人的问题也就是问雅各宾党人为什么会对我们看起来十分无辜的人下手,像雅各宾党领袖罗伯斯比尔作为个人来说其实是个很善良的人,其它革命党人也不是野蛮分子,可他们聚集在一起为什么干出了比犯罪集团更重大的罪恶。分析雅各宾党人的意识形态,“人民”(以及“人民主权”、“人民意志”、“人民利益”)这些词只是他们头脑里的理想性概念,并不与现实中的个人有什么对应关系,当他们以伟大的使命感和神圣感认为自己代表人民的时候,他们就有了独裁的资格,作为自信为人民主权的代表,奉天承运,自信具有指认谁是“人民的敌人”的火眼金睛。
法国大革命中许多激进的革命党人集体的“思维逻辑”长久地成为法国知识分子要破解的迷,自由、民主这些概念为什么导致了和它们的意义完全相反的结果,个人一旦成为某种意识形态主导下的集体就完全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在崇拜人民的神圣感的感召下胆大包天、无恶不作,其社会心理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勒庞(Gustave Le Bon,1841——1931)以法国大革命作背景思考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他通过革命中种种行为的分析发现,即使一个个有自己独立见解的人,一旦他们加入受人民崇拜意识形态鼓惑的群体,就变成了乌合之众中的一员,他们就如同发生化学反应一样变成了一群疯狂和无恶不作的家伙,而且他们在一种“历史使命感”感召下,并没有任何关于犯罪的意识。
勒庞的《乌合之众》自1895年出版以来被翻译为多种语文,一版再版,成为享誉世界的名著。勒庞的著作之所以风靡世界且长盛不衰,在于勒庞尽管是以法国大革命作为他写作的背景,而实际上他所写的是他所处的时代即十九世纪,而十八、十九世纪的革命比起我们时代(廿世纪)的革命来,只是规模很小的序曲,我们时代的群体犯罪记录远远超过了勒庞的时代。但勒庞分析的问题是如此犀利地触及我们的心灵,使我们在思考我们的时代时,总感到勒庞似乎经历了廿世纪,他的分析好像都是对廿世纪的人有感而发的。需要感谢冯克利先生的流畅译文,本文关于《乌合之众》的引文都来自冯译本。
一、心理群体——群氓或乌合之众的形成
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并不会因为聚集就变成群氓或乌合之众,比如传统节日的聚会、交易商品的集市、比如协作劳动的集体。也不是所有的集会都使人丧失个性而成为乌合之众,一次物理学家参与的科学会议,他们是以独立的个人参加的群体,讲演者陈述自己的观点不是表演自己或蛊惑人相信任何意义上的绝对真理,而是要使听众思考他提出的问题;课堂也是一样,老师以讲解引发学生思考;法庭与会议和课堂群体虽不同,但法律的尊严、律师以逻辑而进行的推理、法官对法庭秩序的维持保证了法庭中群体基本在理性状态,尽管法庭并不能保证绝对公正。法庭的群体在更多时候恐怕不是乌合之众的群体,尽管勒庞说,陪审团成员的意识也可能被律师的暗示左右。
那么什么使人群变成了乌合之众了呢?勒庞用“心理群体”指称那些被“集体心理”支配的乌合之众,而究竟是什么使他们形成了一种心理群体?需要具体分析这些群体的形成。一般说来,像法国大革命中涌现的群众团体是受了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影响,但如果你询问那些参加运动、为了革命不惜牺牲生命的民众,他们究竟对启蒙思想知道什么,他们可能什么也不知道。实际上启蒙运动的思想分析起来尽管复杂,但在大众中只是很简单的口号式观念,这种观念的暗示性表现为诅咒——国王和贵族该死,杀了他们之后我们大家做国家的主人;同样种族主义也有复杂的形式,许多学者从“民族性”讨论人种的区别也并不非法,但廿世纪的欧洲种族主义发展到纳粹主义在德国民众中的观念则是——犹太人人性低劣,抢了我们的饭碗,杀了他们;公产主义思想也很古老,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斯巴达社会和柏拉图的构思的理想国,而斯大林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论是——资产阶级该死,消灭他们,就能实现地上的天国。观念在群体中一般都会被简化,因为大众总是喜欢简单明了的观念。
心理群体接受暗示是有一个累积的历史过程的,比如欧洲的反犹主义,并不是到了希特勒才有,而是到了希特勒时代反犹主义达到了高峰,而之前,比如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的《一磅肉》,那个逼迫他人履约,非要割下债务人一磅肉的可恶家伙就被戴上“犹太人”符号。这种反犹主义经过日积月累,在群众中就形成了固定的和偏执的观念,当其发展到极端,一个小事件就能把这些累积的心理能量释放出来,在释放过程中怀着同样心理的人群,不管他们先前是有教养还是无教养,他们的职业是数学家还是鞋匠,大脑中的空间都被这个共同的心理占据,他们放弃了循规蹈矩的生活而变成了一个个胆大妄为的人。
群体心理累积的开始当然来自个人经验,但当累积到一定程度,某种观念甚至与个人经验无关了,比如关于犹太人贪婪、吝啬的观念先入为主地植根到一定大小的群体意识中之后,这种观念就会像病毒一样传染到更大的群体,而且在传染中迅速生出更邪恶的变体,讨厌、厌恶心理会转瞬间变成愤怒和仇恨,而且由仇恨转化为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心理随时可能变为复仇的狂暴行动。我们知道黑死病、霍乱或鼠疫都曾导致人类大面积传染,然后导致大量死亡,在人类的潜意识中也时刻具有爆发“意识形态鼠疫”的可能。廿世纪的斯大林主义风靡世界固然是社会心理累积的结果,更有意识形态鼠疫的传染作用。从社会心理累积的意义上来分析,甚至早在马克思主义产生前就有某种意义的马克思主义,这种主义在群众中的心理是——我们的一切不幸都是由于富人的盘剥,只要在这个世界上把富人们杀灭,然后把他们的财产瓜分给我们大家,从此之后我们就能走上永久的太平岁月。这种累积的心理比反犹主义心理累积的历史还古老,但其能在廿世纪世界范围迅速传播却主要得力于意识形态传染,我们看到这种传染甚至并不区分富人和穷人、知识者和非知识者,许多富人或知识者出身的人都把消灭自己所在的阶级作为拯救世界的方式。当“人民”的神圣性取代“上帝”或“上天”的神圣性,许多人就误以为底层民众的无知和愚昧具有值得崇拜的神圣力量,甚至直觉到在罢工的人群中隐藏着新世界的曙光,认为罢工的合理性必然导致对生产关系彻底破坏的合理性;而不能意识到那不过是场流行病,无论是工厂主盘剥引发的还是几个流氓鼓动的,从合理的要求过渡到不合理的破坏,和街头的争吵发展到野蛮的斗殴一样,和历史的进化只有微不足道的关系。其实生产关系具有超强的稳定性,稳定性来自于人们求生存的本欲,宏观地看,无论意识形态鼠疫持续多么长的时间,流行病过后它还是要回到健康状态的自己,地主和资本家可以被疯狂的群体无故打死,但资本的所有者不能被打死,只要人们害怕饥饿、不甘于贫穷,由于“国家资本”总是比“个人资本”表现出更大的罪恶,对个人自由的尊重最终必然使地主、资本家“复活”。只有在狂暴革命造成巨大灾难之后,人们才能体会到,社会的所有人成为富人既然不可能,贫富差距的社会就远比普遍贫穷的社会更容易忍受,最简单的例子,乞丐或逃荒者在前者的社会不容易被饿死。
不过在狂暴革命来临之前,“意识形态鼠疫”一旦传播到人群,个人的志趣、爱好、微妙的个人思想仿佛被狂风卷走,“意识形态鼠疫”泛滥到被感染的人们的脑海空间中,作为“真理”的意识形态如掌控他们心灵的魔法一样使个人如同波浪里的水滴,失去了自我控制力,只能随着群体的波涛肆意汹涌。人群叫嚣扰攘,一团团、一簇簇,无意识的冲动淹没理性,人群如肆意奔腾的洪水,所到之处如蝗蔽日,当革命成为生活方式,制造死亡就再平常不过,革命者以破坏标榜勇敢,于是人群的破坏勇气互相激励,破坏秩序、破坏文明、破坏生命,破坏之外还是破坏;“真理”以口号的形式被他们声嘶力竭地呼喊,口号也把他们连成一体,口号里的“真理”除了“真理”的发声外,与真理的内涵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勒庞所说的乌合之众。
二、群体的特征:情感简单、道德败坏、智力低下
或许为了行文的方便,勒庞在他的《乌合之众》中在明确了什么是“心理群体-群氓-乌合之众”之后并没有继续使用这样的称谓,而是用“群体”这个概念表征他所谓的“心理群体-群氓-乌合之众”,我们也按勒庞的修辞照办,当我们说“群体”的时候是指受某种共同的“集体心理”支配的群氓和乌合之众。
勒庞的《乌合之众》广泛传播的原因之一恐怕在于勒庞冒犯了许多人的世界观,由于人们总是生活在人群中,个人对于“人多势众”有一种天生的心理恐惧,由于恐惧,人们总是不由自主地对集体主义心怀崇敬,在许多情况下,人们情愿放弃自己的观念而去迎合众人,认为“众人”不仅代表了力量,而且代表了真理。但是勒庞却以精辟的分析、毫无遮拦的辞藻,赤裸裸地揭露出群体的情感幼稚、道德败坏、智力低下,在人们起初的反感后又不得不认真思考勒庞的论述。
群体时常干出刽子手的举动。勒庞说,“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抢劫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意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人类的机体的确能够产生大量狂热的激情,因此可以说,愿望受阻的群体所形成的正常状态,也就是这种激奋状态。[1]”
在理智状态下,人们情感受理性的支配,比如人们知道舞台上那个扮演坏蛋的演员,如果他把坏蛋的可恶表演出来,人们尽管憎恶这个坏蛋,但知道舞台形象和演员之间不是同一关系,人们对坏蛋的憎恶不能移情到演员身上,反倒是应该感谢演员的表演。但这种理智状态却容易在群体中丧失,群体心理的移情作用会把某些憎恶集中在毫不相干的人身上。比较中国廿世纪的批斗会与正常国家的法庭就容易发现,愤怒的阶级感情会在批斗会中移情。由于批斗会不是法庭,没有法律权威的约束,只有阶级情感的无限发泄,即使淳朴如中国人也很难把握住自己善良的天性。我们知道,即使一个德高望重的乡绅,一旦被放置到被批斗的位置上,他的被批斗地位本身就可能成为他必须承担属于他本阶级的一切罪恶的指控,一个和该村毫不相干的要饭的过路人在诉苦中也使听众由同情的感情而转化为愤怒的感情,把对“剥削阶级”的仇恨转化到该乡绅身上,仿佛要饭者的苦难都是由该乡绅造成的。法庭在法律权威的约束下只对发生的事情和当事人推理,而不承认移情的合法性,但为了使阶级仇恨加剧,人们接受的阶级理论的暗示是——必须把个人仇恨上升到阶级仇恨,也就是说,即使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人,只要他属于罪恶阶级,那么我用自己本阶级的苦难向他指控也是合理的。这样群体的情感就在这种模糊的移情作用下任意泛滥,群体在此移情作用下,发现那个曾经帮助自己、解决自己家庭纠纷的乡绅的一切善行都是欺骗和伪装,“实质”上他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这样与法庭的推理逻辑不同,群体就在某种激烈感情的作用下,用自己想象的罪恶把一个无辜的人判了死刑。我们知道,在“土改”中的“地主”如果没有来得及自杀,就很容易被狂暴的群体打死,哪怕他的确是个靠勤俭持家致富,从来没有伤害过邻居的人。
“群体慢慢杀死没有反抗能力的牺牲者,表现出一种十分懦弱的残忍。不过在哲学家看来,这种残忍,与几十个猎人聚集成群用猎犬杀死一只不幸的鹿时表现出的残忍,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2]”人类有着伟大的同情心,但他们还有虐待狂的心理,尤其是他们作为群体存在的时候,这很可能是人类漫长的狩猎时代的心理遗存。集体无意识所反映的是人类历史中的集体潜意识,当个人单独存在的时候,他力量的孤单和弱小使他的恶性处在隐伏状态,但一旦获得集体的后盾,他就仿佛被灌注了神通,“在群体中间,傻瓜、低能儿和心怀妒忌的人,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会感觉到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力量。[3]”这解释了群体何以干出最恶劣的极端卑鄙无耻的勾当。
说群体道德败坏,实际上是勒庞这样的理性哲学家以自己的一般道德原则对照群体的行为结果而言,而如果分析群体的道德心理支使他们所做出的行为,他们的道德败坏的行动恰恰是在他们自认为某种高尚道德的支配下完成的,也就是说,在他们违反人类一般道德的行为中包含着自我感觉十分高尚的道德心理。比如中国廿世纪六十年代的红卫兵,由于他们接受了知识分子作为堕落阶级一分子对历史的发展有害的意识形态,他们虐杀老师是怀着崇高的道德情感,有如医生切除了病人发生病变的肌体,或者如同农夫以毒药杀死了危害庄稼的害虫、猎人杀死了食人鳄。这种意识甚至有着古老的传统,我们知道,在某些落后的地区,如果巫师指认某人魔鬼附体,如果魔鬼不能被巫师以法术驱赶出去,那么一个可能的结果就是众人把那个魔鬼附体的人打死,淳朴的众人不以此为残忍,而且以此为高尚,因为他们自觉自己杀死了魔鬼——为民除害了。
若说这种巫术“文化”导致的杀人案例是由于文明的不发达,人们的愚昧造成了不自觉的犯罪,未免把事件的残酷推给了抽象的“愚昧”;而在知识者中,由于群体心理之间的互相暗示,这种巫术时代以高尚道德心理进行凶残的杀戮的行为其实也非常普遍,只不过巫术话语转化为新时代的意识形态话语,好像巫术的“愚昧”消失了,其实没有消失,只不过转换了修辞方式,说一个人被资产阶级思想毒化的新时代语言与说他被魔鬼附体的旧时代的巫术语言的区别只是字面上的,内容没有实质性区别。我们都趋向于认为医生的心理应该是知识者的心理,但他一旦意识到自己是高尚的阶级群体之一员的地位或者他努力向这样的地位靠拢,他就和野蛮人的道德水平一致了,当年中国国家主席刘少奇在偏僻城市的暗室中,医生们在诊治和打针前要呼喊口号,为了显示他们的高尚情感——体现对人民的爱,他必须表现出对阶级敌人的恨,于是把治病的针头作为虐待罪犯的武器。当然,被虐待者(刘少奇等人)当初是“高尚情感”的传播者,尽管他们不是始作俑者,而自己又作为这种“高尚情感”的受害者也就有某种宿命的味道,就像雅各宾党领袖罗伯斯比尔最终也被送上他杀人的同一个断头台一样。
文明的花样翻新并不能剔除隐藏在人类内心中古老的潜意识,只是理智状态的个体压抑了它们,而群体则能将这种个体压抑心理暂时解除,从而能使潜意识在某些时刻淋漓尽致地以行为表现出来。由于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新词汇,仿佛文明时代的人指责愚昧就表明他们已经完全与愚昧划清了界限,我们并不否认人类文明的进步,但显然这种进步没有新鲜名词所夸张的那么大。勒庞认为,一个数学家只有在他的专业表现出惊人的才华,而如果他作为群体的一员,他对自己行为善恶的判断力和北京永定门火车站骑三轮的人的判断力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这解释了群体为什么不能集合智能而只能集合冲动和暴虐的非理性,因为群体的专业不可能是数学、物理学这样理性的工作。勒庞说:“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4]”我们不必计较勒庞把妇女和儿童与野蛮人并列似乎违犯了女权主义者,勒庞的意思是说,群体的智力不完善,他们因为他们作为集体心理的群体而把进化给予他们的智力暂时抛弃了,仿佛回到了幼稚和不成熟的原始狩猎时代。勒庞说,“从一定意义上说,群体就像个睡眠中的人,他的理性已经暂时搁置[5]”,“既然群体没有思考和推理能力,因此他们不认为世上还有做不到的事情。一般而言他们也会认为,最不可能的事情便是最惊人的事情。[6]”睡眠的人在梦幻中自觉并没有丧失理性,所以他那在现实中不能实现的想法都变成了梦里的鲜明形象。群体的想象力由于也同样失去了理性的制约,就很容易把非理性的幻想当成可以实现的“理想”。比如廿世纪五十年代中国的炼钢运动的滑稽性只有在事后的反思中才能体会得到,而在当初无论是杰出的工程师还是大学的名教授很少人体会其中的荒诞性——历史的喜剧总是被作为正剧来演出的,正因为太严肃所以让后辈觉得很滑稽。群体为什么会以严肃的态度在历史中表演滑稽剧呢?
中国有个成语叫“三个臭皮匠顶过诸葛亮”是集体崇拜的经典话语,似乎人的集体智能可以累积起来,从历史的发展来说,人类文明的确是积累的结果,但“积累”是个人智能的积累,不是群体的积累。集体从来不能从事高智力的工作,一件艺术品“集体创作”肯定是平庸乏味的;牛顿和爱因斯坦的工作是不可能靠集体完成的,中国人即使人数再多,如果不激发个人天才,即使积累一亿个臭皮匠的“集体智能”也还是臭皮匠的智能,永远不会胜过爱因斯坦的智能。迷信集体,以为一旦把人集合起来就能使智能和创造性发挥到极大值,这是中国廿世纪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心理基础,不幸的是这种虚幻的创造性只能是集体欺骗自己,饥饿所损害生命却不能因对集体的迷信而避免,集体中的人在面临死亡时领略了个体的孤独性-个人性,死亡总是件极具个人化的事。蒙昧时代为减轻死亡的孤独便有殉葬的风俗,而到了廿世纪,为了某种虚幻的观念牺牲了无数生命,可看作群体为观念而集体殉葬,与古代不同的是,这次的殉葬规模非常大,有四千万人之巨。
一个大楼固然要许多人来建设,但大楼的“灵魂”即设计者却无论如何不能是“集体”,集体只能从事简单的、机械的劳动,而创造性的劳动永远需要靠个人完成。“群体中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才的智能。如果‘整个世界’指的是群体,那就根本不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整个世界要比伏尔泰聪明,倒不妨说伏尔泰比整个世界更聪明。[7]”群体一旦接受暗示把某种意识形态作为真理,其专横不仅表现在群体自身行为的野蛮专断和智力低下,而且压抑一切个体的智能和天才。可以想象,如果让一个群氓崇拜的群体发布对天才音乐家莫扎特的指令,命令他创作使群体喜闻乐见的音乐,要求他为大众服务、为革命阶级服务,莫扎特的天才就像信天翁的翅膀,因被水手们的玩弄成了阻碍自己飞行的累赘,反不如一只小巧的麻雀显得聪明,——这是波德莱尔《信天翁》一诗表达的意象。
三、群体与领袖的关系
群体需要领导者,但他们所需要的领导者从来不是一个智能的人,他们所需要的是一个迎合他们口味的领袖。在群体面前的讲演家不需要启发思想的学者,因为启发思想必然要分散群体的注意力,是令群体反感的,讲演者不能在一心要把国王送上断头台的群体讲演法律和人道主义,否则你很可能被愤怒的群体掐死后踏烂。他们需要的是简单明了的鼓动,只有他们希望听到的真理才是真理,“真理”的表达必须是“坚决反对”和“坚决拥护”的旗帜鲜明的口号,不能啰嗦模棱两可,只有如此他们才“喜闻乐见”。掌握了什么是群体喜闻乐见的,操控群体对领袖来说又是件并不太困难的事,这是由于群体的智力低下,容易被暗示左右。“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情感;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8]”
因此,杰出的群体领袖必须深谙“违道以干百姓之誉”。希特勒之能成功一时,在于他具有洞悉群体心理的高超本领,他甚至说出了比勒庞这位社会心理学家更深刻的剖析群体心理的话,他认为,群众就像女人,宁愿屈服于坚强的男人,群众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高贵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即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9]”从这段话我们似乎看出希特勒这样的成功领袖并非不理解自由主义的自由的意义,他之成功在于他迎合了他的德国人民的群体心理,一个领袖知道什么是善,但又知道什么时候必须行恶——这种马基雅维利主义恐怕是天才的权术家都需要首先掌握的。
由于群体感情偏执、道德败坏、智力低下,他们尽管如洪水泛滥使人恐惧,但他们又具有一切可怜虫的特点——向强权低头。“群体喜欢英雄,(英雄)永远像个恺撒。他们的权杖吸引着他们,他的权力威慑着他们,他的利剑让他们心怀敬畏。”“群体随时会反抗软弱可欺者,对强权低声下气。如果强权时断时续,而群体又总是被极端情绪左右,他们便会表现出反复无常,时而无法无天,时而卑躬屈膝。[10]”这样,对善于驾御群体的领袖来说,他必须要利用强权和必要的手腕,领袖用适当的方式越是虐待崇拜他的群体,群体就会表现出对领袖的绝对顺从。为了使群体时刻对领袖表现出崇拜,领袖需要适时地在群体中制造恐怖,恐怖不仅使群体对领袖所指的所谓敌人拥有无限的仇恨,而且会因此恐惧而加倍地对领袖崇拜,只有领袖制造的恐怖足够强烈,群体才能立即投身到消灭领袖所指的敌人的行动中,即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勒庞举例说——“当波拿巴压制了一切自由,让每个人都对他的强权有了切肤之感时,向他发出欢呼的正是那些桀骜不驯的雅各宾党人。[11]”
因此一个杰出的群氓领袖,必须学会利用集体无意识适时地达到“咈百姓以从己之欲”。由于群体不善于思考,他们并不能以学者的眼光辨别什么是真理。领袖要驾御群体,使之任凭自己的操控,就需要用适当的修辞告诉群体什么是真理。这种修辞方法即不需要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更不需要现代分析哲学,而是依靠——论断、重复和传染。我们前面已经讲到传染对于群体心理形成的巨大作用,但传染的源头却需要论断和重复,所谓论断就是省略烦琐的论述,只告诉最后的结论;而重复就是把论断一而再再而三地灌输到群体的耳朵里。那个发表论断和不断重复的领袖必须有病态的、骗执的热情,一个半疯半癫的执着的领袖就容易给群体造成他已经拥有最高真理的印象,我们看列宁的讲演就是这种“真理制造者”的典型,他不会像书斋里的哲学家那样小心论证,但他比书斋里的哲学家显然要大胆得多,在他的嘴里时刻都会滔滔不绝地产生出“科学真理”,群体不会在乎什么是科学、什么是真理,凡是能打动自己的感情的都是“科学真理”。
一个善于操控群体的领袖当然不能完全依靠其个人的论断、重复和暗示,为了使“真理”不断地被论断、重复和暗示,还需要培植洗脑专家和建立舆论阵地。我们知道农民具有质朴的天性,他们的脑筋不容易接受外界的信息,假如他们不识字,再加上方言的障碍,宣传家对“真理”的重复聒噪也就和乌鸦的叫唤一样不容易在呆头呆脑的农民身上发挥作用。但领袖派遣的洗脑专家很快发现了一种使农民陷入癫狂状态的方式,我们知道,在中国廿世纪的农村,为了使农村形成一定的红色恐怖,激发农民阶级仇恨的方法是诉苦会,让群体在一个会场中造成一种苦难深重的气氛,由于中国农村的贫困是几千年来就难于解决的难题,于是洗脑专家就把对苦难的申诉上升到阶级论——这是几千年的剥削制度造成的。结论是推翻私有制,建立共产主义新农村,在这种“真理”的引导下,高级社建立起来,吃饭不要钱的共产大食堂造成一种地上天堂即将来临的幻象。不久“共产主义天堂”真的来临了,因为饿死的人大概已经品尝了天堂里宴席的滋味,可惜活着的人由于浮肿再没有诉苦的力气了。
由于大多数人除了自己的行业,对于许多问题都没有清楚合理的想法,勒庞认为,领袖就具有做群体领路人的作用,但这个作用可以用定期出版物来代替,因领袖不可能时刻在群体聚会中讲演,“这些定期的出版物制造有利于群众领袖的舆论,向他们提供现成的套话,使他们不必为说理操心。[12]”廿世纪群氓崇拜的国家都普遍地把公共舆论牢牢控制在领袖的手腕之下,当领袖需要什么观念做真理,他就会命令舆论阵地立即炮制出大量“科学真理”,制造“科学真理”的速度显然比制造生活用品的速度要快得多、效率高得多。谎言重复千遍不会变成真理,但谎言重复千遍容易使群体相信被重复的谎言就是“科学真理”。
四、独裁制度是大众民主惟一能够理解的统治
“独裁制度是大众民主惟一能够理解的统治[13]”——勒庞这句精辟的判断概括出,廿世纪所有狂暴的大众民主为什么都无一例外地走向独裁制度。人类的既有历史表明,如果民主意味着人民做自己主人(即所谓人民自己统治自己)的话,民主就从来没有实现过。那么民主的意义是什么呢?民主的确切意义是防止独裁,即存在某种约束机制,使得即使一个坏的统治者当权也不能用权力作恶,西方民主的这个机制是用权力制衡权力,这才是民主的理性意义,也是民主的精髓。
但大众民主则与民主的理性意义相去甚远。当群体把“历史使命”赋予在自己肩头,他们就需要思维一致、步调一致直至行动一致。如果“民意”全部趋向一致,那么“民主”也就十分简单,如果人民一致认为领袖的意志时刻代表人民意志,独裁者的独裁的确就是最广泛的人民“民主”。
廿世纪“人民”崇拜具有极端主义宗教的特性,群体中的个人时刻准备把自己消融在群体中,所有与群体相冲突的个性都会被他自己所仇恨,所以作为人民中的一分子,他不会从自己的思维出发思考问题,而是时刻准备赞美群体意志,而这种群体意志的体现莫过于作为人民喉舌的宣传机构了,当这些代表人民意志的宣传机构英明地指出谁是敌人、谁是朋友,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群体的唯一表达是赞美——说到我们心里去了、太英明了、太正确了。宣传机构的观念来自于何处呢?当然是来自领袖。领袖作为政教合一的统治者,他说他时刻代表人民也并非是自夸,因为对于时刻等待无条件地接受真理的群体来说,极权的领袖的意志不获得人民的一致拥护的几率接近零。
当然,由于人类理性的天然作用,即使再观念一致的群体中的个人也总能产生怀疑主义,为了使得领袖意志时刻代表人民意志的观念得到强化,就需要从幸福的宗教意义出发教育人民使得人民自觉地放弃自己的“模糊认识”而听从领袖的意志。类似于福音书的传诵,领袖的教诲被宣传为通向人民幸福康庄大道的唯一指南。在勒庞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已经十分强大,他说,“社会主义为何如此强大,原因在于它是具有活力的最后幻想。[14]”“它(社会主义)依然继续发展,它的主要力量是因为这样的事实,即他的鼓吹者是那些非常无视现实,因而敢于向人类承诺幸福的人。[15]”基督教上帝的天堂的幻想是死后才能达到的,这种天堂幸福承诺显然不如现世的幸福天堂承诺更有吸引力,这是为什么唯物主义的地上天国忽然风靡廿世纪的原因。当无神论采取极端宗教主义的形式似乎比有神论的宗教要“科学”,通向幸福的唯一道路和道路尽头的理想国仿佛就在领袖的带领下按“科学必然规律”指日可待。群体并不能区分可实现的现实目标和纯粹的幻想之间的差别,这使得善于掌握群体的独裁者可以把幻想的吸引力置于可实现的现实目标之上,或者干脆,把幻想等同于可实现的现实目标。
如果承诺的幸福在某个阶段不能兑现怎么办?对于大众民主-独裁制度来说,问题实在是太容易解决了,斯大林主义的办法是宣称——因为人民中出现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阶级敌人;幸福目标的暂时偏离是因为有人背离了领袖的正确指引,因为一切使幸福目标偏离的错误绝对不会是领袖造成的,他作为人民意志的最高体现在总路线上是绝对不会出现错误的。我们知道在中国廿世纪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的大饥荒并没有动摇领袖的绝对权威,因为接下来中国社会很快转入对子虚乌有的阶级敌人的斗争,阶级斗争采取残酷清洗和群氓武斗的形式。所以我们可以总结出一种几近普遍的历史现象,人民崇拜一般都转化为对人民的恐怖主义——对人民中可能存在一些可怜的“个人主义”的人实行肉体消灭。对所谓人民敌人的肉体消灭被宣传机构宣传为领袖带领人民取得的重大胜利,死者的残肢断臂和成倍增加的火葬场的火苗被认为是史无前例的革命成果,这种革命成果的大跃进反过来更加剧了人民对领袖的崇拜,因为没有比个人生命遭受危机的人更愿意对领袖进行崇拜的了,既然崇拜领袖是使自己可能免于被划分到“人民敌人”阵营里的唯一方式。
既然群体甘心情愿把自己的主权交给独裁者,独裁者为使自己成为时刻为群体做主的人——维持其独裁统治,他当然希望人民处于乌合之众状态,而不愿意他们有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所以“大众民主”都把仇恨个人思想作为真理的原教旨。这种原教旨的实现形式一般采取国家主义或民族主义以及利他主义,尤其是利他主义。
国家主义、民族主义以及利他主义都有自己合理存在的条件,比如在国家民族遭受外国武装侵略,强调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就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要的,利他主义也是人类的高尚情感,甚至某些动物也有为救助同类而献身的壮举,这显然是生命发展到高级形态才有的行为。但以否定个人主义出发,无条件地宣扬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和利他主义则是一切专制极权主义的品性,其给予人民所造成的危害远大于其所带来的好处。何以言此呢?
独裁者的人民崇拜者表面看是从人民出发,但他正是通过对个人主义的批判和利他主义的宣扬力图使每个人的自我尊严和自我价值丧失,从而掏空了“人民”概念的内涵,使人民不再和具体的人发生关系。我们不否认在某些情境利他主义的必要性(比如救助落水儿童),但利他主义不能贯彻到普遍的生活中,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准则,如果每个人都应该不把自我放到中心,不是为自己改善生存条件的衣食住行奔波、为自己恋爱、生儿育女,而是绝对地利他,那么,以多米诺骨牌推导,最终的“他”就没有对应者。而实际上,独裁者是以利他主义使那个最后的“他”指向自己,他当然不在乎物质利益,因为独裁者从来不会为财产操心,他操心的是绝对权力,让他的权杖有无上的权威是一切独裁者最关心的。因此,如果普遍的价值观造成人人认为个人价值和个人尊严都不是最重要的,其结果就是独裁者以国家利益或民族利益的名义把人作为工具,于是人群像木偶一样被独裁者操控起来十分容易。如此我们不难看出,从崇拜人民出发,以集体主义意识形态——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和利他主义来约束人们的言行,其不可避免的结果正好是违背了康德的人本主义哲学,不是把人作为目的,而是把人作为实现某些虚幻观念或理想的工具和手段。这就是为什么在廿世纪社会主义“高尚世界观”——国家-民族至上、消灭利己主义——之结果都导致集权主义泛滥和大规模历史性集体犯罪的原因:人民在高尚的“主义”怂恿下上交自己的权利给领袖,领袖的权力就不再受任何制约,而没有约束的极权很少有不导致罪恶发生的。
而勒庞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预言简直可称得上是廿世纪的先知,他看出这种宗教般的意识形态和以往宗教的区别是,由于其地上天国理想的虚幻性使其不起到任何有益于人类文明创造性发展的作用,他说:“今天的社会主义信念虽有明显的破绽,这并没有阻止它们赢得群众。这种思考得出的惟一结论是,和所有宗教信仰相比,其实它只能算是等而下之的信仰,因为前者所提供的幸福理想只能实现于来世,因此无法反驳它,而社会主义的幸福理想要在现世得到落实,因而只要有人想努力实现这种理想,它的许诺的空洞无物立刻就会暴露无遗,从而使这种信仰身败名裂。因此,它的力量的增长也只能到它获得胜利,开始实现自身的那天为止。由于这个原因,这种新宗教虽然像过去所有的宗教一样,也以产生破坏性影响为起点,但是将来它并不能发挥创造性的作用。[16]”苏联社会主义的破产印证了勒庞的判断,除了斯大林的暴君形象、清洗的恐怖记忆、计划经济使经济萧条失衡,苏联社会主义没有为今日俄罗斯留下任何其它遗产,历史的恶的确促进了善,但恶本身无论何时都不是善,没有苏联斯大林主义的大清洗运动,也就没今日俄罗斯和各个独联体国家的改革,但这不说明大清洗是值得赞扬的。大众民主曾被群氓崇拜者宣传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民主”,全部伟大性表现在它的独裁、恐怖、饥荒、集中营、清洗、大屠杀,仅此而已。
五、群体的破坏运动与历史进化的关系
勒庞对群体的“革命”是十分反感的,他看到正如不可能通过一次爆炸使物质组合出一架灵敏机器,幻想通过革命出现历史进步总还是被群体的革命实践证明是幻想,尽管这种幻想还可能在未来发生。勒庞发现,保守性正存在于激进的革命群体中,而他们幻想的历史飞跃除了他们大脑里的幻想之外就全部表现在嘴皮子上。当法国的群氓运动把国王送上了断头台以为就消灭了专制,但无论他们支持的罗伯斯比尔还是路易•波拿巴的统治手段都不过还是老一套,而且其专制的残酷性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廿世纪中国的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在表面激进的掩饰下,内里却是将古代帝王专制极权主义的恶推向了极至。
嘴皮子上的“历史进步”——与历史进步的真实情况很不一致,而且往往是完全游离的——这种情况在廿世纪集权主义演化的大的历史段落中也表现的极为明显。我们知道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曾采取了共产主义的激进形式,但苏联出现的饥荒使他很快实行了新经济政策,而所谓“新”其实就是恢复部分的“旧”,即承认市场和货币的不可或缺。不过在他的后继者斯大林看来所谓新经济政策不过是权宜之计,所以他有步骤、有计划地实现向公产主义计划经济过渡,逐渐消灭市场经济,——这些在嘴皮子上(即苏联意识形态宣传机器)被说成是历史大进步:人类几千年的私有制已经被公有制取代,平等实现了,自由人联合体的集体农庄和国营企业已经彻底改变了旧社会的剥削体制。但平等对自由的损害到了这样的程度——平等地贫困,平等地饥谨、平等地成为饿殍,人们活下去的欲望本身不自觉地逼迫没有完全丧失人性的领导者进行体制改革,于是当初嘴皮子上的历史进步很快被改革不断销蚀,当改革到了必须取消集权主义体制的时候,苏联就自然地解体了,于是公有制被私有制、计划经济被市场经济取代。此时俄罗斯人又在嘴皮子上宣传历史进步:实践证明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是俄罗斯人民探索出的伟大历史进步。从私有制到公产制,又从公产制到私有制,两次“历史性进步”不过是在原地绕了一个圈子,或者,如果说历史的确出现了大进步,那是由于历史出现了大破坏,而进步只不过是对历史遭受破坏的补偿而已。如果没有廿世纪群体的狂暴革命运动,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市场经济,这就是为什么在没有发生社会革命的美国尽管没有三番五次的“历史进步”的嘴皮子上的叫嚣,却能比苏联更多地实现了历史进步。所以勒庞下面的一段话仿佛是在总结廿世纪的革命运动的失败给予人类的教训:“对历史事实最细致的观察,无一例外地向我们证实,社会组织就像一切有机体一样复杂,我们还不具备强迫它们在突然之间发生深刻变革的智力。大自然有时采取一些激烈的手段,却从来不是以我们的方式,这说明对一个民族有致命危险的,莫过于它热衷于重大变革,无论这些变革从理论上说多么出色。[17]”
破坏性革命所造成的社会生活变化只是表面的,因革命激情建立起来的制度总是很短暂。考虑到人类的情感、道德、理性在几万年也只有很微小的变化,因此即使外观的变化也都是技术的改进带来的,比如马达,无论是飞机、火车、汽车和一切动力机车之所以成为它们所是的东西、从而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工具是因为马达的技术发明,马达给予我们生活的影响显然比任何社会革命带来的影响大得多。至于社会革命的痕迹,好比一次特大规模的交通事故,尽管由于其恐怖记忆深受历史学家的青睐,但当人们一旦从狂暴凶猛的群氓崇拜时代返回理性时代,情愿选择淡忘,就像戒除酗酒的人不愿意回顾自己荒唐的过去一样。
我们知道许多试图“翻天覆地”地改变人类生存状态的社会革命的企图也都以“建设新社会”的名义,如果忽略廿世纪的血雨腥风,也可把这个世纪称作“改造社会的实验”的世纪。但所有把人改造成蚂蚁或蜜蜂的努力都宣告破产了,由于人不能被改造成蜜蜂,那么人的人性也就很难被改造成集体主义的“蜜蜂人”的人性,如此集体主义的“蜜蜂人”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也就很难成为人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群体在领袖的带领下尽管费尽心力试图把人改造成集体主义的蜜蜂,其所搭建的“无限美好”的制度土台子,现在看来大多十分可笑,我们还是要恢复到社会实验前的状态,“革命”的痕迹随着岁月的增加将逐渐淡去,剩下的只有一些关于群体斗争的传奇故事,再过若干年这种故事就和文学家的虚构文学很少区别了,比如毛蒋战争只不过是楚汉相争的现代版本,各自认定的正义性在话本小说家嘴里都不过是煞有介事的台词而已。
“最宏伟的试验就是法国大革命。发现一个社会有待于遵照纯粹理性的指导,从上到下翻新一遍,这必然会导致数百万人死于非命,让欧洲在二十年里陷入深刻的动荡。[18]”群体的狂暴运动永远不会是建设性的,而只能是破坏性的,但勒庞并没有否定一切破坏的意义,他可能意识到某些破坏是必要的。如果破坏必要,那么它也并非与建设没有关系,就像尸体被细菌的破坏而成为植物的营养一样,勒庞指出,“群体只有强大的破坏力。他们的规律永远是回到野蛮阶段。有着复杂的典章制度、从本能状态进入能够未雨绸缪的理性状态的文明,属于文化的高级阶段。群体无一例外地证明,仅靠他们自己,所有这些事情是不可能实现的。由于群体力量有着纯粹的破坏性,因而他们的作用就像是加速垂危者或死尸解体的细菌。[19]”什么是必须群体细菌所分解的尸体呢?社会革命所“创造”的怪胎——无限美好的理想国、无比优越的社会制度之类,它无疑还需要群体来破坏,不过“群体”经历此番对破坏主义遗产的破坏后逐渐脱离了乌合之众意义的群体,而逐渐分裂为理性自由主义的个体了;但理性的暂时胜利并不能保证自由主义的个人不会被某种意识形态蛊惑而重新集合为一群乌合之众。
注释:
[1]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23页。
[2]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39页。
[3]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33页。
[4]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21页。
[5]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48页。
[6]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48页。
[7]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16页。
[8]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36页。
[9] 希特勒《我的奋斗》,转引自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汉译前言,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中译者序21页。
[10]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37页。
[11]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37页。
[12]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98页。
[13]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26页。
[14]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89页。
[15]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89页。
[16]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122页。
[17]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作者前言,第2页。
[18]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90~91页。
[19]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