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15年12月10日,我们与挪威奥斯陆大学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丹•班尼克(Dan Banik)教授在广州一起组织了“一带一路与企业社会责任(CSR)”研讨会。研讨会的规模并不大,但参会人员经历的相关性与知识来源的多样性却在会议准备的过程中得以重点强调。来自国内外大学相关领域的教授、智库研究人员、国际发展机构专家、企业家、以及非政府组织(NGO)管理人员等都贡献了自己的经验,可以说,这是一次跨领域、多视角碰撞思想火花的尝试。总体而言,会议实现了“二、三、四、五”探讨CSR议题的初衷,即“二”为探讨CSR的两大场域(国际发展、一带一路),“三”为三类话语(可持续发展、海外投资风险、市场地位与竞争格局),“四”为四个案例(肯尼亚、坦桑尼亚、赞比亚、莫桑比克),“五”为五大后续交流与合作设想(包括设立网路、建立海外投资指南、搜集最佳实践案例、出版理论探讨文章、以及建立资源共享库等)。以下部分我们就会议要点与大家分享。
1.国际发展、“一带一路”与CSR
作为作为本次会议的发起方之一,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国际发展研究中心的徐秀丽副教授首先以“国际发展视野里的企业社会责任(以下统称为CSR)”为题,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上展示了CSR议题与国际发展议题发生粘连的全球趋势和现实选择。她进而谈及国际援助与海外投资在中国案例下的某种联系,并指出,对于发展研究(development studies)而言,CSR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经典议题,但却是新时代下基于中国国际发展实践之上具有强劲知识增长点的一个研究新领域,它使经济问题嵌入社会、文化与政治环境,也使发展研究更关注公司与企业这类私有部门的角色和作用,与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自由主义研究视角不同,发展中的CSR议题更关注本地文化与社会结构对于全球化规则的重塑和调整,从而凸显地方因素的力量,这也是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关键性支点。同样作为一个多学科交叉领域,发展领域所关注的减贫、社区发展、社会性别、治理、资源管理、可持续发展等议题与CSR研究具有很大的交叉,两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将为革新传统发展研究议题,建立新发展知识做出贡献。最后,她结合这些年在非洲,尤其是坦桑尼亚的调研数据,指出中国企业在非履行CSR时可以切入的三个要点,即第一,基于非洲当地的社会问题,减贫与农业发展是重点;第二,非洲国家建设过程中经常出现动员机制缺乏、合作机制断裂等问题,国内政商社互动、共创发展模式可以为此提供经验分享与启示;第三,中国在非企业的日常运营中不断创造“商业边地(businessborderlands)”,可以在沟通中非双方上发挥“第三空间”的桥梁联系功能。
先抛开单纯地讲CSR,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刘宝成教授则将注意力主要放在“一带一路”问题上,提醒与会者思考“一带一路”的本质是什么。横跨历史的洪波,梳理“一带一路”的历史渊源,他认为不管是源于汉时期的“古代丝绸之路”,还是初建于秦汉时期、转型于明朝的“古代海上丝绸之路”,最早并非或仅仅是商业贸易之路,而更多的是古代帝国体制之下对于世界的想象,是夷夏与朝贡概念的投射,因此,经济账并非总是合算,比如,在明朝的“古代海上丝绸之路”中,中华与周边国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的交往如果单纯从经济账上算是亏本的,即周边国家给出一份贡品,明帝国要拿出五份回礼。新时代的“一带一路”体现了新的关系和理念,目前来看,也并非是一种纯粹商贸意义上的战略,而是和国际发展政策、国际关系,甚至“礼品外交”(gift diplomacy)等多元背景相关。上述“一带一路”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走出去”所嵌入的当地环境,因而需要加强中方对于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的了解,否则海外投资将面临诸多风险。刘教授的视角代表了当今学界对于“一带一路”性质的理解方式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产能转移说、南南合作说、挑战霸权说等诸多视角,不同的视角就会指导不同的行动方略,但不管何种方略,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了解、增长中国对于其他国家的知识逐渐成为学界的共识。
作为本次研讨会的另一发起方,来自挪威奥斯陆大学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丹•班尼克(Dan Banik)教授基于早期团队的研究成果,系统回顾了CSR在中国发展的历程,从早期的“引进来”到如今的“走出去”,CSR在中国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外源式(exogenous)”发展到“内源式(endogenous)”发展、从“回应国际需求”模式到“主动制定规则”模式的转变,是个不断“自主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国际发展机构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动、学者与智库的引入、消化与批判性创新、前锋企业的先行实践,以及政府的引导与规制,都成为该领域发展起来的重要因素,而相对而言,NGO在此领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相对有限。班尼克教授还基于团队在浙江的实地调研发现指出,与许多西方企业基于准则型的(rule-based)CSR实践模式相比,中国企业CSR实践更多的是维系“关系(relationship)”型。他还指出,北欧企业的CSR实践在其境外比北欧本土更为活跃且投入更多,这是因为北欧的社会福利及公民权益保障已经很好,而企业可做的相对较少。
比较的研究方法在接下来前瑞典CSR大使、新环境AB咨询智库的发起人彭特•约翰逊(Bengt Johansson)先生的展示中得以进一步延伸,当我们探究中国公司海外经营时所面临的社会文化环境时,我们自然也想了解源于西方国家的跨国公司是否面临类似的问题。约翰逊先生曾受雇于欧盟委员会,曾在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长期工作过,对中国有着较为丰富的理解。他在展示中提到,当他的关注点从中国加入WTO转移至中国对外投资时,他开始更加关注比较西方企业在发展中国家运行发展的经验。他提到瑞典公司在赞比亚运营的故事:某公司需要雇佣身体健康的当地员工,而这个目标的达成却需要提高整个家庭成员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水平,换言之,这家公司需要帮助赞比亚社会提供公共卫生、艾滋病防治等服务,以及干净整洁的水,提高教育水平等。对于瑞典公司而言,这些工作并非是公司的分内之事,一般也无法构成公司的责任,而更多的是当地政府的责任,然而,当地方政府的能力低下,尚不能完全承担这些功能,而企业又需要在此地可持续经营时,那么企业就必须需要和当地政府分担发展的责任,这一点和我们之前所提到的中国企业在非履责的三个切入点有了很好的呼应。约翰逊先生在报告中还提到了“CSR报告疲软”、以及中国公司与世行机构合作来落实国际CSR规则的实践都富有启示。
2.有关一带一路CSR议题的三类话语:可持续发展、海外投资风险与市场地位
CSR话语与实践在中国经历了一个从“外源式(exogenous)”发展到“内源式(endogenous)”发展、从“回应国际需求”模式到“主动制定规则”模式的转变,是个不断“自主化”的过程,而“一带一路”的推出毫无疑问加速了这个自主化过程的进展,也将在根本上塑造了中国与国际CSR发展的路径。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国际发展机构通过国际化准则、学者与智库通过研究与批判性思考、前锋企业通过探路实践,以及政府通过引导与规制,都成为塑造这个领域的重要利益相关者,而沟通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话语就变得至关重要。本次研讨会还呈现出三类有关“一带一路”CSR议题的话语体系,即可持续发展、海外投资风险,以及市场地位与竞争格局,这三类话语尽管具有各自不同的背景、理念与方式方法,但相互之间具有一定的可沟通性。
“当我们面对企业讲CSR,我们一般更多的讲可持续发展,而非社会责任”,这是来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王亚琳女士的开场白。商务部、国资委、UNDP三方合作刚刚在11月初发布了首份中国企业海外可持续发展报告,该份报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次较为全面系统地梳理了中国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运用国际普遍认可的公司治理、经济、环境和社会四个维度进行分析,既有助于用国际通用的语言来讲述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经验,同时也助于中国企业树立海外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方法。王亚琳在报告中首先将“一带一路”8大工作领域与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进行对接,认为两者存在许多交叉重合的地方,两者都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和农业发展作为重点关注的领域,两者也都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计作为努力的目标。她的报告重点在于提供了中国企业海外可持续经营的基本数据,包括比如90%以上的中国受访企业都建立了或计划建立海外CSR管理体系,但仅有10%左右的企业定期单独发布了海外经营的CSR报告等。中国企业落实CSR所面临的三大限制因素主要是:缺乏理论或实践层次的指导、缺乏激励的动力或惩戒、财务困难等。UNDP作为联合国的重要机构,也将搭建贯通国内外政界、金融机构、学界与媒体、国际机构、NGO与行业协会等各个利益相关者的中国企业海外可持续经营联盟(ASCEA),加强各方沟通与集体行动,共同助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与“可持续发展”话语紧密相关,“海外投资风险”也是与企业展开CSR沟通的另一类话语体系。如果说,可持续发展是从正向角度激励企业开展CSR,海外投资风险则是从负向的角度给企业提供了落实CSR的动力机制。来自商道纵横的郭沛源博士以“中国海外投资中的透明与社区对话”为题,展示了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过程中保持透明度以减少海外经营风险的重要性及具体方式。商道纵横2015年发布的《以透明降风险:中国采掘业海外投资透明度与风险管理研究》报告中发现,尽管大部分企业都认识到了保持透明可以减少企业海外经营中的风险,却仅有28%的受访企业知道并执行了有关透明的国际准则与倡议。中国企业海外经营中对于CSR的高认知度与相对低行动度上的差距恰巧呼应了商务部、国资委和UNDP报告中的内容,由此也可断定,如何缩小这中间的差距将可以成为下一步CSR工作的切入点。此外,海外投资的风险在不同的区域是不同的,比如在亚洲地区主要是政局政策不稳,而在拉美地区主要是商品价格波动,而在非洲地区则更多的是员工安全问题,这点在之前UNDP报告中有所提及。同样引人注意的是中国企业海外经营中利益相关者的优先序,郭沛源博士的研究表明,排在第一位的是东道国的地方政府,其次是股东和投资者,再者是社区和居民。当问及为何企业在海外经营中未能与NGO展开有效的沟通,排在前三位的原因主要是“NGO没有联系我们”、“不知道如何与他们沟通”、以及“他们无法决定最终结果”。如何推动NGO与商业之间的合作,探析海外经营中的风险分布,在理论与实践层次都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目前,商道正在制作中国海外投资的风险地图,有关社区互动的工具开发、有关社会许可的理论探讨也正逐渐启动。
第三类有关一带一路CSR议题的话语体系是市场地位和竞争格局。来自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段志蓉教授指出,“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制度环境和市场发展水平不尽相同,中国企业的CSR实践深受这些因素的影响,存在不同的选择或优先考虑,比如有的企业侧重于员工的保障,有的则更多地关注环保,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也存在序列差别。根据之前他们对于采掘业的调查发现,海外经验较多、CSR相对成熟的企业对社区的关注要高过初涉海外市场的企业。同时,市场地位已经建立的企业会相比较开创期的企业也会对合规有更高的要求,并且主动通过产业链去影响更多的群体,产生更大范围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她还进一步指出,除了正面的CSR行为,我们还应该关注CSiR,即企业“对社会不负责任行为”,因为这些行为对包括企业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而言,都是风险所在,最近的德国大众汽车“柴油门”事件就是一个例子。各个行业因为市场竞争的程度差异,以及各国制度的不同,对于造成发生“不负责任行为”的几率也不尽相同,这其中有一般性规律存在,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总结。总体而言,市场地位与竞争格局既为中国企业海外经营中执行CSR提供了激励机制,同时也为落实CSR提供了思路和优先序。
3.中国企业在非洲四国的CSR实践案例
一带一路所涉国家广泛,区域分类方式繁多,本次研讨会主要聚焦于东部和南部非洲国家,选取了肯尼亚、坦桑尼亚、赞比亚和莫桑比克四国中资企业海外投资中的CSR相关案例进行分享,这四国案例各具特色,凸显出中资企业海外经营主体、行业、方式与环境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动态性。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模块中,分享者既有来自国内NGO的,也有来自落地海外由中国年轻人创办的NGO,既包括中资企业海外农场的经营管理者,也包括国内从事CSR研究的智库研究人员。由于机构性质的差异,经历的不同,他们所呈现出的中资企业海外经营中的CSR议题也各自不同。
中南屋(China House)是一家落地肯尼亚致力于支持中国企业树立海外形象,推动CSR实践的年轻机构,也是为数不多的由中国人创办的直接落地于非洲当地的非政府组织。在本次会议上,其联合创始人胡椒展示了他们协办的中航国际在肯尼亚的非洲职业技能挑战赛(ATC)项目。中航国际在肯尼亚经营20多年,其中,最值得一提的CSR项目是非洲职业技能挑战赛(Africa Tech Challenge,简称ATC)。中航国际近年来与肯尼亚教育部合作的职业教育项目(TVET),其项目模式是中航国际向当地政府出售机床加工等成套设备,再由教育部门发给肯尼亚各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同时辅以向肯方提供师资和工程师操作培训等服务。在此基础上,针对本地青年失业率高、技能缺乏的问题,中航国际还在2014年发起了非洲职业技能挑战赛(ATC)项目。通过“培训加竞赛”的方式为肯尼亚青年提供了一个增强技能、提升就业能力的平台,并通过策划ATC TALK邀请本地企业家分享个人成功故事鼓励参赛学生创新,ATC2015继续举办,未来也将拓展至其他非洲国家,并考虑是否要设立非洲技术中心。在这个案例中,中航国际在落实CSR方面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找准当地急迫的社会发展问题,青年就业在非洲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第二,注重加强与当地利益相关者的沟通;第三,商业与NGO合作的一个案例;第四,与自己的主营业务相联系,这样更容易将CSR实践内化成企业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
农业企业与非洲农村社区的互动就更为紧密,中农发中非农投坦桑分公司剑麻农场在坦已运行15年,在总经理管善远看来,所谓CSR事实上是企业日常运营的内在部分,而非仅仅是“公益行为”,遵从“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古训,海外农场的运营中始终要贯彻“尊重”的理念,从我做起,从细微处入手,持之以恒,与当地社会产生良好的互动。作为企业的运营者,管先生总结了该农场在当地落实CSR的13个方面,包括:1.依法合规经营,提供就业机会;2.出口创汇;3.兴办医院,服务社区;4.为中坦“三农问题研究”搭建平台;5.承办中坦村级减贫学习中心项目;6.为当地居民解决生活用水;7.选送相关人员到中国培训、增进了解;8.为当地社区、学校、警务局提供支持;9.捐献;10.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重视工会功能;11.重视妇女与残疾人的平等就业;12.与坦桑尼亚访问团、坦籍留学生互动交流;13.尊重当地宗教习俗,帮助修建。其中,村级减贫学习中心的项目成为最近备受关注的典型项目。剑麻农场的CSR案例也可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与当地社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紧密结合,日常式互动中的“尊重”、而非项目式的突击是该企业落实CSR的典型特征;第二,当然除了日常式的互动,该农场也有自己品牌式的CSR项目,即村级减贫学习中心项目,该项目目前正进入南南合作的典型案例库,实现了由中国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及海外企业合作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对外援助项目的探索,是我国对外援助模式多元化的体现。第三,中坦“三农问题研究”平台的建设恰恰印证了之前“商业边地”的切入思路,农场为加强中非之间的沟通和了解搭建了桥梁,构建“第三空间”。
坦桑尼亚村级减贫中心
与前两个“做”CSR的案例不同,后两个案例主要是“观察”和“记录”下的CSR实践。首先是来自中国社科院CSR研究中心的叶柳红从影视人类学的角度展示了中国电建在赞比亚的运营实践。面对英国BBC制作的《中国人来了》等纪录片,中国社科院CSR研究中心希望通过用影视的语言以更多元的方式讲述中国企业和中国人在海外的故事和经历。在2015年7-8月为期半个月的实地走访中,他们用影片记录下采访的过程:根据当地人的反馈,中国电建为当地提高了18%的电力供应,企业也较好地实现了本土化的过程,在慈善方面,该公司为当地建造了50所学校,捐赠了8万美元的教学物资。而当问及CSR相关问题时,当地员工均表示,“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当地的一家媒体主编也表示,“这是中国公司的痛点,他们埋头苦干,却很少对外界宣传与沟通”。
这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落地海外经营的中资企业不仅缺少对外的宣传和沟通,他们对国内相关政策条例的了解也相对有限,尽管不同类型的企业其熟悉程序会有差别。社会资源研究所(SRI)研究员吴晨通过对莫桑比克17家中资企业的实地研究发现,中资企业对于国内有关CSR相关方面政策和条例的知晓度也并不高:仅有不到12%的受访企业对于国内33条相关的政策与条例较为熟悉,而不到24%的企业听说这些政策和条例,但不是很熟悉,而剩下的64%的企业则从未听说过这些政策和条例。在熟悉的企业中,海外员工一般是通过电脑网络、中国驻莫桑比克使馆、以及他们的社会网络来获取这些信息。他们还发现,中资企业对东道国的法律较为重视,而对国际规则的了解则取决于公司规模和合作伙伴。不到一半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搭建了与当地不同利益相关者沟通的机制,而当地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是当地政府、商会和行业协会。受访者也表示他们与当地社区的沟通非常有限,这一方面是由于语言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文化影响力方面的原因等。尽管如此,中国海外企业也面临着履行CSR的重大压力,这些压力一方面来自东道国政府的压力,同时也来自于行业协会或商会、以及当地员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