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近日发布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对未来一个时期农村发展与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农村改革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中国只有大幅度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并相对降低农产品价格,才能改变中国家庭支出预期,扩大消费,增加国内市场需求总量,形成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依靠农业现代化,农民变为富裕的现代职业农民,新农村建设才能获得有效支撑,国家支农综合成本才能得到节约。中国人的吃饭成本下降以后,劳动者的就业选择行为也会更适应创业创新的需要,有利于中国经济实现转型。把农村改革提到这样一个高度认识,绝非诳言夸口。
这个方案的突出特点,是市场化改革取向明确,敢于面对改革难点,配套改革思路系统成熟,地方经验受到高度关注。文件内容重申了多年以来行之有效的农村改革既定方针,总结了近几年改革探索所取得的好的经验,同时也提出了非常需要改但怎么改尚无把握的难点问题。理解好此项改革实施方案的这三方面内容,方能对未来农村改革有一个基本把握。
农村改革的既定大政方针,是在农村基本经济资源配置中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中国农业的巨大成绩离不开改革开放,离不开赋予农民自主生产经营权的基本政策。给农民自由,创造健全的市场秩序,建立服务农业的政策体系,是中国农业持续发展秘密所在。总结这个经验,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明确了深化农村改革的市场经济导向,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进一步确立了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改革方向。守住这个方向,改革就有希望。任何面对改革困难时的游移不定,任何放弃市场改革方向、试图退回到传统计划经济老路的保守思想,都将成为发展的阻力,都将令国家前景暗淡。本项农村改革实施方案重申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路线图,是改革成功的重要保障。
此项改革实施方案对近年来农村领域基层干部和群众呼声强烈、认识比较一致的问题,提出明确应对办法,体现了高层顺应民意的改革决断能力。例如,多年来基层干部对项目设置细碎、花钱不问效益的支农体制弊端抱怨甚大,有的地方大胆突破政出多门的羁绊,将支农资金捆绑使用,取得了良好效果。解决这个问题的难点不在下面,而在上面。此次中央发布的改革实施方案直面这个“伪难题”,首次明确要求大力清理、整合、规范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对“小、散、乱”及效果不明显的涉农专项资金要坚决整治。今后要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投入绩效。再例如,广东佛山市南海区试行“政经分开”改革,理清了社区公共事务与竞争性经济事务的边界,合理划分了基层组织的职能;清远市因地制宜,将村民自治组织设置适当下沉到自然村或村民小组,极大调动了多年来被边缘化的农村社区精英义务公共服务的积极性。这些改革行之有效,值得称道。尽管也有人对这些改革有所顾虑,但改革的方向正确毋庸置疑。此次中央发布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推荐这些改革试验,鼓励各地探索学习。中国幅员辽阔,总有勇于探索的改革者走在前列。肯定地方的有益经验,放权让地方施展拳脚,是去除改革梗阻的不二之途。
改革有真难题,焦点则是农村产权改革。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不下功夫,产权交易就没有效率,市场在农业要素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就是一句空话。中央发布的这个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要“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这是改革的操作难点,也是认识难点。依笔者理解,我们过去对集体经济成员权的认定,实际上奉行了“出生赋权”与“移民赋权”原则,即一个人出生在一个村庄,或合法迁移户籍到一个村庄,就取得了集体经济成员权。但市场化国家只在社区公共领域奉行这个原则,以认定“社区成员权”。在竞争性经济领域,必须遵守“继承赋权”与“交易赋权”原则。一个人继承到土地承包权或“购买”到土地承包权,就自然获得“集体经济成员权”。必须将“集体经济成员权”与“社区成员权”二者清晰分开。这是改革突破的认识前提。此项改革综合实施方案,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允许“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给改革突破提供了契机。笔者认为,这是此项改革实施方案的最大亮点,其意义之大不可估量。中国农村改革攻坚战的成败在此一举。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