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以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为主力,学界对农村光棍展开了较多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光棍的形成机制上:有人认为农村光棍的出现是由人口结构层面的原因导致的,也有人认为是由农村男性自身因素造成的,还有人将这一议题置于村庄内部分析社会排斥对农村光棍形成的影响。概括地说,农村光棍之所以产生,我们总是能或多或少地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等各个系统层级找到原因。但是,在城镇化的背景下,当我们在讨论农村的很多问题的时候,不得不将我们所关注的议题与城镇化这一大背景结合起来进行一番考量。农村光棍研究也是如此。
笔者在拙文《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光棍研究》(待刊稿)中认为,城镇化至少在四个层面对农村光棍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其中有一个因素是,随着当前城镇化模式的不断推进,进城打工的农民(农民工)难以或无法在城市实现安居,且大多数农民工进城打工并不是举家迁移,而是远离自己的亲情和家人,只身进入城市,于是形成了基于家庭成员在空间上分离的“拆分型家庭”。进一步而言,这反映了我国的城镇化是不同于其他先发国家的,也就是说,在我国的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进城打工并不能成功完成无产阶级化,而是游离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成为了社会的“第三元”,借用潘毅教授的话来表述,即是一种“半无产阶级化”或“未完成的无产阶级化”。正是这种未完成的无产阶级化带来了农民工生产与再生产空间的实质性分离,对于他们而言,城市就只是意味着工厂或者大工地,而长年远离的农村才是真正的家。而这种分离的直接结果就是催生出“拆分型”的家庭结构。
在拆分型家庭结构之下,家庭成员之间难以实现充分的和有效的互动,家庭对于个人的支持性功能也受到了极大地削弱。拆分型家庭结构与农村光棍之间的连接点在于这种家庭结构带来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让本来拥有家庭的不是光棍的个体成为光棍,并在这个意义上使得“农村光棍”成为城镇化背景下一个充满悲情意味的群体。
笔者通过对湖北西部的一个山地村庄进行考察,发现了一个可以印证上述说法的案例。案例的主人公从九十年代至今一直只身在外地打工,起初的时候他还拥有自己的家庭,有漂亮的妻子和一对可爱的儿女。就在前几年,主人公跟他的妻子离了婚,他自己带着小儿子,妻子带着女儿,各自开始了“光棍”生活(至少在法律意义上并未重新获得婚姻)。而他们离婚的原因就是主人公在外地打工的时候,因为在性方面出现了“越轨行为”,触碰到了夫妻关系中的“底线”。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能会做出个体层面的归因。但是,这种归因却忽视了更为重要的结构性因素,正如有其他学者提到的“农民工临时夫妻”所反映的那样,只身在外地打工的农民工的生理需求受到压抑已经成为了社会事实,它已经不单单是一种用道德可以给出合理解释的简单现象。因此,当我们将视野从个人层面置换到结构层面之后,就不难发现当前的城镇化对农村家庭的伤害,及其在农村光棍群体之形成上的“功能”。
孙立平教授(2003)曾在《断裂》一书中指出当我们在考虑“城市病”的时候,也不要忽视“农村病”的存在,不能带着“城市偏好”无视“农村病”的存在去想象美好的城市生活应该是什么样子。当前“城镇化”已成为官方话语和学术研究中的高频词汇,城镇化似乎已成为了我们对未来社会的一种集体想象,但如若在我们讨论或是想象城镇化的同时却遗忘它的畸形发展之处或者与之相伴随的“副产品”(譬如对农村和农民、农民工的伤害),无疑是孙立平教授所说的“城市偏好”。而且也是跟米尔斯所说的“社会学的想象力”相悖的。反过来说,如果我们对许多“三农问题”的研究离开了城镇化这一个大背景,那么对于研究结论的接受与否也是需要审慎和有所保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