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是王安石变法的理论基础,理学则与反变法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及至南宋又同成为宋学中相互排斥的两大学派。因而要考察南宋时期理学家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新学和理学的相互消长以及理学家对新学的批判就不能不是考察的重要方面。有关南宋时期理学和新学的消长已另有专文论述,本文将重点考察理学家对新学的批判。
一
在学术发展史上,学派间为追求自身的存在价值,排挤其它学派乃是一种正常的历史现象,特别是新学作为北宋中叶儒学复兴运动中脱颖出来的主流学派,不仅被视作孔孟思想的正统学派,祀享孔庙,而且为天下士林所宗,因而,理学要想扩大自己的影响,传播自己的学术思想,就必须战胜或取代新学,战胜或取代的方法不外有二种,一是建构超越新学的庞大思想体系,标榜自己为继孔孟绝学的正统,并得到官方的认可,二是为标榜自己的正确,必斥他说为非。在这里主要讲第二种,即理学家们对新学的批判。理学家们对新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二个方面:
首先,理学家斥王安石新学为异端邪说“于学不正”,“杂揉佛道”或“学本出于刑名度数”。公开站出来批判新学的程门弟子杨时说:“然以其(王安石)博极群书,某故谓其力学;溺于异端,以从夷狄(指佛教),某故谓其不知道,”[1](卷17《与吴国华别纸》,《答吴国华》)“自佛入中国,聪明、辩智之士多为其所惑,鲜不从者……如王荆公晚年深取其言,自谓已知之而知有不尽此非同乎流俗也,盖其于儒者之道未尝深造,故溺焉,而不即悟耳,是以为大害,”[2](卷17《又论龟山墓志中事》)杨时的大弟子陈渊在与宋高宗面对时更是直言新学的不正,宋高宗说:“以《三经义解》(杨时著)观之,具见安石穿凿。”陈渊对曰:“穿凿之过尚小,至于道之大原,安石无一不差。推行其学,遂为大害。”宋高宗曰:“差者何谓?”陈渊说:“圣学所传止有《论》《孟》《中庸》,《论》主仁,《中庸》主诚,《孟子》主性,安石皆暗其原。仁道至大,《论语》随问随答,惟樊迟问,始对曰‘爱人’,爱特仁之一端,而安石遂以爱为仁。其言中庸,则谓中庸所以接人,高明所以处已。《孟子》七篇,专发明性善,而安石取扬雄善恶混之言,至于无善无恶,又溺于佛,其失性远矣。”[3](卷376《陈渊传》)胡宏则认为,“王安石专用己意,训释经典,倚威为化,以利为罗。化以革天下之英才,罗以收天下之中流,故五十年间,经术颓靡,日入于暗味、支离,而六经置于空虚无用之地”。[4](卷3《程子雅言后序》)
南宋后期魏了翁和黄震的批判更具代表性,魏了翁在《周礼折衷》中说:
王荆公常以道揆自居,而元不晓道与法不可离,如舜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以其有道也,法不本于道,何足以为法,道而不施于法亦不见其为道,荆公以法不豫道揆,故其新法皆商君之法,而非帝王之道,所见一偏,为害不小。[5](卷140)
黄震的《读〈名臣言行录•王荆公(安石)〉》认为王安石其所以“尽坏祖宗法度,聚敛、毒民、生事、开边、卒乱天下”,就是因为“安石之不学。与夫学者,将以明理而施之用,六经治道之根源,诸事行之龟鉴,固非山经海志,野史小说、神仙传、天竺书,索隐务奇之为博矣……愚尝谓安石本效商鞅而才不及……”[6](卷50)
理学家对王安石新学攻击的另一个方面,是把新学作为变乱祖宗法度而致北宋亡国的理论思想根源,予以无情打击,藉以配合宋高宗以后宋廷对王安石变法否定的政治需要,这可从杨时、胡宏、陈渊、朱熹的批判为代表。
杨时《上钦宗皇帝(其七)》云:
臣伏见蔡京用事二十余年,蠢国害民,几危宗社,人所切齿,而论其罪者曾莫知其所本也。盖京以继述祖宗皇帝为名,实挟王安石以图身利,故推尊安石,加以王爵,配享孔子庙庭。……致今日之祸者,实安石有以启之也。臣谨按安石挟管商之术,饰六艺以文奸言,变乱祖宗法度,当时司马光已言为害当见于数十年之后,今日之事,若合符契,其著为邪说,以涂学者耳目,败坏其心术者,不可缕数……[1](卷1)
胡宏《上光尧皇帝书》云:
……王安石轻用已私纷更法令,不能兴才教化、弭奸邪心,以来远人,乃行青苗、建市易、置保甲、治兵将、始有富国强兵、窥伺边隅之计,弃诚或怀诈,兴利而忘义,尚功而悖道,人皆知安石废祖宗法令,而不知其与祖宗之道废之也。邪说既行,正论屏弃,故奸谀敢挟绍述之义,以送其私,下诬君父,上欺祖宗,诬谤宣仁,废迁隆祐,使我国家、父子、君臣、夫妇之间顿生疵厉,三纲废坏,神化之道泯然将灭,纲纪文章扫地尽废,遂致邻敌外横,盗贼内讧,天师伤败,中原陷没,二圣远栖于沙漠,皇舆僻寄于东吴,嚣嚣万姓未知攸底祸至酷也。[4](卷2)
朱熹对理学的发展有集大成之功,而对王安石新学的批判也是最彻底的,朱熹认为“安石以其学术之误,败国殄民于如此,而起自熙丰迄于宣靖六十年间诵说推明按为国是”,同时认为对王安石的批判只有杨时“指其离内外判心迹,使道常无用于天下,而经世之务皆私智之凿者最为近之”,然而自杨时批判安石学术“至今又几百年,而其是非之原终未明白,往者虽不足论,而来者之鉴亦学者之所不可不知也”。于是,朱熹着重指出王安石学术与败国之间有三个方面:
其为人,质虽清介,而器本偏狭,志虽高远而学实凡近,其所论说盖特见闻亿度近似耳,顾乃挟以为高,足已自圣,不复知以格物致知、克已复礼为事,而勉求其所未至,以增益其所不能。是以其于天下之事,每以操率任意,而失之于前,又以狠徇私而败之于后,此其以为受病之原……
若夫道德性命之与刑名度数,则其精粗本末虽若有间,然其相为表里,如影随形则又不可得而分别也。今谓安石之学,独有得于刑名度数,而道德性命则为有所不足,是不知其于此既有不足,则于彼也亦将何自而得其正耶。夫以佛老之言为妙道,而谓礼法事变为粗迹,此正王氏之深蔽。
若其释经之病,则亦以自处太高,而不能明理胜私之故,故于圣贤之言,既不能虚心静虑,以求立言之本意,于诸儒之同异,又不能反复详审,以辨其为说之是非,但以己意穿凿附丽,极其力之所通而肆为支蔓浮虚之说。至于天命人心,日用事物之所以然,既已不能反求诸身,以验其实,则一切举而归之于佛老。及论先王之政,则又骋私意饰奸言,以为违众自用,剥民兴利,斥逐忠贤,杜塞公论之地,唯其意有所忽,而不以为事者,则或苟因旧说,而不暇择其是非也,……[7](卷70《读两陈谏议书》)
理学家对王安石新学的批判,其目的就是要消除新学的社会影响,必置新学于死地而后快。胡安国曾对杨时《上钦宗皇帝(其七)》的奏章评论说:“此是取王氏心肝底刽子手段,何可不书?书之则王氏心肝悬在肉案上,人人见得,而诐淫邪遁之辞皆破矣。”[8](卷25《龟山学案》附录)于此可见理学家们对新学憎恨之一斑。张栻则更进一步要把新学斩草除根,他说:“传曰:为国家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正误国之罪,推原安石,所谓芟其本根者,绍兴诏书有曰:荆舒祸本,可不惩乎!大哉王言也。”[9](卷33《题学光论冯澥札子》)可以说,理学家们一代代坚持不懈地贬斥王安石及新学,其效果是明显的,他们的观点日益为宋最高统治者所接受,宋高宗就说:“安石之学,杂以伯道,取商鞅富国强兵,今日之祸,人徒知蔡京、王黼之罪,而不知天下之乱生于安石。”[10](卷87绍兴五年三月庚子)这段话几与杨时给宋钦宗所上奏折的意旨如出一辙,宋理宗在淳祐元年下诏,以周廉溪、二程、张载、朱熹五人从祀孔庙的同时,撤削了王安石的从祀地位,并指责“王安石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信,此三语最为万世之罪人,岂宜从祀孔子庙庭,合与削去,于正人心,息邪说关系不小,令国子监日下施行”。[11](卷11《太学》)由此可以断言,理学家们打倒新学是理学兴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
陆九渊是宋明理学陆王学派的奠基者,他的学说被称之为“心学”,其生前学说,一度成为与朱熹理学并立的有影响的学派。他的学术观点在很多方面都与程朱理学不尽相同,在对王安石新学及变法的评价上也与程朱理学一派不尽相同。陆九渊《荆国王文公祠堂记》[12](卷19)一文,可说是南宋初年以来第一篇公开对王安石身后所受不公正待遇大鸣不平的传世之作。
“熙宁排公者,大抵极诋訾之言,而不折之以至理,平者未一二,而激居八九,上不足以取信于裕陵(宋神宗),下不足以解公之蔽,反以固其意竟成其事,新法之罪,诸君子固分之矣”。“其庙貌不严,邦人无所致敬,无乃议论之不公,人心之畏疑,使至是耶?”
陆九渊反其道而行之,给王安石以极高的评价,他说王安石“英特迈往,不屑于流俗,声色利达之习,介然无毫毛得以入于其心,洁白之操,寒于冰霜”,“公以盖世之英,绝俗之操,山川炳灵,殆不世有”。但是,陆九渊为王安石所鸣之不平,只是从当时的伦理道德上分别“邪”“正”“君子”“小人”,仅仅把王安石个人提到与那些被称为“元祐君子”的反变法派分庭抗礼的地位,而对王安石变法及新学则同样是持否定的态度。只是他的否定从为王安石推诿过失而展开,即:
(一)王安石虽然有高超的志向,“扫俗学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术必为孔孟,勋绩必为伊周,公之志也”,但是“惜哉,公之学不足以遂斯志,而卒以负斯志”,“昭陵(宋仁宗)之日,使还献书,指陈时事,剖析弊端,枝叶抉疎,往往切当,然核其纲领,则曰当今之法度,不合乎先王之法度,公之不能究斯义,而卒以自蔽者,固见此矣”。“典礼爵刑,莫非天理,洪范九畴,帝实锡之。古所谓宪章法度典则者,皆此理也。公之所谓法度者,岂其然乎”。换句话说,他认为荆公法尧舜变法度的根本主张理想或志趣是对的,问题只在于法尧舜的实际措施是否得当,新建立的法度本身是否合理而无弊病,在这点上陆九渊与朱熹的评论有相似之处,当然,陆九渊与朱熹的评论又有所不同,即他认为法尧舜的理想政治是应该提倡的,不可因荆公之失败,而根本反对儒家法尧舜行仁政的王道理想,而陷于重私利的实际政治,同时他还认为单是理想是不够的,必须格物穷理,辅之以学问,庶理想方可真正实现出来。[13](《陆象山与王安石》)
(二)王安石新法之误国与元祐君子不救新法之弊和王安石为小人利用有密切关联,“继之以去,小人投机,密替其决,忠朴屏伏,佥狡得志”,“新法之罪,诸君子固分之矣”。“曾不为悟,公之蔽也”。
陆九渊对王安石新法及新学的评价,就像朱熹的评论对后世所产生的影响一样,为后世的辩诬性质的评论开了先河,甚至被誉为“乃是断百余年未了大公案”。元代大儒吴文正澄说:“荆国文公才优学博而识高……公负盖世之名,遇命世之主,君臣密契殆若菅葛,主以至公至正之心,欲尧舜其民,臣以至公至正之心欲尧舜其君。然而公之学虽博,所未明者孔孟之学也,公之才虽优,所未能者伊周之才也。不以其所未明未能自少,徒以其所已明已能,自多,毅然自任而不回,此其蔽也。”[14](卷20《临川王文公集序》)吴澄的门人虞集在《王文公祠堂记》中尊奉其师的观点慨叹道:“卓然命世之大才者乎,陆、吴二子之言,即足以报公志之所存,今昔不足于公者,又有以尽破其偏私之蔽,而世俗口耳相承之议,遂无复容于其间,虽公复生亦将怃然于斯,可谓千载之定论矣。”[15](卷35《王文公祠堂记》)
显然,陆九渊从褒奖乡贤的角度为王安石鸣不平,并对其治国志向给以很高的评价,但是他也指出了王安石的学问和理论因其不纯不正,是导致王安石新法误国的主要原因。在这一点上,陆九渊与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家的认知别无二致。
三
理学家批判王安石新学,对南宋社会的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这就是在“法祖”的旗帜下,使南宋社会上上下下因循守旧,政治上保守主义日益弥漫。这主要表现在对新学的批判既为宋高宗集团推脱乃父亡国罪责制造了口实,同时也将王安石变法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无疑是对那些代表中下层地主阶级的士大夫主张变革的一个沉重打击,使得他们在遵循祖宗之法上,不敢越雷池一步。魏了翁为宋理宗所开具的救弊治国之方是:一曰复三省旧典,以求六卿;二曰复二府旧典,以集众思;三曰复都堂旧典,以重省府;四曰复侍从旧典,以求忠告;五曰(原阙);六曰复台谏旧典,以公黜陟;七曰复制诰旧典,以谨命令;八曰复听言旧典,以通下情;九曰复三衙旧典,以强本;十曰复制阃旧典,心黜私意。[5](卷18《应诏封事》)再看方岳为宋理宗所开列的图治方案,一曰正人心,二曰定国本,三曰别人才,四曰谨王言,五曰节邦用,六曰计军赏,七曰惩士习,八曰清涂,九曰结人心。[16](卷16《代范丞相》)姑且不论魏了翁、方岳的治国方案是否能被当局者采纳,单就他们的治国胸怀而言,除了在祖宗之法的窠臼里和理学家的空论中兜圈子外,实在看不出有什么革新政治的意义。这只是两例而已,其实在南宋官僚士人的文集中,举凡涉及革新政治,大致都不出魏了翁、方岳之右,即只在赞美祖宗家法,或称颂太祖太宗,或美誉仁宗,或溢美元祐,似乎只要恢复祖宗圣政,一切弊端都可消除,腐朽破败的政治就会得到医治,所谓“论恢复则曰修德待时,论富强则曰节用爱人,论治则曰正心,论事则曰守法”。[17](卷1《上孝宗皇帝第二书》)正是在这些空洞的议论声中,南宋政治日趋走向颓废,南宋末年,黄震言当时之大弊,曰民穷、曰兵弱、曰财虚、曰士大夫无耻,[3](卷439《黄震传》)可谓一针见血,而形成这种局面,则不能不与宋廷否定王安石变法和理学家们批判新学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
其次,朱熹、陆九渊对王安石新学及新法的评价,直接影响了元明清人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特别是入元以后程朱理学成为官方哲学,朱熹以道学之是非的评论标准,也就成为元以后评价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取舍标准。朱熹的这种评论标准贯穿于他所编撰的《皇朝名臣言行录》一书,虽然王安石被列入名臣,但所辑言行大都来自仇视和否定王安石变法之人的记述,如《邵氏闻见录》、司马光《涑水记闻》、《温公琐语》、《吕氏家塾记》、《程氏遗书》、《鱼山语录》、《东轩笔录》等10数种记述诋毁王安石的言论。虽不加论断,但实际上已将他对王安石新学及新法的观点,在剪裁、选取这些材料时寓于褒败之中了。“一经名臣采入,于是元人修史,皆以大贤所录为可信,亦遂尽笔之于史。自是后人读史者,只知国史为可信,而不知杂出于记载私书”。[18]因而,朱熹对王安石新学及新法所作的定论性评价直接影响后世四五百年对王安石的评论。如元史臣在《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传》论曰:“朱熹尝论王安石以文章节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为,庶几复见二帝三王之盛,而安石乃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凶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此天下之公言也。”又于沈洙等传论曰:“由王氏之学不正,害人心术,横溃烂漫,并邦家而履之,如是其甚焉,此孟子所以必辩邪说,正人心也。”[3](卷354)明代杨慎引罗整庵的话说:“宋之乱本于王介甫……王之祸宋本于学术不正。”[19](卷51《司马温公墓铭》)四库馆臣在为《临川集》所加提要中说:“朱子《楚辞》后谓安石致位宰相,流毒四海,而其言与生平事心术略无毫发肖(似),(此)夫子所以有于予改是之叹,斯诚千古之定评矣。”[20](卷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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