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审议了一份不同寻常的草案。按照草案的要求,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一经公布,媒体纷纷聚焦到这样两个字:特赦。
何为特赦?大家对此二字的印象恐怕大多来自历史小说或电视剧。这是一个古老的词汇,中国历史上,大赦、特赦、曲赦、别赦、减等、赎罪等大大小小的赦免有上千次,可以说,特赦不仅是传统,也是中华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进行了7次特赦,最近的一次是1975年。此后40年没有再特赦。
人民日报政文微信公号今日刊文,独家解读这次自1975年来的首次特赦意义何在。
为什么此时要特赦呢?
作者了解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前夕,特赦一批罪犯,意义非凡:
第一,展现我国开放、民主、文明、法治的大国形象。 特赦是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执行,对象往往包含年长或年少的罪犯,是人道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是法治文明的体现。
第二,体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提高全民宪法意识,激发全民忠于宪法、信仰宪法。 根据1982年通过的我国现行宪法,特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但八二宪法实施后,该制度尚未实践,此次特赦,是一次难得的宪法普及和宪法教育。
第三,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激发全民爱国热情,促进社会和谐。新中国历史上曾经7次特赦,涉及日本战犯、国民党战犯、反革命犯和一般刑事犯,其中就包括“末代皇帝”溥仪和国民党高级将领杜聿明等。每一次特赦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彰显了党和政府的宽大、仁政。
此外,一些专家学者认为,特赦还可以使中华法治文明进一步发扬光大,创新宪法实践,积累德政,展现执政自信。
哪些罪犯可以被特赦?
如果关心国际大事,可以看到,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庆前夕,俄罗斯、韩国等国也赦免了部分罪犯,涉及人数众多。中国的此次特赦,范围有多大呢?此次特赦包括四类人:
一是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 对这类罪犯予以特赦,目的在于突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主题,体现本次特赦的历史意义。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 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刑罪犯曾经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作出过贡献,符合本次特赦目的。草案规定对上述罪犯中犯贪污受贿犯罪,危害人民安全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及涉恐、涉黑等有组织犯罪的主犯,以及累犯不予特赦。
三是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 对这类人员予以特赦,既符合中国的历史传统,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人道主义赦免原则。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已体现了对75周岁以上老年人犯罪予以从轻处罚的精神。
四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 对这类罪犯予以特赦,体现了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精神,能够实现刑法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同时,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他们中犯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贩卖毒品犯罪的罪犯,不予特赦。
当然,还有一个共同的条件,即这四类罪犯都改造良好,不再具备人身危险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不会因这些罪犯的特赦而降低。
此次特赦将怎样进行?
接下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分组审议,如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将由国家主席习近平发布特赦令,赦免这些罪犯。具体由人民法院参照减刑、假释程序,对每一个符合条件的罪犯作出裁定。
有的人关心,这些罪犯都在哪里?符合条件的罪犯分布很广,有在监狱服刑的,有在社区矫正的,还有在看守所关押的,特赦令一旦发布,公检法三家都将忙活一阵子了。
还有人担心,一些年老的罪犯回归社会后没有单位、没有收入、没有家人,怎么办?正哥哥了解到,特赦令一旦发布,民政部门将做好这类人群的社会保障工作。
还有一点要说明,特赦,只是赦免罪犯的刑罚,他们仍然是犯罪分子,而且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民事部分的赔偿仍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