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危机后尤其是最近一两年,围绕对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反思和对新常态的认知,出现了“去速度、去GDP”、“去投资”、“去工业”、“去出口”甚至“去宏观调控”的声音。实际上,这既是对稳增长、调结构的误导,也是对新常态的误读。存在重复建设、铺张浪费并不等于所有投资都是无效投资,一些行业产能过剩也不意味着所有产业全面过剩。我国经济发展正在迈向新常态,但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必须“去唯GDP”,但不能简单“去GDP”;必须“去片面的速度”,但不能简单“去速度”;需要“科学进行宏观调控”,但不能简单“去宏观调控”。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伴随世界经济调整和我国经济减速,国内外开始对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进行重新认识和反思。一些观点认为我国产业结构和需求结构极不合理,投资率太高因而新增投资都是无效投资,工业比例太高导致产能过剩严重,出口太多致使对外依赖度太高,主张“去投资”、“去工业”、“去出口”。有人进一步将GDP视为万恶之源,认为新常态就是 “去速度”、“去GDP”。有些人认为“四万亿”是产能过剩的根源乃至万恶之源,以此否定宏观调控。有人甚至认为新常态下继续进行宏观调控就是“对改革的不信任”,新常态就要“去宏观调控”。从理论上搞清楚新常态是否意味着 “去投资”、“去工业”、“去出口”、“去速度、去GDP”以及“去宏观调控”,不仅关系认识、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也直接关乎当前稳增长、调结构等短期目标,需要加以澄清。
新常态是不是不要经济增长速度、“去GDP”?
潜在经济增长速度“减速”的确是新阶段、新常态的一个甚至首个特点。我们的研究表明,90%以上的高增长经济体在高速增长之后普遍出现了减速现象。因为伴随劳动力从农村、农业到城镇或工业领域的转移即劳动力再配置结束和吸引外资等技术引进效应的减弱,一国生产率必然呈现下降趋势,导致潜在增长率进而现实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放慢。这一点,我国经济恐怕也不会例外。
进一步来看,即便是客观上的经济减速,也一定不是直线式甚至宿命性的。就长期趋势而言,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减速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但就某些具体阶段而言,由于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的作用,潜在增长率减速并不一定是直线式下降,而很可能是“波浪式”。即在每次比较大的技术创新或体制创新浪潮之后,必然激发出新的增长活力,生产率或潜在产出水平将可能在一定时期呈现一定幅度的上升或回升,从而呈现出“波浪式”下降轨迹。意味着实际增长率下降不一定是 “台阶式”或“断崖式”下跌,一定水平的增长速度也并非一去不复返了。我们的研究同时表明,由于我国存在传统的城乡和新兴的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内陆“双重二元结构”,理论上经济增长具有“多速非同步”特征,经济增长动力有可能呈现彼伏此起的接力状态,从而使得我国在高增长之后的经济减速趋势,更有可能像英国、美国、韩国的“波浪式”减速,而非日本、德国和我国台湾等经历的“台阶式”减速。
新常态论断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表述,原本是对未来增长客观趋势的预测,意味着经济增长速度“将”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但一些人将客观上的减速理解或解释成为主观上或政策导向上的减速,把“将”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理解或解释成为 “要”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有些人甚至将GDP视为万恶之源,从而演绎成为“去速度、去GDP”,显然是对新常态的不当理解和过度解读。
现阶段投资是不是都是无效投资,新常态是否要“去投资”,稳增长是不是不能扩大投资?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投资率被认为明显不合理,“四万亿”则被视为无效投资的典型和产能过剩的根源。虽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新常态的表述中明确了投资在稳增长进而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但社会舆论对投资稳增长的质疑依然存在,一些人仍在主张“去投资”。
从投资率来看,我国投资率峰值为45%,的确高于主要国家25%—35%的区间,比一般国家上限水平高10个百分点,并创大国历史记录。有人据此认为我国存在严重的过度投资(超额投资率10%)。我国投资率偏高属实,重复建设、铺张浪费等无效投资也确实存在,但就此认定“超额投资”全为无效投资尚缺乏可靠依据。从影响因素来看,投资率随储蓄率、适龄劳动人口比例、非农就业人口比例及工业比例上升而上升,随城市化率提高而下降。我国投资率较高是我国储蓄率较高、城镇化率偏低、适龄劳动人口比例较高、非农就业人口比例快速上升等发展阶段与经济结构特征的综合反映,具有一定客观必然性。
从国际比较来看,与其他国家所不同的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恰逢第三次全球化高峰,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大量引进外资,必然使得我国投资率高于其他国家。同时,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并非按照其他国家在相同发展阶段的历史水平来复制,而是按照参与国际分工的要求,“超前性”地建设世界一流基础设施,由此导致投资率必然高于相同发展阶段的其他国家或其他国家在相同发展阶段的水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一个时期以来出现的高投资率并非完全是问题,而是以劳动力要素参与全球化生产的必然特征,也是基础设施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分工的必然结果。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相伴生的“阶段性”投资,与全球化带来的“转移投资”,以及现代化基础设施“先行”投资相叠加,使得我国投资率较高具有一定的特殊合理性。
在否定投资的言论中,有人将 “四万亿”视为过度投资、无效投资的典型甚至产能过剩的根源,并据此反对扩大投资。从“四万亿”实施前后投资增长率实际变化情况来看,“四万亿”明显拉动的只有交通运输和水利环境投资,对电力投资有一定的带动作用,对制造业投资拉动作用相对有限。对房地产投资的作用主要在于止跌促升,熨平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波动,而不是加剧房地产市场过剩,虽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过快增长。制造业产能过剩或许与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计划存在某些关联,归结于“四万亿”显然缺乏经得住检验的数据支撑。
我国工业比例是不是严重偏高,需要“去工业”?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一些言论认为我国二产比例明显过高、产能过剩严重,需要以减法形式来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一些人将“去产能”扩大化为“去工业”,一些人将产业结构调整理解为“去工业”,一些人甚至进一步将发展服务业理解为“去工业”。我国产能过剩问题确实比较突出,严重过剩行业“去产能”十分必要,但“去产能”的同时是否也要“去工业”,则要看工业比重是否合理。
从工业比重的影响因素来看,世界范围内工业比重与人均GDP、石油出口比例及顺差率等存在较显著的相关关系。其中,工业比重与人均GDP存在“先正后负”的倒“U”型或“抛物线”型的复杂关系。我国正处于人均收入1000—10000美元之间,工业比重总体仍处于随人均收入提高而提高过程中。进一步来看,工业比重与顺差率呈正相关关系,在中下等收入、高增长国家以及转轨国家尤其明显。我国顺差率虽然总体不算高,但长期持续存在一定比例的顺差,故工业比重比较高。高增长和转轨国家组的工业比重与投资率呈现正相关关系,我国投资率比较高,工业比重比较高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同时,中下等收入、转轨和高增长国家的工业比重与经济增长率呈正相关关系,我国经济增长率比较高,工业比重比较高同样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从系统性的国际比较来看,当前我国三次产业比例关系基本符合世界各国发展趋势,与东亚发展中国家组和同等收入国家组比较接近。从各国面板数据模型分析来看,我国一产比例虽仍略高于理论预期值、二三次产业比例略低于理论预期值,但二产比例严重过高问题并不存在,三产比例长期偏低问题正在改变。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阶段性目标已基本实现。因此,下一步要将产业结构调整重点从三次产业比例关系调整转变到三次产业内部结构优化上来,构建全球产能过剩背景下的竞争新优势。要加减法并举、乘除法并用,该发展的积极发展、该淘汰的坚决淘汰。在世界经济复苏缓慢、我国产能过剩明显情况下,“去产能”虽然十分必要,但不能将“去产能”简单化、扩大化为“去工业”。
我国经济是否严重对外依赖,新常态是不是要“去出口”?
相当一段时间以来,国外不少言论认为我国严重依赖出口,一些国家甚至将此作为我国的“原罪”,要求我们控制出口、减少外需依赖。国内一些人也不假思索地随声附和,认为我国出口率太高、严重对外依赖,需要“去出口、去顺差”。同样,是否“去出口、去顺差”,也要看我国的出口和顺差率是否严重不合理。
系统的国际比较表明,我国出口率和外贸依存度在大部分时间里低于世界总体和各国平均水平,分别低于东亚太平洋发展中国家组5和15个百分点,属于世界上较低的二分之一和三分之一国家。从统计数据来看我国不属于出口率和外贸依存度偏高的国家,计量分析也得不出我国出口和对外依存度过高以及过度依赖外需的结论。我国虽然持续存在贸易顺差,但即便是全球化高峰期和我国顺差率最高时期,也与阿根廷、德国、捷克、埃及、巴西、波兰和俄罗斯、泰国等相当,明显低于许多中亚转轨国家、拉美国家及东亚国家。
从顺差率的影响或相关因素来看,跨国数据统计分析表明,世界(尤其中下等收入、转轨以及高增长国家组)工业比例与顺差率存在较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世界、转轨、高增长和东亚等国家组的青年待业人口与顺差率之间存在较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随着一国工业比例、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等指标的上升,顺差率呈现上升趋势。我国此前青年待业人口比例也比较高且一直以来工业比例比较高,出现一定的顺差率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符合我国现阶段的比较优势。基于各国实际数据建立的模型分析表明,我国实际顺差率与比较优势等决定的理论顺差率基本吻合,与东亚和太平洋发展中国家组顺差水平及变化趋势基本一致,与世界各国相比更接近基本均衡而不是明显失衡。为此,我们需要实事求是地看待外需,理直气壮地稳定出口,坚定不移地发挥出口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
宏观调控是不是对改革的不信任、新常态是不是要“去宏观调控”?
虽然中央一再强调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科学进行宏观调控。但在关于新常态的讨论中,仍出现了一些否定宏观调控的声音。有些人将宏观调控等同于刺激,认为宏观调控都是刺激,而所有的刺激不论必要与不必要都是坏的。有些人甚至将宏观调控和改革对立起来,甚至认为在新常态下再搞宏观调控就是对改革的不信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为此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全面把握总供求关系新变化,科学进行宏观调控。宏观调控从来都是多种工具、多种政策的协调配合使用。有些政策措施具有刺激性质,有些措施并没有刺激性质,并不是所有宏观调控措施都是刺激措施。比如,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实际上只是在对冲由于贸易顺差减少、基础货币自动投放自动减缩而采取的“松刹车”动作,本身并不是刺激措施。只有诸如扩大赤字和财政支出规模等“踩油门”的政策措施才具有刺激性质。即便是刺激,也不是所有的刺激都是坏刺激。在经济下行通货紧缩的情况下,适当踩油门就是好刺激。只有在经济稳定的情况下,仍然踩油门才是坏刺激。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稳增长面临严峻挑战,提高赤字率、加大支出规模无疑是正确选择,必须坚定不移。
进一步来看,深化改革、宏观调控、微观监管等都是政府管理经济的方法,都是促进发展的工具。发展是目的,其它都是手段。各种手段之间在很大程度上是互补的,而不是相互替代的。实际上,我国宏观调控不同于发达国家宏观管理的地方,正在于我们在传统宏观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了微观管制、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等辅助或配套手段,发挥三者的协同和合力作用,以应对总量矛盾之外的结构性问题。这既是我国宏观调控的特点,也是我国宏观调控的成功经验。把改革和宏观调控对立起来,以改革来否定和替代宏观调控,表面上是高度重视改革,实际上赋予了改革不可胜任的职责。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