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节我曾通过电子邮件向燕南网上传了我写给北京大学党政办公会议全体法定与会者的关于在教授中不显性设岗的建议信(见附录),并授权在适当时候予以公开。燕南网主编希望我能提供多一些材料,再决定是否发布。刚好我也一直想抽点时间整理一下数年来自己对“大学教授是否需要显性设岗”的思考结果,因而就应允了,并做好“挨骂”的准备。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这将是我迄今为止唯一的“国庆献礼”。
要回答“大学教授是否需要显性设岗”这一问题,首先,我认为应明白以下两点:(1)大学是干什么的;(2)大学教授又是干什么的?显然,公众对上述问题的回答肯定不会完全一致(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燕南网上发表的郭世佑的“大学是什么”一文)。这里只谈谈我个人的看法。我以为,大学是教授施展才华,并通过自己在课堂及实验室内外的实际行动,使学生得以发展才能的地方。因此,大学的主体是教授,特别是正教授。至于为何特别强调正教授,原因在于正教授不仅代表一个学校在教学、科研方面所能达至的最高(平均)水平,同时还因其享有不可剥夺(或者说科学文化或文明传承所必需)的“终身教授”的特别权利。换言之,大学教授是“树人”的。而要树人,自己必先为人。这里的人当然是大写的人,也即具有独立人格、高尚品德、超常实力之人。显然,可以说,大学乃树人之地。众所周知,在所有职业中,“树人”是最为特殊的一个职业,不仅见效周期长(可长达百年),还有担当或维系“社会良心”这一无法推卸的责任。因此,教授作为一个岗位是一个才德与时空的有机整体,也即不可分为三六九等,或显性设岗的。
那么,既然道理如此简单,为何国家拨款(含211工程与985计划)鼓励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之后,一夜之间便在教授系列中出现了9个岗位(即正、副教授以及讲师各3个,分别为A1-3、B1-3、C1-3)呢?我想,这主要是中国的“特殊国情”所致(如同“一胎制”)。我国的教师队伍可谓世界之最,而长期的“安贫乐道”要想一下子转变为“(铜)臭老九”,不仅有观念上改变的难处,即便是实际操作层面也不能不说是举步维艰。于是,“责任田”式的以“岗位”定“津贴”的构想与作法便应运而生。起初,由于大家着重关注其激励的一面,也就忽略了其可能产生的副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副作用日益明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无视教学与科研的长效性,而一味以短期成果论成败,直接导致教师职业功利化以及同事关系恶化。第二,将本属于院长职权范围的津贴分配用简单的无记名投票来代替,貌似民主、公允,实则是各级领导层层推委责任,并直接导致教授之间与基层单位之间的“内斗”,影响人心的凝聚,不利于形成合力。第三,教授即便有幸升至高一级岗位,但为了维持不掉岗以保全面子,就需连续数年付出超常的体力与精力,不利于教授特别是年轻教授的身体健康。第四,不能“王婆卖瓜”式的自评“学科国内外一流”或“学术带头人”等等,并以“高帽”冠之,应留待单位外同行或身后的“论定”,特别是通过所教、所育的本科生、研究生的后来表现来“评定”。
显然,上述四点足以应该引起高层注意在教授中显性设岗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但若因当权者个人利害的考量及以党政关系难以理顺为由,而不愿正视上述问题,恐再给北大、清华100个亿也难圆“世界一流大学”之梦。到头来唯有中国的“希望工程”会很高兴收到我每年因拒收津贴而不得不捐出的二万元。唯愿炎黄之国能百亿树楼、百年树人!
2005年9月24日凌晨写于蓝旗营寓所
附录:魏高原给北京大学党政办公会议全体法定与会者的关于在教授中不显性设岗的建议信
尊敬的北京大学党政办公会议法定全体与会者:
本人魏姓,名高原,系北京大学化学学院高分子系一名接近中年(44岁)的教授。2004-2005年度曾自动放弃化学学院A3级岗位津贴,期望能引起有关领导思考已实施多年的在教授(特别是正教授)中显性设岗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利弊。遗憾的是下级有思考时间或意愿但无决定权,而上级有决定权但却无思考时间或意愿。本人之所以对在教授(特别是正教授)中设岗及增加大学教师待遇表现出超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一古训的兴趣,不仅在于这与自身利益紧密相联,还决定着能否在可见的未来将北大建设成世界一流大学。此外,从某种意义上说,本人还是将211拨款的1/3用于改善大学教师待遇的首倡者(或至少为其中之一)。为此,特在这人团家圆的中秋佳节,经闵书记、许校长之手,向北京大学党政办公会议,郑重提出如下个人建议。敬请予以商议,并责成下级单位组织讨论,以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与此同时,本人已授权燕南网在适当时机予以公开。
关于在(正)教授中不显性设岗的建议
自211拨款后开设的北京大学A1、A2、A3级岗位已经发挥了它应起的作用,但其巨大的副作用也已显见。为此,本人建议正教授只有一个岗位,那就是代表北大(而非全国或全球)最高教学、科研水平的“正(终身)教授岗”,此岗位平均年度津贴额度为4万元,可上下浮动8000-10000元,视前一年的个人及所属院系全体教授平均业绩而定。“浮动权”归“院长”,也即由“院长”根据“系、所、中心主任/所长”的推荐额度,并参考全院教授前一年的平均业绩独自裁定,并经人事备案,尔后经由财务直接打入个人帐户。校长在听取各院/系的年度汇报后,对下年度各院/系的年度津贴总额作出裁决。
祝中秋愉快!
北京大学化学学院 魏高原
200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