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大。乐与饵,过格止。
故道之出言也,曰:淡兮其无味也。视之不足见也,听之不足闻也,用之不可既也。
通行本此作第三十五章。
第一句古本、真本皆作“执大象者”。
“过格止”,通行本作“过客止”。帛书编者以谓与“安平太”句相对,以“格”训“至”。——虽然,“客”亦训“寄”。
“不可既也”,古本、真本与帛书皆同。通行本作“不足既”。
臆解:
汉儒言:“天下所归往”者,谓之“王”(出白虎通。许叔重亦取其说。)——老子此言,盖为王侯说者。古义:“见乃谓之象”,唯仿唯佛中,见若有物,若有象存焉,谓之“大象”,则“大道”也。执大道者,天下归往之。得万国之欢心,则皆安也,平也,泰也,无害也。
“乐与饵,过、格、止”,——喻也。言归往者如趋也。事之相同也。然道淡而无味,非如饵也;亦不足闻,非如乐也。物之相异也。一喻而同、异双徵,此说理之至高境,文辞之至简约者也。经典文之特色有在于是。
“用之不可既”,谓用之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