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踩踏事件又一次使人们意识到,城市生活具有脆弱的一面,尤其是特大城市,其脆弱性也许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
一直以来,对于城市灾难,公众表现出令人惊讶的安全感和对政府应急能力的高度信任。但悖论式的实际情况在于,我们的防灾意识和各方面的应急能力,实际上是远远不够的。
从某个角度看,依赖政府的心理使得个人在灾难面前常形成束手等待救援的局面,缺少立即反应的能力,这不得不使我们反思:一个政府和专业机构之外的社会救护体系有多重要。
实际上,上海城市史上,本来书写着悠久的社会共助传统。当年靠的是传统共同体和旧式社团,而今天在高度流动的大都市,更多要靠一种公民意识、以及一整套完备的社会救护体系。
救助的能力实际上就是一种公民的能力。“一个人只有从小到大培养了社团合作的意识和能力,那他才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参与制定规则、自觉配合团体合作行动。”
以上观点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的陈映芳教授,澎湃新闻就此对陈映芳教授进行了专访,下面是她的深入剖析。
对于灾难,公众曾经表现出令人惊讶的安全感
关于城市生活安全的脆弱性对每个人的威胁,上海市民曾经表现出令人惊讶的安全感和对政府应急能力的高度信任。
应政府相关部门的委托,2008年我们曾经做过一个上海市范围的灾难应对情况调查,其中包括市民问卷调查。当问到“您现在是否担心重特大灾害事故”时,受访者中回答“不太担忧”的占了42.9%、“一点都不担忧”的占了18.8%,与此相对照,回答“比较担忧”和“非常担忧”的分别只占到13.1%和3.9%(其他为“一般”,下同)。
在回答对政府防灾的应急能力的信心时,受访者中表示“很有信心”的占30.7%,“比较有信心”的占44.8%,回答“不太有信心”、“没有信心”的一共只占4.9%。
当问及对上海目前防灾体系建设的看法时,表示“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分别只占到2.4%和0.3%。与此相类似,受访者对政府所作的防灾宣传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但是,悖论式的实际情况在于,当我们问到假如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你是否知道“自己疏散掩蔽场所的位置”时,回答“知道”的却只占29.4%,有40.2%的受访者回答“不知道”,30.2%的受访者回答“只是听说过,具体地点不清楚”。另外,71.3%的家庭都表示没有购买过灾害事故保险。
这些数据说明上海市民的灾害意识非常薄弱,同时对国家救灾是高度依赖的。我们对这些数据感到很担心。
这种情况多少与长期以来防灾救灾教育培训的不足、以及我们的救灾体制有关。上海2003年的SARS应对模式靠的就是政府一管到底的方式,这被称为“上海经验”。当时居委到一家家敲门发口罩,对外来人口的控制是非常到位的。这也使得公众产生了“上海政府能力很强,我们可以放心”的心理。
而且我们的公民教育以及媒体对城市生命安全/生活秩序的脆弱性都强调得很少。这次外滩事件发生后,我们看到不少人在关心高空抛洒代金券的事。很遗憾人们的讨论和政府的回应大多纠结在它到底是不是引起踩踏事件的直接原因这个问题上。市民应该具备基本的知识和行为规范:城市中任何高空抛物行为都是必须被禁止的,尤其在人群聚集的情况下,高空抛物必然会造成直接伤害或人群骚乱,这样做不是无知就是恶意,这种行为无论其实际后果如何,都应该受到惩罚,城市应该有相应的法规,并被普及。
当然,我们的问卷调查是2008年进行的,那以后上海曾经在世博期间实践过一套自上而下的应急体制,后来还发生了胶州路公寓大火事件,中国和世界各地,也不断有重大灾难发生。这些都会带来变化。虽然我们没有再做追踪调查,但从各种信息看,人们的防灾意识、以及政府的防灾体制都有了较明显的改变。譬如在各地的公交车爆炸案发生后,我们的公交车上现在都有了逃生窗的标记和工具。但是跟国际上一些国家比,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比如城市中所有人群聚集的室内场所都应该有逃生窗,我们在日本的餐厅和旅店现在都可以看到。中国也应该尽早普及。还有我们现在的建筑,我们看到国外不少城市的大楼都有室外逃生楼梯,我们现在还没做到。
现代城市社会应该建立怎样的社会救助体系
大致说来,社会救助体系应该包括自助、互助、共助、公助四个部分。我们原来既有的救灾体制,灾害现场主要是靠国家救援,即国家(除组织各种资源外,重大灾难会动用武警和军队)及其专门的救护机构,主要是消防、警察和医疗机构。民间的参与方式以前主要被限于通过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的捐助行为,近几年由政府的安排,社会工作团体参与灾后救济已经体制化。除这些以外,公民个体和社会团体在灾难中也曾有不少自发地参与到了救灾赈灾行动中,但这些还没有被制度化,专业化程度也较低。
这些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各种信息渠道我们看到,在这次外滩踩踏现场,虽然由于一些人的自发行动(如网上人们点赞的“后退哥”们的行动)和警方的努力,局面较快地得到了控制,但是,当几十个年轻的伤者躺在地上奄奄一息、警察高声救助于人群时,除了少数几个从事医护职业的游客能冲上去,其他人都束手无策。这让人扼腕!
我们知道,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建立有公民应急救护技能的培训制度,市民可以在社区、学校、医疗机构和各种慈善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从而具有了随时随地参与应急救护的能力和资格。中国这些年上上下下已经在逐步推进这项事业,上海在最近的一些城市大型活动中也曾经有组织志愿者参与救护服务活动的尝试。但是,在这次外滩事件现场,那么多的年轻人中,除极少几个专业人士之外,没有其他的志愿者能上去参与应急救护,特别是对窒息者实施“黄金10分钟”救护,这反应出上海对市民应急互助能力的培训还远远不够。希望政府接下来能尽快在学校、社区、职业单位全面推进应急救护志愿者的培训事业,并提高专业化、体制化的程度。
实际上上海有着悠久的社会共助传统
除了每个人应该具备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应对灾害,城市还需要建立一套共助系统,在国家的救灾机构之外,社会也应该建立起能组织化地防灾救灾、共同保护生命安全/生活安全的社团。
常听人说中国人不善于合作,国民素质有问题,这是不负责任的说法。传统社会中人们生活秩序的维持主要依赖共同体,包括家族和行会等。现在的史学研究也证明中国农业社会就有不少跨家族的社会合作(如治水合作等)。上海开埠后,早期的社团主要是会馆、公所、善堂等旧式团体。但随后各种新式的社团很快发展起来,其中就包括救火会。上海的救火会在国内外学术界是研究上海早期市民社会的一个典型个案。在租界外国人建立的防灾救灾体制的影响下,上海华界由一些工商著名人士出面,各种民间力量协助,建立有各区的救火会,具体负责社区的救灾工作,设备和操作运行由市民和各家商舖出资,消防员主要是经过培训的市民志愿者。清末上海曾经有过地方地治,各区的救火会还成立有“救火联合会”。这套民间消防系统直到50年代才消失。
我们现在的消防系统是军队体制的。与此相对照,其他一些国家采取多元的体制。如美国,消防局由地方政府和社会共同建设,除一部分职业化的消防员之外,消防队伍也吸纳部分志愿者。职业化的消防队伍和专业化的志愿者的结合有一定的优势,一是专业经验的长期积累,另一个是他们熟悉所在城市各社区的物理形态和社会生态。我们的消防机构是军队体制,消防员干了几年,有了经验后,可能就要复员离开了。
急需提高共助能力
当传统共同体开始解体、式微后,我们国家曾经历了一个国家覆盖社会的过程,民间自发自治的社会团体消失了几十年。如今市民如何重新联结起来,参与到城市的救灾救护工作中去?市民的相互救助、共同救助的系统如何建立起来?这是我们市民和政府今天共同面临的课题。
汶川大地震后,我们课题组曾经去映秀、北川等地考察,有关部门接待我们的人告诉我们:震灾发生后,不少伤者逃了出来、或被救了出来,很多人就躺在路上流着血等待救助,当时如果有一批人具备基本的应急救护能力,如果有一些精英人物能够站出来将人组织起来,如果有法律允许紧急征用商店物资……那么,许多人就可以被救回来,就可以不死。
我们在前次调查中,也曾召开过基层干部的座谈会,从中了解到,社区中许多市民缺乏自助、共助的意识和能力。居民遇到任何煤气、水管等事故,甚至遇到小偷,也会习惯性地找居委会干部来解决。浦东有次发生毒气事故,相关居民看到居委会干部来了,就说“好了,居委会来了,我们可以回去了。”但居委会干部告诉我们说,“城市的避难场所、救灾技术、各种警报信号的区别等等,我们自己也搞不大清楚”。今天我回忆起来,还记得当年我们开座谈会时,居委会的人还说到:“这些知识你们大学生才懂,我们是不懂的”,可是,这次外滩事件最令人痛心的就是,死伤者里有那么多的年轻人、大学生,他们本该是最有知识和能力去避灾、去互助的人。我们却看到了这样的结果。
在这里,除了个人的防灾意识和避难救灾能力,还涉及到了社会成员相互合作、共同应急救济的能力和制度框架。社会的组织化程度,直接影响到救灾赈灾的效果。据参加过四川赈灾工作的朋友说,在当地有协作团队的赈灾物资投放点,你能看到他们会帮助外来志愿者一起搬运物资,并按规则发放,从而保证让将物资送到最需要的受灾者手中。而在没有协作团队的物资投放点,你能看到的就是要么无人管,要么哄抢。
今天我们说培育民间的社会救助力量,政府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推出相关的法律制度,提供相应的资源和平台。上海政府目前正在推广社区自治,这事业中应该包括培育社区救灾、救护的志愿者社团。我们不能将每年的救灾演练活动老是停留在居委会干部找些熟人来参与一下这样的水平上。
象上海这样的超大城市,万一遇到特大、重大灾害,如果所有的人都只是等待政府的救援,而民间没有相应的互救共助的组织系统,市民也没有协作的能力和习惯,那后果不堪设想。美国911事件时,曼哈顿的交通都关闭了,当时许多人慌不择路地朝南逃,到了海边才发现是断头路(在地理条件上上海与纽约有相类似处),最后让几十万人成功地从水上逃生的,是民间的救援船只,而组织这次海上大规模救援行动的主要也是民间力量。当时美国海岸警卫队纽约领航船的一位主管在没有上级指示的情况下,主动站出来通过无线电广播组织、指挥了几百艘自发参与救援的船只的合作行动,人们高度协作的志愿行动创造了人类历史上一个社会救援的奇迹。
靠传统共同体还是现代公民意识?
为什么在大城市的人特别有飘零感、不安感,觉得跟这个城市没什么关系?城市中缺乏市民社会系统是很重要的原因。社会联结的最基本的原理就是相互依赖,人只能生活在有机的社会群体中。而在城市中,人的生命安全和生活安全不再是只靠家人或国家就能保障的。我们需要提倡市民的互助协作精神,从幼儿教育开始,培养人的相互信任、共同合作的意识和能力。如果一个人从小到大就有社团参与的经验,那他在应急情况下一定能迅速地站出来,参与制定规则并配合团队的行动。
在民间救援方面,中国各地近些年已经在出现一些新的变化,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出现了乡村救火队,他们自己组织培训、自购设备,搞防灾自治。因为乡村如果遇到灾害,等到县城的消防队来到现场,早就来不及了。另外,乡村里还保存有一些血缘、乡缘的社会联结的基础条件。所以现在反而是农村地区的消防志愿队先起来了,而不是城市。
在城市,我们不可能再靠传统共同体来组织化。除非是单位社区或旧城老社区,在应急情况下我们一般也不大可能完全依赖熟人的救助。城市社会一方面需要国家主导、负责的社会分工和专业管理,同时也需要公民社会的文化和结构框架。当出现紧急情况,每个人都应该成为救助的主体,不仅有志愿精神和专业能力投入救护行动,而且有条件和能力,迅速地组织起来,相互合作地共同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
市民具备参与建立社会救助系统的能力,是公民的一种基本素质。而社会具有完备的生命安全/生活安全的救助系统,也是社会真正成熟、国家真正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
原文来源:澎湃新闻网